玩家凶猛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黑灯夏火
李昂嘀咕道:“血族难道不是应该全族俊男美女,颜值胜似娱乐明星么怎么一副人形大蝙蝠的样子。
还是说就只有血奴长这样更高级的血族哪怕变身了也还是人形”
他的思维发散起来,也有可能是所有血族,在寻找初拥对象时,都只会寻找青春靓丽的少男少女,
长此以往,世世代代的血族成员基因得到优化,就有了“血族都是帅哥美女”的传说。
那还真是令人伤心啊,丑的人连被吸血的资格都没有...
李昂的思绪还在神游天外,脚步却一刻不停,越过血泊,进入菲利克斯刚才待过的包厢内,
顺着空气中似有若无的酒精气息,来到已经闭合的暗门前方——他的鼻子经过改造之后,能清除分辨大多数气味。
————
俱乐部内的秘密逃生通道,是一条埋藏在墙壁夹缝里的绵长走道,走道内没有放置应急灯光,漆黑一片,而且极为阴冷潮湿。
拥有夜视能力的血族成员们踩踏着台阶,在黑暗中快速奔跑,
而那些跟过来的纨绔子弟则摔了不少
第一百九十一章 蝠群
如果站在这些纨绔子弟的角度,这件事情还是相当恐怖的——
阴暗狭窄的甬道尽头,一个穿着笔挺西装、满脸笑容的老女人以贴地飞行一般的速度奔袭而来,嘴里喊着莫名其妙的话语,手里还拿着一根看上去就很有威慑力的染血长枪。
听到李昂声音的几位阔少惊得魂飞魄散,也不顾逃生阀门,与下水道之间存在的近三米高度落差,
直接跳了下去,任由从小在金汤匙里养大的娇贵身躯在污水池里打了个滚。
有位倒霉的仁兄滚了两下,因为坠落冲击力而张开的嘴巴里灌了满满一口臭水,当即呕吐了出来,
“呕——”
还未等他将酸水吐出,一杆长枪自逃生通道中延伸而出,骨质枪刃如同巨型弩箭一般将他轻松贯穿,
带着巨大冲击力,把他牢牢钉在下水道的砖石墙面上!
这位阔少不敢置信地低下头去,看着自己胸膛上插着的长枪,双目圆睁想要说些什么,嘴巴里却只能发出“呃——”的低沉嘶气声。
借着下水道里的微弱灯光,几位纨绔子弟勉强看到同伴惨死的景象,
手握三棱骨尖枪枪柄的李昂,一抖长枪,将骨质枪刃收回,那位被钉在墙上的阔少,顺着下水管道墙壁的坡度滑了下去,半截身子被污水所浸没。
只听“啪嗒”一声,李昂轻巧地跳下逃生通道,
他手握长枪,用枪刃点着地面,自己则悬在半空,像刷棍子的猴王一样,不至于让双脚沾上地面的污水。
如此诡异的登场方式,让一种纨绔子弟心脏都要恐惧得炸裂,
其中一人从地上屁滚尿流的爬了起来,三步并两步向前逃窜,
“不准跑!”
李昂爆喝一声,然而那人反而跑得更快了。
还未等他跑过拐角,踩着高跷挂在半空中的李昂掏出手枪,朝着他后背开了一枪。
响亮枪声在下水管道里回荡,那人像是被抽离所有力气一般,摔倒在地。
“都说了不准跑。”
李昂甩了个枪花,扫视了一眼或蹲或趴的各位纨绔子弟,
“唉,现在的年轻人啊,越来越懒惰了。如果你们以前坚持用小口径手枪子弹打自己,现在就能免疫子弹伤害。”
面对李昂的注视,这些阔少们不敢发出任何声音,也不敢做出任何动作,只能趴在污水池里,尽可能地把身子压低。
“你们站起来吧,我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李昂慈眉善目地挥了挥手里的手枪,战战兢兢的阔少们面面相觑,从污水池里爬了起来。
“嘿呀,你们不要这么紧张拘谨嘛,我又不会害你们。”
李昂看着他们如履薄冰的可怜模样,慈祥地说道:“他们往哪个方向去了告诉我,我就不杀你们嗷。”
“那,那边去了。”
一位红发小伙胆战心惊地抬起手臂,指向前方,“我就看到他们往右拐...”
“很好,真是个乖孩子,走吧,我不杀你们。”
李昂点了点头,几位阔少对视一眼,眸子里满是劫后余生的狂喜。
他们迟疑了一下,一瘸一拐地向着下水道后方走去。
“慢着!”
李昂冰冷的声音在他们身后想起,“最后面那个,你头上的是什么东西”
一群阔少转过身来,看到走在最后面的那位脏辫青年的头上,顶着半根长条状的棕色物体。
这气味,这形状。
是翔,绝对是翔。
“好哇,你们竟然背着我偷吃士力架巧克力棒!”
李昂勃然大怒道:“那就留你们不得了!”
说罢,不等一众惊恐万分的阔少开口辩解,李昂就拔出手枪,砰砰砰打空弹夹,命中所有人的眉心。
尸体倒了一地,李昂骂骂咧咧地收起枪支,挑动三棱骨尖枪,像踩高跷一样,蹦蹦跳跳地沿着下水管道前进,速度相当之快。
————
极远处,还在窜逃的血族一行人凭借超凡听力,清晰听到了后方响起的阵阵枪声。
菲利克斯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对方这么快就追了上来,证明保罗根本没有起到阻挡的作用...
“艹!”
他的牙关里蹦出一句脏话,在经过一个三叉口时,手掌一挥,“你,还有你,往那边跑。”
单个的血奴保镖根本起不到保护他的作用,还不如在这里分两个护卫沿着另一条路跑,以混淆敌人的追击路径。
被菲利克斯手指指到的两名保镖脸上浮现一阵古怪神色,身体却很诚实地按着菲利克斯的指示,沿着三岔口的另一端跑去,
同时不再可以放轻脚步,而是肆意踩踏水泊,尽可能发出大的声音。
正式的血族成员,对于这些只经历过劣质初拥的奴仆,拥有生物本能上的位阶压制,
无论什么指令,哪怕再荒谬再不可思议,血奴也必须遵从。
菲利克斯一
第一百九十二章 家族
【血肉切割机】的称号技能,其特效为“用实体攻击命中敌方单位时,额外剜去敌方伤口部位的一部分血肉”
雷明顿m870那四处散射的弹片打在蝠群身上,只要擦着一点,就能将整只蝙蝠打掉半个身子。
一枪过后,蝠群已经减员至40%,菲利克斯再也无法维持蝠群状态,重新聚合成人形,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于臭水沟当中翻滚出七八米距离。
他挣扎着还想站起来,然而李昂直接撑杆跳到他的上方,长枪自上而下,笔直贯穿他的胸腔。
枪刃上附着的波纹能量,对于血族而言好比砒霜剧毒,所谓的自愈能力根本起不到任何效果,菲利克斯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胸膛被融化出一个可怖空洞,他甚至可以看见皮肤下面的砰砰跳动的脏器。
“啊啊啊!”
他惊恐地喊叫起来,伸手握住三棱骨尖枪试图将其拔下来,但李昂已经从枪杆上滑下来,用雷明顿m870顶着菲利克斯的肩膀扣动扳机。
砰砰。
两声枪响过后,菲利克斯的手臂飞了出去,在下水管道里翻滚几圈之后,被污水彻底浸没。
“你好啊。”
李昂撑着长枪,对着躺在臭水沟里的菲利克斯温和说道:“终于见到你了。”
“你,咳咳,你到底是谁”
菲利克斯挣扎着抬起头,满脸悲愤,咳嗽出口腔里的发绿污水,脸颊上流过两行清泪。
“不记得我了么”
李昂歪了歪头,从怀里掏出一张艾琳拉斐尔的照片,在菲利克斯眼前晃了晃。
这位血族公子看到照片之后,先是一脸茫然,紧接着仿佛意识到了什么,阴柔英俊的脸庞一脸灰败惨淡,仿佛被剥离了所有希望。
“很好,看来你还记得。”
李昂笑了笑,将照片收入怀中,“现在,你要把你知道的所有关于这个女孩的事情说出来。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说,反正我最终都会结果你的性命。
不过相信我,在我想象出来的酷刑面前,开不开口只是时间问题。”
熟读各项情报机构审讯手册的李昂,早就掌握了各种各样闻所未闻的审讯技巧,就算是关塔那摩里最坚韧不拔的囚犯,也能从他嘴里撬出东西来。
更何况现在有了生物母版,审讯对象还是一个先天拥有超凡自愈能力的血族...
那花样可就更多了。
面对李昂的威胁,菲利克斯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犹豫片刻,最终还是选择乖乖开口——毕竟活着最为重要,现在米勒家族上上下下肯定在四处寻找他的踪迹,多拖延一秒,就多一分生还的希望。
“七天的下午,我和凯撒、埃里克、弗兰克、丹尼尔还有约瑟芬妮,一起在城郊举办rex party流动夜店聚会——我们会让手下清扫现场,搭建舞台,把废弃工厂改造成临时夜店。”
菲利克斯说道:“我们几个都是血族,但是凯撒的身份最为高贵,他来自于十三氏族当中的茨密希家族,
而我们其他几个虽然同为血族,但祖上都是在血族内部权力斗争中落败的失败者,从欧洲被迫流放到了美利坚,身份地位远不如茨密希家族。
所以,凯撒是我们的头。”
他舔了舔干涸的嘴唇,继续说道:“凯撒是个很有个人魅力的领导人物,在二十五岁不到的年纪就成为了子爵,茨密希家族也对他予以厚望。
他唯一的缺点...就是有些残暴,喜欢凌虐弱者——这可能是因为他的母亲那边有着冈格罗家族的血统。
总之,凯撒喜欢在聚会上玩一种‘狩猎游戏’。他会挑选一些自己看得上的青春靓丽女孩,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征服她们,把她们带到包厢。
当然他不会谋害这些女孩,只是...对待她们会有些粗暴野蛮,而且事后也会予以金钱补偿。”
菲利克斯看了眼李昂面无表情的脸庞,咽了咽口
第一百九十三章 臣服
莱克斯勒大厦建立于上世纪中叶,坐落于法兰克福特市中心,三百七十余米高,九十余层,是这座城市里最为显眼的标志性建筑物之一。
凯撒茨密希就端坐在高楼的落地窗边,俯瞰着灯火辉煌的城市夜景,剑眉星目的俊朗面庞上浮现一丝邪魅笑意。
他是霸道总裁,是亿万富豪,是高贵的、前途无量的血族子爵。
这个世界上充满了潜伏在帷幕后方的异类,这些异常生物源于历史未能记载的古老过去,神秘,邪恶,鲜为人知。
特别是在科技昌盛,神秘退潮的现世,再强大的异类也无法抗衡枪支、火炮、导弹乃至核武器,不得不潜藏起来,蛰伏于阴暗角落,
除了血族。
倒退千百年,血族也像其他超凡生命一样,遭受教廷的追杀。
那些拿着圣水铁剑、发射银质弩箭的猎魔人,寻觅遍布欧洲各处的阴森古堡,
朝一位位“高贵”血族的心口穿刺木钉,如同拖拽死狗一般,将他们拖出棺椁,放在阳光下暴晒,直至化为飞灰。
最艰难的时候,血族长老十去其九,十三氏族血脉濒临灭绝,连腐镯、灵杖等血族圣器都被猎魔人缴获,藏在隐秘石窖当中。
就在残存血族深陷绝望、试图发起自杀式地朝教廷反攻的时候,一名天才劝阻了族群,提出一种全新的、与教廷抗衡的思路。
那就是...成为资本家。
在这位天才的带领下,血族开始大规模迁徙,从密林古堡当中走出,前往西班牙与葡萄牙这两个最早从封建分裂状态中走出的国度。
资本主义的早起阶段,是重商主义,而重商主义最本质最根源的需求,则是金银。
对于金银的强烈需求,促使西班牙与葡萄牙成为最早向大洋彼岸探索的王国,而血族就在这一时间点,扮演出海船员,进行地理大发现的同时,向外界开枝散叶,保住了一部分濒临灭亡的血脉。
由于血族船长们带回的金银,西班牙与葡萄牙的人类统治者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允许他们存活下去,
随后,那名天才敏锐地感觉到只追逐金银的重商主义无法积攒下财富,就将目光转向了一些商业化程度更高的国家地区。
比方说,荷兰。
荷兰最早是商人城市组成的地区,这里封建残余的势力并不强大。
在那名天才的指挥下,隐匿在森林当中的血族,开始绑架饲养一些人类孩童。
这些人类孩童并不会接受初拥,而是以人类的姿态,接受血族长老的教导,学习血族传承,
并在那名天才的亲自教育下,成为杰出学者与商人,在荷兰创造了早期的信贷制度和金融体系,将钱庄改良成了银行。
随后,天才让银行家们,以荷兰的国家信用为担保,吸收欧洲各处的闲散资金,积聚巨额财富,建造无数船只,一度成为世界航运与金融贸易中心。
到了这一步,血族就不再是那些瑟缩在阴森古堡里的穷苦“跪族”了,他们通过航运与金融敛财,向欧洲封建王国的统治者提供保护费,甚至缴纳一大笔钱财给教廷恳求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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