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年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亲亲雪梨
冬梅,现在我非常热爱这身军装,比想象中更热爱一些。尤其是前几天跟同学们一起漫步在橘子洲头,身穿军装的豪情始终萦绕心中。我想,唯有一段诗词,可以描述这段难忘的军校生涯。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2007.6.10
刚来不久就准备参加演习了,今天领到了任务,激动得像只灵猴。可是在战士面前,我又不能上蹿下跳,克制到现在。
领到任务那一刻,我就有思路了,我要带着自己的设备去侦查。可惜这里不像我们学校,没有电子器械库,我可能又要拆东西找零件了,但愿别受处分。
我的小宇宙快要爆发了,期待我惊艳全场吧!
嘿!别忘了来我梦里,为我加油!
2007.7.10
往事休要再提。
要是再遇见那女的,我……我还是离她远远的吧。
惹不起,躲得起。
2007.7.11
难道我是个小心眼为什么过去这么多天了,我还是耿耿于怀
我在学校表现不差,还立了个二等功,本来可以直接提副连的,但这个破单位能人太多,首长还是想考验我。
演习本是个大好机会,可是被三个傻乎乎的学生给搅和了,尤其是哭得鼻子吹泡泡那女的。
淘汰了也就罢了,还差点儿被警察一枪崩了。艹 (这一句被乔楠给划去了,还划了好几道)
我终究也是俗人一个,要是你见到这样的我,会不会失望
反正我很难受,只在这里跟你说说。
好姑娘,再来我梦里吧!此刻尤其想念你。
2007.8.10
跑完五公里,大腿总是疼,我会不会英年早废算了,来到这个破单位,命都不在乎了,还在乎一条腿么。
下山遇到了一条小狗,也就一两个月大,也不知道怎么跑到荒郊野岭的。
浑身泥巴,奄奄一息。突然想到,在泥浆里摸爬滚打的我们,差不多也是这个熊样。
啊,不,应该是这个狗样。
我把它捡了回来,给他洗了澡,嘿,狗子那叫一个英俊潇洒,威风凛凛,真他妈一条好狗!
战士们都挺喜欢它的,我认真地打了报告,希望它早日成为我们真正的战友。
拍了张照片,给你发了彩信,满心期待你会夸赞它几句,结果等到现在,你都没有回复。
是我糊涂了。算了,就幻想着你看到了吧。
2007.10.15
这次去高原又被骂得半死,当个指挥官,先得学会挨骂。
挨骂就算了,还当着那么多战士的面被骂。面子这东西,真是一点儿都不值钱。
不过,我现在有点指挥官的样子了。以后要是真遇上了躲到深山里的恐怖分子,我一定会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想想这些,面子那东西,老子不要也罢。
还有,在高原听到你喊我了。为你摘了一朵花回来,下次去港城送给你。
2007.10.30
谁他妈发明的猎人集训
老子的腿真要废了
老子怎么就稀里糊涂地成了战俘
神他妈的设定
那帮心狠手辣的
老子差点儿就被他们弄死了
老子这辈子都不会当俘虏
宁死不屈
艹
(这篇日记被乔楠通篇划掉了)
2007.12.10
最近在重温《百年孤独》,马尔克斯真他妈是个天才。
“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所有人的结局无可避免的都是孤独。
我爱过你,可我现在很孤独。
2008.1.3
以前我翻高墙是最溜的,现在常常翻不过去。
今天甚至拖了小组的后腿。
大概真是要废了。
2008.3.14
还有几个小时就出发了。
第一次亲手拿过裹尸袋,我还没事呢,可是却像尸体一样僵硬得
第286章 亲手写好的墓志铭(下)
致最爱的家人
爸妈,姐,小妹,如果真到了这一步,那我必然是死得其所,能为理想和信仰献身,何其有幸。因此,你们可以为我流泪,但切勿太悲伤。
曾有人跟我说,你像是拥有一切的人。我未与他争辩,也没有告诉他,其实我曾是失去一切的人。后来,我仔细琢磨了他的话,原来在别人眼中,我是个很幸福的人,是一个拥有完美人生的人。
妈妈,这个家里,我最感谢的人是你。若是没有你,幼年失母的我,必然看起来千疮百孔,而不是“拥有一切”。我年少叛逆,曾让你伤透了心。我不是一个好儿子,但我深爱着你,是你让我有机会喊一声妈妈,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你是最好的妈妈,我爱你,妈妈。
姐姐,在我成长过程中,你是对我帮助最大的人。你只比我大两岁,却承担了一半母亲的责任。如果没有你的劝导,我或许不会专心读书,会一直跟父母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会离开家庭,一走了之。有你这样坚强而又温柔的姐姐,三生有幸。按照港城风俗,姐姐出嫁时,是要由弟弟背上婚车的。我渴望着那一天,亲自背着你出嫁,暗示你的婆家人,你有个雄壮威武的弟弟,让他们绝对不敢欺负你。我期待着,但又很不舍。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姐姐,嫁给谁我都觉得吃亏。但只要你幸福,我肯定支持你的决定。
小妹,跟你相处十几年,咱俩也互相嫌弃了十几年。虽然你笨头笨脑,但是挺可爱的。有时候很想告诉你,不要那么拼,我和姐姐有足够的能力让你过得很好。但是又一想,你有权力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我这个当哥哥的,就当一个助力者好了。我虽然还是嫌弃你,但也不允许别人欺负你。你不用担心,就算我去了,灵魂也会保护着你,直到你强大到不需要保护为止。
老爸,写到这里,眼圈突然有点发热。在这个家里,我跟你闹的矛盾最多,也不知道该跟你说什么。我是乔家唯一的男孩子,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我好,这点我非常清楚。在生死关头,也无需计较那些矛盾了。老爸,其实从军报国的理想,一大半是出于对你的崇拜。小时候,我最喜欢听“大海龟”的故事,听你们隐藏在丛林里,等待与敌人决一死战的故事。是的,我很崇拜你。所以,当祖国的领土受到践踏时,当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我绝对不会有任何退缩。我虽生性顽劣,但以上所述,完全可以对天起誓。我是侦察兵的儿子,我也要成为一名合格的解放军战士,成为……你的骄傲。
人固然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既然选择了从军,那我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如果我的遗体能为别人所用,请替我捐献出去,我会换种方式存在在这个世界。
最后,我还是恳求你们豪迈一些,无需为我多流眼泪,因为我永远与你们同在。
爸妈,姐姐,小妹,虽从未说出口,但我很爱你们。或许,没有任何时间,比此刻更爱你们。
乔楠 绝笔
致爱人
亲爱的文小姐,你知道我们是带着遗书生活的吧因为死亡离我们很近,近到没有任何防备,所以必须得提前留好遗言。
就像《海上钢琴师》里的那句台词一样——我们笑着说再见,却深知再见遥遥无期。
至于我会怎么死,我也不知道。但是为什么会死,我可以告诉你——“死并非不足惧,亦并非不足惜,奈何七尺之躯已许国,再难许卿。”
你在国外上的高中,或许看不懂这种半文半白的句子。但是没关系,你记住我是为国捐躯,无法与你长相厮守就行了。
我曾给爱人写过绝笔信,但那时的爱人不是你——说出这样的话,我不担心你会发脾气。在跟你说话时,我都是想到哪里说哪里,谁让你是我的知心爱人呢在你面前,我无需任何隐瞒。
第287章 重逢在灿烂的季节(上)
——假如,只是假如,真有重生这种技能。
2003年初夏,高考的余热还没有散去,气温陡然升高,一**热浪席卷着这个海边小城。
乔楠在店里啃着西瓜,一只脚搭在旁边的椅子上,眼睛瞟着《体坛周报》,仔细研究欧洲转会市场。那个夏天,欧洲足坛风起云涌,原有的格局被打破,进入一个群雄逐鹿的时代。他关注着西甲的巴塞罗那,也关注着意甲的ac米兰。他跟妹妹说:“喂,你那个小帅哥要去ac米兰了。”
乔琳抢走了一块西瓜,说道:“不劳你操心,你还是操心自己考了多少分吧!”
乔楠轻笑一声,继而又啃了一大口:“这个也不劳你操心。”
果不其然,分数下来后,整条吉祥路都沸腾了。乔楠骑着破旧的自行车穿梭在巷子里,每个大人都要问一遍他报了哪里。
骑自行车的少年神采飞扬:“清华!我要去清华学通信。”
虽然老家还有病弱的舅舅,但那不是他该操心的;虽然家里的情况捉襟见肘,但他年纪尚小,不需要为此做出牺牲。况且,他的分数那么高,他有足够的底气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家人也无条件支持他的决定。
姐姐放暑假后,直接给了他四千块钱:“喏,这是我一个学期的奖学金,还有打工攒的钱,送给你当学费。”
他抱着姐姐转了好几圈,连说她是天下最好的姐姐。乔璐笑吟吟地看着他,说道:“再叮嘱你一遍,千万不要以为大学是努力的终点,恰恰相反,那是你最宝贵的起点。大好时光,浪费了多可惜。只要你勤勉读书,就是对我最好的报答了。”
“姐,还用你说那里可是清华,哪儿有不好好读书的道理”
那时,凋谢的玫瑰花迎风飞舞,花香也像会跳舞一样;那时,树上已经有了阵阵蝉鸣,每个夏日的午后,都是慵懒而惬意的。
那是他高中生涯最后一个暑假,他终于卸下了所有负担,可以纵情玩一玩。阳光灿烂,骑着自行车飞驰的他,笑容也那么灿烂,此生再也没有比十八岁的夏天更灿烂的季节了。
录取通知书下来后,作为实验一班的班长,他为班级做了最后一件事情——张罗了一场难忘的散伙饭。
前面说过了,50级实验一班,是创造了二中高考神话的班级。绝大多数同学都考上了心仪的学校,那顿散伙饭的气氛十分高涨。那毕竟是一群经过厮杀最终到达胜利彼岸的少年啊,他们尽情吃喝,尽情玩乐,也尽情互诉衷肠。
他们喝到深夜还意犹未尽,饭店的音响里突然流淌出一阵音乐。那是他们几个班干部提前准备好的,在散伙之前,他们要一齐高唱张学友的《祝福》。
当“朋友我永远祝福你”的前奏一出来,喧闹的饭店渐渐安静了下来,同学们都跟着唱了起来。
乔楠唱歌不好听,但他唱得最投入,甚至唱了几句就泪流满面。
“不要问,不要说,一切尽在不言中。
这一刻,偎着烛光,让我们静静地度过。
莫挥手,莫回头,
当我唱起这首歌,怕只怕泪水轻轻地滑落。
愿心中,永远留着我的笑容,伴你走过每一个春夏秋冬。
……
伤离别,离别虽然在眼前;说再见,再见不会太遥远。
若有缘,有缘就能期待明天,你和我重逢在灿烂的季节。”
时隔多年,实验一班的同学依然记得那晚的激情澎湃,依依不舍。梦想成真的喜悦与离别的愁绪交织在一起,没有一首歌比这首更贴切了。以至于以后每次同学聚会,他们都会自发地以这首歌作为结束曲。
这首歌是乔楠挑选的,也不知道一个五音不全的人怎么会挑出这么好听的歌来。用他的话说,他听的歌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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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首好听他就会一直循环播放。跟同学说了再见之后,他嘴里还哼着这首歌,踉踉跄跄地走回家。
喝酒喝得太热,他索性将上衣脱了下来,搭在肩上,光着上身走在午夜的大街上。
若是别人看到了,还以为穿越到《水浒传》里面去了,这个魁梧壮实的少年下一秒就要去景阳冈打老虎了。
饭店离家不过200米,过了十字路口,就是乔家的馄饨馆了。可是他晕晕乎乎的,看到身后有条长凳,毫不犹豫地就躺了上去。
乔璐出来找他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让人语塞的一幕。
他仰面躺在人家烧烤店门口的凳子上,t恤搭在胸膛上,两条长腿耷拉在地上,嘴里还哼唱着什么歌。
乔璐哭笑不得,将他扶了起来,强制给他穿上了衣服:“这是喝了多少啊!也不怕冻着了。”
“咦姐,你怎么来啦”他嘿嘿傻笑,抱住姐姐:“还是我姐最疼我,我姐最好。”
“好啦,这浑身酒气!快回家,爸妈都担心死了,去二中找你了。”
他顿时坐到了地上,像个耍赖的小男孩,将头摇得像拨浪鼓:“我不回家。”
“又怎么啦”
“我喝多了,爸肯定又要揍我了。”他打了个饱嗝,脸颊红红,唯有眼睛还是明亮的,闪着满满的稚气:“姐,跟你说实话,我可怕……可怕咱爸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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