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教父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黑色贝斯
安妮不屑地说着,然后突然眼睛一亮,说道:“就叫【撒旦】,怎么样”
“如果你打算被教会的那帮家伙堵上门抗议,我没有意见,不过不要算上我。”
罗杰又不是白痴,怎么可能用这种明显会引来麻烦的名字。
虽然摇滚这个圈子一向离不开各种反传统、反信仰的运动,但直接以【撒旦】为乐队命名
现在可不是十几年后,天主教在北美说是一手遮天肯定是夸大了,但力量也不可小觑。
尤其是在南方那些保守的州。
偶尔玩点出格的没问题,但是光明正大和教会对着干
除非脑子被驴踢了,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日常回复几个问题,可跳过。
第一个,歌曲版权问题。
前文提到过这个,没在正文里深入写,毕竟详细讲太凑字数了。
一首歌的歌曲版权分两种,一个是词曲版权,一个是唱片版权。
词曲版权就是词曲本身,唱片版权是声音,包括唱和乐器伴奏。
词曲版权确实值钱,但是没你们想的那么值钱。
大部分国家法律规定的比较复杂,举个栗子。
a写了一首歌,授权给b去唱,但是没有卖断版权。
如果合同里没有特殊约定的话,一般情况下,词曲版权就在a手里,唱片版权在b手里。
如果c想要用这首歌,比如说做个游戏的背景音乐,是找b去谈,而不是找a。
如果歌手d想要翻唱这首歌,那么a和b只要有一个同意就可以,但是双方都能拿到钱。
(国内规定的是a和b都要同意才能翻唱,但是实际操作,嗯,这种闹到法庭上的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微博的瓜大家估计都没少吃)
这么说可能不太直观。再举几个栗子列一下词曲作者的收入情况。
国内的:
作曲的不太了解,作词这块,国内收费最贵的是林夕和方文山。
这两个人收费最贵的时候,一首歌填词大概十万块钱人民币上下,一次性买断,没有分成。
这个价贵么确实不低,但是看唱他们歌的那些人,这个价绝对占不了收入大头。
国外的:
rb规定的词曲版权所有者的分成比例是1.7%,两个加起来就是3.4%,也就是一首歌卖出去一千块钱,词曲作者加起来能拿34块钱。
美国的:
工会规定的词曲版权所有者最低分成比例我没有查到,但是这个数字肯定不会高于5%。
而且这是工会规定,不是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作者不是工会成员,唱片公司根本不会鸟你,给一笔钱直接就买断了。
我能查到的资料里边,从写歌本身里边拿到收入最高的是电影配乐大师汉斯-季默。
一部电影所有配乐他的团队低的时候几十万美元买断。
最高能拿到两三百万美元加上原声大碟分成10%15%的收益。
但是这个是包含演奏的,也就是词曲版权+歌曲版权一起卖给电影公司。
像有些词曲版权所有者,能够从一首歌的所有收入里边拿到比较高的部分,比如说20%以上的,有,但是都是特殊情况。
以下是特殊情况:
1、词曲版权在唱片公司或者在歌手本人手里,为了做账需要,大多数情况下是为了压低另一方的分成,自己左手倒右手。
2、没有作词、作曲能力,也没有渠道的新人,为了出歌不得不接受苛刻的条件。(有,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少见)
3、极少数歌手本人特别喜欢,喜欢到不顾钱也要去唱的歌。(同上)
4、小说作者写小说时候没好好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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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乐队收入分配问题。
乐队工资制我就不说了,崔健的乐队就这么解散的,压根就没实行,崔健一提这事其他人就不陪他玩了。
能活下来的乐队没有这么玩的,分成比例不同乐队可能有区别,但是肯定是分成为前提。
而且成员收入可以有差距,但是差距不能太大,要不然内部矛盾根本不可能压得住。
一个核心拿走百分之七八十乐队收入这种事根本不可能的,别人都不是傻子。
ps:这里说的是【正式成员】,不算幕后和非记名成员。
比如说绿日,拿分成的就是bj、tc、md三个,后来“三巨头”的jw也成为正式成员了。
但是你看他们的演唱会,除了白叔以外后边还有弹琴吹号的,那俩就算是拿工资的编外成员,不在乐队正式成员名单上出现,但是录制唱片和演唱会都会到场参与。
……
另外一点,稍微有两把刷子的乐手即兴能力都很强。(贝斯除外,日常黑贝斯)
也都有独立写歌的能力。
就算实在没人写歌,成员凑一块即兴发挥一下也能凑出来一首不错的,再花点时间改一改就能拿出来如齐柏林飞艇就经常这么干。
摇滚乐队的主唱知名度可能是最高的,但在乐队里还真不一定是核心。
比如红辣椒的绝对核心就是弹贝斯的flea,rush和the.who乐队的核心是鼓手。
一个乐队换掉主唱影响确实不小,但换掉核心乐手影响更大。
ps:
从70年代后期开始,主唱地位一直在慢慢提高。
到90年代以后大部分乐队主唱地位已经超过乐手,这个得承认。
但是没乐手光有主唱也玩不来,天天换乐手的乐队真没几个混的特别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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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问题:有人说写的节奏慢。
嗯,之前回复过一次了,再说最后一次。
看字数,不要看章数。
两三万字一段小剧情这进度真不慢了,再快只能写短篇了。
总不可能让我两千字一段剧情写个三十万字就完本吧
而且你们见过有几个作者【上架前
第81章 新乐队成立(第五更)
darkness,意为黑暗,但也可以解释为阴郁、模糊等多个意思。
这个名字得到了全票通过。
倒不是说名字有多好,而是所有人都不想在这种事情上浪费时间,稍微差不多能过得去就行了。
乐队,始终是靠作品说话,而不是名字,或者其它什么东西。
如果名字起得再好,没有好的作品,也是白搭。
而很多乐队起名实际上都相当随意,起名的讨论过程甚至没有超过五分钟,但靠着出色的作品,最终却大获成功。
比如说sum41、blink182等等。
而其中最为成功的一个,名字叫做the.beatles。
另一边,由于三人之间已经定下了主体的基调,经纪人之间的谈判也进展的很快。
在罗杰和理查森的律师的配合下,当天就拿出了正式的合同。
其中的主要条款,和几人定下的大体一致。
乐队的商标归属权,罗杰可以拿到百分之五十一,理查森百分之二十五,安妮则是百分之二十四。
这一部分,无论以后成员如何变化,只要没有出现有人转让手中商标权归属的情况发生,就永远固定。
但是如果有人退出乐队,必须将手中的商标权出售给另外两人。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即使乐队招收新的成员,新成员也是得不到乐队商标所有权的。
而在乐队集体决策的话语权上、以及乐队收入的分配上,罗杰都能够得到百分之五十,理查森和安妮各自拥有百分之二十五。
如果有新成员进入乐队,罗杰的利益保持不变。
新成员的那份,从理查森和安妮手中分享。
但是关于这些,还有几项备注条款。
如果乐队决定招收新成员,则无视投票权的比重,必须所有人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
只要有哪怕一个人反对,也得不到通过。
除此之外,乐队的一切版权,包括歌曲的词曲版权、唱片版权、mv影视版权等等,均由乐队共同持有,而不是按比例分配到个人。
三人只能从中享受收益分成,而得不到任何的版权。
包括罗杰自身也是如此。
另外,任何人一旦退出乐队,自身所拥有的一切与乐队有关的利益。
包括商标权、决策权以及未来的收入分成,都将自动归还乐队,而不会得到任何补偿——另有补充协议的除外。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从乐队未来的收益中分走最大一块蛋糕的罗杰,必须将包括《we.will.rock.you》和《it’s.my.life》在内,总计二十二首歌的词曲版权转到乐队名下。
这样的条件,事实上对罗杰而言,是有一些吃亏的。
但是也仅仅只是在前期吃一点小亏,而到了未来,乐队发展起来,情况又会不同。
而从另一方面来说,付出一些利益,将更多的人捆绑成自己的利益共同体,也是十分有必要的事情。
现在的罗杰,没有足够的资本与圈内的众多大佬结成盟友,因此只能自己培养,理查森和安妮,就是很好的选择。
一个人的力量永远有限,在任何圈子里,盟友,都是十分必要的。
如果控制不住自己的贪婪,妄想独吞一切利益,无论前世还是今生,有太多的例子证明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
为了方便操作,以及出于避税方面的考量,在律师和会计师建议下,三人按比例出资,在内华达州注册了一家名为【darkness乐队管理工作室】的微型公司。
工作室的注册资金仅仅只有可怜的一万美元,象征意义多过实际。
乐队将整个挂在工作室的名下,也就是说,三人持有的的“乐队决策权、分红权”等等,实际上是这家工作室的股权。
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除了万一未来有人退出乐队,归还股权方面的条款有些麻烦之外,其它的一切都将会很简洁明了。
即使是这些麻烦的事情,在律师的帮助下,也很容易解决,比如说设置多种不同类型的股份——这一点在内华达州是被允许的。
最重要的是,作为全美最好的避税天堂之一,内华达州的政策,非常有利于合法规避各种各样高昂的税务。
当然,特拉华州也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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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唱片发行合约
“西奥多,我的要求很简单。”
办公室里,罗杰坐在西奥多对面,侃侃而谈道:“版权和分成,这些都可以谈。但是乐队内部,是我们自己的事,公司不要插手进来。”
“公司做的最错误的决定,就是放掉murphy乐队。”
西奥多摇摇头,说道:“如果murphy乐队还在,至少能绑住你三年,哪会给你这个谈判的机会”
在乔治收购murphy乐队的谈判中,西奥多是为数不多的坚定反对者。
不过,事情早已尘埃落定,如今再提起来也没有任何意义。
“西奥多,我得承认,进入这行,你确实帮了我很多。”
罗杰说的很真诚,但也很现实:“但是交情归交情,利益归利益。如果公司的条件太苛刻,我没法跟乐队成员交代。”
“我会跟进这件事。”
西奥多清楚罗杰说的是实情,人情在北美确实很有价值,但那是在没有重大利益冲突的前提下。
现在的罗杰,已经有了联系上其它唱片公司的能力,虽然地位不怎么高,但总是能联系到几家愿意为darkness乐队发行唱片的公司的。
这样一来,二十世纪娱乐势必要做出一定的妥协,否则只能让这支西奥多非常看好的乐队与公司擦肩而过。
考虑了一会,西奥多说道:“我和你的经纪人合同可以改,按照你的要求,去掉绑定唱片发行的部分。但是唱片合约的事,我无法做主,这要看公司高层的意见。”
“我明白。无论唱片合约的进展怎么样,只要条件不是太差,经纪人合同我是不会轻易换的。”
罗杰给西奥多吃了一颗定心丸,说道:“我也没有其它可以信任的经纪人,只要条件不是太过分,我肯定会和你续约。”
“经纪人佣金依然是百分之十,但是新的合同里,会减少对你的限制条款,你可以得到最大的自主权。”
西奥多考虑了一会,说道:“但是这次续约,必须签三年。”
三年,也是北美经纪人合约允许的最长期限。
当然,这是续约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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