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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教父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黑色贝斯

    平时单单是排练,时间长一点,安妮都会吃不消。

    如果晚上疯过头了,明天没力气表演,还真不是什么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事实上,因为这种原因导致演出效果变差,甚至干脆推迟或者取消的,还真不是没有。

    比如说柯特妮-洛芙,这个以出轨胡搞而闻名的hole乐队主唱,在1995年的一场演出时,就因为演出之前在停车场跟人胡搞而迟到了。

    “放心,不会耽误演出。”

    这不仅仅是私事,而是关系到整个乐队,安妮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当场做出了保证。

    “不知道明天能有多少观众。”

    理查森突然开口




第136章 吸粉利器
    “要不要再来点”

    安妮晃了晃手中的酒瓶,朝罗杰问道。

    “半瓶够了,喝太多不好。”

    罗杰摇摇头,说道:“马上就该我们出场了,做好准备。”

    “放心,我什么时候让你们失望过”

    安妮拍了拍背在身前的吉他,依然是那副枣红色的双头琴,看上去非常的引人瞩目。

    这时,前一支乐队的演出结束,耳机里传来现场导演的声音,示意乐队登场。

    “gogogo!”

    安妮兴奋地叫喊着,推着罗杰和理查森的肩膀,冲向舞台。

    在乐队登台的过程中,扩音器里就传出了节奏感极强的节拍。

    当罗杰走上舞台中央,就看到台下密密麻麻的观众,随着节拍,拍打着双手。

    鬼知道这里有多少人,四万五万还是更多

    一眼扫过去,只有密密麻麻的一片人头,根本无法估算出大致的观众数量。

    虽然被无数人注视,让罗杰感到有些紧张,但更多的却是兴奋。

    “伙计,你是个只会大声嚷嚷的孩子,在街头鬼混,希望有一天能够成为大人物。你搞得灰头土脸,狼狈无比,把瓶罐到处踢来踢去。”

    罗杰将话筒从支架上拿下来,用沙哑的声音低吼着。

    然后高高抬起右手,将话筒对准人群的方向,大喊道:“singin’”

    舞台下,传来整齐划一的声音:“we.will.we.will.rock.you!we.will.we.will.rock.you!”

    经过几个月的发酵,这首歌在北美的传唱度已经非常高了。

    这样一首本就是为了合唱而出现的舞台摇滚,最适合在大型演出现场,调动起观众们的热情。

    根本不需要任何铺垫,从一登场,气氛就达到了**。

    对于这样的一首歌来说,任何额外的花样都是多余的。

    中规中矩的表演,让数万名观众一起大合唱,就是对它最完美的演绎。

    三轮合唱过后,乐队没有按照此前发布的任何一个版本,来为这首歌收尾。

    罗杰指着身侧的安妮,大声说道:“guys,这位是我的最好的搭档之一,能同时弹两把吉他(指双头琴),技术最好也是凶最小的吉他手,十八岁的问题少女,st-andy。”

    在罗杰说到“平胸”这个单词的时候,安妮“隐晦”地向罗杰翻了个白眼。

    按照之前的计划,这个镜头准确地被摄像机捕捉到,放到了大屏幕上,引起了一片哄笑。

    罗杰的话音刚落,安妮立刻将手放在了琴弦上,开始弹奏。

    弹奏的当然不是这首歌原本的旋律,而是安妮精心准备的另一段solo。

    纯粹炫耀手速的32分音符。

    “说实话,我觉得st-andy这个名字太傻了。”

    在安妮弹奏到一半的时候,罗杰脸上挂着无辜的表情,假装小声地对着话筒说道:“所以你们可以假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叫她安妮。安妮-克拉克。”

    虽然罗杰“努力压低”声音,但在扩音器的作用下,这段话依然传遍了全场。

    这番话理所当然地又引起了一片哄笑声。

    适当的搞笑和耍宝,尤其是在现场的演奏中,任何时候都是吸粉的利器,罗杰用起来根本没有半点犹豫。

    ——重点是,“适度”。

    大屏幕上,再次出现了安妮的白眼,以及左手高高竖起的中指。

    令人惊讶地是,竖起的中指完全没有影响到安妮的弹奏。

    几段音符之后,安妮重重地踩下效果器,切换到强失真的音色。

    罗杰也不再开安妮的玩笑,将话筒插回到支架上,开始唱下一首歌。

    “你是否有时间,听听我的满腹牢骚。那些有的没的,想一次倾泄。我就是那些浮夸的傻x中的一个,歇斯底里,无可置疑。”

    北美的摇滚乐迷不愧是这个世界上最擅长自嗨的群体。

    不知道



第137章 朋克礼
    开头当然没有那个经典的吐口水的声音,那玩意留在录音室专辑里给歌迷们玩梗就够了,放到现场只会起到反效果。

    《hell.song》和大多数快节奏的摇滚一样,是非常适合在大型现场演出的曲目。

    若是从高空俯视,可以看到,整个体育场仿佛沸腾起来一般。

    密密麻麻的人群,不断形成一股股人浪。

    “因为我不知道这是否确定,突然之间,突然之间。我并不会感到如此不安。”

    唱完一段,罗杰双手向前伸出,指着舞台下方的人群,用极快的语速说道:“所有人,让我看到你们的双手!”

    台下的观众,跟着罗杰的动作,高高举起双手,有节奏地挥动着,看上去整齐划一。

    整首歌的后半部分,罗杰大部分时间里都顾不上弹奏,双手一刻不停地指挥着台下的观众。

    从耳机中传来的返送声音表明,这样做的效果并不好。

    至少从音乐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很糟糕的决定。

    不过,从舞台下,观众们的表现上来看,影响虽然有,但却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这本就不是一首突出贝斯音线的歌,大多数非专业的观众,甚至听不到贝斯的声音。

    尤其是在这样混乱的现场中。

    但听不到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当贝斯的声音真正消失的时候,很多人都感觉到扩音器中传来的音乐有点奇怪。

    只不过,在狂热激情的现场气氛之中,没有人有闲暇去仔细思考这个问题,下意识地忽略了音乐中的缺陷。

    但是大多数观众注意不到,不代表罗杰没有注意到。

    听着返送耳机中传来的,品质堪忧的音乐,罗杰立刻做出了决定,减少和观众们的互动。

    至少在需要贝斯的声音的时候,减少和观众们的互动。

    一边想着,罗杰唱出最后一句:

    “为什么最重要的事情,从不因我们的选择而结束如今我发现没有更糟糕的路了,我不认为我知道自己拥有着什么。”

    在吉他的余韵中,罗杰高高举起右手,握成拳头,笔直朝上竖起。

    一个个观众一开始还不明所以,直到有人带头,才仿佛引起了连锁反应一般,一个个模仿着罗杰的动作,举起右手,握拳朝上。

    这是前世最标准的朋克礼手势,起源无法考证,但却是朋克摇滚现场通行的手势之一。

    很多对此不甚了解的歌迷,会将金属礼或者其变种用错在朋克摇滚的现场,几乎每一次都会引起所谓的“资深朋克粉丝”的吐槽。

    金属礼的标准手势是食指和小拇指竖起,大拇指扣在中指和无名指上。

    一般很多人认为第一个使用金属礼手势的是黑色安息日乐队的主唱罗尼-詹姆斯-迪奥,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早在猫王还在活跃的年代,就有人使用过这一手势,只是罗尼-迪奥让它变得广为人知,并成为重金属摇滚的通行手势。

    若是大拇指也伸出来,就会变成“我爱你”的意思,因为朋克小天后艾薇儿经常使用这一手势的缘故,很多人就误认为这是朋克礼和金属礼的区别。

    事实上,朋克礼早在七十年代之前就已经出现,只不过因为握拳朝上的动作过于简单,导致很难给歌迷留下印象,演变成通用的标准手势。

    ——简单,也是朋克摇滚一直以来的立场,无论是音乐,还是其它。

    …………

    朋克礼的手势停顿了足足半分钟,直到台下的欢呼声开始减弱,罗杰才放下手,重新拿起话筒。

    开口之前,罗杰扫了一眼计时板上的数字,还剩下九分钟。

    “这他x的绝对是我他x这辈子经历过的最他x棒的演出(show)。”

    十几分钟过去,烈酒的后劲开始涌现,不过这不但没让罗杰变得头晕,反而是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清醒。

    以及兴奋。

    一连串f开头的单词从罗杰嘴里蹦出来,就像任何一个摇滚明星常做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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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即兴
    “只因最后我无惧,无惧死亡的到来。”

    唱完最后一段,罗杰已经回到了舞台最前方,与安妮并列而立。

    “我无惧死亡的到来。”

    罗杰再次重复了一遍最后一句歌词,不过却不是用唱的,而是说的。

    眼角的余光扫过计时板,时间所剩已经不多了。

    罗杰没有继续和观众互动,朝安妮做了个手势,说道:“go,安妮”。

    安妮拨动着十二弦搓衣板,一串清脆的音符飘荡而出。

    “我不会听你的碎碎念,我正游走在存在的边缘。没有动力和目标支撑下去,因为最后我们只是活着而已。”

    罗杰重重地压住琴弦,突然加大了音量:“活着!”

    这又是一个和前世的原版所不同的变动,甚至不是在排练时安排好的。

    仅仅只是因为罗杰突然觉得,这样做的效果或许会很棒,于是就这么做了。

    “两千年以来我始终如此清醒,等待着震撼世人的那一天。告诉你们这些看错我的人,我是,我是一具行尸走肉。”

    完全不同于前世原版,那种用小烟嗓低吟浅唱的另类风格,罗杰声嘶力竭地嘶吼,给这首歌带来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味道。

    在确定音乐节演唱的歌单的时候,在最后一首歌上,乐队本来更倾向于《怪胎》专辑中的《freak》,或者《生命万岁》。

    不过,在多次讨论和尝试排练之后,最终还是决定拿出为第二张专辑准备的一首歌。

    至少要到下半年,才会和歌迷们见面的新歌。

    《zombie》。

    这首歌来自一个非常年轻的乐队,the.pretty.reckless。

    the.pretty.reckless乐队的名气不大,不过若是说起他们的主唱,倒是算得上大名鼎鼎。

    90后的天才童星泰勒-摩森。

    对,就是《绯闻女孩》里的那个珍妮-汉弗莱。

    泰勒-摩森自从以《绯闻女孩》成名之后,就组建了the.pretty.reckless乐队,虽然在音乐上的成就不如演员身份那么耀眼,但也算是北美摇滚乐坛的一股新兴力量。

    乐队没有必要细讲,这支乐队完全就是泰勒-摩森的私有物,其它成员换了又换,阵容始终没有稳定过。

    很大程度上,这支乐队红不起来也与此有关。

    不过泰勒-摩森虽然在乐队上过于任性了些,但天赋还是不错的。

    这首《zombie》,也是泰勒-摩森发布的第一张专辑中的歌曲。

    或者说ep。

    带着黑暗风的垃圾摇滚风格,尽管融入了一些流行元素,但依然很迷人。

    在这个摇滚已死的年代,也确实不能以nirvana这样的标准,来要求新兴的乐队。

    “从那些烟管中喷出烟雾吧,亲吻我灼伤的创口。我在时光中迷失,告诉那些被遗忘的人们,你们在愚蠢而又盲目的活着。”

    在这最后一首歌上,罗杰完全玩嗨了,彻底放飞自我。

    时而低声轻唱,时而声嘶力竭地嘶吼。

    若不是高音实在飚不上去,说不定这个罗杰也会尝试一下。

    这样玩的效果也是非常爆炸的,如果不是在一开始的尝试中,发现效果惊人,罗杰也不会继续这么玩下去。

    随着罗杰的音量变化,场下的观众,自发地玩起了人浪。

    当然,是简化版的,动的仅仅只有手而已。

    当罗杰飙高音量开始嘶吼时,舞台下的观众,就会高高举起双手,跟着一起狂欢。

    而当罗杰放低声音轻唱时,观众们的手就会落下,欢呼声也立刻停止,变得一片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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