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乃路易十四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九鱼
我要的猫很快就送来了,嗯,大猫,确切点说,两只幼年的猞猁,它们看起来还相当无害,但它们比一般猫咪大得多的爪子说明它们仍然是猛兽,它们的饲养我从不假手于人,在我忙碌的时候,它们就在我身边的篮子里。
我不喜欢狗,反正它们老了,很快我就能替换掉它们,当然也不会在狗跑走的时候去追,我相当讨厌在雨里走,所以也没能碰上那件吕蓓卡穿过的雨衣,有一天晴朗的时候我去花房,吩咐男管家清理一下里面的东西,像是雨衣之类的东西,全都给了园丁,花房里的预备雨衣换上我要求总管家从巴黎带来的新款。
我似乎……看到了一块团起来的手帕,我的反应是一脚踩了上去,踩到了污泥里。
来拜访的人越来越多,大部分人都很好应付,毕竟他们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所谓的礼节,有些人很讨厌,但二十一世纪或许没什么好,但信息资源永远是十九世纪的人们无法相比的,有人或许会提起我不懂的事情,但我也会提起他们不懂的事情,像是热力学与电磁学理论、化学原子论、生物进化论与细胞学说,他们大概没想到一个女人会去研究这些事情。
事实上我也是只知皮毛,但对付那些人就够了。
让我厌烦的莫过于他们不断地提起曼陀丽原先是怎样的热闹喧哗,宾客盈门,“会有宴会的,”我说:“但先得等我将手上的书结尾。”
他们大为惊讶:“您在写书吗?”
“为什么不呢?”面对大海,春暖花开,书房大又安静,还能撸猫,难道不是一个写手最大的奢望吗?
等到那位主教夫人提起化妆舞会的时候,我终于点了点头,“因为这是您的要求,”我说:“所以我不得不先将我的书放下啦。”
她看上去有点感动的样子,但她还是提起吕蓓卡举办的游园会,说是什么一张张小桌,在玫瑰花园里进茶点什么的……我马上睁大了眼睛:“但那不是很平常吗?”
她明显地卡了一下:“很……很寻常吗?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或许……”
我可不想听到那个名字:“几百年前中国人就有这样的游园会了,美国人在五十年前也这么做过,”我再一次胡说,反正没人能去求证:“不过这种方式已经落伍了,因为不太雅致,又有些混乱,我听说最近只有暴发户们才会那么干,三五成群的好谈生意嘛……”
“对了,”我转换了一个话题:“说到化妆舞会,我想要以东方的圣人王为主题……我正在写这么一个故事……”
主教夫人顿时有了兴趣,东方在这个时间段内已经失去了原先的神秘,但马可波罗所谓的圣人王时代还是很有点吸引力的。
第三天的时候,我想试试插花对室内氛围的渲染作用,在我命令弗李斯去拿花瓶的时候,他提起了那个令我讨厌的名字:“那是谁?”我紧接着问:“我是谁?”他立刻不说话了,我马上让我的女仆之二,一个原本不属于曼陀丽庄园的姑娘去叫男管家来,“我不需要一个会对主人指手画脚的仆人。”我说,然后转过身去,不想听任何辩解。
“还有,”我说:“把这个石膏花瓶扔了,它旧了,难看了,不配待在曼陀丽。”
之后我算了算日子,在德文斯先生离开庄园的那天,换上了一双带有黄铜鞋跟的高跟鞋,这还是我特制的呢。在吕蓓卡的情夫,私下里和丹弗丝太太相会的时候,他果然发现了我,不过我可不会和他说那么多,当他靠近我的时候,我将狗扔向他的脸,然后踢了他的两腿之间,我用的力气很大,在人们听到惨嚎跑来的时候,他的裤子里渗出血来。
我叫了警察,为什么不叫,我又不认识这个人,无论丹弗丝太太说些什么,我都不认这个亲戚,开什么玩笑,如果是正当亲戚,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地和别人那样送名片预约呢?
因为这件事情,我也没去见比阿特里斯的祖母,也就是德文斯先生的祖母,对于一个老年痴呆的人我觉得我没什么好说的,稍有不慎又是我的过错,我也不会把她接到曼陀丽,她只会不断地提起吕蓓卡,我可不是一个喜欢受虐的人。
这件事情也有了一点不好的效应,听说那位仁兄算是废了,之后每个来到我面前的男人,无论是德文斯先生,还是不知名的园丁男仆,都会下意识地紧紧双腿。哦,还有件小事必须提一下,丹弗丝太太受到了训斥,因为她不遵守命令,擅自将不欢迎的客人放进了庄园。
我在一边得意洋洋地听着,丝毫不掩饰我的幸灾乐祸,我还提醒了一下德文斯先生,对于那个同样眼里只有丹弗丝太太没有德文斯先生的门房一家,也应该换换了,不然谁知道下一次他们会放进什么人呢。
我以为这下子丹弗丝太太会偃旗息鼓一阵子,没想到她又开始唆使起我去仿制吕蓓卡曾经穿过的舞会衣服,我看着她,就像是看着一个傻瓜:“圣人王,东方,”我说:“这两个词你有什么无法理解的吗?好吧,”我打量了她一会:“看来你确实不懂,可以理解,你毕竟是个佣人,看来这次舞会的事情不能让你插手了。”
她变了脸色,似乎还想要争取一下,但我已经吩咐女佣把男管家叫来。
我把事情全都交给了男管家,没关系,舞会的日期从一开始就没定,我们可以慢慢来,我一直很喜欢在电影汉尼拔中看到的一幕场景,在这里也是如此,我不用花瓶,或是用,但将它们藏在抽屉里,许多地方造成了花枝流泻的景象,我没有整修地板,而是让人们在上面铺上柔软的丝毯,四处抛掷着丝缎的枕头和靠垫,我定制了三套富有东方韵味的华美长袍,交给我的女仆保管,即便如此,我还增添了数件带有东方符号的新衣,免得万一出了状况无法收拾。
就在我懒洋洋地坐在大厅中看着仆人们来回奔忙的时候——什么,我在这里耽误搬运东西了?怎么可能,和女佣一样,在我这里,没有主人避让仆人的道理,在连续开除了弗李斯与门房一家后,仆人们似乎已经适应了我的坏脾气,曼陀丽的薪水很高,事情很少,他们不会想要换一个主人的。
化装舞会很成功,当然,我傲慢,我无礼,但节目都很有趣,准备的小点心美味可口,而且不用叉子和勺子就能入口,又不会弄脏妆容,每个宾客还得到了可以别在身上或是挂在手腕上的茉莉花球,我邀请了几个有名的歌唱家,演奏家与小丑,在没有预告的情况下出现在各个角落,吓了那些喜欢在角落里非议主人的家伙们一跳之余,也获得了满堂喝彩。
他们对我的衣物与首饰也是赞誉有加,在这方面,我从没给德文斯先生省钱过。
但就在舞会即将结束的时候,丹弗丝太太突然冲进了大厅,她从未这样狼狈过,发髻散乱,满面灰尘,“你把它们弄到哪儿去了?!”她大喊道:“小偷,你把它们弄到哪儿去了?”
宾客们顿时喧哗起来,他们大概还记得这位能干的丹弗丝太太。
“你怎么啦?”我漫不经心地抽出一支雪白的玫瑰放在鼻子下面,“是疯了吗?这样和自己的主人说话?”
“我问你把吕蓓卡小姐的东西弄到哪儿去了!”
“什么李贝卡罗贝卡?”我看向德文斯先生:“我们有这个亲戚吗?”
对啊,人人都知道我可能已经知道了有那么一个人,可我就是不承认,反正也没人提到过。
“西边的屋子!”丹弗丝太太大叫道:“真正的女主人的屋子!”
“哦,”我按住德文斯先生的手臂:“你说的是那个杂物间?我们需要更多招待客人的房间,看里面堆得全都是垃圾,所以就派人把它们整理出来,扔了。还有什么叫做真正的女主人?我不是你的妻子吗?”
德文斯先生面色铁青,一言不发。
丹弗丝太太可能真的疯了,她朝我扑了过来,我快手快脚地逃到了德文斯先生的背后。
“唉!”我大声说道:“你还和我说过,她是一个能干的人,先生。”
丹弗丝太太理所当然地被解雇了,没人能为她求情,那个可怕的样子会让他们做噩梦吧。
丹弗丝太太滚了,我觉得曼陀丽的空气都变得清新了。但敏感纤细的德文斯先生却又忧心忡忡起来,就在这个时候,警探找上门来,载着吕蓓卡尸体的船只搁浅了,他们发现了尸体,丹弗丝太太和吕蓓卡表兄一致指证德文斯先生是杀了吕蓓卡的凶手。
但在法庭上,法官询问医生,吕蓓卡有无可能自杀的时候,医生说,吕蓓卡不但因为子宫畸形无法生育孩子,还罹患了无法治愈的癌症,是的,她有理由自杀。
德文斯先生是无罪的,那两人看上去像是要生嚼了我们。尤其是看到我的女仆玛丽竟然套着吕蓓卡的黑貂皮披肩时。
“我们应该去度假!”我故意大声说道。
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后,我宣布要和德文斯先生去温泉胜地度假,管家随行,我们离开了,又回来了,然后顺理成章地抓住了想要放火的丹弗丝太太和吕蓓卡的表兄,纵火的罪名可是很重的,哦,还有,玛丽的屠夫父亲和罪犯们有着说不明道不白的关系,他们不会再来打搅我了。
我和德文斯先生一共有了三个孩子,两子一女,他们就像是吕蓓卡描述过的那样,在曼陀丽庄园幸福地长大,但他们的出生是受祝福的,没有一丝黑暗与污浊。
德文斯先生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抓着我的手问我爱他吗?
我不爱他,但我对他充满了怜悯,而且我是相当有职业道德的,一个好妻子应该怎么说?
当然是“是”了。
第一百三十九章 瓦罗的真正用途与国王的实验结果
今天没有写完,本章明早更替,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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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的封印》的同人——旁观者
写在前面:你看,里面所有的角色以及剧情统统属于原作者,我不拿来赚钱,就是这样……
我之所以知道我是在一本漫画里,是因为我有着一个叫做里鲁多的朋友。
当然啦,妖魔之间的友情,也就是那个样子。何况里鲁多是个标准的死忠迷弟,迷的对象就是他跟随了无数个岁月的妖魔君王——虚无之君多利亚斯(简称万人迷的那个)。而他之所以会和我成为朋友,也是因为我有着一张与多利亚斯有着五六分相似的脸和同样的黑色长发——在他的君王不允许他跟随的时候,他就跑到我这里来看大型活动手办,嗯,也就是我。
“你这里还是那么寥落,”里鲁康说,“如果不要妖魔的下属,就连人类的奴仆也不要吗?”
啊,对了,还需要提一句的是,在我还是一个不知道自己在漫画里的漫画人物时,我就不太喜欢身边有着其他什么人,嗯,人和妖魔都不要。总觉得有什么突然从身前身后冒出来完全就是日式恐怖鬼片的套路,就连里鲁康,也在被我胖揍了上千次后终于学会了敲门。
“因为并没有什么需要他们去做的事情啊。”我说。
“你的容姿可以让成千上万的妖魔为之臣服,”里鲁康说:“为了求得一个侍奉你的机会他们会甘愿献出所有的。”
就像你那样吗,我在心里说,不过还是没有把它说出口。也许因为曾经是个人类的关系,我的脾气在熟悉我的妖魔中可以说相当的好。但讲真,再好的脾气在遇到那群无底线上来就要抱腿的颜狗时也会爆发的。
所以说,在妖魔中我也是一个异类。每个想要成为我的随从和下属的妖魔都会被我痛扁一顿后扔出我的黑色森林,然后森林中的树木、藤蔓和细草会记住他们的气息,他们一旦再次靠近就会变成一连串的妖魔粽子,至于什么时候被释放,那要看我哪天心情好。即便如此,我也不会轻易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一群残忍暴虐,力量强大的可以瞬息之间干掉一座城池里所有人类的妖魔玩儿什么甄嬛传啊。
“啊,”不知道里鲁康是不是突然感应到了我想要把他踢出去的心情,他很及时地给了我一个我一直想要听到的消息:“你问起过的那个人类,我的下属捕捉到他的消息了——拉宾斯,一个魔术使,虽然因为研究出了降魔术而得到了人类的推崇,但也只是一只可怜的小虫子而已,”他突然露出了不太高兴的神情:“天啦,千万别告诉我你是看中了那个人类想要成为他的妖魔吧,如果是那样……”
“如果是那样……”我说:“里鲁康,你想要怎么样呢?想要让我消亡吗?我比你更美,里鲁康,你不会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在妖魔中,容貌与实力都是成正比的,里鲁康如果敢做些什么,我也不介意现在就让虚无之君换个近侍。
不过若是我真的成为了某个人类的妖魔,里鲁康一定会不择手段只为了杀死那个人类或是我的吧,他可不会容忍一个人类成为我的主人的,就算我和多利亚斯只是有着一张我认为并不那么相似的脸。
“我只是觉得太可惜了,”里鲁康说:“如果你不是每年睡上三百天的话,那么你哪怕想要成为某个君王的近侍也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我不会向任何一个存在屈膝,称他为主人的,”我说:“关于这点你就放心吧,里鲁康,自由对我而言是最重要的。”和那个居然在番外里爱上了一个人类的伪自由爱好者绝对不同!
但里鲁康在被我踢出森林之前还是有点忧心忡忡的,毕竟我在这座森林了呆了一千多年了,也没对什么感兴趣过,妖魔不,人类也不,拉宾斯还是我提起的第一个名字呢。但我真的对那张面糊脸没兴趣,里鲁康,我的朋友,如果可能,我真希望你能明白我现在的心情——这家伙就是个炮灰,但这个炮灰却是引动了整本漫画的关键所在啊、
我知道你的爱豆将来会爱上一个人类呢!
我还知道因为你你的爱豆还会玩上一场失忆梗呢!
我还还知道你会被你的爱豆勒令出局,之后因爱成恨转黑粉了呢!
我还还还知道你之后还会救了你爱豆的爱豆的迷弟,不惜将自己封印了只为了增强你爱豆的爱豆的迷弟的力量,不,我不是在编顺口溜,事情就是那么复杂——这个虽然你不爱我不看我不接受我不理解我但我还是爱你为了你不惜付出一切即便你神马都不知道只求你万事无忧幸福安康的男二梗你玩的那么六真的大丈夫?
你知不知道我一把台剧中的女猪脚代入虚无之君多利亚斯就是一身冷汗?
***
就在里鲁康离开不久,一个深夜里,我突然从床上跳了起来,而整个森林都在瑟瑟发抖。
WTF?
这个就像是当胸一击的压迫感除了虚无之君,畏怖之君多利亚斯还有哪个?而且其他的妖魔之君可不会突然降临到这个人世间来。我盘着双脚,以一种里鲁康看见了会尖叫的不雅姿态坐在床上,等到那股可怕的力量离开之后,才慢吞吞地去查看哪儿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之前说过,这片森林是我的领地,然后大约一百几十年前一些人类在我的森林边定居了下来,繁衍至今也是一个村庄了——因为这里被妖魔占据了的关系,没有苛刻的领主也没有贪婪的盗贼,而且我也不在意他们进森林捡拾点燃料或是捉鱼和小动物,所以他们的日子要比其他地方的人类舒服得多。
对于他们来说,唯一的困扰大概就是在森林与村庄之间有个水沼,水沼里面原本只有鳗鱼和水蛭,但因为,咳咳,我的追求者之一,一个好像叫做伊利还是叫做耶利亚的妖魔预备长期作战的关系,在水沼里定居了下来,然后和村庄里的水术师勾搭成奸——哦,不不不,这里应该怎么说,互通有无?还是别的什么?抱歉,我不做人类已经有段时间,对于成语确实已经有点不那么熟悉了。反正他们相互之间达成了默契,伊利还是耶利亚的存在让人类不得不以一村之力供奉那个徒有虚名的水术师,而水术师将会为妖魔免费提供新鲜的肉食。
水沼边还残留着妖魔君王的力量,我挥动袖子,将它们驱散,不然它们很快就会引来其他的妖魔,到时候事情会变得很麻烦——我在乌黑的沼泽中捡到了属于水魔维利耶卡(哦,原来我还是记得他的名字的)的封玉,妖魔们在死亡后留下的力量核心。
事情很好推测,我记得漫画的开头就是里鲁康爱豆的爱豆席巴,一个火属性的术师被双重封印所以变得衰弱无能后仍然无所忌惮的到处趴趴走,走过沼泽的时候救了一个人类的小男孩,小男孩把他带回家里,家里还有个漂亮的姐姐——如果这是一本港漫,那么接下来肯定就是美女以身相许了,可惜这本漫画顶多就是个扶他文,所以对席巴一见钟情的不会是个姑娘只会是个妖魔,虽然维利耶卡钟情的大概只有他的比妖魔贵族更漂亮的脸,但你们知道的(耸肩),席巴有只召唤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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