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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空间回到70年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嘿小仙女宝宝
宁泽得意道:“那当然了。”
叶姿跟莫清寒并排的走,开玩笑的说:“你们这里的风景好美,好想在这里生活。”
莫清寒扯起嘴角,“那还不容易,你留在港城,可以天天住岛上。”
叶姿没有搭话茬。
而是转移话题,“莫清寒,你这个岛上是在养珍珠吗?不然为什么叫珍珠岛啊?”
莫清寒回道,“是啊!我这在岛上养了很多珍珠蚌壳。”
特意给叶姿指了指,“你看到那边的护栏没,里面都是珍珠河蚌。”
叶姿望着原处,那么一大片,一小格一小格的,一开始她还以为要修剪什么呢,现在才明白过来,原来都是养殖的珍珠蚌壳。
莫清寒见她对珍珠充满了好奇,“走,我带你去开珍珠蚌壳。”
说完便自然而然的拉起叶姿的手。
叶姿见他这么自然的拉起自己的手,一怔,却没有反抗,她承认,自己确实不讨厌莫清寒碰触,反而心中还有几分甜蜜,跟心动的感觉。
莫清寒今天在叶姿面前需要注意形象,没有亲自下海打捞蚌壳。
只是让几名工人捞了一些蚌壳出来。
几名工人,很快便准备好了工具。
一个年轻的工人迟疑了半响,忍不住说道:“老板让我们打捞的蚌壳竟然是平时动都不让动的,真稀奇,我猜,那个漂亮的女人,可能会是我们的准老板娘,那个女人可真漂亮,跟我们老板很相配啊!”
另一个年老的工人,在年轻的工人后脑勺上打了一巴掌,“你什么话,老板吩咐的你照做事,好好做就好了,不是让你偷懒的,整天瞎考虑那么多干什么。”
年轻的工人,感觉后脑勺一痛,脑袋有些嗡嗡作响,痛呼一声,“老爸,你做什么,很痛的。”
年老的工人,嗤笑一声:“知道痛就好,好好的干活,别整天胡思乱想,尽想些没用的。”
这小子,一天不挨揍,就浑身难受,挺爱议论老板,老板是他能随意议论的吗?
老板人是很好,但他终究是老板,高人一级,不能拿平常人心态对待,最好是好好干活,别哪天老板心情不好,这死小子又不会看眼色,凑巧的触了霉头,让人给开了,那就得喝西北风了。
年轻工人,揉了揉后脑勺,这还是亲老爸吗?下手这么狠,痛死他了。
大约半个多时辰,几人才打捞上蚌壳。
由于蚌壳在深海里时间太长,几斤好多年时间,表面有一层滑滑的东西,还有些黏腻,他们一起把上面黏黏腻腻的东西处理了一下,才送到莫清寒面前。
工人:“老板,这是打捞上来的珍珠蚌壳,可以直接开了。”
莫清寒看了看打捞上来的蚌,表面的污秽已经处理干净,工人们按照他的吩咐,选出来的蚌壳,都是一个蚌壳只生产一颗珍珠的极品蚌,满意的点了点头,“辛苦你们了。”
港城人说话直接,不拐弯抹角,有啥说啥。
工人们憨厚一笑,“老板,不辛苦,我们拿钱做事儿,应该的。”
莫清寒打算给叶姿亲自制作一套珍珠饰品佩戴。
叶姿全程眼睛亮晶晶的看着莫清寒从中挖出又大又亮的珍珠,都不需要抛光打磨,就已经很好看了。
她第一次见到品相这么好的珍珠。
叶姿忍不住亲自开一枚河蚌珍珠,里面的珍珠简直太漂亮了,叶姿把它摊在手心里,太阳照射过来,以为它在太阳的照耀下,会闪出一到靓丽的光芒来呢,还好珍珠不像钻石那样,钻石在太阳底下也能闪光,而珍珠不可以。
开了一个便没兴趣了,亲眼见证莫清寒全部开出来后,叶姿颇为激动的跟莫清寒说:“莫清寒,每个都是这么亮的珍珠呢!”
莫清寒就喜欢看她开怀的笑,只要她一笑,他的心情也会跟着变好,“你喜欢就好。”
看她对珍珠爱不释手的样子,莫清寒后悔没在岛上留一套穿孔工具,不然他可以现场跟叶姿一起制作出好看的首饰来。





带着空间回到70年 第68章确认关系
无奈现在没有穿孔工具, 还需要他去店里才能把这些珍珠做成一套首饰送给她。
把开采出的珍珠装到透明的袋子里,待着叶姿继续在岛上看风景。
山中还有森林, 他们没有上去。
中午的时候,在莫清寒海边的大屋子里, 做了点饭, 这里有专程的保姆, 还有热心的海岛上居民送来的蔬菜,都是自家种的有机蔬菜, 味道很好。
饭后, 韩宇航神了, 宁泽带着韩宇航逛了一圈海岛。
当然宁泽是故意的, 他想把私人空间留给表哥很叶姿独处。
暗自给表哥加油, 希望他早日拿下叶姿。
在太阳快要落山的那一刻,他们才开船启程往市里走。
莫清寒把他们安全的送到了酒店,他们明天早上才走。
莫清寒:“我明天送你们去机场。”
叶姿点了点头,“那就提前谢谢你了,今天辛苦了,快回去好好休息休息。”
莫清寒看着叶姿入住酒店,这才放心的开车, 前往珍珠门市走去。
中途, 宁泽看着路况不对劲, “表哥, 这不是回家的路啊!”
宁泽心中疑惑, 大晚上的不回家, 要上哪啊!
莫清寒到忘了这茬,表弟还在车上,毫不犹豫的靠边停车,“你下车,自己想办法回去,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
“什么?”宁泽简直不敢相信,大晚上的,还能有啥事啊!简直不敢相信,表哥竟然狠心的来这套,让他自己想办法回去,过分,太过分了。
不过他也不敢不听话,委屈的下车,眼睁睁的看着表哥毫不犹豫的启动车子,汽车尾气打在脸上,竟然真的丢下他这个大活人离开了。
莫清寒瞟了一眼后视镜,只见表弟气呼呼的站在原地,时间紧张,他顾不上送表弟,反正这里离住的地方不远,就算是步行,也用不了多长时间的。
莫清寒加快速度前往门市。
大约几分钟后,莫清寒才到了门市上。
里面已经关门了,工作人员守夜的人还在,不过他没有想过打扰,而是自己拿出备用钥匙进去。
门市的人听到刺啦刺啦的开门声,立即从床上坐起来,拿起旁边的棍子,打算跟歹徒拼搏一下。
小心翼翼的靠近。
莫清寒一打开灯,就见棍子朝他脑袋上落下,快速的抬起手,接住了落下来的混子。
“小张,你这是做什么?”
小张刹那间松开手中的棍子,惊讶的看着莫清寒,“老板,这么晚,你怎么来了。”
莫清寒把手中的棍子扔到地上,“有点事过来。”
小张尴尬的干笑几声,他差点失手打了老板,要是因为这件事被老板炒鱿鱼,划不来。
小张手足舞蹈的,急忙向莫清寒解释,“老板,刚才真是差点被你吓死了,我还以为是歹徒呢,正准备跟他决一死战,这下看到是老板你,心里边就放心多了。”
莫清寒看着搞怪的小张,摇了摇头,“我知道了,没怪你,你去休息吧,我要用门市上的东西。”
小张欢喜的嗯了一声。
还好老板大度,没有责怪他。
只是老板在这,他多少有点不自在。
莫清寒找了半天都没找着穿孔工具。
小张看着老板翻来翻去,不知道在找什么,疑惑的问:“老板,你在找什么,我帮你啊!”
莫清寒见他还没休息,便跟小张说:“小张,”“我要穿孔工具,你知道在哪的话,给我拿来一套。
小张见老板很着急的样子,也不敢耽误,很快便从珍珠库房,找出穿孔工具。
小张:“老板,这是整套穿孔工具,型号不一样。”
他看老板的样子,打算亲自做首饰,忍不住问了一下,“老板,您这是打算亲自设计珍珠首饰?”
莫清寒认真的穿孔,头都没抬一下,敷衍的应了一声。
找了一个适合的穿孔型号,试了一下,飘出很多的白色粉末,抬眼看了一眼一直盯着他干活的小张,吩咐小张,“你先去端一碗清水过来。”
小张欢快的答应,“得嘞老板,我这就去。”
把一碗清水放到老板面前,问到:“老板,需要抛光吗?”
莫清寒摇了摇头,“不需要。”
叶姿说过,她不喜欢太过完美的东西,他一直记在心里,而且这些珠子又大又亮,根本不需要抛光。
抛光的样子适合市场上的人佩戴,叶姿平时佩戴,太过光鲜亮丽,人又长得那么好看,被抢了怎么办,莫清寒的小心思,主要是怕她人被抢走,尤其是她回了上海厚后,异地,他关照不住,心里没底。
等过一阵,处理完手头上的事儿,他也去上海发展,那样能亲近心爱的女人。
一夜未眠,莫清寒反复拆卸,反复组装,才成功的把一整套首饰制作完成。
一早就在酒店楼底下等待叶姿。
叶姿望着莫清寒,见他黑眼圈很重,“你怎么这么憔悴,昨晚没有睡好啊?”
莫清寒打着火,“昨晚睡得比较晚。”
其实为了给叶姿制作这套首饰,他几乎一夜未眠,反反复复的组装,直到满意为止。
叶姿:“你要是没休息好,就在家了好好休息嘛!我们自己也可以去机场,何必逞强。”
莫清寒:“我就是想亲自送你。”
叶姿心中一甜。
莫清寒亲自把他们送到机场,临别前,莫清寒特意送了叶姿一套珍珠饰品,这是他刚刚在工厂制作出的限量款,挑选的珍珠的最饱满的,世界上独一无二,也是他第一次送礼物给她。
叶姿不知道他送的什么东西,看着像首饰盒子,打开一看竟然是一整套珍珠首饰,不确定的问道:“这是你昨天开出来的珍珠?”
莫清寒嘴角上扬,“不,这是我们一起开出来的,我当时就想把它们做成首饰送给你,可是条件不允许,只能回了市里在赶工。”
这套首饰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叶姿果断的摇了摇头,“太贵重了,我不能接受。”
莫清寒一阵失落,难道你不想接受男朋友的心意。
叶姿脸瞬间染上红晕,一阵气急,“我什么时候答应做你女朋友了。”
莫清寒好笑的摇了摇头,“你可是连我的手都牵了,难道想不认账啊!我的女朋友。”
叶姿的心脏不规律的跳动,这人,真的好无赖,可是,心脏不受控制怎么回事儿。
心中暗想,难道我真的对莫清寒心动了。
叶姿知道这件礼物的含义,接受了它,就等于接受了莫清寒的心意,他们从今往后就是情侣关系,经过深思熟虑后,叶姿终于接受了莫清寒的礼物,她想跟莫清寒试试,毕竟遇到一个喜欢心动的人,很不容易。
叶姿打算回到上海在给莫清寒回礼。
莫清寒见她终于接受了,嘴角上扬,终于确认男女朋友关系了。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通知家里,带她回去见见家人,省的家里给他介绍一些乱七八糟的女人,成天烦他。
大手握着叶姿滑嫩的小手,“下次带你去见我的家人。”
叶姿羞红脸,惊讶的仰着头望着嘴角带笑的莫清寒,“这么快?”
莫清寒:“我已经迫不及待想把你介绍给我的家人认识。”
韩宇航在远处,看了一眼腻歪的两人,都这个点了,还没腻歪够,真想丢下她,自己回上海。
不得不走近两人,打断他们谈话,“叶姿,快点走啊,都几点了,你要是不想回去,我可就不管你了。”
叶姿忍不住暗自翻了个白眼,也不知道谁管谁,一路上都是她在带着韩宇航走,哪怕距离两百米,这家伙都能走岔路,这家伙就是一个路痴,还大言不惭的说带她,真敢说,不过她也不拆穿。
莫清寒叫住叶姿,“我会去上海找你的。”
叶姿弯了弯嘴角,回头朝莫清寒笑了笑,大声的回道:“我等你。”
莫清寒嘴角勾起一抹弧度,不舍的送走叶姿,才独自离开机场。
飞机上,韩宇航,见叶姿发呆,忍不住跟她说了一些自己心中的想法,“叶姿,我劝你不要当真,像他那样的大老板,怎么会认真对待感情,尤其是港城,那么乱,他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
说到这,见叶姿认真的听他说话,故意停顿了一下,继续说:“还有啊,他们那种家庭,最看中门当户对,你一个普通人家的少女,可能嫁过去吗?”
“别到时候吃亏了,才想起来哭泣。”
别看他平时没个正行,其实看的比谁都清楚。
在这个年代,最讲究的就是门当户对,像叶姿这样平凡的少女,除了一张好看的脸,属实是高攀了,就算是运气好,嫁过去也不会幸福的。
叶姿听了韩宇航的话,一愣。
嫁人她还没有想的那么遥远,不过谈恋爱还是可以的。
她长这么大第一次遇见喜欢的人,他们虽然才见过几次面而已,但她就是控制不住心动,韩宇航却打击她,不过他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可是她想跟着自己的心走,不能被别人影响。
韩宇航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进去,反正是把自己想说的话说给她听了,他这两天都跟宁泽相处,最了解他,莫清寒只是谈工作的时候接触过,其他时间都是叶姿跟莫清寒在一起,他还没认真的接触过。
反正那个宁泽对女孩子很了解,不像一个认真的人,那么莫清寒跟他还是表亲,两人肯定臭味相投,不然不会在一起工作,他不看好莫清寒,认为莫清寒跟宁泽一样,是一个非常随意的人。
叶姿听了其实挺暖心的,她跟韩宇航认识的时间也不长,能够对她说出这么暖心的话,属实感动到了她。




带着空间回到70年 第69章收音机
叶姿含笑道谢:“韩宇航, 谢谢你跟我说了这么多。”
“不过我还是想要试一试,感情的事儿真的很复杂, 遇到自己喜欢的,就要抓住机会, 不能等他错过了才追悔莫及。”
韩宇航心想, 完了完了, 去了一趟港城,心也落在港城了, 微微叹了一口气, “好, 你就按着自己的心走, 可别因为我无意间的一句话, 而影响到你。”
人的第一次恋爱,不就是应该疯狂一点吗?
她的恋情还是七十年代的恋情。
当他们回到上海,叶姿家都没回家,而是直接去了邮局,在港城买的东西已经到了。
叶姿把她要邮寄的东西,从新改写了新地址,额外写了一封信, 全部的邮寄了出去。
给两位刚熟悉几天的工厂女生带的东西, 另外拿了出来, 这几样得拿回去给他们分。
邮寄员把叶姿的东西从新放到该邮走的货里, 突然看到了她的名字, 叶姿, 她这好像有一个同名的信人,名字都一模一样,也在这纺织厂,会是同一个人吗?打开绿色布包,翻了翻,总算是找见了,一看地址,还真是。
像他们邮局,信件需要亲自送到,而邮寄东西就不同了,不会亲自上门,都是他们自己来取。
她要是一并吧这封信拿回去,省的邮局的人在跑一趟。
抬眼却发现,眼前哪里还有人影,早就出去了,邮寄员也不敢耽误时间,连忙小跑出去追人。
当叶姿刚走出巷子,便听到后面的呼喊声,扭头一看,原来是刚才那邮寄员追了出来。
邮寄员气喘吁吁的说道:“喂,你走的真快,我差点追不上,对了,你是叫叶姿吧?”
叶姿点了点头,“是啊!怎么了。”
邮寄员:“还好我觉得你的名字眼熟,才发现,a市有人给你寄过一封信来,你一并签一下吧。
叶姿跟邮寄员从新回到邮局。
邮寄员把信递给叶姿。
叶姿拆开看了看,里面装的信一共有四张,四张纸上的字迹,有两张都是都不一样的,一眼就能看出,是两封信,根本不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写的。
信里的内容让她感到惊讶,一开始信里就提到,这封信是,妈妈方雪琴请人代笔写的。
另外两张,是三哥叶文旭写的。
信中提到,一件重要的事,就是三哥叶文旭在乡下要跟一个女知青结婚,想托她在上海买一台音机寄回去当订婚礼物。
既然是订婚礼物,她是要好好的出去逛逛,叶姿没有急着回信,而是回了工厂分的房子里,先把厂里让人托她带的东西放下,还有莫清寒送给她的礼物,打开,珍珠手串简简单单,很漂亮。
叶姿勾起弯弯的嘴角,笑了,顺势戴在了手上,藏在袖子底下,打算拾完东西后,去了市场上买音机。
这时,“......叮咚......叮咚......敲门声响起,叶姿把首饰盒藏起来,才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安莎莎跟安盈盈两姐妹。
安莎莎大大咧咧的,“叶姿,你总算回来了,我就说,我肯定不会看错的嘛!”
娇嗔了安盈盈一眼,“盈盈还说我可能看错了呢。”
说到这,安莎莎想起了自己来叶姿家的目的,“对了,我们托你带的东西,你带到了吗?”
叶姿经过她这么一提,才想起来,“你们等会儿,我去给你们拿。”
两人拿到东西后,兴奋的在叶姿的房子里就打开盒子,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茉莉花香味儿。
安莎莎:“这是什么,怎么这么白啊!跟面粉似的,味道还很香呢。”
叶姿耐心的解释,“这不是面粉,是香粉,港城很流行的,很多歌星都在用的牌子。”
当初两人只告诉她,买一些港城流行的东西,并没有指明要什么,看她两皮肤有些暗沉,便给她们选了这类型的香粉,擦脸。
其实这个年代,还没有粉饼,大多数人都是用香粉,碎末粉,其实它跟定妆粉还挺像的,它的功效起到了增白效果,涂抹在皮肤上,还会散发出若有若无的香味儿,在港城那边真的买的很火爆,尤其是电影明星,上镜的时候,都会用香粉上妆。
两人心中将信将疑,这些白色粉末,竟然连歌星都在用......
虽然挺嫌弃的,看起来就跟面粉似的,着实不太合心意,不过这是叶姿大老远的给带过来的,他们也不好在说什么,只能将心中的不满,藏在心里。
女生嘛,对新鲜事物充满了好奇,安莎莎好奇地问:“叶姿,这个怎么用?”
叶姿见他们不会用,主动给他们做示范,上一层的肉粉色粉扑,沾了一点粉末,给莎莎脸上轻薄的涂了一层,中途不忘跟盈盈说话,“你学着点,香粉就是这么用的。”
盈盈不可思议的看着白了一个度的莎莎,“莎莎,你现在的皮肤好白啊!”
她现在才发现,一直不喜欢的东西,竟然会有这种功效,简直太适合了自己了。
叶姿认真的端详着安莎莎的脸,发现自己失手,给她涂多了一些,不过不要紧,她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一只自己常用的口红来,橘红色的颜色,其实是暖橘色,如果把口红抹在唇部,会趁的一张脸更加好看。
暖橘色很显色的,主要是显得气色好,一只口红完成一个妆容,口红没有直接往嘴上沾,而是用指腹帮她晕染开,眼睛的地方也是,就连腮红也是口红代替的。
盈盈看到目瞪口呆,“天哪,这还是你吗莎莎,简直像变了一个人。”
莎莎迫不及待的想照镜子,她到要看看,叶姿在她脸上舞弄了半天,把她画成了什么样子,一只口红竟然能用在眼睛上跟脸上,心中感到一阵稀奇。
当她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同样惊着了,这真的是她吗?
心中自恋的想,原来自己也可以这么美。
今天必须出去溜达一圈。
两人不止想要香粉,还想要叶姿用的那种颜色的口红。
相比之下,叶姿的口红笔比香粉更加有吸引力。
莎莎看着那支口红,心动不已,“叶姿,如果这两样都要,得多少钱啊!”
她知道的,港城的东西不便宜,心中忐忑不安的想,会不会很贵啊!可是她真好喜欢。
就算价钱再贵,她也要买到,才甘心。
叶姿一愣,香粉确实是从港城带的,可是她的口红是自己制作出来的。
犹豫片刻,叶姿脑海里瞬间想起一个想法来,口红也可以卖啊,而且现在在上海,没有人会管,只是一瞬间,她就决定,打算先试着做口红的生意,不管怎么样,她现在,总得为两年后的高考做打算。
但是口红绝对不能说是自己做的,全推在港城那边好了,从今以后港城就是她的掩护伞,想到这,她嘴角上扬。
姐妹俩见叶姿不说价钱,反而发呆,不禁打断叶姿,安莎莎推了叶姿一把,“叶姿,你咋想的,倒是给个痛快话啊!”
叶姿回过神,干咳几声,一本正经的回道:“这两样东西其实在港城买的价钱确实不便宜,这次呢,我从港城带回来好多呢,还有一批在邮寄的路上,没到呢!你们要是想要的话,从我这里拿就行,这一次的,就当我送给你们的礼物,不过这个香粉钱,我就不客气了。”
先送两人两盒,让她们打广告,才能让更多的人知道,尤其是厂里都是女孩子,相信很多女孩子,都经不住各种好看口红颜色的诱惑。
莎莎跟盈盈惊讶的看着叶姿,安盈盈一向话不多,这会儿却惊讶的问:“叶姿你不会开玩笑吧,这么贵重的东西要送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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