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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江山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知白
楚国绝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曾经有一个幽山国存在,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楚立国之后毁掉了所有幽山国的史料。
即便是知道幽山国存在的,也大多认为幽山国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国家,如高院长那样的人可能算是唯一。
逍遥王告诉李叱,幽山国确实是被楚军所灭,但幽山国在楚军北上之前就已经名存实亡,但这种名存实亡持续近一百年。
蒙帝国统治了庞大的区域,蒙帝国的铁骑南下就是以幽山国作为跳板,因为从根源上来说幽山国是铁鹤的一支,但因为长期学习中原文化,所以幽山国的人不想承认他们是铁鹤部。
铁鹤部分裂之后,草原上的那一支在最初还被幽山国击败,再次分裂成两支,一支往西北一支往东北。
进入东北草原深处的那支铁鹤人,经过几百年的演变之后变得异常凶悍强大,杀回草原后就迅速击败所有部族,建立一个统一的草原国家,只筹谋一年就开始挥军南下。
这一次,幽山国挡不住了,建立了幽山国的铁鹤部后裔,被他们祖先击败的铁鹤部后裔彻底碾压。
蒙帝国却没有灭掉幽山国,而是逼着幽山国皇帝宣布称臣,只给幽山国保留褒城为都城,其他的地方全都被蒙帝国霸占。
对于幽山国的皇族来说,那是最屈辱的近百年历史,他们的国一直存在,可是却像是被人圈起来围观的动物一样。
每一代蒙帝国的汗皇,都会向看动物一样来看看他们,这是一种无法描述出来的屈辱。
曙光的到来已经是近百年之后,蒙帝国统治几乎瓦解,各地义军纷纷起来反抗,幽山国皇帝也组建了一支军队,最多的时候,他们将幽山国原本的疆域恢复了三分之一。
然后楚军到了。
那时候的楚军,没有任何敌人可以称之为对手。
这是一种很难理解的事,当时的楚军怎么打都赢,多强大的敌人也会被碾压,更让人觉得难以置信的是,蒙帝国号称天下无敌的骑兵,居然被刚刚组建起来还不到一年的楚军骑兵击败。
那是蒙帝国灭亡的关键一战,十四万蒙帝国铁骑对阵八万楚军骑兵,却输的一败涂地。
楚军北上,摧枯拉朽一样击败了蒙帝国的军队,也击败了刚刚看到希望的幽山国。
在楚军眼里看来,幽山国就是蒙帝国的走狗,不然为什么不灭国?
于是楚军奉命焚烧了和幽山国有关的一切,包括他们的都城。
这些,都没有记录下来,李叱听逍遥王讲述的时候,脑海里只有一个和蒙帝国和幽山国都无关的念头......当时的楚军为何战无不胜?
因为信仰。
那时候的楚军是为信仰而战,他们觉得靠他们的战斗就能终结蒙帝国的压迫。
然而那时候的蒙帝国看似庞大的军队,已经糜烂,铁鹤人成为统治者之后自命为第一等,生活太过骄奢淫逸,哪里还能打仗。
信仰。
李叱在心里深深的记住了这两个字。
他也深深的记住了逍遥王的话,如果外边的世界安定下来,没有了像恶魔一样的人,那么他们也就不必再躲在这貌似世外桃源的地方,实则被困在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当逍遥王打开了地宫的那一刻,李叱他们都被震撼到了,这座庞大的地宫,可能比大楚都城的那座皇宫还要恢弘,仅仅是刚刚
进来的这大殿,就大到让人怀疑是不是眼睛花了。
大,超乎想象的大,最直观的感觉就是大到不敢相信。
逍遥王说,这样的大殿,地宫之中一共有十几个,这样的一座地下宫殿,用几天的时间未必能都走一遍。
大殿里有石雕的群臣,都面朝着龙椅的方向,而龙椅上却没有石像,逍遥王说是他祖上给砸了。
余九龄想说你们拿人家的钱还砸人家祖宗雕像,这就不好了,但是没敢说。
逍遥王带着李叱他们穿过正殿,又走了一刻左右才进入一间巨大的石室,这石室的大小,大概有外边大殿的五分之一。
而在这石室之中全都是金银,连任何珠宝都没有,都是金银,原本应该是一箱一箱的,但是现在箱子都已经碎裂,满地都是。
这和幽山国的砂金比起来,那砂金就是一小堆啊,根本没法比。
“这里的......”
余九龄咽了口吐沫,试探着问逍遥王:“我们可以随便拿?”
逍遥王有些意外的看向余九龄,他摇头道:“不是这里的你们可以随便拿,是这里的你们可以都拿走。”
余九龄眼睛都睁圆了,连他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他连忙说道:“不不不,我们怎么能都拿走呢?太多了,这里的东西,换算起来最起码有数百万两之多,甚至可能有近千万两,我们都拿走的话,你们也没法过日子了。”
逍遥王叹道:“这里......都是给你们的,这样存金银的石室,一共有四个,其中一个快用完了,我们这里人少,几百年才用了一个石室不到,大概用了一个石室的七成左右,还剩下两个石室是满的,我估计能用好久。”
余九龄:“.....”
李叱现在也总算是明白了一些,为什么逍遥王说李叱不用太担心他们这边,银子拿走了也不会影响特别大。
一个石室里的存银用了几百年都没有用完,剩下的两个石室都是满的,再用几百年问题也不大。
要看这里的人口增长如何,他们最初来的时候加起来有几万人,几百年后发展成了几十万,人口发展的速度并不是很快。
李叱之前还问过,逍遥王说这里地方就那么大,所以一开始他的祖先就制定下规矩,尽量不要多生孩子,不然的话这里会放不下大家。
大家出去就危险,这里的人历代都好奇外边但是又无比的害怕外边,所以人口控制的居然很好。
这里的社会发展,和外边完全不一样。
李叱回头看向唐匹敌,唐匹敌摇了摇头:“带不走。”
李叱嗯了一声,他对逍遥王说道:“我们这次,只带走一部分,如果不够用的话回来再取可以吗?”
问这句话,李叱都觉得很愧疚,很不好意思。
逍遥王道:“都是你们的了,你想什么时候取就什么时候取。”
余九龄觉得,这才是天下最牛皮的人,什么叫视金钱如粪土,这才是!
李叱压低声音对唐匹敌说道:“现在好像突然有钱了,也突然和纳兰部的人成为朋友了,所以......”
唐匹敌笑了起来,如阳光般灿烂。
虽然他妈的有些不真实,但是想想就很爽啊......骑兵啊,军队啊,就在眼前了。





不让江山 第三百七十七章 北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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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叱他们的目标是云隐山,走的时候不可能携带大量的金银财物,所以和逍遥王商量了一下,他们回来的时候再取,先去云隐山陪夏侯夫人见见同门。
让李叱没有想到的是,让他感觉收获最大的不是那些金银财物,而是逍遥国这里的人对生活的态度。
思考之后,让李叱明白过来一件事,人其实本身是灰色的,在黑与白之间,往这边一点就是黑往那边一点就是白。
到底是黑还是白,不只是看每个人自身,还要看整个的生存环境。
逍遥国的人杜绝了几乎所有恶习,个人素质之高,每一个人和外边的人对比,都可以称之为圣人。
然而再换个方向去想,不是这里的人都是圣人,这里的人才是普通人,是外边的人都病了。
如果将来能改变世界,不仅仅是要改变一个国号。
更重要的是让每个人都能读书明理,就像是逍遥国这样,他们会觉得偷骗这样的事无比的可耻。
以至于连老骆他们这样常年走江湖的人留在逍遥国生活了十几天之后,也变得纯粹起来。
因为四周都是纯粹的人,人心里就会强迫自己不去做错事,会觉得丢脸。
将来的世界,如果是放大了逍遥国,那才是真正的成功。
李叱离开的时候和唐匹敌一边走一边说道:“如果将来有一天,人人因为自己是这个国家的人而骄傲,人人都读书明理,纵然不能杜绝所有的恶,但最起码会发扬最大的善。”
唐匹敌沉思片刻后说道:“那这个国,不管是军事,商业,还是教育都要格外强大,走在其他国家的前边,唯有如此,这个国的百姓,才会由衷的骄傲,不然的话只是空谈。”
李叱看向唐匹敌笑道:“先解决第一样。”
唐匹敌道:“别那么容易开心,虽然有了钱,也有了纳兰部这样的朋友,可是五万悍卒怎么来?不是随随便便招募来五万人就够了,现在我们仅仅是可以起步。”
李叱道:“我开心的是我知道未来要做什么。”
唐匹敌有句话想说,可是却忍了下来,他想对李叱说,你的理想理应你自己去完成。
而不是寄希望于别人,比如寄希望于虞朝宗那样的人,想的再美好也不可能会实现。
虞朝宗这样的人,出身名门,纵然靠着叛军起家,他的思想还是和寒苦出身的人不一样。
可是唐匹敌太了解李叱,他更愿意成为一个辅臣,而不想自己做一个领袖。
唐匹敌没有说出口,是因为他觉得现在时机还不到。
等有一天,当李叱看到了虞朝宗必然会做出的选择,他就会明白,他的期待只是一种幻象。
唐匹敌看李叱,他看到了李叱内心之中藏着一头无比强大的凶兽,但李叱并不自知。
李叱身上有一层茧,这层茧束缚了他,组成这层茧的丝线很复杂。
其中两种线显得最粗,也许李叱自己也一样没有察觉。
这两种线,一种叫感恩,一种叫自卑。
所以唐匹敌只是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自卑这种事,谁没有呢。
而自卑也分成很多种。
很久很久以前,唐匹敌的父亲有一位特别好的朋友,生活的还好,但是每天都很忧患。
也许是忧患让他生活的很好,但这种忧患让他整个人都显得很压抑。
他记得有一次他父亲和那位朋友聊天的时候,那位朋友说了一番话,唐匹敌听完之后都感觉自己也压抑了。
那个人说......
我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古怪性格,大概平时想的都是......我这样的人,看到别人遇到了好事,想着不会轮到我。
我这样的人,看到别人遇到
了坏事,想着不会轮到我吧。
哪怕日子过的已经很不错,内心中也藏着一种很深很深的自卑。
唐匹敌不急不躁也不劝李叱,是因为他知道有人在帮李叱,这个人叫老天爷。
他跟着李叱的这段日子,看看李叱都经历了什么?!
连逍遥国这样天上掉馅饼......不,是天上掉金山银山的事李叱都遇到了。
所以唐匹敌想着,如果李叱的改变需要一个契机,这个契机一定会来。
与此同时,距离李叱他们大概只有几十里的地方,郑恭如带着他的队伍停下来休息。
他们走的是另外一条路,沿着燕山脚下一路往西走。
所以他们没有经过纳兰草原,也没有经过大西山,他们此时在北支山的北侧。
北支山外的景象满眼都是肃穆萧条,戈壁上只有星星点点的绿色,一团一团的草好像无数弱小的生命抱在一起相互寻求安慰。
如果不是有北支山横陈在这,可能戈壁沙漠已经吞噬到了纳兰草原。
“当家的。”
高禄看了一眼郑恭如,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后说道:“这还要走多久啊。”
郑恭如展开地图看了看,眉头紧皱。
这份地图是他从虞朝宗那拿来的,绘制地图的人是燕山营的七当家,路线不是实地探查所知,而是听说。
这听说的事,谁知道有几分作准。
郑恭如又看向北边,昏沉沉的天气,像是要有大风到来,而那昏沉可能是被大风卷起来的黄沙。
“找地方休息,等风过去再说。”
郑恭如催马到了高坡上,看到前边有一大片林子,他指了指那边说道:“到林子里宿营!”
随着他一声令下,数百人的队伍随即催马向前进入密林之中。
郑恭如下令用搭建帐篷的苫布拉在树上阻挡大风,围成一个圆圈,所有人和马都在这个圈里躲避即将到来的沙尘。
他们忙活这些的时候,在大概几十丈外的一棵树上,有个汉子正在看着他们,像是一头盯着猎物的野兽。
盯了一会儿之后,那人悄悄爬下树,然后迅速的退走。
他的马在林子外边,出去之后上马疾奔,很快在茫茫戈壁上就变成了一个黑点。
十几里外,一座土城中,那个斥候骑马冲了进来,他将战马扔给守门的人,快步跑进土城正中的那个大院。
这是一座已经被废弃了很多年的城堡,当初还是蒙帝国修建,如今城墙已经坍塌的不成样子。
大院里,斥候见到了他们的首领后单膝跪下来,抱拳道:“大哥,发现了一群肥羊。”
被称为大哥的人看起来四十岁上下,应该是瞎了一只眼,戴着一个黑色的眼罩。
他头发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所以自然形成了很张扬的造型。
他正在用小刀片着煮熟的羊肉,听到手下人汇报后问了一句:“一群肥羊?多少只?”
那斥候回答道:“最少四五百只,一人双骑,千八百匹好马啊。”
听到这句话,那个大哥的眼神就亮了。
他抬起头看了看土城上那飘扬着的破旧旗子,旗子被风吹起一些。
“风沙最迟明天中午就会到。”
他起身,把手指放在嘴边吹了个极响亮的口哨。
这一声口哨响后,四周站起来无数的汉子,一个个看起来都透着凶悍气息。
“有一大群肥羊。”
大哥笑着说道:“我们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吃过这么肥的羊了,四五百人,千八百匹好马!”
那些人嗷嗷的叫唤起来,挥舞着手里的兵器。
大哥道:“明天一早,天亮之前,跟我去把羊群赶回家,我北狂徒盯上的羊群,天王老子也要不回去!”
嗷!
那群手下人犹如恶狼般朝着天空嚎叫,像是闻到了血腥味一样兴奋起来。
北疆有大贼,自称狂徒,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第二天,天还没亮,在树林中休息了一夜的郑恭如感觉精神好了许多。
他站在苫布围墙里边往北看了看,天色还很暗,北方的天空连星辰都看不到了。
“看起来这里挡不住风沙。”
郑恭如自言自语了一句。
他转身大声喊道:“都起来吧,趁着风沙没来,咱们得转路往南走一段,尽快进山,到山里找地方躲避。”
一群人不情愿的起来,揉着眼睛,有人嘴里还低声骂着什么。
高禄走到郑恭如身边,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说道:“当家的,你怎么没多睡会,那个谁......对,就是你,去给当家的打些洗脸水来。”
被他叫到的那个人起身,拉开苫布围墙往外走,嘴里声音很轻的嘀咕着什么。
噗的一声!
一支羽箭穿透了他的脖子,他连喊声都没有就往后倒了下去。
四周传来一阵嗷嗷叫唤的声音,好像有一大群野狼正在围过来似的。
羽箭从四面八方射过来,很多人连反应都没有就被射翻在地。
他们慌乱的去拿兵器,可是显然突袭他们的人很近了。
显然已经悄无声息的拔掉了他们的暗哨,等他们拿起武器的时候,那些人凶悍的人已经冲到苫布围墙外边了。
高禄脸色大变,他大声说道:“你们是哪儿来的队伍!我们可是燕山营绿眉军!”
他的话音刚落,一个高大健硕的身影从苫布外边冲了进来。
他骑着一匹极为雄俊的儿马子,高高跃起的雄马跳过苫布围墙,马背上的人一把将高禄抓了起来。
他单手捏着高禄的后颈,脸对着高禄的脸,在他说话的时候,高禄感觉自己脸上被腥风喷了似的。
“燕山营绿眉军是他妈的什么东西?”
那人哼了一声:“你听说过北狂徒吗?”
高禄吓得脸色发白,可还强撑着说道:“燕山营虞天王拥兵数十万,你难道都不知......”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北狂徒一头撞在高禄的头上,直接把高禄撞的迷糊起来,眼睛都往上翻了翻。
北狂徒则哈哈大笑,好像自己一点都不疼。
他左手拎着高禄的脖子,右手在腰畔把匕首抽出来,一刀戳进高禄的胸口里往下狠狠的划。
他把匕首放回去,右手伸进高禄的伤口里,整只手都伸了进去。
高禄的哀嚎声,撕裂了最后一丝夜晚。
太阳升起的那一刻,一束阳光正好透过树林照在高禄的胸膛上。
那只血糊糊的手似乎在硬生生往外拉拽着什么。
北狂徒吩咐了一声:“人都杀了,马和他们的东西都带走,什么他妈的狗屁燕山营。”
那些野兽般的马匪立刻开始杀人,厮杀极为惨烈。
虽然燕山营的人不会直接认命,可是他们比起这些杀人无算的马匪来,战斗经验确实差的太多了。
北狂徒看向正在找机会往后撤的郑恭如,咧开嘴笑了笑道:“你想去哪儿?”
他从高禄胸口里抓出来一颗血糊糊的心脏,随手扔给手下人道:“拿回去熬汤喝。”
郑恭如立刻就跪了下来:“大王,只要你不杀我,我保证能给你更多好处,我......我知道一个地方,有无数的金银财宝,还有无数的美女。”




不让江山 第三百七十八章 对咯对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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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逍遥国,澹台压境并没有跟着进去。
他也不知道李叱他们进这山谷里要做什么,他一直都只是在后边跟着而已。
哪怕是纳兰草原上一场恶战,他依然没有主动去和李叱他们亲近起来,他也不想和谁亲近起来。
他这样的人,只是为了走上三千里,证明自己无敌。
凉州内外,比试无数,校场之上,车轮大战,他澹台压境都能云淡风轻。
于是他去问他父亲,我已无敌,可否披甲执锐?
在此地,披甲执锐者,为凉州先锋。
父亲只说了四个字......井底之蛙。
他又问他父亲,我如何才能披甲执锐?
父亲说,走三千里,无敌可回。
于是他牵了父亲的老黄马,一路东行。
他没有目标,只是听闻冀州民风彪悍,多豪杰,多强手,于是他便有一念,把冀州打一个通透。
结果还没有进冀州,就被唐匹敌把他打了一个通透。
所以此时的澹台压境没有什么三千里的念头,不打败唐匹敌,三千里又有什么意义。
他父亲,乃至于他祖父,太祖父,皆为凉州将军。
虽然不过正四品军职,可是当年大将军徐驱虏听闻他太祖父澹台欢大胜之后,称赞说澹台欢可为冠军候。
自此之后,澹台欢之子澹台守一,澹台守一之子澹台器,皆被凉州百姓尊为冠军候。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澹台压境,唯有一念,勇冠三军。
李叱他们从逍遥国出来的时候,澹台压境就在山谷里等着,距离李叱留下的队伍有百丈之远。
这种野外之地,他居然还过的尽量精致,身上衣衫依旧洁白如雪。
李叱看到澹台压境,然后笑了笑对唐匹敌说道:“他不胜你,怕是真的不回凉州。”
唐匹敌道:“自此一生颠沛流离,也是可怜。”
李叱噗嗤一声笑了。
队伍继续上路,澹台压境收拾了自己的东西,那名贵的绒毯,那金钩的钓竿,拍了拍正在吃鱼的老黄马。
这是李叱他们见过的唯一一匹吃肉的马。
澹台压境钓鱼两尾,动手精心烤了,一尾自己吃,一尾喂老黄。
唐匹敌故意到了队伍后边,和澹台压境并骑而行,澹台压境沉默片刻后问道:“你是想对我说什么,还是想看看老黄?”
唐匹敌问:“它从什么时候开始吃肉的?”
澹台压境道:“它年轻的时候吃的更凶,还曾经咬死过敌人,现在挑剔了些,不做熟的不吃。”
唐匹敌楞了一下,片刻后点了点头:“好马。”
澹台压境解释道:“我祖父澹台守一训练两千轻骑,将血泼洒于草料上喂马,一开始战马只是不肯吃,我祖父便饿着它们。”
“久而久之,吃血腥味的草料便成了习惯,两年后,骑兵对敌,似乎是闻到血腥味,那些战马便会咬人。”
“两年中,为了养战马的血腥气,最终可用之马两千,损失的战马有六千余。”
他看向唐匹敌说道:“这便是凉州血骑,只是太凶了些,不作战的时候,不会放出马场。”
他拍了拍老黄马:“他是我父亲训练血骑战马的时候挑选出来的,是我父亲的第二匹马,三岁跟着我父亲,驰骋二十年。”
“算起来,这家伙现在已经三十岁,换成是人的话,几近百岁老翁,所以不吃生肉应该也不算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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