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国在大顺的势力可不小,他们的探子何等精明,林官假扮夏志明居然能成功,更重要的是,他一个动了皇城司那些人精,不惜花费一百倍的辛苦,替他周全遮掩。
常青一想,便觉得难。
“听闻林官做出好大的成绩,一开始只是以一个儿子的身份同周崇交流,后来居然很得斡国朝廷的信任,一直被斡国拉拢,许以高官厚禄,想让其为斡国所用。”
“谁都知道林官这么做,根本瞒不了一辈子,如今大约已经露陷,所以林官也不再顾忌,干脆主动暴露了身份。”
杨玉英听他这般说,笑得不行,点点头“你说的,可能有七八成是真的。”
可能大部分为真,但第一,夏志明就是柳国公之子,这绝对没错。
也许公主当时生下了孩子,只是孩子没保住,或许皇帝为了公主的心情,信口说将孩子送了人。
恰巧柳国公夫人怀孕生子,同公主怀孕的时间一致,于是公主一直以为夏志明就是她的儿子,皇帝或许是不在意,或许是放纵了这个误会。
杨玉英觉得自己这些猜测很真,毕竟根据两个周目的所见所闻来推演。
常青沉默,想了想也笑“这种事,有七八成是真的已经很不错了,是真是假都无妨,我只是……”
杨玉英笑了笑“我知道。”
她顿了顿,轻声道“林官的将来有些难。”
虽则他立下功劳,截获布防图,清剿暗谍,但一日做过间谍,就很难被人信任。
一定会有不少人怀疑林官是个双面间谍,上位者总是喜欢用间,但只是用,信不信的,谁又知道?
将来林官难不难,杨玉英不清楚,可她晒完书,回到养灵司的宿舍,就见几个侍从里难得的美娇娥,脸色通红地抱了一盆衣服回来。
说是一盆,也不过一件外袍,一件披风。
杨玉英一问,原来是林官顾问新到,此时正在浴池里泡浴解乏,发下去的制服有些不合身,她们帮着改两针先凑合穿一穿,等得了新的再换。
“……”
行吧,看来那位坐了这么久的牢,心性到是半点都没有变。
第二百一十一章 归来
杨玉英略洗漱收拾,便去见夏志明和林官。
虽是天色已有些晚,可那二人刚刚归来,她还是打算去看一眼,至少亲眼确定平安才好。
一过去,方硕正在院子里手忙脚乱地控制火候,烤一只小小的山羊。
夏志明坐在石桌上捧卷细读。
常青唉声叹气,直呼不公平“我们这一年吃了多少苦头,你们可知?皇城司所谓的考察腻歪死人,你们到好,正好避开最难的这一年。”
夏志明抬头看了他一眼,神色莫名。
“噗!”
杨玉英一下子就笑了,总觉得在这位端方君子眼睛中看到了好些个一言难尽。
不多时夏晓雪也过来,怀里抱着一叠帖子。
“外头送来的,都给林官。”
杨玉英扫了一眼封皮,心中就笑“林官一直说他人缘好,我全当他吹牛,如今可知,的确是人缘不错。”
他回来第一日,这些人立时便知道,可见这一年都想着,一心惦记着此事。
林官的朋友,上到王孙公子,下到贩夫走卒,可谓是遍及三教九流。
皇城司要他,还真没有要错。
林官泡了好半天,到天色都发昏,才湿漉漉地出来,伸手在方硕升起来的火堆上烤烤火,深吸了口气,闻着肉香“重见天地,着实不易。”
夏志明想到这一年匪夷所思的经历,居然也忍不住应了句“着实不易。”
于是痛痛快快吃饭。
不光有羊,杨玉英也露了几手,做得都是家常小菜,如今急着吃,大菜也来不及,但不过是些白切宝肉,加上些豆腐青菜,可滋味着实让人回味无穷。
饭饱后,无人饮酒。
杨玉英看向夏志明,轻声问“一切可好。”
夏志明沉吟片刻,才道“武功大有进益,玄微步越发熟练,新学了不少武器,例如狼牙棒,铁棍,船桨,砖头之类,收获不小。”
杨玉英“……总觉得这一年过得很是惊心动魄。”
夏志明幽幽一叹“嗯。”
杨玉英叹气,只能道一声辛苦。
等到林官自顾自地把肚子填饱,还抢了其它人的羊腿,再毫无风度地抢走杨玉英美味的蘑菇汤,打着呵欠,揉着眼睛,眼角还冒泪光,站起来伸伸懒腰,众人也便很有眼力地各自散了。
杨玉英施施然出了园子,才走了几步,尚未进自己的宿舍大门,只见自家的系统迅疾地闪烁了几下,自动展开。
界面上一句话反反复复地滑动了八遍。
系统中从来没有亮起来过的时空守望者联盟聊天窗口忽然被各种各样的文字刷屏。
杨玉英到是能看得懂……不对,也不太懂。
“破妄?咱们守望者中还有专门需要去破妄的?历经人生百态,昔年那些念想能记住的有几个?”
“我猜到是谁了,那神经病,做出什么事也不稀奇。”
“她的时空线我到不了,想帮也没法帮啊。”
闪了几下,聊天窗口一空,系统界面刷新。
杨玉英“……接受!”
……
天旋地转,浑身上下一阵阵抽痛。
“呕!”
杨玉英干呕了几下,眼前直冒金星,脑子里像针刺一样,费了好大的力气,她才终于缓过气。
睁开眼,眼前是一地乱七八糟的碎玉米,红薯,发蔫的菜,地上倒着个木凳,两片碎裂的陶碗。
杨玉英只觉得指尖疼的厉害,抬起来看了眼,指甲都断裂,鲜血横流。
“嘶!”
她轻轻甩了甩手,简直不要太意外。
时空守望者的身体,怎么能是这个模样?
若非游戏系统日志正常,她都要以为自己第一次执行这么古怪的跨位面任务,出现了未知意外?
杨玉英顾不得怀疑人生,先沉下心同正蜷缩在识海深处,五官模糊成一团的‘柳苏’接触了下。
虽然这个柳苏只是真正的柳苏神魂割裂出来的一点妄念,但是显然那位真正的柳苏神魂很强大,只这一点居然也没有比普通人的神魂弱的太多。
“你想要什么?”
杨玉英声音舒缓而柔软,轻声问道。
“我要,我要!”
那神魂睁开眼,神情间露出些许疯狂,“我要朱统真心爱我,我要张细妹那老太婆诚心诚意地跪下来给我磕三个头!”
杨玉英!!
她不自觉向后退了一步,离疯狂的‘妄念’远些。
一瞬间,杨玉英觉得自己遇到了比所有副本任务加起来还要难的大危机。
以前做副本任务,遇见不痛快的事她就甩手不干,不管怎么做,总归还是顺自己的心意最重要。
但是这一次不同,如果不达成这人的愿望,让她解脱,那么很快柳苏的这具身体就完了。
真正的柳苏神魂无依托,肯定会受到大损伤。
杨玉英不知时空乱流是什么,但既然求援,想必遇到了极大的危机。
她吐出口气,还是先把所以记忆调出来仔细看一看。
眼下柳苏所在的国度叫启,民风民俗同水蓝星古早时代的唐宋相差不是很大。
启国陛下年纪尚小,只有十四岁,目前是太后主政,这位太后乃是位厉害人物,无论是朝堂还是家庭关系都处理得非常好,虽然是个垂帘听政的太后,但是皇帝和太后的关系和谐,所以启国的环境相对来说比较太平。
当然,什么太后啊,皇帝啊,都和柳苏没什么关系,杨玉英都觉得柳苏的脑子里居然有这些东西,才是件很奇怪的事。
柳苏出生于柳家村,柳家在本地也算是小乡绅。
一想起柳家,杨玉英本能地感觉到脑袋隐隐作痛。
这柳家的家风在当下看来是十足的奇葩,家里重男轻女的厉害,当然,这个年代本来就更重视男孩儿,可是像这家似的,儿媳妇刚把孙女生下来,就想直接把孙女扔到河里淹死,省得浪费米粮,那还真是十里八乡头一份儿。
。
第二百一十二章 信息
如今大启朝正值盛世,当然,就算太平盛世老百姓们也不大可能吃饱喝足。
可是风调雨顺的年景,到底还是能多收两斗米,城镇的居民,甚至家家户户逢年过节都能割两斤肉下酒。
柳家村位于扬镇以东,和城镇接壤,好几年雨水充足,不旱不涝,家家户户都有点余粮。
柳家更是比普通农户好得多,家底厚实,有二十几亩地,当家的还读过几年书,并不是过不下去的人家,养一个柳苏这样的女孩儿也费不了太多口粮,何必做得这么绝
他们偏要把事情做绝。
柳苏出生时就被祖母抱去扔到河里,刚刚生产的柳苏母亲王金花强撑着赶过去救了女儿,但是日子也过不下去了。
只看柳苏的娘生完孩子马上就能横穿整个村子,毫不犹豫下水救自己的孩子,就知道她虽是寻常农妇,性子却极刚烈。
她当即就清楚,柳家这等地处绝不能继续待下去,哪怕此等想法对一女子来说惊世骇俗,她也要同自己的丈夫和离。
于是,把女儿救回来,她便找到柳氏宗族的宗老,没找去之前已经嚷嚷着把事情宣扬开,让此事人尽皆知。
也是柳家一时没戒备,想不到自家一向孝顺的儿媳妇居然敢这么干!
小柳苏的父亲是个坐吃等死的懒怠货,她祖父却是读书人,且还没熄了读书上进的心。
反正柳苏的娘借力打力,在娘家不怎么得力的情况下愣是一走了之。
只可惜,女儿她实在带不走。
这女人心里明白,她要留下只能死,一走了之好歹能活她一个,此时真顾不了太多。
十五年时光一闪而逝。
被亲娘从河里捞出来,勉强保下一命的柳苏,顺顺当当活到了十五岁。
柳家败了家,越发贫瘠,家里就盘算着把柳苏给卖出去赚钱,还不是那种嫁出去赚聘礼的赚。
如果是嫁出去,别管是瞎子,瘸子,好歹这辈子也能将就过,可这个家里明显打的不是那样的主意。
她一旦被卖出去,就只有死路一条。
柳苏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弟弟是家里的宝贝疙瘩,两个妹妹好歹有继母看护,她思来想去,只能自己为自己奔一条生路。
她虽然已经十五岁,可是自幼就没接受过任何教育,除了洗衣做饭挑水种地外,她什么都不会。
如果一个人逃走,等待她的恐怕不会是好的结果。
她自然而然就想到了自己的母亲。
她母亲王金花,十五年来没再回过柳家村,不过柳家对她的现状到是知道的颇清楚。
王金花离开柳家后,便去了扬镇,然后摆摊卖个汤面,摆摊一年多,因着各种麻烦差点摆不下去的时候,竟机缘巧合居然救了平王府的老太妃一回。
老太妃是个厚道人,见王金花日子艰难,便多有照顾,后来扶持她开了家小面馆,又把小面馆经营成小小的酒楼。
扬镇是平王爷的封地,平王就藩十多年,一直居住在扬镇。
王金花靠上王府老太妃的消息,一时在乡下传得沸沸扬扬。
在柳家村那些村民看来,王府那和天上也没多少差别,不要说王金花发展得不错,很有钱,每次返乡那都是大包小包,身上穿的戴的,比县令夫人也不差什么,她就算只是个穷困潦倒的,只要同王府扯上关系,普通村民也要高看她十七八眼。
柳苏一咬牙,趁着出去砍柴的工夫,一个人翻山越岭去扬镇找她娘亲去了。
当时她也是孤注一掷,根本不知道娘亲在哪儿,只能去王府打听,却不曾想柳苏的运气不坏,蓬头垢面的赶到王府,差点被当成乞丐驱赶走的时候,正巧她娘亲去给老太妃请安,一眼看见女儿,柳苏就把娘给认出来。
娘俩长得起码有八分相似。
这是亲闺女,哇哇大哭,分外可怜,直言要是送她回柳家,她就一头撞死。也没什么好说的,王金花就把孩子带到这些年她置办下的一处小宅子暂住。
只是虽然收留了柳苏,母女两个那么多年没见过面,除了生疏就再没有别的。
王金花能把老太妃哄得开开心心,同女儿却说不上话。
柳苏又自卑,总觉得王金花这个母亲发达了,看不上她这个乡下女儿。
然后某一日,柳苏去母亲的酒楼拿生活费,一进门,却是一生的劫难降临。
当时平王府世子朱统在酒楼吃饭,而她只一眼,就爱上了平王世子朱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