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穿越重生

穿越之入赘公子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快乐的胸毛

    “那断然是我的口误了,小公爷忠贞不渝对待感情异常认真,必须是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肯定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而且一定是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小公爷这等纯情之人,哪能说得上馋人身子呢!”曾几何时,钟逸也曾告诫过自己做人一定要诚实,但时至如今,他却成为了他曾经最厌恶的人,如果上天再给他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他......不后悔,舔到最后,应有尽有,这你跟谁说理......

    “哈哈哈,你这话我爱听,我和小倩的故事,就应该被写下来,到时候当成后代的模板,告诉他们,爱情就应该是这样!”受到钟逸毫无底线的赞美,小公爷显然很是开心。

    “那这个......房契,小公爷是不是能”钟逸眼巴巴望着小公爷手中破旧的纸。

    “那是自然,兄弟体谅我爱情的艰辛,别说一座宅院,就是酒楼、赌场,我都要为兄弟盘下来!”说着便将手里的房契递给了钟逸。

    钟逸拿到梦寐以求的东西,心底早就乐开了花,他兴高采烈问道:“哪儿的地段呀”

    “离东城不远,这座宅院虽然没花大价钱,可是搭进我一个人情呢,到时候亲自带你看一看,你就知道什么样子了。”说起这个,他就得意了起来,如果换做任何一个人来,都买不下这座宅院,他也只是因为宅院主人正好欠他爹一个人情,这个时候竟然派上了用场。

    “那干嘛还坐这儿,走着,看我的宅院去呀!”钟逸兴奋道。

    “不是,我茶还没喝呢,好歹让我歇一会儿吧......”

    “喝个屁,赶紧的,不知道我期待多久了”钟逸拖着常瑞谦就往出走。

    常瑞谦幽幽一叹:“你他妈真是穿上裤子不认人......”




第五百六十二章 宅院历史
    您可以在百度里搜索“穿越之入赘公子 ”查找最新章节!

    两人步伐不慢,在钟逸强拉硬拽之下,小半个时辰已经来到了宅院门儿口。

    钟逸放眼望去,大门古朴大气,门前台阶长满青苔,一看就知道是有一把子年纪的宅院了。

    一把充满铁锈的大锁将宅院内外隔开,钟逸透过门缝,窥探其中景象。

    常瑞谦从怀中取出铜钥匙,轻轻一拧,清脆的机械声传出来,门,就被这么打开了。

    常瑞谦打头领着钟逸进了院子。

    置身于此地,钟逸恍然觉得这段时间的梦幻经历全是自己的一场梦,他只不过是在千年之前的一座旧建筑中睡了一觉罢了。

    “喂,小爷我的眼光还是不错的吧”

    常瑞谦打破了钟逸玄妙的状态。

    钟逸打量四周一眼,问道:“房子有段时间没人住过了吧”

    “是倒是,不过这座宅子建成也就十几年的光景,这里打扫一番就好了,这幅破旧只是表面现象。”

    钟逸点点头。

    这倒没说错,宅院不论布置格局还是建筑材料,都是上品,清扫过后,一定会让它焕发新生的。

    “这间宅院是我父亲一位老朋友的,当初他入驻东都,我父亲斥资为他建造了这么个宅院,后来他乔迁至京师,宅院就荒废了下来,其间不止一次有人找他询问过卖不卖宅院,但被他通通拒绝的,他说这是与我爹交情的象征,待百年之后,他还有回来东都养老呢。”

    常瑞谦带着钟逸一边闲逛,一边儿讲起了宅院的历史。

    不难看出,常瑞谦对这里有些熟悉,无论居住的屋子还是游赏的庭院都能找到,看来与宅院旧住人的渊源还是不小的。

    “那这次为什么心甘情愿卖给你了与你爹交情散了”只有两人的大宅院寂静的可怕,钟逸随意找个话题,好让这里有些人气。

    “嗨,这种事哪有这么复杂,他虽是说百年之后还要回来东都,但你想想,这里一不是他的故乡,二没有京师繁华,他除非贬职,否则没有理由归来东都,这间宅院不卖也只是碍于我父亲的脸面,你想想人家为你建筑的宅院你说卖就卖了,不说当事人怎么看,就是在外人眼里,就是一人驳了另一人的面子,两人马上要散了,流言蜚语多可怕,如今他在京师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并不缺卖这个宅院的钱,只是做事必须要谨慎,给言官留下诟病,可是件了不得的事,不过这次我亲自上门来买的话,就完全不同了,他顺水推舟也就送予我了。”

    常瑞谦耳濡目染之下,对于当代官场是有一定见解的。

    不过这么多话里,钟逸就注意到一点,他望着常瑞谦道:“这座宅院......不要钱呀”

    常瑞谦脸一黑:“钟逸,你他妈掉进钱眼儿里了现在能用银子解决的儿还叫事人情是最难还的你知道嘛,我为你浪费了一个人情你还不知足,你说说,你可真是快把我气死了!”

    钟逸惭愧一笑,解释道:“小公爷你家大业大,与我这等穷人可不同,我们吃了上顿没下顿,银子不赚就没机会了,命你还能再投胎,银子嘛......可是个好东西呀。”

    “行了行了,算算时间,我也该回店里了,这个点儿马上人就要多起来了,光靠小倩与我岳父可远远不够啊。”

    常瑞谦仰头望了望天色,正午马上要到了,这是一个酒楼最为繁忙的时候,他当伙计的一定要赶回去的。

    “请我吃饭什么的先欠着,改日小爷我没事你再来谢谢我吧,走了,回见!”

    小公爷将开启宅院大门的铜钥匙递到钟逸手上,急匆匆离开了。

    钟逸失笑,这小子自我感觉还真是良好,这座宅院本来是就他输给自己的,竟然还想自己请他吃饭来感谢他,可真是怪不要脸的。

    也罢,改日阳澄楼捧捧场让小公爷亲自为自己服务一番,这也算一个很重要的感谢了。80

    钟逸自诩还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至多下次不刁难他便是了......

    一套三进的大宅子,虽然地段不算繁华,但胜在环境幽雅,宅子内照壁,回廊,花园皆有,甚至还有一个小池塘。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离百户所较近,锦衣卫中若是出了什么事,他第一时间也能赶到,对于钟逸来说,这是非常重要的。

    家庭工作两不误,两头皆美满,人生巅峰不过如此嘛。

    再次逛了一圈,钟逸出了宅院锁了门儿。

    这几日他还是决定先回百户所住着。

    一是因为宅院很长时间没有打扫,灰尘满天飞,蛛网比比皆是,霉味儿充满屋子,怎么说来都不能住人。

    再者来说,这么大的宅院就住他一个人,白日冷清,夜里可怕,那不是存心做噩梦的嘛。

    钟逸虽然心里没鬼,但谁就能肯定夜班三更鬼不会敲错门,人家可是鬼诶,就算弄混,你也只能认了。

    长言屋大吸人气,哪怕当今圣上寝宫,也就是十多二十平米的样子,一个天底下最尊重的人都这么做了,那肯定是有道理的。

    钟逸时常保持敬畏之心,所以只能等招上下人丫鬟,等雪瞳来了,再入住进去。

    不过令他失望的是,这次来的并没有林雪瞳......

    ......

    ......

    漫长的路途是无聊的,而且面对赵耕这个木讷的人。

    这是金伶头次出远门,身子不适同时也对所见之物都很是新奇。

    所以免不了向赵耕询问,而赵耕的反应,就是天底下所有男人的反面教材。

    “哦,这个啊,我见过,没什么意思。”

    “哦,这个啊,我不清楚,不过看着便没什么意思。”

    “哦,这个啊,我没见过,不过听过,但听着就没意思,所以便没去了解了。”

    话题终结者这个称呼,如若不是花落赵耕,那一定是有黑幕的。

    就赵耕这幅模样,聊天鬼才也不为过。

    金伶很是无语,经过这么几次之后,她便没再去烦赵耕,免得让他觉得自己也为意思。

    不过愈发与马夫走的更近了,她性格本本就讨喜,像柔弱想要保护的妹妹,再加上赶路实在枯燥,马夫虽不说见多识广,但比一杆子打不出三个屁的赵耕要好得多。

    就这样,两人距离东都越来越近了。

    金伶离脑子里的遥不可及的美梦,也越来越近了......



第五百六十三章 无端之祸
    您可以在百度里搜索“穿越之入赘公子 ”查找最新章节!

    马上之人尘土满面,衣袍碎成一条一条,已经看不出本来的样子,不过就算如此,腰间别着的刀鞘,透露出的森森寒意,让人仅望一眼,便要打一个寒颤。

    此人,绝不简单。

    这是见过他的人统一的认知。

    不过总有那么一两位不开眼的人。

    行至街道正中,繁华大道拥上尽是挤人群,这种情况,容不得马撒野的跑。

    放缓速度,让马上之人焦急,脸色愈加不好看起来。

    来往人群侧目,对于安稳度日的小镇来说,每一个崭新的面孔都能引得人来围观。

    不过今儿这人,仅凭几眼,就知道是个不好惹的人物。

    有人偷偷趁驾马者不注意间偷看几眼,有人甚至都将他当了空气,真当没了这个人。

    毕竟仅相视几眼引发的血案并不少。

    这位主儿虽然衣着并不光鲜,难听点来说,衣衫褴褛如同乞丐,但久处江湖者,都能从他身上感受到一种气势,这是久居高位的威严。

    可总有些初出茅庐,自认为天老大地老二自己老三人。

    他们需要博人眼球引起别人注意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感,但熟不知已经成为了众人眼中的小丑。

    “喂!骑马的!给爷我下来!”

    一声喧哗打破了街道上的宁静,行人远远围成一个圈,注意着这里的动向,他们似乎很早就存在在了这里,一直等着想要看的好戏。

    马上之人微微低头,布满灰尘看不出本来面目的脸颊更不知是何种表情,他冷漠道:“你......想死”

    人群中顿时炸开了锅,驾马者不是普通人,这是他们的共识,但这种暴脾气,显然是他们没有想到的。

    这场好戏,要比想象之中的更加耐看。

    这是他们的共识!

    马下拦路的人从个儿高低上已经低人一头,这番出言不逊,更是揭开了他的遮羞布,仅剩唯一的尊严,受到了挑战。

    “你他妈的给老子下马,方圆十里八乡谁不知道老子的名号,就你一个乞丐跟我玩这个儿,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他叫刘夏耳,是个混混,靠耍狠耍无赖出名,不过前半年的时候,因为跟人打架,打瞎了一只眼睛。

    曾受他欺凌的,编着绰号嘲笑他。

    刘夏耳成了刘瞎儿,曾经引以为豪的狠劲儿,如今也散了去,因为他害怕瞎掉另一只眼睛。

    他是位孤儿,从小没爹没娘,只有每次打架时,众人的围观能让他感受到重视,虽然他知道在他们的眼里,观看自己无异于观看一只猴子,都是张牙舞爪,都能将他们逗乐。

    但他管不了这么多,与其默默无闻老死在小镇之上,还不如让人提起刘夏耳,能听到三两笑声,说道:他呀,我知道,是个傻子。

    能让人记住就是一种本事,哪怕是背负骂名笑名。

    他,太需要别人认可了。

    瞎了之后,这是他头次闹出这么大的动作,为什么选择这个人呢因为他觉得骑马的那位像极了他自己。

    分明乞丐,非要骑马,非要带刀。

    你也想要所有人提起你,脑子里都有个印象吧......

    但我偏偏不能如你所愿!

    可当他真堵住那个“乞丐”的去路时,用仅剩的一只眼睛打量他,那种独一无二的气势与威严,让他质疑起了自己。

    难道他真不是一个乞丐

    不过此时若想退,已退无可退。

    几百只眼睛盯着你,哪怕是付出性命,都不能求饶逃跑。

    “刘瞎儿又要开始了”搜读电子书

    “呦,这么长时间看不见他,还以为他死了呢。”

    “哈哈哈,哪有这么容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他是个大祸害,得活一万年的。”

    “好好看戏,说不准这次独眼就成了真瞎子了呢,马上那人,不太简单呐。”

    各种难听的话传入了刘夏耳的耳多里。

    他反倒笑了出来,看来人们还记得自己呢。

    “赶紧滚开,别妨碍我做事。”

    骑马者声音低沉,不难听出,他已经生气了,这种压抑的暴怒很可能会要人性命。

    刘夏耳同样能听得出来,他抑制心中的恐慌,夸张的笑道:“哈哈哈,你有事这还没到饭点儿,你就要饭去了什么肚子饭桶哈哈哈哈哈......”

    就是要惹他发怒,哪怕他下马揍自己一顿,都是值得。

    刘夏耳心中这么想,自命不凡,高人一等,趾高气昂的样子,是他最看不惯的。

    你乞丐,我流氓。

    一个烂网的人,凭什么你装这清高。

    他没有半分下马的动作:“最后一次,赶紧离开,我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

    刘夏耳感觉到一阵杀气,这与他平常打架完全不懂,恐怕他真的杀过人。

    “给......给爷下来,爷赏你口饭,爷又不是看不起乞丐,哈哈哈哈哈。”

    他的声音在颤抖。
1...269270271272273...419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