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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余年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猫腻
真正能够做到平凡的绝顶高手,又能有几个?
谁能与他针锋?
“你放心。”皇帝将霸气提升到极限,趁热打铁般,捶打着红袍人殆尽的信心,“你死后,我会将你的亲人,朋友一起合葬在你身旁,这样你才不会寂寞。”
皇帝甚至已经能够想象到红袍人的墓碑旁,已经长出了一朵朵寂寞的小黄花,野草丛生,虫蚁混聚。
残破,颓败,凄凉。
。。。。。。
。。。。。。
“在战略上藐视对手,在战术上重视对手。”
“敌人都是纸老虎。”
皇帝很听话,这两句话他一直记得。
可是,这一次他错了。
他看到红袍人抬起了头,眼中似乎重新藏进了一根针,随着烛火忽明忽暗。
他似乎在突然之间找回了他的心。
驱使他继续求生下去的究竟是什么?
是剑术?是信心?是运气?
瞎子对红袍人说的话一直都没有错,只是这次他也错了。
是爱!刻骨铭心的爱!
。。。。。
。。。。。
“你不能死!”小指临死前的微笑依然在眼前闪动。
“我等你回来!”无名指话音温婉,一丝甜蜜涌上心头。
“为何绿叶不能成为红花?”瞎子冰冷的声音钻进了他的耳朵。
是啊!他还不能死!
远方还有一抹黛眉在等他!
那芬芳如菊的双唇,依然需要他去点绛。
她纤细,温柔。
她热情强烈,能让彼此吞噬在爱火之中!
他还不能死,他要活着去见她,再见一次她那清澈如月光的眼眸。
一次就够,一眼就好!
黑雨越下越大,越下越急。雨水拍打着窗户,却已经敲击不进红袍人无比坚固的心!
他的心没有弱点!
那个拨动他心弦的女人,让他在一瞬间没有了弱点!
剑在鞘中低声做鸣,他的手再一次紧紧握住了剑柄,没有任何东西能把他们分开!
他和她?还是,手与剑柄。。。。。
这种力量,这种信念,皇帝是永远不会明白的。
他不曾记得爱,他不曾爱过,他亲手葬送了他的爱。。。。
一声炸雷,当头而响。电闪雷鸣,风雨正在狂啸。
书房中却似乎有一种迷茫的状态,仿佛沉眠于一场大梦,将醒未醒之间,一片茫然,一片混沌。
突然之间,气氛变了!
如轰隆,如电闪,如狂风,如巨涛。
杀气森森,森森杀意!
一瞬间,有多长?
一息的光阴,又有多少个瞬间?
弹指间灰飞湮灭,瞬息化为尘土。
如白驹过隙,一眼万年!
两人同时抬手,人间似乎被一道闪电赫然刺穿。
那一瞬间照亮了这黑暗的天地,冲破了混沌,将那片雨云吹的踪迹全无。
(三十一)
雨停,夜深人静。只有远处随风而来的竹涛声在夜空中轻轻回荡。
陈园外的守卫依然牢不可破,似乎就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苍蝇飞不进,不代表影子进不了。
当影子掠过身着铠甲的卫兵时,他们都没有察觉到这个人。没有察觉到一个惊世骇俗的消息已经传入了陈园。
“陛下驾崩。”
影子留下四个字后,飘然离去。
那里只留下了一个老人,老人坐在轮椅上。
雨停了,潮热之气从地面上纷纷散了开来,空气中异常闷热。可老人的腿上,却依然盖着一条厚厚的毛毯。
听到影子的话后,老人眉头舒展,他只觉胸中热血澎湃,久久难以平静。
他突然感到空虚。
他恨皇帝。
他爱上了一个女人。可皇帝夺走了她。
他恨!
皇帝双手沾满这个女人的鲜血的时候,他却只能在一旁看着,麻木的看着。
皇帝接过那女人的财富,他也只能继续打理。
他恨自己!
当那位东夷女子被皇帝拥入怀中,只对他留下一丝惆怅之情后。
他开始怨恨!
从那一刻起,老人失去了自我。
除了仇恨之外,他第一次了解到世上还有比仇恨更可怕的感情。
那是毁灭!
他想毁灭那个男人。
但这种感情却使得他想毁灭自己,想毁灭这个世界。
庆帝亡,天下乱,生灵涂炭!
他自始至终没有想到自己的错,因为他觉得自己根本没有错。
错的都是那个男人!
可是。。。。
毁灭了又能怎么样?
生又如何,死又如何?
他似乎突然之间明白了什么,报复后没有一丝快感,却陷入了无穷无尽的痛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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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月当空。
月晕如风,月明如丝。
老人摸了摸自己的断腿,突然大笑。
笑着笑着,渐渐泣不成声。
“陛下!老奴是忠于你的啊!”
老人嘶哑的哭吼声,响彻了整个陈园。
。。。。。。。
。。。。。。。
余庆五年三月
陛下驾崩太后驾崩
同日程萍萍病故于陈园
。。。。。。。。。。
。。。。。。。。。。
谁即位?
谁又将展露头角?
谁有将屹立于武学巅峰?
皇帝是因何病驾崩的?
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活着。
当数以万计的流星,纷纷划过苍穹。你抬起头,依然可以看见漫天晨星。
天空并不会因为这些流星的陨落而失去颜色。
又何必去问,又何必去思考,那些流星究竟落在何方呢?





庆余年 后记
一间平凡的小屋,一个平凡的女人。
她刚为小院中的庄稼浇完了水,几只刚刚出生的小鸡仔争相抢啄着地上的米粒。
日子很平淡,女人却很满足,她的生活都是用她的双手换来的。
她倚在小溪旁,手捧着一本半闲斋诗集。
这就是她唯一的乐趣,唯一的爱好。
溪水清澈,她侧头看了看小溪。
刺眼的阳光让她一时恍惚。
清澈的溪水中隐隐约约倒映出一个模糊的男人。
朦朦胧胧,若即若离。
女人的心开始跳。
男人的虚影在溪水的阳光中折射出一丝光晕,金色的光晕。
她默默地凝视的溪水,一时之间,幸福在凝视中绽放。
女人揉了揉眼睛,溪水中的虚影已经跟着流水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用纤细的手微微遮了遮刺眼地阳光,缓缓抬起头来。
忽然,那个在溪水中若即若离的身影,映入了她的眼帘。
“幽期再偶,坐久相看才喜,欲叹还惊,醉眼重醒。”她口中喃喃着。
女人笑了。。。。。(完)
(整理完毕,请猫大笑纳)




庆余年 又一叶之一(时隔九年重新发一遍)
当年的废话
至于是如何和小眉认识的,已经有些记不清楚了,只记得那天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操操操,喔,不对,那天好象国际上又出了件什么事儿,于是我们几个兄弟以此为由撮了一顿,中午我喝了太多的酒,头有些昏,腿有些沉,舌自然也有些笨了,一个人到街上的书铺借了本小说便直奔大南门外的烂草地,准备刮刮江风,冒充一下孤独;抽抽小烟,模仿一下绝望。
只是有太久没有出门了,所以没想到七月的太阳竟然会这么毒。
当然,这是一个常识,但现在我的问题就是缺乏常识。于是在石凳上坐了五分钟后,我便决定脱下满身汗臭的格子短袖,做个脱衣的俗人,脱俗之人。
当我的手指伸向短袖的第三个扣子时,不期有一道很清凉,很清凉的声音从我的正前方响了起来:
“天气还真是热呀!”
甜甜的、酸酸的、有营养……我自顾自地笑了笑,第一个反应是,这绝对是一个雌性动物才能拥有的声音,而且一定是个小雌。
我的第二个反应是,赶忙把第二个扣子给扣了起来。
我的第三个反应是,脑袋嗡地一声……世界果然大不同,居然有女子主动找我搭讪。
我把头深深地埋在怀里,用了半分钟的时间,猜度了种种可能,唯一把美女相约的可能排除掉后,勇敢地抬起头来,面对这个脸上可能涂了八层防晒霜的恐龙。
若没有眼花的话,那是一个穿着平山绫那种式样裙子,像萧淑慎一样叉着腰,左手学徐熙媛那样用花手帕扇着风,长的酷似没发胖之前的深田恭子模样的女孩,在用李艳的招牌眼神望着我。
一瞬间,我觉得喝酒之后的口好渴。
由于自己生就是个衰命,于是我拼命地告诫自己,这绝对是个幻像。对!今天的阳光太过耀眼,而自己又是刚闻韶乐,数月不知肉味。所以这绝对是个幻像!
可我的肋骨下方,肩胛骨前方,往往用来爱国的地方,常是酸酸的地方,怎突然一下感觉如此温柔。我一时失措,急忙用拇、食二指,曲成蟹螯之状,向腰后多肉处捏了下去……对,掐死你的温柔。
一掐之下,始知今季并非春日,故眼前美景绝非chun梦。
其实现在想起来,也不过是眉清目秀罢了。
但当时我的嘴角险些亲吻我的耳垂。
大约看我呆了太久,女孩子笑了,轻声道:“天好热啊!”
我回她一个自认为最儒雅的呆鹅式笑容,貌似随意地用肥厚的手指梳理了一下油搭搭的乱发,再以一秒一合的速度眨了下眼,最后以两秒一字的速度缓缓应道:
“对呀,好热的天啊。”
女孩闻言一笑,烈烈夏日空气顿化作清风拂体。
“这么热的天,还看书啊?”
我很沉着地点点头,故作镇静道:“嘿……瞎看呗!”,此时我的手中正拿着一本《潇洒出阁》,闻佳人发问,心中不禁大窘,封面已然湿透矣。
“我也挺喜欢看席娟的书的。”
“是吗?”声调不由提高了几分。
“你在哪儿上学了?”
在嘴角和耳际又做了次亲密接触后,我从牙齿缝里憋出句话来:“加里敦大学。”
“喔。”那女孩似觉诧异,又有些失望。
我有些不甘心,生平第一次被美女主动搭讪,就这般无疾而终。于是使出我的撒手锏,用蒋昌建般浑厚的嗓音,缓缓吟道:“谁言人类的精神家园已然花果飘零,看这烈日当空,未料除闲人于此瞎逛,亦有如斯佳人未肯稍弃亲近自然之机。”
不出我的意料,那女孩一愣之后,忽地掩嘴而笑。但出乎我的意料是,那是一串止不住的笑声,从她那纤细的手指间隙中汩汩而出。若纯以声音论,那笑声像银铃,像黄莺,像百灵(当然,我并不知道黄莺和百灵是不是一种鸟),像火锅旁的冰啤酒,像何伟炸的花生米旁的枝江大曲,像一中球场上那青青的草,还像什么来着……
只是若这笑声是因我而发,那未免就有些难堪了。我皱了皱眉,以示我的不爽。却闻笑声不止,间有俏声道:
“怎么你的声音忽上忽下,就像坏了的黑管一样。”
提到黑管,不由想起了一位同学,听说他在大学里就学这个的。也因如此,我才知道黑管是个乐器。我一面想着,却未料一面就说了出来:
“我知道黑管是件西洋乐器。”
她一愣,又笑了起来。我也只好陪笑,但坚决不陪别的。
她用双手把头发向后拢了拢,用那条花手帕扎了起来,坐了下来,饶有兴致地看着我。
饶有兴致!我敢用我父亲的人格发誓,她只是觉得我很莫名其妙,绝不可能对我有什么意思。
不过我并不反对在这样一个炎热的下午,有这样一个女孩陪我晒太阳,虽说这真的有些莫名其妙。
她又向我手上的书饶有兴致的看了一眼。
我强颜道:“我姐姐在医院住院,给她借去看,医生又不准。所以……”
她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眼神中却带着一抹俏皮的调笑之色。
当我正要做进一步解释的时候,她笑着说:“其实席娟的书真的挺好看,风行两岸三地,清新可人,人称冰淇淋小说。”
说话的神情,颇似江苏文艺出版社的发行商。
于是,这下轮到我笑了。
对了,冰淇淋小说。对了,她的笑,就像夏天里的冰淇淋
正当我回味在冰淇淋的甜美中时,却忽然发现了一个危险的讯号。只见这女孩向我发出了一个蠢蠢的笑容。我心一紧,却听她甜甜道:
“今天天真热,如果能吃上冰淇淋就好了!”
我搔搔头,好生不解,只觉眼前这似乎应该是酒吧里的情节,而且女主角一般都会说:“嗨!能请我喝杯妈爹的吗?”
虽说老爸,老妈的东西都挺贵,但毕竟气氛合宜,像这般在烈日之下的滨江公园,一个年轻娇俏的女孩子向一个认识不到五分钟的胖男人“强要”那不值钱的冰淇淋吃,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不过看她的打扮,怎么也比我有钱啊。我想到了生命的真谛,不由困惑了。(扯淡,哪想的到那儿去。)
虽说我不介意请美女吃吃冰淇淋,聊聊天,因为想像中那种感觉应该是好极了。但当我用手轻拍自己的腰包后,便不由学起那齐什么王来,用最自然的口气,最不自然地接了下去:“这么热的天,你一个女孩子跑到这儿来干吗,不怕晒黑了吗?”
女孩子很执著地望着我。
“能请我吃冰淇淋吗?”
相信我,我从未遇到过这般不知头尾的事情。
恰好在这时,一个卖冰棍的小贩吟唱着冰淇淋之歌从我们身边走过,他以军情局特务的敏锐嗅觉,觉察出了这看上去毫不般配的男女之间,似乎将要给他创造无限商机。
面对着小贩饥渴的眼神,再回头看看她比小贩还饥渴的眼神,我在心中浩叹一声,认输了吧。
“来个蛋卷!”
小贩正色道:“美怡登的脆皮又出新品种了。!
“来个蛋卷!”
“新种脆皮,好吃的很!”一口四川腔。
龟儿子!我暗骂一句,还是老乡哩,这点面子也不给。
就当我和小贩以绝世内功透过凌厉眼神暗自拼杀之际,那清清的声音,懒扬扬地说了一句:
“你个老子的烦不烦啦!说蛋卷,就蛋卷啦!”
付钱,撕纸,送入嘴中。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实未料到美女也会说粗话。
“喂!别这么看着我。”她一边从红樱桃之唇内吐出丁香之舌品味着如雪美味,一边递给我一个不屑的眼神。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做事这么拖沓。是你买他的东西耶!怎么搞的好象你欠他似的。”
我这才注意到她说话,神情都干净俐落,吃冰淇淋的速度更是让人望而生畏,让人好生……佩服。而且说的话听上去似乎也有几分道理,不过我还在纳闷,凭什么我要请她吃冰淇淋。
我搔搔脑袋,闷头闷脑地问道:“为什么……”
“为什么请我吃冰淇淋?”
我点点头。
她擦了擦手,再擦了擦嘴,站起身来,原地转了一圈,以手支颌,对我眨了眨眼,似是用尽全身之力强忍住笑,问道:“你看我怎么样?”
我老老实实答道:“生平未见之美女。”
她很诚恳地点点头,道:“一来证明你近视的度数不是太高。二来说明美丽的东西总是不容易被掩盖的。”
接着又是一串银铃似的笑声,笑声之下是有些失神的我。
她坐在了我的身旁,满是笑意地望着我。我这才看清了她的容貌。在心里暗赞了一声:“真她妈生的漂亮!”
她妈的确把她生的很漂亮。
看着她那清亮的眼,俏直的眉,润红的唇,随风摇动的衣摆,阳光投射在草地上的细长的影子。我不知怎地,感到了一丝媚惑之意。此意与此女无干,纯是鄙人修行太低之故。
“请你生平未见之美女吃个冰淇淋,有这么痛苦吗?”
我回答的更老实了。
“我缺钱花。”
“你自己怎么不吃呢?”
未待我回答,她已抢着大悟了。“真的是很缺钱花。”
“好啦!看在你请我吃冰淇淋的份上,陪你聊会儿吧。”她以施舍的口气说道。接着伸了个懒腰,将双手合拢伸到裙后,肆意地伸展着身体,曲成了一个美丽的弧形,极具美感。
我闻言本有些不悦,但看在她伸懒腰都伸地这么漂亮的份上,也就罢了。
于是,开始聊天。
本次聊天,从席娟的小说开始,说到台湾的言情市场,再哀叹武侠风潮的没落,亦悲于温瑞安的自我放荡,再到讥笑温瑞安,真的以为自己是个武功高手,还时常穿些功夫服,拍些恶照,损害我们的视网膜。再到痛骂成龙的崇洋媚外,又很痛心吴宇森地堕落,又一致同意发哥发福之后果然更有男人魅力,并共同声讨李安很是老土。
说起李安曾导过理智与情感,就一同可惜没看过原著,便很有默契地认为外国小说实在是很乏趣味。
当然也偶有分歧。她说初看废都时,兴奋地想找朋友来研讨。我说你那还不如去看往事回忆录。她问我那是什么,我愣了一愣,她又抢着大悟,脸红了一红。
于是不谈小说了,说起了九九的鸭头很进味,又说九九九的鸭头大概是九九的徒弟做的。她说三十八块钱一斤的香辣蟹,只有果园路那家做的比较好。我说二十块钱一锅的肥肠,还是要到四零三底下去吃。她说看见桌上的男人喝酒时,她便很想喝鲜橙多,主要原因是因为看别人喝酒,她的胃也会跟着不舒服。我说我喝多了之后,也很想喝鲜橙多,并且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做广告的那个女孩很吸引我。
她说看见迪吧里的那些小女孩摇头晃脑,很恐怖。我摇头晃脑一番后说,其实迪吧我还没去过。她说海王星的咖啡馆里有钢琴,不过弹地很糟糕,我终于兴奋地说,海王星?我进去过,十几个人拼了两张方桌,准备喝啤酒,结果被一个小资情调高涨的女同学带着落荒而逃。
本次聊天还聊了很多,最终结束于我的一句不合时宜的问话:
“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居然和我一样,这么有空?”
她抿着嘴笑了笑,笑应该是对着我笑的,眼神却像是漂到了别的地方。她说了最简单的六个字,也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六个字:“
“送一个朋友走了。”
原来气氛的变化,远远迅疾过气温的变化。
她站起来,给了我一个温柔的笑容,学着松隆子的模样,把脑袋微微一侧,轻声道:“我得走了,谢谢你的冰淇淋。”
我也站了起来,给了她一个平生最温柔的笑容,用轻到听不到的声音说道:“谢谢你陪我这个无聊人聊天。”
(对不起,平生最这三个字,似乎又有些滥用了。不过我经常就是这样的。)
“再见!”
古龙说过,再见的意思往往就是不再见面。这意思我懂,但从未遇到过,今天和这不知名的女孩,应该算是一例吧。我有些恼火地想着。
已走出十几步的她,忽然转过身来,把手插在那大花裙子前面的大口袋里,侧着脑袋想了会儿,喊道:“请无聊人说出自己的三大优点。”
我笑了笑,喊道:“穿花裙子的花姑娘请先。”
“我的第一个优点是漂亮,妈妈生的;我的第二个优点是美丽,爸爸养的;我的第三个优点是可爱,自己装的。”
“那么我的第一个优点是老实,姐姐打出来的;我的第二个优点是诚恳,妈妈教出来的;我的第三个优点是木讷,一个姓袁的混俅老师逼出来的。”
“那好,无聊人,真的再见了哟!”
“很好,花姑娘,可以再见了耶!”我从不知道,一旦面对美女,我的语调也可以这样肉麻。
她回头走了,一边背着向后摆手,一边说道:“再说一句话,你长的有点儿像jht,就是胖一些。”
jht是谁?我不知道,不过有人说自己跟帅哥的区别只是胖一些,我已是感激涕零了。
不知是哪里来的灵感,我大声吼道:“8348065!”
她愣了一愣。
“我的电话号码。”
她回头看了我一眼,忍不住笑了起来,似乎觉得真的很好笑。不过细细想来的确很好笑,从未见过那个男人用我这般愚蠢的方式,进行这种工作,似乎有些乾坤易位的感觉。
“陌生人的电话号码,我一般是记不住的。”
我摊摊手,做洒脱状,道:“无所谓啦。记不住,是你的幸运。万一记住了,就是我的幸运。”
她又笑了,真是个爱笑的人,而且抿着嘴笑的样子真的有点儿傻傻的……不过我喜欢。
老天爷其实并不公平。
比如说把人类生生地分成了两性,地位却有些悬殊。本来男人喜欢女人,女人喜欢男人是天公地道,若强要逆势而为,的确是有些糊涂。但我很不服气的是不喜欢女人的男人都被称作阴阳人,成为包龙星嘴下的烂腐。而不喜欢男人的女人,有个男人却给取个名字叫水母阴姬,笔下满是崇拜之情。另一个不喜欢男人的女人名字更夸张,居然叫什么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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