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不灭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辰东
“孩子,当你经历过爱人与被爱,学会了爱,才会知道什么是你需要的,也才会找到最适合你,能够相处一辈子的人。但很悲哀的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三个人通常不是同一个人;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选择你;最爱你的,往往不是你最爱的;而最长久的,偏偏不是你最爱也不是最爱你的,只是在最适合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
理想与现实很难重合到一起,你太感性了,你要学着改变。你不是一般的人,你不要忘记你爷爷和你说过的话,你这辈子可能要走一条艰辛的不归路。也可能是一条前无古人的光明大道,这辈子你注定了不凡,可能要经历种种磨难。怎么能为小小的儿女私情而整日忧思呢。”
这些话在独孤败天内心掀起了惊涛骇浪,过了好长时间他才如梦方醒。“娘,我明白了。”
“去吧,你爷爷探望老友回来了,他在后院等你。”
独孤败天的爷爷独孤飞羽已经年近七十岁,鹤发童颜,飘然若仙,很有一派出尘的味道。
“爷爷,你找我?”
“呵呵,乖孙儿。听说你最近吃喝嫖赌样样都精通了,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呀,和我年轻时有的一拼了。”
独孤败天不禁脸红了起来。
“我找你只想告诉你一件事,你出生时,耀眼的血红之光直冲霄汉,手握凝血而生,左手‘败’,右手‘天’,名字与生具来。这意味著什么?你今后可能会发生好多事啊……不要因小小的失恋就意志消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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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不灭 第七章 嗜武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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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他曾偷听过他爷爷自言自语的叨咕他是什么逆天的战魂,一生充满征杀。当时他的内心非常的震撼,而此刻他明白了自己出生时居然出现了那样的异相,内心的震撼较上次要强烈上百倍。
“原来爷爷以前也是猜的,到底我将会有怎样的一个人生,谁也不知道。”独孤败天心中暗暗思量。
“手握凝血,败天……败天。”
他发现,每当他念道“败天”两字时,他体内的血液流动就加快起来。
“败天,败天,败天,败天……”
他不停的大声念。
他感觉自己的血液沸腾了,一股滔天的战意自内心升腾而起,仿佛神佛挡在眼前,也要他们烟消云散。
他赶紧闭口,“嘭嘭”跳动的心脏好半天才平复下来。
这一晚他睡的特别安稳,司徒明月给他造成的心伤好像一夜之间好了许多,同时内心强烈的涌起了对“武”的渴望。
第二天一大早,独孤败天就跑到后院找到正在练功的独孤飞羽,道:“爷爷,我要学真正的武功,我要成为强者。”
“孩子,你终于肯认真学武了,你终于觉醒了。在教你武功之前,我先给你简略的介绍一下咱们的家族和家族武功吧。
我们是一个没落的武林世家,千年前一代武圣独孤战天横扫天下的威势早已不复存在。千年前的辉煌已成明日黄花,武林中已没有人记得独孤家了。如果有人还有印象的话,也只是记住了独孤战天这个名字。
老祖独孤战天无敌天下的武功你裤兜的黑玉石当中,只有一句精神烙印,‘尽学大陆三流武功,终将大成。’可惜无人能参悟透。我猜测,其中另有玄机,只是还没有人能够领会。
外人以为我们独孤家早已没落,已经不复存在。其实不然,我们独孤家传呈于老祖独孤战天之手,身体里的血脉是不败的传呈。虽然有几百年,家族的先辈执意追求黑玉石的秘密,最终却一无所获,使家族一落千丈。但三百年前家族又出了一个傲世天才,自创神功《明王不动》,一举成为当时的绝代高手。
但此套神功讲究修心养性,功力越深,越不愿沾染凡俗武林中事,只喜欢游戏于凡尘或笑傲于山水。这就是独孤家为什么越来越不为外人所知的原因。”
独孤败天听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爷爷,赶快教我《明王不动》吧。”
“不行,这套武功,你以后可以参考,但现在绝对不能学,以后我每天给你讲基本武功的要义。”
“为什么?”独孤败天大叫。
“我说过《明王不动》讲究修心养性,功力越深,越不愿沾染凡俗武林中事。这与你的本性向悖,心性不符。你不仅难以将它练到大成,而且还有可能伤了你自己。”
独孤败天一脸落寞之色。
独孤飞羽笑道:“孩子,不要失望,强者的武功需要自悟、自创。爷爷相信你也是一个傲世天才,总有一天,你会创出一套属于你自己的武功,成为一个盖代高手。”
独孤败天一扫脸上的不快,露出强大的自信的微笑,“爷爷,谢谢你的鼓励。我一定会创出一套属于我自己的武功,我要让全大陆的人都知道独孤败天这个名字;我要他成为不败的代称;我要让他成为一种信仰。”
独孤败天神采飞扬,一脸霸气,大有睥睨天下,惟我独尊的气概。
独孤飞羽暗暗心惊,不知道他这个孙子走上江湖以后,给大陆带来的是福还是祸。
自此以后长风镇多了一个嗜武狂人,这个嗜武狂人就是独孤败天。从混混儿到身高体壮的猛男,还有稍微会两下子的武夫,都被他挑战了个遍。从此以后,“长风镇是男人就要绕着独孤败天行走”,这句话成了公理。
独孤败天终于将目光瞄向了司徒世家,司徒世家的家规不允许青年高手随意离家,终于惹得独孤败天找上门来。
司徒世家兴起于百年前,百年来逐渐壮大,家族高手无数。从未有人敢上门挑战,今天破百年之例,对门家一个十八岁的孩子打上门来了。家族长老哭笑不得,这个武狂,他们是从小看着长大的,怎么不了解他的禀性。他们不好意思出手教训他,只好叫家族中的年轻人出面和他动手,想让他知难而退。
让他们惊讶的是,这个曾经的打架狂,现在的嗜武狂人,居然将司徒家的好几个年轻人都挫败了。
独孤败天身体的强悍,他们早就知道,正是凭着这一点,他过去才成了长风镇的孩子王,打架天才。然而已过去多年了,司徒家的孩子们早已学了一身家族的武功,居然还被他打败了,让他们大吃一惊。
司徒惊云和家族中的长老们终于发现,独孤败天之所以会胜,除了凭借他强悍的身体将力和速度发挥到恐怖的地步外,他将施展的三流武功的招式要义挥洒的淋漓尽致。极为普通的招式却往往有化腐朽为神奇之效,往往就是一记普通的野马分鬃,却有如神来一笔,妙到毫巅,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司徒世家的长辈不得不叹服,这个人就是为武而生,为战而活的。此子对招式要义的领悟已超出了他的武功境界的限制。化腐朽为神奇,往往是宗师级的王级高手对武的禅境有了深刻体悟的必然结果,而独孤败天仅仅以一个三流身手的身份,便能有此成就,足以自傲了。
最后,司徒惊云不得不让他的三个儿子司徒浩月、司徒傲月和司徒泯月分别上场,与他较量。这三人很狡猾,直接凭借深厚的内力和他硬撼。任独孤败天对招式要义领悟的多深刻也不管用,他们的作战方式到是和独孤败天小时侯打架时惯用的伎俩相同,以蛮力取胜。
总算将独孤败天打发走了,家族的长辈们长长的出了口气,但内心的震撼却久久不能平息。他们知道此子他日必非池中之物,总有一天会一飞冲天。
可是第二天独孤败天又找上门来了,司徒世家从此不再宁静。
为了不使家中被闹的鸡飞狗跳,青年弟子无心练武。司徒惊云不得不特准司徒皓月三兄弟可以随时陪独孤败天比武,但有一点,就是不能在司徒世家中比试。司徒三兄弟等于获得了自由身,对独孤败天的感激之情真就好比滔滔江水,绵绵群山,感激不尽。
又是一年花开时,又一年过去了,独孤败天深深的爱上了武。内心司徒明月的影子越来越淡,只是在想起她的时候有些心痛。
初恋似一首诗,清新,文雅而又有格调;初恋像一支歌,轻快,激昂而又有节奏;初恋若一曲词,婉约,深情而又有蕴意。
独孤败天深深的感觉到,他过去太冲动了,太没有自制力了。即使司徒明月真的背叛了他,他也不应那样颓废。
他觉得无论因何分手,他都应当豁达的正视初恋,毕竟是她给了他第一次的异性的温暖,第一次给了他真切的关爱,第一次给了他对爱的激昂与追求。下次再见到她时,也许可以坦然的面对她了吧。想到这,他的心又有了丝丝隐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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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不灭 第八章 混混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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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匆匆,又是一年花落时,这是一个初夏的季节,独孤败天已经十九岁。
今天长风镇外的森林里热闹非常,因为独孤败天要在这里进行长风最后一战,不久他将踏入江湖。镇上的混混儿们早早来了这里,等着观看一场龙争虎斗。
不久司徒世家的三兄弟和独孤败天也来了。三兄弟中的老大司徒皓月更显魁梧,强壮的身躯足足比常人高出一头。老二司徒傲月更加帅气,英气逼人。这一年来三兄弟中变化最大的是司徒泯月,可以说“出落”的越来越“俊俏”,成了一个绝美的男人。如果他要穿上一身女儿装,绝对要羡煞一帮女孩子。独孤败天面对他时,往往会想起司徒明月,二人太像了。
一年来,独孤败天更显魁伟,比司徒浩月还要高出半头。长发随意飘洒在肩头,一脸懒懒的笑意,仿佛什么都不在乎。但双眼眨动间,偶尔会露出慑人的霸气。整个人站在那里,像是一个狂放不羁而又略带飘逸的矛盾统一体。
四人四种不同的气质,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成为众人的焦点。
混混儿们呼啦一下子将四人围在了当中。
一个混混儿道:“四位老大,什么时候比武,我们简直要望眼欲穿,望穿秋水,忘乎所以……”
司徒皓月道:“望你个头,我们四人都没急,你急个屁。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独孤败天懒洋洋道:“兄弟们,既然你们这么着急,我就让你们看看我独孤败天怎么收拾这三个月亮。”
司徒傲月道:“狂人,来吧。”
司徒泯月也道:“姐夫,呆会儿你可别求饶。”
司徒皓月早已等不急,已经将外面的长衫脱掉,露出一身灰色的紧身衣服。
“啊”
“啊”
“啊”
“啊”
四人同时大喊。
另众混混儿惊讶的是四人像流氓打架一样,独孤败天手舞着家传的黑玉石冲了过去,而司徒世家的三兄弟不知道从哪找来的短棒,也挥舞着冲向了独孤败天。完全没有章法,整个就是四个混混儿、四个流氓在斗殴。
混混儿们惊呆了,完全没有想到期待已久的“长风最后一战”会是这样一种场面。平时在他们眼里深不可测的长风四大年轻高手,关键时刻居然比他们还要混混儿、还要流氓。四人之间,什么猴子偷桃,黑虎掏心,层出不穷。凡是混混儿惯用的招式、伎俩都被他们四人耍了个遍。
独孤败天,仗着身体的强悍,在三人之间游来斗去,当然身上也挨了不少棒子。但三人比他还要惨,脸上青一块,肿一块的。
混混儿们不得不慨叹:老大就是老大,果然“深不可测”。
四人你一砖,我一棒,大呼小叫乱成一团。最后四人干脆将手中的武器丢下,扭打在一起。搂脖子、抱腰、绊腿,甚至连“搔胳肢窝痒痒”的招数都用出来了,完全是一片无赖的打法。有“嗷嗷”的痛叫声,也有“嘎嘎”得意的大笑声。
围观的混混儿们惊叹:这才是混混武学的最高境界。
森林里一片喧嚣。
森林里的小动物齐喊:“恐怖,恐怖,疯子无数。”
半个时辰后,四人都躺在了地上,嘴里“哼哼唧唧”。独孤败天最先摇摇晃晃站了起来,惨胜。上衣早已被扯破,胸前背后青一块,紫一块,脸上也有一大块乌青,乌黑飘逸的长发也变成了烂糟糟一团。
众混混儿赶紧齐拍马屁,“败天老大果然神勇无敌,如此身手宇内称尊,盖世无敌。”
独孤败天摸着身上的伤痕,疼得直呲牙咧嘴。他突然摸到了脸上的那块淤肿,不禁惨呼:“天那,呜呜……我风流倜傥,英俊潇洒,足以让潘安、宋玉自卑的脸,竟、竟然被打成了这样。呜呜……你们这三个臭月亮简直太可恶了,我要好好的教训你们一顿。”说着摇摇晃晃朝躺在地上的三人走去。
司徒世家的三兄弟也缓过劲了,慢慢爬起来。独孤败天一望三人的面容,感觉心里一下子平衡了,甚至觉得有些愧疚。
大哥司徒皓月“战绩累累”,“面无表情”,脸肿胀的像个猪头一般。老二司徒傲月,其可谓“面目可憎”,都快认不出人是谁来了,估计早已面部麻木。老三司徒泯月稍微好一些,和独孤败天差不多,俊美的脸颊上只有一块淤青。
司徒皓月嘴里含混不清,道:“嘟嘟――带天,你这个混站(蛋),哎呦,痛死我了。”他呲牙咧嘴,手抚着肿胀的脸颊。
司徒傲月也口齿不清,“嘟嘟――败滩,我和你没难(完),你说怎迷(么)办?”
司徒泯月也苦着一张脸,“姐夫,你打疼我了。”
独孤败天一脸“媚笑”,“嘿嘿,失手,失手。”怎么看这个一脸坏笑的家伙也不像失手的样子。“嘿嘿,对此给你们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歉意;对你们刚才的英勇表现,我深表敬意;对你们的损失,我略表诚意。”其实心里是无比得意。
司徒皓月道:“你‘意’个屁,有什么用呀。”
“请笑纳,这是我家传至宝,极品玉石一块。”
司徒傲月道:“笑纳,笑你个头。滚,就你家那块儿破石头黑不溜秋,谁要呀。当初你爷爷初来长风镇时就骗过我爷爷,拿它到玉器店卖了十几次都被人家扔了出来。”
“轰”
众混混儿大笑。
独孤败天道:“咱们都是自家兄弟,其实打在你们身上,痛在我心上。这样吧,呆会儿回到镇上我请客,这里所有的人都一齐去,你们说好不好?”
“好,败天老大果然够义气。”
独孤败天果然富有“领袖头脑”,眨眼之间便发动了一场“人民战争”。司徒三兄弟微弱的抗议声立刻被众混混儿震天的叫好声淹没了。
“兄弟们,打道回府。”独孤败天率先朝树林外走去,众人紧随其后。
众人吵吵闹闹往回赶路。走在最前面的独孤败天突然停身站住,“停下,噤声。”众人立刻停下身来,只见前方不远处有两伙人,手中都握着明晃晃的刀剑。毫无疑问,都是异常锋利的杀人凶器。众人不由心惊,小镇很平静,很少有人闹事,尤其是这片森林简直就是一片净土,今天怎么会来了这么多恶客呢?
好在现在已是初夏季节,遍地杂草丛生,树木枝繁叶茂,林内郁郁葱葱一片。不然,众人就有可能被那批恶客发现了。
“大家小心,不要出声。前方有可能是所谓的‘江湖混蛋’在火并,我们呆在这里不要过去,以免惹祸上身。”独孤败天神色凝重。
这时司徒世家三兄弟从混混儿当中挤出,和独孤败天并排站在了一起。
对恃的双方总共有五六十人,双方之间的几个头领似乎在争论着什么。
“刘风,你别给脸不要脸……我对你忍无可忍了……。”
“骆金龙,到底是谁给脸不要脸?……我请李小姐到我们刘家山庄做客,你为何……”
由于距离比较远,声音时断时续,听不太清。
一个女声道:“两位公子好意心领了……有要事……改天……”
尽管听不太清,众人还是听了个大概。
“我靠,原来是两个败家子在争一位姑娘。扫兴,还以为两个帮派的高手在此比斗呢,娘的。”司徒皓月懊恼道。
司徒泯月笑嘻嘻:“姐夫,要不我们也过去,看看那个姑娘长得什么样子,抓回来给你做老婆。”
他说完之后又万分后悔,他想起这一年来他这个“姐夫”还是无时无刻不在思念他的姐姐司徒明月。
独孤败天脸上没有丝毫懊恼之意。
“娘的,你想什么呢,我独孤败天像是那种人吗?”
“像”众混混儿异口同声。
“……”独孤败天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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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不灭 第九章 绝代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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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败天道:“你们这帮小子明明自己想去看美女,还要找这种烂借口。不过,你们想都不要想。那些人绝对都是真正的高手,我们惹不起。”
司徒皓月也一脸凝重之色,道:“那些人的功力也许和我们不相上下,但他们身上的那股杀气却强的可怕。”
司徒傲月也道:“不错,隔着这么远,我们都能够感觉到那股杀气,说明那批人都曾经杀人如麻。也许是某些家族中豢养的死士,是专门杀人的人。”
众人商议,决定绕道而回。
可是这帮人还未走出十几步,就听见后面传来破空之声。那些人发现了他们,追了过来,将他们团团围了起来。
这些人分为两个阵营,一边穿黑衣,另一边穿灰衣。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每个人浑身都透着一股凛冽的杀气。且目光阴冷,面无表情,一看就是冷血之辈。
最后到的是两个年轻人。一人身材高挑,不过长相实在不敢另人恭维。如果非要形容的话,四个字:贼眉鼠眼,就像是一只老鼠精。另一人长相一般,但是身材臃肿,整个一矮冬瓜。众人强忍着没有笑出声来,就这样一对活宝还要耍酷、摆谱,争女人。难怪李姓女孩哪家也不去。不过以这两位的容貌来看,被追求的那个女孩也应该漂亮不到哪里去,不过却没见到那个女孩。
那个身材高挑的年轻人冷森森道:“你们是谁?为何在这里?”
混混儿当中有人道:“关你屁事,我们干什么有必要告诉你吗?”
“轰”
众人皆笑。
独孤败天一听,坏了,这可不是耍嘴皮子的地方。这两帮人怎么看都不像是好人,尤其是领头的两个年轻人冒着股邪气,一看就不是好东西,自己都有一股想扁***冲动。但自己这边除了司徒世家三兄弟外,都是一些乌合之众。怎么能和对方匹敌呢。
“妈的,哪来的野小子,竟敢对我家公子如此说话,找死。”一个黑衣大汉边说边向那个混混冲去。
独孤败天连忙拦住他,道:“这位大哥且慢动手,我这位兄弟是吃糨糊长大的,脑子不灵光。不太会说话,我们都叫他二傻。诸位大哥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一看就知道是做大事的人,何必跟傻人一般见识呢。”
独孤败天心里暗骂:“我靠,没想到我会说出如此恶心的话。”
那个混混儿极度郁闷中。
“唉,要说可怜,那边的两个猪头妖最可怜了。刚出生就被人遗弃在森林里,是被一头野猪养大的。直到十几岁被镇里的老猎人发现,才得以结束四肢着地,满森林乱跑的非人生活。其实这次我们来这片森林,主要是陪这两个猪头妖回来看一看抚养他们长大成*人的老母猪。”
独孤皓月和独孤傲月心里暗骂:“独孤败天你才是个大猪头,我xxx。不就是刚才打架的时候‘不小心问候’了你屁股两脚吗。娘的,等着瞧。”他们想发作,又忍了下下来。
“哈哈……”
对方听了后大笑,混混儿自己这边也暗笑不矣。
矮冬瓜道:“猪头妖,你和野猪生活了十几年,一定会说猪语了,讲两句让大家听听。”
独孤败天一听完了,本来他想开个玩笑,和这帮人套套近乎,没想到这帮人如此得寸进尺。司徒兄弟是什么人,那是那可是司徒世家当代家主司徒惊云的公子,怎会受此侮辱呢。
脾气最为暴躁的司徒皓月怒道:“我日你个矮冬瓜,我清蒸你,活煮你,生炖你,妈的,你真是找死。”
司徒傲月也道:“你们真是找死。”
两兄弟露出的气势让这些人不由一惊。
独孤败天知道今日不能够善了了。
正在这时一个如同仙乐般的声音传来,“诸位暂且息怒。”
一妙龄女子白衣飘飘,秋水为神玉为骨,宛若九天仙子临尘一般,徐徐而来。美丽无双的容颜如梦似幻,世间一切的美在此倾城容颜下都要黯然失色。
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双方人马都瞪大了眼睛,只有浓重的呼吸声。
独孤败天也是一阵意乱神迷,心里暗暗的想:世间怎会有如此美丽的女子,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难怪两个丑八怪要拼个你死我活,若是能娶得如此倾城佳丽为妻,一生无憾。瞧你俩那副德行,要是你俩娶得美人归,天理何在!赖蛤蟆想吃天鹅肉————做梦!要吃也是被我吃。突然他脑中浮现出另一张俏脸――――司徒明月,心里一阵阵隐痛。
独孤败天狠狠地掐了下自己的大腿,回过神来。再看看自己旁边的那些人——————标准的色狼,一个个如中魔咒般,目瞪口呆。就连司徒三兄弟都眼放色光,那两个丑公子就更不用说了,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我靠,恶心。
独孤败天平息了一下内心激动的心情,才敢再次正视这位李姓姑娘。
“姑娘真如传说中的仙子一般,清丽脱俗,馨香淡雅,请问姑娘尊姓芳名?”
李姓小姐见独孤败天如此镇定,而且眼神清澈,没有丝毫邪念,很是诧异,也有些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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