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生长 冯唐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未知
我看了眼十几平米的宿舍,一屋子半个月没洗的衣服,六、七个一星期没刷的饭盆,五、六个胡说八道的同屋。厚朴新取了一张手纸,在桌子上铺了,他要掏耳朵了,这是他洗澡后最后一个项目。他的耳朵是糖耳朵,耳屎橙黄晶亮,与众不同。厚朴说总有一天他要知道它是甜是咸。
这个地方没法呆,我决定离开。
第四章:哥伦布
春雨。轻细如愁。
大家都认为我是个粗人,脑袋里有方圆百里最粗糙的思想。但是他们不能体会我精细的内心深处,不承认我是个s人,他们只能感到我粗糙思想的伟大力量并且对我的能力充满信心。我把我的文字给他们看,他们说禀赋奇特,幼功深厚,比他们念过的绝大多数文字优秀。但是他们总认为我将来会用更简单直接的方式行走江湖,聚积不义之财,在声色犬马中忘记文字之美,象其他人一样猪马般死去,不复被人记起。现在已经不是千年前那个时代,文章写得好,就可以s扰皇上,赢得生前身后名。一阕《青玉案》就能当银票使,付异性按摩的帐单。现在要靠文章吃饭,日子过得会比风尘女子更凄惨。性欲旺盛,不会让你名垂野史,只会使你打j的预算吓人。你写一篇《我的隐秘生活》冲账,姐妹们会象那个笑齐白石用画的白菜换真白菜的农民兄弟一样,说:“你想那假的换我真格的,你以为我傻呀,你脑子里有屎呀?”
我在难得无人的宿舍里听老柴的“悲怆”。我对音乐一窍不通,所有不带歌词的民间乐曲都会被我听成“五更转”、“十八摸”,就象我能从所有现代画看出春宫图,看见所有宝塔、导弹之类挺起来的东西想起生殖器官。老柴的“悲怆”是我初恋情人送的,由定情物变为信物再变为遗物,历尽沧桑。我只会把它当文章听,听其中的转承起合,觉得是篇不错的东西。
我在宿舍里,并没有想起这些,而是想起和我初恋的种种古怪。北大静园,我和她讲完故事之后,我马上意识到我犯了一个错误。一个人一生,能在脑子里长期存在的美感不会多于两个,我挑破了其中一个。我剁了玫瑰包了馅饼,我扯了彩虹系了裤头。辛荑和厚朴都见过我的初恋,他们从各自的角度阐明了同一个原则。辛荑说我初恋是带着仙气儿的人物,人间少有,应该尽量回避,防止怀璧其罪。如果好奇心实在太重,就要使劲相处,柴米油盐,出恭上床,带着仙气儿的人物被睡多了,仙气就会渐渐消散,人就会归于平凡。厚朴说,仿佛脸上长了个包,晶亮熟糯,肿胀难忍,最明智的办法是不理它,水流云在,灰飞烟灭,包会干瘪枯黄脱落,不再肿胀,不复被记得,不会破相。如果手实在痒痒,一定要挤,就挤干净了它,把脓都挤出来,挤到出血。
之后的一个暑假,她的父母早上八点上班,我骑车穿过半个北京城,把车胡乱停在她家楼下,八点十五出现在她面前。然后我们在老柴的“悲怆”声中持手相看一整天。她的父母下午五点下班,我在四点五十离开,她陪我下楼,替我掸掸自行车座子上的土,雨天的时候替我罩上一个聚丙烯的塑料袋保证我的p股不被积在车座里的雨水浸湿,然后目送我消失在灰蒙蒙的城市里。如此一个假期。那个假期很热,好多老头老太太都热死了。她习惯性穿得不多,透过白色的短衬衫,可以清楚地看见她内衣上的文理。距离我们持手相看的沙发两尺远就是一张巨大的苏式木床,床框上漆着十四个红漆黑体大字“大海航行靠舵手,万物生长靠太阳”,成半弧形排列,因为时代久远,字迹已有些斑驳。大床上面铺了湖蓝色的床单,上面印了鸳鸯,我站在床头,感觉水波荡漾,望不到湖的对岸。我的初恋告诉我,那张大床是她父母单位同这套房子一块发给她家的,傻大黑粗,有年头了。我说十有八九她父母是在这张床上完成对她的制作过程的,不知道她还记得不记得当时的情景,使用什么姿势,她爸爸在上边还是她妈妈在上边。她骂我思想龌龊。可是一夏天,我没有动一点邪念。她的身体在我的手掌下起伏动荡,曲折延展,仿佛一张欲望的网。我的心,月明星稀,水波不兴。我们拥抱着,时间想果冻一样我们周围凝固,粘稠、透明而富有弹性,我们是如此遥远,彼此抱着的仿佛是一个幻象。在幻象之前,男人永远不能脱下裤子,露出y部,永远不能。
我自己至今不能相信,我曾经那么纯洁。
我想,之后的一段日子里,我们一定都怀疑过彼此是否存在生理缺陷或是心理障碍。但是,事过多年我隐约感到,那时我们持手相看的其实是我们自己,我们这种对自己的眷恋、溺爱在之后很长时间内给自己以及专好我们这口的善良的人们造成无尽的麻烦。世界的构成也应该象物质的构成一样,可以进行逐级的解析。我感觉,我和我的初恋象是隔着厚重玻璃屏障的两个世界,可以互相眺望,但是无法进入。在如果换一种姿势或许更适合我们的交流,不是持手相看,而是脚板对脚板,或者口唇对口唇,或者yj对y户。各种禀赋异常的人物和各种宗教在很长的时间里都曾经秘而不宣地进行过各种严格的试验,研究天、地、人、神、空间、时间之间交流的终极形式,结论是没有通用的规则。
我呆在无人的宿舍,在老柴的“悲怆”声中点燃第三支希尔顿香烟,她送我的这盘磁带是进口货,尽管是金属带,我已经快把它听烂了,我决定我将来的婚礼和葬礼都用“悲怆”做为背景音乐。父母如果不干,我就说不用“悲怆”我就不行房,即使行房也会不举。不用“悲怆”就不瞑目,哪个子孙违背我的遗愿,我就在地下咒他们爱上一个象我或是我的初恋一样的人,一辈子怕上西楼、怕听啼鹃。
“又对月伤心呢?”辛夷进来,一手一把烤羊r串,一手一瓶燕京啤酒,一身羊p股味。
“想你哪。”
“教你一个不烦的办法吧?”
我没理他,我知道他会自问自答的,直到他吃完手里那把羊r串。
“多喝水,多多喝水。”辛夷开了一瓶啤酒,一嘴把一整串的羊r扫进嘴里。
“多喝水,饮食有节,起居有度,百分之九十的生理疾病都会好的。一周保证性j三次,百分之九十的心理疾病都会好的。不新鲜,我懂。”
“下边你就没听过了。多多喝水,三天不许撒n,什么烦恼都忘了。三天之后,上一趟厕所,抖一抖,好愉快呀。幸福是多么容易获得呀。“
“以后我每回小便都先看你一眼,让你知道什么是满怀n意。”
春雨不断。缠绵如愁。
我坐在人体解剖室外的汉白玉台阶上,院子里连翘嫩黄,玉兰润白。
这所医学院年代久远,名声显赫。一部校史便是大半部中国的现代医学史。我坐的台阶下,一块石牌,铭文清晰:民国七年建。
它的原址是个王府。院子四合中矩,三面房,一面门,中间是内圆外方的青砖院子。三面的房子青琉璃铺顶,飞檐吊角,飞檐上小兽狰狞,仙人清秀。
我从怀里掏出一小瓶gin酒,喋一口,松枝的清香。我想,李商隐的“留得残荷听雨声”和戴望舒的《雨巷》就产生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这种时候,容易产生性幻觉,想象一个长发长裙的姑娘就坐在距离自己半尺外的台阶上,一句话也不说,眼睛雾蒙蒙地看着远处,远处什么也没有。她就这样陪着你,帮你化解那些表达不出来的思想,偶尔叹一口气,这样就好。
喝的酒是洋货,标签上全是外文。酒是哥哥给的。哥哥是干旅游的,专门从事坑害外国友人和港澳台胞的勾当。他常住酒店,我用的香波、浴y、牙膏、牙刷、浴巾、鞋刷分别来自不同的星级酒店。幸好我不是女生,否则一定会被同屋认为勤工俭学,常常被恩客包房。而且那个大款多半是个黑道人物,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雁不留行。
哥哥在酒店结帐,服务员只查看房间里的彩电和大件家具是否还在,对他非常客气。饭店经理嘱咐过他们,酒店不景气,就哥哥这样的人手里有客源。尤其不要和哥哥计较,他是农民。
哥哥本来学的是英文,第一次接团是两个美国人,一对老夫妇,都是教师。哥哥带团前可兴奋了,说这回终于有机会可以练英文了,说将来一定要把英文练得好好的,说出英文来象放p一样声音响亮、心情舒畅,说他练出来之后再教我,我将来就能泡洋姑娘了。
事情的结果是,那一对老夫妇投诉了哥哥,说他的英文实在听不懂。哥哥没练成英文,那两个美国人却被迫学会了好些中文,其中一个词是“我c”,哥哥告诉他们,那个词的意思和发音同“what’s up” 基本一样。
自那之后,哥哥再也没带过英文团,遇上英文团,能推就推,实在推不过,就对领导说,带砸了别怪他,然后就我逃课替他带团,说我也不小了,说穷人的孩子应该早当家,给我一个挣酒钱的绝好机会。哥哥还会把他那个随身听大小的呼机给我,说联系方便。九十年代初,呼机绝对是个新鲜东西,我挎在腰里,盒子枪似的,又怕别人看见更怕别人看不见,别别扭扭的,可神气了。
哥哥们有过辉煌的时期。那是在八十年代中后期,那时候仿佛只有搞旅游的才见得着洋钱,能去酒店站前台的小姐仿佛入围亚州小姐大选的佳丽,只要再推开一扇门,一条钻石铺的路就在眼前。哥哥们倒卖外汇、电器指标,“踩刹车”,吃回扣,拉皮条,除了杀人越货之外,无恶不做。我那时候跟着他们过过一段挥金如土的日子,在饭店听歌星唱歌,吃两千元一桌的馆子。后来群众觉醒过来,都开始想办法挣钱,哥哥们的优越感就象被扎了个小眼的气球,很快瘪了下来。
雨还在下,我又喝了一口酒,把瓶子干了。我一伸手,把空瓶子放到雨里,看有几丝雨飘进。我身旁那个并不存在的长发姑娘不解地看了我一眼。
“看你有几滴泪是为我落的。”我解释。
春雨不断,轻细缠绵。
我刚刚在解剖室里最后复习了一下尸体,过了一遍最主要的结构,脚下的地板上人油腻滑,满屋子的防腐剂气味让我恶心。我知道在这种苦雨不断的天气里,鬼与鬼习惯在这样的环境里交流情感。白先生说解剖室走廊两边的标本柜里盛放的各种器官属于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名人,名伶、巨贾、大盗、佞臣。抗日战争中的某一天,著名的北京人头盖骨听说也是从这里神秘地消失。那些器官浸泡在福尔马林y里,面无表情,透过玻璃瓶,显得苍白而且苍老,似乎全然不记得它们的来生今世。人吗,一样的开始与结束。赛珍珠的卵巢、杨小楼的肺叶、张学良的牙齿,和别人的又有什么不同?
我需要暂时离开这里。我的姐姐想让我去见一个人。
我在家里的地位举足重轻。我从小过着幸福的日子,有哥哥替我打架,给我零花钱,姐姐替我洗衣服,告诉我那个女孩值得一追。虽然我好吃懒做,不能谈笑生死,但是我生下来就皱眉头、半岁会说话、一岁跟老大爷学骂街、两岁跟电台学说书“陆文龙骑一匹蓝色战马”,哥哥姐姐认为我集中了家中的智慧。姐姐大学毕业后找了个工作,上班要坐一个半小时的公共汽车,因为不能忍受公共汽车的拥挤和售票员的凌辱,骑自行车又险些出了车祸,一气之下在四年前去美国寻找真理。曾经得过北京市少年铅球冠军的姐姐在外国人眼里是东方美女,异域的爱情象路边的野草一样生生不息。但是,姐姐相信我的智慧,每在发展一段关系之前,总要让我把关,运用我的智慧,掂掂洋兄弟们的斤两。
这些人大多傻而可爱。五百年前哥伦布傻呵呵地把美洲认成印度,还竟然把当地的土人骗得兴高采烈。那时候的土人是多么土呀!郑和公公要是到了那里,会有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是不是仿佛开一辆三十吨的坦克穿过时空通道,面对王剪的六十万秦兵?
“他不一样。”姐姐每回都会这么说,尽管每回不一样的地方都不一样,“人很聪明,会打桥牌,会做现代诗,是个才子。”
“去见他有什么借口?”我问。
“我托他给你带了点东西,一件斯坦福大学的短袖衫,一本philip roth的小说。你 去饭店找他,也给他带点东西。”姐姐在电话那头说。
“什么小说?”我对小说比对那个不知名的美国土鳖感兴趣多。
“我也记不住,你看见就知道了,反正是你书单上列的。”姐姐很疼我,我考上那所著名的医学院,姐姐提议资助我在上学期间周游中国。我说还是替我付书帐吧,就列了一份四页的书单,让她买我想看的英文小说。
“好吧,我给他去王府井东华门的‘浦五房’买点早点吧,草莓饼好不好?死沉死沉的,肯定经饱。”
“行。但是你去前要先打电话,定时间,问清路怎么走,提前点出来,算上堵车时间。”
“行了,省点长途电话钱吧。我又不是第一次了。之后我写鉴定报告寄给你。”
第五章:女友
我有一个女朋友,她端庄而美丽。我来到自习室,坐到她身边的位子上。我平时就坐在这个位子上和她一起上自习。
“晚上我出去一下。”我对她说。
“出去干什么?要考试了。”
“有点事。”
“什么事?”
“去见一个人。”
“什么人?”
“一个男人。”
“还有别的人同去吗?比如你过去的女同学?那个男人有没有仰慕你多年的女友?”
“只是一个男人。一个应该生理和心理上都比较很正常的男人。他不应该有四条眉毛,因为他不是陆小凤。他也不应该是李连英,因为他是姐姐的一个朋友。从美国来。姐姐托他给我带了些东西,她也希望我能有机会和国际友人多接触接触,练练口语。练英文总不是坏事吧?”
“不用我陪你去吧?”
“不用。”
“你总是不用。”
“今晚不用。后天就考试了,你多背背书吧。不是刚开始背第三遍吗?你背熟了,我才能抄你的呀。”
“好。”
我的女朋友是我见过的最健康的人。她饭前便后洗手,饭后便后刷牙。她每天早起,小便后喝一杯白开水。她天天从东单三条开始,绕金鱼胡同跑一圈。她为了增加修养阅读名著。看着她以一天十页的速度研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常常感觉y风阵阵,不寒而栗,甚至担心,她念完最后一页的时候天地间会有异象出现,仿佛数千年前干将莫邪雌雄双剑被一个名叫徐夫人的男人炼成之时。
对于我和她的恋爱经过,我只有模糊的记忆。她说她记得很清楚,我们第一次约会我穿了一双拖鞋,那种大拇趾和其他四趾分开,中间夹住一个塑料小柱子的拖鞋,从一开始就对她缺乏起码的尊重。我说我一开始就没有把她当外人,我说我在夏天总穿拖鞋上街,凉快,而且上床方便,天热我爱犯困。但是那天,我特地换上了我新买的水洗布裤子,未经哥哥允许,借了他的鳄鱼短衫,我们俩身材差不多。临出门前我还找了一支日本进口的水笔c在鳄鱼短衫的口袋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公园门口等她的时候,尽管一边暗骂自己土鳖,我的心跳仍然很剧烈。而且我当时还是童男子。我的女友有保留地接受了我的解释,尽量掩饰欣喜,幽幽地对我说,我是另类天才,心随时都准备着跳得很强烈,而且永远是童男子。如果我三十五岁上阳痿,叫我不要怨天怨地,满大街找电线杆子,那只能说明天理昭昭。
我是异族,我身上有纯正的匈奴血统,所以我有一双姣好的脚,两个小脚趾指甲盖都是完整的。这在现在很少见,我很想显白一下。仿佛再一千年后,百岁人瑞多得象蟑螂,而有十厘米以上yj的男子就算返祖了,都要登记造册,出国需要中央特批。那些有十厘米以上yj的男子上街,会用一个红绳,一头系了g头,一头牵在自己手里。
其实我喜欢那种笑傲街头,无所顾及的感觉,穿了拖鞋在街上走,懒洋洋地看街上的姑娘,仿佛整个北京都是咱家是的,没什么外人。我曾经穿着裤头,踢了着拖鞋进过“明珠海鲜”。“明珠海鲜”门口的小姐长腿大奶,一身水葱绿的旗袍,气开到了腋窝,她对我说,这儿可贵。我一笑说,我们刚刚捡了一个大钱包。点菜的时候,我说要吃拍黄瓜,多加大蒜。服务小姐也是一身水葱绿的旗袍,气也开到了腋窝,她斜眼瞥见我脚上的拖鞋,一脸不屑,告诉我,他们从来不做拍黄瓜。我从钱包里点了几张票子,平静地告诉她,让她到门口喊,“我五百块钱买一盘拍黄瓜”,拍黄瓜马上会从大街上长出来。
我是过了很久才意识到穿拖鞋上街是不合适的,北京其实也不是咱家,穿拖鞋可以,但是要分场合,就象小时候穿开裆裤,是可爱,大了再穿,就是露y癖,姑娘们看见了是要喊抓流氓的。多年以后我到了纽约,看见哈林区的黑人兄弟露了胸脯、腆着肚皮在街上或坐或卧,其他人众,车不敢减速、人不敢探头,贼似的鼠窜而过。我当时忽然想起了自己在北京穿拖鞋逛街的日子,对哈林区的黑人兄弟由衷地艳慕起来,真想下车跟他们一起抽根烟,告诉他们,我也曾如他们一般逍遥过。
在我年轻的时候,我对于异性充满美好幻想而不具有任何抵抗能力。我的女友和我每次见面之后都留给我一个必需再次见到她的理由,我们的关系发展得自然顺畅。我曾经尝试回忆那些理由,觉得下次追别的姑娘没准会用上,或者至少可以保留下来,将来教育自己的女儿,但是发现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仿佛对于初中平面几何题中那些辅助线的添法。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就象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阵阵的y风中被一页页读完。她合上书,嫣然一笑。我一丝不挂,傻子似的站在那里,已经被结束。
之后的日子,我的女友对我的过去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她以女生的细心和近乎专业的心理分析技巧帮助我完成了从第一次勃起、遗精到初吻、初夜等等全部生理、心理过程的编年。我隐约记得有个女科学家在西非研究大猩猩,很出名,不知道她的试验记录里有没有大猩猩的第一次勃起、遗精到初吻、初夜等等生理、心理过程,她有没有比较过,和她老公的一样不一样,大猩猩遗精的时候梦见的是那只后部最圆满的雌猩猩还是梦见的是她。
我的女友替我记忆我所有老情人的姓名、生日、喜好和联系电话。在每天晚间漫长的自习过程中,当每一个小时,需要休息一下眼睛、保护视力的时候,她常常挽着我的胳膊漫步于昔日王府的花园中,随机选择一个老情人的名字,让我再讲述一遍和她的悲欢离合。然后启发我运用我特有的y损刻薄将那个女孩形容成貌如东施、心如吕后。
我总是记不清楚我是如何同我的初恋分手的。
“你是不愿回忆。”
“我真记不起来了。”
“你还爱她。”
“我还爱她,我当时就会死缠烂打的。”
“死缠烂打不是你的性格。什么藕断丝连、死灰复燃才是你的路数。”
我的初恋大学毕业后分配了个好差事,站在改革开放的风口浪尖上,她也常常襟怀广阔,渴望知道天高地厚的样子。我还要念我没完没了的学,吃食堂的r片大椒土豆。可能是有气质吧,她刚到单位就被分配主要负责请客喝酒了。两个月后公司慈善捐款,她就成了扛着巨大伪造支票(上面画着一个一和数不清的零)、在电视台的摄影机前走来走去、表现公司形象的两个姑娘之一。似乎记得她下班后,我去找她,推了自行车和她在便道上走,旁边有一辆大奔跟着我们。里面一个四四方方,意气风发的男人放下车窗,吊着眼不怀好意地看着我们。
“你认识他?”我问。
“我们最年轻的处长。我替他挡过酒,救过他几回。”
“挺气派的,这么大一辆车。”
“人也不错。上次喝多了,他说之所以买这辆车,是觉得它的后面特别性感。”
“一眼看上去,就有想强暴它的感觉?”
“他没太多文化。”
“他c在什么地方呢?排气孔?拿什么c呢?大奔会有感觉吗?”
“你是书读太多了。”
“黄书刘备。”
总之她后来坐进了那辆大奔,我也不必推自行车陪她走了。最后一回,她显得伤感、冷静而又兴奋,好象我姐姐上飞机去美国之前面对家人似的。我问处长有没有狐臭,她说不知道,但是她只会坐在车子的后座,她喜欢坐后座。我心里知道,她坐习惯大奔后,会想起我的自行车后座,会想起如何搂住我的腰,把手放在我的第十二、十一肋骨上。哥哥讲过,多数人在夜晚只看见了车灯,不记得脑后还有月亮。不少人都说哥哥有时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其实禅意盎然。有些人生而知之,不念书却充满世俗智慧,哥哥就是其中之一。这些人在文献中间或有记载,比如《五灯会元》中的庞处士。
“最后亲我一下好吗?”我说。
“不。”
“我什么不?我吃了口香糖,薄荷的,才吐出去。”
“一下之后会有第二下,亲了之后会想抱你,现在做了,会明天也想要。”她说话的神情淡远,回手掸了掸我的车座,然后转身走了。我骑上自行车,在最近的一个公用电话停下,给了看电话的大妈五毛钱。我想马上给我的初恋打个电话,但是不知道说什么,所以决定打给另外一个人。是我的现在的女友接的电话,周末,她在家。
“晚上有空吗?”我问。
“有啊。”
“能出来吗?”
“能啊。干吗?”
“想不想抱我?”我问。
我放下电话,大妈不想找我钱,使劲问我想不想称称体重。我说我实在不想知道自己的斤两,找我三毛钱。我想马上抱一个姑娘。否则晚上起夜,我会念叨我初恋的名字,她离得再远也会听见,会下意识地回头看见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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