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群芳录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未知
她突然发现,现在自己不论是身体还是心理竟对他没一丝抗拒。
我该怎么办?
她知道他若再来撩拨自己,她定抵抗不了。
不,一定不能这样下去,她无法无法想象这事要是让自己的丈夫和儿女知道了会引起什么后果,或许他们会杀了他!
想到这里,她不由打了个寒战。
这时,她却又听到那让她又喜又忧,还夹杂着一丝期盼和害怕的话语。
“怡君,我还想要。”没有人能想象出她那丰满柔软的身体是多么的诱人,抱着她总捺不住那本能的欲望,她随便一个动作,她身上每一寸肌肤总能让人产生强烈的冲动。
梅怡君马上感受到男人停在她体内的那件事物迅速膨胀,听到男人的索求,她不由吓了一跳,花容失色,两次疯狂已让她身心疲惫,再也不堪鞭挞。
她真怕他马上疯狂起来,顾不得颜面,连声讨饶,“我是真的不行了,你,你就饶了我吧。”话一说完,她不由紧含贝齿,粉颊生霞,脸如红烧,她不敢相信那居然是她说出的话。
我也清楚她现在的状况,那不过是挑逗她的话语,因而并未真枪实弹,只是搂着她,嗅着她身上的芬芳气息。
见男人并未那么冲动,她才放下心来。
思索良久,她欲言又止,抚上他并不算太英俊的脸庞,幽幽道:“你能放过怡君吗?怡君真的好怕!”
虽然她早已知晓结果,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我吻着她珍珠般光洁的精致耳垂,在她耳畔呵了口气,低声道:“你说可能吗?我发誓,一定要把你从叶千秋手中夺过来,让你心甘情愿的跟着我。”大手重重的捏了一把她圆滑的丰臀。
梅怡君美目含忧,不由苦笑出来,“那你说可能吗?”
她是叶千秋的妻子,更何况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能丢下他们吗?
答案是很明显的,而她同样也担心身畔的男人会受到伤害。
她对他始终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异的感情,就是她自己也分不清那到底是什么。
只是两次贪欢那么简单?不是。
是爱上他了?似乎也不是。
“在我眼中,没什么事情不可能!怡君你就安心的等着做我的好夫人吧。”我豪气横生,谈笑间竟有股藐视天下的豪情,她就是我的道侣,任谁也不能将她从我身边抢走,从我们身体接触的那一霎便已是天定。
神挡杀神,魔挡杀魔。
天下又有何惧?
那颗沉浸已久的雄心,不知不觉间竟在烈烈燃烧,熊熊巨火,一发不可收拾,我忍不住有种仰天长啸的冲动。
天下,死了三年的风吹雪活了!
天下,死了三年的风吹雪来了!
看他自信满满、意畴满志的模样,梅怡君眼中闪过一道复杂的神色,让人分不清是喜还是忧,或许就是她自己也分辨不明。
她害怕他再次出现会打乱她现在的生活,然而这个刚还和她抵死缠绵,这个除丈夫以外的第二个男人却也让她有一分不舍。
不管他会不会再来,只是她清楚的明白,她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夜晚,这个清晨,这也许是她人生中最美丽的回忆之一。
随他去吧,她芳心一叹,不知她自己有没有发现,她心灵最深处竟有些隐隐的期待。
“你快走吧,待会香兰又该来了,天都亮了,一会人多眼杂,要是被人看到了,你让我还有什么脸去见人!”眼看天快亮了,梅怡君赶紧催促道。
这便是偷情吗?她蓦地想起这个词儿,不由暗自啐了自己一口,玉面生霞,满脸娇羞。
我一翻身将她压在身下,玩弄着她魅力无限的身体,嘴角带着一丝坏笑,耍赖道:“我的好娘子喊一声好听的,要是我满意了便走,要不我一辈子就呆在你这儿,哪儿也不去。”
感受到我杀气腾腾的分身就在她玉门外徘徊,她不由大急,慌乱中口不择言,哀求道:“风郎饶了怡君,快些走吧,要真被下人发现了,怡君还不如死了干净。”
那一声“风郎”让我心怀激荡,心中涌起滔天爱意,深深吻在她那比玫瑰花瓣还鲜艳百倍的嫩唇上,深情道:“我怎么舍得让我的怡君去死呢!如果有一天真的到了那种地步,便是要死,你也得后我一步。”
那烈火般的爱恋从我心中直涌入她的芳心,那么浓烈,那种心灵之间的直接交流是她以前从没感受过的。她忍不住张开双臂,热烈回应,口舌交缠。
看着窗外那远去的身影,她不由泪湿双颊,心中一声无奈的呻吟。天呀!我到底该怎么办?
她朦胧中有一种预感,他们似乎就是上天绑在一起的两个蚱蜢,谁也跑不了。
他们的故事远没有表面的那么简单!
金陵城外八十里。
乱风冈。
天色将明。
这是一片墓地。
墓碑横七竖八,新土寥寥无几。
三十年前,这是一片旺盛的坟场,远远近近皆葬于此。
乱风冈有鬼,自三十年前开始便广为流传。
三十年来,进乱风冈者,有去无回。
有人说这里发生了尸变。
有人说这里遭到了天谴。
不论怎样,乱风冈是凶地,已从传说变成了现实。
最初还有人大胆探索,但都再无声息,近十年,这已是一片死地。
十年来,乱风冈迎来了它的第一批客人。
十四骑。
正是叶千秋一行。
据可靠消息,“鬼王”叶霜飞一行已在此地百里之外。
魔门神秘莫测,随时可现,时间毫厘之间,将差之千里。
为尽快挫败“鬼王”,折回“环秀山庄”,绕道乱风冈,势在必行。
阴风阵阵,夜幕撩人。
除了呼啸阴风,再无一丝可闻。
除了乱碑古墓,便只有萧萧落木。
树影婆娑,完全阻隔了西天明月,留下的只是一片昏暗。
人马踏在落叶之上,发出阵阵沙沙声。
寒风吹来,呜呜作响。
如同鬼哭狼嚎。
眼前那凌乱的土墓,似都飘荡着个个人影。
令人心生寒意。
叶千秋一行十四人,艺高胆大,丝毫不惊,向着树林最深处走去,对面出口就是官道。
忽地,亮光一闪,一团绿焰飘在空中,随风而动。
“呀”一声凄厉的叫喊。
脚下起步,竟未能移动分毫。
霎那间,四周光华大作。
万团绿焰,红光闪闪,有若满天星斗,繁星点点。
叶千秋处变不惊,脚下一跺,三丈之内,地裂三分。
原先的束缚瞬间消逝。
裂土带着飞沙,以众人为中心,电疾风雷像四周卷去。
狂沙砾石中,叶千秋洁白无暇的衣上一尘不染,随便站在那里,却像是千年塑雕,虽经风吹雨打,雷啸电鸣,终屹立不倒。
凝神望向最幽深之处,淡淡地道:“竟劳鬼王大驾,亲自相应,叶千秋实愧不敢当。”
他望向之处,蓦地凭空出现一道黑影,他的脸隐在黑暗之中,看不到他的面目。
唯见一头白色的长发,一袭黑色的衣裳。
黑白相间,白愈白,黑愈黑。
黑暗仿佛就专为他而存在,他仿佛天生就最适合隐藏在黑暗之中。
他身形极其消瘦,然而那隆起的青筋,却告诉世人那其间隐藏着多么可怕的力量。
任何小看他的人,带给自己的都是无法想象的灾难。
正是“黑榜”排名第六的超卓高手,“森罗山庄”主人“鬼王”叶霜飞。
不见他脚下有丝毫移动,逐渐由远而近,让人感觉像天地变更一般漫长。
在三丈之外停下。
“叶兄劳本王好等!”那低沉的声音并不难听,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卷四 风云初起 第十五章 莫名来客
再过三天就是南宫世家老爷子南宫玄七十大寿的好日子。
如今的金陵多了许多佩剑带刀的江湖人物、官绅富豪,俊男美女、英雄侠少。
他们给繁荣的金陵平添了无限生气和美丽的风景,难得如此多的英雄云集,那是金陵数年来未曾见到过的景象。
客栈东家、酒楼老板,各种商贩无不喜笑颜开,托南宫老爷子洪福,他们这几天门槛可是被踏破了几根。
凌晨时分,天已透明。
惊天动地的马蹄声将金陵从沉睡中唤醒。
数百官军从城门奔腾而入,数百骑虽声势震天却无一丝紊乱,整齐如一。
手持长矛,腰佩大刀,铠甲鲜明,通过十里长街,浩浩汤汤直奔南宫世家。
如果有人熟悉军队编制,定会大吃一惊,赫然是捍卫长安安危的最后王牌——北衙七营的左右羽林军。
万里长奔,气势如虹。
虎狼一般,迅速封锁了南宫世家的所有出入通道。
看到这幅场景,几乎所有人都在叹息,南宫世家的寿宴恐怕要变成丧宴了。
平时南宫老爷子乐善好施,南宫家竟会落得如此下场,无不扼腕叹息。
两位身披战甲,腰玄钢质长剑,手提丈二红枪的将军,飘身下马,身后跟着十多名侍卫,径直从南宫世家大门走了进去。
为首之人身高六尺,披着件红色披风,头戴红缨军盔,虎背熊腰,孔武有力,沉稳的步伐,浴血的苍凉,以及眼中那电芒般的果敢,无不表明他是位身经百战睿智果敢的将军。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长安左羽林军副统领——封常清。
他旁边的将军则是神鹰营营长郭长亭,他比封常清年轻了许多,不到三十,装束和封常清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的披风和头上的顶樱均是白色,一眼便可看出他是那种典型的军旅悍将,粗犷豪放,不拘小节。
对南宫世家的富丽堂皇,他们看也未曾看过一眼。
那些武士家丁见这等阵势,早就吓得两腿发软,生怕南宫世家即将发生血案牵连到自己,哪里还敢阻拦!
南宫玄父子骤闻已被官军团团包围相顾一视,不由大骇,南宫世家一向只做正当生意,安分守纪,更何况其与金陵官方、军方的联系都非常紧密,就是上面要动自己也应该早有风声,怎会在这个时候突然天降横祸?
南宫玄不愧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瞬间镇定下来,吩咐南宫宏道:“走,快去迎接几位将军。”
刚迎出去,封常清一行十余人已至大厅,一路之上,如无人之境。
南宫玄见多识广,一眼便认出了这是长安极少外出的羽林军,难怪自己未曾得到一丝消息。
不由心中大震,若真是长安上面要动自己,恐怕南宫世家就是有天大的冤屈也洗刷不清。
拱手强颜笑道:“不知两位将军驾临,南宫玄有失远迎,还请两位将军恕罪。”
继而转头对身边一女子道:“湘灵还不赶快给两位将军沏茶!”
封常清冷冷的打量着几人,心中却是在留察四周的环境,那已是他多年的习惯。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不论是生活还是行军,他每到一处首先观察的便是地形,以扬长而避短。
刚要说话却听大厅之外传来一阵嘈杂,鹰鼻一皱,神光一闪,冰冷地道:“让他进来。”
我惬意的哼着小曲,“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
蓝天白云,绿树清风。
多年来,我第一次发现生活竟是如此美妙。
想到梅怡君那香喷喷的身子,我几乎忍不住想转回去,抱着她再美美的睡上一觉。
我轻松愉快的向南宫世家走去,一夜未归,也不知道花妖精有没有等我,等到了什么时候。不知不觉间,竟有些挂念起她来。
走到南宫世家,却见一队官兵守在门口。
威风凛凛,气势非凡。
一望便知是久经训练的铁血之师。
外面围着一大群市民,指手画脚,议论纷纷。
“这下南宫世家怕是真的完了”
“谁知道他们得罪了什么人”
“唉,这年头,好人就没个好报”
却见一人排众而出,向门口走去,喧嚣的议论瞬间鸦鹊无声。
“嚓”两支铁枪交叉在一起,阻住了去路。
“南宫世家暂时禁止通行。”冷冰冰的语气,不带一丝感情色彩,对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没给人留下一点猜测的余地。
我望向他,不由淡淡一笑,铁枪像是被无形的控制,自动分开,他们想阻止他,却赫然发现自己竟动弹不得,像有一道无形的气墙将他们紧紧包围,眼睁睁的看着那人逐渐远去,而在旁人眼中,却以为是他们有意放行。
“弩箭手准备。”虽是心中惊骇莫名,那首领依然忠实的执行命令:不准一人进出!
我似慢实快的往里边走去,对花妖精我倒是一点也不担心,谁没长眼跑去惹到她了准没好果子吃,我真正担心的是我那不会丝毫武功的小姨子。
不愧是精锐中的精锐,短短数秒中,几十人的弩箭手集结完毕。
而我却更快,此时也到大厅之外,大批弓箭手尾随而至。
“十余年来,本王无时不想再会千秋兄,可惜千秋兄却是贵人事多,一直拖到今天,一晃竟是十年。”叶霜飞负手而立,仰望夜空,不由感叹蹉跎岁月,时光如梭。
不知有多少个夜晚,他都是这般度过。
他的站姿很随便,明明就在那里,然而却让人感觉不到他身在何处。
十余年前,二叶之争,武林无不为之侧目。
终是邪不胜正。
叶霜飞败北,退回浙西。
江南便成了叶千秋的天下。
“千秋兄可知,这十年本王想你想得好苦。”叶双飞那幽幽的语气,就像是分居两地,久别重逢的恋人一般,那岁月煎熬中的急切表露无余。
叶千秋闻言,亦不由一笑,轻轻道:“十年来,千秋又何曾忘过鬼王一日。”
叶千秋理解他的感受,因为他也正经历着,他也像他一般时时念起他,这个他最大的威胁。
叶霜飞自那一败之后苦练爪功,自觉更胜从前,已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到了他们这种境界,每一点细微的进步,都是不可想象的艰难,不只是毅力,更需要机缘。
如今一见叶千秋,他方明白,这十年来进步的不止是自己。
这江南黑白两道的龙头,彼此望着,良久不语,继而不由哈哈大笑。
像思念情人一般挂念对手。
他们也算人间异数。
“鬼王当心了。”
话声刚落,叶千秋长剑出鞘,s出一道厉芒,三丈距离转瞬越过,长剑化作重重剑影,罩向叶霜飞身上每一个要害。
大剑破风声震撼全场。
不愧是“狂剑”叶千秋。
叶霜飞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他虚实不定,神鬼莫测,隐在暗处,伺机出手。
如若那样,他将完全占据主动。
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未尝不是一种选择。
但叶千秋不会,被称为“狂剑”的他,一向讲究的是先发制人,势若狂风暴雨,连绵不绝。
叶霜飞一声轻啸,如蛟龙出海,大鹏展翅,千万道身影迎向那重重巨剑。
一连串的声音响起,钢铁撞击声不绝于耳。
叶霜飞戴着那专门设计定做的精钢拳套,与叶千秋剑剑相接,却未曾落实一下,都是相擦而过。
那一波又一波的剑气和拳风,呼啸声威,众人只觉是千万寒刀割在身上,那股寒气直刺人肌骨,连退数丈,压力方有所减缓。
由此可想而知,处于正中的两人承受的是多大的压力。
一阵交接,三丈之内已是拨土三尺,寸草不生。
“喝”叶千秋一声暴喝,全身一凝,所有力量都集中于剑尖一点,本已滑过的剑身蓦地一转,突然奇迹般的出现在那个不可能的死角。
“轰”拳套和剑尖第一次正面交接,巨响之后两人暴退数丈。
墓碑碎石竟都化为灰烬。
“呼”的一声,两方人马一拥而上。
两强对峙,阵势一触即发。
卷四 风云初起 第十六章 虚惊一场
叶霜飞食指一弹衣上的尘土,无比优雅,笑道:“千秋兄真的还想打下去拼个两败俱伤,便宜了魔门吗?”
他双眼星光闪闪,令人猜不透他打的是何主意。
然而叶千秋却分明从其间看到了那一丝难以掩藏的狡猾,淡淡道:“鬼王何出此言?似乎是鬼王步步紧,千秋能有选择的余地吗?”
“既然千秋兄如此说,那今晚就到此为止,以免两蚌相争,渔夫得利!在千秋兄和魔门决战之前,本王绝不再来打扰千秋兄一刻,千秋兄意下如何?”
不待叶千秋回答,他哈哈大笑,便消失不再。
因为他知道叶千秋没有选择,就算他明白自己的意图,却也无可奈何!
便是那万点鬼火也跟着消失得无影无踪。
凭空而来,破空而去。
叶千秋站在原地,未曾有丝毫动作。
天亮了。
晨风袭来,吹拂着他洁白的衣裳,长衫飘飘,形成一个个流动的曲线。
这是夏天的清晨,他竟感到有一丝凉意。
那是多年不曾有过的感觉。
他像一尊雕塑,永恒矗立。
闭目良久,不由喟然一叹。
这时,他想到了爱妻梅怡君,也许只有她火热的身子才能驱散他心中的落寞。
二十年来,只有妻子那美妙的胴体才能带给他烈火一般的激情,只有在妻子身边他才能升起万丈雄心,梅怡君便是他唯一的依赖、心灵的归宿,哪怕是离开她一刻,他都有种说不出的孤独。
他是天下顶尖的剑客。
黑白两榜的高手,无不是雄霸一方的霸主,也许每一个名字人人都是耳熟能详,但真正见过他们的恐怕没有几个,就是他叶千秋也就只见过两个人,一个是他的至交好友“拳皇”燕回天,另一个便是他生平最大的对手“鬼王”叶霜飞。
树大招风,高处不胜寒。
也就只有他美丽无匹的妻子才能给他那寂寞的心带来温暖,她的温柔才能填满他心灵的空虚。
“两蚌相争,渔夫得利!”他不由无奈的摇了摇头,不论怎样,他始终都是那两只蚌中的一只,而永远成不了渔夫。
叶庭轩自是明白父亲那句话的深意,然而他却有一点颇为费解,不由问道:“父亲,叶霜飞既想做渔夫,那他何来和父亲这番争斗?”
叶千秋不由一叹,儿子虽是聪明决定,天分才情都堪称一流,但终还是江湖经验欠缺,还未能独当一面,幽幽道:“他此来,至少有三点理由。刚才我们的打斗像是生死相拚吗?”
叶挺轩聚精会神,聆听父亲教诲,他深知他虽是年轻一代的佼佼者,但和父亲相比,无论是武功、气度、还是经验,他都难以望其项背。
“如果你是鬼王,你希望为父和魔门谁能胜出?”
叶挺轩毫不犹豫的道:“当然是希望魔门胜出,两败俱伤之际,他挺身而出迎战魔门,顺理成章的领导江南武林。”原来如此,他不由恍然大悟,有此一点,那剩下的就不难推断了!
继续道:“他以为以他的修为足以创伤父亲,为父亲在与魔门的决战中埋下隐患,只是现在看来,他知道他错了,此其二。第三便是他已经隐忍了十余年,他要提醒江南武林他鬼王的存在,江南不仅有父亲,还有他鬼王,能与父亲抗衡的高手,甚至不在父亲之下,在群龙无首之际,人们自然会想到他。以此甚至还有第四第五。”
望着侃侃而谈的儿子,叶千秋不由赞许的连连点头,露出欣慰的笑容,一点就通,他相信儿子日后将大有作为,绝不会在自己之下。
看向东方吐露的朝霞,叶千秋不由露出自信的笑容。
那所有的一切都是假设在自己战败的情况下,但他叶千秋会输吗?
虽然他从不曾小看过任何对手,但至少他不相信,江南武林也不会相信!
江南各派差不多都到了吧!
一行十四骑绝尘而去,消失在前往金陵的方向。
封常清慢慢的回过头来,看着这个如无人之境,令羽林军来不及挡驾的年轻人。
眼神一亮,二话不说。蓦地一声暴喝,手中长矛化作万道矛影,重重叠叠,三丈之内尽在矛影控制之下。
长矛破风声如雷鸣电闪,每一矛都灌注着他那无坚不摧的惊人功力。
一声微不可闻的低吟响起在我手中,连这大矛强劲的破风声亦不能掩盖。
“流云剑”出鞘。
那是蜀山剑派两件至宝之一。
“清风流云”
“流云”在我手,“清风”归于唐梦杳。
当年我接过它的时候,曾无比激动。
“清风流云”雌雄双剑,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虽然那只是当时我自己的定位,虽然那只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
我清楚的记得她曾告诫过我,“龙御心经”未达到第四层“心有灵犀”之前,绝不可使用此剑,否则必将伤人害己。
她说过的每一句话,她说过的每一个字,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么多年,无论什么时候,哪怕生死一线,我从没用过“流云剑”。
我舍不得用,那是她亲手交给我的,我生怕它有一丝损坏,虽然我知道它无坚不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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