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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落花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未知
很满意的看着珩舟城人的反应,坐在一个酒楼里,就在那里,我见到了她,找到了自己一直以来在寻找的,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其实想要的是什么。
第一次见她,我以为她是他。
她穿着一身淡紫色的长衫,头发是一根淡蓝色的丝带系起的,耀眼的像是一缕阳光,灼痛了我的眼,让我忍不住立刻就想将他杀死。
我讨厌那样明亮的眼。
可是,在她看我的刹那,所有的y霾都从心底消失。
他的眼睛里没有厌恶与恐惧,有的只是微微的不易察觉的惊艳与赞叹,我告诉自己,我要的就是他,不惜用任何手段,而我除了用掠夺也会用别的。
我死死的盯着他,心里那丝丝的暖流,让我强烈想要留住,却又如何都抓不住,这是一种从没有过的感觉,是那样陌生,那样让我茫然,让我不知所措,可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他很快就注意到我的眼神,也盯着我看,那样清新的眼睛,突然,他笑了出来,是对我笑,看着的眼睛,像是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那我第一次感受到阳光的温度,很暖。
我喜欢看他吃东西的样子,幸福的让我也似乎有了幸福的错觉。
忽然,他对我展颜一笑,为了这一笑,不是回忆什么,是真的对着我笑,从来没有人这样对我笑过,我告诉自己,我的存在,只为了这一笑。
可他接下来的打量却让我有种想掐死他的冲动,那眼神让我心底莫名地激出汹涌的怒涛,那比任何厌恶的眼神都让我愤怒,旋即,他拍拍p股,伸个懒腰,离开了,我想叫住他,却忘记了怎么去叫住他,记忆中,除了问过那个侍卫一句话外,从没有和别人说过话。
悄悄的跟在他的身后,他脸上的忧伤让我的心紧紧地揪住,我以为自己的心已经没有了知觉,没想到还会疼。
过了很久,久到我忘记了时间,以为就这样看他到老,他却笑了,脸上的忧愁似乎也随着柳絮飞走,我觉得那一刻,我心里的那种感觉应该被解释为快乐。
他说: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二者皆可抛。
如果你要的是自由,我会亲手捧到你的面前,只为换取你的一笑。
跟着他,直到他走了一个水府的府邸,看着他亲吻着一个女人,看着他将头亲昵的埋进那个女人的怀里,看着他甜腻腻的像那个女人撒娇,听他说不要嫁人,要永远陪着那个女人,嫉妒的我想杀了那个女人,听他夸自己说自己是最美的女孩,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她,不论她是男是女,我只知道,我要她,水晗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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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番外]
之后的每天晚上我会来看着她的睡颜,我不明白,那么开心的她为什么在睡着的时候哭的那么伤心,哭的我的心也跟着抽痛。
轻轻擦去她脸上的泪水,这样陌生的动作却是那样熟练,像是千百年前就这样做似的,在接触她肌肤的那一刹那,心底的空d似乎就那样被填满了,她的泪烫活了我的心。
终于不能满足以这样的方式来靠近她,我要每时每刻都在她身边,让她永远都那样幸福的对我笑,会亲吻我,将头埋在我怀里填腻腻的撒娇,说永远都会陪着我。
这感觉是那么的强烈,她占据了我整个世界,那样强烈的,那样,强烈的。
似乎是因为她的存在,世界变的有色彩了,因为她,我看到了她嘴里叼的草是绿的,我看到曦湖的水是清的,她是彩色的。
忍不住,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她看到我似乎很意外,眼睛迷离的眯起,宛若仙子。
她对我露出大大的笑脸,一瞬不离的看着我,眼里只有我,多想让时间就停留在这里。
可是没有,很快她便将头转过去,看天,她告诉我,天是蓝的,她说:“你的眼睛可真漂亮,就像着蓝天一样呢,纯净的叫人向往。”随着她的眼神向上看去,原来我的眼睛是这个颜色,我们现在看的是同一片天空吧,我和你靠的是这样近。
“你看天上的那片白云,像不像一群奔驰中的骏马?”她是眼睛安静的像云,里面的渴望却像风,她和我说话了,想回答,竟忘了,话是怎样说的。
旋即,她唱了一首很好听的歌,我却从歌中听出她的心声。
“这是你的心声?”第一句和她说的话就这样说了出来,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困难。
“歌声是要感受的。”她说。
“飞的更高?”我问她,我不知道怎样与别人交谈,只有生涩的问她。
“呵呵,你第一次来珩舟吗?”她笑着转移话题,既然你不想说,就让我为你打造翅膀。
“珩舟很美吧,有没有好好玩过?”她眯眼笑着看我,太阳的光彩都不及她的万分之一。
“没有,这是什么湖?”好想一直和她说下去,之后我说了什么,我都不知道,只记得,她说了有个很美的故事;只记得,那条湖叫曦湖;只记得,她的一颦一笑都是因为我。
她对我说她叫水若寒,我不喜欢她对我说慌,我告诉她:“阎,你永远都得记得,我叫阎。”全天下都不记得我,没关系,只要她能记住。
她呆呆的看着我,一点也没有防备,仿佛我就是她,她就是我,像被牵引般,牵起她的手,那只手很暖,暖的让我再也不想放开。
可还是被挣开了,因为无名楼,这让我觉得无名楼是那样碍眼,恨不得立刻将拆的粉碎。
强忍下心里的波涛,看着她灵动的表情,或许这就是幸福的味道。
“有什么好笑的。”我听大她这样说。
我笑了吗?原来,我也可以笑的。
她又忽然扑上来,离我好近,近到,我能闻到她身上特有的香味。
她牵起我的手,朝楼上跑去,看着紧紧相连的手,她的温度和我的温度混合在一起;她亲昵的喂了一块她咬过的糕点在我嘴里,我似乎感受到了她嘴唇的温度。
她说:“这个男人不是人,九天玄男下凡尘。”虽然说的很小声,但我还是听的一清二楚,在她心里,我不是妖怪,是仙人吗?
她说:“一笑倾城,再笑倾国。”是说我吗?我知道怎么去形容你的笑了,我愿意为你的笑倾出我的所有。
她又塞了一块她咬过的糕点放如我嘴里,我的唇碰到她温润的手指,很美好,还想尝尝她的味道。
可是接下来,翁魏杭的出现却让我体会到从未体验过的危机,她看翁魏杭的眼神,让克制不住的想杀了世上所有的男人,本能的抓住她的手,朝她大吼:“不许你拿这种眼神看别人,你是我的。”
她愤怒的看着我,眼里再没有了丝毫的笑容,她说:“你是我的谁?我是我自己的。”是啊,我是她的谁?我是她的谁?我是她的谁?我脑中不断重复着这句话,心,刹时被撕裂成一片片血淋淋的碎片。
“你是我的,你以后只能那样看我,我只准你那样看我。”我说的那么无力。
“我永远都只属于我自己。”她说完这句,忽然就变了,那样倔强的样子。
出了无名楼之后,我看着她蹲在曦湖边哭,比她睡熟之后哭的还要伤心,是谁?是谁让她这样伤心,让她流了这么多泪?她不属于泪水啊。
明亮的眼黯淡了,失去了光彩,世界也随之陷入黑暗,她的眼睛是那样的空d,空d的另我害怕。
这样的她另我恐慌,仿佛过了一辈子那么长的时间,她又笑了,天又蓝了,她的歌声点亮了黑夜。
她走了,独自一人,朝北悍的方向。
我忘了我来中原国的目的,跟着她,听见她说:“我爱你~~我爱你~~~”会有那么一天吗?会有那么一天,她也对着我喊:“阎炙寒~~~我爱你~~~”吗?
她总是充满活力,她的一切都让我惊叹。不论是在无名楼,还是曦湖边。
该死的,她竟然喝了那么多酒,对那个少年,一点也不防备的。
夜里,看着她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身体,坐在窗栏上唱歌,哭的那样无助,只想去抱住她,让她在我怀里哭。
可是,我是她的谁?是我另她想起那些让她痛苦的事吧?
在梦里,她一直叫着那个人的名字,辰,是他,我要他生不如死,从没如此憎恨过一个人,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个男人,我的父皇为什么那么憎恨我。
她不停的咳嗽,咳的吐出了鲜血;她不知道,痛的不仅是她的四个婢子,还有我。
提前离开临州,只为在前面的驿站里和她偶遇,有一个接近她的理由。
她去北悍,我说:“我们一起。”她想也不想就拒绝。在她面前我好象永远也不会克制,难道她就那么讨厌我吗?可她眼里,明明没有厌恶。
“我们一起。”“好!”她说。
车厢内,她用手蒙住我的眼睛,她靠在我怀里很安稳的睡着了,没有做噩梦,嘴角还弯弯的翘起,轻轻亲吻她的脸,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耳朵,她的嘴唇,她笑的很开心,她喜欢我的亲吻,这是我第一次亲吻一个人,第一次和一个人靠的这么近,近到,融为一体。
这样真好,感受着她的呼吸,不知不觉也沉沉睡去,抱着她,直到天荒地老。
之后的日子里,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
我将脸埋进她的脖子里,享受她的体温,她没有排斥。
她说很喜欢我的触碰,喜欢我的亲吻,她说:“不脏!”我知道她没有说慌,她真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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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相思]
暮色降临,天空中弥漫着凄清的夕阳的余光,镶银的屏风上透着些寒气。
这几天一直在教朴卡内力的控制,觉得日子过的挺充实,刚刚让朴卡一个人去练习了。此刻,天空明净无云,银河晶莹清浅,一轮皓月明媚娇艳的挂在上空,思绪缠绵。
与四婢分开将近两个月,很多次都想和她们联系,可又打消了这样的念头,我太过依赖她们,同样,她们也太过倚赖我,即使是朋友,也不可能一辈子都在一起,我要学会独立,她们也要学会寻觅,寻觅属于她们的天空和幸福,我,不是她们的信仰。
紫薇是四人中最独立,且又是最依赖我的人,完全将我当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有着占有欲似的,紧紧撰在手里不放,这样的感情另我心惊。
小燕子更甚,我的思想就是她的思想,我梦想就是她的梦想,我所追求的就是她所追求的。
金锁是四人当中最为理智的人,却十分脆弱,要么不付出,一旦付出了真感情,就会倾出所有,这样的她,怎不叫人心疼?
而晴儿,则是四人之中我最放心的,外表看似柔弱多情,实则最是冷漠,对任何人都极度防备,将自己掩饰的很好,不肯轻易视出真性情,从而让人觉得无害。
这四个人,如果将来离了我,不知道还能不能成为好朋友,好伙伴;我就像是一根无形的线,将她们的生命紧紧连在一起,如果这根线断了,一切是否又会回到当初我们初见时的状态?
朝空中打了个响指,迅速窜出俩人,这二人就是我以两首在现代来说人人都会背的诗,换来的大内一等护卫。
“这里我四封信,你们分别教我爹,紫薇,金锁,晴儿,记住,一定要亲手教给他们。”拿着四封早已经准备好的信,教给他们俩,四封信,每一封都是厚厚的,如果没有此次的分离作为契机,我也不可能现在就做出这个决定。
“是!”
“拜托你们了!”低眉柔柔的轻笑,他们日日夜夜的守护我,有时候,真的很不好意思,看着他们瞬间消失的影子,内心十分感谢。
夜色深沉,一缕寒风透窗而来,低垂帷帐,拥着薰香的锦被,浅浅入眠。
小时候,清胥总是喜欢和我一起睡,他细嫩的胳膊会搭在我身上,很暖,很舒心,所以也很嗜睡。
可从什么时候开始,夜里的被子开始被凉气浸透?开始梦见前尘往事?好像是从清胥离开之后吧,自他走后,就改变了原来的生活作息,从原来的早睡早起,变成晚睡晚起,直到后来,就开始演变成晚上流连绮陌红楼,白天睡觉的习惯。
夜里一个人,我会害怕。
双手将自己紧紧抱住,给自己温暖;总以为自己已经忘却了前世的一切,原来自己还是没有放开,毕竟那么深爱过,辰的背叛,使我难以释怀,甚至影响了我现在的生活,我在怀疑人生。
我胆小、怯弱又自私,珍惜每一份真挚的感情,却又害怕,害怕再一次受到浓浓的背叛和伤害,所以一再的逃避,与爹与阎炙寒与黄煜玩着你追我逃的游戏。
除了对清胥和四婢,任何人的感情我都有所保留,不敢再相信。
或许,只有对清胥,才是真正的毫无保留吧。
可是,就连清胥,总有一天也是离开我的吧,毕竟是姐弟,有着浓浓的血缘,终有一天,他会有自己的生活,那时,我依旧孤独。
玉枕软纱,已被愁绪浸湿,抱着孤影,不能成眠。
太阳光线已照在花梢上,日出写照青草,映着烟霞光彩,房间里红彤彤的光润着脸颊。
昨夜竟一夜好眠无梦,看看漏壶上的漏箭(古代用以记时的器具同沙漏和现代钟表相似),正指着辰时(8点——10点),直直睡到日上三竿。
咦?不对啊,我怎么觉着被子里多了一个人啊?而且还搂着我?
心里陡然一惊,我不可能这么不警惕,让人钻进被窝还不自知,除非是下了迷药或~~~~
转头一看,雪白的发丝缠绕着我云样的秀发,相交在一起出奇的和谐;清胥安静像只小猫,嘴角翘起,在我身边睡的十分香甜。
这家伙,什么时候跑来的啊?居然~~~~
好可爱啊,就像晨曦的阳光,温暖细腻中还带在温柔,就这样一直到老也不错呢!
我被刚刚的念头吓了一跳,拍拍额头,赶走邪念,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的?一定是幻觉。
再看清胥,琉璃般迷蒙的眼睛已经睁开,笑的似是春日里叮咚的泉水,透澈明晰。
“死小孩,你什么时候跑来的?”见清胥醒来,我便立刻问他。
“昨天晚上。”刚刚睡醒的清胥,眼光迷离,如雨后晴云薄雾弥漫。
“你来怎么不和我说啊,害我早上吓一跳,还以为遇到采花贼了,不过这采花贼也恁是大胆,竟敢在国师府里采花。”笑嗔着清胥。
“昨晚晗曦睡着了,我没敢吵醒晗曦,晗曦没睡好会发脾气的。”清胥眯着眼笑的很无辜。
“我有吗?我有发脾气吗?”死小孩,敢顶嘴了,我眉头一挑,威胁他,意思是告诉他你要敢说有,你就死定了,可嘴角的笑意却泄露了我此刻的心情。
“有啊!”清胥的笑让我恍然间似看见樱花飘飞,满世界都是一片粉红,美的叫人难以离开视线。
“有吗?”
“有!”正想扑上去咬他一口作为惩罚,清胥的动作却叫我愣住。
“清胥,你怎么了?”轻声问着忽然扑上来紧紧抱着我的清胥。
“晗曦。”清胥的声音竟带有丝丝的颤抖。
“恩!怎么了,清胥?”手抚上清胥的头,为什么你这么激动。
“晗曦。”
“清胥?”
“晗曦!”清胥只是叫着我的名字,旋即闷声说:“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好想你!~我好想你!~我好想你!~我好想你~~”一直重复着这句,似要把满腹的相思通通倾吐。
“我知道,清胥,我也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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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指环誓约]
花香深处,一川晴阳笼罩的青草,天空碧云飘飘,头倚在清胥的腿上,手指翻动,享受着只有我俩的惬意。
“晗曦,我帮你按摩好不好?”清胥的声音如和煦的春风,温暖清馨。
“好!”又想睡觉了,春暖花开,北悍春天迟到的脚步终于慢慢行来。
“晗曦。”“恩。”
“中午在外面吃好不好?”“好。”
“晗曦。”“恩。”
“你不要当太子妃好不好?”“好”
“晗曦?你真的答应了?”清胥按摩的手一顿,讶异的问我。
“恩,只要是清胥的要求我都答应。”声音虽轻,意识却是清醒的,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清胥,把你的手给我。”轻轻将自己刚刚编织的指环套在清胥的食指上。
“晗曦?”
“清胥,喜不喜欢?”什么时候,清胥的手已经可以覆盖住我的手了。
“喜欢。”
“清胥,这指环是有意义的,你知道吗?”握着清胥的手,磨撮着清胥手里的茧。“这四根手指分别代表‘亲’‘热’‘解’‘毒’,‘亲’就是指亲人、朋友,你重视的亲人或朋友送给你的指环就戴在食指上。”
“就是晗曦现在给我带的手指吗?”清胥欣喜的问。
“恩。‘热’则是指‘热恋’,也就是说你爱恋的人送你的指环就将它戴在中指。”
“哦。‘解’就是戴在这根手指上吧?”清胥勾勾无名指。
“真聪明,‘解’谐音‘结’,就是结婚的意思,结婚指环就将它戴在这根手指上。”
“晗曦,什么是结婚?”
“结婚啊?”我轻笑。“结婚就是成亲的意思,就是说你妻子,也就是要跟你共度一生的人送给你的指环,就戴在这根手指上。”
“为什么共度一生的人送的指环就要戴无名指上,我想戴在食指上。”
“傻瓜,这也是有意义的。”我笑。“来,你将两只手的手指像这样抵在一起。”我对清胥做着示范,将中指卷起抵住,其它四指直着抵在一起。“你现在将两个大拇指分开看看。能分开吗?”
“能。”
“你再将两根食指分开。”
“也能分开。”
“再试试小指,能分开吗?”
“能。”
“你再试试无名指。”
“晗曦,怎么分不开?”
“所以喽,和你共度一生的人送的指环戴在无名指上,表示着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哦。”清胥看着食指上的指环,若有所思。
“最后就是‘毒’了,毒与独谐音,意思是独身一人,独身的人自己送给自己指环,这样的指环就戴在小指上。”我继续说道,却见清胥将食指上的指环摘下,换到无名指上。
“晗曦,好看吗?”清胥笑着问我,脸上有掩饰不住的紧张。
“好看,可是清胥,你戴错了,应该戴在食指才对。”我笑的纠正。
“晗曦不是说,共度一生的人送的指环就要戴在无名指上吗?晗曦会和清胥共度一生的,所以当然要戴在无名指上啊,生生世世,永不分离。晗曦,对不对?”清胥紧紧的撰着我的手,等待着我的回答。
“清胥?”我不知道怎样去回答,这似乎也是我一直想要说却不敢说的。
“晗曦,对不对?”
“恩,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回握清胥的手,十指紧紧相交,起誓似的,心里却有一丝罪恶感。
青草散香,浮云飘飞,谁知道未来有什么变故呢?你还只是个孩子,你什么都不懂,我尊重自己内心的渴望,也尊重你未来的选择。
“清胥,我们又有了一个弟弟了,你知道吗?”
“弟弟?”
“对啊,五姨娘生的,前些天才满的月。”
“晗曦,我们成亲吧!”
“清胥?你是在向我求婚吗?”浑身一震,抬头怔忪的看着清胥。
“恩,晗曦,我们成亲吧。”清胥笑意盈盈,目光如水,仍旧重复着这句。
“呵呵,傻瓜,可不能这样向女孩子求婚哦,首先啊,你得准备一个镶着钻石的指环,再拿着一束鲜艳的红玫瑰,然后单膝跪地,这样你心爱的女孩子才愿意嫁给你哦!”我看着清胥的眼睛,雾水的眼眸坚定执着,可这份执着不会属于我。
“什么是钻石?”
“钻石啊,它是矿石的一种,又叫金刚石,是自然界中最坚硬的物质,呈八面体状,以透明和透明之中带一点蓝的‘水火色’为上品,将它打磨加工后,镶在指环上,象征坚贞不移的爱情。”我笑着解释,嘴角的笑却怎么也舒展不开。
“若是清胥有了心仪的女子,就可以拿着这枚钻戒向她求婚,若是她答应了,就将钻戒戴在她的无名指上。”我认真的提醒清胥,要送给未来的爱人。
“在哪里能找到钻石?”清胥笑的时候睫毛会覆盖住眼睛,如同风中的小白花。
“一般是在沙砾和岩石中吧,它极其珍贵和稀有,所以想找到它很不容易。”
“只要我拿着钻石指环和红玫瑰,单膝跪地向晗曦求婚,晗曦就会答应和清胥成亲了,对不对?”清胥眯着眼,笑的幸福。
“不对啦,不是向我求婚,是向你心爱的女孩求婚。”我酸涩的强调。
“我知道,晗曦就是我心爱的女孩。”清胥理所当然的表示,笑的很开心,仿佛我说了什么很笨的话。
“傻瓜,我们是姐弟,是不能成亲的。”我说着,周围的风忽然都变的伤感起来。
“为什么呢?晗曦刚刚不是答应会和我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吗?”为我按摩的手指一顿,突然捏紧。
“可以生生世世永不分离,但不能成亲,因为我们是有血缘关系的人。”清胥或许适合生活在童话中,只有生活在童话中,一切才是完美的,这样的清胥,即使是遇到巫婆,我想巫婆也是不忍伤害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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