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落花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未知
“帝师颔虞!外公我要帝师颔虞来教清胥!”我一脸严肃的看着外公。
“哈哈哈哈,好,好,不愧是我的外孙女,选中的人都不一样,帝师颔虞,天下第一人呀!!~~也只有我们家曦儿敢这么理所当然的请他当老师了。”外公先错愕了一瞬,接着又发出了他招牌笑声。
“外公,我请他不是当我的老师,是请他收清胥当学生。我保证,清胥将来肯定是他一生的骄傲。”
“好,我相信曦儿,不过这小娃娃~~~~~~”外公对着清胥一脸审视。
“谢谢外公,我就知道外公最好了。”又将小脸蹭外公。
“先别急着谢我,帝师颔虞可是外公的老师,收不收他可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不管怎样我都要谢谢英俊潇洒,卓越不凡的外公!!~~~”哈哈,千穿万穿,马p不穿。
“你这小丫头,古灵精怪。”外公满脸宠爱。
“清胥,还不快过来谢谢外公。”我拉着清胥。
“谢谢王爷。”我没有问清胥自己想不想去,也没有仔细注意清胥的情绪,就自己沉浸在快乐里,给他决定好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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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落花]
风,吹动着落花,抖落一地落英。我和清胥静静的躺在花下,感受着落花坠地时那琐碎的声音。
“晗曦,你是不是很讨厌我?”清胥皱者他那稚嫩的小脸,一来脸正经的问我。
“清胥,你怎么会忽然想到问这个问题呀?你感觉我像讨厌你吗?”我一愣,随即反问他。
“没、没有,可是你为什么要让我拜那个什么为师呢?你是不是讨厌我了,不想教我了,是不是我很笨?我以后一定会更加努力的变聪明,你不要讨厌我好不好?”清胥几近破碎的声音让我心里一疼,他怎么会这么想呀!!~
“清胥,你怎么会这么想呀,晗曦怎么会讨厌你呢?记住,晗曦是永远都不会讨厌清胥的!!!”我郑重的起誓。“让你去拜师,是希望清胥越来越聪明,越来越厉害,长大以后可以保护晗曦呀!!~~”
“真的吗?太好了,晗曦不讨厌我,那晗曦一定喜欢我对不对?”看着清胥满脸急切的期待我的答案,我心里不禁的感受到了一种被人需要的温暖。
“当然了,我当然喜欢清胥了,清胥又聪明又可爱,晗曦最喜欢清胥了,来,亲一个!~~”我“吧唧”一声就亲在清胥的脸上,笑的很开怀。和清胥在一起的时间里,我常常会摸摸他的头或亲吻他或拥抱他来以示鼓励,心理学上说肢体上接触是拉近人与人之间感情的最好方法。清胥也不甘示弱,学着我的样子,小心翼翼的轻轻的在我脸上也亲了一下,然后眯着眼睛笑了起来,金色的阳光笼罩着他的全身,瞬间让我产生了身在童话中的错觉,这样唯美的画卷迷醉了我的双眼。
鬼使神差的我竟然吻上了清胥的嘴唇,那唇瓣的颜色犹如淡淡的胭脂匀染,带着丝丝香甜。我清晰的看到清胥的眼睫毛像是蝴蝶微微颤动的翅膀,眼波似秋水那般夺人心魂。
霎时,我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一种深深的罪恶感涌上心头,清胥只是八岁的孩子,什么都不懂,而我却是有着二十多岁灵魂的成年人,我这样做不是在残害国家幼苗吗?迅速的离开了那柔软如沙糖橘瓣的唇,暗暗责怪自己,心里却又不由自主的留恋那片柔软。我、我不会有恋童癖吧?想到这,我又不禁有些想笑,怎么可能啊?看到可爱的小孩想亲近一下很正常嘛!何况是像清胥这样极品的小孩。这样一想,心里顿觉安慰不少,也就没有那罪恶感了。
可还没从自己的思绪里回过神,嘴巴上就有了温温的触感,定眼一看,清胥的小脸在我面前放大数倍,清、清胥居然自己又送上门来,天哪!!~~这一张纯洁的白纸,又被我添了一笔新的颜色,学会亲我了,我轻轻将他推离。
“晗曦,我可不可以不要去拜师?我不想去拜师。”清胥眨巴个小兔一样纯洁的眼睛,可怜兮兮的望着我。
“不可以。清胥,姐姐希望你变的更聪明,更强,知道吗?”我拿出姐姐的姿态。
“可是~~~晗曦也可以教我呀,我一样可以变的更强。”
“姐姐希望你变的更强,比我姐姐还要强,你知道吗?姐姐不喜欢比姐姐弱的人知道吗?你所有学的都是姐姐教的,你要想超过姐姐,就必须拜帝师颔虞为师,懂吗?”
“我~~~我~~~~~”看着清胥的脸上写满了不愿意,我只好问他为什么了,这样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清胥,告诉姐姐,你为什么不想去拜师?”我循循善诱。
“我不想离开晗曦,我怕晗曦以后不要我了,我不要离开晗曦。”
“我没让你离开我呀~!你是我弟弟,你可以经常回家来看我呀!!~”我晕!‘就为了这个?那我以后嫁人你还跟着我陪嫁吗?
“我要天天跟晗曦在一起。”真是固执。
“清胥,我们不可能天天在一起的,你懂吗?”
“为什么不可以天天在一起,我们现在不就天天在一起吗?”这个一根经的家伙。
“现在是在一起,可等长大以后,姐姐就会嫁人,姐姐就会和姐姐喜欢的人在一起呀。”我无奈了,这小p孩,太难搞了。
“什么是嫁人?晗曦说了喜欢清胥,清胥就是晗曦喜欢的人,晗曦还是和会我在一起。”此时,清胥的情绪有些波动。
“你说的喜欢和姐姐说的喜欢是不一样的,姐姐的喜欢是爱,你说喜欢就是单纯的喜欢,懂吗?算了,跟你说了你也不明白。嫁人就永远和自己的爱人生活在一起,就像的爹爹和我娘一样,是夫妻。懂了吗?”我快崩溃了!!~~
我没有注意到清胥眼神里一闪而逝的变化。
“我知道了。”
听到这句话,我舒了口气,朽木可雕也,也不算笨到无药可救呀!!~~
“晗曦,你喜欢什么样的人?”沉默片刻,开口问我。
“我呀!!~~你想知道呀?”这小家伙,还问起我这个来了。
“恩!”
“我当然喜欢干净的人啦,像清胥这样干净到纯粹的人!”我也大方的说出自己喜欢的类型
“干净?是每天都洗澡吗?”你还真是~~~~~~天真烂漫。
“我说的干净呀,不仅是每天都洗澡呢,他是让我一眼看上去就觉得舒服,他要眼睛是干净的,嘴巴是干净的,身体是干净的,身上的每个毛孔每个细胞都是干净的,他的心是干净的,灵魂也是干净的。”我也不管能不能听懂,径直说着自己心中的爱情,说者说着不由的想起了前世的男友辰,那个干净到连眼睛都会撒谎的男人。
没有理会清胥垂下的眼帘,独自沉浸在记忆里面,周围的风景也随着我的沉默而暗淡了颜色。
前世的我就有着洁癖,我不喜欢别人碰我的胳膊摸我的脸,哪怕是不经意,也能让我起很大的反应,感觉别人身上的细菌迅速的在我身上蔓延,其实这只是一种心理反应,我也不喜欢别人碰我的床,其实我并非是一个勤快人,但我床单却常常换洗,我可以忍受客厅满地垃圾,但床边绝对一尘不染。这一点让我的很多朋友都不能理解,客厅那么脏都懒的打扫,自己的床却能保持着这样清爽。
“晗曦,你还喜欢别的什么吗?”
“我喜欢紫色和蓝色,它们是那样的清澄和神秘,仿佛可以包容一切。我喜欢数字九,就像相信自己的缘分的喜欢。我讨厌白色,它太脆弱了,经不起东风丝毫的摧残。”忘我的说着,记忆像流水一样滚滚而来,击的我措手不及。
“哦,我知道了,晗曦还喜欢强者,对吗?我会去拜师的。”
这小子,什么口气吗?让你去拜师又不是让你死,用的着这么决绝吗?再说,人家还不一定收你呢!!~~
“是强者就可以保护我不受人欺负呀!!~~”我理所当然的说道。
若是我知道今天的一翻话会给清胥今后的人生带来怎样的变化,我还会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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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分离]
在这个五彩斑斓的季节,漫天柳絮好似寒冬大雪无人欣赏。寂寞的梧桐映满了黄昏,即将凋零的春色,残败不堪。想留住那些春色却留不住,黄莺费尽了口舌也不能将它说服。
昨日,清胥已经正式成为帝师颔虞的关门弟子。我就知道他一定能行,像颔虞那样智慧的人怎么会不懂清胥是怎样的璞玉,我想经过颔虞的雕琢之后,一定会显现出他的价值,为世人所惊叹吧。
从小和他一起长大,
整个记忆中的每个角落都有他的影子,八年,几乎形影不离,以后没有我欺负他,不知道他会不会习惯,可不习惯又怎么样呢?他是我弟弟,又不是我儿子,我还能一辈子都陪着他吗?鸟儿总有离巢的一天。身边少了一个跟p虫还真是~~~~~心里失落落的。
手下的古筝轻轻拨弄,曲不成曲,调不成调。
想起昨日送他的情形,心酸不已。
“清胥,以后要记得想我知道吗?不要太累,不许受伤,每天都要记得吃饭,我可不喜欢瘦不拉叽的人知道吗?不许随便和女孩子讲话,十八岁之前不可以谈恋爱,记住了吗?”我霸道又伤感的对他宣布。
“记住了,晗曦,什么是谈恋爱呀!”不解!!~~
“就是喜欢女孩子,和女孩子手拉手,亲人家。你亲了别人,你就要娶人家,一辈子就要和她在一起了,所以千万不要和别人这样这样那样那样,知道吗?如果你有了喜欢的人一定先告诉我,我帮你参谋。”我跟个老太婆似的,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恩。”
“你要好好学习,争取把那老头身上的血都榨干知道吗?可不能丢我的脸哦!!~~”
“恩。”
“平常要多笑笑知道吗?保持开心的心情,如果想我了,就唱我教你的《两只老虎》这首歌,这样我就知道你在想我了,我如果想你了,也会唱《两只老虎》的。”
“恩。”
“你打喷嚏了就是我在想你,你耳朵红了,就是我在向朋友说起你,知道吗?”
“恩。”
“要记住,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歼之。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懂吗?”
“恩。”
“还有~~~~~”我话还没说话,就被他打断,嫌我罗嗦了
“晗曦,我想听你唱歌。”
“好啊,你想听什么歌。”
“我想听别人都没听过的歌。”
“这样啊,我想想~~啊!有了~~~~你听好哦~~。”
“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等着你回来,看那桃花开。
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等着你回来,把那花儿采,
暖暖的春风迎面吹,桃花朵朵开,
枝头鸟儿成双对,情人心花儿开。
哎哟哎哟,你比花还美妙,叫我忘不了,
哎哟哎哟,秋去春又来记得我的爱,
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
等着你回来
把那花儿采
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
等着你回来
给你把花儿戴
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
尝尝飘香菜
团圆乐开怀
拉拉拉拉拉拉。。。。
暖暖的春风迎面吹
桃花朵朵开
枝头鸟儿成双对
情人心花开
哎吆哎吆
你比花儿还美妙
叫我忘不了
哎吆哎吆
秋又去春又来别把我忘怀
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
等着你回来
看那桃花开
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
等着你回来
把那花儿采
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
等着你回来
给你把花儿戴
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
尝尝飘香菜
团圆乐开怀
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
等着你回来
看那桃花开
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
尝尝飘香菜
团圆乐开怀
拉拉拉拉拉拉!!~~~~”
“清胥,你可要快点学成归来哦,我可不想等你回来之后我头发都白了。”
“好!!~”
“你这小子,也太安静了吧!~~一个字一个字的给我蹦,就没什么话要和我说的吗?”我赏他了一个暴栗。
“~~我也会想你的~~~~~~~~”这小子属于闷s型的。
红色栏杆尽头是笔直的大街,遮蔽大街的柳树还在迎风招展。
伫神凝望离我越来越远的马车,心情渐渐暗淡。看着清胥泪眼迷蒙,不舍掀着马车蔓帘,直至消失不见。
口中不觉又哼出这首《桃花朵朵开》。
时光飞逝,转眼间就过去了七年。
我已经从一个小丫头,长成了一个~~~~俊小子。现在整个珩舟城(珩舟乃中原国的都城,远离边关,繁荣昌盛)的人都知道,珩舟城有一个貌比潘安才超宋玉英俊潇洒卓越不凡的人物———水若寒。
据说,他曾以一首《念奴娇》与当朝太子太傅兆郓成了八拜之交。
据说,他常常流连于烟花之地,中原第一花魁海棠熏也是他红粉知己之一。
据说,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是天上仙童转世。(纯他妈胡扯,谁传出去的?我要扁他)
据说,他是户部尚书的私生子。(什么私生子,谁造的谣言呀~!!)
据说,他和皇上都称兄道弟,连一向威严的太上皇对他都是宠爱有加。
据说,~~~~~~~~~~~~~~‘
“只要是咱珩舟城的人就没有不知道水若寒的,什么?你不知道?那你一定不是珩舟人吧?”
“是,我刚从乡下进城来。”
“这就难怪了,做为珩舟人,没听过水若寒就像是没听过太子已经登基一样。”
“哦,那你见过他吗?”
“见过,当然见过,他身高七尺,浓眉大眼,神武非凡,犹如天神下凡,任何姑娘见了他都会心动的,连中原第一花魁都缠着他呢!!”
“哇!!!”
“还有啊,他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怎么说来着?反正就是~~~~~~~‘天人!!”
“啊?不是说他是神人么?怎么又是天人啊?”
“你听不听呀?听就别打杈,我告诉你,任何词说他都不过分。”
“要是哪天我也能见到他,就是死也知足了。”
听着他们的谈论,我狂汗~~要是他们知道我就坐在他们旁边的桌子上,且身高不组五尺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坐靠在酒楼的窗上,看着珩舟城人头涌动,淮河两岸人群川流不息。夜晚的淮河更是一派歌舞升平。
[正文:谣言]
这些年,没有清胥的陪伴倒也不是特别的孤单,但他不在的时间里,总觉得生活少了点什么,我用了很长时间才调整过来,看来那段时间不仅是清胥在依赖我,我也同样的在倚赖他。
不甘在闺阁中作茧化蝶,便女扮男装出来混,本想出去行遍五洲,闯荡江湖的,顺便找个“郭靖”谈恋爱。无奈爹不同意,娘更是用眼泪柔情攻势吃定我,说什么过几年我嫁人了就再难见到,现在要好好的陪陪她,嫁人一词叫我惶恐万分,嫁人?嫁什么人?我才多大呀,就考虑嫁人的事了,会不会太早啦?不过,这里的女孩子都是十五、六、七岁就嫁人的,过了十八还没婆家,那这个女孩子就别出门见人了。想想就觉得很恐怖,于是想出了个绝妙的对策。
珩舟城内,人们还津津乐道另一件事:
“知不知道户部尚书的女儿,我告诉你啊!你以后要是见到她可要躲远点知道吗?”
“这位老哥,我刚从外地来,不知道她,请问她怎么啦?”
“她呀,唉!!~~一个女人长成她那样还不如死了算了,长的那么丑还想嫁给水若寒,我呸!!~~~~”
“老哥,不是说水若寒是户部尚书的私生子吗?她难道想嫁给她哥哥?她长的真是很丑吗?”
“说她丑还是抬举她了,那个脸,飞沙走石、鬼斧神功呀!”
“这么难看呀,真的假的?”
“老弟,不是我造谣,。我觉得世界上就只有两种人能吸引人,一种是特漂亮的一种就是她那样的!”
“你见吗?”
“见过!那简直是噩梦呀!!!你赶紧祈求让你别碰到她吧,我怕你会吐呀!!~~”
“是啊是啊~~!!”另一路人也凑过头来说,“唉~~~说来也可怜,想当年,户部尚书家的大小姐可是四岁就会作诗的才女呀,谁知长大竟然~~~~可惜,可惜呀”
“啊?她还是才女吗?”外地人不解。
“是啊,还是现在太子的未婚妻呢,不过后来听说她的脸被马踩了一脚,后来就~~~~”一个路人惋惜的声音。
“什么呀,其实她从小就长的奇丑无比,和现在的太子定婚时,太子就坚决反对还当众说她是丑女呢,可那时的太子还是皇太孙,反对无效啊,听说还被她揍了一拳,那么小就像个泼妇。”另一路人评价。
听到了吗?这就是我的杰作,看谁敢娶我,里面的故事当然也是我传出去的,为此黄煜(皇太孙的名字)还嘲笑过我,说:
“看你这男不男女不女的样子,丑人还多作怪。”我当他的话是放p,从小到大他都在找我麻烦,我也习惯了。
静静的享受着美味的午餐,宁心倾听人们的饭后闲语,感受着世间简单平凡的幸福。
十五年头了,我在这里,享受这儿的一切,如鱼得水。我常想,或许,我本该就生在这里,前世,只是我曾做的一个无比真实的梦而已。
微微回头,不经意的却撞见一双蓝色的眸子,湛蓝湛蓝的,纯净,包容一切的颜色,细看之下沉静的像是波涛汹涌、暗藏杀机的大海,那般深邃。却让我不由的想起前世的一个美国的朋友保罗,我们是在电梯里认识的,他用蹩脚的中文和我打招呼,我要用发音不准的英文和他打招呼,于是就这样认识了。我教他中文,他教我英文。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快乐的像个孩子。我们相互学习的异国的文化及语言,他很幽默,让我捧腹不已。教他成语:胸有成竹。他惊叹的说:“紫,胸口也能长出竹子吗?中国太神奇了!!~~”跟他说:两肋c刀。他也会认真的说“肋骨上面c两刀?那我不是死了吗?”
想着想着,又笑了出来。忽然察觉两道利箭一样光s向我,回过神,才惊觉自己竟然盯着人家眼睛晃神了,还自顾自的在傻笑,妈呀~丢人丢到家了,真想找个地d钻下去。不过我脸皮可是和防弹衣有的一比的,心里虽然很尴尬,脸上可不能表现出来。镇定自若的对眼睛的主人点头微笑,不理会他犀利y霾的表情中那瞬间的诧异,转过头,继续打量着人来人往的街道,心中却打了个突,这人好强的存在感,他身边几米之内的人竟然都走光了。只有我还后知后觉的坐在这儿欣赏烟水迷蒙的淮河美景,神经有够粗的了,打了个冷战。
难以忽略这两道灼人的目光,太具侵略性了,像是将灵魂都穿了个透。
缓缓的嚼着口中的美食,看似悠闲,实则坐如针毡。暗暗吸了口气,故做从容的抬头看向目光的主人,对他展颜一笑,任他打量。我也不甘势弱的打量他,从他的眼睛、眉毛、鼻子、嘴唇、耳朵、脸部轮廓、皮肤、头发到他的脖子、身高、衣服、鞋子我都细细的看,就差去扒开他的衣服了,如同检查一个精致物品是否损坏,。这样的打量很不礼貌。我朋友曾说,我这样的眼神经常会看的他们毛骨悚然,让他们产生一种我看的不是人而是一件死物的错觉。这是我学画画时留下的习惯,他们在我眼里。有时和静物是没区别的。
他是一头嗜血的野兽,随时准备着攻击别人。这是他给我的感觉。
我不知道是怎样的经历,使他全身都散发着血腥的气息,给人深深的地狱般的感受,深入骨髓的恐惧,连华丽的外表都掩盖不住。
其实他长的并不丑,相反,他很美丽,妖艳到疼痛的美丽,妖艳到极致的美丽,妖艳到窒息的美丽。他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动作都妖到了极致。我想,只要是见过他的人心里都出现两个字:妖精。鬼魅般的妖精,能吸走你的魂魄,那妖冶的曼佗罗啊,醉舞吧~~~~
玫瑰红的罗衣,无风自动,罪恶般的美丽。
难怪周围的人已经走的干净,和他坐一起,连我都变的不堪入目。
站起身,拍拍p股,伸个懒腰,准备走人,再呆下去我非自卑死。
在他目光的洗礼下,我差点连走路都不会都了。
失神的走在街上,想着清胥。七年没见了,不知道他现在长什么样子了,说实话,我很怕他已经记不起我了,虽然我现在几乎什么都有了,家人、朋友,但我总是会觉得很孤独,毕竟在二十一世纪生活了二十几年,接受的教育与这里完全不一样,生活习惯虽然已经改变,但思想、思维方式等一些东西仍然不能与这个时代完全融合,我很不能理解这里人的思维方式,比如说对待感情,我很受不了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却要从一而终。在家里,男人是天,女人只是附属品,永远都依附在男人身上,从没想过要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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