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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江小夜爱吃糖
要不然……孟寒凌就真的不是断臂那样简单了。
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为,是天道在冥冥之中的作用了。
林贤用的毒,不趁着没烂到那个地方之前将前面的一同彻底砍了,再找不到能治疗的办法了。
拖得越久,砍得越多。
若是孟寒凌再拖得时间长一点,那就没有命了。
只是,不管怎样,天道总会通过一些方式救他,绝不会真的让他这样简单就死亡。既然如此,若是将来孟寒凌真的治好了手,那也太做无用功了,不砍他一只手,也实在是对不起自己还下过毒。
反正总归是死不了的,解毒怎么也要付出一点代价不是吗?
其实有的时候,想想也蛮恐怖的。林贤这样一个平素温柔淡泊的人,确确实实是个制毒的高手。
他平时不害人,不等于他不会害人。等到他要下手的时候,那下的一定是极为阴毒的手了。
所谓会咬的狗不叫,大概也就是这样了。话虽然糙,但是理很真。
“这一回还留你一条小命,是想要给你一个教训。”斐鉴微微一笑,那笑意中无端的透出一些冷意来:“不过,有一些脏东西,可不能再留在你的身体里面了。算来也是他造的孽太多,如今新仇旧恨加起来,该是他受报应的时候了。”
斐鉴从袖中取出一张符咒,掌心擦出一道火光点燃,眯眼道:“还不出来!”
那符咒之中蕴含着一股苍茫古老的强大威压,在空气之中弥散开来,生生逼得人无处遁行。
这一道符咒,对于常人而言,不过就是一道威压强大的符咒而已,但是对于元神而言,这不吝于黑白无常的勾魂,便是想要躲,也无所遁形,无可遁行。
或许真的如同斐鉴所说,钦君是做多了孽,所以现在活该他倒霉遭报应。但凡是钦君心里怕的,越是怕什么,就越是就来什么。
“老匹夫,你我三百余年前的帐,我饶到了你现在。可如今你犯在了我的手上,不论如何,也该好好同你算上一算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觉我大概真的要写成大长篇了???
嗯,今年肯定把他完结掉!!!
☆、第173章一百七十三章
人要倒起霉来,哪怕不喝凉水都塞牙。
比如说钦君。
他真的是欲哭无泪。
仿佛自打他遇见了孟寒凌,就再也没有碰上过一件顺心如意的事情!
有些事情,过去了,那就是过去了。但还有一些,它完全可以变成一个□□,每天都在倒计时,你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坏了的□□,也不知道倒计时究竟还剩多少时间。
它可能随时都爆炸,也有可能永远不会再被人提起。
永远心存恐惧,便是永远惶惶不可终日。
这种心理上的折磨,远远超过了肉体的苦难。
若是之前的钦君,他大概也就是心虚,怎么也还够不上恐惧。但今时不同往日,时运难料。现如今,他一个孤魂,被人生生从宿主身体里面拉出来,如何能够不害怕。
真要是落在晚菁手上,能让你速速魂飞魄散,已经是她慈悲了。
魔族折磨人的法子多得是,折磨人元神的法子,比折磨活人的更多。
世人恐惧魔族,也大多与其严苛刑法有关。
有一句俗话,叫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人人都会说,但也仅止于说一说。特权阶级之所以是特权阶级,那就是因为他们有特权。
而魔族却是典型的他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管你多么位高权重,只要触犯了族规,该怎么罚怎么罚。且没有人会多嘴的求情。
这一点看来,似乎印证了魔族的冷酷没有人情味。
但是恰恰相反,魔族非常护短。
如果有谁在外面做错了,他们带回去要怎么惩罚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哪怕处以极刑死了也无所谓。但是在外面,却是真的轮不到别人说一个不好。
就好像当初晚菁的事情。
她回去之后经历了什么没有人知道,但是短短五十多年,能将一个原本天真的少女变得冷静到近乎冷酷,多智的宛如妖孽,可见那一段时间,她过的并不算多舒心。
“假若我这一辈子都见不着你了,我也就随你去了。但却偏偏还是要叫我遇见”
夏其音的身体抽搐了一下,瘫软摔倒在地。与此同时,虚空之中凭空出现一点指尖,然后,是探出的修长白皙的指节,再然后,是一整只纤纤素手。拿手撕开了了空间,从虚空的彼端走出来一个极美极美的白衣女子来,眉目清冷淡漠,如冰似雪,夹杂着丝丝缕缕的寒霜气息而来,丝毫不像是人间所能够有的绝色风华。
正是晚菁本尊。
唇畔带起一丝浅淡冰凉的弧度,道:“如何能够不落井下石一回?”
痛打落水狗这种事,谁也不会拒绝的不是么?
斐鉴在一旁不紧不慢的道:“前辈,他吞噬了如此之多的生灵,想必本身元神亦是大补。拿去炼器,只怕邪念太重,反为不祥。不如拿去连个丹药,彻底的炼化了,正是以煞治煞的良方。再不济,直接吞了也不错,这是没有这许多的功效罢了。”
“他的确是该死。”晚菁抬眸,“但现在却还有点残余价值。”
斐鉴微笑:“那便物尽其用吧。”
晚菁道:“此人曾欲夺走我族太玄笔,虽未得逞,却也导致宝物流落凡尘,至今难寻。不论怎么说,本座也该拿他的魂魄做诱饵,重新寻回至宝。”
这当然只是晚菁想要折磨钦君的一个借口。
他们若是真的着急找太玄笔,以魔族的实力,就算再难找,这么多年,也早就能给找回去了,何至于等到现在?





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 分卷阅读226
分明就是落井下石的时候顺个便。
又能找到宝物,又能折磨人,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作为一个习惯了考虑事情处处利益最大化的人,晚菁很是打细算。
斐鉴道:“前辈说的极是。那么在下就先祝前辈,能够早日寻回宝物了。”
晚菁客气的道了句:“多谢。”
太玄笔这个宝贝,着实是个神器。
但却是个鸡肋的神器。
它非常的高阶,且据说有着言灵咒一般的作用。只要是用太玄笔记录的事情,一定能够成为真实。
当然,这只是据说而已。没有人知道这个据说是真是假,因为没有人能够使用它。
神器择主啊!
能够挑主人,证明了它的高级。但是太高级了一直挑不到主人无法被使用,那么太高级的神器,也就是个废物。充其量看上去比一般的笔好看高大上一点罢了,实在是没什么别的作用。
这么个东西,一直都算是晚菁小时候的玩具。
小姑娘家嘛,彼时还天真。瞧见了漂亮致的东西,总是喜欢的。又因为实在是没人能用的了这个神器,给小殿下当当玩具,其实也是可以理解……
坏就坏在当初晚菁偷跑出去,到人间玩的时候,顺便就把那太玄笔给揣上了。更要命的是,那个时候的晚菁胆子特别大,初生牛犊不怕虎,直接就跑去昆仑参加招生了。
结果可想而知,在魔族这个全员都算高天赋的地方还能算得上天才的晚菁,到了昆仑,碾压别人绝对是妥妥的。
不一定是她自己多想当出头鸟她也从来就没有这个想法。晚菁小时候还是很贪玩的,从来只求过得去,不求能有多么好,总之看得过眼就成。而是差距实在太大,她想要让别人都不行。
不怕神一样队友,就怕猪一样的对手。
晚菁只是单纯的好奇,想要去昆仑玩一玩,却没想到玩大发了,玩进了内门,就凭她那时半吊子的修为,实在是想跑都跑不掉。
没办法,自己当初的好奇心,跪着也得好奇完。
万幸,只要有心隐藏,并且努力使自己不是很惹眼,魔族的身份也不是很容易暴露。晚菁打算的很好,等到过个几年,自己随便找个理由出去做任务,然后就此一去不返不成。
至于这个一去不返,是索性做的干净说自己死了呢,还是直接逃了,还可两说,要依照届时的情况来定,她目前并不着急。
于是,她就这样优哉游哉的在昆仑过了一段很是舒心的生活。当然,一开始或许还是提心吊胆的,但是提心吊胆敛锋芒一段时间之后,她发现完全是她神经敏感过头了,于是也就放松了许多。
文课该睡就睡,打坐该坐就坐,切磋功法大多在分寸之内,只要注意不让自己受什么伤,也就好了。
可以说,这几年的生活,即使晚菁后面提及大多是将自己少不经事,年少轻狂,但是不得不承认,这是她一生中少有的轻松惬意了。
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学什么就学什么。不需要顾及身份,也没有所谓的大局。每天就做每天的事情,不需要深思熟虑走一步看十步,几十步。别人有什么事,她想帮就可以帮,不想帮就和其他人一道看热闹,然后再时候高谈阔论几句,完全不必担心之后是否有什么利益纠纷,以及会带来什么后果几乎之后所有的烦恼,在那个时候,都不存在。
可惜啊,这样的日子,终究不过几年而已。
之后送女儿去昆仑,说没有私心,那是不可能的。
父母总是会把自己没有完成的心愿寄托在孩子的身上,晚菁也是一样。她一辈子几乎没有过过那样的生活,所以她就希望自己的女儿可以有一个无所顾忌的童年。
这并非是溺爱,应该教给孩子的道理,她什么也没有拉下。她只是希望女儿能够过得开心。
生死有命,不论说多少遍我没有我不由天,有时候天命到了,却是半点反抗的资格也没有。晚菁不知道自己会不会遇见什么意外,也不知道自己能够称多久。如果魔族真的遇见了存亡之危,谁都可以逃,唯独她不可以……自己如果有个什么好歹,等到了必须要蕤儿担起担子的时候,她希望她至少可以比自己来的轻松一些。
又或者,在回忆往昔时,能够记起的,都是美好的东西。
论尽心二字,晚菁这个母亲,也着实是尽足了心意。也许她没有很明显的表现出来,但是爱本身就是无形的,没有表现的必要,只要当事人知道就好,其余的人,既然是无关紧要的,那么自然也不值得心。
况且,到了晚菁那种位置的人,本身也就不会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了。
这就是上位者所能够拥有的随心所欲的权利。
例如雍正写的“俯仰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这句对联的确大气磅礴,但是如果他不是皇帝,如果他并没有万人之上到无需顾及旁人眼光,如果他还只是雍亲王,那么他绝对不敢明晃晃的将这句话写下来。
万人之上自然孤高,孤高之人却不都是万人之上。
所以那些没有万人之上却孤高的人,以史为鉴,大多没有什么好结果。
譬如昆仑那个被掩盖的血淋淋的例子程染。
作者有话要说:之前买的蓝牙小键盘到啦!
就是一开始有点不会用然后现在还不怎么顺手(流泪……)
不过这就是带到学校去用用哒!
毕竟我感觉,不对着晋江绿方框我就写不出字来,不对着键盘,我也写不出来……
真是造孽!
昨天去看的看不见的客人,很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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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都是套路~
☆、第174章一百七十四章
若论相貌,程染相貌是极俊的。
若论人品,程染人品是极好的。
若论天赋,程染天赋是极高的。
若论性情……这就需要两说了。
同他好的人看他,自然是越看越好;同他不好的人看他,自然是越看越恨。
雨如晦固然是表情匮乏,但他人情世故还是有的,并且能够处理的非常好。程染则不同,他的面部表情虽然也不多,但怎么说总比雨如晦要丰富许多,可是他却是一个完全不懂人情世故的人,这就很尴尬了。
程染不会无端看不起人,但只要被他看不起,那么这一辈子都别想要再翻身让他改变观念了。而那些没有被他看不起又没有被他记住的人,也就是路人,他基本上是忽略的。
比如说,他有时候说一句话,做一件事,只是想说就说,想做就做了,完全不会去思考说了之后是否会得罪某人,做了之后是否会使谁谁谁感到不悦……这一切,在他看来,都完全不需要在意。




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 分卷阅读227
程染有着极高的修炼天赋,从小到大近百年过的也十分顺遂。在修真界,除了不能招惹地位高贵的人以外,修为高的人也是不能找人的,而程染很尴尬,他处于两者中间。
他是昆仑未来的内定掌门继承人,但是这时候他还不是掌门,他只是一个天赋修为都颇高的大弟子而已。他的天赋的确很好,在同龄人里面修为也是拔尖,来日自然能够成长为修真界参天大树,但是,那是来日,现在,他只是一颗比较茁壮的小树苗而已,仅此而已。
若是他一直于己滴水不漏,那么那些与他有怨单方面有怨的人,自然找不到他的错处。毕竟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但若是他稍有不慎,自然有的是人想要在他这棵小树苗成长起来之前,将他斩断。
时也,命也。
有些事情,有些人,遇上了就是遇上了,后悔不得,也没有后悔的权利。
只能算是命中由此一劫,非要经历过了,才算是完,才算是好。
而过去了之后,便是过去了。往事难追,逝者如斯。时间过去,再惊心动魄的事情,久了,也就是那样了。甚至,还想再忆时,却已然模糊了细节,再也记不清晰。
晚菁素来认为,自己是个记仇的人。
不是说她不能当场报仇,而是当场报仇这种事情干起来有点蠢,图一时痛快,却坏了自己的名声,以及乱了全局,这种事情太过于得不偿失。
幸而她的记性实在是很好,能把每一件仇每一件怨都记得非常条理清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她并不着急。
有时候拖得时间久了,也不是说她忘了或者没有这个实力,她只是在很心平气和的等待机会而已。毕竟要以最小的力量干出最大的成果来,没有耐心可不行。
钦君元魂到手,晚菁其实也没多大兴趣亲自折腾他。
仇人都落魄成那样了,她再急不可耐的折磨对方,未有些掉价。
说到底,赶紧驱使了去做诱饵寻找太玄笔是真。
“如果前辈放心,此事不如交给在下来办?”
“你既有心,该是本座谢你,谈何放不放心?”
既然现在是同盟,要寻的又不是什么太了不得的东西,寻起来还要些力气,这样吃力神的活儿,有人抢着干还不好?这样的气量,晚菁自然是有的很。
孟寒凌已然昏迷在地,断臂之处血流不止。斐鉴不禁有些感慨:“这小混账,还是牢牢攥在手里的好。少了个钦君在他身体里供给力量,安分多了。”
毕竟孟寒凌现在只有金丹初期而已,有时他发挥出来的跨级实力,都是钦君给他的。
“前辈,在下这就先带着他回去了。来日昆仑大会之上,在与前辈相见吧。”斐鉴从怀中取出一张玉帖,递给晚菁,道:“阿瑰亲手做的。”
晚菁打开来看了,微微笑了笑,道:“字写得倒是不差。”
斐鉴道:“她生怕自己的字献丑,还特意练了些许时候。”
晚菁道:“这孩子,多累你们照顾了。”
斐鉴摆手笑道:“阿瑰很好,原也称不上什么照顾。她自己就能将自己照顾的很好。”
晚菁微笑:“是么……一眨眼十几年过去,她都长大了。”
斐鉴道:“不消多久,前辈便可与她相见了。”
“怕只怕近乡情怯。”晚菁神色微有落寞遗憾,虽然女儿在昆仑的童年一定要比在魔界来的自有,但是她却终究还是错过了孩子一生一次的成长过程。当真是世间难得两全法么……
晚菁叹了叹,道:“罢了,我也该回去了,你我暂且就此别过吧。”
斐鉴弯腰朝她一揖。
一如来时一般,晚菁撕裂空间而去,空气中残留着丝丝缕缕清冷的梅香。斐鉴站直身体,伸手在身前一勾一揽,就仿佛抓了什么东西引到自己的面前来了一般。
他沉默片刻,挥手拂袖,这原本潮湿空旷的山洞之中,瞬间便焕发了生机。
“果然,”垂眸,喃喃:“母亲的身边最叫人觉得安心呢。”
拖着两个昏迷的家伙回去,斐鉴觉得自己真是任劳任怨。
“要怎么处理他们两个?”
我蹲在地上,戳了戳孟寒凌断臂的地方,戳了一手指的血。
抬头看向林贤,我忍不住道:“你这……也太狠了吧!”
“毒是我下的没错。”林贤淡然道:“但若是他当机立断,也不至于失去整条手臂。”
我忍不住嘴角微抽……一般人就算知道有毒,手背中毒第一个想到的也是解毒啊,谁会想到砍手啊……那也太偏激了。
嗯……我忽然想起来,貌似林贤本人,就是一个有些偏激的人啊……
“不过……”我看着斐鉴,勉强自我安慰道,“就这切面来看,切得不错。成功的截肢。”
斐鉴在一边凉凉的道:“不是我切得,是你娘切得。一刀下去,干净利落。”
我:“……”这就很尴尬了。
我默了默鼻子道:“想不到啊,我娘还有这一手。”
“夏其音,还是杀了的好。”林贤拢着袖子道:“这样最放心。至于孟寒凌,带回昆仑,我要亲自看着他。”
我道:“你看着?他万一醒过来了攻击性太强,你……”
林贤冷冷的扫了一眼孟寒凌的方向,道:“不会有事。”
我这才想起来,貌似导致孟寒凌失去手臂的罪魁祸首,就是林贤来着……
我心里叹气,想道,也不知道,等孟寒凌醒过来,看见身边第一个人是林贤,会是个什么心情……
只是夏其音……虽然她闹了不少乱子,但是看着这样一个十几岁的少女,正直妙龄,倘若杀了,却是实在狠不下心下手。
“阿瑰。”林贤没有光的眸子仿佛一口黑漆漆的深渊,紧紧的盯着我,说道:“你站起来。”
我被他严肃的表情惊了惊,下意识的就站了起来。他往前一步,向我走过来,我不知为何,竟觉脚下微软,忍不住向后倒退了半步。
“不要怕。阿瑰。”
他的声音平静的近乎透出死气:“也不要向后躲。你听我说。从现在开始……你要学会改变了。”
“第一就是,起你的妇人之仁。”
“蜉蝣天命,丧埋泥沙。纵是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又如何?该去的路,每个人都要去。所以,并不存在可惜与否。”
“不得不说,你从小被保护的太好,扶桑不让你经历一点的血腥。但是,这不代表你就不需要面对。
都说修真界很残酷,可其实,残酷无处不在。只要有人,这个世界就是残酷的。残酷二字,并非仅止你所听见,所挂在唇边的一个词汇。
你应当时刻记住,世间万物,皆为蜉蝣。你,我,他,众生,都是一样的。所以,谁也不知




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 分卷阅读228
道,谁什么时候会死。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今日放过她,焉知来日她不来杀你?将一个威胁残留在世界上愚蠢!”
林贤挥袂击出一道风刃,将夏其音的身体“轰”的一声斩成了碎片,而在那碎片之中,金色的丝状光线缠着一团黑气,那黑气扭动挣扎片刻,终于也随着那金色丝线消失于无形了。
“牵丝咒……”
“不错。”林贤冷冷道:“如果没有牵丝咒,这养着怨灵的丹药,早就已经侵蚀这夏其音的心智了。”
牵丝咒固然是魔族对夏其音的束缚,但是一定程度上,却也保护了夏其音……可惜只可惜这丹药一旦服下,除非死亡,便再也无解了,而牵丝咒却是有时效的,最多再过几日,便也困不住那怨灵了。
“你说这是……是……那里面的怨灵?”
林贤沉默不言,斐鉴眉头紧锁:“居然……已经有部分出来了么?”
看来,情况要比想象的更加严重的多。
林贤闭上眼睛,不带感情的陈述。
“该来的,终有一天,都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滚回学校了我……
回到学校,全宿舍都想一夜暴富了什么鬼……
虽然我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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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一百七十五章
因为林贤血的缘故,铭城暂时度过了来自于魔灵的危机,包括周边的城池,以及东方家视力范围内的地盘,全部都散发了药物,将伤亡压低到了最小。
这样一来,有利也有弊。
利自然是保存了实力,不显得狼狈。至于弊,那就是药物了。
大家都受到了冥灵的威胁,但是能够尽最大程度保全的,也就只有东方家和蜀山周边。
即使是凌家的地盘,也只是保存了军队战力,对于普通百姓,多是呈放任自流的态度。
东方家以及铭城的最大保全,无不对外宣扬了一个信息他们有可以救命的药!
这样猝不及防的情况下,他们为什么会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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