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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江小夜爱吃糖
我摆了摆手,说:“没什么,我随口一问的。其实,还有一个人我想问问你。”
扶桑问道:“你想问谁?”
我道:“珩是谁?”
扶桑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你从哪里听来的这个名字?”
我抿了抿唇,道:“雍城,雍城城主。”
当初雍城城主问我是不是珩大人的使者,说我身上有他的气息,可是我根本就不知道这是谁……反倒是林贤知道这个人,但是他不想要说的事情,不管是来软的还是来硬的,他都绝对不会吐露一个字。再想到四方之地巩固的阵法其实是扶桑建立的,所以我就想试试,扶桑是否知道,这个珩究竟是谁呢?
而现在看来,他的确是知道这个人的。
就看他想不想说了。
然而,扶桑明显是不大想要说的。
他道:“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不要去管他。”
我追问道:“真的么?你不要骗我。如果他不重要,为什么雍城城主会提起他……”
扶桑皱眉道:“那雍城城主自己都已经殒命三千年了。你何必执着的去弄清楚一个三千年前的人呢?”
我道:“你知道不知道,雍城城主就是斐鉴!既然不存在轮回,他到底为什么会变成斐鉴!你知不知道,斐鉴三千年前就认识林贤,林贤也记得他……这一切,你不应该给我一个解释吗!”
如果这个世界,真的只有大轮回没有小轮回,那么斐鉴算什么,林贤算什么,我……又算什么?
“我究竟……是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的?”
这个世界是母世界,其余世界都是子世界,典籍我不知道翻了多少,虽然对于这些世界核心运转的记载非常少,但我也知道,水往低处流,上级世界的存在想要去下级世界,还有可能,但是下级世界的生灵如果想要往上走的话……那么难度可谓不亚于鱼跃龙门。
我没有撕破空间的能力,辛苦修炼到现在,也不过堪堪混了个元婴,我不相信我会那么巧合,刚巧就来到这个世界,刚巧就投胎在晚菁的肚子里……刚巧就,遇见了扶桑。
过度的巧合,就不能算是巧合,而成了刻意。
每个人都说,道之本为因果,有因必生果,而因果之中,最重的大概便是亲缘了吧?
有的人亲缘重,有的与双亲缘分寡,但是对方对你有生恩,那么双方之间就一定是有联系。
或许是要你长大后去偿还父母,又或者是曾经有所亏欠,所以生来就是冤孽……
大轮回中沉沉浮浮的众生尚且如此,我不信晚菁和归虚的孩子,会一点因果也不沾,而是仅仅只用巧合来解释。
若是巧合,那么我为什么能够保留前世记忆,才是最最叫人不能理解的。
归虚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能够达成“轮回”,或者说“小轮回”的,只有神。
并且,当时他在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婴儿这件事情的时候,一点也不惊讶。
所以,归虚是不是也是最根本的知情者之一呢?
事情整理道这个地步,其实无外乎几种可能罢了。
第一种,厚颜无耻的怀疑一二,其实我也是一个神。不幸陨落在了诸神浩劫中,然后轮回。
第二种,那么就很让人难以理解了。
我能够带着前世的记忆,会不会……那根本就不是我的前世?
我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经历死亡,因为我还能够回去,那么就说明当初发作的心脏病并没有要了我的命。
那个世界我的身体还活着,但是我的灵魂却在这个世界……这似乎并不能够算作是轮回吧?
湮灭之后的新生,才是轮回。我没有死亡,何来轮回一说?
好了,现在一切又绕回了原点。
我究竟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兄弟们~饼子节快乐!!!!
虽然没有次月饼但是次了油酥饼的银在这里祝所有的小可爱们节日快乐!!!
好啦~摸了一天鱼的人又要码字去了~~
爱你们~
☆、第171章一百七十一章
到目前为止,我似乎被确定了与两个人有关系。
第一个是自然女神。
第二个就是那个所谓的珩大人。
这两个人我都不认识,却总是被人说身上有他们的气息。
有气息,说明了我不是他们,却和他们认识如果我没有想错的话,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自然女神太玄幻,撇开她先不谈,雍城城主会向我们问起珩,就说明这个珩一定还活着,而林贤说要去谢谢他,那就更加证明这个人还活的好好地。
还有就是……林贤说珩是个可怜人。
这个可怜,到底怎么样才算是可怜?
从林贤口中说出可怜这两个字,总觉得好似一记重锤,敲在心头,痛的钝缓却深沉,控制不住的悲伤。
折枝认识林贤,认识雨如晦,却肯定不是这辈子认识的,所以说,他们早在从前就有所纠葛?
如果将“只有神才能转生”贯彻到底,那么不得不说,我身边的神可真多。
对于旁人来说,神之所以为神,就是玄妙不可触及。怎么到了我这边儿,一个一个都有可能是神呢?
大白菜也没这么不值钱吧!
从前我以为,扶桑近乎全知的智慧是因为他活的长,现在看来,似乎的确是因为他活得长,却不仅仅止于千年。
千年对于这一场以天地为博弈的大局而言,实在是太过于短暂。
这一局棋局,从上古之时,就已经开始。
至此千万年的时间,不过都是布局、准备、等待的过程罢了。
待一切棋子到位的现在,或者是不久的将来,才是所有真正开始的时候。
豪赌,真的是一场豪赌。
都说赌石一刀穷一刀富,去赌石的才是真正的赌徒。按我看,能狠得下心去布这一场局的,才是真的不要命的赌徒。
简称,疯子。
被逼疯的疯子。
人都是贪图安逸的生物,如果能够安宁,谁愿意没事找事?
从前不曾留意,或者不愿意留意的事情,一旦串联起来,空气中不自觉弥漫着的深沉悲哀,几乎能够压得叫人喘不上气。
我身边的每一个人,身边都有着自己的故事,一些哀伤沉重的,过去的故事。
埋龙骨于四方,是谁埋得龙骨?
扶桑加固阵法,他为何会知道这个阵法?
三千年前扶桑突然出现,被请到昆仑,他究竟是从何处而来?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无名无姓,凭空冒出来





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 分卷阅读223
的强者呢?
将所有的不切实际排除,剩下的那一个答案,哪怕再叫人难以相信,那也是答案。
扶桑,就是最初布阵的人,所以,也只有他懂得如何加固阵法。
加固阵法的是何人?
是扶桑,也是珩。
珩,就是扶桑。
扶桑和归虚能够对曾经发生的事情如此熟知,唯一的答案,应该也只有一个了。
诸神陨落,而他们,却活到了现在。
只是,虽然他们现在的力量也很强,但是,如果真的是神,应该远远不止是这样的水平吧?
他们的力量被削弱了。
至此为止,能够削弱神的力量的唯一存在,应该就只有规则。
天道也越不过规则,天道也要被规则束缚。一旦一项规则在天地间成立,那么就再也无法修改。包括设立它的人本身。
时至此刻,我都不知道是应该庆幸还有规则能够约束一切,还是悲哀规则的力量使我们沦落到现在这样的地步。
“我究竟,是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的?你知道原因,但是你不告诉我。”
我深呼吸一口气,看着扶桑,道:“事到如今,究竟还有什么,是你不能跟我说的呢?两个人一起承担,总比一个人硬抗要好的多,不是么?”
扶桑微微合上眼,说道:“昀儿……我说过的,等到你该知道的时候,自然会知道一切。所有的秘密,都越不过时间。时间到了之后,一定会有答案。至于你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
“因为你本身就属于这个世界。哪怕走错了地方,现在天地间残存的规则之力,也一定会把你拉回来。”扶桑伸出手,捧住我的脸,认真的看着我,说:“你的母亲就是你的母亲,你的父亲就是你的父亲。这是缘。既然是缘,就不要去思考因了。至于我……我一直,都会陪在你的身边。即使是消亡……你也拜托不了我。昀儿,你害怕吗?”
我与他对视,良久,缓缓摇头。
怎么会害怕呢。对于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我恨不得他粘着我。
我喜欢的人扶桑,他是这个天底下最好的人。
对我最好的人。
我何德何能,能得他的青眼。我只害怕他不要我,却绝对不会害怕他缠着我。
曾经不敢接受这样的深情,是因为害怕辜负他,也害怕被辜负,所以才可以若即若离,哪怕面对面,也总是保持着无端的距离。可一旦坦然面对了内心的感情,便真的只想同他亲近,寸步不离的跟着,然后对着全世界宣布,这个人是我的。
不管有多少人喜欢他,不管他多么的优秀,不管别人觉得我们般不般配,应不应当,这个人都是我的,别人抢不走。
如果他有一天不在了,我天上地下翻一遍,也要找他,等他。如果等到地老天荒,也没有等到,那我就同他一起走。
人的深情不是无端就有的,我从前总是怀疑他把我看做了谁,可是后来想一想,我就是我,若我真有前生,那也是我。自己吃自己的醋,实在是有些诡异。
可却又无法不醋。
一个疑问在心里,如果得不到答案,那就会永远积着,积成毒。
“你究竟喜欢我什么?”
思量许久,还是想要问这个问题。
“你的所有。只要是你。一颦一笑,嬉笑怒骂,每一种模样,我都很喜欢。”
真是情话十级的回答,却还是叫人心里堵着一口气。
“那么我如果换了一个芯子,别人长着我一样的脸,你还是喜欢吗?”
扶桑缓缓摇了摇头。
“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不会认错。皮囊不过表象,你的性格,你的脾气,你的魂魄,我比你更了解,更熟悉。”
--这大概是切换内心独白的分界线---------------------
曾经有一个傻傻的丫头,将所有的感情都给了他,这份深情,甜蜜仿佛剧毒,罗织出情障,将天子束缚,一旦沉沦,便再也没有了爱多爱少,只想要去好好地爱那个人。
爱到连名字都成了她。
并非害怕忘记,有一些东西,是刻入骨髓,永远无法忘却的。
他只是想要在别人喊着自己名字的时候,能够记住她。
他是谁不重要,但他想要让扶桑之名,能够永存于世间。
哪怕曾经的经历都成了神话,成了传说,最终连寥寥数笔的记载也不存,世人也必须记住,扶桑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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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凡人的眼里,神大多是冷酷无情的。
要不然,也不会有类似牛郎织女,天仙配之类的传说了。
这其实真的很冤枉。
我私以为,神的情,比人要真挚纯粹的多。
爱了就是爱了,恨了就是恨了。
认定了,就不会回头。
过程是一回事,结果是过程之后才需要考虑的东西。
没有努力过的人,没有唏嘘结果的资格。
-------恢复剧情的分割线-----------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於我归处。
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於我归息。
蜉蝣掘阅,麻衣如雪。心之忧矣,於我归说。”
一曲终了,琴弦微微颤动。
我不甚理解的看向林贤,道:“你这么喜欢这首歌吗?”
“众生如蜉蝣,旦夕朝暮。”
“所以。”
林贤微微一笑:“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我托着下巴道:“可以理解成,或者就要好好享受,能享受一天是一天吗?”
林贤道:“这样理解也好。”
我微微叹了口气,道:“若是真的有人这样做了,便要被人以为‘狂’。却不知人家只是看的透彻而已。像我们,都是嘴上功夫,说的好听,真要做,却又不行了。所以呀……真是劳碌命。不过”
我抬眼看他一眼,道:“之前我看见过一句话,大意是,被一个优秀的人喜欢,那是幸,被两个喜欢,那就是孽了。你到底有没有什么决断,拖着总不是个办法,拖来拖去拖成愁。”
林贤平静的看着我,丝毫不像是一个眼睛看不见的人。他说道:“你要我决断,你要我如何决断?”
当手心手背都是肉的时候,根本就不存在“决”,更遑论“断”?
的确是孽,一世一世的孽,纠葛万千,缠成了一团乱麻,永生永世也分明不清了。
我其实一直很惊奇。这样的关系,他们三个人见面的时候,就不会觉得尴尬吗?
又或者,的确是尴尬的,但却不得不尴尬下去。
“总会有个结果的。”




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 分卷阅读224
总会有个结果的,可是什么是结果?
三个人在一起吗?
那岂不还是很尴尬?
“说来……今天怎么不见斐鉴?”
林贤随意的在琴弦上“叮叮咚咚”的拨着琴音,道:“他去见孟寒凌了。”
作者有话要说:喝喜酒喝的我少女心爆棚~~
有个喜欢的人多美好啊~
甜的要冒小泡泡~
可惜我没有(哇的一声哭出来!)
☆、第172章一百七十二章
稍有不慎,指腹擦过弦刃,割出一道口子,鲜血倏忽染红了指尖。
我瞧的心惊,往往遇见这种事情,多半都不是多吉祥的兆头。
“你……”
林贤从袖中取出一个小瓷瓶,将指尖伤口上滴落的血存入瓶中,道:“用这个去救这里的百姓吧。定魂丹……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我愣愣的看着他,许久方才道:“冥灵……”
他淡淡道:“匀入丹药之中服下即可。不够再问我要。”
我道:“这怎么可以。”
林贤道:“不管什么东西,有用的时候,该用的时候,还是要用的。”
我道:“可是冥灵是幻。”
雍城的惨剧,尚且历历在目,我是实在是不敢再叫人沾染冥灵血了。
林贤顿了顿,过了好一会儿,方才道:“不会有事的。我保证。这些血的作用,的确是幻,但却是为了驱赶冥灵而存在的幻。”
也就是说,只要服下混合了冥灵血液的丹药,就再也不会为魔灵所察觉,从而能够躲过灾劫?
我接过那瓷瓶道:“辛苦你了。”
林贤不大在意的道:“举手之劳而已。”
我道:“你的举手之劳,能救万千生灵。”
“其实说一句实话。”林贤淡淡道,“这并非是我的本心。人生在世,个人有个人的命数,我本无心干涉。只是……终究还有私仇旧恨需要了断,这并没有什么好讳言的。”
我道:“只要能够达到那个结果,其实过程与动机,也不过就是过程与动机而已。”
林贤点点头,并不说话。
我忍不住又道:“可是你要了断的私仇旧恨,究竟是要与谁了断?”
他缓缓摇首,沉默不言。
我心中不得不暗自道,林贤近来的性格,真是越来越难以捉摸了。
-------我是切换分镜的切割线----------
“孟大哥……你的手!”
夏其音声音哽咽,却不敢哭出来孟寒凌不喜欢她总是哭哭啼啼的样子。
之前孟寒凌把她救出去,她还是很开心的。可是出去之后,她却发现,孟寒凌的性格变得更加让人难以捉摸,喜怒无常了。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右手手背糜烂的很厉害,并在持续向上发展着,现在已经延伸到了整个小臂,血肉模糊也就算了,还出水流脓,瞧着极为恶心可怖。
夏其音心里是害怕的,但是想一想这毕竟是孟寒凌,自己接下来是生是死都在他手里。再害怕,她都只能忍了。夏其音硬着头皮上去给孟寒凌换药,却发现,这手臂比之前烂的更加厉害了。
“究竟是怎么弄成这样的?再这样下去,就只能,只能……”
只能将手臂整个砍掉了啊!
然而,这句话夏其音并不敢说出来。即使这是她到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办法。
孟寒凌从身上的乾坤袋里面摸出一把匕首,递给夏其音道:“把烂肉割掉就好,我还没死,你的眼泪吧!”
美人偶尔梨花带雨,那是风情。可若每天跟个泪包一样断断续续个不停,那就成了晦气了。
没有任何人会喜欢的,脾气再好,也会被哭的烦心。
何况孟寒凌的脾气也不见得多好。
如果不是用得到夏其音,他真的很想将她一掌处理了了事。
夏其音手里握着匕首,哆哆嗦嗦的抖个不停:“割,割……掉?”
孟寒凌心中一阵烦躁,怒声道:“你抖什么!烂肉不会疼的!况且割的是我又不是你,我还没怕你怕什么!”
之前孟寒凌被林贤一壶茶浇在手上,他虽然谨慎,担心万一真的有毒,所以及时离开了。但是其实潜意识里面,他还是觉得应该没有毒的。毕竟林贤平时给人的感觉,都挺平和的,虽然不好欺负,但是至少很好说话。
可是谁知道,那茶水里面居然真的有毒!
这段时间他吃了不知道多少解□□,都无法遏制自己手臂的糜烂。虽然最坏的结果也不过就是自断一臂,但是不管换成谁,被折腾的狼狈至此,心情都不会多么的好。
他能忍夏其音这性子到现在,已经是快要到达极限了。
夏其音被孟寒凌一吼,也不知道是被吓住了还是忽然胆子就大了,手真的就不抖了,匕首握的稳稳当当,垂眸低头,拉过孟寒凌的手臂,就开始清理起伤口来。
手法不仅平稳,而且干脆。
孟寒凌眉头一跳
“你不是夏其音!你究竟是谁!”
夏其音微微抬眸,常常的睫毛下,露出一双清冷的眸子。
与此同时,她手中匕首一翻,还未看清她是如何动作的,孟寒凌的右手便已经被她整齐的斩了下来。这一系列的动作,都不过发生在眨眼之间。
可饶是如此,孟寒凌还是能够察觉到,她一开始的动作,绝对不只是想要他一条手臂那样简单的!
她想要他的命!
孟寒凌骤然失去一条手臂,但是反应还是快的,他左手扣住一记暴击,立即向夏其音轰去,只是他这一记暴击虽然轰出去了,却不是轰在夏其音的身上,而是被人给接了下来,拂袖之间便化解于无形。
“原来是你……!”
斐鉴轻轻地拍了拍袖口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淡淡道:“是我,那又如何?”
孟寒凌看了一眼夏其音,又看了一眼斐鉴,咬牙道:“你们……竟是一伙的?!”
斐鉴冷笑道:“我们?我和这个蠢女人自然不是一伙的。只不过,傀儡虫之类的东西,并不是只有你会用。只有下九流的东西,才用傀儡虫控制人。真正高阶的操纵术,只凭你们,一辈子也别想学会。”
“晚菁前辈,辛苦了。”
“夏其音”随手抛掉了匕首,一双美目无悲无喜,只是淡漠的看着断臂血流不止的孟寒凌,冷冷道:“便宜你了。”
若论玩秘术,这天底下的秘术最本源的典籍,都是出自魔族。比如说,由分魂演变出来的夺舍,移魂等等法术。还有根据牵丝咒演变出来的傀儡虫等等。
别人也许觉得这样的法术很高深,很玄妙,但是在真正的天魔族人面前,这一些实在是小孩子的把戏了,班门弄斧,还是抬举了。
当然,




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 分卷阅读225
这一些属于秘闻,旁人是不知道的。
为什么不知道?因为魔族觉得丢人,且不屑于去四处宣扬自己有多么的渊源深厚,学识广博。
毕竟,自己的先人里面出了叛徒,离族而走之类的事情,实在是不怎么光荣。
索性那位前辈就算出去了,也还有道德底线,真正的秘术没有一个是泄露了的。但凡是他传出去的,都是糟粕,就没什么华,用起来,大多害人害己。
夏其音身上的牵丝咒,是在她小时候就留下了的了。
这也是为什么魔族放心大胆的把她放出去了的原因。
只要他们想,只要夏其音还活着,哪怕是逃到天边也没用。下了牵丝咒,不一定在来日用得上,但是所谓防患于未然,下还是要下的,万一哪一天就真的用上了呢?
而现在事实证明,的确是用上了。
虽然夏其音完全不会法术,导致晚菁用这具身体用的并不如何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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