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灵异

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Best Man

    约翰摆摆手示意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个世界的人们早就知道了生姜的作用,那是在几百年前从东方大陆那边传过来的。不过由于生姜也属于香料,在大航海未开始的年代,香料的价格可以与黄金相提并论,也只有贵族能够用得起,所以没有广泛传播出去而已。

    但是对于查侬来说,雇主的一点点恩惠对于他们家那就是救命一样的大恩。

    要知道生病对于他们这种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负担,甚至拖得时间久了小病变大病,更会直接拖垮一个家庭。

    这个世纪的医疗条件约翰也知道,除了给贵族王室服务的高明医生之外,民间的医生多数跟屠夫类似,那些研究草药药剂的还好些,基本都有一些炼金术的基础,往往对小病都有效果,即使没用也吃不死人。

    可大多数医生都是采用专门给人放血的疗法,有个头疼脑热不是放血就是灌鸦片,不光上面灌,下面也灌。一些疾病没有治好,估计倒是能治好便秘。

    另外教堂的牧师也会为人治病,但除了少数使用草药之外,基本上就是卖一杯圣水,然后各安天命,实际上类似安慰剂。

    就是这样的治疗,也要花费不菲的医疗费用。根本不是普通人家承受的起的。

    约翰雇佣查侬夫妻两个人的收入只是一周十二森特,虽然不多但是一森特的小银币也能购买七八磅的小麦粉了,对于他们这种家庭来说已经是极好的额外收入。所以在为克劳斯两人服务的时候都十分尽心。

    至于约翰两人入口的饮食和茶水都是由约翰一手负责的,没办法,在陌生的地方必须要保持一定的谨慎,免得不知不觉遭了算计。

    约翰直接牵过缰绳亲昵的抚摸了洛克一会儿,就翻身上马离开大门,朝着镇门口商业街位置的治安所而去。

    约翰从小接受的贵族教育,骑术是最基础的重点之一,毕竟不会骑马怎么能当贵族骑士为上层领主作战

    此时一身笔挺制服的约翰此时骑在高头大马之上颇有些白马王子的风范。

    卢西亚是斯巴尼亚的地区,而新大陆西部和南部的几个州曾经都是斯巴尼亚帝国的殖民地,只不过随着第一殖民帝国的衰落,这几处殖民地都先后被布鲁克帝国和后来独立的白鹰联邦给侵占,所以卢西亚马在联邦西部很常见。

    而像约翰他们这两匹那都是马中名品,等闲商人都承受不起的那种,所以就越发引人注目。

    当然在约翰的记忆里,白鹰联邦数量最多的还是夸克马,这种马是布雷克殖民者从本土引进的两个马系的公马与曾经殖民者留下的被原住民放养的母马杂交而成的。

    虽然夸克马的外表没有太出色的表现,起码比卢西亚马看起来顿时显得矮矬矬的,但是却因为价格便宜、繁殖率高、用途广泛等优点而发展起来,无论是赛马、牧用还是役使农耕驾车都十分得力。

    而且相比东部联邦核心地区的绅士夫人们,出门就是乘坐马车,在西部,马匹才是西部地区人们出行的最佳工具。

    尤其治安所还要负责巡逻镇上与矿场,以及大小案件侦办,要是没有马匹那岂不是要跑断腿

    ……

    白鹰联邦是属于共和制的联邦国家,标榜着自由与民主,所以内部要比王权国家松散的多,但又比邦联的联盟国家严谨一些,各州政府自由度很高,只有外交与战争时才会受联邦政府辖制,因此每一州都有自己的军队与警察,而州内各市郡也是如此,互相之间并不直




第三章 挑衅者
    “早安!沃克先生……”

    “早……”

    一路上遇见熟人,约翰都会淡淡的扶帽点头打着招呼。

    这辈子虽然性格冷淡了点,但是该有的礼节却一点不缺,这是身为未来贵族管家的本能。

    这个世界联邦语言习俗里好像没有说长不说副的说法,但是那个意思相比也是有的,一路上遇见打招呼的人都是称他警长或者姓氏带先生,并没有人故意在警长前加上副的称谓。

    到了治安所门前,已经有几匹马栓在门旁马厩里了。

    “早安!长官!”

    一个年轻的警员干净利落的像约翰行礼,虽然已经是成年男子的身高体型,但脸上些许雀斑让他看起来还带着几分稚气。

    “早安,菲尔你还是这么早。”

    约翰露出一丝微笑的打着招呼。

    来人是菲尔伍德,一个热血的年轻小伙子。

    他是雷姆镇枫叶旅店老板的次子,从小就向往成为一名真正的军人,不过联邦士兵的待遇可并不算好,甚至可以说比较遭,战斗力在国际上也是有名的渣。

    再加上白鹰联邦的制度自由过了头,民众们根本就没有所谓的为国奉献的想法,所以老伍德夫妇坚决不准许菲尔从军,于是退而求其次便为他安排了镇上治安员这一职位。

    因为治安员这种警察单位虽然不算军队,但也算是跟军队沾边,所以小菲尔十分有干劲儿,才来一个多月竟然每天都是来的几乎最早的警员,干活也从不叫苦叫累。

    对于这个脸上还带着雀斑的年轻小伙子,约翰之前虽然自己也没有大了几岁,但是确实十分喜欢,而离开家族之后,约翰手底下确实没有得用的人手,所以打算将其收为自己的心腹,在安排上多有照顾。

    尽管这引起了一些其他警员的嫉妒,但是菲尔却丝毫不觉得被排斥,他家就是雷姆镇的坐地户,想要欺负他也要看看镇上居民答不答应。能够在西部安居的可都不是普通人,没有两把狠劲根本就死在了当年大迁徙的陆上了。

    所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菲尔有着自己的底气,丝毫不惧的努力跟在约翰的身后学习。

    因为从小接受家族培养的约翰有着军队训练的经验,一举一动都跟大多数出自神圣帝国的贵族一样带着军人作风,这很让同为神圣帝国移民的菲尔崇拜。

    “稍后跟我一起巡逻,下午就不用你巡逻了,可以跟我到后面练练剑术,虽然现在有了蒸汽火枪,但是作为治安员难免会遇到近身搏斗的时候,一个好身手能让你活得更长……”

    “是!长官……”

    菲尔兴奋的大声回答。将自己的配枪带好,跟在了约翰的身后。

    约翰看了他的样子摇头一笑,作为副警长,约翰并没有随身携带蒸汽火枪,毕竟那家伙很沉不说,体型也很笨重,可以与前世二十世纪那种带弹鼓的轻机枪相比,随身带着很不方便。反正他身上有一把佩剑就足够对付大多数状况了。

    也只有菲尔这样第一次接触蒸汽火枪的年轻人才会爱不释手的时时刻刻带在身上,恨不得睡觉也搂着睡。

    之前约翰副治安官已经教导过他两次,一次是近身徒手搏斗的基础架势,一次是追击中保持体力的呼吸节奏,这都是贵族或者军队中才能学到的知识。

    菲尔目前已经锻炼的不错,今天约翰长官终于要教他剑术了,这怎么能不令这个毛头小伙子感到兴奋,走路都带着雀跃。

    自从在巡逻集市时见识过约翰单人一剑杀得一伙上来故意挑事的地痞落花流水的勇猛风姿之后,他就对于约翰这种既实用又帅气的剑术心心念念了好久,现在可以说是终于得偿所愿,怎么会不感到兴奋

    “呦,我们的骑士老爷要训练他的侍从了吗别忘了我们白鹰联邦可是共和国,训练的再怎么出色也得不到爵位,要我说贵族这种腐朽的阶层就应该扫进垃圾堆里,全世界都实行



第四章 杂草?灵草?
    离了治安所大门的约翰暗自叹了口气。

    如果现在他就有超凡本领,那么也不用还悄悄取对方头发这种行为,直接用超自然力量给与惩戒即可。

    至于为什么要取那家伙的头发,自然是为了试验一些前世的东西!

    前世虽然没有学到什么真正的玄门**,但是一些旁门左道的东西倒是掌握了不少,谁让他们太阴法会里都是那样的人才呢

    听听会里几位道友都叫什么

    “五鬼天王”、“半神巫妖”、“太乙混元罩得住”,还有他自己的“黑风大王”,听名字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修行人,其中五鬼天王那货跟约翰自己一个大院长大,研究的是号称圣门实际上就是各种小说故事了反派,名为圣门实为魔教的法门。

    更有白鹿仙人车晨这位真正的旁门教主、太阴派掌门存在,为大家带来了不少理论知识。

    所以他们太阴法会收集的玄门正法虽然不少,但是对旁门左道的东西却是最精深。只是可惜前世是万法禁绝的末法时代,以至于他们空有那么多秘籍,却一点法术神通都没练出来。

    就是不知道前世失效的法术,在这个世界是否可以成功

    从治安所里出来,约翰带上还在兴奋状态中,一脸崇敬的看着他的菲尔,准备进行每天早上的巡视。这是约翰的习惯,其实治安所每天都有警员在早晚巡逻,不过自从他这个副治安官上任以来的坚持定期巡视,上行下效,在他的以身作则之下,确实让整个治安所上下风气为之一正,并得到了镇议会的认可和镇民的尊敬。

    雷姆镇居民于是明白约翰是一位真正的贵族绅士,而且是有能力的绅士,而不是那种从大城市里来的浪荡富家子。没错,指的就是克劳斯。

    毕竟一位负责任的官员总比贪婪还无能的官员更让人信服。而约翰的行为也确实让雷姆镇的犯罪事件比之前减少了三分之一,即使是黑帮,除非是那种无脑中二组成的黑帮,也是喜欢稳定秩序的环境的,尤其是本地黑帮多数都是沾亲带故的,所以约翰这位治安官很快就在雷姆镇站稳了脚跟。

    这并不光是依靠海森赛尔家族的威势,更是靠着约翰自己的能力。

    骑着洛克一路小跑,被关在马厩一个晚上的洛克也是很兴奋,奔跑在郊野道路上时不时发出欢快的嘶鸣。

    前世约翰可很少有这种机会策马奔跑,所以心情也好了不少。

    约翰跟菲尔先去了矿场,这里的矿以铜矿为主,伴随着少量银矿和煤铁矿。

    跟矿场的护矿队巡逻人打了招呼,对方表示这几天都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然后约翰调转马头赶往镇东部的林场和伐木场。

    林场实际是属于一位金沙港富商的种植园,种的都是相对珍贵的经济树种,而伐木场也是对方的产业,根据联邦法令,西部的森林都是无主之地或者说是国家土地,只要交给州政府和镇上一笔税金,就可以随便砍伐,而想要购买土地就更容易了,一亩土地都不足一个金磅,林地山地更是便宜好几倍,讲究一些的还掏真金白银来像本地市政府购买,而吃相难看的直接扔给相关官员一笔贿赂,然后就可以大笔一挥划下大片的土地到自己名下。

    至于土地赎买金到哪里去了那些政客们自然有很多办法填平,跟前世的十九世纪的花旗国和英吉利等国一样,这各时期的白鹰联邦官僚**的情况十足的令人咋舌,只有想不到没有官员们做不到的捞钱手段。

    且这年代根本没有后世的环保之说,林地木材就更廉价了。

    要知道排除荒漠、冰原、湖泊等地带,整个



第五章 集市与枫叶旅店
    风铃街集市里最多的还是卖马匹和枪械的,毕竟危险的西部几乎人手都要有一把武器,而蒸汽火枪虽然没有普及到民间,但不少在外讨生活的只要手里头富裕一些,都会置办上一把,毕竟生命有时候比钱更贵重。

    其次应该就是卖酒水的最多了。

    据约翰所知,这里可以买到从金沙港最上等的溪谷葡萄酒到雷姆镇自产的松木酒在内的大多数品种。

    松木酒最初产自金沙州最北端的小镇红松镇,名为松木,实际上是用红薯和甘蔗酿造的,因为色泽棕黄,颜色近似红松木,并且酿造时也加入了本地的松子,带有淡淡的松木清香,因此被命名为松木酒。

    这种酒液因为口感香醇清甜,酒精度高但并不刺口,并且能够长久保存,越是陈酒越是香醇,所以受到下至水手、伐木工等普通劳动人民,上到军官、绅士等上流社会男性的喜爱。

    以至于西部各地区都有仿制,山寨这种行为可不是前世的专利,但是公认的只有红松镇原产地的最为上等,雷姆镇的松木酒算是次一等,但是比较有特色,价格也不便宜,只有那些粗制的仿制品才会便宜到几个铜子就能喝上一小杯。

    森特是白鹰联邦最小额的币种系列,有硬币和纸币两种,可互相兑换,八分之一森特俗称铜子,主要以铜铸造,但也含有微量白银,因为面额最小只设硬币。

    一森特是最常用的银币,也有纸币,不过在西部这种小额纸币并不常见。虽然联邦政府大力推行纸币,但是普通人还是喜欢亮晶晶的金银币,所以除了大额商业买卖,民间多见的还是金属硬币。

    二十森特和五十森特因为铸造起来的话体积过大所以只设纸币,两枚五十森特面额的纸币才能兑换一枚联邦金镑。

    这套货币体系是联邦独立之后为了摆脱布鲁克帝国金融统治而设立的,免除了布鲁克传统的十六进制而选择更方便计算的十进制。

    因为联邦并不缺乏金银矿藏,所以很快就流通全国乃至新大陆南北各地。

    在集市里转了一圈,约翰有些失望。

    能见到的只是普通的世俗之物,像方才发现的灵草那样具有灵性的物品一个也没见。

    不过约翰还是购买了一批东西,准备今天晚上就去使用。

    完成了这些,约翰从衬衣口袋掏出纯银镀金的怀表,看看已经是中午时分,便回头对小跟班菲尔说:

    “走,今天就到这,我们到你家去吃午饭!”

    “好的长官!”

    克劳斯八成在哪个沙龙吃过了,自然不用他去安排午饭,于是约翰就带着菲尔去了他家的旅店。

    枫叶旅店是一座木质建筑,或者说雷姆镇乃至整个西部地区,都是以木制建筑为主,毕竟森林资源过于丰富,木材不值钱,反而需要大量劳动力加工的石材和砖则相对成本昂贵,整个雷姆镇也只有教堂和镇议会大厅是采用了半石制半木制的建筑。

    旅店招牌上刻着一面大大的枫叶,下面用白油漆画有刀叉和床铺。

    跟前世古时候的客栈一样,一般情况下,联邦地区的旅店都是兼营餐饮,为旅客提供食物酒水的,约翰来枫叶旅店就是为了解决午餐。

    虽然习惯了自家公寓对面的餐馆味道,但是从治安所到枫叶旅店明显要比回公寓那边更近,而且枫叶旅店老伍德的招牌菜枫糖烤小羊排和杂蔬土豆汤也是雷姆镇有名的美食,对于以布鲁克人和泽曼人为主联邦帝国来说,烹饪这种技艺太过于高超了,泽曼人还好些,起码有熏香肠、红酒烩肘子之类的特色菜品,布鲁克人除了下午茶比较出名,剩下的就都是黑暗料理了。

    约翰尝试过几次布鲁克厨师做的本国特色“美食”之后就彻底对这个民族的美食细胞失望了。

    &




第五章 剑术训练
    品尝着鲜嫩的小羊排,香料的香气配合肥瘦相间的羊排肉,即使出身大家族对,从小接受相关培训,对食物要求很高的约翰也不得不承认,老伍德这一手确实很优秀,光凭这一道菜就可以应聘一般贵族的厨师了。
12345...55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