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Best Man
“怎么样沃克先生……”老伍德也不理会大堂里那几个酒鬼常客,直接在约翰这桌旁边作陪,请他为自己第十几次的改良菜品配方做出评价。
约翰咽下美食,对老伍德回答道:
“很美味,尤其今天的香料配比特别出色,羊肉也十分鲜美,可以媲美国王宴会的菜肴了。”
对于约翰的夸赞老伍德笑的极为开心,对着不远处桌上的食客们大声的炫耀着:
“我就说我伍德的手艺是雷姆镇最棒的吧沃克先生都说可以跟国王宴会上的美食相比了……”
几个食客闻言笑闹着起哄,不过他们虽然看着眼馋,但也舍不得吃十几个森特一餐的枫糖烤小羊排,桌上好些的只是普通的烤羊肉和杂蔬土豆汤,加起来才不到一个银币,剩下的还可以卖一杯麦酒解解馋。对于只是伐木工或者矿场员工的他们来说已经是很丰盛的午餐了。
约翰细细的品味今天的特色菜品,除了小羊排,另外的配上了鲜鱼肉的玉米浓汤也很浓香可口,却没有一点腥味,有的只是新鲜海鱼嫩肉的鲜甜。一百里之外的海港运来的鲜鱼在雷姆镇也是很贵的食材。
只不过觉醒前世记忆的约翰对于汤,更喜欢前世的滋补鸡汤或者清汤之类汤水的口感,而不是用牛奶和奶油煮制的黏稠浓汤。
品玩了玉米浓汤,约翰接着拿起水晶杯子喝了一口里面的薄荷柠檬水,清凉酸甜的饮料让他的口腔为之清爽,缓解了主菜和浓汤的油腻。
因为被作为管家培养的约翰是从来不会酗酒的,事实上除了少量饮用葡萄酒和香槟之外,他这辈子十分自律,前世白酒洋酒那样的烈酒根本不会沾口,所以伍德夫人一般是送上她手榨的橙汁或者薄荷柠檬水,这种饮品一般只有大城市里的酒店餐馆才会配备,价钱可不比一般葡萄酒和烈酒便宜。
尤其是在这个冰窖无法普及的时代,西部地区大部分是炎热地带,金沙洲在西部以南靠海地区,与东部相连的中部地区更是有着广大的沙漠,即使冬天也只有几天才能降到冰点左右,所以这样的天气新鲜的水果根本难以长久保存。
老伍德之前也是听了约翰的指点,才花了大代价才在冬天时候从联邦北部寒冷地区的布鲁克殖民地运回冰块,放到地窖里密封为冰窖。
结果现在除了少量高档食材与酒水,剩下大部分都用来储存给约翰准备的水果和日常店里所需新鲜宰杀的牛羊肉了,反正以雷姆镇的消费水平,他们枫叶旅店又主打平民阶层,又不是什么高档餐厅,一年到头也用不到几次冰窖里的食材,不如用来保鲜易变质的肉类鱼类,这倒是让旅店食堂的成本大大节约,从前用不了一天就要变质的鲜肉现在最多能够支持一周。光是这些,就已经把冰窖的建设费用赚出来了。
再喝了一口冰凉的薄荷柠檬水,约翰忽然道:
“我这有几种制作汤水的配方,据说是传自遥远的东方世界,伍德大叔你可以参考一下,或许能发掘出更美味的汤品。”
然后在伍德父子惊喜的表情下,将前世熬制高汤和排骨汤、人参鸡汤三个常见汤品的做法大致给老伍德讲述一遍。
老伍德见猎心喜,抱歉的对约翰告辞一声,就兴冲冲的跑去厨房研究新的菜品去了。
惹得伍德夫人一阵叫骂。
父亲一走,菲尔因为将要学到向往已久的剑术,兴奋的边吃边跟约翰交谈,
约翰一边跟小菲尔交谈,一边心里暗自点头。
冲对方这个知恩图报的样子,他这些日子对菲尔的照顾就不白费。
再者伍德一家跟他都是泽曼人。
所谓泽曼人,其实是布鲁克语对欧罗巴最大的主流民族的称呼,其分布地域位置几乎囊括了整个欧罗巴大陆中北部,还有北海诸国以及部分弗兰茨人也都属于这个民族分支,包括布鲁克本土三岛的布鲁克人也都是由泽曼人分离出来的民族。
不过除了神圣帝国及其诸多邦国范围,剩下那些地区已经不再以泽曼人自居了。
而出身神圣帝国北部邦国的伍德一家跟出身神圣帝国西部沿海低地王国埃姆斯丹的海森赛尔家族无疑有着相近的归属,所以对于伍德一家约翰觉着可以比较放心的培养。
相比起性格散漫难以约束的欧罗巴西南部地区的人,被称为北地人的泽曼人无疑更加朴实严肃,因此泽曼雇佣兵也是世界知名且靠谱的强兵。
至于伍德一家,就更不用说了。
虽然夫妻两人离开欧罗巴到新大陆闯荡十几年,在雷姆镇创下了一份对于平民来说很优渥的产业,但是对于那些上等人来说,就跟沙滩上的城堡一样,一根指头就能推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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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重走修行路
趁着菲尔锻炼的时候,约翰吩咐他不可训练过量,便回到治安所巡视了一圈儿,没有发现需要处理的问题,就一个人走上热闹的风铃街。
雷姆镇其实面积不大,跟前世华夏的小镇相比仅有三千人左右的雷姆镇,放在前世那就是一个大点的村子,但在地广人稀的联邦尤其是刚刚开发不足二十年的西部地区,论规模却是排的上前面的大镇了。
小镇上除了风铃街之外,并没有多少值得去逛的地方,毕竟规模有限,支撑不了那么多商业街区。
所以镇上人无论休闲还是购物,都要到镇门口这一段街上来,就让雷姆镇显得很是繁华。知道的都明白这只不过是虚假的繁华而已。
约翰再次踏上风铃街的街上,治安所其实就在镇门口,跟风铃街紧挨着,走几步就到也不用骑马。
他这是准备为自己下一步开启修行之路做准备。
集市上虽然没有具备灵性的超凡物品,但是也有他今天晚上用得上的东西。
花了几个森特银币,约翰买来了本地的四色鲜果。
虽然除了橙子、苹果,其他两样都是前世没有见过的品种,但是只要颜色不同,就都能用得上,品种对他来说无所谓。
看着手中的篮子,约翰忖道:
“还需要七根枝杈的栎树枝条,当然这边好像没看到有栎树,不过新大陆橡树不少,柞树橡树都是同种属的植物,应该可以用橡树代替。”
寻找七个枝杈的橡树枝条并不困难,只是需要一些时间和运气罢了。
约翰没有那功夫去野外寻找,便直接在集市上找了一个脸熟的小贩,将事情委托给他,约定东西到手后就给自己送到治安所去。
这种跑腿的活赚的可比他摆摊要容易多了,小贩满脸欢喜的收摊离去。
做完了这些,约翰又买了一些蜡烛、精油、香薰之类宗教祭祀才会用到的物品,然后看到街角一个幼小的身影,便对其招手。
“沃克先生下午好!”
穿着破旧不合身衣服的小男孩学着大人的模样给约翰行礼。看起来就像一个小乞儿。
约翰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没有丝毫嫌弃的说道:
“这两天没有饿着吧”
“谢谢先生,上次您雇佣我们给的报酬还有一些,我们每天都吃了两顿饭呢!”
有些脏兮兮的小约翰满脸感激的看着眼前这个高大的身影。
小约翰是镇上的孤儿,父亲曾经是猎手,不过一次意外导致受伤严重,最后不治身亡,而他出生就没见过母亲,靠着每天在镇上帮忙打零工,还有邻居们的帮衬一个人活到现在。
作为治安官,约翰早就注意到这位跟自己同名的孩子,并且暗中将其发展为自己的线人,依靠几个这样的耳目,约翰才能这么快就了解镇上大小势力的一些消息,通过杂乱的信息分析出自己想要的情报,维持住雷姆镇的稳定秩序。可以说这里面也有着这几个孤儿的功劳。
现在觉醒了前世记忆,约翰惊讶的想到,这不是以前看过一部英剧里的办法吗之所以工作那么忙还能看剧,其实是跟他之前的一段感情有关。有一个喜欢追剧和写同人小说的宅女前女友,就是不怎么看,耳濡目染的也了解不少剧情。毕竟作为侦探名著之首,那本小说作为警察他也很有兴趣。
小约翰这样的孤儿对于约翰的帮助也很感激,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虽然小家伙们或许不知道这句话,但却能明白约翰这样做的道理。
尤其是小约翰,约翰看中这小子的聪明伶俐劲儿,曾经想过在他满十二岁时就正式收为自己的侍从,接受他的教育。
如果不是约翰说过在外人面前不能表现太亲近,小约翰或许早就向崇拜父兄一样表现的亲昵了。
约翰问了一些目前这队孤儿密探的情况,然后就拿出上午采的那株茅草道:
“我需要这种野草,你发动镇上的孩子,尽可能的给我挖来,一磅草我给你二十森特。”
茅草的分量可是很轻的,即使是鲜草一磅也要一篮子多。
他要这草是打算晒干了用来制作符纸,无论是画符还是剪纸成兵等术,有灵性的符纸都是必不可少的,相比前世末法之劫世界灵气枯竭,约翰认为这个世界至少有着前世元明时期的灵气水平,用
第七章 重走修行路 二
公寓二楼房间里。
约翰将书桌清理干净,铺上一张白麻布充当祭坛香案。
其实正经道人做法摆香案是要铺黄巾的,据说这一做法源自古时候的太平道也就是汉末造反那个黄巾道,然后就被天师道继承了下来,流传天下道门。
不过按照前世好友车晨的说法,这些不过是形式罢了,最多能够让施法者产生仪式感,从心里因素上增加一些法术仪式的成功率。
包括香烛和道袍、法器之类的都是增加仪式成功率的辅助之物,真正可以通灵的法师并不需要多少外物就可以通过自身完成简单的仪式。
所以颜色什么的就不重要了。
前世接触过那么多玄门各派正宗法门,但是因为末法时代诸法禁绝,几乎九成九的法门皆都失效,所以他对于这些秘籍也都是进行参考而已,并没有系统的去修炼,这就造成他现在满脑子修炼知识,但是成系统的却只有寥寥数门。
其中最完整的就是自身从小获得的无相仙法。
听名字很高大上,其实放到前世,很多人都听过,就是起源于东北的民间教派萨满巫师那一套,也就是俗称的跳大神。
当然前世的熊野传承的是正宗的东北出马仙秘传黑风山一脉的秘法,乃是结合了唐时尸解之法而成的一门专门以阴神成仙的旁门左道之法,跟一般跳大神的还是有区别的。
相比前世一帮道友,约翰自己论修行天赋和传承都并不算出色,大概处于太阴法会诸人里垫底的位置。
前世小时候的熊野曾经经历过一次丢魂的劫难,家里遍寻名医而无解,后来还是请了一位当地有名的大仙来看,那位也是有些本事的,虽然在末法年间无法发挥出超凡神通,但是一些障眼法和迷神之术类似催眠等小术却是运用的熟练,不然也不会名声在外。
也是熊野命不该死,竟然误打误撞被那位大仙救回来了,然后其人感叹熊野命大且有福,而自己一直以来也没有个传人,便提议收熊野为传承弟子,实际上也是有看重熊家家世的原因。
大仙借口熊野经历此难需要修行调养才能恢复正常,所以熊家人心中不愿也没有反对,于是八岁的熊野就这么接受了六年的萨满教巫师教导,直到他的老师去世。
这也是后来当了警察的熊野会加入修行论坛这种地方的原因所在了。
在这个并非末法的世界,他这一套修行法门自然也似乎可以实现。
“不过我却并非想要做个阴神鬼仙的尸解之仙啊!在真正玄门中人看来,鬼仙者,不过守尸之鬼罢了,前路几乎断绝,根本不可能得证纯阳。”
萨满教的传承大多数都是糊弄凡人的伎俩,真正有本事的则是供奉大仙然后尸解以身而替那一套,在前世自然是无法修炼,反倒是一些迷神法之类的小术对他前世办案时时常能够发挥奇效。
但是熊野并不想抛弃肉身去当所谓的大仙。
大仙说是仙,其实就是阴神,以世俗信仰为锚,让阴神法体能够长留阴世冥土,一旦信仰这个锚出了问题,那么一切存在自然也就烟消云散。
除此之外,熊野记忆中掌握最全面的修行道路那就是半部剑经。
那浑元剑经只有一半,乃是前世玄门修行界最后一位有记载的剑仙,明代著名剑客毕坤所著的真本,而不是世间流传的后人仿制之物。
男孩子多少都有些武侠梦,而剑仙更是武侠梦的终极追求。
所以熊野也跟当时太阴法会里几个对剑仙之术感兴趣的爱好者们一起参研了这半部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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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重走修行路 三
事实上也是如此,这个世界除了各种市井传闻,并没有真正超凡世界的确切存在证明。
即使联邦的报纸们为了追求销量,时不时登载一些奇异秘闻之类的,大众们也都会当做故事来看。
显然是有人或者说是各国政权都在有意的封锁超凡的消息。
约翰如果不是觉醒胎中之迷之后,对灵气环境的敏锐感觉,和回忆起曾经在家族的经历,也不敢确定这个世界就具备真实存在的超凡力量。
不过现在有了前世一整套超凡理论和多门传承,约翰对于曾经在家族错过的那些可能接触超凡的机会,也就不怎么在意了。
毕竟海森赛尔家族向来不是以武力出名的家族,他们跟同为神圣帝国邦国的金狮王国王室维斯特巴赫家族一样,都是以出产俊男美女和艺术家著称。
再加上欧罗巴名城翡冷翠的统治者梅迪斯家族。
这个家族就跟他们的家徽美人鱼一样,有着少见的声音方面的天赋,历代都有知名的歌唱家,所以也有人戏称梅迪斯为海妖家族,说他们有着海妖的血脉。
海妖是一种传说中有着美丽人身和鱼类下半身的智慧生物,据说会在礁石上唱着美妙的歌声诱惑出海的水手跟他们欢爱,最后剩下新的海妖后裔。也有说那些水手最后都被海妖吃了的传言。与美人鱼相比海妖就好像是前者的邪恶版。
这对于梅迪斯家族无疑是一种蔑称,所以只是私下的传言而已。
这三家因为代代成员几乎都是容貌出色天资不凡,本各自又都是老牌贵族与一国王室家族,因此是欧罗巴诸国王室最受追捧的联姻对象。
尤其是在一些大国的王子公主因为政治原因不适合联姻的情况下,三大家族的年轻一辈就更抢手了。
白鹰联邦这一支海森赛尔就是主支埃姆斯丹王室的旁支,只不过加入了白鹰联邦,身上的爵位就得不到联邦的认可。但是几十年下来,这一支也成为了联邦有名的财阀,单以实力来论还要排在联邦前十。
贵族能够延续数百上千年存在下来,优势就是一向未雨绸缪,从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就算跟神圣帝国属于对立关系的布鲁克和弗兰茨两国内也有着神圣帝国贵族甚至皇室的分支传承。甚至神圣帝国皇帝还身兼着布鲁克贵族的封号,那位陛下论血缘关系,还是布鲁克那位年轻女王的表舅舅。但这并不能影响国与国之间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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