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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技高一筹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隐山
楚门轻轻抿起嘴角,转身从上层橱柜里取出一个热气腾腾的餐盘,坐进了背对着窗口的餐桌。
慢慢吃完给身体带来舒适能量的热粥小菜,剧本上规定的就位时间也差不多到了。
与初入时的随意着装不同,这次出现在镜头中的楚门全身服饰,包括脸上的无框眼镜都是按照耳麦提示佩戴的。
他有些不适应鼻梁上的重量,好在镜片是没有度数的,稍微忍耐一会就能习惯。
路过门口时,他从邮差包里掏出了一个黑色封皮的日记本装进了背在肩上的电脑包里,接着便按照提示路线徒步来到了距离家中不远的公园。
公园人不少,有带着小孩散步的老人也有亲密相拥的小情侣,在显眼的位置还有一间贩卖零食饮料的报刊亭。
得到指引的楚门就像一个随意出门散步的当地居民那样,慢悠悠地走到第三根路灯旁边的长椅坐好,随后便将特意放大标志的笔记本电脑放在了膝盖上方。
【女主即将出现,各单位做好准备,车手就位。】
听到统一提示,楚门的身体微微前倾,侧耳聆听着周围的动静。
没多久,一道略显沉重的脚步声和犬类动物特有的剧烈喘息声就远远传了过来。
“芒果,不要再跑了,我快要跟不上你了!”
朦胧的晨曦中,一个时不时和熟悉的邻居们打着招呼,还得努力拉住牵引绳那头的活泼宠物的古典美女就这样从飘摆在风中的垂柳中慢慢走了出来。
她穿着修身款式的纯白运动服,整套衣服只在领口处点缀着淡淡的樱粉,衬着主人透出霞色的俏脸更加动人。
气质婉约的女孩想要到熟悉的长椅上坐一会儿,可是却意外发现平时总是空出的位置多了个陌生人。
尽管椅子很长,再来一个人也坐得下,但天生腼腆的性格让她有些犹豫,是不是该换个地方休息。
“嘿,别挡路美女!”
就在女孩迟疑的这会儿工夫,一个骑着赛车的小伙子猛地从她身边别过,用车尾很有技巧地碰了碰那双修长的美腿。
“啊!”
这出意外的擦碰事故让没有准备的女孩彻底失去了平衡,她只得在轻呼一声后本能地闭上透出慌乱眸色的双眼,无能为力地顺着爱犬不停拉扯的方向栽倒。
“小心!”
这次不用监控中心提示,楚门就及时出手扶住了即将歪倒的女孩,顺势将她捞到椅子上坐好。
预想中的痛楚没有到来,女孩小心地睁开眼睛,又在迷糊片刻后对着面前的男人软软地问道:“是你帮了我吗?”
楚门立刻松开手坐回先前的位置,“举手之劳。”
“谢谢你!”
女孩后怕地拍了拍胸口,感激的说道:“我以前的身体没有这么差劲的,都是芒果太不听话了。”
这句对话不在台词之内,不过这点小状况对于楚门来说不是难事,“芒果?它是你养的宠物吗,看上去很威猛。”
他说着就揉了揉至今自我感觉良好的大狗,看着它因为人类的善意咧开嘴露出傻兮兮的笑容。
“是的,已经养了两年了。”
女孩羞涩的说道:“本来一直是父母在照顾它,现在因为搬到新家,他们怕我在不熟悉的环境中遇到危险才让芒果跟着我。可是从今天的状况看来,倒是芒果更爱惹祸呢!”
她稍停了一瞬,鼓起勇气问道:“你也住在附近吗?”
“是的。”
楚门回答道:“我是昨天才回来的,我家的老院子就在前面不远的古榆街。”
“这么巧?”
女孩的眼睛一亮,“我也住古榆街呢,我在二十五号,你呢?”
“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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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很巧。”
楚门不由得笑了,“我在二十六号,就是那栋看起来很旧很像凶宅的屋子。”
很少听见这么有趣的自嘲,女孩捂着嘴轻笑道:“我平时也不太敢靠近那里呢,听说已经十几年没人住了,从外面看那些爬满藤蔓的墙壁是挺荒凉的。”
她的眼神落在笔记本电脑上的一摞手稿上,“你在做什么?”
“写。”
楚门整理好随风翘起的几张纸,主动伸手露出闪亮的钻石腕表,“比起键盘码字,我更喜欢用自来水笔描绘脑海中构思出来的虚幻世界。忘了自我介绍,我是恐怖作家,楚门。”
女孩柔软的小手轻轻搭上去,“我是沈忆坤,因病休学的大学在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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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认识你。”
楚门抬起腕表对照着时间,遗憾地说道:“不过我得先行一步了,你知道刚搬家的时候总是有很多琐事排队等着去办,有机会再聊!”
“拜拜。”
沈忆坤朝道别的新朋友挥了挥手,“希望明天还能再见到你。”
等到那个看上去不太一样的男人走远了,她才对趴在地上打哈欠的爱犬小声说道:“他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样冷淡对吧?”
芒果低低吠了一声,习惯性地把毛绒绒的大脑袋靠在了主人的小腿上。
“好吧,我们也该回家吃药了。”
静静地看着嬉戏的水禽放松了一会儿心情,沈忆坤照旧拍掉落在肩头的树叶想要起身离开。
“这是什么?”
歪头的时候,她无意间看到了一本黑色封皮的本子,就放在楚门刚刚坐过的位置。
“是他落下的东西吗?”
沈忆坤捡起本子在正反两面找了找,却没看到署名之类的可以帮助寻找失主的有用信息。
“应该是吧,早上好像没有其他人来过。”
她这样想着就把本子握在手里,“不如先带回家,等下次和隔壁邻居碰面时再问清楚。”
强拉着犯了懒劲儿的芒果来到报刊亭,沈忆坤低头拿出一张零钱,“麻烦你,我要一瓶水。”
“知道,柠檬水对吧!”
格外热情的老板急忙把手边的饮料瓶子递过去,“我早就准备好了。”
沈忆坤的表情有些意外,但也没有多想,“谢谢。”
两手相触时,老板的手指忍不住在对方嫩滑的手背上蹭了蹭,腆着脸笑道:“多喝点柠檬水对女人的皮肤很有好处的。”
这种类似于在砂纸上摩擦的感觉让沈忆坤很不舒服,但她又是个十分不善言辞的人,只能沉默地接过水瓶快速走开。
好像这一天注定不顺似的,走到半路晴朗的天空忽然间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虽是没什么凉意却很快打湿了轻薄的运动服。
从路人不懂得掩饰的淫邪目光中,沈忆坤也觉得紧贴在肌肤上的衣料似乎有些不对劲,她只能用双手环住胸口,一路小跑着朝家赶去。
即便身处如此狼狈的状况她也没有扔掉那个本子,还特意把它夹在腋窝下挡着雨。
细密的雨帘中,落汤鸡一样的芒果先冲进了院子,紧跟着就迎出了一个打着伞的儒雅男人。
“忆坤,怎么这样不小心。”
男人满目焦急地搂过女孩,把大部分伞面遮在她的头顶,“现在的天气预报越来越不准确了,只知道说可能、也许,到头来还不是净出岔子。”
“爸,没事的,只是淋一点雨而已。”
沈忆坤腼腆地笑了笑,“妈呢,怎么就你一个人在家?”
沈父不动声色地将毛巾围在女儿的胸口,“外婆突然生了重病,你妈妈也只能扔下你赶去舅舅家帮忙。她也不舍得,可是当初你出事时就瞒着老太太,这时要再不露面,恐怕大家都要起疑了。”
“妈做得对。”
沈忆坤细细擦干净本子上的水渍,“外婆年纪大了,家里的事还是别让她跟着操心了。”
聊了几句,沈父才如同恍然大悟般催促道:“忆坤,快回卧室洗个热水澡,感冒就不好了。”
“好的。”
沈忆坤随手把黑皮本子放在沙发上,“爸,你不着急出门的话别忘了帮芒果用吹风机弄干净被毛,不然它该难受了。”
“放心吧。”
沈父没拒绝,“我这就带芒果去吹干,等你下来我们一起吃早饭。”
沈忆坤笑着答应了,快步跑进二楼的卧室。
她的睡房是整栋别墅面积最大的房间,到处都摆着可爱的公仔和漂亮的小盆栽,美好的像是公主房一样。
拉上窗帘,沈忆坤迅速脱掉湿冷的外套,赤\裸着身体躺进了镶嵌着贝壳浴缸的豪华浴室。
【调整灯光,提高室温。】
监控中心的声音响起,摆在玻璃台的小黄鸭忽然掉进温热的池水中,渐渐消融了那层浮在水面的细密泡沫。
“嗯?”
脑袋发昏的沈忆坤眨了眨眼,“好像每次洗澡都会睡过去,这种习惯真是太不健康了。”
她慢慢起身擦干净身体,又给皮肤擦好清爽的乳液按摩了一阵才换上家居服来到餐厅。
“妈不在,家里的早餐还是这么丰富啊!”
沈忆坤惊喜地看着满满一桌子的饭菜,“我还以为日子要难熬了呢。”
“你妈特意交代过我,缺什么也不能缺女儿爱吃的食物。”
沈父把最后一盒鱼子酱罐头放在餐桌上,“你还在恢复中,怎么能缺少营养呢。”
“还是妈心疼我!”
沈忆坤高兴地喝了一口热牛奶,“对了爸,我刚刚放在沙发上的黑皮本,你帮我起来了吗?”
她洗完澡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那个本子,谁知把客厅翻乱了也没找到。
“黑皮本?”
沈父疑惑地摇摇头,“我没看见什么本子,你是不是记错了?”
“就是一个很普通的笔记本。”
沈忆坤急忙用手比划着大小,“路上被雨淋湿了,我还用毛巾擦过呢,是不是裹在毛巾里了?”
“毛巾我早就起来了。”
沈父有些意外女儿的执着,“忆坤,如果不重要的话,爸爸再给你买一本好不好?”
“怎么会不重要呢,那是别人不小心落下的。”
沈忆坤懊悔地说道:“早知道我就先起来好了。”
“算了,别想这些伤脑筋的事情。”
接到警告的沈父赶忙换了个话题,“忆坤啊,爸爸在镇上的艺术中心找了一份兼职,负责教那些学龄前的孩子写毛笔字。以后在家陪你的时间可能会少一些,你如果觉得闷的话就自己出去走走。但是别随便接触陌生人知道吗,要有防备心。”
“知道了。”
沈忆坤闷闷地点了点头,忽然间觉得没什么胃口,“爸,我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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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了,你慢慢吃。”
回到二楼的卧房,沈忆坤没打采地扑到歪着大笨熊的睡床上,“唉,究竟扔到哪里去了呢,难道失忆症还会让人变笨吗?”
她想稍微睡一觉好让自己神些,或许会趁机想起点什么,不料却在掀开被子时摸到了一个硬硬的纸壳。
“笔记本?”
沈忆坤惊讶极了,“你怎么会在这里的?”
那个本子因为被雨水淋过还带着深深浅浅的印子,靠近外围的字迹就像被滴落的泪水模糊了一般。
“爸,你看!”
急于和亲人分享好消息的沈忆坤趴在楼梯口的围栏上冲着准备出门的男人喊道:“我找到了!”
“你又找到什么了?”
沈父好脾气地仰头看去,“哦,原来是你小时候的相册啊,你妈还说是搬家的那会儿弄丢了,我就说没有嘛!乖女儿,你先自己在家看看,爸晚上回来再陪你一起啊!”
“相册?”
沈忆坤的表情瞬间凝结了,“这明明是笔记本啊,为什么爸会认错呢。”
独自站在高高的楼梯口,她忽然觉得身上有些发冷,赶忙钻回了温暖的被窝。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忆坤心底的高兴劲儿散了不少,涌上更多的却是一种对未知事物的猎奇与恐惧心理。
她把那个黑皮笔记本放在了大笨熊怀里,好像这样做就能给自己带来不少安全感似的。
“楚门,是这两个字吧。”
她在电脑搜索栏中输入了邻居的姓名,可是下面提供的知名恐怖家选项中却没有一个是姓楚的。
“难道今早在公园发生的事又是我的幻觉吗,还是说他只是一个没什么名气的新手?”
沈忆坤咬了咬指甲盖,自从她失忆以后,每次遇到让自己陷入烦恼的事情都不会不自觉的做出这个动作。
“还是看一看里面的内容吧。”
沈忆坤暗暗对着屏幕上的人影打气道:“或许看过之后就能从里面找到失主的身份了,也能证明自己并没有发病。”
她犹豫了很久,最后终于下定决心拿过了大笨熊捧在手里的本子。
粘连的纸张不太好翻,不过沈忆坤还是耐心地轻轻撕开了。
本子的前两页都是空白的,只有第三页上出现了两个晕染扭曲的红字。
“轮回?”
沈忆坤轻声念着,怀着好奇又心虚的复杂心情翻开了第四页。
作者有话要说:
宋辞:□□人的轮回之旅。
另,如果有一天醒来突然发现自己是□□人怎么办?
四个选项:1、假装没事发生过。
2、哦,原来我这么牛掰。
3、寻找所谓的母亲。
4、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幸福哒,么么哒~~
第144章4、
“……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连老掉牙的祖母都记不起来确切时间的年代,流传着一个十分可怕的传说。
相传有一个盘踞在幸福镇密林深处的恐怖异兽,每隔三年都会用最残忍血腥地方式杀死小镇上最漂亮迷人的女孩。没人见过异兽的真面目,它好像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特别能力,能够隐藏在任意一张面孔之下。也没人知道它究竟何时才肯离去,又或者在那些平静的日子里它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沉睡在大山深处,只是到别处割猎物而已。”
“可能是源于某种特别的邪恶仪式,它并不会立刻杀死那个选中的女孩,只会在逐步摧毁她的肉体品尝过恐惧和痛苦酝酿而生的甜美果实之后才会彻底吞噬她的灵魂。
所以哪怕无意中得知了这个古老的传说,被选中的人也辨别不出每天笑脸相迎的邻居和朋友中,究竟谁才是那个披着人皮的怪物,而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迈动双腿,在第三年的最后三天逃出幸福镇……”
跑吧,快跑,千万不要回头……
一阵剧烈的心悸过后,在噩梦中夺路狂奔的沈忆坤猛地睁开双眼,惊惶地转动着充血的眼球打量四周,试图看清漆黑的卧室是否藏着什么形状可怖的异兽。
屋子里太\安静了,反倒显得耳后传来的脉搏跳动声是如此的诡异。
她轻轻推开堵在嘴边的薄被,想要从床头拿来水杯滋润一下满是灼痛感的喉咙,可是摸索了半天却只找到了一个硬纸壳。
那种熟悉的古怪凉意,让沈忆坤的手立刻缩了回来。
不用打开台灯,她都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不小心碰到的是什么。
自从捡到那个邪门的笔记本,沈忆坤每天晚上都会像里的女主角那样沉浸在一个无法自拔的恐怖幻象中。
如果说第一次梦见内容算是巧合的话,连续几天周而复始的只做同一个噩梦就太过惊悚了。
因为过于害怕,她也想将本子还给隔壁邻居,可是那个自称楚门的男人就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不管是在公园还是家门口都见不到他的踪迹。
她还试过把那个让人浑身发冷的笔记本扔进垃圾桶,扔到公园,总之随便扔到哪个地方都可以,只要远离沈家就好了。
可不管她怎么做,都会在回家后看见黑色的笔记本完好无缺的出现在床头。
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让沈忆坤陷入了更深的恐惧中,她不敢将这件事告诉父母,只能苦中作乐地感到庆幸,不管多邪门,笔记本也只缠着自己一个人而已。
可是,即便是这样的日子,沈忆坤也承受不了多久了。
因为那个笔记本,还会像植物一样慢慢生长。
用生长来形容一个死物很奇怪吧,但是如果有人亲眼看见过那一幕的话就会觉得,也只有这两个字才能形容那番让人毛骨悚然的变化。
“沙沙沙……”
听见细微的摩擦声,沈忆坤顿时明白每到凌晨三点固定出现的生长期又开始了。
她一动不动地缩在被窝里,尽量让自己躲在大笨熊的阴影后面,死命压抑着好奇心紧紧闭着眼睛,如同往常一样静候这段格外难熬的时间过去。
五分钟,十分钟,声音还在继续。
“为什么会这样?!”
明显觉察到不对劲,沈忆坤的心脏几乎要炸裂了,可她却不敢做任何事去打断那本正在添加新章节的笔记本。
又过了一会儿,断断续续的沙沙声终于结束了,不等沈忆坤松口气,漆黑的卧室里又响起了另一种让人更加胆战心惊的声音。
“呲拉……”
长长的一道,像是撕纸又像是撕开粗糙表皮的声音。
紧接着就是打开衣柜,衣料摩擦的。
这一连串的动作让原本紧闭着双眼的沈忆坤猛然想起了手稿中披着人皮的怪物!
“难道那个怪物一直藏在笔记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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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等着被人捡走才会随着故事的丰满慢慢蜕化成型吗?”
想到始终蒙在鼓里的父亲,忧心亲人的沈忆坤终于咬紧牙关睁开了颤抖的眼睫。
由于睡床的绝佳视角,她一眼就看见了那道背对着自己站在衣柜前的身影。
同样的睡袍,同样微卷的长发,还有映在镜子里的同一张脸!
耸然一惊的沈忆坤仰倒着捂住嘴唇,险险截住脱口而出的尖叫。
而在她当场吓傻的瞬间,那个站在镜子面前的女人已经转身走了出去。
眼见那道鬼魅的身影就要消失在走廊里,沈忆坤连滚带爬地追出房间。
木质的地板上,只有她一个人踉踉跄跄地跟过来,先前的女人却不见了。
“在哪里,你到底在哪里?”
沈忆坤不敢大叫,只能摸索着找到父母的睡房。
走廊尽头的窗口,一抹银色的月光弯弯曲曲的斜照着,宛如一只无形的手,将紧闭的房门推开了一条缝隙。
赤着脚的沈忆坤悄无声息的靠近,越来越近,直到她听见一道凄厉的哭声。
不是父亲的声音,也不是母亲的声音,却像一道炸雷响在耳边,劈得她神魂俱裂。
她的表情比方才见到披着人皮的怪物还要可怕,身形也因为乍然凸现的刺激变得摇晃不稳。
可她还是循着哭声的指引趴在了门缝上,用那只充血的眼睛朝里看去。
这时的沈忆坤就像一个本不该出现在恐怖放映厅的小孩子,虽然那双挡在眼前的手只是稍微张开了一点缝隙,可就是因为这一点,整个世界在她眼中立刻变得天翻地覆。
她也记不清自己到底在冷冰冰的地板上站了多久,可能是五分钟,也可能是十分钟。
唯一能确认的就是,绝不会超过她在浴室里呕吐的时间。
“应该是梦吧。”
脸色惨白的沈忆坤呆呆地坐在床头,“天底下怎么会有这种事呢,一定是我的失忆症还没治好。”
她的目光在看到那本笔记时忽然显现出前所未有的愤怒,“都是你害我变得这么奇怪!”
她猛地扑上去,也不管有用没用就要打开窗子把本子甩出去,却发现隔壁二十六号一直挂着厚重窗帘的卧室透出了隐隐的灯光。
“有人回来了,会是楚门吗?”
再次想起初见时那张让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英俊面孔,沈忆坤心里竟是说不出的厌恶。
她太后悔那天的莫名相遇了,如果没有见到那个男人,即便狠狠跌一跤也好过现在这样疲力竭的混乱生活。
“一定要找他问个清楚……”
下定决心的沈忆坤战战兢兢地走到衣柜前,用怀里紧抱的大笨熊轻轻别开了柜门,想要看看有没有东西藏在阴影里。
幸运的是,她只闻到了洗衣液的味道。
来不及挑拣,沈忆坤赶忙穿上方便活动的衣裤和球鞋,然后蹑手蹑脚地握着笔记本回到了走廊上。
不过这次她换了个方向,直接穿过客厅走到了院子里。
或许是这一夜的诡异经历让她太过敏感,沈忆坤总觉得每落一步脚下的草坪都在微微发出绿光似的。
“应该是错觉吧。”
她深深呼了口气,快速打开院门跑到隔壁二十六号,想要抬手摁下门铃。
就在她即将摸上那个红色按键时,门口的可视对讲机忽然响了一下,“请进。”
沈忆坤吓得浑身一哆嗦,条件反射般四下张望着。
街上静悄悄的,只有路灯在发出幽幽的光芒,吸引着无数飞蝇乱糟糟地扑成一团。
似乎是看不惯她的怯懦,原本闭合的铁门吱吱嘎嘎地敞开了,又在未知力量的牵扯下微微晃动发出怪异的颤音。
在今天以前,沈忆坤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具有冒险神的人,可她还是狠了狠心迈进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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