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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琅骑竹马

    “吾等愿意出兵!”

    草原百姓计算人口的方式不是按人头,而是按帐,一户百姓就是一帐,人员多少不等,少则三四口,多则七八口,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每逢有战事,由他们的族落地王庭召集大军时,每帐必须至少出一名骑兵参战,而且装备、武器自备。

    匈奴人出兵从来就不携带粮草辎重,战马就是他们的双脚,随军的牛羊群就是他们的干粮。

    “好!吩咐下去,战马先行,牛羊随后,待打下并州,三成收获奖励各部!”

    “吼!吼!吼……军帐中传出群狼嘶吼一样的声音,尤其是那些年轻的酋长们,更是大声呼啸,拍着胸脯请求担任此次的先锋……

    “唉!”

    望着群起激动的众人,之前的老者深深的叹了口气,无数惨痛的教训让他清楚的明白:也许汉王朝现在缺少汉武帝那样雄才大略的英主,但汉人里却从不缺乏霍去病一样的战神……

    如果掉以轻心,是真的容易吃大亏的!

    首领骑在一只身型矫健的黑色战马之上,扬了扬手中巨型狼牙棒,激起了身后部落士兵们的一阵嚎叫声。

    “冲锋!”

    浑身上下的气势越是高昂,他的身上皮肤便溢出一丝淡淡的血色,灼燃了周围的空气,在皮肤外形成一层血焰。

    来势很猛,骑兵掀起的烟尘是铺天盖地。

    山林间,大队的匈奴骑兵正在隐秘行军,滚滚的铁骑就像洪流一样,势不可挡……




八百九十一 心坚
    并州边境,随着鲜卑、乌桓的战略意图愈发明显,双方骑兵原本试探意义更重的前哨战,变得愈发频繁,也越来越血腥。

    一时间边境人心惶惶,有钱的富户商贾纷纷举家外逃,没钱跑不了的就躲在家里烧香求神,祈求上天的护佑,还有一些别有用心之徒趁机上街四处打砸抢烧,社会治安顿时混乱起来。

    人们都还记得,前年有匈奴大军从雁门破关而入,一连扫荡了并州北部数郡之地,劫掠人口数万,财物损失更是不计其数,血泪未干啊。

    如今匈奴人没有来,鲜卑乌桓这群草原狼又来了,怎么办?是战?是逃?

    人心惶惶中,北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匈奴骑兵的身影,一开始还是零零散散的几十骑,随后人数越来越多,声势也越来越大,马蹄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

    一时之间,边境狼烟四起。

    当高郅带领大军折返回到并州的时候,并州的边境地方,已经是处于一片混乱之中。

    四处都是溃逃的百姓,大包小包的背裹南下。

    原本应该种满庄稼的农地,现在满是杂草,四下里看起来荒凉的要命。

    “吁!”高郅勒马而定,下令全军放缓前进的速度。

    身后的精骑令行禁止,驮马上带着干粮袋,战马脖子上挂着装豆子的褡裢,长刀,马槊,角弓齐备。

    最前面的白马义从,因为是综合骑兵,配备轻量化的半套马铠,与轻量化的缀铁皮甲。同时具有冲击骑兵与弓骑兵的功能。

    他们的白色坐骑,是千金难买的大宛良马,最优秀的西极马与得自草原的野马,经过人工育种得到的最优秀战马。普遍身高超过八尺,个别高度超过九尺,重量超过八百斤。兼具速度与耐力。

    马铠的甲片全部以百炼钢铸成,以最坚韧的牛皮穿好。下摆缀着白色流苏,马尾的寄生(马铠配件名)也同样漆成白色。骑兵们配备的铠甲,款式也与马铠相同。兜鍪的翎羽,围巾与披风,箭袋……同样适用白色。

    之所以如此,除了白马将军对“白色”有着病态追求外,还有一点是这样整齐划一的配色,可以带给敌人更大的恐惧与震慑力。便如同吴越争霸时,“如火如荼”的故事一样。

    在这之前,白马义从的主要对手与敌人,便是草原上的匈奴,鲜卑,乌桓,丁零……

    现在,高郅也打算“借用”他们的经验。

    在对付外族上,白马精骑的马槊,可以轻易洞穿敌人的身体。无论上面是否披挂甲胄。

    皮革,粗糙的铁与过时的铜。在破甲能力极佳的马槊一视同仁。无论将自己保护的多好,都无法幸免!

    “局势已经如此了吗?”高郅目光闪烁,望着争相逃离的百姓,轻叹一声。

    残酷无情的世道!

    那些失去田地,贫苦交加,被逼的卖儿卖女,与人为奴的百姓。

    他们一年到头像牛马一样干活。却吃不上一口饱饭。

    耕田的农夫吃着糟糠,养蚕织锦的妇人穿着破烂,养不起的孩子被抛弃,被溺死。一遇到荒年就会死人。

    稍有天灾**就会大片大片的死人。

    那些守着良田,豪舍的士族公卿是可怜他们的。

    他们愿意写一两首悯农诗,再流一两滴不值钱的眼泪。然后该怎么样还怎么样。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兵凶战危。

    兵灾之后,说不得要有时疫,瘟疫之后,就是灾荒。

    大规模抛荒后,因为水利设施无人看管,说不得又会出现水灾。

    这个时代的河道,与未来完全不同,有些是自然河流。有一些人工水渠,则使用夯土。不单单渗水问题严重,还会因为泥沙,形成淤积。

    在无人清理的情况下,原本运转良好的水利设施,会逐渐被堵塞,最终废弃。

    又因为没人翻土,所以虫卵不会被冻死,就可能发生蝗灾。

    这样灾祸一环套着一环,恶性循环,最终会耗干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元气。直到地面上的人死的差不多了,才开始另一次循环。

    虽然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面,但是望着眼前的残景,高郅心中还是一阵颤动。

    他的这种想法,说好听点,是不忍人之心。

    就好像孟子说的那样,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即使连禽兽都会怜悯,就更不用说人了。

    不过,战场之上,不容有怯懦之心。

    想要阻止眼前的惨剧,只能以杀止杀!

    思考到这里,高郅再次确认了这一点。

    自己必须毫不留情的杀死每一个必须死的人,大批可能该死,也可能不该死的人。更多的则是让高郅觉得心痛的,根本不该死的人。

    他必须将柔软的内心,用冰冷的钢铁包裹起来。加上刀锋与撞角。

    汉室气数已尽,天下的贪官污吏,世家大族如狼似虎,率兽食人。

    汉室的威严荡然无存。天子的神圣与权威好像抹布一样掉在地上,被人随意践踏——即使在帝国的中枢,首都,长安乃至整个天下,也是一样。

    这个时候,他必须坚毅起来,既然外族要入侵,那就打好了!

    守护的一切,只能靠自己的双手去捍卫!

    当然,高郅也不会盲目去战斗。

    历来所有的穿越一族,经常以为凭借超过这个时代的历史知识,就相当于开了作弊器一样,可以所向无敌了,往往轻视古人,把那些古代的酱油党和那些失败者全都看成了智商为负数的笑话。

    其实真敢这么做的人,早晚自己也会变成别人的笑话。

    我们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待两千年前的历史,因为早已知晓了答案,所以每个人都是诸葛神算一样的人物,可如果抛开这一切,把我们和古人放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试问?如果我们这些社会上的普通人生在东汉那个年代里,能否像黄巾起义的首领张角那样掀起几十万众的滔天风暴?还是能像袁绍那样成为割据四州之地的一方豪强?

    恐怕不但这两个失败者所做的事情我们都做不到,就连一般普通的将领那样的小角色,我们都混不上吧?

    高郅的心中,有着敬畏之心,重视每一个敌人!



八百九十二 这就是乱世
    带着些许感慨,高郅一行人等,纵马踏在饱经沧桑的土地上,继续向并州方向前行。

    这一路行来,无论是高郅本人也好,刚刚加入的司马朗也罢,还是那些身经百战的精锐骑士,一个个的脸色都有些黯然。

    这一路下来,沿途所遇到看见的景象,实在是太惨了!

    可以说是天怒人怨都绝对不为过,一路上的百姓到处都是哀嚎遍野,在散乱放纵的的军纪下,令乌桓、鲜卑军如野兽般的对待这群百姓。

    烧杀抢掠的哀嚎声回荡在脑海中,其中更有无数衣衫不整的女子被西凉军实施暴行,最后那瘦弱冰冷的尸体躺在了坚硬的大地上,仿佛让见者,依稀都能回想起那一双双充满死灰无助仿佛是解脱般的双眸。

    密密麻麻无数的尸体躺在大地上,殷红的鲜血化作溪水般不断流淌,他们身上的衣物布满了灰尘,狰狞不甘死灰色的瞳孔仿佛亲眼目睹了一场惨无人道的厮杀。

    一路上遍地都是尸骸野骨,凄惨的一幕更是触目惊心,一时间惊怒回荡在高郅他的脑海中。

    高郅的脸色一变,手掌一挥,瞬间身后的大军迅速停下。

    此时夕阳下的众人,迎着红色的落日余晖,铠甲上传来的一股暖意可心中却是冰冷一片。

    呼呼~大风刮着旌旗嘶嘶作响。

    战马开始嘶鸣,马蹄不断在大地上响动。

    喉头一阵涌动,高郅的脸色更是浮现出一股复杂之色。

    当然了,他手中的长枪,却是攥着死死的,一脸的寒霜,一双眼眸更是死死盯着眼前的惨景。

    气势不断攀升,高郅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暴虐的气息,双眸赤红更是骇人不已,手中的长枪更是攥紧,一副准备攻击的模样更是令人心惊。

    恐怖凝重的气氛不断弥漫在空气中。

    “果然...畜生就是改不了本性,只能杀!”

    淡淡的话音传入所有人的耳中,可更多的人却是感觉到了着淡漠的语气中包含的冲天的怒火和一股令人惊恐的肃杀之气。

    不过这个时候,众人也是心有戚戚,他们虽然在战场上杀伐果断,可是同样也是大汉的士兵啊!

    一路上他们看到了遍布的骸骨,因饥饿、病弱、兵祸发生惨烈的一幕幕,同样是怒气盈然。

    面对着外族的杀戮侵略,没有一个有血性的汉子不会为之而动容的!

    高郅握紧缰绳,瞳孔闪烁着精光,猛然沉声大喝道:“众将士听令!”

    “末将在!”随着高郅的一声大喝,无数彪悍的将领纷纷一抱拳,齐齐大声回应道。

    “扫清...障碍物,沿途遇到鲜卑、乌桓的游骑,格杀勿论!”

    “格杀勿论!”

    “吼!”

    咆哮连绵,民族骨髓里的热血沸腾,对于外族的憎恨,无限的增加。

    一时之间,兵甲凑凑,两相合围,脚步声整齐而又响彻。

    一声令下,数千骠骑,应声而动,纵马扬鞭,血杀之气泛起,直冲云霄,仿若这四方之域,皆成铁骑战场。

    自古便有天下精骑尽出幽凉的说法,概因幽凉之地,民风彪悍,不仅出产良马,更是盛产骑士。

    想要成为一名好的骑兵,不但需要修习难度极高的法门,更需要寻得上好的战骑。

    而悲剧的是,好的战骑并不是随处可求,而最为稳定的战马来源,放眼整个大汉,也最多不过在幽凉并三州。

    自古以来,想要组织一支精锐骑军,大多需要强力的朝廷与丰厚的财力。而能够自发形成有一定规模骑军的,也有只有幽凉并三州。

    边疆之地民风彪悍,环境特殊。

    也正是如此,这些军队的战力才会傲视而立。

    血杀之气勾连成阵,血光澄澈净炼,不含一丝杂色。虽杀意凛凛,却有天地之威,正意肃然。

    “希望尽快解决这个该死的乱世吧!”

    司马朗缓缓转头,冷若冰霜的脸颊上同样闪烁着一股凝重之色。

    身后的士卒轰然踏着沉重的步伐开始前进,远处一片黑影还在等着他们。

    “不看不知道,这就是乱世啊!”

    司马朗望着大道尸骸,双眸看着凄惨的百姓,一时间心中充满了无尽的复杂之色,发出一声怅然叹息,但是随即,便又蓦然传出一声轻喃。

    “先生,将军下令先进食,而后急行军。”不知过了多久,一声呼唤,将司马朗从思绪中唤醒。

    “好的,我就来。”整了整自己衣衫,暗暗吸了口气叫自己沉住气。

    此时一脸的淡然,浑身上下更是散发着一股平淡无奇的气势。

    呼噜~呼噜~

    随着饭食造好全军将士与迁移过来的百姓争相恐后的进食声不断响起,一脸的轻松,而高郅却是愣愣的端着手中的碗食,一脸的茫然。

    一眼望去无边无际失去家园的百姓争相恐后的进食,他们脸上充斥着一股劫后余生的喜气笑容。

    家园被毁,家人纷乱,可此时他们对于现状是那样的满足,看到这一切后高郅他只感觉道了心底升起一股寒气。

    “将军可是在为这些百姓的命运而叹息?”

    司马朗一脸的长叹道,他那双平平无奇的眼眸此时却充斥着一股诡异的冷芒。

    “哎,我只是一时有些感慨,让伯达你见笑了。”

    高郅叹了一口气,看着手中热乎乎的食物,摇了摇头,直接狼吞虎咽起来,可那一双眼眸中却充斥着一股难以言明的复杂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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