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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琅骑竹马

    在这个世上,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等于金钱,一个有文化的,可以得到的待遇,不是常人可以想象到的。

    不得不说,在乱世之中,世家的作用,确实是不容忽视的。

    毕竟,如今天下,说到底,还是要属世家的势力最大。

    无论在那一番诸侯的身后,都有着世家的影子,可以说这个天下是诸侯争霸的天下,也是世家争霸的天下。

    世家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出身世家的司马朗,最为清楚不过,可以说这天下的诸侯,成也世家败也世家。

    虽然起初有了世家的帮助,势力可以得到极大的发展,但是到了中期后期,世家的弊端就会出现,这样的弊端会成为一个大势力的致命点。

    当然,现在谈那些事也还尚远。

    司马朗一边冷静指挥,一边将自己带来的家奴和护卫,同样纳入到调动之中。

    这个年代,豪门望族,豢养的家奴无数,这些奴仆不在官府人口登记之列,全部是各家族的私有财产,要杀要打全凭家主心意,甚至,家族之间互相赠送死士奴仆再正常不过。

    望着眼前被司马朗指挥得井然有序的军队,被高郅一并划分到司马朗麾下的并州副将,松了一口气。

    眉宇间隐隐约约有一抹杀气闪过,这倒不是他对谁起了杀意,而是他常年行军打仗,自然而然的有了这样的气息。

    什么是真正的将领?

    将领可不是靠着自己一张嘴吹出来的就能够说自己是一名优秀的将领,所有的名将,都是靠着一场接着一场的战争,不断用着敌人的头颅,用敌人的鲜血浇筑出来的名声。

    一将功成万骨枯,这可不是一个笑话,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同他这样的人,一般而言都是如此,不过有些人隐藏的极为深,就如同隐而不发的刺客一般,有些人则是怎么也藏不住,就如古时秦舞阳一般。

    对于司马朗这个新加入就要求指挥军队的文士,他其实并不怎么感冒。

    文人不喜武人,武人亦是不喜文人,这自古以来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虽然这个时代很特殊,但依旧没有特殊到文人与武人可以极为融洽的一起做事。

    也许是因为乱世之象才显露出来没有多久,这汉室历代以来所积累下来的习惯,也让他们不由自主的去这样那样的做。

    这样的情况,在每一个朝代都有,只不过可以说是明显与不明显的差距而已。

    文武不和,最为明显的朝代就已经要数宋朝了,宋朝可以说是文人的天下。

    在官僚制度上,宋朝对文官优待,大大发展了科举制度,形成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意识形态,但也导致了官僚机构的兀杂,给财政带来了一定的负担。

    与此同时,某种程度上,宋朝也同样是过分降低了武将的地位,导致中国尚武风尚的严重缺失,在对外军事活动上也非常不利。

    靖康耻也是由此爆发的弊端。

    可以说,但凡说到大宋王朝,就马上会想起其弱不禁风的军队,以及其**的朝廷官员,也正因如此,它才在与金朝军队作战的过程中是屡战屡败,直至被金国攻破了京城,可悲可叹。

    南宋时更是地位屈居金国之下,以岁共和称臣作为政治交往。

    扯远了,回归正题。

    原本对于司马朗的能力有些怀疑,所以副将一直眯着眼睛冷冷的看着司马朗调派。

    不过,当看到个人各司其职,物尽其用,安排的井井有条,倒是让他一脸怀疑的神情稍微好转一些。

    对于司马朗的能力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之后,副将其中的门门道道也想了个一清二楚,随之上前抱拳,洒然一笑道:“之前算是末将僭越了,还请先生恕罪!”

    对于副将来说,这错了就要认,他没有觉得自己就这样认错,很丢面子,毕竟错了就是错了,若是连这个认错的勇气都没有的话,那还如何做一个将领。

    “哪里,哪里,在下不过初临指挥,在一些方面还需要将军的经验。”

    对于这些称赞,司马朗并没有觉得什么,甚至无法让他心境出现一丝的涟漪。

    因为身为一名文士,他如今所做的一切,就是一个武将应尽的职责。

    所以称赞什么都没有什么,做到分内之事,本就是应该,这根本就没有什么好骄傲的。

    “既然如此,我们是否可以出兵了?”

    副将抱拳,一双冷漠的眼眸中不经历流露间流露出对于生死的漠然,这样一个对于自己生命的漠视,同时的更是对于他人生命的漠视。

    一个军人,一个将军,见的最多的就是生死离别,所以他们有情,但同时也是最为无情,因为不想失去,所以有情了,因为失去太多了,所以变的无情。

    说实话,在这个世界上,不要谈什么人人平等,真要是人人平等了,那还有什么上下之分?那还有人真的追随战斗吗?

    对于他们这些人而言,在哪里当兵不是当兵,在那个战场死,不是死,为什么人效命,他们还真的没有多大的概念。

    在这个时代,真有汉武遗风,一言不合,当街杀人比比皆是。

    军队,还是得讲究令行禁止的服从!

    “全军,出发,杀胡狗!”在司马朗笑着点头之后,副将咆哮一声。

    这一声犹如雷霆一般,响彻四野。

    四周不断的回荡着他的声音。

    一声怒吼,顿时带起无数的响应声,一骑当先,无数沙尘飞起,马蹄声顿时响彻天地!

    “杀胡狗!”

    “吼!!!”

    远远望去,有遮天蔽日的尘土高扬而起,轰隆隆的脚步声竟然让地皮开始瑟瑟发抖。

    大汉立世四百余载,这个时代的好多人,就算不愿意承认,但终究在内心的深处,隐隐约约中还是心向大汉。

    “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这句话可谓是为大汉帝国疆土上生活的子民,凝聚了一颗有着发自内心的向心力。

    家国、忠君!

    这个时代所有的人无非围绕的就是这四个字。

    这种大义上的忠,也同样是这个时代大部分的人都拥有的东西,甚至可以说,有不少的人会以此为傲。




八百九十八 鼓舞
    战火燃烧,铁蹄分踏,旌旗飘扬,硝烟弥漫。

    随着鲜卑、乌桓大军的调动,无数的马蹄声隆隆震天,不停在地上趟起的烟尘,更是遮天蔽日,的确是让人感觉到惊心动魄。

    至少对于小城上戍守的并州兵卒们而言,尤为突出。

    虽然在小将的及时调派和号召下,小城内的百姓也是清楚了城破的危机,主动有劳动力上城头帮忙,青年力也是积极接受调动。

    可是毕竟不是正规军,他们身上的服装,根本就没有任何甲胄,手中拿着也不是刀枪,大部分都是削尖了的木棍,还有一些木制农具。

    限于见识,这些临时组成的“士兵”,还停留在“兵是兵,民是民”的思维里,军队就该做军队该做的事,平民就该做平民该做的事。

    但有见识的小将却是知道,这只是个标签,标签会随着行为而变化,而不是反过来,更不该被标签局限住。

    “大家不必担心会沦为炮灰,我在这里承诺!”

    “既然让手下兄弟跟你一起拼命,那么...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身先士卒。你们大可放心,跟在我身边的,就永远是冲在最前面的,面对最强的敌人。”小将握紧手中长枪,一脸郑重的对身后的民兵许诺。

    “这一点,所有人都可以见证,如果看见我退缩了,那么逃兵不究!”小将一边保证着,一边甚至主动将床榻搬挪到城墙下。

    听了他这句话,看着他的举措,众人不禁肃然起敬,小将的意思很明显,一旦在战斗中,他将是冲在最前面的。身为统帅一城上千步兵,却能勇猛冲锋在前,怎能不将士用命?

    从眼前的局面,就能清楚看出,如今的他,对这支军队有着绝对的掌控力。

    “当、当、当、当、当、当……”一连串刺耳的金属碰撞声从小城城头上蔓延,顿时,嘈杂的声音在四面响起,似乎一下就热闹了起来。

    很快,战斗再度打响。

    震耳欲聋的喊杀声、惨叫声、碰撞声、金铁交鸣声,开始不断在城头方向响起。

    小城的城头宽度约十米开外,堆放着已经为数不多的防御物资,城头上喊杀声一片,最前端血光不断迸射,喊杀声骤然变大了许多。

    大量的鲜卑士兵正在凭借他们锋利的双刃不断向城上攀登着。城头士兵则凭借滚石、火油、擂木各种防御器械紧张的防守着。

    “杀!”小将身先士卒,抖擞长枪,一马当先,就如老虎进了羊群,迅速在敌阵上凿开一个缺口,而紧跟在后的枪兵,紧跟着扩大了这个缺口,用长长的扎枪,将两面还没来得及逃跑的敌人直接刺死,接着,第三队刀盾手紧紧跟进,用大刀将缺口再次扩大。

    而后面的那一群乡勇,见到自己的军队如此生猛,原先的恐惧也已经飞出九天,带来的是一种莫名的亢奋,于是,挥舞木棍紧随大军之后,对那些被践踏,被杀伤的鲜卑、乌桓士兵,上去就是一顿乱棍。

    在这些人杀了人之后,恐惧就再也不存在,杀人的**也就更强烈,于是,战斗力直线飙升成了牛市。

    热血在沸腾,杀意在渲染!

    此时此刻,战场的激烈,在每个士卒眼中都不算什么,仿佛都是在送死般,他们把自己的生命视如草芥般,被割了一茬又一茬。

    于是,整个不过区区一千人的队伍,就好像一个巨大的杀人机器,不断的碾压杀戮着城头处的敌人。

    这个时候的他们,一个个的士气可谓是高昂到了极点,个个像打了鸡血一样,疯狂地地向前乱砍乱冲。

    生逢乱世,也是身不由己,你不杀他,他便杀你,这是乱世的法则。

    在这种参战人数达到以万为单位记的大型战役里,死去的无名小卒,实在太多了,数都数不清。

    在乱世之中,基本上底层的人,每天都是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时,和平社会的法律和道德对他们的约束已经很小了,能进行自我约束不滥杀无辜,在军队中已经是难得的品质了,其中的重点,是“难得”二字。

    人们常说坚守道德底线,用的词是坚守,这就说明道德底线本身也不是什么容易守住的据点,一不留神,它就很容易被人击溃,外人,或者自己。

    当然了,如果能够在杀戮之中保持一点底线,往往都是军中的精锐。

    此刻随大流,挥舞着刀锋,不断厮杀的都伯习铮,便是其中之一,甚至于他已经习惯于杀戮之中的沉浮。

    原本家庭环境不算差的他,读过私塾,所以甚至于还懂得一丢丢的识字算数,这在没有普及教育的环境下,对于一名武夫而言,倒也确实算得上是一项才能了。

    在乱世之中,凭借一身的武勇走南闯北,最终命丧他乡,那只能是默默无闻。

    而此刻,跟着这个小将作为乡勇为国征战,对于习铮来说,那就是一个机会,再次走向出人头地的机会,因此他是无论如何也要抓住这个机会不放的。

    毕竟,这个世界的阶级,是非常残酷而又现实的。

    阶级,乃有上下之分,阶级,才有了底层向上爬的动力,有动力就有了一切。

    阶级的代沟存在,当然上级对下级的一点点的平易近人,就让下级感觉到无比的荣幸,这就是阶级的好处。

    在这个大汉天下已经平安了几百年,在整个天下理里,原先老的大家望族已经掌握了整个地方和朝堂上的势力,根本就不容其他家族沾染。

    别说是他,就连出身于并州的一个小氏族的小将本人,都不过是远离朝纲的一个小人物。

    比起那些传承了数百上千年,历史悠久的世家,这些小氏族都是后来发展起来的,从根基上说就不如他们,更别说小将这种边荒地带旁枝末节的,与平常的庶民根本就没有什么区别,高层的官场对他们来说,那是遥不可及的地方。

    可以说,如果真的能够不以门阀出身为衡量一个人能力的标准,这才是真正在这个世界最难得的。



八百九十九 相据
    烽火连天,暮色苍茫。

    垂挂当空的太阳,终究还是不得不向西坠去,余晖的光晕,将大地尽头渲染的一片殷红;于磅礴中,又无形增添了一抹苍凉!

    仿佛是在映衬此时的氛围,不知何时,呜呜咽咽的风声,徘徊在草地丘坡上,添上几分幽冷。

    带着些许腥臭味的冷风猛然刮啸,地上的青草瞬间被风吹动,仿佛波浪一般叠叠翻滚。

    在夜色的笼罩下,旌旗随着晚风起起伏伏,如同拥有生命的妖怪,它宁静的注视着充斥着厮杀与怒吼的战场,一如往昔,或许早已习惯。

    一面千疮百孔的军队旗帜斜斜地矗立在顶端。

    在呼啸而过的冷风中猎猎作响,旗帜正中,那硕大的大汉二字已不见了一半,被撕开的大洞宛如一张黑洞洞的大嘴,正肆意地嘲笑着什么。

    沿着小城城墙边缘向下,敌我双方的尸体交集在一起,死状千奇百怪,一直延伸到远处。

    整个战场上弥漫着一股血腥的味道,地面流出了一道道的红色粘稠水流。整个战场呈现出一副血雨腥风,血肉横飞的地狱情景。

    于四周的地面上,所有的一切,无一不是在昭示着,这里不久前还是一处厮杀的战场。

    染血的天空,残肢断臂的战场,战马嘶鸣,哀鸿遍地,就连拂过天空的清风都带着浓郁的血腥味,仿佛人间地狱。

    战场无情,刀刃无眼!

    无论之前是何等尊贵的身份,何等显赫的身世,到了杀戮的战场上,都是一个脑袋两个肩膀,血肉之躯,一样时刻面临着死亡的寒迫。

    满战场横七竖八的尸体,倾倒的旌旗,散乱的刀枪。

    看得出来,战斗已经持续了相当一段时间,而且相当的惨烈。

    随着鲜卑乌桓大军开始不顾伤亡的冲击,小城方面的抵抗越来越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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