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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人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脂肪颗粒
屋里也没有桌子,雪兰把纸张和笔墨铺在地上,跪在地上写。
三姐正在一边看,看了两眼就瞅她:“你……你这字……怎么……”
雪兰的毛笔字用狗爬来形容也不为过,以前的五姐肯定写不出这狗爬的字。
撒谎撒多了,简直随口就来,雪兰一噘嘴说:“上回生了病,到现在手还没劲,一写字就哆嗦。等我写好了,你来帮我誊抄一遍呗。”
三姐摸摸她的头,就在一边继续看,看着看着,她忽然赞叹道:“五姐,你写的真好。这写的……是咱家的事吗?”
雪兰写得不是别个,就是刘家大宅里的故事。
现成的故事材料,李氏把太太弄死丫头,折磨姨太太的事说得活灵活现,雪兰都听七八遍了。把直白的土话换个说法,换成《小说周刊》能接受的文绉绉的风格,一篇好文章也就出炉了。
雪兰写了一整天,期间还因为跪在地上腿太冷,站起来溜达了好几圈,后来三姐给她垫了个垫子,催促她继续写。因为三姐看着看着红了眼圈,这故事的主角不是别人,就是李姨娘。
故事围绕一个封建旧式家庭展开,沈家大宅里有一位说一不二的封建大家长沈老爷,故事起源于他把一位新姨太太抬进家门,这位姨太太就是故事的主角,名叫采薇,是个出过堂的戏子。
她进门的第一天,就碰到了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女人,她问丫头,那疯女人是谁?
丫头说,不太清楚,听说是以前的姨太太。
故事风格非常阴暗,讲述了虐待死的丫头,通奸至疯的姨太太,表面良善,内心阴狠的大太太。
为了在这个家庭生存下去,采薇把自己放进了尘埃里,她委曲求全,倾力侍奉这家的老爷和太太,她也欺负下人,排挤其他女人,终于她站住了脚,因为她生下了两个女儿。
本以为自己已经幸福无比了,她锦衣玉食,还有两个可爱的女儿,她比堂子里的姐妹们幸运无数倍。可是有一天,大女儿被送出去了,送给了一个有性怪癖的大官,没几年就死了。采薇痛不欲生,她像母狮子一样护着小女儿,可是小女儿也有长大的一天,最终她也为了父兄的前程被送了出去。
小女儿是新青年,有理想,有追求,而且还有心仪的男同学,她却被关在家里,只等送上花轿。女孩很刚烈,不愿就范,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跳到家里的荷花池自尽了。
然后采薇疯了。
她每日疯疯癫癫地抱着一个枕头,轻轻拍打,叫着女儿们的名字。
有一日,锣鼓震天,鞭炮轰鸣,一顶小轿被热热闹闹地抬进了沈宅。
新进门的姨太太问身边的丫头,那个疯女人是谁?
丫头说,不清楚,听说是以前的姨太太。
文章写完了,雪兰在最后留下了妻妾成群四个字作为标题。
一转头,却看到三姐坐在旁边默默流泪。





纸上人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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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雪兰已经写完了,三姐急忙擦干眼睛,笑着称赞道:“五姐写的真好,姐姐都看哭了。”
雪兰愣了一下,心想拿这个题材来写是不是不太妥当,毕竟是人家的伤心事,她却拿来涂抹故事。
三姐却拿起故事,又从头读了起来,边读边说:“我都不知道你这么会写文章,难怪以前老爷总是称赞你。”
这时,李氏提着一壶水从外面进来,见到三姐眼睛红红的,好奇地问她哭什么。
三姐说:“娘,五姐写了篇好文章,我读给你听听。”
李氏一听,忙坐在床上,说道:“好,我听听。”
三姐拿着布满雪兰歪七扭八字迹的纸张,用柔软而低沉的嗓音读出了这个故事。
李氏听得很入神,她不懂什么是小说,也不懂什么叫文笔,甚至有些词语她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可她唱过戏,知道有些戏词能唱得观众落泪,她们五姐写的故事就是能让人落泪的。
三姐读完的时候,李氏已经抽噎得厉害,泪水流个不停,想到如果没逃,三姐和五姐都被折腾死了,自己恐怕也就是这个下场,所以她哭得停不下来。
“娘……”三姐搂住李氏,安慰她说,“别哭了,咱们现在好好的,该笑才是。”
李氏却坐直身体,抽噎着对雪兰说:“五姐,这是你写的?写的真好,真好。”
三姐拿着纸稿说:“我来给你誊抄一遍。”
“再等等,还要修改。”雪兰说,“这只是大纲稿,有些剧情需要延展,还要等几天。”
其实这篇文章投在一些普通的报纸上,已经没有问题了,但是雪兰想着,既然是第一篇文章,而且是篇小说,不如投在《小说周刊》上吧。但现在天已经黑了,她写了整整一天,索性停笔。
第二天,她又趴在地上继续写,修修改改了六天,到后来她已经完全直不起腰了。
这篇小说最终成稿三万多字,虽然还有点繁琐,不过已经非常好了。就雪兰过去的投稿经验看,打回来修改两遍应该能过了,顶多让她删除一些情节。
三姐用小楷誊抄完毕后,她们买了一个大大的信封装进去,寄给了《小说周刊》的编辑部。
下面就是等了,雪兰最担心的是,千万别浪费了李姨娘给的几角钱。
《小说周刊》的编辑社就在北平,每天都能收到从全国各地送来的投稿,审阅这些稿件并回复,就是编辑们的工作。
编辑部的王万善三十岁出头,当编辑也有十几年了,他取来今天收到的稿件放在桌上,给自己泡了杯浓茶,然后开始工作。
审阅工作其实很迅速,只要看两眼就知道这是不是杂志需要的稿件了,完全不够格的只要礼貌退回就行了。故事和文笔不错的,就会写上修改意见退回去,然后看作者的修改情况而定。
他审阅了几份后,打开了一个字迹有些稚嫩的信封。
这种很可能是学生寄的稿件,看写字笔锋就知道了,基本没什么审阅的必要。他只是照章程打开,本以为随意浏览一下就能回信,谁知看了个开头就停不下来了。
读完之后,他心里暗叹‘好好好’,笔迹虽稚嫩,但文笔一点也不稚嫩,风格有点过于华丽旖旎,像是女子的写作风格,不过并无大碍。整篇文章非常流畅,基本没有需要修改的地方,怕是老手写的东西,不过真名叫刘五姐,没怎么听说过呀。
王先生立即写了回信,说是稿件收了,会通过邮局邮去稿费,作者可凭信中印信和户籍证明去邮局领取。
自从寄出了信,雪兰每天都在等回信。不光是她,三姐和李氏也挺期待。
几天后,她们在楼下房东那里拿到了信。
拆开一看,里面有两张纸,一张是回复信件,另一张是取稿费的印信。
待读了读回信,雪兰简直惊呆了,杂志社不但直接收了稿子,还痛快地给了稿费,稿费是十五个大洋!
“十五个大洋!你没看错吧?”李氏惊奇得问。
“是十五块钱没错。”雪兰点点头说,“信上说了,他们杂志社里新人的稿费都是千字5角,我这是三万字,当然是十五块钱。”
要知道,十五块钱可一点都不少了。这个时代最大的面值就是一元,相当于后世的一百块,后面分有角、分、毫等面值。
这就相当于赚了一千五百块钱!如果天天吃棒子面咸菜,够她们再挥霍三个月了。
“你不过写了几天,就赚了十五块钱啊!”李氏惊呼道。
在这个年代,一个农民种半年地,都不知道能不能得这些钱。
其实雪兰也很惊奇,没想到稿费这么高,她不知道的是,这个年代跟以往任何时代都不同。
华夏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去数千年间华夏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土就是世界的中央,代表着一切先进的文化和制度。然而当西方列强打进来后,泱泱华夏子民们忽然发现,原来他们一直在夜郎自大,他们早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于是整个社会风气都处于一种压抑的,迫切寻求突破的情况,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尤其了解外国先进文化的人就特别受人尊敬,因为文化和知识是改变国家命运的根本嘛。
于是所有跟文化相关的产业都得到了空前发展,报纸杂志是最先进的传媒媒体,得到发展毫不意外,就如同后世的互联网能带来巨大利润一样。
因而民国时期的稿费真的很高,于是这造成了很多有知识的人都通过写文章赚外快。著名的大作家梁先生是这个年代的大神,千字二十块钱,他写个两万字,就能在京城买套小四合院了。
这空前的发展也造成了这个年代文化的空前繁荣,各种名家写的新诗、散文层出不穷。站在其中,你能感受到那种风起云涌之势。
雪兰正因为赚了大钱沾沾自喜,三姐却烦恼地说:“我们该怎么去邮局取钱啊?”
原来她们三个外来户,根本没有户籍证明,所谓户籍证明就是这个年代的身份证。
别以为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的乱世就没有身份证了,虽然这东西没有后世用途大,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也没关系,不过显然雪兰她们得去弄一张才行。
几年之后,雪兰万分庆幸她们今日的行为,简直要为过去的自己点赞。
她们找到了附近的一间治安局,这是新时代的称呼,过去叫衙门,这里的巡捕上去十几年还都是留着大辫子的衙役呢。
治安局里其实挺闲的,来办理户籍的人不多,只有一个穿黑巡捕服的男人坐在一间办公室里。
雪兰她们说明来意后,男人问她们:“你们原来是哪里人?”
“我们是通阳人。”李氏说。
“怎么来北平了?”
“就是来讨生活的。”
“你们家的户主是谁?”
“是我。”李氏说。
“你?这可不好办啊,你们家的男人呢?”办事人员笑了笑问,“还有你们在通阳的居住证明呢?”
“他……”李氏焦急了起来。
雪兰想了想,在李氏耳边说了两句话。
李氏皱起了眉头,有点犹豫。
雪兰晃晃她的胳膊说:“你还去不去邮局了。”
她这才掏了一块银元放到桌上,可那男人只是看,并不拿。
李氏只好又放上一块,并说道:“大人帮帮忙吧,我一个女人也不容易,真没有更多钱了。”
男人这才收了钱,拿出档案纸给她们办理户籍。
问清楚了名字,盖好了章,按上几个手印,她们就成北平人了。
可惜整个过程都是李氏回答问题,雪兰的名字落在纸上还叫刘五姐,都没能改个高端大气的名字。
带着户籍证明,她们来到邮局,凭印信果然取到了稿酬。
这十五块银元不是给的银元,而是给的代银圆券,可以去银行兑换。
把钱拿在手里,这才有了真实感,李氏把雪兰搂在怀里,摸了摸她冰凉的小脸说:“走,娘给你买帽子和围巾去。”




纸上人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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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月刊》的编辑部里。
编辑主任风风火火地找到了王万膳。
王先生正悠哉地给花盆里的吊兰浇水,一看编辑主任急火火找来,忙接应道:“主任,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我问你,这篇《妻妾成群》是你收的?”
“是啊,这文章有问题吗?”王万善不明所以,文章他细细审了三遍,很不错,所以就过稿了。
“你,你给了人家多少稿费?”主任忙问。
“照常规,新人都是千字5角。”王万善说。
“哎!”主任重重叹了口气,指着王万善说:“叫我说你什么好,你也干了十几年编辑了,好坏你分不出来吗?”
“这……这文章挺好的啊,下笔流畅,剧情紧凑,富有张力,立意深远,我初读第一遍的时候,那旖旎阴暗的文风弄得我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王万善说。
“就是因为好!”主任拍着桌子说,“你才给人家千字五角,人家以后还会往咱们这儿投稿吗?那些千字一两块的熟手,都不如人家这篇写的好,刚才定稿的时候,整个编辑部的人都看了,都说好极,要联系人家约稿。你……你这才给人家五角……叫我们怎么开口啊!快!你立即写信,给补上!”
“那补多少?”
主任斟酌了一下说:“补成千字两块。”
王万善惊讶地望着自家主任,千字两块!这对新人来说可是高价了啊。不过他也迅速拿出了信纸,根据主任的要求补上了稿酬,并且写了约稿的请求。
雪兰三人并不知道正在发生的一切,她们正因为拿到手的十五块钱兴奋不已。
雪兰说自己想吃肉了,这是真馋肉,都两个月都没沾油水了。
“咱们买只鸡,再割点猪肉,还要买袋白面包饺子吃。”说着说着,雪兰自己都流口水了,又补上一句:“猪肉割得肥一点,要不炖红烧肉也行。”
“行!这个月咱吃肉,咱们天天吃肉,我小闺女挣了钱,都能养家了。”李氏高兴地说。
“我觉得咱们应该先买张桌子。”三姐说,“以后五姐要写文章,也不用跪在地上了,这大冬天的,不是受罪吗?”
“说得是,咱们先弄张小桌子。”李氏应和道。
桌子倒也不用太好,她们从杂货铺里搬了一张小木桌抬回家,因为是旧货,破破烂烂的,才花了五角钱。把桌子放在床边,坐在床上写字正合适。
这天她们买了白面,割了猪肉,三个女人在家包起了白菜水饺。
正下锅的时候,却听到有人敲门。
李氏开门一看,却是隔壁一个年轻男人。
这男人是个黄包车夫,长得流里流气,个头不高,脸上有许多痦子,看上去很恶心的一个人。
“哟,大姨,包水饺呢,我隔着两道门都闻到了,肚子里馋虫直叫。”
李氏一见他就皱起了眉头,她们家都是女人,本来就闭门闭户的,不跟外人来往,这个人却三番两次敲门,不是借个碗,就是借点盐,一两次还好,时候多了就觉得他故意的。因为他一双眼睛总是滴溜溜胡乱转,看李氏和三姐的眼神也不正当。
“你有事?”
“没事,这街坊邻里,我过来打个招呼。”
“没事你就出去,我们家三个女人,不招待客人。”三姐站起来说。
“还挺凶,没必要这么见外吧,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咱们认识认识也好,万一你们有事,我也能上门帮衬把。”那男人却没完没了起来。
李氏硬是推着门把他撵了出去。
“这地方就是乱。”李氏皱着眉头说。
“我们上街再买两把菜刀回来,他还敢上门胡咧咧,咱们就砍断他的腿!”三姐气得直哆嗦。
小姑娘应该是有点害怕的,再怎么说她也是大宅门里娇养大的小姐,怕是没遇到过这类外男,家里又没个支撑门户的男人,不害怕就怪了。
雪兰本打算赶紧写上两篇稿子,多赚点钱搬出去。谁知第二天,她就收到了《小说周刊》的来信。
杂志社一是告诉她,《妻妾成群》会分为上中下三篇,刊登在下个月的刊物上;二说她的文章很不错,希望能跟她约稿;第三却让雪兰喜出望外,杂志社竟然又补给她千字一块五的稿费,从现在起,她在《小说周刊》的酬劳就是千字两块了。
凭空又掉下来四十五块大洋,一家人都高兴疯了。李氏还说,等下个月出了杂志,她们要买回几十本放在家里。不过这书挺贵的,一本书要八分钱呢,几十本还是算了,买个一两本放在家里珍藏也就足够了。雪兰不知道的是,后来有人求购这三期的书,要价都要到两三块呢。
因为又领到了钱,雪兰提议赶紧搬走。她们已经不是初来北平了,对环境已经熟悉了,就算出门坐个公交、坐个黄包,也不会觉得害怕了。
李氏本来还在迟疑,因为这里的房租最便宜,她舍不得花钱搬家。可是昨天晚上,隔壁那个二流子居然半夜来敲门,不但骂骂咧咧,说些荤话,还拿脚踹了房门好几脚,砰砰直响,那门晃悠悠的,落下许多木屑。娘仨个简直吓坏了,唯恐他把门踹开,三姐也真的把菜刀攥在手里了,虽然她一直在哆嗦。
那门到底坚守住了岗位,没有被踹开,那二流子大概只是想吓吓她们,不过雪兰她们也真的不敢住在这里了。
新买的桌子等事物都丢在了房里,她们打了铺盖卷,提着锅碗瓢盆,扛上半袋子白面就走了。
这次她们租下了一个小四合院,街坊邻里都是普通老百姓,看着都挺老实。
四合院有北屋、东屋,围墙是红砖砌得,大门很高,南墙上还搭盖了一个小棚子,看上去比那单人宿舍安全许多倍。
只是这价钱就贵了,一个月整整二十块银元,把李氏心疼得不行。不过房子大了,里面还带着家具,看上去像个正经过日子的地方了。
北屋就是两间房,一间是客厅,一间是卧室。北方的建筑都遵循坐北朝南的规律,住北屋明亮暖和,而且这屋子的炕还是土炕,能烧火。
李氏喊来挑夫,买了一担子煤炭,把炕给烧起来后,屋里马上就暖和了。
晚上,她们娘仨还睡在一张床上。
三姐在暖烘烘的被窝里说:“亏得五姐文章好,挣了这些钱,不然光叫那个二流子,就能把咱们为难死。”
李氏说:“我真没想到,五姐还有这等本事。你们知道不?你们大哥在政府里,一个月才挣100块钱,他还是上过大学呢,咱们五姐几天功夫就挣了60。”
雪兰听了,有点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得谦虚一下。
“姐、娘,你们别把这事看看得太容易了,其实写文章也要有灵感才能写得好,写得流畅,否则言之无物,人家杂志社也不收。”
三姐说:“我知道,你写了咱们三个的事情,所以才写得那么好。”
雪兰说:“要不是亲身经历过,也写不了那么真实。”
“没事,你能写就写,不能写咱们就干别的。咱们现在有院子了,可以包衣裳和针线活在家干了。”李氏说。
雪兰听后觉得很踏实,她在三姐和李氏中间睡着了,睡梦里,她似乎梦到了妈妈,妈妈的体温也是这样,让人安心、舒服。
几天后,雪兰在报摊上买到了新一版的《小说周刊》,她翻开一看,自己的小说竟然在前半部分,这说明她的文章很不错,所以才放在了前半部分。
在这个年代,文字都是竖排的,从右往左读,中国古代的书都是这样写的,至今日本和台湾也都是这样的格式。标点符号夹在竖排的空格里,没有双引号,只有类似“『』”的符号,文段成块状,浪费许多空间,看起来格外难受,其实西方从左往右横看的格式还是挺好的。
看着油墨印刷的一排排文字,雪兰觉得特别满足,她把杂志拿回家后,李氏也喜滋滋地看着,尽管她一个字都不认识。
“五姐,你再多买几本回家,咱们收着,也好当个纪念。”她对雪兰说。
雪兰只好又出去买了七八本回家,李氏还把几本锁到了自己柜子里。
这年头识字的人其实不多,普通老百姓都是文盲,只有地主才有这个闲钱和意识送孩子上学读书,以求‘修的文与武,卖与帝王家’。所以人们都尊敬读书识字的人,这代表了前程,甚至代表了高人一等的身份。
李氏就是这样,她还悄悄对雪兰说:“你要是个男孩就好了,将来也去考个状元。”
雪兰却想提醒她,状元早就没了。




纸上人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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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真的承包了一堆衣服回家洗。
这大冬天的,在院子里洗衣服可是要命了,就李氏那小嫩手,没几天就起了冻疮,她却是忍着疼,继续干活。
用李氏的话来说,五姐虽然写文章挣了钱,但这不是长久的办法,还是要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才行。洗衣服虽说很累,赚钱也不多,但既不用抛头露面,又有固定的收入,她还年轻,干着也没什么。
雪兰却觉得脸红,她表面是个小女孩,但内在已经不小了。既然有能力,那么帮衬家里是理所应当的。她以为是自己那天说的话,让李氏觉得她没办法获得固定收入,所以才弄了衣裳回家洗。
想到这里,雪兰又坐到书桌前,她准备再动笔写点什么。她本想继续往《小说周刊》投稿,但是写了好几个开头,都不太如意。
这个年代还是很注重文章合理性的,要是把后世的穿越、重生什么的搬上来,就有点野书,上不了台面的感觉。不过为了能获得固定收入,写长篇小说连载是势在必行的。可雪兰能写出来的长篇小说,肯定不能发表在《小说周刊》,这种刊物太正规,文风也更拘谨,恐怕无法接受‘科幻’小说。
雪兰的《妻妾成群》是仿照《小说周刊》的标准风格写的,可谓量体裁衣,属于正统大路文。前世她就在《小说周刊》投过几篇类似的稿子,改过几十次才有这样的成果,继续写也可以,只是一定没有第一篇那种眼前一亮的感觉了。
雪兰又翻出她之前买的十几份报纸,浏览了一遍后,她锁定了一份叫《京郊晚报》的报纸。
这是北平当地的报纸,前清光绪年间就创刊了,不过目前它还是一份比较特殊的报纸,为什么说它特殊呢?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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