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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人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脂肪颗粒
布兰妮又摇了摇头:“您不明白,刘小姐。莫里欧先生也有他的难处,无论是出版书还是在报纸上连载小说,出版商首先关注的就是能否获得利益,这是先决条件。首先,女人在性别上就是弱点,尤其是在英国这样古板的国家,您以为女作者的吸引力会强过男作者吗?何况您还是一个华夏人,请问有哪个英国人会去购买一个华夏女人写的书?”
雪兰思索了一会儿,点点头说:“您说的很对,是我想的太简单了。但是,您依然约我见面了不是吗?也许您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我知道您,刘五姐。”她把‘刘五姐’三个字用汉语说了出来,“我还知道您的另外一个笔名‘雪后山岚’。”
雪兰惊讶地看着她:“您居然听说过我?真是太荣幸了。”
布兰妮小姐却笑了笑说:“您不必跟我说客套话,我在见您之前,就已经打听清楚了关于您的一切,其实我和您一样,我们都是在男人的世界里打拼的女人,所以你我之间不需要遮遮掩掩。”
雪兰从布兰妮口中得知,她有自己的出版公司时,简直惊呆了。
“只是一个小小的出版社,为了减少人们对女性主编的歧视,我甚至漂洋过海来到了华夏,在这里我的报纸有华夏人购买,而且没有华夏人会因为我是女性,就认为我的报纸不好。读英语的人,也因为缺乏读物,所以没有太多选择,不得不购买我的报纸。”布兰妮笑着说,“但我不仅仅满足于此……”
原来面前这位女士是个事业型的女强人,雪兰突然发现,她棕色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丝绸衬衣上没有一丝褶皱,颈部的项链纤细,却没有任何挂饰,连鞋子都是尖头的高跟黑皮鞋。
布兰妮小姐缓缓地说:“莫里欧是不会欣赏你的故事的,因为你的故事太叛逆,他可是个基督徒,试问‘吸血鬼’的故事该怎么打动一位基督徒?而且写女主角爱上了吸血鬼?您该庆幸自己是个华夏人,而且不信教,否则没有任何一家教堂会收容您了,甚至包括您的家人。”
然后布兰妮把一张名片摆在了雪兰面前:“懂得欣赏您的人只有我,而我知道……您也是我在等待的那个人,就像您的小说把《文学报》的销量提高了好几倍一样,我的《妇女家庭报》也会因为您的加入而获得强大的新生力量。”
“看来您把我打听得一清二楚?”雪兰问。
布兰妮挑了挑眉说:“当然,我不是莫里欧,我知道不该让明珠蒙尘,所以我去打听了您,您的经历让我很惊讶,但也十分佩服,我甚至明白您一定要用自己名字的原因。因为华夏不让你发声,所以你只能借助别国,你要借助外国人的认可让反对过您的人都闭嘴是吗?”
布兰妮的话非常犀利,甚至有些诛心,她把雪兰形容的好像阴暗角落里愤愤不平的老鼠,正想方设法扳回自己的颜面。一瞬间,雪兰非常生气,她想反驳,反驳说我不需要靠你们,不需要靠你们这些外国人的认可,来跟华夏人争斗。
可是她说不出口,因为她就是在做这样的事情。
她的国家这样弱,这样乱,她想要说几句话,却被封杀,而借助外国人是她唯一的选择。
“那么,我们就来做个交易吧。”布兰妮说,“你得到你想要的,而我得到我想要的。”
“我不知道你想要什么。”雪兰看着布兰妮冰冷的蓝色眼睛说。
“把《冰冷的人》带给我,带给我一个好故事。”布兰妮也紧紧盯着雪兰的眼睛说,“我知道你是个优秀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家是不分国界的,优秀的文学作品更不分国界。”
雪兰迟疑地看着她。
“我不要求您马上回应,我可以给您时间考虑,您也可以再问问其他出版商,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帮一个华夏的年轻女孩出版书籍。但我想除非您愿意千里迢迢去美国,否则在租界,您找不到第二个像我一样看重您的人了。我知道华夏人看重缘分,你我之间就是缘分,我要在异国他乡寻找一位优秀的作者,而你在华夏却要寻找外国的出版商,没有比这更好的缘分了。”





纸上人 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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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兰妮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与她分别后,她的话语和身影在雪兰脑海中挥之不去。
她或许是我最好的选择了,雪兰心想。
“刘同学……”
雪兰觉得头顶上的阳光被一片阴影挡住了,抬头一看才发现,王程彦老师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她身边。
正是中午,她拿着一本书在花坛旁看,其实根本没有在看书,而是在胡思乱想。
王程彦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服,学校的年轻男老师都爱穿中山装,他自从当了老师后就不再穿那些骚包的西装了,而是买了一些长衫和中山服。
“你在看什么书?”他很自然地在雪兰身边坐下,感觉没有之前那么紧张了。
“呃……”雪兰看了看膝盖上的英文书说,“《海伦堡的女人》。”
“好厉害,原来你在看英文原书。”王程彦赞叹道。
雪兰突然觉得脸颊有些热,因为他突然坐在自己身边,而且坐得很靠近。
这可是在校园里啊,雪兰担忧地看着他。
他就像所有大学校园里刚出来的男孩子一样,有着白皙的肌肤,下巴上刮得干干净净,样子干净俊俏,有时候还会像个小姑娘一样脸红。
“那个……”他忽然吞咽了口唾沫,仿佛很局促一样,放在膝盖上的手松开又握紧。“那个……你……你上次说想跟我去看电影,我觉得其实也可以……”
雪兰眯起眼睛看他,发现他已经脸红的快冒热气了,而且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她一眼。
真的很像一个扭扭捏捏的小姑娘啊。
雪兰忽然有种跟他性别调转了的感觉。
女:来吧。男:多不好意思,不嘛。女:那算了。男:别算了呀,其实也可以的。
“你不是老师嘛,怎么能跟女学生一块出去看电影呢?”雪兰逗他说,“我看还是算了吧。”
王程彦急了,转头一看,却看到了笑盈盈的脸庞,于是脸更红了,他低下头,一语不发。
过了一会儿,雪兰喷笑出来,对他说:“所以咱们还是不要看电影了,去别处逛逛吧。”
“好。”他立即抬头,满面喜悦。
“那咱们去哪里呢?”雪兰偏偏头问,“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王程彦却因为女孩的忽然靠近闻到了一股甜蜜的香气,不是花坛里甜蜜的花香,而是另一种让人忽然脸红心跳的女人的味道,他心想,我只想跟你在一起啊,去哪里都随便,嘴上却说:“你想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雪兰想了想说:“我喜欢图书馆。”
王程彦马上说:“我也喜欢图书馆。”
做完了这些约定,王程彦站起来,心里砰砰乱跳,甚至有些目眩,偷偷跟自己的女学生约会实在有些背德,这个认知让他呼吸不畅,甚至有些难以面对。可自从上次回绝了她,他就一直辗转反侧,都好几天没睡好觉了,今天才鼓起勇气跟她说话。能够实现跟她的约会,这让他大大的松了口气,甚至心情都轻松了不少,他笑着跟她说起,从刚才就一直萦绕在自己心头的事情。
“你身上很香,很好闻。”王程彦说完这些话,就像背后有追兵一样,头也不回的跑了。
他没有看到身后的姑娘皱了皱眉,做了几个很不雅观的动作,比如抬起胳膊闻闻腋下什么的。
没有啊,咱又不涂脂抹粉,身上哪儿来的香味?这位少爷的嗅觉是不是有点诡异。
然后雪兰从花坛的石岩上站起来,准备回教室。
她坐下时在上面铺了一张白纸,起身时却发现白纸被大姨妈染红了一角。
雪兰头疼地把纸收好,然后诅咒这个没有小面包的时代,幸而校服都是黑裙子。
就在第二天,雪兰跟布兰妮见面,并签订了合约。
她对雪兰说:“我知道你想用你的华夏名字,但用这个名字是无法吸引读者的,你必须起一个笔名,玛格丽特就很好,我们是妇女报刊,这样的名字很美丽,很优雅,像是一位经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的名字。”
布兰妮承诺雪兰,在这个故事集结成书的时候,她会在书里专门介绍作者的背景。雪兰倒也不必担心她是在蒙骗她,因为根本没有这种必要。
雪兰还听从她的建议,更改了《冰冷的人》的标题。
“这个名字不够吸引人。”布兰妮说,“我们是女性刊物,这个名字太‘冰冷’,也许等以后,你成为流行作家以后,就可以随便为你的作品取名字了,因为无论如何总有读者买账,甚至说,他们不是在买书,而是在买你的名字。但现在不行,即使你在华夏已经大名鼎鼎,但在英文读物的读者圈里,你还默默无闻。没有任何作家能轻易一炮成名,大家都是从默默无闻开始的。”
最后,经过几番讨论,《冰冷的人》改名为《吸血鬼的情人》。
这是个很庸俗的名字,但不可否认这个名字能吸引大批年轻少女和无所事事的家庭主妇。
协议约定,雪兰必须每星期交付两篇稿子。这个约定雪兰基本能够完成,但也有些怀念在家里不用上学的日子,因为她的时间非常紧迫,紧迫到她甚至在跟王少爷的第一次约会时带着稿纸到图书馆。
王程彦其实有些后悔,觉得自己表现的太糟糕了,她问想去哪里的时候,他都说了些什么呀?
难道不是应该主动提议去高档的地方消费消费吗?图书馆……
王少爷自从脱离约会达成的梦幻后,就忧郁地撑着额头,为自己一点也不风流潇洒的举动深深后悔。
虽然他一直都梦想找个女孩子谈恋爱,但实际上他一直在男人堆里混,中学是和尚学校,大学跟和尚学校差不多,找个工作,同事都是男人,说起来也是一把辛酸泪。在遇到喜欢的女孩子之前,他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喜欢的女孩面前会紧张地不会说话,以前他一直以为自己风流倜傥呢……
没有关系,我会挽回自己的形象,他立下了雄心壮志,然后找出小本本,设计了一套约会方案,比如在图书馆见面后,就带她去地点一、二、三、四、五,然后送她回家。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姑娘带着作业来约会该怎么破!
没有错,她带来了一堆书和作业本,跟他打过招呼后,就找了个位子坐下来,埋头写写写了……
可怜王少爷一身风骚的昂贵西装,还带着金表等土豪的装备,可惜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当初他不顾父亲的劝阻,执意留在沪市,所以根本没带多少现金在身上,自然也摆不了少爷的谱,但作为一个男人,坚决不能在喜欢的姑娘面前丢脸。所以他宁可下个月啃咸菜,也把身边大部分现金拿出来,准备摆一下阔的,谁知……
姑娘抬头问他:“你不喜欢图书馆吗?要不……你先回家?”
王少爷欲哭无泪,他当初为什么一时脑抽答应来图书馆,看了看姑娘面前一堆的作业本,于是含泪摇头:“图书馆好,我喜欢图书馆。”
于是百无聊赖的他去找了本数学书,看了一会儿,他又从雪兰那里拿了纸和笔。
不久之后,两人相对无言,都全神贯注,奋笔疾书,连午饭都是糊弄完事。
等这天约会结束的时候,雪兰完成了作业加两篇稿子,王程彦的论文又有了新的论题,两个人都莫名其妙的颇有成就感。
只是……王少爷对自己有点失望。
啊啊啊啊啊,我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从图书馆里走出来时已经傍晚了,他决定抓紧最后一个机会:“我请你去饭,我知道一个好餐厅。”
“我跟我妈说会回家吃晚饭。”雪兰说。
“啊……”这一声叹息中的失落真是想忽略都难啊。
雪兰挠了挠头,心想自己真糟糕啊,跟人家约会居然只忙自己的事情,他大概会觉得她很无聊吧。
“真对不起啊。”雪兰说,“下次我一定会把时间空出来,这星期我实在太忙了。”
身边的青年半天都没说话,雪兰还以为他不高兴了,抬头看他的时候,却发现他也在看她,嘴边挂着微笑,他说:“我只是想跟你在一起,你想去哪儿,我就去哪儿,你喜欢来图书馆写作业,我天天陪你来都行,我只是还有点舍不得跟你分开……”
雪兰跟他并排走着,忽然有些脸红。
已经快入夏了,天气很热,太阳还高挂在西天,普照大地。雪兰发现身边的男人用手指勾了勾领子,他西装下的白衬衣湿透了。
为了跟她约会,所以他穿得特别正式,在这样的夏天,他陪她在闷热的图书馆坐了一整天……




纸上人 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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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通常是在恐怖故事里才出现的,他们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尸体,害怕大蒜和十字架,因为不能见阳光,所以终日睡在地底的棺木里,喜欢处女的鲜血。
在过去的很多恐怖小说里都有吸血鬼的形象,甚至拍成了电影,但是这些故事通常把吸血鬼当做邪恶的角色,并且塑造的十分单调。
雪兰的《吸血鬼的情人》就大胆地打破了这种传统,在她的小说里,吸血鬼不再只是尸体,不再只是恶魔,他拥有理性,拥有爱情。而且身在华夏,也不怕所谓的基督教来反对她写这种‘极端可怕’的思想。
既然要描写吸血鬼的故事,就必须给这种生物一个完美的设定,就好像jk罗琳塑造巫师世界一样,她完美的塑造了巫师们的国家、社会体系、信仰习俗、历史文化等等,总之,她创造了一个世界。
这些详细的塑造,让整个巫师世界变得真实可信,比如一栋看不见的墙,只要用魔杖敲几下,就打开了通往魔法世界的通道。瞧啊,这些与人类不同的生物是真实存在的,只不过他们非常隐蔽,所以人类不知道,其实他们就在我们身边,甚至就住在我们隔壁。
雪兰想要走红,那么《吸血鬼的情人》就不能单单作为一部言情小说面世。
她当然可以简单地处理这个故事,比如写一场人类与吸血鬼的倾城绝恋,在这个时代也是非常超前的想法,绝对可以吸引眼球,雪兰有这种把握,可以写好一篇动人的爱情小说,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她要的不只是红在《妇女家庭报》,而是让自己的名字真正红起来,所以单纯的爱情小说是不够的,她要像真正的科幻小说家那样,塑造一个有血有肉的吸血鬼世界。
吸血鬼们也要有自己的历史、国家、社会体系,他们如何诞生,如何死亡,有什么能力都需要详细设定。
雪兰为此查阅了西方许多关于吸血鬼的传说,她还把世界各地类似的恐怖故事拿来参详,甚至还参考了华夏的僵尸文化。
最后,她完整地设定了吸血鬼们的世界,这将是一个首创,也许后世提到吸血鬼的时候,所有的故事都会参照她在《吸血鬼的情人》里的设定了。
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吸血鬼起源于神话时代。
人们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曾是一位神明,却因为犯下了过错而受到天谴,从此他不见日光,以鲜血为食,因为阳光会使他化成灰烬,而鲜血使他充满力量。
吸血鬼是冰冷的尸体,也是残酷的野兽,他们被鲜血吸引,饥饿的时候就会失去理智,哪怕最爱的人就站在面前,也会毫不犹豫地撕开他的喉咙,痛饮鲜血。等恢复理智后,看到自己犯下了滔天罪孽,甚至杀害了自己最深爱的人,他将痛不欲生,这便是神明给他的惩罚。
吸血鬼是神明的后代,所以他们拥有人类没有的力量,他们力大无穷,速度极快,可以聆听人类的心声。拥有冗长寿命的强大吸血鬼甚至可以控制某个人类,改变他的记忆。
于是吸血鬼便认为他们比人类更高级,人类不过是他们驯养的家禽,就像鸡和猪一样,是他们的食物。于是某些邪恶的吸血鬼便在夜晚大肆捕猎人类,直到人类发现了他们的弱点,他们害怕阳光,害怕银,金属银会使他们失去力量,长时间的接触甚至可以杀死他们。
于是人们联合了起来,跟吸血鬼对抗。他们制作银十字架,让所有人佩戴,用银制作箭头和盔甲,趁吸血鬼白天躲藏在墓穴的时候,挖开他们的老巢。人类的基数太大了,吸血鬼们很快就销声匿迹了,他们根本无法跟人类对抗。
吸血鬼不再妄想征服人类,他们转而融入人类。
因为他们虽然有做|爱的能力,却无法使人类或者女吸血鬼怀孕生产,只能通过赐予人类鲜血的方式,将人类转化成吸血鬼。而这种转化会耗费吸血鬼的力量,也许要积蓄几十年的力量才能转化一只吸血鬼。所以与其做着圈养人类这种不切实际的梦,倒不如利用自己的优势融入他们。
那个时代的吸血鬼头领是理智的,他带领存活下来的吸血鬼们建立了国家,制定了社会制度和法律。
吸血鬼们可以杀人,但绝不能留下被吸干血的尸体被人类发现;吸血鬼们可以跟人类来往,但绝不能暴露吸血鬼的身份;吸血鬼们可以转化新的吸血鬼,但必须有所选择,只能转化相貌俊美、聪明智慧的人,并且被转化者需要心甘情愿成为吸血鬼等等法律。违背了法律的吸血鬼,会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
这些全都是为了保证吸血鬼社会的隐蔽性,让这个秘密的种族游离在人类社会之外,却又能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如此,人类的历史有多久,吸血鬼的历史就有多久。
于是一千年过去了,吸血鬼和人类一直共同生活,只是吸血鬼知道人类,而人类却当吸血鬼是神话传说。
《吸血鬼的情人》中,女主角玛丽地下室中的吸血鬼就是一只有千年历史的吸血鬼,他曾是一位伯爵,在外出打猎的时候,因为追寻一只鹿,迷失在了森林里。深夜他发现了森林中的一座木屋,进去求宿的时候,却遇到了一位肌肤白皙,头发火红的美丽女子。
女人收留了他,半夜的时候,却想爬上他的床。伯爵早有深爱的妻子,于是拒绝了她,可就在这时候,她露出獠牙,咬住了伯爵的脖子。伯爵本以为自己会死,谁知道醒来的时候,只感到如同火烧般痛苦的饥饿感。
红发女人把一个沉睡的小女孩放在他身边,他没有任何犹豫,扑上去吸干了她的血。伯爵恢复了神智,却发现自己变成了吸血鬼,他痛苦极了,而当他看向红发女人的时候,却根本无法生出憎恨之情,甚至心底深处还产生了很强烈的尊敬和依恋之感。
红发女人带走了伯爵,伯爵知道自己应该恨她的,可是血缘的力量太强大了,他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她难过的时候,他会更难过;她恐惧的时候,他想豁出命去保护她;她靠近的时候,他便欢心幸福,无法抑制的快乐。
他跟她游走在黑夜,吸干一个个无辜的人类,良心谴责着他,他痛不欲生,妻子的容颜总是在他最软弱的时候侵入他的心房。可是他已经变了野兽,他离不开红发女人,离不开鲜血。
吸血鬼的世界里也有等级,也有战争,有许多的吸血鬼国王,他们因为长久的寿命获得了伟大的力量,可以控制年轻的吸血鬼们。有一次伯爵所属的吸血鬼国王跟另一位国王发动了战争,红发女和伯爵都参加了战争,可是他们的国王失败被杀了,另一位国王获得了死去国王的疆土和疆土上吸血鬼们的统治权。红发女是死去国王的女儿,她无法承受失去国王,于是走入阳光下自尽了。
伯爵在红发女死去的时候,感到了一股撕心裂肺的痛楚,以至于满目血泪。这是吸血鬼之间的血缘,带来比人类血缘更深刻的羁绊。哪怕是本应憎恨的人,也会因为这种血缘而产生爱恋。
伯爵虽然因为失去红发女而痛苦,却不会追随她走入死亡,因为他还保留有人类的一部分,那一部分存在于他深爱的妻子那里。
伯爵又回到了他的土地上,可是距离他离开已经过去了很多很多年,他的妻子早已经被埋葬,现在这块领土上的伯爵是他的孙子。
得知妻子已经死了,伯爵最后的人性也随之埋没,他开始在黑夜里流浪,他已经变成了另一个红发女,对于杀戮再也没有慈悲心肠。他甚至因为孤独,于是也像红发女一样繁衍了两个孩子。
就这样过了五百年,有一天,伯爵带着他的儿女们参加宴会,在这场宴会上,他遇到了一个跟自己曾经的妻子一模一样的女人,不仅仅是外表,她们连声音和爱好都那么的相似。
不知不觉间,伯爵已经把这个女人当成了妻子的转世,他再次爱上了她,甚至冒着暴露身份的危险向她求婚了。
可惜他们是吸血鬼,虽然用迷惑人类的能力得到了贵族的头衔,却整日躲在自己的庄园里,从不在白天出门。如果是陌生人也就算了,熟悉他们的人一定会觉得他们很奇怪。
很快未婚妻发现了他奇怪的地方,她非常恐惧,就把这件事跟自己的母亲提及了,她的母亲意识到事情的不对劲,就派仆人去调查,结果仆人看到了他们吸血的场景。
人们把附近几起死亡事件归罪到了他们身上,认为是吸血鬼到处杀人,于是大家聚集在伯爵的庄园外,要求伯爵出来,否则就烧毁庄园,烧死吸血鬼们。
未婚妻早就爱上了伯爵,在知道他是吸血鬼后,也依然爱他,她想跑进庄园,却被愤怒的人们抓住了。
人们害怕夜晚到来后,吸血鬼会出来大开杀戒,于是威胁屋子里的人,出来吧,不然就杀掉这个女人。
然而下一刻,伯爵的未婚妻自尽了,她不愿意成为人们威胁他的工具,于是抓着人们握在手里的刀剑,刺进了自己的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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