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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文坛霸主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绝世男优.QD
那么,除了《芽萌》以外,还有什么杂志值得一投呢?
那些纯文学刊物显然不是什么好的选择,现在是2001年,纯文学虽然还没有完全完全失势,但颓势已经很明显了——许多省级刊物,只能依靠政府机关的强制征订勉强过活,而那些八十年代曾显赫一时的刊物,比如《诗刊》,《星星》等刊物,也从最高峰的几十万册订阅,掉到了几万,甚至几千。有些杂志社直接裁撤,有些则进行了人员精简,只出不进。
这就是纯文学杂志的现状。
更糟糕的情况是,即使是这样一个烂摊子,那些纯文学杂志的办刊人仍旧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是一味地职责读者品味的下降,市场的不良选择导致了纯文学的没落,而丝毫没有考虑到自身作品的水品也在连年下降;而想要在纯文学刊物上发表文章,就必须要进入那个深不可测的小圈子,因为许多刊物一年到头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个面孔,大多数稿件都内部消化了。
而且,就算在纯文学刊物上成功发表了什么作品,也没有什么用。原因上面已经说过了,就是纯文学刊物的读者已经极度萎缩。
因此,纯文学这条路吃力不讨好,是绝对不能走的。
和郭明明相同时期出道的几位青春文学作家,有几个曾经也红极一时,但后来都过得穷困潦倒,原因就是选错了路线,去走什么劳什子纯文学路线了。殊不知这条路越走越窄,等到他们反应过来想要回头走市场化路线时,市场早就被其他人占据了。
市场永远是最残酷的。有人说,明星红两年;可是写手和作家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大众的眼球永远都是珍惜资源,大众的眼球又是多变的。一旦你淡出了人们视野,将来想要重新回来,就要付出比当初多无数倍的努力。
那么,不走纯文学路线,走低端刊物路线就ok了吗?
也不行。
按照郭明明的未来走势,走过于低端的路线,将来也会被媒体和anti粉深挖出来,继而成为被攻击的点。殊不知从出道开始,所有的步骤都应该经过精确计算,一点点误差都不能有。
跟《芽萌》杂志定位类似的《新蕾story》以及《南风》,都要到2002年才创刊,难道就真的没有其他路径,只有被《芽萌》吊死了?
郑龙沉下心来,仔细捋一捋郭明明的成名轨迹,才发现自己忘记了一个重要的媒体!
榕树下!
虽然在2016年已经式微,很少会有人想起它,但在2001年的时候,榕树下作为一个网站,还是有相当的影响力的。况且,郭明明当初就是在榕树下发表了不少文章,聚集了许多人气,之后才一飞冲天的!
想到就去做!
郑龙虽然现在人还在课堂上,可是心早就飞到了榕树下网站上!
可是,应该选哪一篇文章比较好呢?
新概念第三届获得一等奖的文章已经寄出去好几天了,仍旧没有丝毫动静,看样子应该是石沉大海了。所幸的是,郭明明当年连续获得了两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冠军,第四届也是冠军。正因如此,才造成了当时空前的话题轰动。
——少年作家。
——唯一连续两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得主!
——川四省小城出了只金凤凰。
郑龙还依稀记得当年媒体形容郭明明所用的那些矫揉造作的词句。
而他后期的那些作品,显然放在这个时代,并不一定适合。
原因在于,郭明明后期的作品,更多的是依托于他个人的人脉整合经营,而并非单纯的作品打磨。所以从作品质量上来说,甚至要比早期的作品有所下降。
答案呼之欲出!是的,郑龙也想到了,在2001年最适合放到网络上的,就应该是《幻城》了!
这本小说,真正让郭明明声名鹊起,虽然之后的抄袭事件让其毁誉参半,甚至终身都要背负着一个抄书匠的骂名,但无可否认的是,他通过这本书,彻底奠定了华夏文坛一线小生的地位!
想当年,郑龙和他的同学们几乎人手一本《幻城》,每个人都废寝忘食地读着,没有钱买书就去借来读,传看度几乎百分之百。而这本书的一再加印,也让当时几乎一无所有的郭明明赚得盆满钵满。
对,就是《幻城》。
这时候的郑龙,只想赶紧把《幻城》写出来,然后发表在榕树下上面!
出名要趁早,这是张奶奶说过的!郑龙深以为然。
于是,好不容易捱到了下课,郑龙拍了怕前面早就昏昏欲睡的林晨。
“啊啊,谁拍我?”
林晨从梦中被人拍醒,显得有点不开心。
“你个猪!下课放学了!”
“哦哦!哦哦!下课了,嘿嘿。”
“走,我们去网吧!”





重生之文坛霸主 第九章 网吧写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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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网吧?你这家伙终于恢复正常了哦?!”
看见林晨一惊一乍的样子,郑龙很无奈。
“恢复正常个鬼!我一直很正常好不好!?”
郑龙对林晨很无语,就看见前面的张萌好像在偷听他们说话一样。
“我说老班,你这偷听我们说话算怎么回事啊?”
“你们要去网吧,我就报告班主任去。”
“噗,”
郑龙笑出声来,
“好吧,其实,我们是去网吧学习的。”
“学习?areyoukiddingme?”
张萌对于郑龙能够编出这样离奇而鬼斧神工的理由,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真新鲜,头回听说有人去网吧学习的,我看你们去去学习怎么打游戏跟看**********吧?”
“班长,你怎么知道我们要去做什么?难不成?”
一直站在身旁的林晨终于回过神,调戏张萌起来。
“难不成什么?”张萌怒气冲冲地瞪着他们两个不好好学习的家伙。
“难不成班长你自己也去过?要不然,你怎么会知道得那么清楚?”
“你…你们混蛋!好,你们等着,我告诉班主任去!”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郑龙和林晨同时传出了爽朗的笑声。
对于这种爱打小报告的班长,郑龙一直是敬谢不敏的。当然,一个班级里有时候也必须要有这样的角色,要不然一个班级的正常运转也是要受影响的。不过说来说去,郑龙和林晨对张萌还是很讨厌,虽然她真的很萌,如果自己还是个小男生的话,那肯定要被迷得不要不要的。
“哼,萌怎么了,再萌有施静萌吗?”
走在去网吧的路上,林晨气哼哼地说。
“你个色胚,就惦记着女人!”
“你个基佬!”
“…”
两人有说有笑,不一会就进到了太极网吧的门口。2001年的网吧,管理还是比较松散的,有没有身份证都可以进去,人员也比较杂,晚上还经常发生盗窃案。那时候的家庭pc普及率远不及现在,去网吧就成为上网最便利的选择。当然,有无数的少男少女在网吧学坏变坏。
林晨和郑龙很熟练地在前台开了机,又找到两台挨着的机子。趁着开机的时间,林晨问郑龙:
“你今天怎么想来网吧?最近一段时间你不都早早就回家了么?”
“嗯,今天来网吧写稿子了。”
“写稿子?难不成你还想当作家不成?”
林晨的声音有点大,惹得好几个嘴里叼着烟的少年朝这边看来,听完后不禁莞尔一笑。
那笑声中,有不屑和轻蔑。
作家,就你那德行,配么?你一个来网吧上网的家伙,还想当什么作家?
毕竟,在2001年的时候,作家这个词还是很高端的;当年想要出一本书,真是难比登天!
郑龙说:
“呵呵,多说无益,等到作品发表的时候就给你看吧!”
“好,龙哥,我相信你,我等着你的大作!”
林晨很熟练地双击桌面上传奇的图标,经过短暂的安装,很快一个崭新的游戏界面就展现在他面前。
传奇!
一个让郑龙多么熟悉的游戏,一个曾经让他废寝忘食地游戏,一个让他差点从人变成鬼的游戏!
他曾经三天三夜在网吧里打着传奇,最终被老爹郑南星找到的时候,他还穿着厚厚的外套,但外面的气温却已经骤然上升了十几度,到处是穿短袖的人了!
他还曾经连续通宵好几天,只为了获得一个珍贵的道具!
可是现如今,当他再次看见曾经为之疯狂的游戏界面时,居然怎么也提不起丝毫兴趣了!
相较于2016年的网游,还停留在第一代画质的传奇,显然再也无法勾起他的兴趣,甚至把那一点点回忆的美好都破坏殆尽!
那一个个粗糙的人物,让早已经被3d效果吊足了胃口的郑龙,再也提不起丝毫的兴趣了!
“龙哥,要不要一起玩,这游戏可带劲了!”
看着旁边兴冲冲的林晨,郑龙叹了口气,不知该说啥好,只是默默地摇头:
“不了,我还有事要做,你玩吧。”
林晨失望地嗷了一声,很快就重新振奋起来,投身到传奇的怀抱中去了。
郑龙则开始屏气凝神,准备码字。
他闭上眼,仔细沉思了几十秒钟。
虽然后世的他,也曾经在网络上尝试着写过一点网络小说,但因为想要在几百万写手之中斩杀出一条血路不啻天方夜谭,他的作品往往在几万字的时候就被判定扑街,也就没有太多码字的经验。
虽然,他是个广告文案,但要编出十几二十万的作品来,纵使事先知道很大大纲以及人物性格,也不是件太容易的事。
虽然,他对郭明明的成名巨著《幻城》了如指掌。甚至可以说,他对郭明明所抄袭的日本漫画《圣传》,更是了如指掌。
对哦!
郑龙突然想到,既然郭明明所写得《幻城》之中抄袭《圣传》之处颇多,那么我直接看《圣传》不就好了?
既能帮助自己回忆剧情,还可以进行一些完善和补充,说不定自己能写得比郭明明更出色!
毕竟,作为一个广告文案,郑龙对自己的文字功底还是拥有充分的自信!
《圣传》,在80后那一代少年之中,有着神一样的地位!
《圣传》是日本漫画团体clamp创作的一部幻想少女漫画,1989年在杂志《月刊wings》(ウィングス)的季刊《south》(サウス)上首次连载。该作讲述夜叉王为了小阿修罗,一族被灭,自己也被迫走上了逃亡的旅途,但是他坚信只要集齐六星,就一定可以打倒邪恶的帝释天的故事。
仔细又在百度上搜索了一遍圣传的内容之后,郑龙又增添了许多信心,大致勾勒出一些郭明明《幻城》的轮廓了。同时,为了减少将来必将出现的抄袭质疑,郑龙绝对对《幻城》进行适当程度的改写。
当然,故事的核心并没有变,冰火两族的情仇,兄弟手足相爱相杀还有两世轮转的****纠葛都没有变也不能变,只是在具体的一些情节设定上,还有语句做了许多增删。
尤其是对于《幻城》原作做时不时就出现的“大片大片的樱花”,郑龙很是反感。郑龙本身就不太喜欢日本,虽然很日本的电器和小妹子,但对日本这个国家却是一点好感也没有。更何况在经历了后世许多两国关系紧张时期,郑龙相较于2001年的其它人而言,对日本的态度就更加激进一些。而樱花这种具有深刻日本烙印的道具,则是能减少就减少了。
想来想去,郑龙把这些樱花的描写改成了更加空灵的描述,比如嗜血花,彼岸花之类不存在于世间的东西。
总之,只要不大幅度改变原作的意境,适当的删改也是必要的。
另外,对于原作中那句脍炙人口的“哥,我死之后,请自由地…”,郑龙思来想去,终究还是改写成——我死之后,你也一定要自由地…
意思虽然几乎一样,但抄袭的感觉却减少了许多。这样一来,将来就算是遇到抄袭的官司,也能有理有据,不至于进退失据。
想到这,郑龙的嘴角不禁翘了起来,脸上挂满笑意。
不知不觉,他已经到网吧三个多小时了。进来时窗外还是黄昏的景致,而现在则已经是华灯初上的时候了。
“已经这么晚了啊!看样子,来不及上传到榕树下上了,还是晚上回家再弄吧!”
郑龙感叹道,再看一眼word文档上的统计数字,发现已经码了将近一万字。
虽然三个小时码一万字对于后世的网络小说作家来说,简直不要太轻松。但对于刚刚开始尝试“创作”的郑龙来说,还是个不小的成就!
肩膀酸疼,双手沉重,看来网络小说作家也不是个轻松的活计啊!
“哎,又被这个满级的混蛋杀了!他到底是哪个混蛋!有本事出来干一架啊!”
林晨望着电脑,气哄哄地说。




重生之文坛霸主 第十章 错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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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龙凑过去一看,才发现林晨的账号又处于被杀倒地的状态中,就嘲笑他说:
“嘿嘿,你不行啊!”
“你懂个蛋!是这个家伙神经病,无缘无故就跑过来砍我。”
“嘿嘿。”
无所谓,反正对郑龙来说,今天的任务已经基本搞定。他把u盘插进电脑,将今天所写的稿子保存进u盘里,就关机回家。
“回家吧。”
“再玩玩吧,再玩玩。”
那个年代的少年,对于网吧都有种迷之执着。就算家中已经有了电脑的郑龙,也是更喜欢网吧的氛围。毕竟许多人在一起放浪形骸的感觉,是无与伦比的。
不过,天色真的已经晚了。
“还玩,你看看都几点了?”
林晨这才一惊,赶忙看了看手表,“啊!”
“都这么晚了!你刚刚怎么不提醒我?”
“我刚刚提醒你的话,估计你要砍的人就是我了。”
“不跟你说了,我得赶紧回家,不然要被揍死了!”
话音未落,林晨就关上电脑,一溜小跑到网吧前台下机,然后头也不回地跑出了网吧。
“呵呵,还真怕死。”
郑龙笑了。
他一个人回家。
2001年的莆城市,还是个比较落后的小城市,跟后世到处都在修建高楼新区截然不同,整个城区简直一览无余。平素逃课上个街,都有很大几率碰上正好休假的老师。
郑龙走在空荡荡的大街上,用口袋里仅有的两块钱买了个烧饼吃。
只不过是简单地撒上一点芝麻,烧饼便香气四溢。
“真好吃!”
说来也怪,后世中郑龙早已不知道吃过多少烧饼,但没有一个有少年时代吃过的好吃。
这就跟朱元璋曾在打仗时吃过一家农妇做的菜,但等他得了天下,再找到那农妇做给他吃时,却怎么也吃不过当年颠沛流离时所享受的美味了。
又好像后来有许许多多人写青春文学,但没有人能写得过郭明明一样;就好像后来有无数人高中退学去写小说,但没有一个人再能像韩寒那样引发媒体的强烈关注。
好像之后无数人写玄幻修真都市,情节千奇百怪,但很多人却还是罪喜欢中原五白那些小说一样。
人,或许还是念旧的。
不知不觉,郑龙就走近家门。
“你还知道回来!”
还没进家门,郑南星的声音就从屋子里传了出来。郑南星不是个很严厉的人,但郑龙最近一段时间的表现,也是让他有点生气,声音自然便透出点威严来。
“刚刚在学校自习了一会。”
郑龙很流利地撒了个谎。
“我信你才叫有鬼了!”
“好了好了,别说这些了,快进来吃饭吧!”
钱丽珍从冰箱里拿出饭和菜,放进微波炉里热了一下,就给郑龙端了出来。
有煎带鱼,还有台式香肠。
都是郑龙最喜欢的菜。
“吃完了赶紧回房间复习去!”
“嗯!”
说吧,钱丽珍重又拿起报纸看了起来。而郑南星,则是在一旁不紧不慢地喝着功夫茶。
韩信点兵,关公巡城…
这就是郑龙一家的日常状态。很简单,也透着一点温馨。
“妈,这两天有没有我的电话?或者我的信?”
郑龙边咬台式香肠,边随口问了一句。
“信倒是没有,电话也…”
钱丽珍犹豫起来,又说:
“电话倒是有一个,不过是个诈骗电话。”
“诈骗电话?找我的?”
“对啊,说是要发表你的一篇小说,我一听就给挂了!这年头,骗子越来越多了…”
“什么?”
正在吃饭的郑龙一听到这句,差点没把快要咽下去的饭喷了出来!
自己苦等数天的电话啊!就这么被娘亲当成诈骗电话了!
“妈,那个电话…应该不是诈骗电话…”
正在喝茶的郑南星听到郑龙的话,不屑地说:
“就你也想发表文章?呵呵,也不看看你的成绩怎么样?你语文成绩很好吗?”
“这跟语文好不好没啥关系…好吧,或许有点关系,不过…总之,那通电话很重要,我要打回去的!”
然后,郑龙跟郑南星以及钱丽珍说明了来龙去脉,又告诉他们电话应该是从上海打来的。
“这么说来,难道是真的?”
钱丽珍睁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置信——毕竟在老一辈人心目中,发表文章是一件大事,代表着通往仕途的道路。虽然他们不太明白,写文章再也不是像古代一样,是知识分子的专利了。
不过,在拿到白底黑字的证据之前,他们是绝对也不会相信郑龙的话的。
“妈,我们家电话有没有来电显示的功能?”
“没有,废那个钱干啥?”
哎!
郑龙简直要崩溃了,一个大好的登上文坛的机会,或许就要这么被错过了,怎么会不叫人扼腕叹息!
不过,转念一想,《芽萌》杂志社应该有在网上留下什么电话之类的东西吧。传真,只要有传真也行。明天就自己打过去跟他们讲!
而此时,《芽萌》杂志社的史一编辑,也是异常地郁闷。
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对方家长居然把自己当成了诈骗犯。
试想,在海上市乃至包邮地区,只要一提到芽萌杂志社,谁不是觉得如雷贯耳响当当的?哪知道在建福省,自己杂志的知名度居然到了这种程度?!
而且,今天晚上就是下月组稿的最后期限了!
在那个信息尚不畅通的年代,想要直接联络作者,实在是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可是,按照杂志社的规定,未成年作者第一次发表文章,是要经过其监护人同意和许可的!
虽然,不通过同意和许可也没有什么大问题,但这个习惯作为一个杂志社的传统被保留了下来,作为刚进来实习的员工,也不太好破坏。
“哎,也只有忍痛割爱,先把这篇文章放下来,下期要是有机会再放上去吧!”




重生之文坛霸主 第十一章 美女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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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一姐姐,你为啥这么惆怅啊?”
说话的人叫荞麦,是个文学女青年,现在正处在逃学途中。
2001年左右的《芽萌》杂志社,还承担了收留华夏各地逃学男女青年的重任。编辑们不但要操心各种稿件,更要作为知心姐姐知心哥哥,给这些文艺男女青年好吃好喝,然后辅助公安机关将他们送回老家继续认真学习。
2001年的时候,年轻人的选择还比较少,如果辍学了就可能真的得去打工了——那时候没有网文可以写,没有代练可以做,也没有很多轻松的工作。然而年轻人的苦闷是相同的。
这位叫荞麦的女青年,就是从华夏的东北地区跑出来的,已经到海上市待了半个多月了,还是不愿意回家去。身上带出来的钱已经花光了,现在就靠着写文章认识的朋友接济,晚上去24小时便利店或者肯德基将就一晚,有时候帮便利店看看店,拿点报酬换点饮料和便当。
当然,在她自己眼里,并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问题,反而是觉得自己在流浪,是狂拽酷炫的。
对于这样的文艺女青年,史一已经救济过好几个,渐渐从一开始的赞许到中立,到现在有些厌恶。
用海上市的人经常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拎不清!
不过,史一毕竟是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必要的涵养还是要有的,还是把自己叹息的原因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
“哦?真有这么好看,我可不信!”
荞麦的眼睛瞪得很大——对那时候的狂热文艺女青年而言,发现一篇好文章,远比发现一个金城武那样的大帅哥要有意思得多。
“喏,你要愿意看的话,你自己看好了,稿子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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