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文坛霸主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绝世男优.QD
荞麦赶紧捡起桌上的稿子,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一会明媚,一会忧伤,一会晴空万里,一会乌云密布。四季的天气都完整地呈现在荞麦的脸上了。
半小时后,终于看完了。荞麦的脸上已经挂满泪滴,梨花带雨的样子着实让人觉得可怜。
“你…没事吧?”
史一小心翼翼地问道,毕竟看荞麦那样子,情绪非常不稳定的感觉。
“我…我没事。我只是…只是太久没有看见过这么好的文章了!”
“呵呵。”
史一不置可否。
“我要去找他!”
“找他?”
史一笑了起来,心想这小姑娘真是异想天开。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读者单枪匹马去见作者的。
“不,我要去找他。他在我心中就是一匹奔腾的野马,而我,或许就是那一片草原。他需要我,他是那么地孤独,而我也是。在茫茫人海中遇见,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史一赶紧拉住了她说:
“别别,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你不会真要去找这个作者吧?你知道他家在哪里吗?你一个女孩子跑那么远不害怕吗?你知道去的路吗?”
“史姐姐,你大概忘记了我是怎么从东北跑到海上市来的吧?我不怕,纵然千难万险吾亦往矣!我要把我的心剖开来,让他看一个究竟!”
我了个去…现在的文学小姑娘,脑袋里究竟都在想些什么…
史一拦不住,也不想管,只好说:
“好吧,你去我也管不着你。路上小心。另外,我给你200块钱,多了我也没有了。”
“谢谢史姐姐!”
望着荞麦远去的背影,史一不禁长叹一口气…都tm都什么事啊!后生可畏啊啊啊…
而在建福省莆城市的郑龙,此时也正在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状态之中。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就这样错过了,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不会就此改写。
既然睡不着,干脆起来码字好了。郑龙蹑手蹑脚地趁着月色爬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敲打着键盘,尽可能不让爹妈听见声音。
因为,真的很晚了!
终于,等到凌晨两点整的时候,幻城的前两章终于被完整地修改出来了。当然,其中有很多郑龙自己的改进。
总的来说,效果应该是明显的。郑龙自己又仔细校对了一遍,保证没有错别字。和后世的网络小说不太一样,这时候的读者对于错别字的容忍度还是很低的,甚至有人因为看见一个错别字就果断弃书的。
所以,小心驶得万年船。
“搞定!”
郑龙在榕树下网站注册了一个账号。2001年的时候,榕树下的界面还是比较粗糙的,不过也跟现在相去不远。作为初代网络文学的鼻祖网站,榕树下寄托了一代人的文学梦,曾经也是文青聚集的所在。只不过后来因为精英路线问题,又没有准确抓住文学市场化的大潮,才渐渐落伍,淡出人们视野。
郑龙把整理好的文档复制了一份,全部复制进榕树下网站的论坛里,发表在里面的小说栏目。
顺便,郑龙还看了看别人的帖子,发现这时候这个论坛的火热程度,一点也不逊于后世的许多论坛。
那个时候的人们还是比较文艺的,市场还没有被完全细分,既有非常小白的文章,也有珠玉,可以说质量是参差不齐的。
随手点开几个帖子,就看见了好几篇蹩脚的小说。郑龙很明显地看出来,这些小说要么是模仿金古黄梁温道的武侠,要么是故作矫情的安妮风,或者是抄袭当时很流行的台湾文学风格(第一次亲密接触)…总之,总的来说质量不算很高。
又辗转到其它几个栏目,诗歌和散文部分就更加…怎么说呢,准确地说,应该是惨不忍睹差不多。由于这时候人们还没完全养成网络阅读的习惯,很多人不过是把网站当成自己的博客来写,导致为自己内心写作的人居多。
看到这些,郑龙不由得又多了几分信心。
嗯,自己一定能够成功,坚信这一点!
和着月色,郑龙又想起重生之前的那些事来了。想起自己初入广告公司事,为了一个广告案通宵达旦想idea的场景,想起林晨和自己为了保护自己的创意跟甲方大吵一架差点被老板开除的事情。
那个世界的林晨,兄弟你过得怎么样?郑龙思绪万千,不知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郑龙一早就去上课了。因为走得急,也根本没有时间去开电脑看看榕树下有多少人看过自己的小说。
毕竟,这时候的网络并不发达,即使看过自己小说的人不少,但知名度传播开来还是需要一定时间,所以也就不必太过心急。
一来到学校,郑龙就看见林晨远远朝他走来。
“早上好啊!”
“好…”
林晨的回答有点有气无力的,显然昨天晚上应该是熬夜了。
“你小子,昨天晚上又跑去网吧了?”
“我哪敢啊!”林晨挠了挠后脑勺说:
“嘿嘿,昨天我到我表姐家玩去了,她家有电脑啊,我玩到很晚才回家!”
“哦?”郑龙一听来了兴趣:
“你表姐长得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让我做你的姐夫?”
“滚!你个死变态!”
初高中的生活,总是充满这种同学之间的打打闹闹,让郑龙觉得很惬意。不知不觉就到了上课时间,这正是他和林晨补觉的时间了。
有课不睡是犯罪。
不过,第一堂课是林丽丽的课,郑龙也不好太过分张狂,还是强打起精神准备听一会课。
林丽丽是班主任,但也是语文课老师。虽然在郑龙看来,初高中的语文课是所有课程里最没用的一堂课。
原因就在于,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学好政史地,吹遍天下能咋的,但偏偏就是语文,毛用都没有。
真的,初高中语文课好的人,后来不是去当广告文案,就是去做编剧了,混的差的,甚至去当销售了。
总之都很惨。
不过,今天的林丽丽显得容光焕发,好像有什么好事要宣布。
重生之文坛霸主 第十二章 发哥,以后就是同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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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林丽丽身后一起进来的,居然是蔡良发!
可以说,全班同学都震惊了。因为蔡良发的大名,在整个莆城市都是有所耳闻的。而其中最为震惊的两个人,就非郑龙和林晨莫属了。
尤其是郑龙,简直就要把早上刚刚吃的鸡蛋灌饼吐出来。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个新同学,蔡良发。大家鼓掌欢迎!”
顺着林丽丽说话的声音,郑龙朝蔡良发望去,只见他似乎一百万个不愿意的样子,还是勉勉强强地挤出一点笑容来,好不让气氛显得太过于尴尬。
“良发同学的事情大家以前可能有所耳闻,但他现在决定改过自新认真学习了,也希望我们这个班级能够有足够的正能量帮助他,大家要一起进步,好不好啊?”
“好!”张萌带头喊起来。
“好…”其它学生的反应倒不是很热烈。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大魔王蔡良发的到来,究竟会给班级带来什么样的改变,谁也不知道。所以,大家都战战兢兢的。
顺便说一下,郑龙所在的这个初中,是莆城市第四初中,在莆城市的所有初中里面算不上最好的,但也算是比较不错的几个初中之一了。在四中前面,还有一中跟二中也很不错,而莆城五中就相对就差一点。倒是莆城三中从来都没怎么被人听说过。其它的六中七中都在乡下,教学质量相对较差,也就不值一提。
莆城市向来以尊师重教闻名,对于学生的学业也是抓得很紧的,只不过近年来的高考成绩并不理想。具体到莆城四中来看,由于整个莆城市的教学水平一直不高,莆城四中的水准也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偶尔转学过来一个从来都不学习的大魔头,也算不得什么太惊世骇俗的事情。只不过由于蔡良发的名头过于响亮,不得不让大家有点吓到而已。
似乎是感觉到气氛有点尴尬,林丽丽拍了拍蔡良发的背,说:
“良发,我知道你一定能行的,这样吧,你想坐哪里你自己选个位置,不要选太前面的哦,挡住别的同学就不好了。”
蔡良发膀大腰圆的身材,如果坐在第一排,恐怕身后的同学可都要叫苦不迭了。
这时,所有的学生好像躲避瘟疫一样,都把头深深埋了下去,生怕被蔡良发点中。蔡良发好像也对选位置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不过,当他的目光扫到郑龙和林晨时,就几乎立即决定了。
“喏,我要坐他们旁边!”
林丽丽看蔡良发所指的位置,是在郑龙的旁边,原先就空着的一个位置。
这个位置原本是一个叫****勇的学生的,后来因为转学就空了下来。
林丽丽稍微一思考,就点了点头:
“好,良发你就坐那里好了,以后上课要认真听讲啊!”
“嘿嘿。”
郑龙好像五雷轰顶一般,整个人都快要崩溃了!
怎么搞的,居然要跟这种大魔王坐在一起!
然而蔡良发的眼神里,却似乎透着一丝诡异的笑容。
“我们开始上课,现在请大家翻到…页,上次我们讲到王昌龄的诗…”
郑龙这时候是再也没有一丝一毫听课的心情了,整个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蔡良发的动作好像慢动作重放一样在自己面前展示着。
“好久不见啊。”
蔡良发和郑龙轻轻打着招呼。
“呼…”郑龙呼了一口气,点了点头。
说完,蔡良发就把书包丢在脚下,趴在桌子上睡了起来。
喂喂,哥们你这也有点太过分了吧?
郑龙实在有点无语,可是看看林丽丽,好像她也没有什么反应。
喂喂班主任,有人公然在你的课堂上睡觉诶,你作为一个英明神武的班主任,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像话吗?!
可是,事实就是,真的一点反应都没有。
林丽丽依旧在眉飞色舞地讲解着王昌龄的诗。其它的同学,有的专心听课,有的在默默地转笔,有的则在旁边心不在焉地看着窗外的麻雀。
林晨拿着笔在书上轻轻划着。唯有自己身旁的这一位爷,在从没有人敢睡觉的班主任的课上,酣然入睡了。
所幸,蔡良发睡觉的时候不打呼。
哎,好吧,反正别人的事情也不用俺操心。
反正与其听这种无聊的课,不如写自己的小说,郑龙于是拿出笔记本,在上面划出《幻城》的人物关系图来。
——卡索冰族王幻雪帝国——刃雪城冰族、火族幻术幻术师
樱空释(卡索的弟弟)冰族皇子幻雪帝国——刃雪城冰族、火族幻术幻术师
(罹天烬)火族皇子火族领地火族幻术幻术师
梨落(卡索的爱人)冰族臣子幻雪帝国——刃雪城冰族巫术巫师
(剪瞳)人鱼族侧妃幻雪帝国——刃雪城冰族巫术巫师
岚裳(卡索的爱人)人鱼族臣子幻雪帝国——刃雪城冰族巫术巫师
(离镜)冰族正妃幻雪帝国——刃雪城冰族巫术巫术
泫溻冰族臣子幻雪帝国——刃雪城冰族巫术巫师
星旧冰族臣子幻雪帝国——刃雪城占星术占星师
星轨(星旧的妹妹)冰族臣子幻雪帝国——刃雪城占星术占星师
(西方护法)冰族西方护法幻雪帝国——幻雪神山占星术、暗杀西方护法落星杖
月神冰族臣子幻雪帝国——刃雪城冰族巫术、暗杀巫师(但能力已达到幻术师水平,甚至可以和卡索抗衡)
皇柝(喜欢月神)巫医族臣子幻雪帝国——刃雪城医疗、结界巫医族的王
片风风族臣子幻雪帝国——刃雪城风族巫术、幻术风族精灵
辽溅冰族臣子幻雪帝国——刃雪城冰族巫术刃雪城-东方护法辽雀之子
……
郑龙越写越起劲,不知不觉林丽丽的课就结束了。突然间,从身旁传来了一个幽幽的声音:
“你在鼓捣些什么呢?看起来还挺有意思的。”
郑龙抬起头,才发现蔡良发睁开了惺忪睡眼,正跟自己说话。
“没…没什么…写着玩的。”
“哦…拿过来我看看…”
“诶,算了…”郑龙本想抢回来,可是手速根本比不上蔡良发。
迅速瞄了几眼之后,蔡良发点了点头:
“嗯,这个世界观设定得不错!”
蔡良发刚想多评论几句,就有几个脸上还抹着血的小年轻冲进教室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发哥,不好了,兄弟场子那边出事情了,对方把我们的人打伤了。”
“哦?在哪里,我马上就过去。”
说罢,蔡良发把笔记本丢还给郑龙,说:
“写完了给我看,不然打你啊!”
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班级门口。
只剩下一群花痴的女生,呆呆地看着他。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还没让人反应过来就结束了,简直像拍电影一样酷炫。中学生最喜欢崇拜这种风一般的男子了。
林晨此时也从前面转过头来说,“阿龙,看来发哥是看上你了。”
“滚!”
重生之文坛霸主 第十三章 荞麦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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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节课是数学课,也是郑龙一直以来最不喜欢的一堂课。那些横平竖直而又冰冷的数学公式和图表,从小学时代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从未感受过数学的美。
而且,数学老师是个很无趣的老头子,既然没有丝毫看点,又不是林丽丽的课,那自然是拿来补觉的最佳选择了。
睡过这堂课之后,班级门口突然间有人来找郑龙。
是一个穿着萌黄超短裙的短发妹纸。
班级里开始有人吹起口哨来。林晨甚至推了郑龙一把:
“你小子居然认识这么俏的妹纸,行啊,隐藏得这么深!”
“滚,我哪里认识她…”
不过,郑龙也是暗自纳闷——难道这重生一次,还给这么多额外福利?又是黑丝娘又是小萝莉的,难怪所有的主角都巴望着想重生啊!
“请问,郑龙同学在你们班吗?我找他有点事。”
身着萌黄短裙的妹纸怯生生地探出一个头来,她的脸很像韩国的女明星杰卡西,只是发型不太一样罢了。
整个班级的男生都快要沸腾了,恨不得这个妹纸是来找的自己。可是,人家分明是来找郑龙的!
妹子啊妹子,你的眼睛怎么辣么瞎!
“你好,我就是郑龙,请问你找本帅哥有什么事?”
“你就是郑龙?”荞麦显得有点意外。
“滚!”郑龙拨开林晨说:
“别理他,我才是郑龙。”
“你现在有时间么,我想跟你聊聊天…”
可是…郑龙显出很为难的样子。
毕竟很快就要上课了,虽然他也根本不在乎上什么课…
“你就不能为了我逃课么…”
荞麦的小嘴嘟了起来,显得更加娇俏迷人了…
这时候,下一堂课的老师已经走了进来。好几个男生都把目光投向了这边,显得恶狠狠的。
nm,laozi怎么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好吧…”
“郑龙!你不会是想要逃课吧!”坐在前排的张萌站了起来。
“嘿嘿。”
原本郑龙还没有下定决心到底逃还是不逃,但既然班长大人这么说了,还是逃一下比较好。
说时迟那时快,郑龙几乎和上课铃打响同一时间步出了教室。
张萌刚想跟老师反映这件事,可是老师的表情却是完全不在乎的样子。
爱学不学,反正我教好课就好了,lz又不是班主任!
看到老师这幅样子,张萌的气一下子泄了下来。
“哼!”
校园的角落里。
“郑龙!你是怎么想到那么多那么美妙的比喻的?你真是太有文采了!还有,不仅仅是这样,你的知识面也太丰富了吧!你说的那些书啊,那些人说过的话啊,我很多都没听过呢!你说你这小脑瓜是怎么长的呢!?”
郑龙显得有点不好意思,任谁被女孩子这么表扬都要害羞的…
“其实…我只是…”
“你不用说!我都懂的!”荞麦扑闪着明亮的大眼睛说:
“其实,我最喜欢你那篇文章字里行间显示出来的忧郁!你知道吗,我真的太久都没有找到跟我一样的人了!你就是跟我一样的人!来,我给你朗诵一段你的文章!”
“朗诵?”
郑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嗯,我背下来了!在火车上!”
也不由得郑龙同不同意,荞麦兀自背诵起来:
“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令其疯狂,可是我疯狂了这么久,上帝为什么还不把我毁掉?这是个问题。还有还有,圣经上说世界末日的前一天太阳不会升起,可是后天又不是世界末日,为什么会有人怀疑明天的太阳不会升起呢?
这又是一个问题。
我想上帝他老人家现在一定在悠闲修剪他的脚指甲。”
说实话,荞麦背得很不错。只是看起来情绪有点低落。
“你…没事吧?”
郑龙被她的情绪波动吓得不轻。
“没有!太感谢你了!是你,让我看到了曙光!”
“好吧…”
说真的,郑龙真没觉得自己——应该说是郭明明的文字有这么大的魔力,但面对这样赤诚(甚至有点彪)的女孩子,自己又能说什么呢?
如果面对这样的女孩子还不能轻易拿下,自己还算男人么!
“所以,你要给我生猴子吗?”
郑龙不怀好意地笑了笑。
“生猴子?什么意思??”
郑龙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在2001年还没有这个网络流行语。
“没什么…我开个玩笑而已…”
“好吧,不过,你得请我吃饭!”
“吃饭…好吧,虽然我也没什么钱…但请你吃麻辣烫的钱还是有的。”
“麻辣烫…好呀。”
郑龙狡黠一笑,多么纯洁的女孩子啊,还不知道13块钱麻辣烫的那条
梗。
此时,郑龙的心情别提有多舒畅了!他只想放声高歌一句!我郑某人居
然也有粉丝了!
只不过,麻辣烫对现在的郑龙来说,真的有点贵!
“要不然,我请你吃我们这边的特产,鱼丸吧!?”
“好啊,鱼丸….听起来很带感呢!”
重生之文坛霸主 第十四章 今晚去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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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史一姐姐答应发表我的文章了?”
坐在鱼丸店里,郑龙焦急地问着荞麦。
“那当然了,一看到你的文章,所有编辑部的人都传阅了一遍呢!胡未来老师还夸你写得特别好呢,要知道她的标准可高了,上次有几个成名作家
的作品她都不放在眼里呢。”
“哦哦,那就好…不过,我现在还联络不上她…”
“为啥?”荞麦瞪圆了眼睛,仿佛不相信郑龙所说的话。
“我妈把史姐姐的电话,当成了诈骗电话…”
“好吧…”荞麦咬着鱼丸,一不小心就把肉汁都咬了出来…
“这个是史姐姐电话,你待会有时间就给她打个电话好了…”
郑龙一看,居然还是手机…嘿嘿,那岂不是有机会勾搭史一姐姐了?
根据郑龙的记忆,这位《芽萌》杂志的史一姐姐,算得上是个一等一的大美女,而且直到他上大学的时候,还一直处于单身状态。
“你在想什么呢?”
“哦哦,没什么…没什么…”
与此同时,正在店里忙里忙外的施静,正在后厨好奇地看着郑龙和眼前这位俏皮的小姑娘。
说实话,自从上一次之后,施静对于郑龙,是有一定好感的。若不是他挺身而出,自己真不知道会怎么样…
毕竟,对许多女人来说,提供安全感是一个男人最基本的能力和要求。
可是,面对面前这位小姑娘,她自己实在是没有什么胜算…
他们说的东西,自己好像什么也听不懂。再一比颜值,自己虽然也不差,但始终是土里土气,没有荞麦看起来洋气。
就好像丑小鸭跟白天鹅的差距,虽然丑小鸭的底子也不一定差,但在白天鹅面前,差距是一目了然的。
不过,郑龙好像要在什么杂志发表文章了。
然而,直到郑龙和荞麦走出鱼丸店,施静也没有勇气问出口。
她现在所要首先操心的,是她那个已经破碎的家,主要就是那个整日烂赌的爸。
几乎和郑龙前后脚,施爸爸施天赐就走进店来。
一身浓厚的酒气缭绕期间。
“爸,你又去哪里喝酒了?”
酒色财气,永远是形影不离的。好赌的人,十有八九也喜欢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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