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渡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洛禊鸣鸾
人的梦想必定会承受许多打击和嘲讽,但是像昨晚那种暴力的行为,还真跟中票一样少见,小蘑菇夹在本来就不熟悉的人群中备受煎熬。
苏文杰不自然的向他靠了靠,但没说话。
王菲有首歌的词写着:
有时候,关心就是交换一个眼神
抚慰就是暖暖紧紧的拥吻
这首歌经沈煜伦一唱成名,至少gay是这么理解的。
康明宇感觉头顶一直有道目光,两人对视片刻,lime轻捷的走到他对面。
他双手插兜,身体弯曲成弧形,就差像长颈鹿喝坳堂水那样把头插进他脖子里了。
“你也穿这种衣服,”他说,眉眼中有隐晦不明的暧昧。
“这不是我的衣服。”
lime似有会意的点头,“嗯,我记得汤恩有。怎么,你们开始穿情侣装了?”
康明宇很是摸不着头脑,lime笑着说:“别误会,这件衣服有黑白两件一模一样的,banned设计师独家定制,他当时准备送给我的时候,就是这么跟我解释的。他以为我会因为banned的知名度而接受,所以我说,他很肤浅。”
康明宇有种又见宗圆樱子的既视感。
“这衣服压箱底好多年了,我真没想到他会拿出来。”
康明宇实在没话说,真没想到有人能不疾不徐的堵住自己的这张破嘴。
而后他坐下来,把桌上的整瓶xo抬起来摇晃,揶揄的说:“这件衣服不是给你准备的。”
“我知道。”
“也不是给我准备的。”
“什么?”
lime笑了,“我不是说了嘛,他的衣服压箱底好多年了,衣服这东西,总想找人穿上,但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穿汤恩的衣服。”
“这是个忠告?”
lime拍桌大笑,“哈哈哈,怎么可能是忠告,我就觉得你穿上他的衣服很合适而已。你在追他?为什么看上那种怪咖?哦…对了,忘记告诉你,其实汤恩不是gay。”
lime对康明宇夸夸其谈,康明宇却好像突然没了嘴巴。
“我记得…”他用食指和中指按住太阳穴眯起眼睛思考,“对,你和苏文杰那个二次元的朋友认识,但好像……嗯…他不怎么愿意介绍你。”
康明宇想:他不介绍我是他有先见之明,老子的出处吓死你。
“我认识汤恩的时候他刚出院……”
康明宇实在听够了。“你跟我说这些干嘛!”
“帮你在追他的万里长征路上做点铺垫不好吗?”
他挑眉的笑颜只能让康明宇想到:黄鼠狼拜年没安好心。
“哼,你还是担心一下你自己吧。”
“你指什么?”lime恍然大悟,“哦,你是说昨天的事啊,啧啧,我忽然有种云销雨霁之感……”
他的凤眼竟忽然现出委屈,揪结的眉毛诙谐又滑稽。
康明宇连忙举起一只手,“打住,派去找你麻烦的人可不是我找来的!”
lime笑眯眯的摆手,“你不至于这么小气吧,反正我也不喜欢汤恩。”
康明宇打心底里吐槽,你tm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我追他,他连好脸色都不给,他嘘寒问暖的对你,你全当垃圾。
但反过来照着lime的角度思考,他也没什么错,不爱就是不爱,不拖泥带水,不敷衍不将就,做人很有原则。这样的人会走很远,会遇到最适合自己的人,开创独特的爱情。没什么不好。
“你是gay?”
“不是。”
“交过女朋友?”
“没有。”
康明宇夸张的嗤笑,“那你是什么,双性人?”
他唇角自嘲一抿,“你何不说我是人妖。”
康明宇无所谓的摊摊手,“我只是希望尊重一下自己的情敌。”
lime突然很是严肃的看着他,在脑海里组织可以描述的词语,然后怅然的说:“爱情是很奇怪的东西,寂寞的夜里迫切需要,快乐的阳光下又荡然无存。大多时候,都很难想象自己有朝一日会想要把喜怒哀乐都找个人分享。不过我最近倒遇见一个。”
“男的?”
“应该是…男的。”
康明宇很挫败,“什么叫应该是?”
“游戏里认识的。”
“啧啧,想不到你这种人也会网恋。”
“我哪种人?”他耸耸肩有些轻蔑,“别说的我们很熟的样子。”
康明宇有点想粗暴了。这tm是我的台词啊。
这会儿有人叫他上台,lime挥了挥手,张扬而去。
“卧槽,这什么情况,我情敌跟我聊我追的人,我这件衣服还有第三个人曾经穿过?”康明宇捏起衣襟用力拉扯,“我tm在干嘛?太可笑了!”
他回头向门口观望,汤恩的身影始终没有出现,他不该错过lime的盛大演出才对。
整个酒吧的灯骤时熄灭,舞台被盆大的圆形聚光灯打亮,一群走在摇滚与时尚前段的祖国绿树正雄姿英发的抱着当下最先进的武器。
他们笑的如此洒脱,笑意渲染了整个空间,如痴如醉,不谙世事。
有梦的人很好,至少不会在泥泞的沼泽里拼命寻找。但有梦的人也很累,买一车南孚电池都不足以驱散疲惫。
不记得谁说过一句类似的话。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如果不闯荡,那绝不会成功;而一个人中年了还在闯荡,也不会成功。
生命给你的发展机会很有限,要怎么把握它,还不遗漏路上的美好风景,这就需要有心人来揣摩了。
舞台上,宋难得穿一件正常的衣服,黑色圆领露出性感的锁骨,流苏从肚皮垂到腰脊,任由行动的支配在身上松垮的摇晃。
袖口被两根黑色绳子系住,把蝙蝠衫更大程度的衬托出来。boom肯定是第一次让玩中阮的人好似围着火堆,边弹奏边有力拍打器身的人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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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乐。
在不懂音乐的人看来,这就是一群疯子在舞台上摇摆,背景音乐应该是三天三夜那种。
宋偶尔会碰到苏文杰,两人不经意的接近又触电般弹开,不知为何脸就红了。
康明宇看着手机,学生会正在举办竞技活动,还有语言研究活动。
学生会总搞些超脱的东西,眼下快要月考了,估计不会有太多闲人对这些感兴趣。
突然,一道白色身影挡住他的视线,他缓缓抬头,竟被眼前的惊骇的场景镇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打王者一直输,有木有大佬肯了我
第40章第四十章:矛盾与卑微
是汤恩,他穿着和康明宇一样的衣服,黑色的,衣领上有白银项链,挂着一颗蓝□□眼。
他的手垂在身侧,肌肉紧致的胳膊被外套完全遮盖;他白皙的脖子托起珍珠般的喉结,身上的香水味有蛊惑人心的味道。
“你有随便穿别人衣服的习惯?”他的口气很难断确,似诘问,似嘲讽,但传到康明宇耳朵里尤其动听。
“没啊,我给你打过电话,这不…怕忘了给你带,所以穿在身上。”
“强词夺理。”他轻声咕哝,还有点傲娇意味。
康明宇连忙站起来把衣服脱掉,“喏,给你。”
汤恩看着衣服却没有接,轻蔑的别开头,“我可没有穿别人穿过的衣服的习惯。”
康明宇这下可犯愁了,啥意思?生气了?我怎么了?
他试探的又抱回自己怀中,“我洗洗再给你?”
对方不答。
“那…你送给我了?”
还是不答。
“那算了。”他随手把衣服扔在椅子上扬长而去。
每个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他的尊严永远不可能成为爱的牺牲品,如果一份爱情需要以头抢地、卑躬屈膝的来换取,康明宇认为,我做不到。
走到舞台侧面,他开始回想细节:今天的汤恩有点莫名其妙,像吃了闷弹,不声不响,却挺有杀伤力。
他低头看着自己,难道真是这衣服有什么特别的意义?那直说不就好了,无理取闹个什么劲。
自己也有错,突然就爆发洪荒之力了,肯定是因为lime跟他说的那些话,感觉身体被掏空。-_-#
是不是有种恋爱的感觉,开始有矛盾,开始试探对方的心灵深处。回味起来,康明宇觉得自己刚才帅爆了!他早晚要让汤恩明白,没有什么东西的意义能比他眼前这个爱他的人更重要。
汤恩僵硬的伸出手,捞起椅子上的衣服,离开温室的它变了味道,它被弓虽女干了,因为它不会是心甘情愿穿在除了“他”的人身上。
当康明宇生气的把它扔出去,它被弓虽女干还被无情的丢弃。康明宇的爱像一个刑事案件的案发现场一样惨不忍睹。
康明宇离开的位置仍在他瞳孔中,他甚至看到那个人背对着自己矗立,像一座石像。
把lime从警察局接回来,汤恩和lime第一次畅谈。以前两人总是话不投机,只有那一晚,他们用心跟彼此说话。
具体说了什么,汤恩已经不记得,只剩下lime的那句我没有号在十三区,我不是凌渡。
lime不是凌渡,他可以被从梦魇里解放出来了,而自己还在黑暗里寻觅,冷清、凄惨。
汤恩不知道,如果找到凌渡他的人生会有怎样的改变,像被施了法术的青蛙,只知道应该去找个公主吻下去,但猜不透这后来的后来。
表演结束时,热烈的掌声把所有人淹没,宋对苏文杰眨眼睛,苏文杰微笑颔首,两人越来越有默契了。
他们从康明宇身边撤离,康明宇拍着苏文杰的肩膀说:“你们俩这么暧昧,干脆在一起好了!”
小蘑菇抬腿一季佛山无影脚,“滚,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我就觉得这里比较凉快。”
lime从康明宇面前经过,看到他上身只剩下浅蓝色的复古立领的衬衫,外套已经被回,揶揄的说:“也只有你比较凉快了。”
康明宇足足用一分钟才明白自己被鄙视的真相。行吧,反正欺负我已经成为一种美德了。
没有演唱会,舞台附近几乎是空的,大家在舞池中跳舞或者躲到角落装酷。
苏文杰和宋靠在吧台边喝可乐,冒着气泡的液体有点像女巫的调试剂。
“你那个大学好吗?”苏文杰把杯子靠近嘴边遮住半边脸,仿佛这样就能把自己羞怯的隐藏起来。
“还行吧。就是各种音乐的大家庭,西洋乐、民族乐,有研究作曲的,有号称人肉节奏器的。古风、爵士、摇滚、古典,什么都有,喜欢说唱的,喜欢研究乐器演变的,每个人都有用不完的热情,对音乐,对人生。”
苏文杰望着手里的可乐,忽然有种俯瞰湖泊的感觉,像大鹏在天上徜徉,又化身为鲲扎进水里驰骋。他向往这样的生活。
朦胧的夜色下,树叶轻微的摇晃,无月的夜空是一件素衣,缺少宝石的点缀,沉闷的令人难受。
康明宇在靠近舞池的地方喝酒,来往的脚步也能成为思考的依据。比如,有人穿皮鞋,有人穿帆布鞋,年轻的男孩穿紧身裤却不穿袜子,而像汤恩这种人简直不该出现在这里。
他看到汤恩坐在对面桌上,桌上摆着许多颜色、形状各异的瓶子,他的黑色外套和白色外套交缠搭在椅背,身上的白色衬衣让画面看起来就像怪物的化学实验室。
“我注意你很久了。”一名男子在汤恩身旁坐下,一只手不老实的摸向他的大腿,“你看起来不像找乐子的,怎么,要长处吗?”
在康明宇看来,那就是一只红头发公鸡。
哼,哗众取宠的家伙,你找错对象了!
“嘿,他有主了,麻烦你换个地方演讲。”康明宇暴戾地将汤恩拉进自己怀里,捏住汤恩手腕的五指几乎要把他的手捏断。
汤恩这家伙今天没带脑袋出门吗?明知道自己情商低还敢明目张胆的钓凯子。
他一边腹诽一边折磨汤恩的手腕,无需避讳自己吃醋的事实。
那人扯出一脸轻蔑的笑,眼神好像在说,“老子不稀罕”,康明宇很想给他一拳让他稀罕稀罕,可他转身就走了。
汤恩靠在他怀里,手腕上的酸痛令人无法忍受,但他没有挣扎。
他的头靠在康明宇肩膀上,嗅出他皮肤上的奶香味,应该是某种沐浴露的效果。
“不疼?”康明宇把汤恩的手轻轻放在自己手心里,手腕处已是红了一片。汤恩却不动声色,好似被捏的是别人。
见他不太对劲,康明宇推他坐下,拿椅背上的衣服盖在他身上。酒吧的冷气让汤恩浑身冰凉,有衣服却不穿,脑子想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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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喝多了?”他摸摸他的脸,并不热,额头也不热。“拜托,死没死给句话行吗?”
汤恩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你很希望我死?”
“当然不希望,不过嘛……我倒想让你□□。”
汤恩直接闭上眼。他很累,因为背着承诺很累,似爱而非很累;这荒诞的人生特别累。
忽而一道银光劈开夜空,雷鸣伴着狂风,细雨点撒在树叶,逐渐把笔锋加重。
“下雨了。”康明宇说。
汤恩点头,“嗯,我该回去了。”
康明宇莞尔一笑,算是对自己的安慰吧。
“好,路上小心。把你的外套穿好,能都穿上最好,得你又觉得我有穿别人衣服的癖好。”
其实,他想说,别着凉。但他说不出口。
汤恩第一次这么听话,他把自己穿的像个包子,曾经干练的模样荡然无存。
他推开大门,一阵强风席卷室内,在关门时把外面的世界隔绝在门后面。
康明宇望着他离开的方向苦笑,却还是故作自得的说:“真没情趣,我本来想说,下雨了你愿意留下吗。就算不留下,好歹等我问完嘛。”
与此同时,苏文杰和宋在圆窗旁眺望,倾盆大雨横扫过来,玻璃上尽是水痕。
“真倒霉…”宋小声嘀咕,“一只落汤鸡要诞生了。”
苏文杰微笑着抚摸另一个世界的雨水,“我不觉得啊,自然景观都很浪漫。”
“对,小雨怡情,大雨伤身。”
苏文杰被他惆怅又赌气的模样逗笑了,指着窗外说:“雨这么大你怎么回去。”
小蘑菇托着下巴思考:“嗯…让我想想,最好我一出门就被车撞飞了,这样我就可以躺着回去,还有不花钱的急救车坐。”
苏文杰被他脑子里古怪的想法吓了一跳,连忙捂住他的嘴说:“别说傻话。”
宋得意的伸出舌头在他手心里卷动,苏文杰触电般回手,脸颊登时红了。
“喂,你别这么纯情啊,我就开个玩笑嘛。”
望着苏文杰瑟缩的模样,他只觉得这芭比娃娃是从童话书里来的。而且肯定是最原始的教育版本,没有女巫也没有毒苹果,每个人都本本分分,像中国古代所说的男女授受不亲。
这一幕要是发生在古代,苏文杰肯定三尺白绫一挂,死给他看。
苏文杰低垂着脸,小手不易察觉的在自己脸上碰触,滚烫的灼热和不安分的悸动让他更加羞懦。宋立刻转移话题。
“你呢?你怎么回去。”
“啊,我啊,我家……嗯…我租的小屋离这里不远。”
宋连忙点头,把上个阶段的不愉快过度下去,谁知他呢喃了一会儿,还没说完。
“要不…你去我那里住一晚吧。”话一出口他就甚觉唐突,又补充说,“那个…看起来这雨不会很快停。”
宋激动的简直不能自已。这是邀请啊,友好的邀请,想想他们两人共处一室可以做什么,我去,太多了,他们俩什么都可以做。
苏文杰还在自顾自的解释,“我那里可能比较简陋,其实你也可以打车回去,就是现在下雨…这里不太好打车……而且…而且晚上打车很贵…”
“行了别说了,你不用感觉不自在,我不是说过嘛,以后可以一直陪着你。况且,有个什么唐朝人不是写过,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有你就够了啊。”
“嗯,”苏文杰含笑点头,“是刘禹锡写的。”
小蘑菇无奈的耸耸肩,有时候这家伙就很愚钝,明明诗不是重点,最后那句才是重点啊。分明是装傻嘛!
他一把拉住苏文杰往人群里扎,穿过拥挤的舞池跑到门边,用力推开被风堵住的大门。
“别管这些诗人了,我们走吧。”
第41章第四十一章:雨夜
“什么!”
大雨疯狂的拍打地面,震耳欲聋,两人像喝醉酒似的在风雨交加的阻力中摇晃,用尽全力大喊,想要跟对方表达。
“我说,我们走吧!”
“走?但,现在雨下很大,会淋湿的!”
这种声波来的很迟钝,要花许多力才能听懂彼此的言语。
他绕到苏文杰身后脱下自己的外套撑在两人头顶,前端狠狠压低在苏文杰头上,“没事,我挡着!”
声音从后背冲进耳朵,带来淋漓尽致的快感和欢乐。
虽然他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但幼稚的举动仍能带来慰藉。
苏文杰总是一个人,即便小时候,遇到大雨的天气他也不会把衣服顶在头上。这种举动在一个人的时候尤为滑稽,还不如径直走进雨里,何必闪躲从天而降的耳光。
他们在雨里奔跑,脚步踏起千层浪花,凛风钻进怀里想要谋得一席之地,却被他们奚落式的推开。
雨水滑进嘴里是甜的,打在脸上也温柔。他们杨帆在水中驰骋,迎着风浪,迎着风浪背后的阳光。
苏文杰觉得自己像个船长,不是蒙奇d路飞那种,也不是杰克琼斯,他们都太疯狂了。而他不是那种人。
他是靠着水手的拥护才得以起航的船长,世界对他爱护有加,派最好的水手来陪伴他,给他温暖,给他爱与希望。
站在破旧的走廊里,两人浑身湿透,紧贴着彼此。回首向来萧瑟处,大门竟有水帘洞的视觉效果,靠门的一块地面像被水管冲过,空气里弥漫着土的腥气。
苏文杰颤抖的把钥匙对准孔洞,宋怪叫一声冲进去,两人栽倒在地上大笑。
“开灯开灯!”
“你压住我了…”
“灯在哪?我开。哎呦…什么东西…”
苏文杰赶紧打开灯。
“你没事吧?”
小蘑菇揉揉脑袋,抬头一看,我去,撞上个床头柜。原来这出租小屋只有二十几平方,进来就是卧室,对面有书柜,侧面用帘子挡着的门是卫生间。
“没事,被你的床头柜偷袭了。”
说是床头柜,只不过是实木小板凳上面搁块玻璃,苏文杰庆幸没有划破他的头,他倒庆幸没有弄坏苏文杰的玻璃,要不然这就应该是他最后一次拜访苏文杰了。
他低头不安的捏自己的手,脸上挂着强挤出来的满含歉意的笑,“抱歉,我…我要不去煮个热鸡蛋。”
宋被弄得挺尴尬的,连忙摆手说:“我真没事,你不用这样,你看你,浑身都湿透了,还是赶紧洗个澡吧。”
这下苏文杰更无地自容了。“我这里没有浴室啊。”
纵然宋号称古风公子,现在却觉得言不由衷了。
“那,要不……我去烧水吧,你先凑合着洗洗。”
“不用,”宋从地上跳起来,“我去烧。”
用热水器烧好水倒进脸盆里,两人面面相觑。苏文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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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自己的毛巾给他,“将就着擦擦吧。”
宋见他要走,一个箭步冲过去把他拉回来,“你穿着湿衣服也不舒服,脱了吧,一起擦。”
“什么?一起?”
他倒没往别处想,只是这地方狭小,两个人守着一个脸盆光溜溜的一起擦身体,这有点…有点…反正不太妥当。
宋说:“不要紧,我帮你脱。”上去就要扯苏文杰外套上的拉锁。
苏文杰像被拉去做压寨夫人的小姑娘似的抵死不从,按住他的手狂叫,“我自己来我自己来,我自己来,你别冲动!”
“冲动?”
“冲…动…”
两人尴尬的抓住最后一个词捧腹大笑。
“我帮你把湿衣服脱下来怎么就冲动了呢。”
“不是,我没经历过这种事。”
“你是指…未经人事?”
苏文杰红着脸拿湿衣服打他,“说什么呀!”
宋可怜巴巴的装无辜。“那你想什么呢?”
苏文杰的脸登时又升温了。“我打死你!”
姑且玩儿闹着洗完澡,他们全身□□从卫生间冲进被窝里。
“你衣服怎么办,我拿吹风机给你吹干吧。”
“别去了,小心感冒,明天再说,不行就穿你的呗。”
“可你这样不冷吗?”
宋不由吸吸鼻子,使劲把被裹在身上,“没事,不冷。”
节能灯到此刻才算亮起来了,他们平躺在一个枕头上,宋在脑袋里填词,对,同眠共振。
对面的书架离床尾仅有半米距离,上面皆是乐谱和笔记,泥塑做的笔筒里歪插了几只笔,没什么特别的。
环顾四周,估计只有这简易的书架还有点艺术家的气息。奄奄一息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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