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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渡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洛禊鸣鸾
他喜欢守着自己的东西,像森林之王占领自己的地盘。若有第二只老虎,他们似有争夺的必要,可第二只老虎已经吃完森林之王的食物了,剩残羹剩饭的渣滓,这就进退两难。
看起来,汤恩并不是死缠烂打的人,一个不追赶,一个不回头,这便是性格。
从另一种角度讲,杜青柠才是最正直的人,俨然很配那个头脑简单、热心爆棚的法熙文。
上帝在搭配最后一根肋骨的时候总是很用心,已然将最适合你的人摆在你面前,要或者不要,就另当别论。
沉思着,喝着酒后的柠檬片,路过的人都对他抛出奇目,以为他是个喝不起酒或太过单纯的小受。
酒后膨胀的感觉他脑袋里也有,直想揪住对方大喊一句,老子生起气来我自己都害怕!
估计到那时候,大家会以为他是个单纯且穷的神经质受。于是只得作罢。
后来他看到隋愿了,在吧台后面给游走的服务生布酒,悠然自得。
他们曾远远的短暂对视,互相点头,但没有说话。
康明宇的脑袋仍然是掺了酒的浆糊,放狠话没人比他狠,可过后也没人比他更自责。
他就是这样一个自相矛盾的人啊!世界上就是有他这种人啊!那又能怎么样呢?没人打算理解他,就像他从不曾认真了解过别人。
就对比隋愿和菜团子吧,他们从论文抄袭案走到弓虽女干案,最后居然还是在一起了,这就更没道理。
人世间的许多事,只要你肯琢磨,每一件都蕴含着自相矛盾的悖论,永远也讲不通。
他不停地看手机,总想着也许下一秒,汤恩就会打电话过来。只要他肯说一句暖话,哪怕就仅仅给他一截台阶让他从穹隆里往下跳,他也义无反顾。
他承认,说了这么多,放不下的就是面子。就是想让自己这一遭出力不讨好的事有那么点微薄的价值。
仅此而已啊,就这么难吗?连个电话也不打,都他妈死光了吗!
烈酒一杯杯下怀,胃在抗议,脑袋亦眩晕发热。他飘忽不定的踩着光滑的地板,通往外界的道路仿若云衢天市。
“嘿,那不是康明宇吗?”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菜团子揪着隋愿的衣袖大惊小怪。宿醉一夜让康明宇略显疲惫,不过他倒是删除键专业,重生过后一身轻松。
隋愿鄙夷的看了蔡仲一眼,“他本来就是gay,有什么大不了。”
“没啊,我就是觉得,还好他没看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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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又不会吃了你。”
蔡仲瞪起大眼睛,郑重其事的说:“不,他会。康明宇有个毛病,喝完酒喜欢胡闹,虽然他很少喝醉,不过我见过一次。”
隋愿还以更深的鄙夷,“还有比你更能闹腾的?”
“咦?我怎么了?我干了什么?”
“闭嘴!老子想弄死你很久了!”
蔡仲茫然自顾,“奇怪,怎么每次喝完酒,大家对我都不太好,而且我这腿啊,疼的厉害,好像他们趁我醉,就要上我妹。真是太奇怪了。”
隋愿强压心头的洪荒之力,真恨不得把他就地正法。
康明宇推开门,寒风扑面而来。夕阳的光明已然退却,雾霭灰蒙蒙遮蔽远空。
门外游荡的孤魂野鬼早已不知去向,可能找到新的床伴了,亦或是躲在陬隅享尽一个人的安逸。
别人的生活,从来都拥有不重要的神秘。
他一个人在街上逛,所到之处,仿若为迎接他一般,亮起两旁的路灯。
他像个准备出场的演员,从此处经过,登十里红毯,顶汨汨闪光。记者人在高处俯瞰,拍许多风姿煞爽的照片,他加快步伐,拒绝众者的特殊关照。
不知为何,归途总比来路显得短暂,可能去时我们迷茫、寻找、把道路分成无数个,安设太多中点,离真正的终点就会越走越显得遥远。
但归路就不同,你知道家的方向,像每天都需要呼吸吃饭一样稀疏平常。乃瞻衡宇,载欣载奔。
康明宇把柏油路走成雨后沟壑,愣是癫狂的回到熟悉的地点。被云雾稀释的蓝宛若水墨洪荒里勾勒,头顶一轮圆月,月下一颗莹星。心中有感,思量范大成车遥遥篇,那一句可歌可暖。
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第99章第九十九章:汤爵
“父亲。”他口中僵硬的敬语,只当是一通电话的开场白。之后的对话里,再不需要他参与什么。结束时,说一句“知道了”,不做任何解释。
汤恩起手机,隔窗远眺西风里摇摇欲坠的枯叶。他和叶之间,被一扇无形的门扉屏绝,听不到它离开时的言语。
汤爵要被释放了,就在今晚,一切将要落下帷幕。樱子都不曾追究的罪责,加以权势的阻遏,终将烟消云散。
其实,汤恩本不该回来的,父亲一早就命他等候时机,逮捕令一撤销,他会带着汤爵立刻撤离,今后若要旧账重提,便是覆压层层高楼,宗圆家尽心机也无济于事。
有的时候真想给汤爵狠狠来上一巴掌。他总把事情做得太绝,不留半点回旋的余地。他以为是生活逼迫他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实则只是钻了牛角尖,双目蒙蔽,看不到人生中纵横阡陌的道路。
汤恩也曾从深渊里走来,这种经历刻骨铭心。
纸上谈兵是讲不通的,只有让汤爵自己想,想明白了,一切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冷静过后,汤恩整装出发,推开门的瞬间,一道身影向内扑来,直撞得他脚下趔趄不稳。
“康明宇!你怎么还在这?”
他的脸红得发烫,像火炉里千锤百炼的模具,穿上单薄的衣衫,伪装得跟个兵马俑似的。
“怎么了…见到我不开心啊…我以为你起码会开心一下啊…”
他像高温下融化的奶糖,黏在汤恩身上,摩擦迤逦。他推着汤恩走进去,用蛮劲把他按倒在沙发上。
“起来,我要出门。”
“别,你好歹说句别的话嘛。”
汤恩手肘顶着沙发,两掌用尽全身气力撑住康明宇强势的身体,气息逐渐失衡。
“你想听什么。”
康明宇讪讪的笑了,“呵呵呵,没什么。你有没有到我给你的新礼物…”
“什么?没有。”
“那我给你变出来,你把眼睛闭上。”他好不容易爬起来,双臂展开放置汤恩的大腿两侧,防止猎物逃跑。“别睁开,闭上。”
你跟酒鬼讲什么都是白口舌,汤恩拗不过,只能暂时闭上眼。倏忽,一把碎纸被塞进手里,他睁开眼看去,隐约能拼凑出新闻稿件的模样。
“汤恩,撕了可就不能后悔了,你要是哪天回想起自己失去xing功能的事情,突然想大义灭亲,我可找不到原件还给你。”他抱着汤恩,用力的,揉进骨髓里。惆怅过后,心满意足。
汤恩啊,这是我第一次妥协,我康明宇活了二十年,从来没放弃过自己想做的事。只有你,全是你,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你。因为,喜欢你。
汤恩不可置信的抬起手,看那雪花般散落一地的碎片。他不无痛苦,只是,过去了的,不再重要。往事不及康明宇此刻给的千分之一,是他让自己抛弃耿耿于怀的曩昔,活在当下,和心爱的人在一起。
“没关系,”他微微一笑,“反正你也不需要,失去了也挺好。”
康明宇笑倒在沙发里,拉着他的手,指尖拨弄他外套上的纽扣。“要不要试试,我想提前验验货。”
“别闹,我急着出门。”
他刚闪开身,康明宇又八爪鱼似的禁锢上来。“干嘛去啊,正是春宵一刻值千金,你忍心抛下我一个人啊?”
汤恩难得陪他磨嘴皮子,故作玄虚的说:“灭六国者,六国也。亡唐玄宗者,杨贵妃也。前车之鉴,后车之师。”
“你欺负我不懂历史理科生吗?”康明宇揪住他的脸蛋儿碾压、□□,嘟嘴的模样甚是可笑。
“没有,我真的有事。”
“去干嘛?”
“接我弟弟。”
“我去,我陪你一起,哦不,我可以开车送你,我技术很好,不需要证书作证的那种好。”他滔滔不绝的逼叨,对着汤恩耳朵大叫,好像自己听不到,别人也听不到似的。
汤恩鄙夷的说:“你是考不出来吧…”
他说这话,康明宇就不爱听了。“你不懂,这就叫作是金子总会发光,你花一万块买证书,能买到我这种技术吗?能吗?”
汤恩笑了,“你真是不害臊。第一,我是花钱考出来的,第二,强词夺理并不可爱。”转而调侃说,“康明宇,你该不会是想让汤爵在出来的路上就因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然后再被拘留吧。”
康明宇拍手称快。“哈哈,你…你越来越了解我了啊,我还真没想到,被你一说,嗯…这个办法也不错!”
汤恩冷眸一抟,牙缝里挤出四个字,“阴险小人。”
康明宇也不生气,没脸没皮的复贴上去,“那你带不带我去?到底带不带我去?”
汤恩叹了口气,看手表已不胜倥偬,起身去卧房里。康明宇便如本狗熊一样摇摇晃晃跟在后头。
“外面起风了,我拿件衣服给你。”
“不要,我穿你身上的。”说着,毫无头绪的脱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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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恩的外套,汤恩只好给他。他又笑嘻嘻的跑到门口瑟,“唉,暖和呀,有你的体温,还有你的香气。”
汤恩又是气又是笑,“得了便宜还卖乖。快走吧。”
两人乘电梯到地下,康明宇始终像个背包一样挂在他脖子上,还唱难听的歌。
“祝你生日快乐,happybirthdaytoyou。。诞生日おめでとう!!”
“你能不能安静点。”汤恩没办法前进,身上的这件真人书包比他这些年读过的书还重。“松手。”
康明宇乖乖准他去开车,等到大灯直射双目时仍含笑痴癫。
他爬进车窗,脑袋从副驾驶伸到汤恩面前,呼出刺鼻的酒气。“喂,真的不想找个代价吗?”
汤恩反手揪住他的衣领,“再不进来,我把你挂在车上!”
康明宇闻之一愣,突然嚎啕大呼,“店长,店长拿呐!你们的营业员太凶了,我要退货,衣服不穿了!”发作完毕,又贱兮兮的凑过去问汤恩,“我真是被理科耽误了表演的才华,刚才那一段咆哮的怎么样,我还能再咆哮一段。”
汤恩忍无可忍,直接从车窗将他薅进来,用安全带绑在副驾驶才算放心。
圆月皎洁,逐渐暗淡的背景墙上繁星绰绰,汤恩加速行驶在路上,穿过市区,去往北郭的拘留所。
他们走进去时,两名警察坐落大厅,中间隔开的座位刚好是汤爵。
他坐着,闭上眼,大概与上帝扪虱而谈;如此的从容、自若。
警察看到汤恩,麻利的站起身,手铐牵连着汤爵的两只手。三个人,两副手铐,滑稽的像小学生的绑腿比赛。
手铐被回,汤爵情不自禁的活动一下手腕,抬头看向远处的康明宇。
“不错啊,还特地带小男朋友来接我。怎么,活了近三十年,终于发现自己更适合当女人了。所以,两位新人亲自来感激我吗?”汤爵笑得格外张望,所谓人如其名,汤爵当真像个伊丽莎白家顽固的贵族。
汤恩什么也没说,什么也不想说,转身就走。
康明宇自然装傻充愣,也跟着往外走,却被一声“喂”定住在当下。
“喂,小男孩,rudeboy!告诉我,你们上过床了吗?没有小dd的汤少卿,还好用吗?”
他可能并不知道自己的罪行早已昭然若揭,尽人皆知;仍旧嚣张的挑衅。
从他故作自大的姿态中,康明宇看到一个满身装满稻草的小鸡,把自己包裹的雄伟,还在背上插满刺猬和玫瑰花的尖刺。
这单薄的伪装,暴露无遗。
康明宇笑了笑,“谢谢你的问候。是不是,因为牵扯弓虽女干案的缘故,让汤家‘二少爷’如此在乎床笫之事。”
假笑谁不会呐?论笑里藏刀,康明宇敢称第二,还没人敢说第一。
汤爵的确深受重创,但仍旧面不改色。“那又怎么样?五十步,笑百步,你比我,也好不到哪里。”
他的声音逐渐接近,又听得远去。他从康明宇身边擦肩而过,渐尽离开。
汤恩在车门边等待,康明宇走向他,和前方的汤爵始终保持一段距离。他不知道康明宇和汤爵说了什么,气氛看起来不太融和。
“上车吧。”
他拉开副驾驶的门,先把康明宇塞进去。汤爵很自然的坐到后面,像霸占皋比的将军,胳膊搭在椅背上,双腿交叉,一只手托住下巴,透过后视镜审度康明宇。
康明宇同样也在看他,其实,汤爵比汤恩好看许多,大概是一种气质吧,同样的容貌加以气质的点化,效果完全不同。
他笑起来比较妖,灵动而蓬勃,一肌一容,翩翩若鸿。汤恩则比较闷,万年扑克脸偶尔从黑桃变为红桃,本质毫无区别。
如果这是一套恋爱系统,从人设来看,康明宇无疑会选择有趣的灵魂做伴侣,毕竟,汤恩并不出众,且头顶还挂着圣母的光辉。
如果他是樱子,哪怕情商长在脚指头上,也绝对不会选蔡仲那个笨蛋。相比之下,汤爵是森林里的美洲豹,蔡仲就是雪窟冬眠的兔子,兔子没有生存能力,且跳跃性太强,无法抓住任何一缕思绪。
客观来讲,每个人都知道谁最适合自己,这是理智仍能控制的时候,然而一旦神智开始紊乱,yu望驾驭躯体,所有人都可以适合自己。爱情,不过是做ai、谈情,肉体的合拍,神的同步,外貌的凑合,大街上一把就能抓来仨。
所以,宗圆樱子一定是神志不清了。
汤爵仍旧屏鉴而观,那视线就像阴险的猫在勾引他的猎物。康明宇把头靠在汤恩肩上,汤恩不自在的动了动,终是没有推开他。
“哥哥,你的宠物不错,不介意的话,借给我玩玩?”
他很少叫汤恩“哥哥”,强调的语气尤其冷蔑。汤恩的呼吸骤然停止,身体都僵硬了。
看来,汤恩在调整情绪,并且不准备反击。康明宇就怒了,回头对汤爵说:“你的裤子不错,难道要脱了借我穿穿?”
汤爵似笑非笑的说:“我敢脱,你敢穿吗?”
“你脱我就穿,你敢脱吗。”
两人都是上听的脾气,汤爵立马抽出腰带,康明宇更是转过头,目不转睛的看。
汤恩气结,一脚急转舵险些把康明宇摔门上。
“下车!”
“哈?”
康明宇张开血盆大口,真想吃了汤少卿。
这一幕似曾相识,好像也是附近,被赶下车的情景历历在目。
“你确定?”
汤恩急刹车停在路边,康明宇看着他的侧脸,无奈的叹了口气,怒火恐怕是拍遍了车内是所有设备也无法发泄。
“行,行。”他反复念叨,似乎暗示自己应该下车。他推开门,一只脚踏出去,莫名有种登上月球第一人的感觉。
“康明宇。”汤恩突然抓住他欲要离去的臂膀,“早点回家,我明天打电话给你。”
他没有回答,只是走着走着,忽然笑了。
真心在乎你的人,总尽心思跟你解释,哪怕这解释无足轻重。解释就是既然犯了错,还不惜率先示错。
如果有个人对你不屑置辩,那么,在他看来,你就真的不重要了。
有时候,恩怨只因一个动作,有时候,化解恩怨只需要一句柔情。人人心里都有一个是恩怨依叠的容器,满了就需要换掉。被换掉的人,不是没爱过,恰是爱太深,熬不过时间的折磨。
他想,汤恩一定是要回自己的住处的,有花香吹进梦中,这一晚,一定会像他初来人世时那样美好。
第100章第一百章:同室操戈
汤恩望着他,背影远去,消失在转角的树影下。汤爵的腰带还散落在一旁,丝毫没有羞耻感。
“你是怕我看上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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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怕他上了我?”汤爵慵懒的靠在车窗上,一双眸凛凛生风,却含笑含谐。
汤恩终于松开方向盘,低头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抽出,点燃,疲惫的拥着窗外暮色。
“汤爵,樱子还在医院里。”
“所以呐?”
“你怎么下得去手。”
“不不不,”他摇着头,“你搞错了,一切都是她的主意,我只是她的一颗棋子。我是信任她的,可她没有信任我。她不信任我却用了我,这是她最大的败笔,因为…”他说到这里,自嘲的一笑,“我的确不值得她信任。其实,作为一个领导者,她早该想到会有今天的局面。从她选择离开我的那一刻起,我就不可能再帮她。女人,愚蠢的生物,以为爱过她的人多少会对她有所留恋,就像男人有了女朋友还愿意出去沾花惹草一样,男人就喜欢被许多女人拥簇,而女人,恰恰最痴迷于前任为她寻死觅活。这是天性,跟任何人都无关。我在报复她,我也相信,她躺在医院里没日没夜的琢磨,并没有太痛苦,只是思索如何才能变本加厉的报复我。汤少卿,我们都已经这样了,你却还想要我去可怜她,你不觉得自己很可笑吗?”
“做了错事还强词夺理,下一次,你不一定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运气?你指这个吗?”他抬起手,假使自己手上还带着手铐,“别开玩笑了,老头子不会让我死的,就算我明天出去宰个人玩玩,他也不会让我死。有些人就是后知后觉,如果他当初对我好一点,我和你都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他身边的女人就像蟑螂,多得满地爬,你妈妈,我妈妈,还有后面不知多少个人的妈妈,结果都一样,只是守着一个糟老头子而已。我以为樱子和她们不一样,她是有心的,没想到啊,这年头有钱有势的人什么都买得起,买一颗人心也不在话下。所以,宗圆樱子她活该,她活该被人嘲笑,她活成一种耻辱,这是她自己选择的路。倒是你啊,汤恩,你始终不争不抢,让爷爷替你撑腰,现在爷爷去世了,你有什么打算吗?”
汤恩倾吐一口抟烟,淡淡的说:“没有。”
汤爵嗤之以鼻。
“汤恩,我们不妨摊开来说,我不喜欢和你这种棉花一样的东西打架,我们之间,终究要有一场争斗,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你就不能给个痛快?”
汤恩看着前视镜,认真的说:“只要是你喜欢的,我一分不拿。”
汤爵便笑出生来。“呵呵,话说的真好听。可是,我什么都想要啊,我还想要你的那只宠物。”
“汤爵,你不要得寸进尺!”
他打开窗,夜风呼啸而来,将车内同体吹寒。镜子里的汤爵仍旧玩世不恭,好像只是在开一个玩笑,目的也只是为了让自己开心。
“看看,生气了吧,你就应该学学你那小宠物,搞什么情深义重的套路,这一点都不适合你。”
汤恩简直没有办法与他沟通,是一种言语一旦触及某个分寸后,立刻就被汤爵掰弯的感觉。汤爵故意避开有关亲情的东西,努力摆出自己最冷酷的一面,仿佛不曾对任何事情认真过。
汤恩焦躁的用手指敲打方向盘,噪音使他更无法笃志于论。树叶在路面上刮,哗啦啦,哗啦啦,像无数蚂蚁在心上啃噬。
该怎么表达我对你的情意,汤爵,男人应该拿的起,放的下。
他低下头,重新点燃一根烟,良久后,开口打破这寂静。“我从没想跟你抢什么,我们都有同一个父亲,我的经历,也不会比你好。汤爵,你为什么一直把我当成敌人,事到如今,父亲已经老了,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时间是最无情的神明,他悄悄地走近人群中,走进每个家庭,一寸一寸的,把所有物质都搬空。金钱、荣誉、信仰,亲情、友情、爱情;它就是个饥不择食的饿鬼,把能被拥有的东西通通带走。
无论当初多么深刻,渐渐的,都淡忘。人们不能任由执念强求流逝的时光停下来,就随着它,学会淡忘吧。
汤爵并不否认,但他仍有自己的见解。“这个道理谁都懂,不需要你复述给我听。他现在是用到我了,对我阿谀奉承。可我忽然不想被需要了。人就是有这么一个劣根性,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得到了,也就无所谓了。”
他不是这样的人,汤恩知道,汤爵不是他口中那种喜新厌旧的人。他只是受过太多伤,再也不肯让任何人走进心里,再不会给任何人伤害他的机会。
话说到这份上,已然触碰到汤爵的底线。他的心事,就像他的快乐一样,不能跟别人分享。共享让他充满攻击性,泯灭了儿时的善良。他邪魅的笑着,忽然探头到汤恩耳边,轻轻的说:“汤少卿,你就不想跟我来一场男人之间的对决吗?还是说,车祸之后,你已经放弃了做男人的企愿”
他以为抓住了汤恩的伤口,用力扯,让他再度陷入痛苦中。他想告诉汤恩,你永远没有资格教育别人,同样是面对悲痛,你也做不到无动于衷。
悛悔啊,见鬼去吧,人活着就是恶心、痛苦,而唯一能体会快乐的事,就是看别人比你更痛苦。这就是人类幽默的来源,在你头上扣一个派,把番茄酱和沙拉通通点缀上去,许多孩子笑得满地打滚。幽默,这就是幽默。
他的气息犹在耳边,像魔鬼引诱天使去人间鬼混,又坏又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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