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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纵(NP)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繁丧三千
下人们便一排排的全部跪下,等着宁王爷出来。
小世子因为身份同样尊贵,只需微微低头,静立在一旁,待悄悄看见那依旧一身雪白的衣衫,像是从画里面走出来的爹爹从马车中下来,带着一股自己最是喜爱的味道从自己身边路过后,小世子晃神了好一会儿,才紧跟着进了府邸。
心思全部都在宁竟瑶身上的少年几乎不放过男人的任何一个眼神。
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眼睛怎么都离不开男人,却任由自己这样下去,一边肆无忌惮的仰望着爹爹,一边将自己的视线藏的好好的,不让男人发现。
方才,少年便见着宁竟瑶在进府邸的时候多看了一眼那围观着的抱着一只小奶狗的小童,还隐隐对着那小童笑了笑,分明是很不起眼的动作,却几乎瞬时刻在少年的心上。
接下来,便是下人们帮忙将马车里的东西全部搬出来,一件件的摆放好,宁竟瑶带着宁崇云见过那些城里大小官员后,就在大堂里只剩下父子二人后,问面前站的笔直的少年,说:
“云儿,等会儿你是同我一起跟着九臣出去游玩,还是自己另有安排?”
宁竟瑶看着眼前身子骨才刚刚开始展开,还有着小小婴儿肥的少年,目光不冷不淡,语气也没有了在易九臣面前的随意,反而带着为人父该有的威严和距离。
“儿臣、儿臣……”宁崇云想了想,手里微微渗出汗水,眼睛盯着宁竟瑶那端着白玉茶杯,却比白玉茶杯还要好看上几分的手,说,“儿臣自己安排,爹爹不必管儿臣便是。”
宁竟瑶早就猜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也没有纠结,点点头自行去找了管家,留下小世子一个人呆呆的还沉寂在刚才男人同他说话的心情里。
少年粉白的小脸上透着一丝红晕,视线在宁竟瑶离开后,便如同实质般胶着在那被男人碰过的白玉茶杯上,犹豫了半晌,终究去用手端了起来,碰了碰那茶杯的边缘,不知道想了些什么,耳朵一阵滚烫的脸盲将茶杯放下,离开了。
而易九臣则是早早的就在把宁王爷迎进府里后,连朝宁竟瑶道别都没有,去找了他的小孩儿去。
宁竟瑶正好闲的无趣,找了管家带他来到了给那半道上救来的邹祭天小朋友的房间,又问了那小朋友身体恢复的如何后,才推开那雕着兰花形状的门,走到邹祭天躺着的床边,站定。
听管家说这男孩儿身子骨极好,看着瘦,却像是从小练过武,就是失血过多,身上鞭伤严重,修养几天便会慢慢恢复,并且在被救回来的第二天就能吃能喝能睡的。
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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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男孩儿却是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只有眼皮轻微的动了动,让宁竟瑶觉着好笑又可爱,便道:“既然你不想见我,那我可走了,下次见面指不定是一个月后还是什么时候……”
说着,挪动脚步就要离开,却再次被男孩儿拽住了衣角,那男孩躺在床上猛的睁开眼,盯着宁竟瑶,说:
“五天……”
宁竟瑶淡淡道:“什么?”
“已经五天了,你才来看我。”说罢,便像是未被驯化的小野兽使劲将宁竟瑶拽了过来。
男人还未反应过来,便被那男孩儿一下子翻身压在身下,男孩儿用自己那根本微不足道的体重狠狠压着宁竟瑶,充满野性的眼里倒映着宁竟瑶略微惊讶的表情和那铺在床上,像是蛛网般散开的柔顺青丝……
第十二章:童言
听得来这北桐城的官道附近,有个贼窝。
是个强盗土匪聚在一起,推选了个大哥,占山为王后的结果。
强盗窝子里面,既有军师,又有大将,各自分工明确,所藏之地易守难攻,经常打劫那沿途来往的商客,同时不忘去附近的城中打劫有钱人家。
每逢月末,还拿着那些偷来盗来的钱财去窑子里面找几十个姑娘,带回寨子里面,犒劳兄弟们后,又在第三天带回来。
如此抢匪,虽让人厌恶烦恼,却又没有犯得杀人的大罪,一时间也没有地方官能对其产生影响,便在那山上安安稳稳的存在了十年有余。
那些土匪虽猖狂,却又是个欺软怕硬的主,总之,宁竟瑶在那官道上走的次数,没有五次也有三次了,却是一次都没有碰到过劫道的土匪。
“当家的知道你是谁,所以才不劫你。”男孩儿面色涨的通红,却又动弹不得,解释过了便大声说道,“你、快放开!”
原来,宁竟瑶原先被这男孩儿一个狠劲压在身下,那不痛不痒的力道完全制不住宁竟瑶,男人只是自顾自的起身,然后捉住男孩儿的两只手,看着男孩儿双手被自己捉住后,提的老高,就没有办法动弹,便觉得有趣。
于是就着这样的姿势,问起了邹祭天的身世出处。
邹祭天比宁崇云大上一岁,却完全看不出来,自小在土匪窝子里面长大,里面竟是些三大五粗的壮汉,凭着为寨子的贡献和实力,得到地位和食物,而这些邹祭天都没有。
邹祭天有的只是一个长相十分清秀的母亲,被寨主不知什么时候拉回贼窝里面,当了众多宠物中的一个,但是邹祭天却并不是寨主的种。
据说邹祭天的母亲是在被寨主拉回寨子之前,就有了身孕的,寨主要她落掉那胎,邹母说什么也不肯,说,只要让她生下这孩子,以后寨主要她做什么都可以。
于是,邹祭天来到了这个世上。
但是刚四岁的时候,邹母便死了,死的方式及其难堪,竟然是在床上被那寨主的特殊癖好给玩死的。被抬出来的时候,许多人都看见邹母身上滴的那些蜡油,还有翻烂的下身,就连后面都还塞着一根巨大的木棍。
有些特殊癖好不算什么,可是寨主用木棍玩女人后面那个地方的事情,还是让许多寨子里面的人议论纷纷。
‘用那个地方,真他妈的不嫌恶心啊……’
‘哎哎,听说有些男的专好这口,还专门找同样的男的从后门走呢。’
‘这个我知道,前些时候,不是有两个男的做那档子事的时候被人发现了么,隔天就被官府压着两个人绑一起沉水里去了!’
‘是啊,都说这是中了邪气,才会去碰男人的后面,这种人就该早早弄死,得传染。’
议论的风潮最后被寨主强势的压住,又从书香门第里抢了个软香的大小姐,当了压寨夫人,这事儿才算是完了。
可至此,那唯一对邹祭天好,可以用自己的肉体给自己还有邹祭天换来食物的人没了,男孩儿便一下子从原本就不太好的待遇变成了任人欺压的对象。
所有的脏活累活都让一个才四五岁的小孩儿去干,也不管对方是否有能力,主要就是想看男孩儿出糗的样子,然后大家一起找个乐子。
宁竟瑶根据邹祭天的寥寥数语,却是将整个故事在心里补充了大概,并且全部都补充的没有半丝不对的地方,只是在听到男孩说自己母亲是在床上死的,还有说那些寨子里面流言那段时,眸色微暗。
而那土匪头子外号叫做寇一霸,长期对已经当做下人使唤的邹祭天拳打脚踢,也从不给食物,于是邹祭天从小便会偷,说来不知算是运气还是天分,竟然从来没有被发现过,如此一来竟也长到了十三岁,直到前些日子邹祭天再也不想再那贼窝呆着,偷了寇一霸还有几个二把手的钱袋从那贼窝里面逃出来,结果却在半路上被发现。
当场把钱袋拿了回去,用鞭子打了个半死,正准备把邹祭天带回去交给寇一霸,却不成想男孩儿命硬,半路逃跑,最后竟闯进了宁竟瑶所在地……
宁王爷看着邹祭天那瘦小的身子骨,几乎他手轻轻一动,感觉就要断了,眼神却锐利锋芒,让宁竟瑶觉着自己抓着的是个刚出生的小豹子,虽然是个大型猫科动物,现在却爪子软趴趴的,叫出的声音也软绵绵的,可爱的紧。
在听到男孩儿说叫自己放开他的话后,倒也不拖沓,手一松,就起身,整理了一下乱掉的衣衫和青丝,说:“小朋友,叔叔要出去走走,你是继续在这里装睡,还是……”
“一起去!”邹祭天一被放开,就矫捷的跳在床上,听到男人说话,便利落的穿好鞋子,紧紧跟在宁竟瑶的身边,仰着头,看着男人的眼。
宁王爷轻笑,笑容淡淡的,不置可否的转身,长长的衣摆随着男人的走动扬起,衣袖也拂过紧跟在男人身边的邹祭天的小手,这一切都让男孩跟的更加紧密起来,亦步亦趋的像只刚出生的小兽。
走过长长的回廊,一路上种着的都是姹紫嫣红的牡丹,间或有着奇形怪状的石头,从怪石上蜿蜒留下的水流轻轻汇入池中,阳光打在水面上,水面波光粼粼的泛出水光,倒影着一个身材高挑,长发及臀的白衣男子。
水光的波澜光色同样洒在男人身上,仿佛就像是让他置身于海底,那肤色则比珍珠还要柔亮三分。
跟在一旁的邹祭天从未见过这样好看的人,分明那五官并无太过致绝美,却总让人光是看着他,就自觉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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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想挪开眼。
宁竟瑶微微垂眸,便见男孩那丝毫不懂得掩饰的视线,问道:“可是我脸上有什么东西?”
男孩摇摇头。
“那你在看什么?”
男孩毫不觉得不好意思,直直的回答:“在看你。”
宁王爷浅笑着,不知是该说这男孩率真还是傻,因为从没有过人会这样一直盯着他,等他直视对方还不回视线。
男人步子慢慢的,却还是比男孩快上一分,待绕过那些巨大的红柱,还有长廊门洞,男人发现男孩似乎又开始盯着自己的手看,便缓缓伸手递给男孩,说:
“怎么,是不是想要牵着走?”
邹祭天漆黑的眼睛看着男人雪白的掌心,又看了看自己虽小,却粗糙乌黑的爪子,摇了摇头,只抓着男人的长长的衣摆,才觉得不会玷污那人……
宁竟瑶自是不会知道男孩心中所想,却觉得这小孩确实很有趣,便总喜欢逗逗,就像是每次看到自己的儿子宁崇云板着脸站在自己面前,明明想亲近自己却又装作一副小大人模样时,那种简简单单的喜欢。
宁王爷对于自己不参与过深的事情,总是看的很透。
这并不是代表宁竟瑶对人都不会付出自己的感情,只是比一般人的付出要多一层隔膜,总是若即若离着。
说到底,却是因为他自卑、他害怕罢。
于是总想着用云淡风轻和那些盛名包裹着自己,当然,他披着的不止是自己的刺,还穿着聚休帝给他的‘铠甲’,可以说被保护的彻彻底底,内里,却也寂寞寥落的很……
心思过于剔透,大概也是不好的。
宁竟瑶从小,便总是听聚休帝对自己说要‘瑶瑶快活就好,其他什么事情都有朕在。’可是男人却也明白,没有谁会一直都在。
可是,这个时候,邹祭天却用那童声坚定的说:“你救了我,我就是你的了,所以,我就是伤都好了,我也不会离开的。”
这是怕自己赶他走呢。
男人眯起眼,发丝被风扬起飘散在耳边,看都不看跟在自己身边的男孩,依旧漫步走着,说:“是那御医救的你,与我何干?”
男孩当然看得到宁竟瑶嘴角揶揄的笑意,小脸上是认真的可怕的表情:“我说了我不会走。”
宁竟瑶这时,只当这男孩是因为毫无依靠所以才会想要留在自己身边,便也不甚在意,道:“紧张什么,想留便留,我又没拦你……”
若是男人这样言语逗弄宁崇云,小世子早早便红着脸僵着身子,脸上又是欢喜,又要假装不在意,光是看表情,就足够让宁王爷乐的,可邹祭天却不,郑重的点点头,说:
“嗯,我以后都是你的。”
童言无忌呵宁王爷如是想。
第十三章:白尧
那易九臣带着一个身材修硕,比九臣高上一点点的青年到宁竟瑶暂住的府邸时,宁竟瑶带着邹祭天在大厅也没有等太久,不过一盏茶的功夫。
那青年相貌堂堂,走在易九臣身边,一副书生模样,身上的素衫被洗的有些旧了,穿在他身上却又丝毫不觉寒酸。
不卑不亢的走进这大厅,不时和易九臣说着什么,而易九臣则在那青年身边自持哥哥的身份,唠唠叨叨的一直说个不停。
待他们在宁竟瑶面前站定。
宁王爷放下茶盏,便道:“来了,这就是白尧?”
被唤作白尧的青年看见宁竟瑶的眼里满是不敢置信和尊敬崇拜,行礼道:“草民白尧见过王爷。”
“起来吧。”宁竟瑶看见好友同自己描述的白尧与见面后相差太大,可是却没有说什么,起身说,“既然都来了,我们一齐出去,边走边聊吧。”
管家一听这话,就立马吩咐下去人手在不打扰王爷的情况下保护好王爷,一边送宁竟瑶一行人到府邸门口。
易九臣和宁竟瑶说过,白尧以前其实是个大商家的独子,结果因为家父染上赌瘾将家产全部败光,最后整个偌大的白家人全部都散了,白尧流落街头,而易九臣曾经受过白家的照顾,把白尧捡了回去,最后一起住了五年,以兄弟相处。
白尧是个读书人,从前变很是聪慧,家里请了中过榜眼的老师来教学,可是后来没有了家,就只好自己学。
宁竟瑶不管是与有才华的读书人还是大口吃肉喝酒的江湖人都非常聊得来,不少片刻,两人就将一大一小留在了后面,两人慢悠悠的走在前面,不时说着那些妙的诗句,不时说起最近边塞的战事。
白尧在说起自己自觉学有小成,准备今年参加科举考试的时候满脸的信心和期翼。
宁竟瑶当然是鼓励了对方几句,然后不知怎么,又说起了对方为何去参加科举,结果白尧却不为任何功名利禄,也不是什么冠冕堂皇报效国家,而是道:“我想要他别那么辛苦,我想让他能过的好……”
“九臣?”
青年回头看了一眼正和一旁不怎么搭理他的邹祭天说话的易九臣,微微一笑,说:“是啊,哥哥因为我吃过很多苦,我想给他最好的生活,让他这辈子都过的好好的。”
易九臣虽然有宁竟瑶这么个有钱的友人,却从未找宁竟瑶借过半分钱,当初只有他一个人,逍遥的活着,有钱的时候变多花些,没钱就少花些,可是自从把白尧捡回来后,就拼命的赚钱去,什么活都干,把白尧当成自己亲弟弟一样伺候着,也不知是图的什么……
或许,只是单纯的想对白尧好。
白尧曾一度想要放弃念书,跟着易九臣出去做事,却被易九臣骂着赶了回去,易九臣说像白尧这样的人,只要好好读书,就好了。
白尧拗不过他,无奈的看着易九臣每天出去工作到很晚,而自己却只用在家里读读书写写字。
“我很没用吧……什么忙都帮不上,什么事都不会做。都快要二十岁的人,却还要哥哥养着。”白尧苦笑着对宁竟瑶说。
宁竟瑶还是第一次听到他们的相处模式,微微一怔后却笑了,说:“怎么会,你只要高中了就是对他最好的报答了。”
寒窗苦读十年,曾经是为的光宗耀祖,如今却只是为了让一个人开心,让一个人过上好的生活。
宁竟瑶是从未吃过苦的,永远不会知道那些为了这十年一次的科举而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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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付出的人,但是他却清楚地看得到白尧的坚定。
宁王爷这次来北桐城一半是自己想出来游玩,一半是因为易九臣。
易九臣把一个快要二十岁的小伙子形容的像个狂热崇拜宁竟瑶的小信徒,偶尔在见到白尧看了宁竟瑶写的杂记后,说要是能亲眼渐渐宁王爷本人就好了,结果易九臣就半引诱宁竟瑶来了这里。
当然,在此之前,白尧是断断想不到自己哥哥竟和名声如此之大的宁王爷相识,开始还很紧张,后来聊开了便轻松了许多。
四个人并不张扬,只不过,或许是因为宁竟瑶身上的衣着太好,又或是因为男人气质那掩不住的高贵,惹得路人纷纷侧目,却又不敢一直盯着看。
一大下午,宁竟瑶被易九臣带着把闹市的一半都逛了个大概,快要中午的时候,才意犹未尽的回了府邸,回去前,还给买了几串糖葫芦,说是带回去给小世子尝鲜。
回去的路上,只有宁竟瑶和邹祭天两个人,易九臣带着他弟弟白尧回了自己的家,路上,宁竟瑶就拿出了一串糖葫芦抵在身边男孩儿的嘴唇上,说:“在府里你不是挺能说,怎么出来了就半天都冒不出一个字?嗯?”
邹祭天身上穿着干净的衣衫,因为并没有准备多余小孩的衣服,就直接拿来原本给小世子带的衣服,衣衫很是致,颜色稚气,穿在邹祭天的身上,虽没有宁崇云穿着好看,却也看着舒心。
男孩舌尖舔了舔那糖葫芦,甜甜的,便自己伸手接过,一边好奇的看着手里的糖葫芦,一边说:“你和那个人说的话我都听不懂。”
“是么……”男人自己也拿出一串,看着山楂上面亮晶晶的糖衣,含住一笑口,尝到那麦芽糖的甜味,不禁弯了弯眼角。
男孩见宁竟瑶这样,点破道:“买这个东西其实是你自己想要吧……”还找借口说什么是给小孩子买来吃。
宁竟瑶也不反驳,漆黑的眸子看了男孩儿一眼,声音轻淡带着浅浅的笑意,道:“怎么,有意见?”完全没有被戳穿的不好意思。
男孩一愣,随即垂下眼,摇了摇头:“没有。”
短暂的相处后,宁竟瑶把邹祭天交给管家带,因为太小,又与小世子岁数相当,便让邹祭天当了宁崇云的书童。
只不过宁崇云不太高兴,听说是男人的意思,又不敢违背,却怎么都不让邹祭天跟着自己,每天下午都跑的不见踪影,而邹祭天也每天从早到晚跟着宁竟瑶,俨然一个贴身小厮的身份了。
直到终于有一天,小世子不知道从哪里抱回来一只才满月的奶白色的小狗,送给了宁竟瑶……
就像每次小世子送男人东西一样,宁崇云怀里就抱着那只被打理的干干净净的奶白色的小狗,小心翼翼的递给宁竟瑶,男人一边询问少年是从哪里弄来这小动物,一边揉了揉小狗毛茸茸的脑袋。
此时坐在纳凉小厅里,对面是一池的荷花,身边放置的全是寒冰,穿的也极少,薄薄的丝质衣袍就被怀里的小狗扒拉着刨开,露出致性感的锁骨和那隐约快要露出来的雪白的肩头。
厅里只有小世子和邹祭天在,加上一只才满月的小狗,宁王爷便不慌不忙的拉好衣服,却不慎让小狗踩着自己的手臂趴在胸膛上舔起了自己的脖颈……
小世子看着自己送的小狗这么不听话,既着急又担心,却不曾想这样顽皮的小狗却得了宁竟瑶的欢心,每晚都会带着那只狗到处溜达,在手心上放些点心,亲自喂给小狗。
可惜这样的日子没有维持多久。
一天夜里,宁竟瑶这么都找不到那只狗,取而代之的,是邹祭天半跪在男人脚边,亲吻指尖……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东明城皇宫内,御书房里的帝王眸色幽暗的看着下属送来的写着宁王爷从出东明城至今每天干了什么的所有明细文书,那修长的指尖轻轻撑着自己的额角,轻笑着,声音低低的。
第十四章:殷仇
向来不喜欢让别人碰到自己身体的宁王爷觉得,不能再把邹祭天放在身边了。
并非是邹祭天不好,而是太好。
宁竟瑶一点儿都不能明白男孩心里究竟是在想些什么,在身上的伤都还没有彻底好时,就开始跟在他身边,伺候穿衣穿鞋,束发洗脸。
到现在,竟然已经可以在他没有任何反感的情况下开始在他沐浴的时候守在屏风和那纱幔外了……
男人看着微微波动的水面,忽然想起前几日无故消失掉的小狗来,敛了敛眉。
近期宁竟瑶心情易于浮躁,算了算日子,却是该到了吃药的时候,每月的月中,其实便是他那异于其他男子地方时时刻刻提醒男人自己存在的时候。
宁竟瑶吃了快要十三年的药,却也并没有让自己那雌花彻底不再流出那些充满骚腥味的血来,只是让那些原本要来四五天的月事缩减至一天,而血量也大幅度的减少了。
宁王爷在吃这药时,就被告知这些药物是有副作用的,会让自己那个畸形的东西彻底坏掉,可是那岂不是正好?
到时候,他也不用再每个月都吃那些快要让他吐出来的难闻的药,不用特意腾出一天时间在家里让那磨人的时间过去,不用再担心别人会闻到自己身上那些应该属于女人才有的味道,不用肚子疼到有时候起床都无能为力。
可是之后呢?
若是让自己下面那畸形的地方坏死掉,让那里再也不会有奇怪的感觉,之后呢?
呵,他还是个怪物罢了,只不过是能让自己好受些而已。
那个每每让自己恨不得用刀子捅进去绞烂的地方依旧存在着……
一直在屏风外等着的邹祭天静静的站在那里,连呼吸都轻轻的像是怕惊扰了什么,那双曾经让宁王爷感兴趣的满是野兽般警惕与锐利的眼在此刻什么都没有,只是定定的透过那屏风,看着那模糊的人影。
男孩正是看的入神,几乎脑袋一片空白,却在此时被一声轻笑打断,便立即开口问道:“老爷,可是洗好了?”男孩不过是个什么身份都没有的人,当然是不能对宁王爷直称其名,被管家提醒的好多次,才换了这么个称呼。
邹祭天这个时候还不能理解男人为何不让人伺候着沐浴,却听话的站在外面,连他自己都不懂为何这么听话,可是只要是男人说的话,他就控制不了自己的想去听,去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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