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人瑾年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衣冠人笑
今夕何夕,见此良人。
今夕何夕啊,顾尘忽地胸腔一窒,随即猛咳了几声,干哑颤抖,他用力把书合住,年少的记忆像是残破的风车一样呼啦啦的转动起来,发出刺耳尖锐的声音,一遍一遍的回荡在他的胸腔。
他闭目而立,慢慢平复汹涌的情绪,过往的记忆清晰的浮现在眼前。
他还记得自己是在一个冬日的晚上,坐在那间狭小的只有一张单人床和一个简单的写字台的房间里,怀揣着的是怎样激动和感恩的心情,在日记本里郑重而缓慢的写下那八个字:今夕何夕,见此良人。
那夜的风十分寒冷,但他却闻到了春日里白芍花的香味,一阵一阵的吹来,让他的心情前所未有的酣畅,就那样,第一次,不可多得的一回他欢快的进入了梦乡。在梦里,与那个纯净俏皮的姑娘尽享了一次快乐的春天的约会。他第一回在人前褪去自卑自弃的外衣,勇敢的去牵着她的手肆意的奔跑在阳光下,花田里。
多美好的时光啊!顾尘笑,可如今想起来,女孩年少时的模样早已在记忆中褪色,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神情严谨,容颜微冷的少年,是他微昂着头对他说:“我想和你做个交易”时的青涩模样。
回忆就这样猝不及防的闯进脑海里,年少时的懵懂忽然让顾尘开始苦笑,命运的波澜如何能承受的起他们那分分秒秒都刻进骨髓的爱情。
他合起书,慢慢向后靠在椅子上,闭了眼,静静的等待着,等待那股潮涌从血脉褪去。
那些回忆啊,好似断了线的风筝,偶然飞到梦中来,无意带起一阵微风,惹的你欢欣异常,可你不管怎么跑,终究是追不上它。
☆、第3章
回家,陆初修毫无形象的躺在沙发上,明明喝了酒,脑子清醒的却好像刚晨练回来。佣人问是否放洗澡水,房间里唯一的男主人闭目无言,这所房子华丽而空洞,逼仄的气氛让侍者都不知如何应对,他们十分怀念曾经有另一个男子身影的生活,那个时候的房子很温馨,带着浓郁的生活气息,尽管是两个男人,可一个温煦,一个从容,他们站在一起般配的不得了,那时候的房间里有嬉笑声,有吵闹声,有读书声,有音乐声,那时候的走廊都是两个人携手而行。可如今,房子里的一切都一如往昔,唯独少了一份烟火气息,它寂静的好似一座坟墓。
墙上还有他亲手制作的“结婚证”,装裱加框,高高的挂在房间的中央。
一张没有法律效力的薄纸而已,什么都证明不了,可终究是不舍得取下,仅仅因为这张纸上陆初修和顾尘的名字是光明正大的以爱人的格式放在一起。
蒋佟说,天下好男人那么多,凭你的身价想要什么样的没有?何必偏执到这种地步?
乔池说,你不是拖泥带水的人,断了就干净些,每天攥住那些过往有意思吗?
胥城说,阿初,不过就是思念,这有多困难?你去找他吧,拷也拷回来,你若不去,那就放弃,把这个人彻底扔开,然后变成我们认识的那个陆初修!
辛辣的酒一杯一杯的从喉咙灌下,男人的目光终于开始迷离,他躺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看着墙上干净的“结婚证”突然疯狂的大叫:“你们懂什么?什么都不懂怎么可能放弃?怎么能够?”
他们不懂,他用了多少力气才把人追到手,他们又曾经历了多少美好的时光,;他们不懂,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原来不仅仅是一句酸掉牙的古诗;他们不懂,这世界就是有一个人,能够把他的灵魂他的思想丝丝缕缕的渗进你的骨髓当中,让你欲罢不能。
他们不懂,因为他们从来不曾像他一样得到的如此幸福和完整。
帕斯卡尔说人是能够思想的苇草。或许人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能认识自己的可悲,他懂得时光的流逝,懂得在消逝的东西中抓住值得珍惜的情感,懂得在自己不多的人生美好里抓住值得守护的人,而世间万物却并不明白,日与月不懂,它只会年复一年的轮回。所以陆初修悲恸,这种疼痛是由过往延伸出来的,过去真实的甜蜜让现实的孑然一身显得破碎又荒唐。
他走不出来的不是这个人,而是他们的过去,是他明明知道顾尘心里仍旧爱他却不得不离开的无奈和挫败。
他不是不能去找他,而是不敢,他不知道顾尘还能不能接受他给他带来的挣扎和疲惫。
小城市最让人舒适的一点就是,站在夏季轻柔的夜风中,抬头便是满眼的繁星闪烁,备两盅薄酒,盘膝一睹星河之耿耿,实觉良宵未曙,此中惬意,若未亲自体验一番,不失为人生之憾事。然而,大多时候,人即便有心欣赏,也难耐心中苍茫,这一夜繁星倒变成了陪衬般了无生趣。
顾尘将从诊所拿回来的那本书锁进书房最底层的柜子里,那上面明显挂着一个青色坚硬的小锁子人活的越久,就有越多的东西需要埋葬,不是不需要,只是已经没有存在的价值了。他坐在椅子上静静的发了会呆,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声响,赶忙站起身来。
“顾尘,我来了。”来人音色清冷,言简意赅。
顾尘出来,看见秋络已经脱掉外套在换鞋了,眉眼间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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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有些疲倦,但是举止神态依然彬彬有礼。
秋络是他曾经的师父,也是平生不多的知己良友,当初若不是有他帮忙,他可能连身体都废掉了,人生就是这样,有时候你想和过去断个彻底,但是,生命无论从哪个节点上断开,只要你还想活下去,那么,你总是要以过去为积淀的。那些人,那些事,从不是想断就能断的干干净净的。
可也幸好,他所认识的是秋络。
“吃饭吧。”顾尘把菜端出来,秋络来之前打过电话了,他特意做了些可口的本地小菜。
男人动筷子吃了几口,夸赞道:“你厨艺越来越好了。”
极少听到他的赞美,哪怕当初还是跟在他后面做实习生的时候,秋络也很少有溢美之词。顾尘眉眼舒展,拿起筷子说道:“是吗?那你可要多吃点了!”
秋络点点头,过了一会儿忽然抬头道:“今晚我睡你这,没订酒店。”
顾尘好奇:“他没和你一块来吗?”
秋络淡淡道:“嗯。”
顾尘眨眨眼睛,继续吃饭,心里默默无语,估计是最近又吵架了吧!
“孩子怎么样了?现在是不是差不多能识字了?”他转移话题。
“嗯,保姆带着了,一天比一天胖了,还特能吃,我真怕再过个一两年家里能养出两只小猪仔!”秋络不无郁闷。
顾尘低低笑了一下:“小孩嘛,不吃怎么长身体!”
秋络冲他笑笑,埋头吃饭,席间两人时不时聊逗一番,一顿饭倒也吃的热热闹闹。
“顾尘,给我一套你的睡衣。”浴室传来秋络清冷的声音。
顾尘找了一套干净的给他拿进去,脑海里忽然想起当年还在医院的时候,每次下手术台去冲澡的时候秋络也总会让他帮忙拿干净衣服。一晃多年过去,这声音熟悉的让他反应都开始变得迟钝。
怔愣了半晌,匆匆把衣服送进去,然后拾客房。强迫自己把那突如其来的杂念起。进卧室拿衣服准备洗澡时看见秋络已经出来,那一身睡衣穿在他身上,确实有点小了,顾尘尴尬。见他头发还滴着水,便说道:“你坐一下,我给你拿吹风机。”
“不用,挺凉快的”秋络随意道,顿了一下,他低声道:“顾尘,你不想回来吗?”
顾尘猛的抬头,秋络背对着他,身材依旧修长完美,脖子上还挂着一条毛巾,他的语调也是那么平淡无奇,说出的话却险些让他摔倒。半晌,顾尘淡淡道:“回去又如何,现在的生活挺好的。”
秋络转身看他,一向淡然无痕的眸子似乎有一些隐忍的情绪在极力克制,最终他的目光落到了顾尘床头的书籍,顾尘顺着秋络移开的身影看去,床头赫然放着一本《肾脏病学》。他略有些尴尬:“嗯平常给病人看诊,也会有一些忘记的东西,你别多想。”
秋络木着脸:“顾尘,你犯的着和我掩饰吗?”
对于秋络的直接,他也早已习惯,的确,在这个人面前他实在没有掩饰的必要:“就算我还想当医生,想回到过去的生活,可你已经看到了,我自己都是个废人了,想与不想并不是我能决定的,你明白吗?秋络。”顾尘的声音带了些许的怒气,没有人喜欢被人直接又毫不留情的戳穿。
秋络看了他一眼,语气同样很淡:“你的腿已经好了,和正常人无异,当年的也伤痕都过去了,顾尘,回不去的到底是什么?”。
顾尘沉默,刚才武装出的那些温暖美好的画面瞬间被打碎,好像在嘲笑他此刻的软弱。
半晌,秋络忽然轻声道:“对不起,我不是”他一向不善于对别人的选择做出评价,可顾尘不是别人,于是他继续道:“以前,我以为有些事情就算你尽力了也总是不能两全,可现在,忽然发现,人生归根到底是自己的,为自己放肆一次结局也许不算太坏。”
顾尘看他,目光清透:“那是因为你已经走出了最坏的那个时候,”他低头:“秋络,我很想他,无数次的,在梦里梦外都发疯似的想他,可是,”他的眸子盛满悲伤和无力:“我没有勇气,我没有办法再向以往那样看着他,我也不在是他曾喜欢的那个男人了,你知道吗?都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这是顾尘三年来说的最多的一句话,秋络极少见他流露出如此软弱的一面,即便是当初最难熬的那一年。可现在,这个马上到而立之年的男子却无助的像个失去依靠的孩童,他长长的睫毛垂下来的时候就好像一只大鸟悄无声息的将羽翼都回身后。他的无言有时候比任何人的聒噪都带有强大的杀伤力,秋络不忍,他懂他的无奈和挣扎,更不愿逼迫他。
他走过去,轻轻将顾尘抱住,沉默良久,低声道:“对不起。”
“又不是你造成的你干嘛说这些!”顾尘淡淡道。
“你的梦想。”秋络的声音依然很低,带着少见的轻柔,仿佛追忆往事般:“前天医院又来了一批实习生,跟你当年的样子一模一样,我看见他们老在想,要是你还在多好!”
秋络想起在医院初见顾尘的时候,那青涩却充满希冀的样子,如果日子一直那样过下去,那么现在他一定是名最出色的外科医生。
顾尘的肩膀微不可闻的抖了抖。
☆、第4章
梦想,这个词仿佛永远都带着一股初生朝阳般蓬勃的色,那是属于年轻人的闪亮舞台,是属于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意气少年,是属于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的英才子,是属于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聪明杰俊。然而不论是哪一种,都不可能会是像顾尘这样的人所能拥有的东西。他的梦想,早已不知被生活的风浪裹挟着丢弃到哪个角落了。
那一晚在秋络苍白的道歉中,顾尘恍然发觉他真的已经离曾经的世界太远了,这种距离从心里延伸到秋络心疼的目光中时,显得那样让人无所适从。可是,又有什么办法,生活不是童话,那不是你大哭一场大笑一场就可以轻易改变的事实。
所以,第二天起床时他们都默契的不再提这件事,秋络吃完早饭将他送到诊所就离开了。其实顾尘也懂,秋络从来不是这样感性的人,只是他们都已不再年轻,面对往事与现状的重叠,不经意间总会带出那么几分软弱和迷茫来。
临走的时候,秋络和他说:“顾尘,你曾给我唱过的那首民谣,我给小孩儿当成摇篮曲了,他们很喜欢。”那目光里的沉静安宁让站在夏日清晨中的顾尘微微眯了眼。
他以为他不曾记得。
夜晚的小镇,才是最留人的,石拱桥倾斜在清澈的水面上,遥遥看去,飘逸玲珑。桥上的行人来来往往,多是年迈的老人,他们悠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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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聊天,下棋,青石板上的纹路好似他们生命的轨迹,一步步走过,仿佛一圈又一圈叠加的年轮,丰盈而安详。一个青年男子安静的走在这样的人群里,他眉眼温柔,背影伶仃,似乎与这里是的厚重格格不入,可是他沉稳的步伐,温雅的笑容却好像这天然美景最恰当的注脚。
“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前事故人,忘忧的你,可曾记得起。欢喜伤悲,老病生死,说不上传奇。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我,不是我跟你断肠字点点,风雨声连连,似是故人来何日再在,何地再聚,说今夜真暖”
顾尘驻足,河对岸一阵若有似无的音乐传来,缱绻的粤语歌,曲风分明是欢快的,可歌词却唱的悲伤。
“无份有缘,回忆不断,生命却苦短。一种相思,两段苦恋,半生说没完
离别以前,未知相对,当日那么好。执子之手,却又分手,爱得有还无。
十年后双双,万年后对对,只恨看不到。
十年后双双,万年后对对,只恨看不到”
清凉的夜风吹来,往来的人群似乎都没发现那个男子在听到这首歌的瞬间忽然呆立原地,一曲终了,他恍然如大梦初醒,眉眼间的落寞却悲伤到极致。
顾尘苦笑,曾经听了那么多粤语歌,从没听懂过歌词,哪怕是那个人唱给他听的,可这首,为何今日却听的如此明白,似是故人来,故人啊,你今可安好?
夜风吹过眼角,他伸手,触摸到一丝冰凉的水滴,他慢慢往回走,任由脸上泪水在漆黑的夜里肆虐滂沱。
相去万余里,故人心尚尔?
比起小镇的安宁来说,都市的繁华可谓光怪陆离。陆初修晚上应邀去了某场合。是一场官商宴会,在坐的不是老的就是肥的,都是皇城根上混得风生水起的人物,放在几年前,这些人都看他是个毛头小子不够资格,还会明里暗里品评几句,尤其在和老三竞争的那一段时间,他没少受打压,可如今,陆氏掌舵人的地位让一群比他大十几二十多岁的老男人俯首哈腰,还真是有趣!
陆初修慢悠悠的喝了几杯酒,眯着眼听这群老狐狸字斟句酌的说起政治上某领导班子,有人想搞一把,拉个够硬的后台,他只冷眼看着,钱权交易,钱容易倒,权哪那么容易呢?更何况,他真要想参一把,也不会找这些猢狲。今日能到这里的原因无非是因为里面有几个在官场里不错的臂膀,他给个面子坐过来,这群人可倒好,还真把他当活菩萨了!
陆初修听了几句废话,兴致缺缺便提前走人了。只是,饭局中间有个小插曲,某个看起来人模狗样的英人士趁敬酒的功夫有意暗示他,陆初修扫了一眼,外形不错,谈吐还行,看来对自己挺自信,且能来这种场合的,身价也差不多,应该是想更上一层楼,不过,他直接无视。暂且不说他对别人没兴趣,单是每天要接到的暗示也不计其数,什么样的美女美男都见过,这点诱惑太廉价。
所谓的“英”也不过是高级男妓,为了利益谁都想走捷径。他眼角有笑,却是冷到骨子里的,每每这个时候,那个人的影子都会毫无防备的冲进脑海,乱他心智,喝了两杯酒,他扫兴离开。
越是身处高位,越能看到人心的卑劣。他急需一些美好的东西来支撑自己走下去,曾经有一个人在他身边,哪怕什么都不说,他都愿意尽可能的为他积累福慧善缘,他承认自己不是什么好人,可他会为了那个人去约束自己,去尝试做一些善事。但现在,用他一个人的力量去抵挡随时可能遇到的暗流礁石,他很害怕,怕有一天他会与生活同流合污。
看着窗外迅速掠过的景物,脑海中许多鲜活的记忆突然不受控制的开始跳跃起来,他的双眼渐渐没了焦点,混沌的夜景都变成大片大片流光溢的布景从眼前纷繁的飘过。
这夜的晚风从车窗里拂过,竟带出许多往事的味道。
如同每一个夜晚,如同每一次疼痛一样。好似堕入无边黑暗没有止境的地狱,他再一次开始回忆征伐的迷醉。
“胥城,我后悔了,胥城我他妈后悔了!阿城”地上的空酒瓶的扔的到处都是,沙发上的男人抱着手机声嘶力竭的喊着,他的头紧紧的贴着布料质地的沙发,那样子像是一只受了伤的狮子般暴躁又脆弱;他沙哑的断断续续的吼叫声听起来凄惨又似乎在表达着某些迫不及待的悔痛,那些声音仿佛要把埋藏在心里多年的恐惧和心痛都一起喊出来似的。
电话那边安静了一会儿,响起一句沉静儒雅的音色:“我来找你,阿初。”
陆初修脑子混乱,手机里的声音好像在千里之外一样遥远渺茫,他静静的躺在沙发上,衬衫拽开一大半,领带也不知飞哪里去了,硬朗的脸上出现了几点斑驳的泪水,脑袋里一些被刻意封存起来的记忆似乎开始苏醒,像泛黄的旧书一样一页一页的在眼前展开,朦胧间门被推开,他看见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俊朗男子走来。
“阿初”胥城匆忙的看向他。
陆初修也怔怔地看着他,他们静静的对视着,胥城不确定的又叫了他一声:“阿初”
那声音太过遥远,连回音也迟到了十一年。陆初修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似是看到另一个人的身影向他走来:清瘦冷峻,倔强温和。
十四年前。
十四年前的陆初修17岁,胥城17岁,顾尘15岁,彼时,他们刚上高二,文杨一中,文科306班。
十四年前他们的人生规划都十分确切而肯定:陆初修从商,胥城从政,然后他们将在一个适当的年龄各自娶一位端庄持家的妻子,有一个可爱的孩子,然后他们会定一个娃娃亲,让彼此的人生都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在这条漫长的人生轨道上无论是哪一个节点可能会出现变化,他们都曾矢志不渝的坚信过人生最后的结局就应当是这样子的!哪怕陆初修从一开始就清楚自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gay,哪怕胥城暗恋多年的女孩儿并不喜欢他,哪怕他们从来没有一次可以真正的掌控过自己的人生!
但是,这些都将不会成为阻挠,更不是能够让他们舍弃大好前途的筹码,那些无望的渴求,充其量也不过是年少轻狂的无知罢了!当有一天你能继承万贯家财,掌控一整个商业帝国的时候你不会为自己曾经没有大胆公开性取向的身份而后悔不跌;当有一天你手握大权,在政治圈走的风生水起的时候你也不会在乎自己暗恋多年的女孩并没有嫁给你这个事实!
他们从小就懂得权衡利弊,选择阵营,什么是前途?没有人比这两个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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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商业世家、政治集团的人更清楚。
即使,当他们还只是一个孩子的时候。
所以,顾尘的出现对陆初修而言就是一个灾难,一个无法预料又无法逃避的“灾难”。
文杨一中是当时市内高中的楷模,抛去师资设备不说,最让别校学生羡慕的莫过于其操场和教室。操场占地面积广大,绿草茵茵,教室设备齐全,在当时还是不少学生梦寐以求的象牙宝塔。
当然,再好这也不过是一所普通高中,不是所谓的贵族学校。
可陆初修和胥城在课外接受的教育也往往不是普通学生能想到的。
他们都喜欢下午放学后打篮球,操场挨过来有一大排篮球架,场地宽阔,视野悠远,在人打的酣畅淋漓之后,躺在地上吹着凉风看看远方心情就会格外的宁静开阔。因此好多学生在放学后都成群结伴的留下打篮球,年轻时期无限的荷尔蒙都凝结在那一个又一个的三分球里了!夕阳下的高挑身影青春又带着无穷的魄力和朝气!
两场结束,几个人汗流浃背的坐地上喝水嬉闹,胥城喝了一口水说道:“阿初,今天你拿书包。”
因为每天放学后留操场打篮球的人太多,大家书包一混放准会少这个少那个,因此大家下学就把书包放教室里,等玩完在回去拿,操场近车棚近就约定一天轮一个人回教室去拿书包,反正胥城是班长他有钥匙,大家也不怕迟。今天是陆初修。
陆初修哦了一声,继续喝水,然后其他人继续谈论晚上的作业,游戏,女孩儿之类的东西,事实上17岁的男生不论谈什么,话题最后都会变成女孩儿,就像17岁的女孩儿一样,互相聊着聊着最后也变成了交换秘密。闺房新话永远都绕不开异性这个敏感词语。
不过,一群人里聊自己对象,聊暗恋姑娘,打探互相都进行到哪一步了,少不了各种吹捧笑骂,倒也不无欢乐和热闹。青春期的男生既像小孩子般怀揣着好奇探索的心思又不得不像成年人一样强装淡定和老套,又萌又作的表情恰巧是人到中年时最想回忆起的少年姿态。
一行人里就陆初修和胥城话少,众人也都习惯了,一来是大家曾经都是一个班,彼此经过高一一年的相处都算混个半熟,虽然文理刚分班才一个月,但事实上在高中刚入校时校方就会让学生做出明确的文理选择,到了高二愿意继续学文的就留在本班,要学理的就会分到理科班去,所以到最后一个班上总是旧生多一些,现在坐这里的一大半都是之前玩惯了的。众人都清楚306班的班长胥城为人儒雅,家风严谨,性情虽温和少话,但是成绩拔尖外貌也是芝兰玉树,在男生中可谓是难得的谦谦公子。
而胥城从小到大的发小、好兄弟陆初修则是一个世故冷漠,不可高攀的世家少爷,当然,那时候大部分人所认为的“世家”也不过就是“有钱”而已。在一所普通高校里,如果不是同一个圈子里的人,光看外表几乎鲜少能辨别出家世如何,至多不过感觉某人家庭优渥而已。再加之,陆初修胥城本身为人低调,很少与同学有着深厚的情谊往来。所以,饶是他寡言沉默,在大多数同学眼里,他也只是个普通的男生,并非骄纵霸道的二世祖。
可即便如此,他的冷漠和周身气场总会给人不寒而栗的感觉,他那双常年波澜不惊的眸子总让人有一种少年老成的明错觉,而这个面色经过青春期的雕琢已经渐显凌厉和成熟的少年时常会让不少女生失神驻足,可他永远冷眼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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