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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苏爽人生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六皮
原主的宅心仁厚可真不是说说而已,所谓的薛姑娘、沈姑娘都是他昔日战场上的旧部,战场无眼,能全须全尾回来的都是撞了大运,更多的是眼瞎耳聋缺胳膊断腿的残疾人。这些人虽说有朝廷的抚恤金,但抚恤金才有多少?没死的一人十两,死了的每人二十两,而且还是一次性发这么多,不是每年都有。而这么点银子对于一个丧失了家庭全部劳动力的家庭来说,又算得了什么?若是再加上吃药看病的银子,不欠债就不错了。
所以,东帽胡同薛姑娘那其实都是战死沙场士兵的家人,都是些孤儿寡母,没有任何劳动力,若放任不管,绝对活不下去的那种。而北街沈姑娘那,都是重度残疾的士兵以及他们的家人,残疾的士兵也没办法养家糊口,所以这些人都是靠着魏明珠接济才能存活。
为什么原主上交兵权这么多年,在军队中的威望还是只高不减,就算现在不带一兵一卒,也能一呼百应,号令百万大军?就是因为跟着他不会有后顾之忧,如果战死,他会替你赡养父母,照顾家人;没有战死落下残疾,他也会让你安度余生。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愿意跟着他出生入死,以至于皇帝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动他,只能背地里使些手段。
魏明珠每月花销大,就是因为每月都要往这两个地方送银子,上一次送还是九月份,十月明珠来了之后记忆里没有这茬就没去送,现在已是十一月中旬,还不知道那些人过成了什么样子。
至于春风楼的绯月,她是魏明珠昔日同僚之后,魏明珠与其父是至交,并且两人同为两朝老臣。只可惜绯月父亲齐文叔在兴元九年卷入巫蛊案,被全家抄斩,连女眷都没放过,绯月是被忠仆用自己女儿替换下来,才侥幸逃脱。
而兴元九年





快穿之苏爽人生 分卷阅读14
的巫蛊案,又被称作杀忠案。
大魏建朝至今不过三十年,甫才经历了两任皇帝。先帝是真正的雄才大略、英明神武的明君,只可惜没能活的久一点,建立魏朝不过四年就病逝了。今上继位后,改年号为兴元。
而镇国公魏明珠,十三岁起跟着先帝南征北战,一个人打下半壁江山。先帝逝世后,又遵先帝遗愿肃清海内,天下太平。可以说大魏能有今天,绝大部分功劳都要归于魏明珠。镇国公也因此名满天下,一度到了世人只知镇国公而不知皇帝的地步。
也因此,他才会被今上如此忌惮。今上兴元帝,表面礼贤下士,明君仁厚,实则多疑小心眼,一再打压功臣,先帝时期提拔的有功之臣大多被杀。更是出现了兴元九年震惊朝野的巫蛊案,那一次,所有功臣良将都被一锅端了。
魏明珠看的明白,所以只能装疯卖傻,降低皇帝戒心,只因那么多牺牲将士的家人还需他供养,做不了直臣慨然赴死,只能苟且偷生沉醉酒色,这其中,也未尝没有逃避的意思。
而绯月之所以混入青楼,只是为了伺机复仇,被魏明珠发现后,他当然不能看着她去送死,因此才要为她赎身把她带回府里。只不过被小王爷横插一脚,不仅没救出绯月,还把自己的命搭进去了。
死了之后还不放心这一堆烂摊子,又与系统做交易,让明珠替他活下去。
唉!真是圣人本圣无疑了!
明珠在商城里头浏览商品,打算找找看还有什么能卖上一个好价钱。他倒是想卖酒,大魏朝的制酒工艺还很原始,酒的度数极低,成色浑浊,若是把现代那些最低档的酒拿出来卖,也够让人惊艳了。只是想到酒是粮食做的,若是他把配方卖出去,那些权贵们才不会管百姓吃饱吃不饱,肯定会大肆购粮食酿酒,因此这条路子被他否定了。
直到晚间六王爷送来请柬,邀他赴宴的时候,明珠才陡然想起,醇王与祯王都做过生意了,怎么能少的了六王爷魏佑安呢?
于是魏明珠带上大礼,欣然赴约。
宴会地址选在了城外别鹤山,明珠到的时候才发现,邀请的客人就他一个,魏佑安已经恭候多时了。
半斤与八两合力把他抬到半山腰暖亭里,魏佑安起身迎了上来,“劳烦明珠大人走这一趟,原该本王亲自登门拜访的。”
明珠笑了一声,“王爷客气了。”
魏佑安比另外两位皇子年轻的多,今年方才二十岁,但在皇室里,绝不能以年纪看人,三岁奶娃娃都有可能是人。这位安王,比起他两位哥哥要有城府的多,也更沉得住气。
一顿寒暄后,魏佑安终于步入正题,“都说国公府底蕴深厚,便是世家大族也比不上的,本王先前不信,现在倒是信了。这段时间明珠大人先后与三哥、大哥做了两笔大生意,真是让本王十分羡慕,可是本王哪里得罪过明珠大人?怎的有这好事就想不到本王?”魏佑安状似玩笑道。
明珠笑了一声,自己不上门,还指望着给你送去不成?不过他嘴上却说,“小本生意罢了,谁给的价钱合适就卖给谁了。王爷若是想要,我这还有一门生意要做,您看可瞧得上眼?”
魏佑安朗声大笑起来,“做!怎么不做?明珠大人的生意多少人求之不得,安亦如此!”
明珠亦笑,“就喜欢王爷这样的爽快人,我也不跟您卖关子,东西我现在就带来了,一口价,五十万两。”
“哦?明珠大人觉得本王钱多?怎地哥哥们只十万两,到本王这就变成五十万两了?”魏佑安仍旧笑着,让人看不出他的真实情绪。
明珠面色不变,“那王爷应该听过一分价钱一分货的道理,十万两的生意跟五十万两的能一样么?”
魏佑安终于变了脸色,“此言当真?”十万两的琉璃都能让三哥赚个盆盈钵满,那五十万两的该是什么生意?
“当然,怎敢拿这事糊弄王爷?”明珠轻笑一声,放低了声音道,“琉璃、肥皂终究只是生财之道,我给您的却是……”
“政绩。”
*
魏佑安心满意足的带着水泥配方回去修路了,明珠拿着五十万两银票同样是笑的合不拢嘴,有人求名,有人求利,彼此各取所需罢了。
明珠正准备让半斤八两抬他下山时,山上忽然下来一个青衣侍卫,抱拳道,“明珠大人留步,我家主子有请。”
明珠问道,“你家主子是谁?”
“大人去了便知。”
第13章又混又浪老纨绔13
十一月的天,山下都已经十分寒冷,更别说山顶。寒风凛冽,八角凉亭中燃着一只火炉,火炉旁边有一白衣男子,披着一件雪色大氅,端坐在轮椅之上。俊美无畴的脸上映着微弱的火光,为他淡漠的神情增添了几分暖色。
半斤推着明珠进来时,明珠看到对方与他同款的轮椅,忽而笑了,两个残疾人的会面。
“王爷好兴致,大冷天的跑到山顶吹风。”
此人正是先帝最小的儿子,也是今上唯一存活的兄弟,淮南王魏南衣。天生腿疾,不良于行,这可能也是他能活下来的原因之一。
魏南衣向来低调,足不出户,虽然人在京城,但从不与人来往,原主除了宫宴上见过他几次,再没有其他交集。不知怎么就突然找上了他。
魏南衣注视着炉子里跳动的火苗,听到明珠说话,他也没有抬头,薄唇轻启,声音像淬了冰的冷玉,“那也比不上明珠大人兴致好,这段时间风头鼎盛,朝野上下都在议论。”
“是么?”明珠不置可否的笑了一声,他不是一直都在风口浪尖吗。
魏南衣没接话,亭子里霎时安静下来。亭外寒风呼啸,明珠不由裹紧了身上的衣服。
失策,这鬼天气应该穿个大氅出来的。
这时候,炉子上架着的水壶沸腾起来,魏南衣不知从哪里拿出一套茶具,不急不缓的泡了一壶茶。
顿时,茶香四溢,其中一杯被送到了明珠面前。青瓷杯盏,碧绿茶汤,浓绿色的茶叶沉沉浮浮,看起来煞是好看。然而最好看的却是端着杯盏的那只手,骨节分明,十指修长,指甲圆润平整,透着干净的粉色。皮肤白到近乎透明,能看到里面纤细的血管。
正常劳作习武的成年男子,手背血管一般较粗,而此人的血管却比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闺阁女子还要细上几分……
会不会供血不足呐?
明珠发了一会儿呆,愣是没好意思拿出自己布满老茧、干枯的跟树皮似的手去接这茶盏,对比太明显他怕自己会嫉妒。
“明珠大人是怕我下毒?”
魏南衣的声音不冷不淡的响起。
明珠立刻回神,“当然不是,我是被王爷的茶香迷住了,一时没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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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来。”说着,伸手去接过茶盏,眼睛却盯着魏南衣,没去看那双让人神魂颠倒的手。
魏南衣似是没发现他的古怪,自己也端起一杯,慢慢品了一口。茶水在寒冷的天气里冒着热气,水汽缭绕,他那张美得出尘的脸,也在水雾中若隐若现。于是明珠发现,他最好看的不是那双手,而是他的脸。呃,也不对,人家是每一处都生的那么完美。
“我原以为明珠大人虽不是聪明人,但也不算愚蠢,现在看来,是我错了。”魏南衣冷不丁的开口。
“哦?”明珠来了兴致,“那王爷现在觉得我是聪明人了?”
“不,更蠢了。”
明珠:“……”
魏南衣轻轻拨着杯里的茶叶,语调不急不缓道,“明珠大人心忧天下,是真正的胸怀宽广之人,但却优柔寡断、瞻前顾后,竟还天真的以为装疯卖傻就能躲过皇帝猜忌,你说你这不是蠢是什么?”
“如果只是这样,还可以说你是明哲保身,虽然方法蠢了点,但不至于跟皇帝撕破脸皮,最后还能死的体面点,可是你现在又在做什么呢?”
“是谁说的绝不会插手党派斗争?既然一开始不想趟这浑水,为什么现在要出来惹一身腥呢?”
还能因为什么?一个字,都是穷闹的!
明珠心里腹诽,面上却轻笑了一声,“我倒是不记得自己对王爷说过这话,不知王爷是从何处听来的?”
魏南衣无比坦荡,“国公府跟个筛子似的,想知道这事并不难。”
明珠当然知道他在国公府里安插了内奸,只是没想到他能这么坦率的承认,啧,真不要脸,安插奸细还这么理直气壮!
明珠没好气道,“这事就不劳王爷您心了,我怎么做自有我的打算。”
“是么?”魏南衣依旧是那副死人语调,“我还以为明珠大人终于忍耐不了,打算造反了呢。”
明珠心惊,这家伙可什么都敢说,造反都能说的这么云淡风轻,这要么是个傻子,要不就是个疯子。不过从明珠的接触来看,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
他笑了一声,“王爷说笑了,国公府穷的都快揭不开锅了,哪敢有什么其他心思?”
“哦?大人不是刚了五十万吗?”
明珠笑不出来了,虽然早就知道对方在他这边安的有探子,可前后脚发生的事,对方就已经知道了,还特意告诉他,这是想做什么?据他所知,魏南衣并不是尖酸刻薄、咄咄逼人的那种人。所以,显然,对方这是在告诉他,他知道他所有的秘密。
明珠感觉背后阵阵冷风,这些事被人知道了无所谓,可有些事是绝对不能让人知道的。
然而,怕什么来什么,这个念头闪过的下一刻,明珠就听见那个俊美如天人的男子,轻声问道,“贵府四少爷还好吗?”
明珠脑海里有一瞬间的空白,继而像放映片一样闪过许多念头,不过最终都归位平静,最坏的结果都已经出现,他也没什么好怕的,“王爷想怎么样?这么大冷天的跑到山顶吹冷风,怕不单是请我喝茶这么简单吧?”他笑的漫不经心,“唔,让我想想,这又是威胁又是亲自泡茶的……”
“王爷怕不是有求于我吧?”
魏南衣并不否认,“明珠大人终于聪明了一回。”
他没有多说,神色依旧不冷不淡,望着亭外,语气毫无波澜道,“变天了。”
明珠顺着他的方向看去,亭外不知何时飘起了雪花,起初只是细小的雪粒,渐渐的就下起了鹅毛大雪,山上很快就白了一层。
今冬的第一场雪,终于来到了。
明珠回头,“王爷有什么事就直说吧,这雪怕是一会儿就下大了,雪天山路不好走,咱们还是早些下山的好。”
魏南衣的目光越过明珠,视线停留在远方,清冷的声音溢散在飞雪中,“山上变天了……”
“山下也该变了。”
第14章又混又浪老纨绔14
不到晚间,雪已经下了半尺厚,整个京城都被大雪覆盖,变成了一片白色的世界。
明珠坐在火炉边,望着窗外的飞雪,脑海中一片纷杂。
在山顶时,他到底没有答复魏南衣,要帮他造反,可是他也明白,魏南衣既然知道了魏长生的事,那就等于抓住了他的命脉,不帮他也是不可能的。可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魏南衣怎么会知道魏长生的事呢?他确定活着的人中再没有第二个人知道魏长生的身份。
魏长生……
找回了记忆的明珠自然也知道了魏长生的身份。原主魏明珠在发妻去世后,一共纳了七房侍妾,除红袖是兴元九年的同僚后人外,其他六位都是随手救济的落难女子,有青楼里来的,也有走投无路随手救的,分别取名红袖、程月、黄鹂、绿萝、青衫、蓝烟、紫衣,整好凑成了七仙女。
而其中黄鹂就是他刚来时给原主带绿帽子的那位,交给了红袖处理。红袖当时是说按当初的程氏那样处置。
而程氏,本是一个落魄秀才的女儿,因为美色被当地恶霸欺辱,落得家破人亡的境地。后被魏明珠所救,帮她报了仇,又给了她避身之所,把她养在国公府里。
半年后,程氏染了恶疾,被送到庄子上休养,又半年,程氏生下一个男孩后病逝。程氏被安葬,孩子被魏明珠抱了回来,取名魏长生,也就是国公府的四少爷。
当然,这只是表面的说辞,事实上,程氏虽然顶着侍妾的名份,但只有侍妾之名,并无侍妾之实。后来她的未婚夫寻过来,不介意她曾经的过往,愿与她共度余生。原主自然成全,只是当时他正处在风尖浪口,不敢让人知道他的荒唐都是装出来的,因此让程氏假装染上恶疾,被送到庄子上休养,后来又让她悄无声息的“病逝”,原主暗中安排人,把他们送到了无人认识的地方,改头换面,一切重新开始。
孩子自然也不可能是程氏的。
魏长生被抱回来后,后院的这些侍妾们都想抱养他,却被魏明珠拒绝了,只派了丫鬟婆子照顾着,然后就扔在后院不管不问了。
于是大家都说,因为是庶子的缘故,才不得老爷看重,一个不得老爷看重的孩子,谁又会去讨好呢?于是,慢慢的,人们就遗忘了国公府里还有这么一个隐形人。提起魏长安,都道他是国公爷唯一的儿子。
明珠拨了拨炉子里的碳火,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他慢慢开口,“去叫三少爷过来。”
半盏茶的功夫,魏长安就出现在门外,小厮给他解下大氅,又扫了身上的雪,他才缩着身子搓着手进来,“爹,您叫我?”一边说着,一边凑到炉子边烤火,“这天可真冷,快冻死我了!”
明珠叫人给他端了一碗姜汤,看着他皱眉喝下去,才说,“我腿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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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你替我出去跑个腿。这是一万两银票,你去东帽胡同薛姑娘那送五千两,然后再去北街沈姑娘那送五千两。”
“?!”
魏长安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爹,大雪天的您坑儿子出去跑腿也就算了,咋还送到您养的外室那呢?这是让我去认亲还是怎么着?”
明珠想一巴掌拍死这个蠢儿子,闭了闭眼,默念三遍“这是亲生的不是垃圾箱捡的”,然后面无表情道,“不是外室,是你爹以前的旧部。”
“哦。”魏长安似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神情有些吃惊,呆愣了几秒,才接过银票。明珠又交代了几句,便打发他离开。
魏长安刚走到门口,又停下来,折回几步,逆着光,明珠看不见他的神情,他说:
“爹,您是不是不装了?”
明珠笑了一声,也不是真蠢。
魏长安裹着白色大氅,戴着白色斗笠,几乎与漫天冰雪融为一体。一路上半个行人也无,他先去了东帽胡同,这一片住的都是平民百姓,整个京城最穷的一片地方了,达官贵人从来不往这里来,魏长安从前经常在外胡闹不着家,但也从来没有踏足过这里一步。
他按他爹给的地址,敲了胡同第三家的门,扣门声一长两短,重复三次。
“吱呀”,几乎是魏长安扣门声停下的同时,门就开了,里头站着一个女人。
女人三十多岁的模样,穿着朴素,但得体干净。虽然上了年纪,但面容清丽,举手投足间,透出温婉贤淑的味道,不难看出,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大美人。
魏长安不确定的喊了一声,“薛姑娘?”
薛氏笑道,“是我,三少爷快进来吧,这冰天雪地的,可别冻坏了身子。”
于是魏长安又被拉进去灌了一碗姜汤。
屋子里燃着昏暗的油灯,穿着破旧的老老少少们围在一起,好奇又不安的看着魏长安。
魏长安扫视一圈,这些人有上了年纪的老人,有懵懂稚龄的幼儿,能算上青壮年的只有那些三四十岁的女人。他们穿着不合身的衣服,补丁摞了一层又一层,面黄肌瘦,满面风霜,处处透着生活的艰辛。那些女人大都手上布满老茧,有些眼睛都已经看不见了,笑的局促又拘谨。
“都是做绣活累瞎的。”有人指着瞎眼的女人说。
话头一打开,众人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我们有手有脚,不能光让国公爷白养我们呐。”
“给大户人家洗衣服做绣活也能挣点花销。”
“国公爷也不容易,哪能月月让他给咱们送钱?国公爷能记着咱们这些人,我们就知足了。”
“听外头说国公爷伤了腿,是真的吗?现下伤好了没有,咱们都想去看看公爷,但又怕给他添麻烦。”
魏长安忽地心底一涩,脸上却挂着笑,“莫担心,我爹已经快好全了,只是太医让他多养几天,这才没有来看你们。今日大雪,便派我来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的?粮食可够吃?被子可暖?房间漏不漏雪?”
魏长安虽说往日里爱胡闹,但竟是比他爹还懂些庶物,还知道关心衣食住行。不像他爹,只知道送银子,并不懂得,穷苦人家那种拿着钱不舍得花的心情,所以他月月送银子,这些人还是过的甚为凄苦。
魏长安临走时,要给他们银票,他们坚决不,魏长安无奈,只好又把银票带回去,想着,明天直接送些米面油盐过来。北街沈姑娘那里亦是如此。
另一边,淮南王府,魏南衣抱着手炉,身上裹着厚厚的大氅斜倚在床上,苍白的面容透出几分病态。
青衣侍卫又给他加了一层被子,道,“王爷今天真不该上山,吹了风,受了寒,别人还不领情,把您当豺狼虎豹。”
魏南衣轻咳了一声,“无事。”
顿了顿,他又道,“京城里各处都布满眼线,我若明目张胆的去国公府找他,只怕魏谌马上就能怀疑上我俩,难得遇上他出城,又是被魏佑安叫去的,确是一个好时机。”
“那现在明珠大人并没有答应与您合作,我们该怎么办?”
“别急,时机未到,等时机到了,他一定会答应的。”
“属下还是想不明白,咱们冒险帮他夺皇位,他怎么还拒绝呢?”
魏南衣苍白的脸上依然没有什么情绪,语气淡淡道,“恐怕……他误会了我的意思。”
国公府里,魏明珠遣退下人,慢慢从轮椅上站起来,单腿支地,拿拐棍拄着,缓慢的移动起来。这腿养了也快两个月了,也该试着走走了。
明珠走到卧室里,放下床帘,蹲在床边,拿拐杖敲了敲床底的一块青石,听到空洞的“咚咚”声,然后伸手按了床内侧的一个床钉。然后整张床突然升起,床底下的青石板也向两边打开,露出一个黑漆漆的洞口,里面有一截楼梯,像黑暗中延伸。
明珠在商城里买了一只手电筒,然后照着慢慢下去。
第15章又混又浪老纨绔15
宽阔的地下室里,四周墙壁上燃着几只油灯,将房间照的灯火通明。房间一边摆着摆着几个书架,上面放着各类书籍,另一边放着兵器架,插着枪茅刀剑。中间是一片宽敞的空地,一个瘦小的身影正在上面扎着马步。
“爹!”
魏长生一看见明珠进来,立刻停了练功,满脸欢喜的跑过来,“爹,您来看我了?您腿伤好些了么?还疼不疼?”
大雪纷飞的天气里,他穿着单薄的练功服,满头大汗,仰着一张小脸,眼睛里亮晶晶的,满脸濡慕。与初见时的木讷呆板判若两人。
明珠暗道,一家子都是戏。
“先穿上衣服,别着了寒。”
“嗯嗯。”魏长生一边点着头,一边飞快地把衣服胡乱套身上,又赶紧凑过来,“爹,我都好长时间没见您啦,我担心您的伤,又不敢从外头去找你,我悄悄爬到您床底下,但是敲了敲没人应。您上次布置的功课我都做完了,书也读了一半……”
魏长生像是脱了笼的小鸟,欢快的跟明珠叽叽喳喳。明珠一边给他整理好衣服,一边点头应着。记忆中,魏长生还没有这么欢快的时候,大约是这次快两个月没见,憋的狠了,毕竟也才七岁的孩子,再沉稳又能沉稳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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