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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之吾心归处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朽木刁也
种田之吾心归处
作者:朽木刁也

天生患有失语症的岑乐因为一场意外穿到了架空的朝代;没成想竟阴差阳错过上了向往的日子。编织,缝补,制胭脂……和喜欢的人一起发家致富。牧琛是个猎户,偶然救了一个昏迷的青年。青年心灵,手巧,模样好;不知不觉,面冷心热的猎户就再也移不开眼了。c:牧琛x岑乐备注:治愈系甜文,不虐,真护妻狂魔,以及默认简体字设定,日更。





种田之吾心归处 分卷阅读1
第1章获救
前几天下了场雪,虽然是小雪,但也昭示着入冬了。
桃花村的几名猎户们商量以后,准备赶在大雪封山之前,进山去打最后一次猎。
牧琛也是个猎户,但一直被村民排斥着,等他进山的时候,其他猎户们已经陆陆续续回来了。
牧琛独自一人走在山里,手里提着刚刚打到的几样猎物,小心警惕着四周。
这时,不远处突然传来了一声响声,像是有什么重物落下的声音。
闻声,牧琛停下了脚步,回头望着声音传来的地方,他站在原地等了会儿,没再听到其他声音,才转过身,沿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了过去。
牧琛走了会儿,忽然看见不远处趴着一个人,身下还压着几根树枝,像是从树上掉下来的。
想来,刚才的响声应该就是这人落下来时发出的。
快步上前,牧琛蹲下将人翻了过来,又伸手在对方的鼻尖上试了试,发现还有呼吸,是活的,于是想了会儿,就准备帮那人稍微包扎一下流血的地方,带他下山。
山里温度低,又有野兽,如果把人这么丢在山上,肯定活不到明天。
起先时,牧琛以为昏迷之人是名女子,出手十分犹豫,眼睛也不敢看,他担心姑娘家的名声,但后来仔细看了看,发现那人虽然长得好看,皮肤白皙,但确实是名男子,这才放下心,简单地替他处理了下流血的伤口,然后把人背了起来。
背上多了个昏迷的人,打猎就不方便了,于是牧琛放弃了继续打猎,拾了一下自己打到的几只猎物,又背着人,大步流星地下了山。
牧琛从山上救了个昏迷不醒的人回家,很快就传遍了村子。
不是农忙时,村里人十分闲暇,如今有这一件事拿来当茶余饭后话题,于是聊得津津有味,又三人成虎的厉害。
他们把牧琛救回来的人换了性别,说牧琛救的是名女子,美若天仙,并且还准备娶她做媳妇儿。
“听说了吗?牧琛前天从山上捡了个人回来呢。”一个长得贼眉鼠眼的男人小声说。
“听说了听说了。”说话的那人四下看了一眼,又猥琐地笑了声,压低声音继续说道,“我还听说啊,他捡回来的是个女人,长得可漂亮了,比村头的寡妇芸娘还漂亮咧。”
另一个人笑了一声,反驳道:“你可别逗我了,荒山野岭的,哪个女儿家往山上跑?还漂亮的女人呢,就他那倒霉的样子,我看不是捡了个孤魂野鬼回来吧。”
几人寻思了一下,纷纷点头,嘲笑道:“这倒也是。”
而被村民拿来当谈资的牧琛,则完全没有将这些闲言碎语听进耳朵里,他早已经习惯了,现在基本无视。
他比较在意的是,他救回来的那个人,至今还没有醒来。
牧琛把人背回家后,就去村头找了郎中,喂了两碗药下去,可两天过去了,还是继续发着烧,并且也昏迷着完全没有醒来的迹象。
他挺担心的。
岑乐是在第三天醒来的,他醒来的时候,还有些懵懵的。
他唯一就只记得,飞机失事之前,整个机舱里,所有人惊恐的尖叫声。
头疼,身体疼,全身上下其实都疼,但这股疼意,让岑乐明白他还活着,没有死在事故里。
慢慢坐了起来,岑乐四下打量了一下,发现自己处在一间屋子里,屋子倒是干净,只是布置的简单,房间中间摆了张方桌,桌边是两条长板凳,角落的位置放了两个木箱,就再没有其他。
这样的布置,有几分像是在乡下,岑乐看着,忍不住生出了几分亲切感。
几年前,院长奶奶还在世的时候,他去过一段时间院长奶奶的老家,住的就差不多是这样房子。
回视线,岑乐心想,难道是飞机落在山里,他被村民救了吗?
那其他人呢?
岑乐掀开被子下了床,拖着受伤的腿,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外挪,不过他刚刚走了几步,便见门已经在他之前,被人从外面推了进来,然后一个高大的男人出现在了门口。
男人很高、很壮,岑乐不得不抬起头来看,在看到男人面无表情的脸和凌厉的眼神时,又有些被吓到了。
往后退了几步,岑乐深呼吸了一口气,才比划着手势,问道:“请问其他获救的人在哪里?”
岑乐是先天性失语症患者,从小就不会说话,他能够和人沟通的方式,只有手语和写字。
牧琛显然看不懂岑乐的比划,他看了半晌,问:“你不会说话?”
岑乐的手僵了下,脸色变得有些苍白,过了会儿,他才小幅度地点了点头。
“你等一下。”牧琛看了一眼岑乐,把手里端着的药碗放下,随后走了出去,没过多久,便拿着几张纸和笔墨回来,“会写字吗?用写的吧。”
牧琛曾经上过几年私塾,只是后来荒废了,但简单的字和计算,是能够懂得的。
闻言,岑乐的眼睛亮了一下。
他想,虽然男人看起来像是黑-社-会上那些不良一样有些可怕,但是是个好人,而且很细心。
岑乐慢慢走到桌子旁,可在看到桌上放置的毛笔和砚台后,不禁懵了一下,他疑惑地抬起头看向男人,想要问,可是又想起自己不会说话,手语对方也不懂,便放弃了。
“不会写字吗?”牧琛看岑乐久久没动,出声问。
岑乐摇了一下头,然后他便拿起毛笔,又沾了墨水,在纸上一笔一划地写出了自己的疑问。
岑乐哪里会用毛笔写字,因此尽管很小心很努力地写了,可写出来的字还是又大又丑,他稍微看了一眼,便迅速低下头,又将眼睛闭上,揪着衣角,害怕会被男人嘲笑。
不过他等了又等,都没有等到想象中的笑声,于是他大了一点点胆,慢慢睁开眼,又小心翼翼地抬起头,见男人并没有任何笑意,而是很认真地看着他写的字,眉头紧锁着。
许久,他听见男人不解地问:“‘飞机’是什么?‘失事’又是什么?没有其他人了,你是我从山里救回来的,当时只有你一个人。”
听到回答,岑乐震了一下,没有其他人……所以,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不,不对的,这个时代,怎么还会有人不知道飞机是什么?
岑乐呆呆地看着自己眼前的人,一直都被他忽视掉的违和感又重新冒了出来。
长发,古老的服饰,怪异的打扮,古朴的房间,毛笔和砚台……这些,都不是用“乡下”两个字就可以掩盖掉的问题。
难道说,这里,已经不是他所在的时代了吗?
那他在哪里?是死了还是活着?
岑乐忽然脚下一软,身子晃了晃,险些瘫坐在了地上,脸色煞白的厉害,也




种田之吾心归处 分卷阅读2
十分无措。
牧琛的眉头皱的更紧,他伸手扶住了岑乐,让岑乐坐在长凳上,问:“你怎么了?”
想起岑乐的问题,便又问:“是和亲人走散了?”
岑乐怔怔的,呆呆的,过了许久,他才逐渐回过神,又抬起头望向牧琛,缓缓写下:“这里,是哪里?”
“桃花村。”牧琛告诉他。
“桃花村……在哪里?”岑乐又问。
“在江南。”
“江……南?”岑乐还是疑惑着,只是心里,已经渐渐得出了一个答案穿越。尽管怪力乱神,可他唯一能够想到的,只有这个了。
牧琛看着岑乐,大概是明白了岑乐想问什么,于是也坐了下来,斟酌着语句,从头回答了一遍:“这里是大燕境内,我家在桃花村,出了村子走半个时辰的路,便是苏州城了。”
说完他又看了眼岑乐,问道:“你是从关外来的异族人?”
由于岑乐太短的头发和一身奇怪衣服,所以牧琛自然就理解成了岑乐是异族人。
消化了一下牧琛的话,岑乐大抵明白了自己是到了一个什么地方。
这里,确实不是21世纪的c国了,而是一个陌生的,连历史上都没有记载过的国家。
岑乐不禁苦笑。
在这个世界,他人生地不熟,又不会说话,要生存下去,恐怕会十分艰难。
但他好不容易才在飞机失事中活下来,现在更要好好珍惜生命才是,何况,从小到大,他一直在努力的,不就是活着吗?
所以只要活着,在哪里,在那个世界,其实都是一样的。
思及此,岑乐慢慢振作了起来,他拿起笔,认认真真写道:“谢谢你救了我。”
牧琛道:“举手之劳而已。”
他看着岑乐,自我介绍道:“对了,我叫牧琛,你呢?”
“我叫岑乐。”
牧琛默默念了一声岑乐的名字,然后又问道:“你家在哪里?等你好了以后,我送你去苏州,或许你的亲人,会在苏州等你。”
岑乐沉默了下来,许久,他才慢慢写道:“我没有亲人了……”
唯一疼爱他的院长奶奶已经去世了,他的亲生父母早已遗弃了他,所以不论是在哪里,他都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看了纸上的字,牧琛没再继续问下去了,他伸手碰了下药碗,又把碗往岑乐面前推了推,道:“药差不多凉了,你先喝下去吧,你身上的伤还没痊愈,等喝过药后,就回床上休息吧。”
岑乐点头,他把药喝下后,又写道:“谢谢你。”
见岑乐喝完药,牧琛便拾好碗站了起来,临出门前,他又道:“你如果不知道去哪里,可以暂时先住我家,等你的伤好全了,决定好去哪里了,再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注:架空世界私设,简体字设定,以及后面岑乐和牧琛的交流,都是用手语,牧琛会跟岑乐学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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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相处
岑乐的伤不算严重,除了几处掉下来时被树枝划到的皮肉伤外,最严重的,就是左脚了。
左腿骨折。
但从高空落下,只是伤了腿,其他都完好无损,这已经是十分幸运的了,岑乐很满足,并不会有任何抱怨,而且只要好好养着,伤到的腿是能够恢复到正常状态的。
岑乐腿上有伤,又是初来乍到,无处可去,对这个朝代也陌生的很,只好待在牧琛家里,不过他不好意思白吃白喝,于是就在伤好了一些,能稍微走动后,帮着牧琛做些简单的活。
而岑乐在牧琛家里休养的一个月里,也渐渐的从书籍文献和牧琛的讲解里,了解了这个朝代。
当今帝后均为男子,二人十分恩爱,十年前皇帝还是太子之身时,率领将士大败异族,迫使异族纷纷签下和平条例,此后登基为皇,大燕在他的治理下,百姓安居乐业,迎来了鼎盛时期。
同时,大燕使用的文字,就是简体字,而并非繁体字。
岑乐惊讶于这个朝代的开明,同时,也觉得幸运。
与此同时,在这一个月的时间,也让岑乐和牧琛熟悉了不少,让他对牧琛有了更深的了解。
他知道牧琛的爹娘已经去世,又因为有“克妻”的传言没有娶妻,并且一直被村民视为“扫把星”不被喜欢,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独来独往……
可是在岑乐看来,牧琛是个善良且极为温柔心细的人,只是有时候不善言辞,又很少会将情绪直接表现在脸上,总是面无表情,看起来有些吓人罢了。
牧琛救了自己,又给了自己安身之所,岑乐很感激。
撇开这个不谈,岑乐也喜欢和牧琛待在一起,牧琛不会问他为什么不会说话,也不会深究他的从哪里来,更不会嘲笑他是个哑巴,还会迁就他,和牧琛在一起的时候,他能够很放松。
这几日以来,陆陆续续下了几场大雪,大雪封山,山里的野物都躲起来或是进入冬眠了,牧琛不再上山打猎,便改成每日去城里找些活计做。
他力气大,做事认真,又任劳任怨,手脚麻利,很受工头喜欢,一天出去,能挣到将近二三十文钱,而普通的百姓一年到头,最多也就是花上一二两的银子罢了。
按理来说,作为一个猎户,还经常会去做工添补,且牧琛又是独自生活,应该不会太穷的,但是岑乐发现,牧琛确实很穷,穷的叮当响,若不是房子是爹娘留下的,只怕要住漏风茅草屋的。
起先岑乐对此很不解,非常疑惑,一直到后面,他看到牧琛的伯母,才终于知道原因。
那是风和丽日的一天。
连日的大雪终于停了,太阳出来,天气也有些回暖,牧琛难得没有去城里做活,他见岑乐在屋里冷得发抖,想了想,便搬了两把凳子放在院子里,又扶着岑乐走出去,让他可以晒晒太阳。
岑乐自己的衣服早已了起来,此时穿了一身牧琛借给他的厚棉袄,棉袄很大,能将他整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一张脸来。
倘若是换一个相貌普通的人穿成这样,定是臃肿无比、一点都不好看的,但是岑乐穿起来,就算是洗得发白显得破旧的衣裳,却也有了别样的气质,倒是透出几分可爱来。
令牧琛不禁看呆了一瞬。
岑乐很久没晒太阳了,一是脚还很无力,走久了会难受、酸痛,二是这些日子断断续续地下雪,天阴阴的,没有好天气,因此这会儿被暖洋洋的阳光晒着,别提多舒服。
阳光照在脸上、身上,驱散了周身的




种田之吾心归处 分卷阅读3
寒气,暖意逐渐升起,冻僵的手脚开始有了温度。
岑乐在凳子上坐下,仰起脸,脸冲着太阳,闭着眼睛,神情十分惬意。
享受地沐浴了会儿阳光,岑乐便睁开了眼睛,然后又转头去看牧琛,眉眼弯弯,笑着比划:“你也试试,这样很舒服的。”
为了方便沟通,这段时间以来,在入夜空闲下来后,牧琛便会向岑乐学习手语,现在他已经能够看得懂一些基本的话了。
看懂岑乐的话,牧琛就也在一旁坐下,学着岑乐的模样,把脸扬起来,面向太阳。
岑乐笑了,又比划手势:“要把眼睛闭起来,否则眼睛会很难受。”
牧琛轻轻颔首,依言闭上了眼睛。
确实蛮舒服的。
牧琛想。
两人就这么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偶尔有风吹过,带来一些寒气,可不会太冷。
偶然低头间,岑乐注意到牧琛的衣裳破了几处,便道:“你的衣服破了,我帮你补补吧。”
岑乐本来就一直在思索自己还能做些什么报答牧琛,这会儿看到牧琛破了的衣服,想到自己在孤儿院时没少帮忙缝补,练就的一手针线活,便提出了帮忙。
看懂岑乐的话,牧琛多看了岑乐一眼,似乎是在确认,稍时,才缓缓点了头。
对牧琛而言,什么都可以自己做,就是缝缝补补的东西,他怎么都学不会,绣花针对他来说实在太难,扎来扎去总是不对,还总扎到手,可要去找别人帮忙,他一个男的也不好开口,稍有不慎就会坏了对方名声,故而久而久之,他就不再管衣服破不破,直接将就着穿了。
如今岑乐愿意帮他缝补衣服,真的是帮了他大忙。
牧琛起身回房间,换了一身衣服后,就拿着那件破了的衣服和针线走了回来。
岑乐接过针线和衣服,熟练地穿针引线,低下头,认真地缝补起了衣服上的破处。
这几处破掉的地方,大概都是在上山被树枝划到的,有的缺了挺大一块,没有其他布料填补就无法缝起,把可以缝起来的先缝好之后,岑乐便抬起头,问:“有颜色差不多的布吗?”
牧琛摇头,过了会儿,他忽然想起什么,又回了一趟房间,再回来时手里拿了一件孩童穿得旧衣袍,二者布料的颜色有几分相近:“这个可以吗?”
岑乐点点头,接过旧衣袍后,问:“可以剪吗?”
“剪吧,这是我孩童时穿得衣裳,如今已经都穿不下了。”牧琛说完,重新在岑乐身边坐下,带着几分好奇注视着岑乐熟练地补衣服,神情很专注。
两人都沉默着。
尽管没人说话,可气氛十分安逸祥和,两人的神态都很放松,但是没过多久,突如其来的一阵敲门声,便打破了这一阵的平静。
听见敲门声,牧琛回过了神,他看了一眼岑乐,问道:“你要先回房吗?”
闻言,岑乐停下手里的动作,抬眸看向牧琛,打着手语问:“我会影响你们吗?”
他还想多晒一会儿太阳,而且衣服还没补完。
“不会。”牧琛摇头,他视线落在岑乐的头上,解释道,“只是你的头发……若是被看见,定会传出闲言碎语,恐怕不好听。”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1
在大燕境内,除了稚子和出家的和尚,无人会剪去头发,他不知异族的习俗,但是岑乐这一头短发实在太过惹眼,若是被人看到,必然会迅速传遍整个村子,到时候什么奇奇怪怪的言论都会传出来,他担心岑乐会受不住。
听了话,岑乐怔了怔,这才记起来自己是一头短发,尽管已经长了一点,可相对来说,还是很短,在此时的朝代,确实会显得非常另类。
并不想被关注,也不想被人议论,何况还可能会连累牧琛,于是岑乐缓缓站了起来,“……我先进去吧。”
牧琛也站起来,伸出手道:“我扶你回去。”
这时,外头的敲门声开始越来越急促。
停下脚步,牧琛看了一眼门口,又看了看岑乐,沉吟道:“我抱你进去吧,会快一些。”
岑乐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他脚还没好,快不起来,要回房需要花上不少时间,万一来人是有要事,被他耽误了,恐怕牧琛会被责怪,他不能拖累牧琛。
被牧琛抱在怀里,岑乐有些尴尬,也十分不好意思,整个人都僵硬着,手不知放在哪里,最后就紧紧抱着缝补到一半的衣裳,又低着头,耳根忍不住泛红。
牧琛抿着唇,抱得很稳,脚下健步如飞。
回到房间,牧琛把岑乐放在长凳上,“若是累了,你便去床上休息,衣裳可以改日再补。”
岑乐笑了笑,摆摆手:“嗯,我记住了,你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注1:出自《孝经开宗明义章》。
然后明天继续,啾咪,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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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为钱
门外,陈桂红见牧琛久久没来开门,于是又更用力地敲了门。
陈桂红是牧琛的伯母,她今天在跟隔壁妇人聊天的时候,听说牧琛前些日子为了岑乐花了二两银子加两只野兔去向大夫买了人参根须,险些要气炸,一张脸都扭曲了。
偏偏说话的那个妇人还看不清陈桂红的脸色,本着一颗八卦的心,嘴上不停:“牧家嫂子啊,我听说牧琛救回去是个女人呢,而且还长得十分漂亮,牧琛这么大方,一出手就是二两银子,还让那女人一直住在家里,莫不是真的准备娶了她啊?”
笑了一声,她又继续道:“不过若真的看上也是应该的,毕竟牧琛都二十有七了,哪里会不想娶个媳妇暖被窝呢,瞧咱村里与他一般大的,都已经是好几个娃的爹了,别的不说,就你家牧磊,刚刚十八,前些日子不也定下一门亲事了啊。”
陈桂红是知道牧琛从山上救了一个人回家的,也听到过村里的各种传言,不过并没放在心上,她倒是清楚自己这个侄子的为人,烂好人一个,以前也做过类似的事,所以这回也不奇怪。
只是她没有料到,这一次牧琛不光救了人,把人安置在家,居然还花了银子去买根须。
想到牧琛那么大方,居然还有银子花在这来路不清的陌生人身上,而她前些日子去要银子时,牧琛却推推拖拖的,拖了两三日才硬生生凑出四两出来,实在令她怒火中烧。
厉害了,有银子宁愿给一陌生人花也不愿给自家人花,她倒要去看看,那狐狸长得有多美!
陈桂红心底翻滚着怒意,她




种田之吾心归处 分卷阅读4
努力压着火气,“你瞎说什么呢?”
妇人还想再继续说,但旁边有人撞了她一下,她这才看清陈桂红的脸色不好,意识到自己拿牧磊和牧琛对比不妥当后,讪笑两声,然后就借口有事,和其他几名妇人先走了。
只剩下陈桂红一人,她自然再也不需要伪装,在狠狠碾死了一只过路的虫子后,便阴沉着脸,回家将东西放下后,就拉着小儿子牧磊出了门。
这才有了这一幕。
陈桂红看着仍是没有任何反应的大门,脸色越发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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