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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色在上[快穿]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白衣总攻
“我带她回家,养大了,我觉得她就是我当初死掉的那个女儿,我女儿还是回来了。”
“后来他也回来了,说是赚了大钱,还开了公司。可是他就是不带我和女儿回家,只把我们安置在外面。后来我才知道,他之前突然音讯全无,是和别人结婚去了。”
“我很恨他。”
“我说女儿是他的,他也信了,他骗我,我也骗了他,我和他互不相欠。后来他老婆去世了,他娶了我。”
李寻玉浑浊的眼中有泪光在闪烁,“后来,你都知道了。”
上一辈的纠葛被她平静诉说出来,就像是一杯酿得苦涩无比的酒,让人难以释怀。萧卓远看着眼前这个生命就要走到尽头的女人,再难以开口。
“所以,我求求你,萧少爷。”
“歌笛不是野种,她只是个可怜孩子。她命苦,什么都不知道,偏偏被我这个骗子捡回去了,若是换了别人捡她回去,她说不定就遇不到那些事,也用不着过得这样苦。”
她已经无法站起来,就这样躺在床上,目中全是哀求之色。
“我知道是我做错了,我该遭报应,我不是什么好人,但是歌笛不一样,您恨我,觉得我是下三滥的第三者,我认,我的确就是个婊子,是个贱人。可是歌笛不是野种,她是无辜的,她一直都是个好孩子,求您了,放过她吧。”
“求您了,放过歌笛吧。”
9、亲爱的骨科大人...
萧卓远低头看着这个痛哭流涕的女人,她原本也该有温柔的笑颜和致的面孔,可是现在生活把她折腾得不成人样:她本该有理想有自己的骄傲,可是现实把她摧残成了一个麻木的人偶,什么勇气都成了笑话,只要她想挺胸抬头站起来的时候,现实就狠狠地把她按下去,跪倒在那名曰“命运”的枷锁前。
“如果您觉得我刚才那些话,我接近歌笛都是为了报复你们母女的话,那我不想再多说一次让您误会。”萧卓远蹲下身,与躺在病床上的李母平视,他敛起了自己平日里的气势和冷漠,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更真诚一些。
“李阿姨,长辈的过往不该让歌笛去背负,而您如果不相信我,那你不妨好好地活下去,哪怕是为了向歌笛揭露我的无耻嘴脸,你也该好好地活下去,我想让您亲眼看到我的真心。”
李歌笛靠在门边,手中的橘子带着凉凉的触感,消散了医院的沉闷感。
她捧起橘子,把它贴在自己的脸庞上蹭了蹭。
现实有无数的情非得已,而故事往往只会呈现最美好的那一面。说谎的骗子无处不在,而她李歌笛……
才是最无耻的那一个啊。
萧卓远的脸皮越来越厚了,先前还只是在李歌笛家蹭饭,而后变本加厉,带了自己的电脑和几套衣服,时不时地还跑到李歌笛家过夜,尽管后者表示家里没有客房,他想留这儿只能睡沙发,萧卓远也面不改色地一一应承下来。
李歌笛当然不可能真让他睡沙发,最后憋屈地让出了自己的房间,每天跟伺候老大爷医院伺候着这位总裁大人。
“该起来上班了,李歌笛。”
“李歌笛,我要吃酒糟蛋。”
“李歌笛,我衬衫皱了,给我熨一下。”
“李歌笛,给我……”
“李歌笛,给我……”
他就像一个从天而降的帝王,坦然自得地指挥着李歌笛忙东忙西。
好在这位资本家还尚存了一些良心,安排李歌笛的母亲去了最好的医院接受治疗,用他全掏了,称之为“在你家的房租和饭钱。”,之所以这样折腾李歌笛,也不无让她不要为欠自己的钱为难的意思在其中。
而这样的相处之下二人默契渐足,哪怕是公司的保洁阿姨都看得出这两人有一腿,更莫说对于八卦气息敏感的众秘书了,尽管哪天的跟踪导致大家伙出了车祸赔了钱,但是这丝毫不能打消他们对于萧卓远和李歌笛的八卦热情。
萧卓远总是和李歌笛同进同出,一遇到李歌笛加班,萧卓远就刚好会有没看完的合同留在办公室,一旦李歌笛神不太好捂肚子,那天的下午茶一定会是热可可或者是红枣奶茶……这种赤裸裸的关心让大家都红了眼,当然不是嫉妒,深谙萧卓远德性的秘书们没有一个会期待自己能够驯服总裁,只会对于屠龙勇士李歌笛报以崇高的敬意。
是的,在风行员工的看法中,萧卓远就是一条可怕的巨龙,西方大反派那种。
而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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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恶龙懒洋洋地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一边吃着李歌笛做完替他烤的小饼干,一边眯着他的眼打哈切,办公椅上的李歌笛则是忙得焦头烂额替他处理着文件。
“萧卓远你能不能不要这样懒散。”
李歌笛指向扶额叹息。
萧卓远并不是一开始就是个让人闻风丧胆的资本家的,前些年他还是个游手好闲的富二代,毕竟谁没个年轻的时候嘛。而后来萧雍不务正业去了,他也年纪大了沉稳了,便少有露出这样任性懒散的模样。
现在李歌笛在他身边,他就像是觉得舒适满足而踩奶的猫一般,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她,被训了也不反驳,还是这样把目光放在她的身上,看她熟练处理文件的样子便笑了:“这家公司你先管着,这边已经差不多步入正轨,我明天要回风行总公司了。”
李歌笛举起钢笔摇了摇:“拒绝,我现在很享受当秘书的工作,出了事有上面的人背锅,我觉得还不错。”她偏过头看着萧卓远,明亮的眼眸中有得意的笑容。
“嗯?”萧卓远微微挑眉看着李歌笛,声音低沉而隐含着些许笑意:“我升你做总经理也不要吗?做我的经理工资可是很高的。”他起身拿起外套披上,走到李歌笛身后看着她打字,“这样吧,如果你能把这家公司经营额提高到我理想的数据,那我今年风行的年终聚会上就给你个惊喜。”
李歌笛没有被所谓的”惊喜”冲昏头脑,而是冷静地提出关键问题:“你先告诉我惊喜是什么?”
萧卓远避而不答,嗤笑:“你是不是对于词语的理解力太低?惊喜说出来还叫惊喜吗?当然,如果你是怕自己能力不够做不到,那你可以选择继续在这儿做个小秘书。”
简单的激将法,但是果然很有效果,李歌笛选择接受挑战。
或许以前的李歌笛很难做到这个地步,但是如今的李歌笛内芯是那个在快穿事务所当做模范的金牌业务员,经营一家公司的经验没有上百也有几十次了。和萧卓远那样强大的压迫力和横扫一切的霸气不同,李歌笛自从成了这家公司的总经理,便喜欢上了在欢声笑语中坑对手的感觉,她说话又好听,也少有发脾气,总是笑吟吟地,下一秒就拿下一个又一个业务订单。
久了,s市商界高层便有了与李歌笛有关的传说。
据说这位年轻的女经理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身材相当火辣,脾气也很好少有翻脸的时候。当然,除了外貌,跟她打过交道的人都会赞扬其出色的经营手段,毕竟是带着一家被购的快破产的公司走向了全行业领先的地步,哪怕是在她的动人微笑中被坑得大出血的人,也不得不服气。
一个年轻且出色,甚至兼具美貌的女人,是很容易吸引单身男士的注意的。
而陆仁嘉便是其中一个男人。
他是s市商界新崛起的一个新贵,据说是斯坦福的博士,年轻时还兼任过模特,而且重点是今年他才二十五岁,尚单身。
今天陆仁嘉代表公司来和李歌笛的公司谈合作事宜,对于这位早就名声远播的李经理,他其实内心并无太大期待。他捡过太多出色的女人,实在不是那些没见过世面的中年老男人可相提并论的。
等在会客室的果然是一个女人,看着也果真很年轻漂亮,一头灿烂的金发,带着些许妩媚的气质,却并没有任何让人觉得惊艳的感觉。
陆仁嘉礼貌地打了招呼,心中默默吐槽那些同事传言得太过夸大其词,正敛了花花心思准备开始谈正事的时候,金发的女人却露出了抱歉的笑容:“不好意思,我们经理堵车了,可能会迟点到。”
话音刚落,门口便传来了哒哒的高跟鞋声音,伴随着开门带起的一阵风,女子乌黑的发微微飞散,露出了一张笑意吟吟的脸。
她有着极其柔和好看的眉眼,似乎透过她的清澈眼眸便可以映出你最真实的想法,嘴角噙着若有若无的笑意,那套简单的职业装把她修长丰满的身材勾勒得无比优雅迷人。此刻出现在陆仁嘉眼前的年轻女人就像她方才推门带进来的那阵风,清新又迷人。
“陆先生?这样的条款您觉得怎么样?”
陆仁嘉全程心不在焉,直到李歌笛轻柔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时他才回过神来,虽然这次谈了什么都记不清了,在他对上李歌笛的笑容时还是愣愣地点点头。
自诩是见惯百花甚至采了万朵花的浪子陆仁嘉,感觉自己这回着了魔。
办公室外的安娜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熟悉的人,便笑盈盈地同他打招呼:“陆先生,又给我们李经理送花来了啊?”
陆仁嘉毫不掩饰自己的目的,非常大胆地承认了,于是安娜便笑得更加灿烂了。可怜的陆仁嘉,不知道李歌笛那是有主的,到时候萧卓远要是知道了……嗯,跟萧卓远手下这么多年了,还没见过总裁跳脚吃醋的样子呢,想想就很有意思。
他一定要拿下李歌笛这个女人,虽然之前李歌笛把自己送的东西全都丢了,但是女人嘛,总爱心口不一,这世上没有他陆仁嘉泡不到手的妹。
充满了信心的陆仁嘉正欲向李歌笛的办公室走去,就看到了让自己魂牵梦绕的迷人身影,正要打招呼,却发现她朝着另一边走去,甚至还满是甜蜜地喊了一声:“哥哥!”
感情是大舅哥来了啊!大舅哥往往是妹夫们的得力助手,陆仁嘉深明此理,理了理领带,带着自认为最完美的笑容快速赶了上去。
“大哥!”
他讨好地笑了笑,抢在李歌笛面前做了自我介绍,“我是陆仁嘉,想必李小姐已经向你提过我了。”他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这么优秀的男人,哪个女的不会和家里人提及?
“嗯?陆仁嘉?”被拦下来的男人意味不明地重复了一下,眼眸里有着淡淡的疏离,语气也并不亲切:“没听过。”
“……”陆仁嘉有些尴尬,但是他没有就此退缩,“没关系,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有很多时间慢慢认识。对了,不知道大哥你名字是什么,方便以后接触。”
被问及的男子垂着幽深的眼眸,声音清冷极了。
“萧卓远。”
为什么李歌笛姓李,大舅哥却姓萧呢?萧卓远……嗯……等等,萧卓远?!
等到陆仁嘉反应过来的时候,萧卓远已经牵着李歌笛走远了。
“本来想等等的,但是现在我等不及了,歌笛。”他返手把门带上,大力把她带进怀里,用尽全力拥抱住她:“你看,这么多心怀不轨的坏男人觊觎你。”
他的声音有些闷闷的委屈,在听到李歌笛的轻笑后不太开心地摸索着自己的包,终于摸出了一个鼓鼓的钱包。
“这是我所有的银行卡,都给你,密码我全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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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生日了。”
李歌笛震惊地拿着他给自己的那个钱包,果真,里面全是各大银行的卡,“这就是你说的……惊喜?”她以为他会掏出一个戒指什么的,谁知道这个总裁大人直接给出了所有银行卡!
萧卓远点点头,一本正经:“以后,记得每个月给我一点零花钱。”
end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个故事结束啦。撒花撒花。
10、今天开始做小妹...
再睁眼的时候,李歌笛发现自己正在一间狭小的厕所之中,从头到尾都湿淋淋的,像是条可怜的落水狗。兴许是因为年久失修,天花板上甚至还渗了水,静得过分的空间里只能听见滴答滴答的水滴声。
安城中学的旧校舍,一个充满了各类灵异传说的地方,据说在几年前,有一个宿舍的女生在这个校舍结伴跳楼自杀了,在凌晨早自习的时候,六具血淋淋的尸体就这样摆在大家的面前,从那以后,旧校舍就封闭了,再也没人敢踏入半步。
而李歌笛现在就在旧校舍教学楼的女生厕所内。
推开厕所隔间,试着拧了拧厕所门,但是毫无意外,门被锁死了,她出不去了,而透过窗户从内向外看,现在的整个校园一片寂静,现在住校生应该在上晚自习,走读生应该已经回家了,况且这儿是旧校区,根本没多少人敢来这儿。
这儿是三,跳下去不会死但是也得残,试着撞了一下门,但是却没有办法撞开当然不会让她撞开,这次被锁在厕所里本就是有人刻意为之,怎么可能会是意外。
安城中学是全国最好的中学之一,并不在于其恐怖的升学率,更在于学生的身份非富即贵,学生们在这儿便开始了自己的社会圈子扩展,进安城中学然后认识更多有更高社会地位的朋友,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儿。
李歌笛却是一个例外,她是从农村硬考进这所学校的。土气的装扮,肥胖的身材,胆小懦弱的性格,说话带着口音,这样最平凡的高中生在这里却被大家当成了怪物。起先只是做些恶作剧欺负她,而后见她也不反抗就变本加厉,当然,原本的李歌笛也曾经反抗过,她试着反驳别人对她的侮辱于是就被班上几个同学锁在了这个厕所里。
低头看了看,现在自己的手都圆乎乎的,想必脸上也是肉不少,尽管如今被锁在了厕所,但是李歌笛心中升起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出去后得赶紧减肥才行。
李歌笛在厕所里仔细翻找了半天,倒是运气好,被她找到了一把拖把,好在这把拖把久经岁月考验,布条还没腐朽成渣,蹲在地上,用自己的小胖手一根一根地扯下来,再慢慢地把布条拴在一起。
李歌笛并不觉得会有人来救自己,与其被关在厕所里饿死,倒不如自己试着想办法逃出去。大不了摔死,被事务所的人接回去休息两天,再读档重来嘛,隔壁组的夏流在做任务的时候就老出乱子死掉读档,李歌笛觉得自己也可以这样干。
等终于弄好了一条长长的绳子,外面的天色已经越来越暗了。李歌笛一鼓作气,将绳子绑在厕所窗边的下水道管上,拽了拽还是挺结实,于是她就这样紧紧拽着绳子像个英勇就义的勇士那样……
当然不是跳下去,而是一点一点地,顺着水管滑下去。
天边的夕阳正努力散发着最后一丝余晖,天空被光划成了两部分,一边是仍然惊艳的夏日火烧云,另一边则是昏沉沉的黑夜,天边已有两三颗零碎的星子高悬,当少年吊儿郎当地从旧校舍爬满绿山藤的墙壁帅气跳下时,那天空的分割线下,出现了一个慢慢蠕动的身影。
近乎油的绮丽天空,带着微微凉意的风扑在脸上,爬满了嫩绿色藤蔓的墙壁,飘飘摇摇的狗尾巴草,明明该是很美好的画面,但是这个胖胖的女生在这幅画中却显得有些滑稽,看得出她非常努力,一点一点地从三楼滑到了二楼,然后……然后绳子太短了,她很尴尬地就这样吊在了半空中。
心中一片卧槽,学校居然有这样生猛的女生,敢在旧校舍玩极限运动,佩服佩服。
但是很明显,这位女同学今天玩脱了,吊在半空上也不是下也不是,估摸再过会儿力竭就会摔下去了。
程燃嘴里还叼着棒棒糖,慢悠悠地走到了校舍的二楼,推开二楼的女厕进去,开窗低头看着吊在二楼和一楼之间的女生,大声招呼着:“喂胖妞,想我拉你上来还是你自己跳下去。”
李歌笛没法抬头,只能连声呼喊自己要上去。
废话,绳子不够长,要选择下去的话,自己现在只能跳下去了,摔瘸了那还怎么做任务。难不成男主会瞎了眼看上一个又瘸又胖的女配吗?
这回答其实让程燃有些难办,因为他光是低头看了看这姑娘的体型就觉得要拉她上二楼有些悬,然而刚才话都放出去了,不这样做未太不够义气了。
程燃捏了捏拳,拽住了悬在窗外的绳子,牙一咬开始拉,果真这位女同学的吨位不是虚的,饶是他练出了肱二头肌还是觉得吃力,好在最后终于勉强把李歌笛给拉上了二楼的窗台。
“手给我。”他伸出手拉住李歌笛软乎乎的小胖手,没想到看着不好看,摸着倒还挺舒服。
等李歌笛终于被程燃给拉上来时,她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发现,原来救了自己的正是这个世界的男主角,嗯……就是那个被原女主无情抛弃的小怨夫。在明白他身份后,李歌笛几乎在一瞬间就作出了反应。
“谢谢你救了我。”李歌笛表情严肃正经,对着程燃鞠了个躬,又继续道:“滴水之恩尚涌泉相报,况且是同学的救命之恩,我只能以身相许了。”
“以身相许了。”
“相许了……”
最后那个词狠狠地撞击着程燃幼小的心灵,他惊恐地看着整张脸被湿哒哒的头发盖住的女生,无论是身材还是现在她的面容都让他对李歌笛的”以身相许“感到了恐惧,于是连连摆手:“别别别,这儿摔绝对摔不死,你可用不着以身相许,我消受不起。”
“不,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人了。”李歌笛似乎下定了决心,好在下一句话终于让程燃平静了一些:“我当你小妹,你就是我大哥,以后你让我揍谁我就揍谁,绝不手软。”
“……”程燃抽了抽嘴角,很想拒绝蠢到把自己挂在空中的小妹,但是只要想到啊刚才她说的“以身相许”,竟然觉得个小妹还是挺不错的了。
没有回答李歌笛,程燃甩了甩自己拽绳子时拉得酸痛的胳膊,率先走出去,而后面则是亦步亦趋地跟了个水鬼似的胖女生,他实在是看不过去,嘴里嘲讽着李歌笛的狼狈,手上却是没多少犹豫地把自己的校服外套脱了甩到她头上。
“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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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的把你头发擦干,别人看了还以为我是从旧校舍带了女鬼回去呢。”
虽然语气凶巴巴地好像在吼人,可是这小小的举动却像个活雷锋了。就连李歌笛一直跟在他身后他也没赶她走,好像带路一般,熟练地左拐又拐就到了一堵明显要矮许多的墙边。“赶紧的翻过去就出校门了,不管你了。”
李歌笛打量了一下围墙,再打量了一下自己胖胖的身子,直接就得出了结论:“大哥,我翻不过去。”
程燃便小声地骂了句脏话,嘴里嘟囔着今天真是倒霉遇到了这么个麻烦,但还是给李歌笛搬来了一块石头,不耐烦地指了指:“垫着就能过去了,赶紧爬过去就行了,别叽叽歪歪。”
踏着程燃给的那块垫脚石,李歌笛爬上了围墙,她坐在围墙上看着程燃越走越远的身影,天边的夕阳不知何时已经褪色,只有闪烁的星芒照着他归去的路。
第二天一早,李歌笛照常去上学。
她的座位在教室最后一排,靠近垃圾桶的位置,此时她的书本早已被丢到了垃圾堆里,周围的同学都围在一起说说笑笑,仿佛什么都不知道,但是从她们若有若无瞥向李歌笛的眼神中就可以看出这些不该出现在垃圾堆里的书是他们的杰作。
李歌笛没有说什么,捡起书擦干净,坐在自己的椅子上看着书本,校园欺凌现在并不少见,许多少男少女们觉得自己只是在开玩笑而已,却不知道无数个“玩笑”聚集在一起足以要了一条无辜的生命。
“喂,李歌笛。”
教室里一个染了粉色头发的女生慢悠悠地起身,叫了一声李歌笛,走过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昨天,你怎么出来的?”
李歌笛白了她一眼,看着这个叫做刘瑜的女生,她家中挺有钱的,是班上一个小团体的中心人物,平时也是她最爱带着人和李歌笛“开玩笑”
“刘瑜,我说是旧校舍的鬼放我出来的,你信不信。”
“哟,土包子今天胆子大了还敢跟姐瞎扯了啊?”刘瑜拿起书就要像平时那样拍李歌笛的头,就在这时,班上的门被一脚狠狠地踹开了。
门口站着一个身材修长面容清俊的少年,睡眼惺忪地嚼着泡泡堂,校服穿得松垮垮得,也没有穿校服外套,他似乎一点也没有注意到众人的目光,慢悠悠地走到李歌笛和刘瑜的面前,眯着眼盯了好一会儿李歌笛,然后吹了个泡泡。
“喂,胖妞,这个粉毛在欺负你是不是?”
11、今天开始做小妹...
安城中学里有许多胆儿大的人,这些孩子们家中条件优越,从小被灌输的念头就是“我家有钱,摊上事了拿钱解决。”又或是“我家有关系,遇到麻烦了我爹会出面”,所以这里明争暗斗激烈,几乎形成了金字塔般的阶级分层。
像李歌笛这样长得不好看,家里没有钱,长辈没关系的学生,就是这金字塔垫底的那种,谁都可以欺负她,反正整了她不怕被报复。
而程燃,则是这金字塔顶端的存在,家里有钱又有权,关键是这人不怂,有股让人心寒胆颤的狠劲儿。别人打架都怕自己弄伤了,他对别人出手狠,对自己也丝毫不留情,每次干架都带着同归于尽的气势。可是问题是谁想跟他同归于尽啊!
这样的狠人,自然成了安城中学最可怕的那位存在。
现在他就这样一副没睡醒的样子站在高二c班众人面前,揉了揉自己朦胧的睡眼,手搭在李歌笛的肩膀上,又问了一句:“小胖妞,昨天是这粉毛欺负你?”
刘瑜当然认识程燃,她上个男朋友和程燃有些矛盾打了一架,前者被揍惨了想找家里寻程燃的麻烦,但是却被他爹揍了一顿,狠狠告诫千万别再去招惹程燃。知道内情的刘瑜就此对程燃颇为敬畏,惹不起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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