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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国际倒爷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吹牛小王呀

    pitter呜呜两声,围着范阳转了两圈,还是安静了下来。

    这一安静,气质就出来了。

    昂首挺胸。

    黑夜中两头藏獒的眼睛像顶着两对小灯泡一样。

    “真不咬人”西装大汉问道。

    范阳手里牵着大黑,在它脑门上揉了两把:“都不咬人,这头随便谁都可以摸,你试试。”

    西装大汉胆子是真的大,果真就拿手摸了上去。

    抚摸到这种大型猛犬,会让人产生一种强烈的征服感,欲罢不能。

    西装大汉索性蹲了下来,看来也是个爱狗人士,在大黑身上一连抚摸了几遍:“神奇,可不可以让我牵进去会不会出问题”

    “不会,真的是头绵羊,我公司的几个女孩儿天天骑着它玩。”

    “谢谢,我试一下。”

    从范阳手里接过狗绳,轻轻一带,大黑就跟着走了。

    范阳他们过来牵狗的时候,对面那桌就过来了几个人,远远的看着。




第二百五十八章:狼血统
    范阳说话带着一股天然的说服力。

    众人很快就被吸引。

    范阳则把当初忽悠波特兰的那番话给说了出来。

    还把大黑的牙齿掰开,给众人看。

    又把一群人忽悠得一愣一愣。

    这种新奇的说法闻所未闻。

    侃侃而谈的人,一般都引人注目,也让范阳好好表现了一番。

    两桌隔得不远,波特兰实验室的人也听到了。

    唐允诚和杨梅都走了过来。

    “是返祖了吧。”

    “我看看。”

    这两人是学生物的,自然更加权威。

    仔细观察了一番之后,两人面面相窥:“不是返祖”

    范阳顺便介绍道:“这两位是联合利华上海区微生物实验室的,唐允诚,杨梅小姐。”

    高永康刚和唐允诚聊了几句,知道他是学生物的,向唐允诚问道:“怎么返祖了这是头狼吗”

    唐允诚摇头道:“返祖不是好事,是生物基因突变带来的退化,任何进化都是为了适应环境,表现在稳定的基因上面是恶性突变,比如人的返祖会让人毛发旺盛,有可能重新长出尾巴,多长出一根手指,大脑返祖会造成先天性智障,牙齿返祖是最常见的,智齿,不合比例的尖牙,都是一定的基因退化,因为遗传是讲究隔代的,如果近亲交配,就容易出现返祖,而动物由于自然生存条件强,血缘关系不太明显,返祖现象相对突出,返祖出现肉食性动物的牙齿特征,不奇怪。”

    高永康来了兴趣:“那它呢”

    唐允诚摇头,书呆子气又来了:“我也不知道,可能要作一个dna检测,但它的确有很强的狼血统,但具体多少要对比了才知道。”

    杨梅翻着大黑的胸腔,后腿,看了一遍,手放在胸腔上试了下心跳,甚至贴在大黑的胸前听了肺音,说道:“这不是狼,也不是野兽,也不是返祖,是血统纯正的喜马拉雅山地犬。”

    “你怎么知道”高永康问。

    杨梅一撩耳发,笑道:“你是在质疑我的专业性吗”

    揉了揉大黑的脑袋说道:“狼,并不是所有狗的祖先,狗属于犬科,而犬科并不是只有狼而已,还有豺,狈,鬣狗,狐狸,犬科有39对染色体,而人只有23对,而猫科动物,只有19对而已,犬科的基因图谱更宽,所以亚种更多,区别更大,像一般的小型犬种,很多不是狼的后代,是豺的后代,豺的基因更多一些,同理,也有些犬种狐狸的基因更多,也造成体态和品种,和毛色的区别。”

    没人有反驳。

    却都还若有所思的样子。

    杨梅继续说:“据我所知,世界上最接近狼的犬是荷兰人培育出来的萨尔路斯猎狼犬,但和狼也有本质上的区别,像这种食肉性牙齿的,我也没见过。”

    又补充一句:“的确要作dna鉴定。”

    高永康问道:“那它非常特别了”

    杨梅点头:“非常特别。”

    高永康一副捡到宝的样子,把大黑又搂紧了一点。

    范阳补充道:“因为它很特别,所以我有顾虑,刚杨梅小姐说得很对,这是正宗的喜马拉雅山地犬,它长期生活在生存条件最恶劣的地区,海拔3000米以上终年冰天雪地的地方,胸腔更加宽广,骨骼更加紧凑,体型更加庞大,至于藏獒的血统至今还是个迷,青藏高原那个地方还有藏狮,藏豹,古罗马时代,就被带到欧洲了,因为它凶猛,忠诚,就被用来培育大型犬种,现在的大丹,圣伯纳,所有方头大耳的犬种,都有藏獒的血统,而藏獒的血统最大的问题是,一生只认一个主人。”

    “啊真的吗”高永康反而还挺高兴。

    随即又很失望。

    范阳一看高永康这副德性,毕竟还是年轻了:“是的,我有一个英国朋友,也曾向我提出这样的要求,我刚开始答应了,可它三天三夜滴水未进,每天冲撞笼子,令我心痛不已,爱犬,都是从小养大,才会对主人绝对的忠诚,我如果答应了你,你带回去,他也不会屈服,只会伤心欲绝,所以我真的不能答



第二百五十九章:土豪的世界
    一顿烤全羊,意外结识高永康,也算意外之喜。

    高永康其实并不难缠,这种世家子弟有他的骄傲,不会顾及下层人士的想法。

    因为他没有这个必要。

    很注重自己的优越性。

    在范阳的有心奉承之下,从刚开始的桀骜不驯,到渐渐驯服。

    越看范阳越觉得顺眼。

    到越聊越对胃口。

    听到范阳说到探险这个方面,耳朵都竖了起来,这种富家公子基本是什么刺激喜欢什么。

    又听到还有三辆沙漠越野,还有专业的英国领队。

    连连表示自己一直想到沙漠探险,一定要算他一份。

    唯独一点好,高永康滴酒不沾,敬酒都是浅抿一口。

    大家就喝得很有节制。

    轮到买单,范阳却没动。

    这种人,你若抢着买单,搞不好还得罪他。

    高永康爽快的付账。

    之后的一个动作让范阳意想不到。

    高永康手一招,把范阳叫到旁边:“你缺钱么”

    “不缺。”

    “嗯。”高永康点点头,拉开手提包,里面放着好几万。

    拿了两沓出来,两万。

    拍到范阳胸口上。

    “拿去花。”

    范阳在风中凌乱。

    “这个真不用。”

    “自己拿去买点东西,把两头藏獒照顾好一点。”

    两人走得并不远。

    大家全看到了。

    潘兴脚下一软,差点给跪了。

    几个女孩儿看得捂住小嘴。

    林苍生以手抚额,不忍直视。

    赵光明揉揉眼睛。

    卢正山呆若木鸡。

    那个妙龄少女,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这个,这个……”

    土豪的世界是真不懂。

    高永康手一摆:“别废话,今天我高兴,记住你答应我的事,走了。”

    高永康他们十多人,开了三辆车。

    范阳只开过来一辆。

    萨比尔老汉的儿子有辆吉普车,专门负责接送客人。

    高永康一看:“上我的车走啊。”

    那辆奔驰s600,高永康亲自开车,妙龄少女坐在后排,副驾驶坐着林苍生。

    林苍生深知高永康的脾性,主动让出副驾驶:“坐这边吧。”

    潘兴瞅准机会,扶着酸软的膝盖,跌跌撞撞跑了过来。

    “你谁啊”高永康问道。

    “这是我姐夫。”

    “滚,谁是你姐夫,口无遮拦。”

    范阳手里还抱着那两万块钱。

    心一横,索性卡在腰间皮带上,拍了拍:“腰缠万贯。”

    后排的少女脸色不对。

    高永康说道:“这是我妹阿玉,你们住哪儿”

    “天山区和平南路。”

    “是么,巧了。”高永康笑道:“我也住那儿,这地方太难了,一点玩的都没有,闷死了,你们什么时候去沙漠”

    “行程还不确定,但最近会去趟吐鲁番,到罗布泊逛一圈吧。”

    “罗布泊什么地方”

    范阳反问:“你不知道戈壁滩啊。”

    “戈壁我知道,那地方有什么玩的”

    “好玩的多了,沙漠寻宝啊,每年多少人死在里面。”范阳答道。

    听到死人,寻宝,高永康刚刚拧着车钥匙。

    又把火熄了。

    侧过身对着范阳:“说说呢。”

    “去罗布泊,你要深入戈壁,那地方号称死亡之海,生命的禁区,遍地白骨,挖出来的干尸都价值连城,探险家的坟墓,盗墓者的天堂……”

    范阳又把罗布泊的故事讲了一遍。

    十多分钟过去了。

    谁都一脸懵圈儿。

    高永康头车不动,其他车也不敢走啊。

    “有趣,有趣,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这个年代信息滞后,别说高永康,就连林苍生也不知道,许多土生土长在这个地方的人也不知道。

    哪像后世,网络一传播,要不了多久烂大街。

    &



第二百六十章:熬鹰
    关于驯鹰,刚开始,范阳是不够了解的。

    仅有的一些认识,也来自前世看的一些纪录片,记忆也模模糊糊,不够深刻。

    回到老家之后,来到连云港,因为有了卡梅隆的缘故,当然花了些功夫了解。

    此时回答高永康,却不在话下,说道:“的确残忍,哈萨克人捕鹰也很有意思,在地上挖个洞,上面盖上草,人藏在里面,手里抓着一只野兔或者鸽子,待鹰下来抓住野兔,爪子抠进肉里,卡进骨头,一时半会儿是不容易拔出来的,鹰自己要拔出来,也得两脚连踩好几下,这就给捕鹰人提供了机会,从洞里钻出来抓住两脚,就捕获了。”

    “这种是成年老鹰,性情凶猛,抓住之后就关起来,驯鹰又叫熬鹰,折磨它,不给它吃的,饿上几天,渴得不行再用盐水给它洗胃,淋上热水让它出汗,处于半虚脱的状态,然后带上眼罩,使它看不见东西,再用一根铁链子栓住双脚,让它站在一根树枝上面,熬,反复摇动树枝让它不能站稳,鹰的生命力顽强,有些性格烈的老鹰能熬上好几天,最终坚持不住倒地,然后反复折磨,把鹰的野性驯化,要等它饿得只剩骨头,才开始慢慢喂食,动不动就要折磨一两个月,你说残忍不残忍吧。”

    阿玉在和林苍生也听得入迷:“的确好过份哦,这些人怎么这么坏哦。”

    高永康却说道:“这是有道理的,刚抓住肯定不服气,驯服了会补偿它的吧”

    范阳点头道:“的确,驯鹰手法虽然猛烈了一些,但也说不准是好事还是坏事,虽然失去自由,也长期吃不饱,但很多猎鹰却和主人建立起牢固的感情,作为一只动物来说,能与人结缘,按照玄学的一些说法,对它后世有利的,鹰也认主,也重感情,主人去世,一样有绝食殉葬的作为。”

    “好。”高永康猛的一握方向盘:“我喜欢,忠烈,这才是好鹰,好犬,那你的那头小雕呢还能不能再拿来熬一次”

    “这咋行呢,成年老鹰抓住了你只需要熬它,驯化了让它捕猎就可以了,我那头,随便你怎么熬,不用熬,它已经是驯化了的,可不会捕猎啊,这有什么办法”范阳答道。

    高永康略显失望:“可惜啊,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

    范阳想了一下:“也说不准,这次有空到草原上,我也准备寻访一下,据说古代有些哈萨克人,是会训练幼鹰捕猎的,最好的猎鹰,不是成年老鹰驯化,而是半大老鹰,刚刚出巢的那种,刚刚会飞,在它妈妈那里掌握了一定的捕猎技巧,这种叫雏鹰,驯化出来和人更加亲近,甚至不用带眼罩和栓绳子,和人自然相处,平时翱翔于高空山巅之上,吹一个口哨就飞下来了,架在肩膀上,这才叫顶级的乐趣,但一头雏鹰驯化成顶级猎鹰,需要好几年的时间,这才叫本事,但这种人应该很少了,我也不知能不能找到。”

    说完范阳又略显遗憾:“但我那头,捡到时毛都还没长齐,一点捕猎的概念都没有,听我老家的人说长期追得村子里鸡飞狗跳,可它不会抓呀,闹着玩儿似的,拿它一点办法都没有。”

    高永康仍然是大喜:“那太好了,总归有希望吗,你这头小雕要是训练出来,肯定比其他的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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