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彼时(4p 推荐度:三星 架空 校园 生子)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neleta
“这位同学,有事吗?”
一位女生走了过来。燕飞道:“我想加入书法和绘画社团,不知道有什麽要求。”
对方上下打量了燕飞一番,眼里是明显的疑惑,这样的人似乎和书法、绘画搭不上边。不过她还算礼貌地让燕飞进来,两人坐下後,对方说:“社团虽然是以兴趣为主,但也不能没有一点底子。你是绘画还是书法?还是二者兼之?”
“二者兼之。”燕飞屏蔽掉落在他身上的怀疑眼神,道:“我喜欢绘画,也喜欢书法。绘画以国画和油画为主。不过我目前经济很困难,买不起颜料和工具,不过这是暂时的。我想知道,如果我进入社团,平时可以在这里作画吗?宿舍里不方便。”
对方眼里的怀疑更甚,不相信一个买不起颜料和书法绘画工具的人怎麽可能做到二者兼之。燕飞也不罗嗦,看了眼正在练习书法的一位男同学,说:“我可以写几个字。”
女生一听,想了想道:“学校社团的宗旨是接一切有兴趣的同学,如果你真的有这方面的能力,我们都欢迎。那你跟我来吧。”
“谢谢。”
彼时彼时(4p 推荐度:三星 架空 校园 生子) 分卷阅读18
燕飞很高兴对方没有因为他的贫困而把他赶出去。
女生把燕飞带到了隔壁的另一个大教室。教室里没有书桌,只有两张很长的桌子,用来作画或书写,还有许多画架,另外还有两个占据了一堵墙的大柜子。这间教室里也有人在画画。女生找来一张宣纸,一根毛笔和一个砚台。
毛笔是很普通的小楷毛笔,燕飞一看就说:“给我换跟中楷的吧。”
女生扬扬眉,二话不说地拿来一根中楷毛笔。
研磨,沾墨,盯著那张并不算大的宣纸,燕飞想了想,抬笔、落笔。在他动手的那一刻,女生的眼里闪过惊讶,接著是惊奇。
燕飞是从右往左书写,他只写了四个字从头再来。
从落笔到手笔,行云流水的草书字体一气呵成。“来”字的最後一笔,燕飞习惯性的一个上挑,结束。
看著这幅字,燕飞眉头轻锁,他自然是不满意的。笔不合适、墨不合适、纸也不合适。凝视了良久,燕飞放下笔,转头:“我合格了吗?”
女生拿起那副字,连连点头:“太令人惊讶了。我不懂书法,但我看得出这是一副好字。没问题,完全没问题。你今晚如果没课就可以在社团活动了,等社长来了我跟他说。”
燕飞一听,轻松不少。他道:“我现在没资金买工具和颜料,等我有资金之後会正式加入。”
女生一听回头道:“没关系的。社团可以提供你颜料和工具。我们社团每年都要参加比赛,只要你能得奖,得到的奖金足够你支付社团为你提供的资金。”
燕飞却是摇头:“我还要考虑生活问题。不过最迟下个学期我一定会来。这里晚上会熄灯吗?我习惯晚上作画。”
“晚上不熄灯。不过11点大门会关,如果你11点以前不走,晚上就得留在这里了。”
正合我意。燕飞点点头,表示明白。
“对了,我还没自我介绍呢。”
燕飞有真本事,女生的态度立刻好了许多。伸手道:“我叫梁琴,梁山的‘梁’,钢琴的‘琴’。”
“燕飞。燕子东南飞。”燕飞微微一笑。
“呵呵,不是孔雀东南飞吗?”
和燕飞握了手的梁琴对这个个子不高、不掩饰自己贫穷的男生很有好感。
“我是社团的副社长,主要管理绘画那一块,咱们社长叫司光南,是真正的书法和绘画二者兼顾的大师。他很忙,一周大概会露面一次,以後见到了我再介绍你们认识。”
“好。”
“我是设计专业的,你呢?”
“通讯工程专业。”
“哇哦,那可是一个很变态的专业。”
燕飞点头表示认同,真的很变态。
梁琴的性格很好,家是北方的另一个大城市,有著良好的素质,一看就是从大户人家出来的,但身上却没有卫文彬那种总看不起穷人的臭毛病。在梁琴的邀请下,燕飞在社团里参观了一个多小时,看看其他社团成员的作品。社团的另一间教室兼顾了办公室的作用,有几张办公桌。梁琴还很热情地从自己的办公电脑里调出前几年社团参加比赛的获奖作品。燕飞看得很认真,虽然那些获奖的绘画和书法作品和他的还有一些差距,但也是相当不错了。不过燕飞并不打算去参赛,他加入社团的唯一目的就是给自己找一个安静的、适合创作的地方。
梁琴很惊讶燕飞对书法和绘画的见地,按理说这样的贫困家庭出来的孩子不可能懂这麽多,更不可能写出那麽好的字。理智上说燕飞的字比社长写的还要好。而燕飞的举止谈吐更不像一个特困生,这也是梁琴对燕飞那麽热情的原因之一。燕飞引起了她的好奇。
临走前,梁琴告诉燕飞过年前社团要参加一个书法和绘画的一个全国高校的比赛,她希望燕飞能参加。如果燕飞真的有什麽困难,她也愿意给燕飞一些金钱上的资助。燕飞没有说参不参加,只说到时候看情况。离开了“翔天楼”,燕飞吐了一口气。想到梁琴的热情友好,再想到宿舍里的那三个人,他就只想摇头。算了,不和这些小朋友们计较,回宿舍看书去。
今天是周四,後天就是周末了。燕飞自然有自己的计划。回到宿舍,不意外三人都不在。燕飞先洗漱乾净,然後爬上床把自己的那副字贴在了墙上。看著这四个人,燕飞一阵恍惚。重获新生……那曾经对他无比重要的人呢?想到背後那张床的主人是谁的弟弟,燕飞的心窝钝痛。
(20鲜币)彼时彼时:第十一章
对於燕飞墙上的那副字,卫文彬表示出了惯有的对燕飞的嘲笑。燕飞只一句淡淡的别人给的就打发了。焦柏舟没说什麽,不过脸上的怀疑非常明显。燕飞没心情也没神跟两个小朋友耗,他现在的身上有两座大山学业和钱。
周五又是在一天的燕飞根本听不懂的专业课程和食堂打工中度过。通讯工程专业不愧是重点学科,几乎每一门的老师都会在课後布置不少的作业。燕飞没有第一学年专业课的记忆,第二学年的专业课在他重生之後也上了一个多月了,可以说他对这个专业完全是零基础。更别说他根本就不喜欢这个专业,面对根本无从下手的作业,还要操心怎麽赚钱的燕飞很想把课本一摔来一句退学。但一想到燕三牛那张老实的脸,燕飞忍下了。
终於挨到了周六,一大早,燕飞就起来了。轻手轻脚的洗漱完毕,燕飞把已经乾了的焦柏舟借给他的那身衣服叠好放在焦柏舟的床脚,然後装著门钥匙和二十二块钱出门了。和蒋田借的钱买了袜子和雪花膏後燕飞就一分没动,这是他身上仅有的现金了,很宝贵。
去食堂买了一个鸡蛋,出校门上了公车,周末,又是一大早,人不多,燕飞找了个靠窗的单独位置坐下。记忆中坐公车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那时候,他的屁股後头跟著三个小萝卜头,他这个做哥哥的带他们体会普通人家的生活。那时候的他还没有洁癖,可以忍受人挤人的公车,和不知有多少细菌的座位。究竟是什麽时候有洁癖的,燕飞也记不清了,好像是出现在家里名为做客、实为与他相亲的女人越来越多之後。他的婚姻不是他自己的,是整个钟家的,父亲对他的另一半要求自然会很挑剔。每一次冷眼看著父亲估算那些女人能为锺家带来什麽好处,他就越加排斥那些女人的靠近,久而久之,他似乎就有了洁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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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院子里出来的孩子,高傲、挥霍、暴力、私生活混乱。但不管他们有多麽荒唐,在他们按照各自家庭的安排走入相应的道路後,他们都必须回归到正统。结婚、生子、和无数的人勾心斗角,为了家族的地位努力往上爬,不管他们愿不愿意。也许大部分人都是愿意的吧。而像他这种到死都还是处男的恐怕也就只有他这一根独苗了。
青春期的时候不是没有欲望,但他只能和人上床,不可能和对方谈恋爱。打著恋爱的旗号却不过是在招妓的事情他做不出来,他的感情,没有那麽廉价。一想到自己身边一旦有了固定的女伴就会被父亲叫去谈话,他宁愿把他的力都耗在画画写字上。他不想听父亲对他说“你只能和她玩玩,我绝对不会允许你娶她”之类的话。这种话,他在他哥身上听到的太多了。
在“上辈子”的回忆中,燕飞转了两次公车抵达了距离他今天的目的地不远的地方。下了车,他先在原地站了好半天,这才往目的地走去。眨眼间,这座城市就有了不少变化。五年的时间,城市可以变化的很快,那人情也会很快吧。没有电脑,也没钱去上网,燕飞不知道他在意的那几个人现在是什麽情况,他想避开,又不想避开。如果不是日历每天都在提醒他,他根本不认为他们已经分开了五年。他,很想他们,真的很想。
记忆中,那个地方就在前方,燕飞的心跳加速,五年过去了,不知道那个地方还在不在,虽然距离他上次来这里喝酒也就过了不到一个月。脚步在匆匆过後突然停驻,燕飞看著“乌鸦酒吧”的四字招牌不由得笑了,还在,竟然还在。
缓缓地走过去,看著紧闭的木门,再仰头看看那四个无比亲切的草书字体,燕飞闭了闭眼睛,深吸了几口气。抬手,摸上带著繁复花纹的木门,燕飞就好似见到了老朋友。这个门还是他亲手挑的呢。没有手表,也不知道现在几点了,放下一半心的燕飞转身离开。只要酒吧还在,他就有希望。
又上了公车,这次燕飞要去的地方则是令他的心情十分的沉重。倒了三次公车,燕飞来到了一座公墓前帝都的官政要员死後埋葬的地方。以钟枫的背景死後肯定会埋在这里。深吸了一口气,燕飞在经过守卫的检查之後两手空空地进了墓园。这里埋葬的人都是身份显赫的人。燕飞在墓园查询处查询钟枫的墓地在什麽地方,可查了半天都是查无此人,他的眉头不由得蹙起。难道“他”没有被埋在这里?
“你找谁?”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见他站了半天,出声问。
燕飞舔舔发乾的嘴唇,回头说:“我找钟枫锺先生的墓地,我是他曾经资助过的贫困学生,来祭拜他。”
那位四十岁左右的工作人员的脸色微变,说:“钟先生的墓不在这里。”
“不在这里?那在哪里?”燕飞的心里一阵发寒,他的亲人不会这麽过分吧。
对方摇摇头,说:“不知道。锺先生的墓本来是在这里的,後来不知道为什麽骨灰没有埋在这里,他们家里人把他的墓地撤了。”
骨灰没有埋在这里……
燕飞不知道自己是怎麽离开墓园的。他的骨灰,他的骨灰……神情恍惚地往前走,燕飞说不清自己的心情是怎样的。他的骨灰在哪里?为什麽把他的墓地撤了?难道他死了也不让他自由吗?眼前一片恍惚,燕飞有些眩晕。就算家里人怪他,不愿意把他埋在这里,那邵邵他们呢?他们怎麽能允许钟家的人随便把他埋在哪个地方?还是说邵邵他们也怪他?怪他抛弃了他们?
顾不上脏不脏,燕飞在马路牙子上坐下,异常难过。他死了,又活了。他想和曾经的自己说说话,却不知道自己的骨灰埋在哪里。还是说,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曾有过一个叫钟枫的人?还是五年过去,他们,已经忘了他了?第一次,燕飞对自己的自杀有了迷茫。
坐了一个多小时,燕飞渐渐冷静了下来。站起来,又看了一眼没有埋葬自己骨灰的地方,燕飞往公车站走去。只要他自己知道自己是谁,只要他自己不迷失就够了,就够了。
在外面晃荡到下午三点,中午什麽都没吃的燕飞再次来到乌鸦酒吧的门口。木门开著,燕飞直接走了进去。两位正在打扫的年轻人看了过来。
“我们这里还没营业。”
两人下意识地说完後才发现燕飞的穿著实在不像一个来这里消的客人,其中一位年轻人立刻问:“你找谁?”
燕飞道:“你们这里招人吗?我想来这里打工。”
那两人彼此看了对方一眼,还是那位年轻人说:“我们这里不是普通的酒吧,普通的服务生也要会英语。”
燕飞开口就飙出一段纯正的美式英语,两人愣了愣,另一人回过神後说:“那你等我们经理来吧,他要晚一点才会过来。”
“好。”
“你到那边坐著等吧。”
“谢谢。”
来酒吧打工的人许多都是半工半读的,对燕飞这种一看家里就困难的人那两位看起来也像是大学生的年轻人表现的很客气,甚至还给燕飞倒了杯水。中午没吃饭,也没喝水的燕飞很感激对方的好意,一口气就把那杯水给灌下了肚子。看到他这麽渴,对方又给他倒了一杯。
“我叫燕飞。”燕飞主动介绍自己。
“你叫我石头就行了。”给燕飞倒水的人继续擦地板。
“我叫苗子吟,大家都叫我苗子。”另一人道。
燕飞对他们笑笑,喝了一杯水,胃里没那麽难受了。
石头和苗子都很友好,毕竟是做服务业的。过了会儿,两人就和燕飞聊了起来。这两人和燕飞一样都是在校的大学生。苗子是语言大学大二的学生,来酒吧打工一方面是为了挣生活,另一方面是锻炼英语口语,为今後的出国做准备。乌鸦酒吧在帝都算是比较有名的酒吧,加上酒吧老板的後台比较硬,来这里的客人不是白领就是社会英,外国人自然也不少。石头是交通大学的,距离乌鸦酒吧就三站路,他是学长介绍过来打工的,在乌鸦酒吧已经打工两年了,今年是大三的学生,算是酒吧里的老服务生了。这个行业人员的来去非常频繁,每天都会有人离开,每天也会有新人加入,所以对於燕飞的打工两人才会表现的那麽平静。
一直等到五点半,酒吧准备开业了,燕飞才等来了酒吧经理。酒吧的大老板叫何开复,在帝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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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个人物。以经营酒吧起家,如今他名下的酒吧有十多家,还涉及餐饮、高档会所。乌鸦酒吧是何开复经营的第一家酒吧,也是他最常来的酒吧。乌鸦酒吧的责任经理叫何润江,是何开复的一位堂弟。何开复对乌鸦酒吧有很深的感情,所以特别让自己的堂弟管理这家酒吧。
见到何润江的时候燕飞并不惊讶,在他还是钟枫的时候他就知道何开复有意让这位堂弟负责这家酒吧。只不过一个月前何润江还是给“燕飞”倒酒的小弟,转眼间,他就成了面试燕飞的经理。
得知燕飞是想来打工的,何润江就让燕飞去了他位於酒吧後方的办公室。一听燕飞是帝都大学的,何润江点燃一支烟,抽了口说:“帝都大学的课业会很紧张吧,你有时间吗?我们这里可不是按小时计的。”
燕飞心里打趣地看著那张给他打官腔的脸,想说要这家伙知道他是谁,不知会不会吓尿了裤子。不过他还是脸上不变地说:“我知道招待是按天数计的,我想应聘酒吧驻唱,驻唱是按小时计的吧。”
何润江抽烟的动作停了下,打量了一番燕飞,脸上的怀疑明显。酒吧驻场的薪酬每个酒吧都不同。乌鸦酒吧对驻场的要求很高,因此也是按小时计,但何润江不认为面前的这位穷小子会知道。燕飞不动声色地说:“我是听学校的学长提到的。我唱歌还不错。”
何润江抽了两口烟,说:“我们这里要求会唱英文歌。”
“可以。”想到一件事,燕飞的脸色稍变,顿了顿,他还是道:“我会唱一些老的英文歌,目前流行的新歌我接触的不多。不过只要给我一段时间的适应期,我也会唱的。”一眨眼五年都过去了,谁知道这五年有什麽歌。燕飞有点头疼了。
何润江一听,脸色稍霁,就说麽,这个穷小子会唱什麽。一看何润江的脸色,燕飞心里有点不爽了。这小子,当上经理就拽起来了。
“不如你先听听,听完了之後再决定要不要我。”
目前的驻场有点耍大牌,何润江倒是有意换一个,见对方的态度还算不错,也有些好奇这麽个穷小子能唱到什麽水平,何润江熄灭了烟说:“那你出去唱一首,如果你符合我的要求,我就要你。”
“谢谢。”
燕飞跟著何润江来到酒吧的唱台上。酒吧里已经有三三两两的客人了。乐手还没到,何润江就看到燕飞走到唱台角落点唱机前熟练地挑选歌曲。有时候客人兴致高昂的时候也会上台唱歌,所以酒吧也提供卡拉ok的功能。带了一点故意,燕飞很快选好了他要唱的歌。在旋律响起的瞬间,燕飞走到了唱台的中央。他穿了一条灰色的布裤子,一件不够白净的t恤外是一件黑色的薄外衣,还有一双大拇指都快露出来的破球鞋。单看他的衣著,实在是土得掉渣。可看到燕飞的脸,所有人都无法把这张脸和他的衣著搭配在一起。
把自己拾地乾乾净净的燕飞,过长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眉毛,双眼皮的大眼睛里充满了自信。不能单纯的用漂亮或者英俊来形容的脸庞此时看上去却是令人一眼难忘。当音乐响起的时候,何润江眼瞳微微扩张,很快,他听到了对方的歌声。
(24鲜币)彼时彼时:第十二章
thisain’tasongforthebroken-hearted
nosilentprayerforthefaith-departed
……
it’smylife
it’snowornever
iain’tgonnaliveforever
不知道谁打亮了唱台的灯光,灯光下,一位穿著和气质完全不搭的青年手握话筒,没有半点拘谨地对著场下零零星星的观众唱起了一首英文老歌“it’smylife”。他没有原唱的那种嘶哑的嗓音,但是却独具韵味。一时间,唱台变成了他的主场,他好像就是这首歌的原唱,随著音乐唱出随心所欲地掌握自己生活的自信。
青年沉浸在了这首歌里,而听他唱歌的人们也同样被他感染了。何润江忘了抽烟,他愣愣地看著台上尽情演唱又彷佛是在尽情发泄的年轻人,好像看到了另一个也同样曾在这个唱台上用这首歌来表达内心的男人。那时候,他们只是单纯地欣赏那个男人的歌喉和展现出的、别人很难比肩的个人魅力,却从未想过,男人每次唱这首歌时所表达的内心深处最压抑的渴望,直到多年後男人以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才恍然男人那时候是以怎样的心情来唱这首歌。
唱台上的那位容貌青涩的大学生和男人没有一处相像的地方,比起男人的俊美,这位名叫燕飞的学生只能算得上比较好看,可是此时此刻,何润江却觉得燕飞被那个男人附身了。尽管,燕飞的歌喉和那个男人的嗓音截然不同。何润江记不清那个男人唱这首歌时的动作、姿态,但永远不会忘记那个男人唱这首歌时的魅力与眼神。何润江的视线恍惚,面前,这位年轻人双手握著话筒,眸光坚定,大声宣告自己对自己人生的掌控。
“it’smylife,forit’snowornever,iain’tgonnaliveforever……”
“it’smylife!”
周围响起掌声,何润江从回忆中回神,定神看去,面前的人从已经逝去的人变成了刚刚前来应聘驻唱的大学生,何润江的心脏猛的缩。他并不知道,不止他刚刚陷入了恍惚,那个在台上尽情发泄的人也陷入了某种恍惚。彷佛又回到了曾经,曾经和弟弟以及朋友们在酒吧、在k房里嘶吼著自己对内心的渴望。
燕飞看著何润江,原本还有些腼腆的年轻人瞬间变成了成熟的老板,他不过是睡了一觉,醒来却是五年已逝。曾经熟悉的人,此时却用陌生的眼神看著他。何润江是,其他人,也是……上个月,他还可以笑著询问萧阳在学校的情况,转眼间,他成了对方无视的空气。不是不难过的,他只能一遍遍地提醒自己,他,不是钟枫,他,是燕飞,是一个连基本的生活都很难保障的特困生。
酒吧里的侍应生和客人们惊讶地看著何润江与燕飞彼此“凝视”,一人的眼神苦涩,一人的眼神疑惑又有些恍惚,这样诡异的对视甚至令人不敢
彼时彼时(4p 推荐度:三星 架空 校园 生子) 分卷阅读21
随意出声打扰。
最先回过神来的是燕飞。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他藉著放话筒的动作重新恢复到自己的新身份,再抬头时,他的眼里不再有苦涩,只有询问。
“何经理,我符合要求了吗?”
何润江在燕飞出声时也迅速回神。按捺心脏的狂跳,他抬脚往办公室走:“我们可以谈谈。”燕飞露出一抹微笑,快步跟了上去,他就知道这小子一定会用他。
再次坐在何润江的办公室里,不管是何润江还是燕飞,两人的心境都有了一些变化,特别是何润江,他看燕飞的眼神透著复杂。习惯性地点燃一支烟,何润江抽了两口,然後把烟盒递向燕飞,嘴上问:“抽烟吗?”
“谢谢,我不会。”有洁癖的人是不能忍受自己满嘴的烟味的。
何润江回烟,眸光闪了闪。那个人,也不抽烟。
抽了一口,何润江把烟灭了,看向燕飞道:“你的声音不错,舞台上的感觉也还行,你先说说你的条件吧。”
条件当然不是说要求的待遇。燕飞道:“我周四到周日的晚上都没课,不过周四和周日的晚上我只能唱两个小时,第二天要上课,周五和周六的晚上可以唱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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