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毓秀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宫哲c
梳洗了一番,又换好了衣裳,见踏雪还在一旁认真地整理被褥,程金枝便轻手轻脚地跑到门边推开了房门,迈着小碎步溜了出去。
此时已近深秋,萧瑟的秋风夹杂着几缕轻寒扑面而来,让人不自觉地感受到了些许的凉意。由于在床上躺得太久,程金枝本想借此舒展一下筋骨,但生怕屋内的踏雪会追出去寻她,于是只能先走为上,一路小跑着拐进了一条抄手游廊。
燕王府毕竟是皇亲国戚所居之所,自然比屋连甍,气派威武,与程府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因为程金枝常年住惯了这种豪宅大院,所以对此也就见怪不怪了。
当然,即便是像靖国公府这样的豪宅大院,她也不过是一只仅占得方寸之隅的蝼蚁。
“这王府还真大呀,程府人丁兴旺,倒也没觉得冷清,这燕王一没老婆二没子女,一个人住也不嫌闷得慌。”
像没头苍蝇似的逛了一会儿,目力所及之处不是庭院就是阁楼,程金枝也不知道自己如今身在何处,偏偏身旁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有让顿时她有些后悔偷瞒着踏雪溜出来。
偶有几个家仆从身旁经过,对她低首行礼,她也便客客气气地回之以礼,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一处雅静的院子中。
也就在这时,她远远地看见高珩从对面的游廊上走过来,身后还跟着一个身材瘦弱的小白脸。眼见高珩的身影越来越近,程金枝心中一慌,急忙闪进了摆放在屋外的盆栽之后。
很快,高珩和那个小白脸就已经不见踪影,想必是进入了眼前的这间屋子中。
是出于闲得无聊也好,是出于好奇也罢,程金枝见四下无人,便踮着脚尖一步步挪到了门口,刚探头张望了几眼,屋内果不其然地传来了高珩的声音。
“别动,看不出来你虽然身形柔弱,没想到这层外衣之下,还有如此矫健紧实的肌肉。”
“天哪…这个燕王在干什么?我是不是听到了不该听的东西?”
程金枝吃惊之余猛得捂住了嘴,脚却不自觉地向前挪近了几步。
“承蒙殿下垂怜,小的感激不尽,只是小的自认经验不足,只怕会让殿下失望。”
“你又何必推三阻四?本王若是没有看中你,今天也不会带你来王府。你的本事,本王是知道的。”
“真是没想到,这个燕王真的有断袖之癖。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已是伤风败俗,没想到他竟然敢逼迫良家妇男委身就范…外面的传闻果然不是空穴来风!”
程金枝趴在门缝上一惊一乍地想着,手上的指甲被啃平不说,心中更是细思极恐。
“别担心,从今日起,就让本王来养你了。”
“既然殿下如此怜爱,那小的就只能恭敬不如从命了。”
“恭什么敬从什么命啊!他这不是怜爱,是变态啊!”
一想到又有无辜男子要屈服在高珩的“威严”之下,程金枝隔着门急得直跺脚,这一激动,身子往前一倾,只听得“啪”的一声,竟硬生生地把门给撞开了。
第十九章金笼困鸟
“对不起对不起,我只是碰巧路过,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知道!”
还未等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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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看清屋内的情形,她就像是见到妖魔鬼怪似的即刻伸手捂住了眼睛,心里恨不得给多管闲事的自己甩上一巴掌。
“是你?”
高珩显然也没有料到程金枝会突然出现,他看着程金枝这番闭目遮脸的奇怪举动,眼中满是诧异之色。
“你们继续,我先走了,不好意思啊!”
“站住。”
程金枝说着便要转身开溜,岂料身后的高珩突然语气凌厉地叫住了他。
“完了完了,他一定是因为被我识破了和男人幽会的苟且之事,想要借机杀我灭口。”
正当程金枝苦着脸纠结要不要回头时,一阵悦耳的鸟鸣声传入了耳膜,紧接着,只觉肩上有什么东西翩然落下,她扭头一看,竟停着一只羽翼丰满,色泽艳丽的鸟儿。
“好漂亮的小鸟啊。”
程金枝看着肩上的这只鸟,忍不住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它的头,而它依旧乖巧地停在那儿,圆圆的脑袋上嵌着两只如黑珍珠般透亮的眼睛,摇头摆尾,煞是可人。
也就在这个时候,她的目光不经意间瞥见了屋内的二人,原以为会看到一些让自己“长针眼”的画面,却没想到这里头是一间装修雅致的书房。高珩正衣冠楚楚地站在几案前,而那个小白脸则提着一个笼子恭敬地站在他身后。
这两人之间怎么看,也不像是有什么亲昵的关系。
“怎么回事?难道是我想多了?他刚才那些肉麻的话是对鸟说的?”
程金枝狐疑地看了高珩一眼,见他也同样猜疑地看着自己,心虚之余连忙低下了头。
“看来它挺喜欢你的。”
高珩注视着这只鸟儿淡淡一笑,忽然目光锐利地看向她:“不过,你在这个地方做什么?”
程金枝眉间一颤,忙赔笑道:“呃,我…我闲得慌,就四处走走呗,不知道怎么的就路过这儿了,又不知道怎么的就不小心把门给撞开了…”
“是吗?”高珩眼波流转,“你一觉醒来就这么活蹦乱跳的,看来这三天三夜确实没白睡。”
程金枝听出了高珩话中的调侃之意,愤愤地瞪了他一眼,回过神来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个...你们…你们,还有这只鸟是?”
“这只红嘴梅花雀是鸟中极真,但是不肯屈居于金笼之内,已经多日茶饭不思,神情倦怠,所以我特地寻了一位京城有名的驯鸟师来瞧瞧,看能有什么办法......”
“能有什么办法啊?当然放了它呀!”还未等高珩说完,程金枝便毫不客气地插嘴道,“你也说了他不肯屈居于金笼之内,你这么关着它,它总有一天要憋死,到时候就是找天王老子来都没用。”
程金枝犀利的话语让高珩不由地皱了皱眉头,沉吟片刻后才道:“可你要知道,红嘴梅花雀百年难遇,若是冒然放归天际,以后便再难寻到......”
“宁为偷生蝼蚁,也不愿为金笼困鸟,你要是真爱护它,就应该还它自由。”程金枝捧过肩上的梅花雀,没好气道,“你们这些皇亲贵胄,仗着自己有权有势就喜欢左右他人的命运,连只鸟都不放过。你看它的翅膀生的那么漂亮,当然是用来在空中自由飞翔的,可不是让你关起来赏玩的...更何况它整天对着你这个不苟言笑的面瘫脸,肯定挂的更早。”
程金枝最后半句话刻意说的很含糊,可还是让高珩听见了一二。他冷着脸凑近程金枝,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落在她身上,似乎能看穿一切。
“你…你想干什么,我又没说错。”
正当程金枝被盯得浑身发毛时,他突然释然一笑,温柔地从程金枝手中抱走那只正在轻啄衣羽的梅花雀,凝视片刻,张开双手将它放回了空中。
华丽的羽翼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明艳动人,它扑闪着翅膀喜悦地鸣叫了几声,很快便隐匿在晴川尽头。
而高珩的这一举动,也是程金枝和那位驯鸟师始料未及的。
“你竟然,真的肯放了它?”
“是你说的,要是真的爱护它,就应该还它自由。”
高珩抬眼望着鸟儿远去的天际,目光微凝,脸上的冰冷逐渐褪去,显出了难得的亲和之色。
“那我替那只小鸟谢谢你咯。”
程金枝双手合十朝高珩拜了拜,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三哥,原来你在这儿啊!”
就在这时,只见晋王高勋兴致冲冲地走了过来,一副熟门熟路的样子,应当经常往来于此。
“六弟,你怎么来了?”
“三哥你忘啦,我们约好今儿个午后去骑马的。”
高勋饶有兴趣地说着,眼神在瞥见一旁的程金枝后,突然瞪大眼睛难以置信道:“你你你…你怎么会在这儿?你不是小顾的......”
“六弟。”
高珩即时喝止了他,在招呼一旁的驯鸟师离去后,这才开口道:“这件事情说来话长,你向来管不住你这张嘴,我怕事情宣扬出去,所以没有告诉你。”
“谁管不住了,我也可以守口如瓶的。”
高勋委屈地嘟囔了一句,突然像是明白了什么,恍然大悟道:“哦我知道了,原来三哥你横刀夺爱,金屋藏娇啊!就算小顾不喜欢你,你也不能抢了人家的老婆啊,这也太…….”
然而还未等高勋把话说完,高珩已经拿过桌上的苹果塞进了他嘴里。
“吃完这个苹果,我要是再听到你胡说八道,我明日上朝就去求父皇,把安陵郡主赐给你。”
“别别别,不说就不说嘛。”
高勋狠狠地咬了一大口苹果,面色憋屈地看了高珩和程金枝一眼,立刻调转了脸色。
“那三哥,咱们去骑马吧,那个...你也去呗。”
“我吗?”
高勋那些话虽是无心之说,但还是让程金枝内心泛起一阵酸楚,如今见他问自己,一时间也不知该如何回答。
高珩自然看出了程金枝心中的忧虑,于是便接口道:“去看看也好,马场设在郊外,没什么闲杂人等,就当去散散心。”
“好…好啊。”
程金枝点点头,却见高勋正一脸鄙夷地打量着自己:不过小姑娘,你会骑马吗?”
“小姑娘?你好像也没有比我大多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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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金枝不客气地瞪了他一眼,“骑马是吗?我当然会啦。”
然而话一出口,程金枝就顿觉心虚不已。
毕竟,她长这么大连马车都不曾坐过几次,马鞍都没碰过,要她骑马,还不是要了她的命?
第二十章英雄救美
秋风习习,天朗气清,郊外层林尽染,落英缤纷,偶有大雁翱翔而过,留下声声长鸣。
程金枝望着广阔无垠的楚天深吸了一口气,心情也顿时舒畅了许多。
“金枝,我们来这儿可不是看风景的,你还不快点去选匹好马,骑给我们看看?”
“这个晋王,一见面就盯我到现在,真是烦人。我明明不会骑马,一会儿准要露馅被他嘲笑,早知道就不来了。”
程金枝愤愤地立在原地正想着如何应对,高勋已经牵着马走到了跟前,见她一脸怨念的样子,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
“晋王殿下,您既然已经选好了马,那就赶紧骑啊,我选不选,与你何干啊?”
“哼,推三阻四,诸多借口,我看是你不会骑吧?”
高勋刚过及冠之年,心性尚在成熟阶段,加之个性张扬,喜好热闹,身旁又没个可以一同玩乐的的人,如今有个年纪相仿的程金枝与他斗嘴,他自然求之不得。
“我说…你和那个面瘫…不是,你和燕王殿下真的是亲兄弟吗?”
关于这个问题,程金枝早在第一次见到高勋之时,就已经心中存疑。毕竟这两个人的性格太过迥异,凑到一块就好比麻雀与孤鹰为友一样,怎么看都显得格格不入。
“那还有假?”高勋仰头神气道,“我们虽不是一个娘生的,但可都是父皇的儿子。”
“就算是同父异母,性格差得也太大了,他能受得了你,还真是个奇迹。”
程金枝看着眉飞色舞的高勋撇了撇嘴,远远就望见高珩骑着一匹红棕色骏马从对面的山脚下奔驰而来。
风卷衣袂,神采飞扬。
明眸顾盼,气宇轩然。
“说实话,这个燕王其实还真的蛮帅的。”
程金枝呆呆地立在原地望着,直至高珩的马呼了她一脸的气,她这才猛然回过神,满是嫌弃地擦了擦脸。
“三哥不愧是驰骋沙场屡立战功的人,这骑起马来就是和一般人不一样,果然英武不凡。”
“原来这个燕王还出过兵打过仗….”
程金枝偷偷地瞄了高珩一眼,见他的目光也正停留在自己身上,忙不自在地移开了视线。
“我…我去选马。”
“那我也去,看看谁的眼光好。”
高勋说着便一脸兴奋地追了上去。
其实程金枝根本不懂马,看了许久也没看出什么端倪,在马厩转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只能挑了匹长得顺眼的牵了出来。
高勋已经骑马而上,一看到程金枝便故作惊叹道:“哟,看不出来你眼光还不错嘛,这匹可是黄骠马,疾走如飞,一日千里,就是性子烈了些,你行不行啊。”
“都怪你,让我现在停在杠上进退两难,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了。”程金枝一面在心里画着圈圈,一面伸手拍了拍身旁的黄骠马,“这匹马看起来还挺温顺的,那个晋王说它性子烈,肯定是故意吓唬我,我才不上他的当呢。”
“你还愣着干什么,快上马呀。”
“你懂什么,我这是在和马交流,我们第一次见面,总要彼此熟悉一下。”
高勋探头张望了一眼不屑道:“是吗?那它可有和你说什么呀?”
“有,当然有。”程金枝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高声道,“它说金枝啊,你旁边这位是谁啊,怎么嗦得跟个娘们儿似得,连我们马儿都嫌他。”
“少骗人了,我才不信动物会讲话呢!”
高勋没好气地瞪着她,原本还想再说什么,可看见程金枝不断地向自己投来敌意的目光,竟也识相地闭上了嘴。
马也选了,胡话也编了,身后的高勋还一直阴魂不散,此时的程金枝已经没有其他借口再拖延时间,碍于面子,只能硬着头皮上马。
然而最可怕的是,她根本连如何上马都不会。
她将双手搭在马鞍上,脚踩在马镫上,原以为一个使劲就能翻身而上,可任凭她怎么努力,却总是从马背上滑下来,看得一旁的高勋笑得近乎岔气。
“笑什么笑啊,气死我了,连匹马都欺负我!”
程金枝黑着脸又一次尝试爬上马背,屡败屡战,屡战屡败,正当她爬得腰酸背痛想要放弃时,一只强有力的手突然托住了她的胳膊,将她拉上了马背。
程金枝侧眼一看,正巧迎上了高珩清冷的眸子。
“既然不会骑又何必逞强?万一从马上摔下来,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
程金枝虽对高珩心存感激,可碍于颜面还是嘴硬道:“我…我只是很久没骑,生疏了。”
“你就别逗我了,这哪是生疏呀,这分明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啊!”
耳边又传来高勋幸灾乐祸的笑声,程金枝表面上总装得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样子,可骨子里却是个不轻易服输之人,她用能杀死人的眼神剜了高勋一眼,气得一脚踢在了马身上。
随着一声洪亮的嘶鸣声乍起,那黄骠马突然受到惊吓仰天长啸,险些把程金枝从马上甩下,还未等高珩等人有所行动,就已经疯狂地踏着马蹄冲了出去。
“救命啊!喂,你快停下来!”
风在耳边呼啸,两旁的景物以迅雷之势向后倒退,程金枝伏在马背上死命地抱着马身,整个人却还是如同一叶浮萍般来回晃荡,摇得她昏天黑地,耳晕目眩,心都要从胸口飞出来了。
好不容易从暗无天日的牢狱中逃出生天,难道今天就要因为一匹马而断送性命?
这果然是应验了一句“真理”凡事太逞能者,易挂之。
“抓紧了,别让自己掉下来!”
身后传来高珩策马飞驰的声音,他以极速之力紧追而上,在追过一片芦苇地后,终于得以与程金枝的马并驾齐驱。
“我抓不住了,救我!”
程金枝无助的瞳孔中倒映出高珩疾快如风的身影,此时此刻,她已经将一切生的希望都寄托在了眼前这个男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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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脚逐渐失去了控制,半个身子已经落下马背,程金枝再无力气与一匹受惊的疯马周旋,手臂一松,眼见就要从马上跌落……
万分危急之间,只见高珩飞身弃马,抱着她一起摔进了旁边的草丛中。
只觉周身忽然跌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之中,程金枝缓缓睁开双眼,这才发现高珩棱角分明的脸庞近在咫尺,根根分明的睫毛下,那双冷峻的眸子里流淌着一丝担忧之色,让她匆忙将视线投向了别处。
“你没事吧?”
“没..没事。”
程金枝心有余悸地摇了摇头,还未从之前的惊险之中缓过神来,如今见自己正被高珩围在怀中,心间一颤,脸“噌”地一下就红了。
高珩见状尴尬地将她放开,坐起身时,下意识地捂住了左侧的手臂,脸上的痛感稍纵即逝,却还是被程金枝捕捉在眼里。
“你受伤了?”
程金枝心中涌起一股内疚,正欲上前想要察看他的伤势,高珩却先一步站了起来。
“小伤而已,不用在意。”
他背过身去,不以为然地抬手掸了掸衣服上的灰尘,身后传来了程金枝满是愧意的声音。
“那个…我是不是特别麻烦。”
“嗯,确实很麻烦。”
高珩下巴微仰,沉吟片刻,嘴角勾起了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
“不过看在你容易养活的份上,就不跟你计较了。
第二十一章赏心乐事
自从得高珩英雄救美以来,他在程金枝心目中的形象大有改观,如果说从前他在程金枝眼里是一座不苟言笑,不生寸草的“大冰山”,那现在这座“冰山”至少多了几分人情味,看着也不会再让人觉得“凄神寒骨,悄怆幽邃”了。
只是高珩救她时所说的那句
“看在你容易养活的份上,就不跟你计较了。”
究竟是在夸她还是在讽她?她至今也还未想明白。
在王府这一住也已数日,在高珩“不许出外抛头露面”的明令禁止下,她只能安分守己地在府中闲庭信步,喝茶赏花,愈发像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除了高勋闲时找她斗嘴打闹之外,其余的时间皆活在踏雪寻梅寸步不离的眼神攻势之下。
她并非伤春悲秋的惜花之人,也没空感慨万物凋零的悲怆,府中的脏活累活更是轮不到她。这一天天下来,她越发觉得自己身上散发出一股无聊的霉味,从头霉到尾,霉得都要冒烟了。这日,她又坐在池塘边百无聊赖地往水里丢着石子,老远就听见了高勋兴致勃勃的叫喊声。
“金枝,你怎么又在这里丢石头,你无不无聊啊?”
“你那个哥哥把我关在这儿不许我出去,我快无聊得能把这池子都拿石头填满了。”
程金枝怨念地转头看了他一眼,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止。
“他这也是为你好,你现在身份还太敏感,万一被你们程家人发现泄露了行踪,那事情可就麻烦了。”高勋一本正经地说着,突然故作神秘道,“不过嘛......”
“不过什么?”
“不过你想离开王府,也不是不可以。”
“你说真的啊?”
程金枝闻言两眼放光,二话不说便抓住了高勋的手。
高勋看着程金枝的手愣了片刻,这才转色道:“那个...城西的南门大街那儿晚上有夜市呢,你如果想逛,我倒是可以考虑带你去。”
“夜市啊,那就是有好吃的咯!去去去,当然去啦。”
程金枝欣然一笑,眼神警觉地瞟了一眼身后的踏雪,凑近高勋轻声道:“不过前提是,你得先搞定她。”
“这有什么难办的?”高勋不以为然地一摆手,“叫上他们一起去呗,万一被发现,也能多个人替我们受罚。”
“晋王殿下,看不出来,原来你这么阴险啊。”
程金枝坏笑着朝他眨了眨眼睛,两人一拍即合,即刻站起身朝踏雪围了过去。
“踏雪……”
“晋…晋王殿下,程小姐,有…有事吗?”
踏雪性子本就胆小,此刻望着高勋和程金枝一脸殷勤过头的邪恶表情,只觉浑身一哆嗦,很快就屈服在两面夹击的阴影之下。
……………
因为在王府憋得太久,程金枝一踏上街市就被人潮拥挤的热闹氛围所感染,左看看,右瞧瞧,拿起这个又放下那个,光是在胭脂铺里就挑了好一会儿的胭脂。
为了掩人耳目,程金枝在出门前特意乔装改扮成了男人,因此惹得铺子里的掌柜一直用一种十分怪异的眼神打量着她,只觉眼前这位顾客虽然唇红齿白,但毕竟着了一身男儿装,怎么会对女儿家用的胭脂如此感兴趣?
“掌柜的,这盒胭脂多少钱啊,还有别的色嘛?”
“呃...这位公子是准备送人的吧?”
“送人干什么?当然是自己用啊。”
程金枝脱口而出的一句话,让掌柜的笑容登时僵在嘴角,要不是高勋及时出面将她拖走,这位掌柜恐要歇业三天,在家里好好思考一下人生了。
“金枝,你现在不是女人是男人,那些什么胭脂铺啊簪子铺啊你就别看了。”
踏雪见状也忙接口道:“就是啊程小姐,你没看见刚才那个掌柜看你的眼神,一听到要买胭脂的是你,吓得胡子都要掉下来了。”
“有没有这么夸张啊,男人就不能用胭脂吗?擦一点呀气色好。”
程金枝回头调戏般拍了拍高珩嫩白的脸蛋,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
“你说气色好,那就气色好。”
高勋些不好意思地伸手摸着被程金枝拍过的侧脸,脸上隐隐升起一层幸福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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