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要被气跑了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天海尧
几乎是以奔跑的形式朝着大冰盖赶来。每跑出一步,脚下的海水就被轰然落下的巨大腿部跟撞击出海啸般的巨浪!
眼前不到几十秒,就出现了冰水混合地带,还有周围小型的冰山。挂断电话的时候,凯络已经来到了大冰盖这里。
他驾驭海工装甲,一跃而起,落在大冰盖上的时候,立刻就踩出了一个几公顷大小的冰坑,坑深接近二十米,跟用炮弹轰炸出来的一样。
他就这样驾驶海工装甲,没跃起一步,就是数公里远,三两下的步幅,已经是飞跃奔袭出去数十公里远了。
老基地距离大冰盖基地少说也有两千公里,大冰盖基地在极圈中经度的旌旗国边缘地带,扞卫者总基地在中经度的对称极圈直径线的另一端,这么一个大圈子,不到一小时,凯络就已经看得见大冰盖基地的冰山防御塔了。
果然如陆贤所说,他看到大冰盖及地上,密密麻麻,跟几个臭虫一样的黑色金属之物,正在胡乱的躲避攻击。
防御塔的周围,冰盖垂直发射口,正以每秒十几枚制导弹的速率发射攻击,而且在防御塔的树轴侧面,他看到了蓝色的光束,那是脉冲炮的驱赶攻击!
凯络立刻打开连接基地的通告仪器:“大冰盖基地注意,我这里是凯络组长,听着,立即停止所有攻击,我来解决参与敌方势力,马上停火,以免误伤我方战斗力!重复一遍,立即停止所有攻击,我是
第268章 他的过去(一)
那时候郑缨的婶婶还没有疯,叔叔也没有死。他甚至很怕他们。所以小时候的郑缨,根本不知道那是他这辈子有可能唯一的亲人。
谈小平那时候也还是他的爸爸,并不是现在才知道的养父。他和世界上所有孩子有一个应该快乐的童年,以及少年时期。
但是后来读完初中,谈小平就重病了,这个养父,要花很多都很多的钱来看病,于是读不起书的郑缨,被迫辍学。
要是那时叔婶给他一点钱,哪怕只有几百块,他可能继续去读书,读高中,读大学,或许就他的聪明劲,还能读个研究生,硕士博士,甚至博士后什么的,也许有一天,他还能成为自己儿时的科学家偶像那样,成为某所大学里的教授。
郑缨的才华,在第三基地是公认的,就算是讨厌他的,也绝对认可他的本事。
曾经两年前陆贤就说,他才一个初中毕业的小崽子,就在科研上有这么蛮横的能力,要是读完了所有能学习的东西,这世上谁还能按住他
他还不得上天啊事实证明,就算只有初中文化,他还是上天了。但在偶尔的一个瞬间,郑缨又想起了那个冬日的早晨……那天冬日的阳光融化了寒季的冰雪,路上泥泞,镇子的破路上,有一辆大货车翻到了水沟里。
郑缨还不会骑自行车,高年级的大姐姐,骑着没有梁的自行车,在泥泞的雪水中飞奔,似乎是在赶时间。
他就在路边走着,到了这里,停下来看热闹。那种凑热闹,不想别人,是惊愕的看着一辆大型货车翻车了,感到奇怪和新鲜。
他是觉得惋惜,觉得假如自己有力大无比的能量,就一只手将那辆大货车从路旁的水沟里一下给拉起来。
或者帅气的大喊一声:都闪开,看我的!然后一把抓住货车的某个金属部位,用力一扯,就给甩到了路上,然后大家聚集过来,看着他,冲他欢呼,给他叫好。
那期望那种感觉,被人瞩目的感觉,起码那样,会觉得自己,在人的心目里,好有用啊的感觉。
可是正当他胡思乱想的时刻,旁边飞奔的自行车,泥水溅到了他的裤腿上。
郑缨先是不由自主的一个寒颤,因为雪水的冰冷叫他感觉自己的裤子湿了。
别人,或许会隔着单裤,里边还有保暖的棉裤,或者保暖裤,可郑缨只有一条单裤,在被雪水喷溅到的瞬间,他就察觉到了冰冷。
那个高年级的大姐姐,很漂亮,因此或许上天很公平,她有那副美丽的皮囊,同时人也很好。
对别人做出了那种事,她自然很善良的就停了下来,惊愕的看着郑缨:“哎呀,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没事吧”她在距离郑缨有十多米的地方停了下来,是在郑缨的前方。
郑缨先是皱着眉头,很生气的感觉,可当看到她那漂亮的脸,不知道为什么就生气不起来了。
只是缓慢的走着,傻笑的心情油然而生。那大姐等郑缨走过来了,她停好车子,从自己书包里掏出了一条干净的毛巾,直接弯腰抓住郑缨的裤腿,就给他擦了起来。
“不用不用,真的,大姐不用……”郑缨害羞了,觉得人家干净的毛巾,给自己擦那冬天脏乎乎的雪水裤子,直接把干净的毛巾变成了黑毛巾。
这大姐蹲在地上,仰头冲郑缨微笑着:“哈哈,没事,是我给你弄脏的。”过了一会,擦了好些也没能擦回原来干净的样子,她站了起来:“你也是去镇上读书吗”
“嗯。”
“你怎么不骑自行车啊,你是哪里人”
“郑家沟…呃不,左右村的。”郑缨害羞的脸红了,不知道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总觉得一个漂亮的姐姐,在自己面前,然后跟自己这种别人眼中
“傻了吧唧”的家伙说话,就觉得很不好意思。这也算是自己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一个大美女,笑着和自己说这么多的话。
“我骑车带你吧!要放寒
第269章 他的过去(二)
学自行车,在去镇里读书的路上。还是一位美丽的学姐,不认识的,只知道是高年级的。
郑缨受宠若惊,被打了一巴掌,还是觉得很幸福。要是外人知道了他的内心,确实有够贱的。
他蹬了几圈,感觉良好。这时候学姐又打了他一巴掌,后脑勺。
“哎哟”郑缨叫一声。
“哎哟个屁啊!脚蹬车子,眼睛看前边啊,你脑袋里有雷达啊不看路。”学姐的脾气真大。
他想着,于是看前边,脚下就忘了蹬自行车了。期间,郑缨是一直站在车子上的,学姐一只手给他扶着后车架,一只手还要指挥他,时不时还得扶着他的后背。
郑缨感觉自己浑身都僵硬起来,从小到大,就自己母亲这么近距离过。
摇杆挺直,然后目光惊恐的,瞪着眼珠子目视前方,两脚就像要探着脑袋站起来观察原野上的状况,随时报告大王的望风猴子,两脚水平的踩着自行车的脚蹬子,着实忘了怎么使用自行车这种
“怪物”。
“哎呦我地妈你怎么老是站起来干嘛呢坐下坐下,要不然自行车要这个座位干什么用的啊!”学姐有些着急的吼着。
郑缨开始嘴角露出了微笑,或许那不是微笑,是窃喜。感觉学姐好有趣啊,一会教别人学自行车,一会又跟自己的老妈一样,大吼大叫的,好像在骂一个没出息的傻儿子一样。
可她也不过就比自己大一两岁而已吧。
“坐下!我命令你!”学姐大吼着。
“哦,坐下了,坐下了!”郑缨机械的回答着。
“坐下看前边,别看下边,脚底下蹬几圈,离心力,角动量守恒懂吗自行车的轮子转起来了,你只要不傻,手里把住了自行车的平衡,就倒不了,摔不到你,有我在你后边呢啊!”
“知道了知道了,我在蹬呢,在蹬!”
“你蹬个屁了,车都不走了,蹬啊,蹬几圈,让车子走起来,这是自行车,你还真叫它自己走啊!现在是我推的,你快蹬!不然我打你了啊!”郑缨开始扶着自行车把,蹬自行车,两眼目视前方,蹬得越快,轮子转起来了,物理学会让自己的自行车加入稳定状态,只要自己不傻,手扶着方向,身体保持平衡,就不会摔倒……一系列的动作,感觉就像是在有一位指挥官,在指挥部下发密的导弹武器,每一步操作,都不容出错,每一个步骤,且容不得马虎。
郑缨开始骑自行车了,似乎很舒适,感觉还不赖。甚至感觉身体逐渐变得轻快无比,脚下蹬自行车也飞快了,看着前方的目光,也可以游离的看两边的景致了。
哈哈哈,这段路,走了不止上百次,为什么今天看着沿途精致,那早就烂熟于心的田间景色,为何如此美妙了呢
“哎——臭小子,你等等我呀,姑奶奶我还在后头呢!”学姐慌了,这学弟郑缨,骑着自己的自行车,没头没脑的加速,越骑越远了!
学姐开始小跑起来,郑缨想要回头,可手中自行车摇晃了起来,快要摔倒了。
学姐在后边大喊:“哎哎哎,不要回头,继续骑,我跑着追上你就行了,慢点嘛”他心想,到底是停下,还是慢点啊
怎么慢下来呢只要脚下不蹬自行车,就感觉车子要摔倒一样了。学姐很快就追上了,拍了郑缨的后背:“走,骑啊!”郑缨嘿嘿傻笑着:“你什么时候松手的啊”
“早就松手了,松手还能告诉你告诉你你还敢骑吗”学姐翻白眼一下,宠溺般的撇嘴笑着。
“哎,那我带你吧,我感觉我会骑了,你坐后边,我使劲蹬,这样车子只要不摔倒,你上来也没事。”泥泞的路上,郑缨开始加速起来,他这次是站起来,使劲的蹬自行车,在雪水的路上,自行车呼哧呼哧的向周围喷溅脏乎乎的雪水。
背后,是学姐噗叉噗叉的,踩着雪水追赶的脚步声,她边跑边喊:“臭小子你等我一下啊,我上去了你再加速嘛!”
“你上来啊,快点快点,我怕我歪到了。”郑缨想要回头,可又不敢,就尽量大声的喊着。
学姐跑上来,一手抓着后衣架,准备跳上车子侧身坐上去。可郑缨突然又
第270章 他的过去(三)
青玉是郑缨好好相处的第一个女生。在一年多以前,或者两年之前。死后重生的青玉和郑缨重新相逢了。
但是她是个傻姑娘,一无所知,对郑缨也不认识。这个时候的郑缨,已经给自己安排了妥妥的后事。
他把事情想到了最坏,在不久之前,陆贤想要搞定他,他就认为,假设自己惨遭不幸,那也把所有后路都给铺了。
首先就是自己的尸体不能被陆贤利用。因此,在与青玉重逢的那一刻之前,黑西装,黑墨镜的魁梧机器人就造出来了。
远看是保镖,近看是保镖,不管怎么看,西装男就是郑缨身边形影不离的守护者。
刘青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一个上班族。她穿着普通人的衣服,背着普通人的包,走在内地某个城市的街头上。
像极了每天忙碌于学习的大学生,风尘仆仆的在一个清晨,顾不得吃完早点手里拿着汉堡,一刻不停的走在去学校的路上。
郑缨碰到了她,想打一声招呼,却不知道如何开口。他们曾经就是认识的呀,可是青玉复活了,她曾经的记忆荡然无存。
该怎么和她说话呢直接表明自己的身份,说之前是我杀死你的,但是在之前我是爱你的,并且是你的男朋友
那不被她当成神经病才怪。
“你好像很在乎那个女孩,你们认识”不多见的,西装男开口说话了。
郑缨点了点头:“我害死了她,而且是亲手害死了的。”西装男像安慰自己的孩子一样,抬手拍了拍他的肩:“明白,谁活一辈子还没点故事呀。”
“我原本以为自己不行,可其实发现我自己挺行的,我不想在自己惨死了之前,我最在乎的人也惨受折磨,所以我做了那个坏人,就亲手把自己最在乎的人给杀了。这太极端了,简直就像个变态,可那时候我也没后悔,甚至是没有犹豫,但我完全低估了七神兵的能力,他们里面居然有可以叫一个死掉,连尸体都不存在的人,重新复活的能力,这听上去太可怕了,早知道会这样,我就不应该让他们知道。”
“但是他们做到了,你难道不高兴吗他们找回了你的最爱。”西装男默默的说着,一问一答,至少不会让他感觉到自言自语的尴尬。
郑缨苦笑着坐在了一旁。钻天车就在头顶上万米高空中悬停,他们两个来到这个城市,也是打算散散心。
但这其实是有目的的,因为在不久之前,他就知道青玉还活在这个世上,只是不知道她在哪里。
因为上一次的事,阿德离开了自己,他是一个神秘的家伙,出去不知道多久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消息,就告诉自己应该来这里走一走,或许能看到熟悉的人,或者让自己的心情好一些。
于是他就信了,毕竟作为科学顾问,也不是天天忙的焦头烂额,倒不如找一个自己从来都没有去过的城市,换一下心情。
或者就当做假期的旅行了。可是等到他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就发现了不对劲,因为这座城市里充斥着他熟悉的味道,然而记忆中他从未来过这儿。
一个内地的城市竟然有海边的风景,不管是教堂还是干净的马路,就连道旁的泡桐树,都和曾经的半星岛几乎一模一样。
“你应该知道吧,这里太像白桦树公园了,我想阿德那家伙是故意告诉我的,不要不是有人效仿,那得是什么样的巧合,才能有这样的街道。”郑缨皱起了眉头,他躲在树后面的台阶上,西装男就一左一右的站着说话的那个会一直说话,不说话的那个会一直沉默。
西装男呵呵地笑着:“或许是您自作多情了,先生,这大概不是为了引起您的注意,假设一个人的脑部神经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如果想要恢复他的记忆,就应该提起他曾经的东西,一张白纸,不管你书写什么东西上去,那都是他的记忆,为什么不把他曾经的记忆重新复制一遍呢”
“我想就连七神兵也没有那样的能力吧!他们只是尽自己最大所能做的尽善尽美,但就在她刚才路过的时候,她应该看我们一眼。”
“您是说青玉小姐吗”郑缨抬起头来看着自己身边的西装男:“那不然我会说是谁,难道我会喜欢其他的女孩吗”
“我明白了,
第271章 他的过去(四)
重生之后的青玉,并非什么上班族。每天她要在这个城市,去一个心灵会所做康复治疗。
不仅是学习,作为一个人应该会的,所有的技能最基本的衣食住行应该如何去面对以及人际交往,甚至是语言系统。
这完全就像是一台崭新的电脑,重新装一次系统。可是人的脑袋不是硬盘,装一套系统,只要把需要的东西输入进去就搞定了。
而是需要一点一点的让她去学习去接受。这就好比一套完美的躯壳,而脑子里面空空如也。
就像一辆设计完美的交通工具,没有一个主控这架机器的司机。青玉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要了解这个世界,让现在的自己恢复到以前的样子。
如果能让她曾经的那些记忆,重新找回,那是最好的结果。但似乎不太可能,因为到目前为止,世界上任何一家机构都没有那种黑科技。
这就相当于一个使用过的硬盘,把里边所有的内容重新拷贝一份,等这一块硬盘毁掉了,买一块新的内容还可以重新放进去。
但是关于青玉的曾经没有人知之祥尽,因此她只能接收新的。学习青罗国的语言,这里的民俗风情以及科学知识最基本的识字说话,和语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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