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要被气跑了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天海尧
张尧知道自己的青罗基地只有和人类军队没什么区别的保障组,行动组也只有依塔克,虽然依塔克很厉害,可尤风楚也有白螺!
白螺是他无意中开发出来的超级兵,是目前唯一完美的人类和机器人的结合体,但那不是实验,是巧合中造成的。
如果两方对决,不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是第三基地的窝里斗!
张尧不想这样,因为他没那个实力,就算尤风楚的超级兵还没有完全研究成功,但现有的超级兵,如同发疯的巨型野兽,与之敌对肯定没有好处。
“别忘了我的青罗基地和你的军魂岛,都是第三基地的!”张尧咬着牙咽下这口气。
在准备带走罗爱国的时候,尤风楚以罗爱国是自己的实验品,并且带着军魂岛独有科技的理由,没有交给张尧。
张尧就算与之理论,只要尤风楚耍无赖,仅有依塔克陪同,他也耍不过尤风楚。
这么一来,从军魂岛回来之后,他属于灰头土脸的那种,心情不好,交涉不顺利,结果又遇上了科学顾问出逃。
他曾想过要按照曾经第三基地创立之初的法案,对郑缨进行裁决,可人找不
第28章 一个人的生存
郑缨落脚在飞寻人斯国,那个原始世界距离青罗国北国边境一百公里的山涧中之后。
他开始对自己的新“家”进行安顿布置。
他自己是有判断的,首先不能死,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所以要先好好活着。
那些所谓的大富大贵,就说现在,郑缨已经有上千万的存款了,可他还是花掉了。
他觉得自己注定是要搞发明创造的,这样人生活的会很刺激,很有趣。
想要那种万众瞩目的感觉也不是不行,可现在是自己的性格,完全不适合成为那样的人,第三基地又是个隐秘组织。
于是就准备开始自己发明出一个厉害东西来,然后出去让人都知道知道,到时候第三基地肯定不会为难自己。
他这么认为的,觉得自己越有更多人知道,自己本事越大,越不会被不明不白的埋没,甚至被害死。
“机器人、飞行器、武器、各种黑科技,我都要造出来,我能造出来,不信我就造给你看!一定能行……”
郑缨在这里一个人呆久了,开始有点自言自语的毛病,他一开始这么做,试着去自言自语,对着原始森林,对着大山,甚至对着手里的工具。
这么做是告诫自己是个人,万一要是在这里呆几年,一句话不说,等出去之后忘了怎么说话,就跟个废物似的了。
他弄了无线电设备,在这个无人原始山林之中,可以听一些现代的新闻和消息。
本来还是要弄电视机的,但是现在他得解决电力问题。
之前传说中的样子,现在亲自来到飞寻人斯国“实地考察”,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从青罗国北国边境进来,差不多有十几公里的茂密山林,然后就要小心的开车,地下会有暗河已经付出地面,只是被腐烂的枝叶厚厚的遮挡住了。
有的一些区域,还类似沼泽,看上去厚实的山林枝叶铺的结结实实的,其实一脚踩下去,整个人瞬间就没影的沉入下面,不是憋死,就是被滚烫的地下河给憋死。
再有二十几公里,进入更深的内部,飞寻人斯国就看到了彻底的山,山没有路,因为从来没有人类开发。
所以郑缨准备弄一条属于自己的路,毕竟是要开车,把自己需要搞发明的物资运送进来。
于是就在距离边境三十几公里处,开始砍树,砍倒之后就去除掉所有的小枝叶,将木头横在地上。
每一棵砍倒的笔直大树,整整齐齐的铺在地上,一公里的距离,就差不多需要砍掉一千多棵树。
这些树,每棵树分别砍成不同的长短,当做路面铺在地上的,要有五米长每根,然后一根一根的排列起来形成长长的路面。
每一根铺在地上的,要用大号的房梁钉分别固定,因为不放心,郑缨还买了很多细钢丝绳,差不多有小拇指那么粗,因为用铁丝会生锈,用钢丝绳太粗的话浪费钱财,所以选择了小指粗细的细钢丝绳。
每一根木头两端都要镶嵌房梁钉,再用钢丝绳固定,起初是先铺一公路的长度,就花掉了半个多月的时间!
除了用森林的树木砍伐之后铺路,他还要用木桩固定原木铺路的两边,作为木制“马路牙子”,为了是防止两边乱窜。
这样还有一个用意,因为担心铺砌的原木路面,会下沉,所以两边也需要用房梁钉固定。
锤子、凿子、斧子、钳子、扳手、手锯、柴油锯,他都准备的齐全,像是干起了路桥工程,完全不像是一个要搞发明的科学家。
“科学家除了会发明创造,这种小玩意,土木工程还不是简简单单,又不是造跨海大桥,只要我能开车在上边跑就可以了。”郑缨自言自语的说着,像是在给自己打气加油。
就这样,几个月后,从距离青罗国北国边境,到飞寻人斯国内部进入三十公里处,出现了一条长达七十公里的原木铺砌的道路!
有些路段,郑缨还买了大榔头和石凿、铁锹、助力锤等等工具,因为就地取材,可以用石头铺一下地面,再用原木铺砌,这样能更好的延长原木路面的寿命。
他又不是开着坦克或者什么载重几十吨的大卡车,只不过是一辆可以用来装几百斤货物的大越野车,这样的路,足够用了。
几个月下来,冬季来临,寒冷的风吹到飞寻人斯国之内,山里开始飘雪,地热和地下河的热水,将山林地表的雪全都融化了。
整个郑缨的活动区域,一片雾气蒙蒙的,虽然他知道这是水蒸气冷凝之后的水汽,可还是加小心弄了四个防毒面具,因为怕其中一个坏了,可以抓紧换新的。
几个月过去了,路修好了,在距离边境一百公里出的山涧之中,郑缨找到了一个不错的安置点。
山中有凶兽,似乎都是传说,而这几个月的修路历程,似乎让郑缨的胳膊腿也都变的结实了起来。
同样他这几个月,也没有碰到什么野兽,无非就是过路的蛇,或者飞速逃窜的黑蝎子。
至于什么豺狼虎豹,他一个也没遇见。
就算是这样,他也不敢轻视,所以从外界又买了一些防护工具,比如铁丝网,或者刺绳!
还弄了一台柴油发电机,两天电焊机和切割机之类的。
至于那些机床,他要化零为整的一点点运过来,因为这两越野车没有那么厉害的载重量,也担心自己的原木路,七十公里的距离,承受不起那些大号机床的自重压迫。
在山涧这里,山与山之间有近百米宽,想要从山涧上横着架起桥梁不太现实。
所以郑缨只能用买来的很多角铁和钢管,在选好的一个谷底平坦的地方,两侧山崖上全都竖起了如同盖大楼弄的那种外部固定脚手架!
基本上光弄这些脚手架,就花掉了二十多万块,他不心疼钱,主要是在乎质量。
按他自己的逻辑,起码在这里还要居住一两年,也就是说,这些东西,一两年之内不能坏掉。
其实他都是多虑了,这些,十几年都不会出问题,毕竟是曾经的第三基地科学顾问,这点常识逻辑和科学基础,还是能权衡的。
又过去了接近一个月的时间,在山里吃,在山里住,晚上睡在车里,白天起来忙碌。
在山涧距离出口一公里的地方,山体与山体之间,架起了一道高达三是几米的巨型脚手架!
而中间部分,很多都是用山林里的树木,砍伐之后,用越野车拖过来,又在地上挖坑,把原木一根接一根的埋下去的。
原木露出地面三米多高,当做一堵木墙,木墙的后边,就是钢管、角铁,所焊接制造的宽十五米,高三十多米的脚手架了。
这个结构,为了防止山涧里的风,郑缨还在两边距离五十多米远的地方,分别弄了八条拉线,就像是电线杆的拉线,防止山风将巨型脚手架结构给吹翻。
拉线的地下,是徒手用榔头、铁锹等工具挖出来三米深的石子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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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科学的灵感
梁雪因为郑缨逃跑,得到了发明的灵感。
自然郑缨本人,也有灵感,但不是局限于电磁学的东西。
因为郑缨从一开始就对电磁学不看好,就像她曾经无故担忧过的:一发电磁脉冲攻击,所有电力、电子仪器全都得报废!
所以他的研究方向是更加万全的领域。
“什么最稀有什么最无知就是它!”郑缨自言自语着,在一间铁皮屋里,草稿纸上写下四个字——核子世界!
核子,大概是郑缨的理解偏差,说到底,那应该是量子领域的东西,也就是量子学。
或者叫量子物理,但是郑缨研究的对象,是原子内心原子核,毕竟,在这个简陋的破地方,别说研究原子核了,能研究分子就不错了。
至于量子学里的“提取物”,郑缨瞄准了一个“粒子”,叫中子!因为只有中子是上下夸克正负电荷互相抵消,导致中子不带电荷。
如果他能真的去控制中子,并且对中子衰变之后,人类难以捕捉到的“中微子”进行利用,那么自己就是世界最强者!
“中子星,中子,中子…嘿嘿,没错,我就是要人造一颗小型中子星!不能叫中子星,因为太小了,就叫中子球吧!不过接下来我得先把搞定原子核的玩意弄成了再说,一步一步来,我才十六岁,我还有很多时间!十年研究原子核,十年研究中子,十年研究中微子,太棒了,等我四十六岁的时候,我就是天下第一!”
他恣意的想着,觉得以自己的能力,十年一个阶段,搞定最强,然后扯淡的认为,宇宙基本力,排在最前边的强相互作用,那个只有量子学微观粒子世界才发生的“力”,他要带到人间来!
“一定可以的,一切皆有可能!不就是这个意思吗只要你敢想,就有可能搞成功,什么叫不现实啊,什么叫不切实际啊,我就让你们看看,你们这些蠢货,蠢蛋,傻子,白痴,看看我郑缨是不是真的智商高,在你们这些想要弄死我的家伙们之上!”
郑缨每天歇斯底里,神经质的自言自语着,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就像忘却了世界,世界也不去理他。
他住的地方是一个二层结构的铁皮屋。
铁皮屋的底下,是一个接近地面一尺高度的地下室,当然不是用来居住的,是庸才储存东西。
而地上的一层铁皮屋子,就是他的“办公区”!
至于科研的,这厮更加疯狂,居然闲的没事开凿山体。
他的想法及其简单,甚至是为了便捷。
郑缨觉得与其花钱去买材料自己焊接一个房子,倒不如花点时间,如果科研有点烦了,就劳逸结合,把开山劈石当成健身娱乐。
就像是窑洞一样,在山体上直接开凿出一个山洞,反正是山涧的垂直崖壁,还能开凿一个台阶楼梯,然后弄出复式结构的多层山体洞穴别墅!
这么一算下来,整个飞寻人斯国就郑缨一个活人,说他是这个地方的主人,也不为过,想干什么都没人管。
前提是不能弄出太大的动静来,以免被外界的人知道了,前来叨扰。
……
很快,叨扰的人即将到来。
罗森和依塔克离开第三基地,驾车长驱直入抵达北国白桦市。
“该死,这里似乎没有他的迹象了,喂,你还知道什么都告诉我吧!我也很担心他的!”依塔克很是着急,因为他近距离看遍周围,整个白桦市不过几十万人口,没有一个是郑缨,他连郊外墓园里还没有腐烂的尸体是看了,也不是郑缨的尸体。
罗森指了一下眼前的一家旅店:“我累了,我要休息,吃好喝好,养精蓄锐,明天再说。”
依塔克气的一拍大腿:“该死的罗森,一路都是我开车好吗你真是没人性!”
罗森挥了挥手:“我要吃炸鸡喝啤酒,谢谢!”
“我不是你的保姆管家,也不是跑腿的,你休想指使我!”依塔克大喊着。
罗森一回头,依塔克气呼呼的瞪着他,罗森撇嘴一笑:“咱们是各自都住单间,还是一起开一间有两张床的套房旅店啊”
依塔克脸色转遍成惊讶的样子:“套房吧!我怕你跑了。”
“只要吃喝不愁,我不会跑的,快去吧,刚才我在手机上查了,附近有一家不错的快餐店!”罗森说完就走进了旅店里。
依塔克气呼呼的低着头,身体几乎是斜着朝前疾步行走。
口中不时的骂着:“罗森卢瑟,早晚老子一气之下宰了你!”
正说着,有人一把拽了一下依塔克的蝴蝶披肩!
并且抬手去摸他的头发:“呦呵有钱人家的孩子啊这披肩是纯皮的吗发型不错啊!”
依塔克停下脚步,环视周围的白雪皑皑,他冷冷的一只眼睛等着对方:“就你自己吗”
那人身高一米八几,身体壮硕,穿着厚实的冬衣,他抬手按一下挡住嘴巴的围巾,哈着气暖手的跺着脚说:“有啊,哎呀,原来你是男生啊,还以为你是女孩子呢!哈哈哈!”
他说着,身旁几个胖瘦高矮各异的家伙把依塔克围了起来。
这时候罗森已经订好了房间,交完钱,就移步二楼走到了房间里。
他拉开窗帘,靠在一旁,看着楼下不远处的依塔克,然后敲几下烟盒,弹出一支香烟,美美的点上之后吸了几口。
“嘶你会怎么做呢杀死,还是假装自己就是普通人”罗森自言自语着,看着外边大街上的依塔克。
依塔克看了一眼周围的家伙,各个都是没长大的孩子,差不多最大的也就是自己眼前这个小子,看上去有二十岁模样。
其他的几个,都是十七、八岁,甚至更小的。
他跺了跺脚:“地上的雪多白啊!你看,我舍不得把它们都脏,你们也别找死,我心情不好,脏话就懒得说了,懂我意思吗”
那大个子又一伸手:“弄几根毛挡住一半脸就是神秘组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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