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大领主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来自远方
“当然能赚钱的生意,总是不嫌多的。”
罗德和宋默一起走进了地下城,地面领主府还没有建好,招待客人,只能到地下城堡。在进入地下城之前,罗德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这次来,给您带了一件礼物,我想,您还是先看看比较好。”
“礼物?”
“对。”罗德摸摸大胡子,“为了表达我的诚意,特地为您带来的。”
罗德的话挑起了宋默的兴趣,他还真想不出矮人能送给他什么,植物的种子?还是金币?
罗德带着宋默走到装有礼物的马车前,这辆马车比商队里的其他马车都大了一倍,上面盖着黑色的蒙布,由四匹极其健壮的马拉着,车辙印深深的陷进泥里,宋默唯一能肯定的是,马车里装的肯定是个不小的东西……
罗德抓住蒙布的一角,用力一扯,宋默的眼睛顿时瞪大了,马车里,挤满了人!
异世大领主 分节阅读42
而且都是身强体壮的男人!
随即,宋默的眉头拧了起来,他能看到,这些男人的手脚都被捆了起来,身上也或多或少的带着伤,伤势看起来都不太严重,至少他们的意识都还清醒。
“罗德?”
“领主大人,上次您说过,格里兰需要劳动力。”
“我是这样说过。可我也强调过,送来格里兰的人,首选是要自愿的吧?”宋默的语气有些变了,“如果不是自愿的,会让我很难办。”
“这个……”
“罗德,你实话告诉我,他们究竟是哪来的?我不相信你可以抓住这么多强壮的男人!”
罗德颇感尴尬的抓抓胡子,“您还记得我临走之前和您说的,萨比森叛乱的事情吗?”
“记得。”
“不久前,叛乱被平息了,这些人,都是叛军。”
“什么?!”宋默听得眉头一皱,一下就抓住了罗德的领子,“你把黑炎要宰掉的家伙弄到我的领地来?你是想和我做生意还是想给我找麻烦?!”
罗德连忙解释道:“这件事奥比的国王陛下是知道的!将他们卖给我的官员手里有国王签发的命令。”
宋默怀疑的看着罗德,“……你没骗我?”
“没有,绝对没有!”罗德拍拍宋默的手腕,示意他放开自己,“我是用玉米糖和金币把他们换来的,您放心,他们都不是那种冥顽不灵的家伙,大部分都是活不下去的平民。参加叛军也是为了混口饭吃。您只要给他们吃的住的,他们就能为您干活。”
宋默还是有些迟疑,“如果按照你说的,为什么要捆住他们?”
“这个……”罗德搓搓手,“以防万一嘛,毕竟商队里的护卫不多,万一跑掉或者惹事怎么办?”
宋默眼睛一瞪,还是有风险对不!?
罗德讨好的笑笑,至少是壮劳力不是?
这时,管家老约翰走了过来,听到罗德的话,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这些人您可以下。”
“管家?”
“罗德先生说这是送给您的礼物,也就表明,您不需要为这份礼物付出任何代价,只需要说声谢谢就可以了,不是吗?”
“我……”
宋默想说,这些家伙肯定都是麻烦,老约翰却摇摇头,“领主大人,请相信您的管家,再桀骜不驯的家伙,我也能将他调教成为您效死的忠犬!”
说罢,叫来强森,带着领主府的仆人,开始卸车。
宋默站在原地,耳边还回响着老约翰的话,调教?忠犬?他是不是,听错了?
罗德拽拽宋默的衣角,“领主大人,礼物您的管家代您下了,咱们是不是该谈谈关于生意的事情了?”
宋默低头对着罗德一呲牙,“你没听到吗?刚刚管家说了,既然是礼物,就应该是不求回报的。对不?”
“啊……对。”
“所以呢,生意是要谈,可是优惠条件什么的,你想都不要想了!”
“领主大人!”
罗德想哭了,这都什么事啊,不为了争取更多优惠,他还送什么礼啊!
宋默不理罗德的哀嚎,一边走,一边想着,黑炎知道这件事?他到底在想什么,一个国王竟然把应该送上断头台的战犯给卖掉了,赚金币也不是这么赚的吧,该不会是什么阴谋诡计?
奥比王宫中的宰相墨菲,此刻也和宋默有着一样的疑问。
“陛下,这真的是您下的命令?”
“恩。”黑炎捻起一颗玉米糖送进嘴里,嚼了几下咽下肚,又拿起了一块,这比白糖的味道好很多。
“可是,他们都是战犯,应该被送上断头台!”
“宰相,”黑炎眼睛都不抬,一边吃着糖,一边说道:“卖掉的不只是战犯,还有叛乱地区的平民。”
“您是说……”
黑炎又把一块糖丢进嘴里,“那里现在属于奥比,屠城会招来非议。”
墨菲被黑炎话中透出的意思惊得脸色骤变,国王陛下之前难道是想把叛乱地区的人全部杀光?!可平民是无辜的!
“我知道啊,可我看着他们碍眼。”黑炎的声音没有起伏,却让墨菲有了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但是杀掉他们,也有些麻烦,不如和战犯一起卖掉,不错的主意,对吧?这样,他们的死活,都和奥比,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了。”
这次叛乱,几乎波及了原萨比森五分之一的土地,也就是说,五分之一的人口……他几乎可以确定,大部分人,都会在途中一声不响的消失掉……
墨菲低下头,汗水沿着额角滑落,滴落在地,悄无声息。
91、第九十一章...
商人总是逐利的。即便没有用礼物换到太大的优惠,罗德对自己能够获得的利润仍十分满意。
“这不是一锤子买卖,”宋默将拟好的契约交给罗德,“这是长期的利润。想想看,你的儿子,孙子,甚至曾孙,都能从这笔生意中获利。”
“您是指家族吗?”
“对。”
光明大陆还没有家族企业的概念,甚至连企业的概念都没有。宋默之前和加兰德建立起的商铺,遵循的也只是最初级的经销理念。罗德显然比加兰德要聪明得多,也看得更远。宋默乐于告诉他更多东西。
“这真是笔大生意。”罗德看完契约,拿起笔,在契约的末页郑重的签下自己的名字,“领主大人,您总是能想到让人惊叹的赚钱办法。和您合作,是我从出生至今,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情。”
罗德的恭维十分诚恳,宋默想起第一次和罗德谈生意时,这家伙口吐白沫,从屋子里被抬出来的情景,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很微妙。罗德曾经发誓不再踏入格里兰一步,也不和他再做任何一笔生意吧?现在拍他的马屁,竟然也拍得毫无压力。
果然资本论中所说的,都是真理!
“罗德,加兰德的经营方式你也看到了,我建议你设立商铺的地点,最好和加兰德的商铺近一些。”
“这样,不会有问题吗?”
“不会。你们销售的商品种类不同。”
“哦,我知道了。”罗德点点头,仔细想想,领主大人说得对,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以前他和加兰德都卖矿石,彼此是竞争的关系,现在店铺里摆出的商品没一样类似,基本不会存在彼此压价竞争的关系,而且自己比加兰德起步晚,彼此近一些,店铺里的伙计应该也能从对方的店里学到不少东西。不过……罗德看着宋默,想说些什么,却有些迟疑。
“怎么了?”
“领主大人,在加兰德的店铺里,有您派去的人吧?”
“恩。”宋默点点头,“一些地和侏儒,还有保护他们的人。”
“那么,我的店里是不是也要?”合伙做生意,总是会互相留个心眼,何况这笔生意利润惊人,宋默就算派人去,也无可厚非。
见罗德迟疑的样子,宋默想了想,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
“罗德,你不要误会了,我派人去加兰德的店铺,是为了我自己的生意。”宋默敲敲桌子,“格里兰也有特产要外销,交给加兰德的伙计,恐怕他们没那个胆子卖,也卖不出太好的价钱。”
格里兰的特产?
罗德脸颊上的肌肉抖了抖,不会是他想的那个吧?
“不用怀疑,就是你想的那个。”宋默朝罗德勾勾手指,在凑过来的矮人耳边低声说道:“什么最赚钱?武器,军火!”
罗德脸颊上的肌肉抖得更厉害了,果然!
“可是,您销售这些,不会出问题吗?”
“不会。”
宋默很有自信,他在地图上仔细查看了加兰德店铺的选址,然后选出了其中几处,作为地和侏儒的常驻地点。这些店铺设立在几个富庶大国的主要商业城市,来往的商队众多,人员混杂,最适合走私和销赃。之前他手里的地图都太简陋,除了国与国之间的分界,连城市也很少标注在上面,更不用说一些没什么战略意义的领地和小城。可宋默也没办法丢开领地里的事情,跟着加兰德的商队把这些地方都跑一遍,正头疼的时候,瑞斯帮了他的大忙。
瑞斯拿出的地图,详细到吓人,就连之前穷得掉渣的格里兰,都被描绘在上面。宋默拿到地图的第一件事是高兴,第二件事就是怀疑这家伙究竟要干什么?
“亲爱的,你觉得我想干什么?”
“发动战争?十有八九。”宋默趴在地图上,仔细对照着加兰德给他的地址。
“如果我真是这样想的呢?”
瑞斯单膝跪到宋默面前,紧盯着他,“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会怎么做?”
“怎么做?”宋默皱了皱眉头,“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就这样?”
“就这样。”宋默瞪了瑞斯一眼,“你还想怎么样?”
“你不觉得我过分?”
“只要你不是来攻打我,我管你去揍谁。”宋默丢开尺子和笔,突然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说起来,战争财是最好发的。宝贝,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提前告诉我,我好囤货。”
“……”
“咱俩配合一下,你去揍人,我去卖武器,你抢地盘我赚金币,如何?”
瑞斯觉得,眼前这个家伙,才是被光明教会定义为黑暗邪恶,自私冷酷,贪婪无耻,无恶不作的魔族的真正代表。不过……海蓝色的眼神闪了闪,殷红的唇瓣落在宋默的鼻尖上,他喜欢!
事实上,宋默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漫不经心,瑞斯的试探,让他想明白了很多事。例如,那五十个看起来就不简单的魔族。
有了商铺和商队的掩护,这些魔族可以畅通无阻的在光明大陆上行走。想起瑞斯当初被两个灵穷追不舍的情景,宋默脸上闪过一抹冷笑。或许瑞斯根本没打算瞒着他,从一开始,这五十个魔族,就是最大的破绽。毕竟,五十个有真材实料的博士后去当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打手保镖,还不要薪水,有脑子的人就知道不对劲。
不过,瑞斯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举起正义大旗反歧视?穷极无聊找刺激?还是野心膨胀想称王称霸?
无论什么理由,宋默都不打算深究,总觉得有些话问出口,很多事情就会朝他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而且瑞斯也只是试探,没说他到底要做什么,不是吗?
宋默的直觉一向很准,这一次,他依旧相信自己的直觉。不过想发战争财,倒是真的。
“胆子大,才能赚大钱。”宋默搭着罗德的肩膀,“有没有兴趣加入赚上一笔?”
罗德心中的正义与邪恶的天平在不断倾斜,最终还是金币占据了上风,“我做!”
“很好。”
宋默笑眯眯的又取出了一份契约,罗德看到上面的条条款款,抓抓脑袋,怀疑的看着宋默,他是不是早就设好套子等着自己往里钻?
“不,我怎么会那么做。”宋默连忙撇清,“我不会对朋友下套的。”顶多挖个坑等别人自己往里跳,然后往下填两锹土而已。
生意谈得很顺利,罗德不打算在格里兰多做停留。
“在族里耽搁的时间有些久,接下来有得忙了。”罗德连晚饭都没吃,就要匆匆离开,在离开之前,又给宋默留下了一马车的货物。
“罗德,你这么客气,让我都不好意思了。”
宋默一边和罗德说着客气话,一边叫来几个壮汉子,快速卸车。美其名曰:太阳就要落山了,不能耽误罗德的时间。
罗德看着口是心非的领主大人,抓抓大胡子,撇撇嘴,没事,习惯了!
马车上卸下的货物大多是布匹,还有十几个口袋和三只木箱子。
“这些都是绿萝布,应该是您现在需要的。口袋里是我带来的土豆和一些其他作物的种子,箱子里是我族里的一些特产。对了,还有一件事。”罗德一拍脑袋,“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被人类烧毁的地村庄,应该是近期才建成的。村子烧没了,地应该也跑掉了,那个村子距离您这里并不是太远,您最好加派人手巡逻,逃走的地有可能会跑到您这里来。”
地?宋默的眼前顿时一亮。
“罗德,你这消息确实吗?”
“当然,商队里很多人都看到了那个村庄,规模还不小,应该至少有不下一百多地生活在那里。”
宋默一拍大腿,这绝对是瞌睡有人送枕头,简直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一百多个地啊!不怕他们来,就怕他们不来啊!
“罗德,那个村子具体的地址在哪里?”
“您问这个做什么?”
“当然是派人去找啊!”宋默搓了搓手掌,“一百多地啊,嘿嘿嘿嘿……”
不知为何,看着宋默脸上的笑,罗德突然觉得,地遇上他,倒霉的还不知道是谁呢。其他人顶多是把地从家里赶走,放火烧房子,遇到这位……自己是不是有些对不起那些地?
一切商议妥当,矮人的商队在日落前启程。
罗德坐在马车上,朝宋默挥着手,“领主大人,我半个月后会再来!”
除了和宋默签订合作契约之外,罗德带来的马车也重新装满了货物。糖和葡萄酒是必不可少的,运送萨比森人的马车装上了两架改装版的投石器。比照宋默交给黑炎图纸上的尺寸,缩小了一半,不能用来攻城,更适合贵族之间的互殴。
国与国之间常年战乱不休,贵族之间也不见得消停。
你打我我打你,你抢我我抢你。实力雄厚的大贵族之间发生冲突,有时并不亚于小国之间的战争。不过比起黑炎,这种战争,也就和街头火拼差不多一个级别了。
如果哪一天黑炎和瑞斯不是单挑,而是带上小弟群殴……
那场面,想想都激动人心。
好吧,宋默必须承认,时至今日,他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已经彻底崩塌了。不过在光明大陆这个地方,三观不崩的,基本都没什么发展前途。宋大领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三观,是必须崩,坚决崩,没有最崩只有更崩的!
宋默计划外销的武器,绝大多数都是冷兵器,攻城器械和威力大的杀伤性武器,都在原有的基础上做了修改。值得一提的是,在改造武器的过程中,宋默和矮人兄弟还阴差阳错的把推土机给弄了出来。
当然,没有发动机,全都靠人力手动,可看着眼前缩小版的攻城锤版推土机,宋默还是自豪不已。
瞧瞧,兄弟已经从武器贩子升级到高科技人才了!
有了推土机,割机等也陆续出现,整日无所事事的骷髅们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骷髅们也很快发现了操纵机器的乐趣,不会疲倦的骷髅,日夜不停工作的结果是,格里兰提前进入了农耕地大开发,粮食大丰的大跃进时代……
耕地和粮食总是不嫌多的。
宋默在罗德送给他的种子里,还发现了稻种!
“稻子,大米啊!”
宋默捧着还没脱壳的稻种,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乔桑和莫斯比看到这些稻种,告诉宋默,这些应该全都是野生的。
“野生的?”
“对。”莫斯比抓起一把稻子,搓了搓,“我没记错的话,在阿尔德长老的领地里有很大一片,当初差点都被当做杂草拔掉。后来族里有人发现这个东西能吃,才留了下来。但也没人去照顾和种植,大家还是更喜欢小麦,哦,对了,现在有了土豆。”
听完莫斯比的话,宋默又仔细查看了这袋稻种,果然都不怎么饱满。不过没关系,别人不种,他来种!
宋默从来不知道,自己会这么怀念大米的味道。
于是,正在田里劳作的格里兰人,和推着机器轰隆隆驶过的骷髅,都见到他们的领主大人一脸陶醉,两眼放光的看着眼前的稻种,嘴里不断的念着:“米饭啊,我可想死你了啊!”
92、第九十二章...
光明大陆最近发生了一件新鲜事,许多国家的城市,一夜之间,出现了两家名字奇怪的商铺。一家“百货大楼”,一家“新华商店”。
店名奇怪不说,店里卖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凡是你能想到的,这里几乎应有尽有。普通的粮食,皮毛,山货,矮人专营的矿石,甚至连奢侈的糖和葡萄酒都被摆上了货架。
有些店铺的货架上还别出心裁的摆出了一些玩具似的武器模型,如果遇到识货的,那就不只是一单玩具生意了。
许多人好奇的走进去,走出来的时候,口袋里已经一个子都不剩了,全都换成了店里的商品。饶是如此,他们也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如果只是货物种类繁多,价格实惠,还不算稀奇,让人吃惊的是,这些店铺里竟然有侏儒和地在工作!
以往让人厌憎的地和胆小如鼠的侏儒,都穿着统一样式的服装,笑容满面的接待顾客,在他们的身边,总是会有一两个披着黑斗篷或者穿着绿色衣服的人。这些人身上的衣服样式奇怪,却十分笔挺,腰间的皮带和脚上的长靴,更是让他们显得英姿勃发,时常会引来羡慕的目光。有些年轻姑娘到店里走一圈,东西没买多少,眼睛只在这些挺拔健壮的男人们身上转悠,几乎舍不得离开。
很多人想知道这些店铺的幕后策划者到底是谁,可无论怎么试探,店铺里的伙计,包括地和侏儒,除了介绍和兜售商品之外,永远都只有两句话:“您好,欢迎光临!”,“谢谢,欢迎下次再来!”
几次下来,除了问出这些店铺和矮人商队有关,其余的,想都别想。
加兰德对这些试探已经驾轻就熟,有时还能做成几笔不小的生意。罗德新手上路,经历过开始的手忙脚乱之后,也逐渐摆正心态,采取了更有效的应对方式。
“无论走进来的人是谁,是什么身份,没从他们的口袋里掏出金币,就是我们的失职!”
每天的营业结束后,来自格里兰的地和侏儒都会搬着小板凳排排坐,捧着小册子做一天的工作总结。刚开始,加兰德和罗德商队里的伙计对此不以为然,渐渐的,他们发现,这些家伙卖出的商品总是比自己多,再刁钻的客人,也甭想在他们手里讨到便宜。在购当地特产时,凡是经过地和侏儒手里的东西,都被分门别类的处理好,摆放在一起。同样的干货和皮毛,经过简单处理,看起来就比自己购的值钱许多。
一段时间下来,店铺里的伙计们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了出来,地和侏儒倒是没藏私,直接告诉他们,“这就是包装。”
“包装?”
“对!”几个地将整理好的皮毛堆在一起,拍了拍,“包装,很重要!”
“那遇到刁钻和难缠的客人呢?你们好像每次都能应付得很好。”
“这个嘛……”地开始犹豫,包装是眼睛能看到的,没必要藏着,这个问题却已经涉及到“红宝书”上的内容,告诉外人,好吗?
伙计似乎也知道自己这样问有些不妥,摸摸脑袋,有些尴尬的笑笑。
正在一旁记账的侏儒看到了,走过来拍拍地,“领主大人和他们商队是合作伙伴,透露一些,应该没关系的。”
“真的?”
“恩。这家店铺是我们独立经营的,他们只是过来帮忙几天,教他们一点东西,就当是报酬了。”
侏儒一边说,一边朝地使了个眼色。
有的时候,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是好奇。与其让他们生出些不好的心思,还不如把一些小诀窍告诉他们。本来人类就不怎么待见地,对侏儒也没高看一眼,加兰德和罗德能接受他们,不代表这些伙计也乐意和他们共事。偶尔给他们一些好处,也是必要的。领主大人说过,利益,才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东西。
“那好吧。”
地带着那个问话的伙计到一边去传授经验了,侏儒重新拿起笔,开始计算一周以来的支和利润,这只是最基本的,他手里还有另外一本账册,记载的,全部是格里兰的“特产”生意。宋默最看好的军火一块,目前还只是小打小闹,毕竟店铺刚开始经营不久,很难有真正的大客户上门。其他的,包括糖类,葡萄酒,还有一些耐于保存,味道也不错的点心和饼干,倒是卖得不错。用土豆和玉米制作的食品,也很受欢迎。
“是不是该建议领主大人,增加这类商品的销售?”
侏儒算完最后一个数字,合上了账本。地也把笑容满面,仿佛得了天大好处的伙计送走了。
“今天的入怎么样?”
地搬了个小凳子坐到侏儒旁边,这里除了他们,还有一个总是穿着黑斗篷的魔族,不过那个家伙时常不见踪影。地和侏儒将这件事写在了每个月的工作汇报中,交给了宋默。
领主大人说过,擅离职守,偷奸耍滑,是要扣工资的!
好像这些魔族也没什么工资?管他呢,没工资扣,就扣伙食!反正不能让他们继续偷懒下去。地和侏儒都是宋默的忠实拥趸,魔族这种光吃饭不干活,还时常开小差的行为,在他们的眼里,绝对不能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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