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大领主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来自远方
宋默接到侏儒和地的报告之后,又派了十几个男人到店铺里帮忙,对魔族总是消失不见的事情,却只字未提。他早就知道,瑞斯将这个五十个魔族召唤出来,主要的目的,绝对不是给他的店铺做打手和保镖,
“不过,就这么明晃晃的利用,很让人生气啊……”
宋默将报告扔到一边,双手交握在脑后,靠在椅背上,两条腿大咧咧的架在桌子上,咬着笔,笔杆上的羽毛一上一下的晃动着。
老约翰走进来,看到就是这样一幕。忍不住皱了皱眉头,“领主大人,形象!”
哪怕知道他说一百次也没用,尽职的管家还是出口提醒宋默,身为一
异世大领主 分节阅读43
个领主,这样坐着,简直是太……贵族风范什么的,管家已经不做期待了,可至少要稳重一些吧?
“啊,管家,你来了!”
宋默连忙把腿从桌上拿下来,端正坐好,动作迅速得像排练了几百遍。
“领主大人,您的点心。”
老约翰将托盘里的点心和热饮依次放到宋默满前的桌子上。
蛋糕香甜的味道不断刺激着宋默的味蕾,叉起一块送进嘴里,幸福得眯起了眼睛。这就是封建资产阶级的幸福生活啊!想起刚穿到这里,整天黑面包的日子,再看看现在,宋大领主都觉得自己果然是霸气侧漏的主角命!
当然,如果没有那一两座始终压在自己头顶的大山,就更好了。
“乔比斯又来信了,店铺里的糕点售罄,需要进货了。”为了满足自己口腹之欲做出来的蛋糕和饼干,成为了店铺里的畅销商品,是宋默之前没有想到的
宋默将地的报告递给管家,老约翰作为领主府的财政总管,宋默并不避讳将生意上的事和他商量。
老约翰一目十行的看完乔比斯的报告,想了一会,说道:“库存的小麦已经不多了。”
“我知道。”宋默点点头,“我已经给赛万斯写信了,他答应我会运一批小麦过来。作为回报,卖给西北行省的土豆和玉米,数量和价格上都要做一些调整。”
赛万斯也学明了。
宋默不满的撇撇嘴,要不是那群大鸟占了他的小麦田不走,他用得着去和赛万斯买小麦?
“您打算怎么做,答应总督的条件?”
“这个嘛,”宋默双手交握支着下巴,“不过一两次而已,答应他也无妨。”
宋默决心另外开辟一块小麦田,反正有骷髅在,耕地不成问题。关键是,不能再让那群无耻的大鸟给占了。
该怎么做?
围着田地种一圈甘蔗?还是玉米,要么就土豆?不过这么做,也是伤敌一千自伤八百。这些家伙狂暴起来,可不会认清对象。
要么,皮皮兽?
估计也是给那些大鸟送口粮。别看皮皮兽菜刀加身能岿然不动,对上那些牙尖嘴利,堪比恐鸟的家伙,也只有等着挨宰的份。
“麻烦呐……”宋默可不想被这样掐住货源,虽说不会真的损失什么,可闹心呐。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侍女安妮的声音,“领主大人,不好了,出事了!”
“出什么事了?”
老约翰走过去,拉开门,就见安妮提着裙子,气喘吁吁的一边跑,一边喊着,“打起来了!”
宋默的注意力先是被安妮胸前那对活泼的小白兔吸引了过去,紧接着听到安妮的话,眉头就是一皱,打起来了?难不成是那群被罗德送来的萨比森人?
“领主大人,那些萨比森人已经发誓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老约翰自信满满的说道:“他们绝对不敢做出这种扰乱领地治安的行为。”
老约翰这番话说出口,宋默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想想那群萨比森人在自己管家手底下过的是什么日子?常言道鞭子与糖果的教育,可管家鞭子是挥起来了,另外还拍了几十下工兵铲,糖果却连影子都没见到。
如果不是老约翰说他在“调教”劳动力,宋默百分之百会认为自己的管家在为格里兰的军事训练添砖加瓦。这一百多号萨比森人,走出老约翰的训练营之后,胸口碎大石,徒手劈砖都是小case,人家不穿盔甲刀斧加身,连眉头都不皱一下!足以藐视山姆大叔的海豹突击队,鄙视脖子比大腿粗的红色贝雷帽!整个一特种兵营!
不过,这些特种大兵现在都老老实实的在格里兰的农田里进行劳动改造,按照管家老约翰的话说:“他们现在都是领主大人的忠犬,绝对是领主大人指哪打哪,恨谁咬谁!一口就出血,绝对不会口下留情!”
宋默顿悟了,热烈盈眶的握住管家的手,果然,管家才是我的心腹!我的饭票!我生命中最坚实的依靠!
管家镇定自若的一甩头,您才知道?
既然不是这些萨比森人出问题,那会是谁?
“是您种植的稻子!”
稻子?
听安妮提到他现在的心肝宝贝,宋默立刻一阵风似的奔了出去,没等跑到田边,远远就听到了远处传来一阵阵爆裂声,听得他心惊肉跳,走到近期,整个人都傻掉了。
稻田里,金黄的稻穗迎风摇摆,玉米田中,饱满的玉米棒子严阵以待。
空气中满布着肃杀之气,仿佛即将电闪雷鸣,暴雨倾盆。
下一刻,稻田上方腾起了一片金色的烟雾,仔细看,分明是一粒粒稻子组成的军团,玉米也毫不示弱,包裹在玉米棒上的叶子瞬间张开,露出了钢针似的穗子和钢弹似的玉米粒!
大战,一触即发!
宋默的到来,仿佛为这场战争发动了讯号,顿时,遮天蔽日的玉米和稻子迅猛的冲撞到了一起,噼啪声中,不断有“遇难”的士兵落到地上,爆开,变成了一粒粒雪白的爆米花和玉米花,壮烈成仁!
宋默眨眨眼,张张嘴,人和人打架,可以劝架,人和植物打架,也有办法,可大米和玉米打架,这该怎么办?
劝架?
谁听他的?
暴力镇压?
没见有乌龟壳的艾尔特都被喷了一脸的米花?
看着已经打得不可开交的稻子和玉米,宋大领主悔得肠子都青了。他真傻,真的,早知道,就不该把大米种在玉米的隔壁!但他哪知道大米和玉米会打起来?土豆和玉米不是处得挺好的?
现在后悔也晚了,为今之计,只能是设法补救。地上已经扑了厚厚一层的米花,这可都是粮食,都是钱啊!
宋默立刻召集人手,扎了数十个大口袋,用铁丝弯成圈,绑在棍子上,“听我的命令,哪里打得最欢实,就用口袋去罩哪里,这些布都结实,大家身上的铠甲连重剑都砍不破,受伤的几率,很低!”
为了挽救他的粮食他的金币,宋大领主全身披挂,身先士卒,带领汉子们一起硬着脖子上了!
于是,三十多条从头顶武装到脚趾的汉子,扛起棍子,跟在领主身后,以大无畏的神,奔赴战场!
夕阳为他们的背影染上悲壮的色,格里兰人在他们身后挥舞着手绢,流下了滚烫的热泪,映衬着漫天飞舞的稻子和玉米,发自肺腑的感叹一声:“这才是铁血真汉子,纯爷们!”
93、第九十三章...
“嘶!”
宋默对着镜子,伸手戳了戳嘴角的淤青,疼得直拧眉。被大米把嘴角给砸青了,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管家,统计出来了吗?”
“都在这里了,领主大人。”老约翰把记录每次获量的册子交给宋默,担心的说道:“还是让哈洛德来给您看看吧?”
“不用,没那么娇贵。”宋默摆摆手,看清册子上的数字,只觉得嘴角又开始疼了。整整五亩稻田,二十亩玉米田,获还不到预期的一半!
“管家,你确定这个数字正确吗?”
“我亲自带人统计的。”老约翰顿了顿,接着说道:“获的稻谷和玉米都送进了仓库,那些堆在地上的东西怎么办?”
“那个啊,”宋默咧咧嘴,“让大家拿袋子都起来,只上面一层,沾到土的就不要了,留在地里当肥料吧。”
“起来做什么?”
“吃啊。”宋默看了老约翰一眼,“说起来,米花很好吃的,沾点糖,或者沾点蜂蜜,平时当零嘴,饿了也能当点心。”说到这里,宋默突然一拍手,“我之前怎么没想到,乔比斯来信说店铺里的点心告罄,可以把这些米花给他送过去。”
“领主大人,您确定这东西好吃吗?”
“确定。不信你先去弄点来尝尝。”
宋默干脆站起身,也不管其他事情了,直接又奔去了稻田。
亏得自己种的是旱稻,要是水稻,这些米花都得打水漂。
看着那厚厚一层,云堆似的米花,宋默不顾嘴角的疼痛,亲自召集领民拿着干净的袋子,把米花了起来。只上面的三分之一,就已经有上千斤了。宋默拿起一块丢进嘴里,没有添加剂,纯天然食品,带着大米和玉米的醇香,就算没有糖,没有蜂蜜,味道依旧好得让他停不住嘴。
“大家都尝尝。”宋默让其余人把口袋扎紧,将自己的半袋子打开,递到众人面前,“别愣着,尝尝,真的好吃。”
格里兰人对吃一向是情有独钟,听到宋默的话,三三两两的上前,你一把我一把将袋子里的米花分了,吃了第一口,紧接着就是第二口,吃完了手里的,还意犹未尽。
“好吃吧?”
宋默笑眯眯的起了袋子,见食髓知味的领民们想把地上的米花全都起来,连忙阻止道:“那些脏掉了,不要了。大米和玉米可以再种,不愁没得吃。”
爆米花和玉米花也被送进了仓库,按照宋默的要求,做好防潮。另外分出了一部分,加上糖和蜂蜜做深加工,味道更是好上一筹。就连不太喜欢甜食的老约翰,也吃了不少。
“杰森,你带人将这些给乔比斯他们送去。告诉他,这种食物只有格里兰才能出产,定价方面,按照我信上写的,上下不能浮动太多,他知道该怎么做。”
“是。”
“另外再给加兰德和罗德送消息,几千斤,只靠咱们的几家店铺肯定不行,这个不耐保存,时间长了,口感会差很多。”
“遵命,领主大人。”
杰森领命,和二十个男人,赶着十多辆马车离开了。拉车的马,各个膘肥体壮,吃得油光水滑,一般的大型商队,也很难找出这么好的马来。
格里兰现在不缺劳动力也不缺马。之前从战场带回来的战马,加上从西北行省官员手里刮来的,再加上黑离开时留下的,满打满算,格里兰现在也有了三百多匹马。
之前宋默想用这些马组建自己的骑兵队伍,后来想想,觉得这想法不切实际。别的不说,只说骑术,就算自己的队伍有了马枪,还有马刀,依旧不是那些长年累月骑在马上的骑士的对手。
地盘够硬,装备齐全,奈何驾驶技术糟烂,悍马也只能开出qq的速度,更不用说到公路上去飙一飙了,压根只有吃灰的份。
训练半吊子骑兵,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发展步兵。用热武器武装起来的步兵,绝对不必拿着长枪举着长剑的骑兵差。哈洛德训练出来的大兵,也证实了宋默这一决定的正确性。
步枪,手榴弹,迫击炮,重炮,搭配起来,骑兵冲上来只有被轰被突突的份。乔桑和莫斯比近期正在研究机关枪,马克沁的图纸已经交到了两个矮人手里,宋默相信,不出一个月,马克沁就能闪亮登场。有了这些,他完全可以在格里兰这一亩三分地当螃蟹,横着走了。就算是昂里斯的老胡里安,跑过来也只有挨揍的份。
至于黑炎那样的……宋默表示,不是一个级别的,暂时还打不到一块去。当然前提是这个大肚子龙别突发奇想的又来他领地耍流氓。不过他们现在是合作关系,这个可能性,应该很小。
不能用到军队里,那就只能用来发展民生。
有了骷髅和挖土机,不需要用马拉犁,就算宋默想这么干,也会被老约翰制止。身为一个贵族,竟然下令让战马去耕地?开什么国际玩笑!
不能用来耕田,那杀了吃肉?提议再度被管家否决。格里兰现在不缺肉食,宰掉战马加餐,纯粹是暴殄天物。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宋默干脆一拍桌子,“那你说怎么办吧,总不能白养着吧!”
“您可以组建一支商队。”
出乎预料,老约翰竟然给宋默提出了一个不错的建议。
“商队?”
“对。”老约翰将侏儒送来的账册放到桌子上,认真说道:“您需要一支商队,如果您打算和矮人长期合作下去的话。”
“我不太明白。”
老约翰深深看了宋默一眼,“您不是不明白,只是懒得去想。”
“……”宋默抓抓脑袋,他是这样吗?
“您将侏儒和地送进店铺,只是做了预防。为了长期合作下去,您需要一支商队,规模不需要太大,但是必须保证一旦加兰德和罗德的商队出现问题,货物无法及时供应,您能立刻掌控大局。”
“你是说……”
“您是格里兰的领主,生意掌控在您的手里,就连昂里斯国王也无权插手。但是加兰德和罗德不一样,他们只是普通商人。矮人不像人类一样分成若干个国家,他们只有一个长老会。矮人都很注重族群的利益,您知道他们的族里会怎么看待这件事,会不会插手?”
“没那么严重吧?再说,矮人好像也不会做出这种事。”
“不管怎么样,防范一下,总是好的。更何况,”老约翰顿了顿,“您现在的生意只是起步阶段,可以预见,今后的生意会越做越大,遇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组建一支属于您自己的商队,也是提前做好准备。”
“这样啊。”宋默摸了摸下巴,“的确有道理。”
老约翰的话,推翻了他原本的一些设想,却也给他指出了另一条路。可万一加兰德和罗德知道了他自己组建商队,会不会以为他想和他们拆伙?何况,组建一支商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许多关系要打通,各地的情况也要了解,或许比他现在同矮人商队合作还要麻烦。
“我不是鼓动您撇开矮人商队自己单干。”老约翰见宋默意动,却还有些犹豫,继续说道:“我只是希望您手里的筹码更多一些。”
“管家,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让我再仔细想一想。”
“领主大人……”
“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宋默顿了顿,笑着看向老约翰,说道:“如果要在这个世界选出一个我最信任的人,除了你,没有其他人。”或许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宋默的耳朵有些发红,“这可是我的真心话!”
老约翰听到宋默的话,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恍惚,很久以前,似乎也有人,和他说过这样的话。记忆深处,那个同样有着黑色头发与黑色眼睛的男人……
“管家?”宋默疑惑的看着老约翰,“你怎么了?”
“没什么。”老约翰弯了弯腰,“能得到您的信任,是作为一个管家,最高的荣耀。”
房间外,一身黑色长袍的瑞斯靠在墙边,听到室内偶尔传出的只言片语,手指轻轻敲在墙上,最信任的人吗?
轻笑一声,手指停了下来,眼中滑过一抹冷光。
果然,只有喜欢,还是不够的。
魔族的双眼深处燃起了红色的火焰,漂亮的脸庞染上使人窒息的浓艳。瑞斯梅尔斯从来不知道,他会只因为宋默的一句话,就产生杀人的冲动。
这就是,嫉妒?
缓缓合上双眼,他喜欢宋默格里兰,那么,这个人的所有,包括灵魂,都必须属于他!
正和老约翰商讨建立商队细节的宋默突然感到背后一冷,反射性的朝身后看了看,理所当然的,什么都没有。
“领主大人,您怎么了?”
“没有,没有什么。”宋默抿了抿嘴唇,应该是错觉吧?
94、第九十四章...
宋默终于吃到了想念已久的米饭。
按照常理来说,旱稻的口感比不上水稻,可在格里兰种植的旱稻,做出的米饭颗颗晶莹饱满,吃到嘴里,满口米香。宋默一连吃了三碗,才不舍的停了嘴。拍拍已经鼓起来的肚子,这才是享受啊。
整天面包玉米烤土豆,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宋默支着下巴,突然敲了自己一下,他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干嘛把麦子全用来烤面包?包子饺子烙饼油条,哪一样做出来,都能赚金币!
“管家,管家!”
宋默兴冲冲的起身要去找老约翰,拉开门,却和站在门外的瑞斯撞个正着。
“瑞斯?”
宋默揉揉被撞到的鼻子,抬起头,“你怎么在这?”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褐发美人拉开宋默的手,指尖擦过宋默的鼻尖,“红了。”说着,低下头舔了一下。
“这个……”
宋默略微向后躲了一下,最近瑞斯时常不见踪影,很难说他是在城堡的某个地方,还是离开格里兰去做别的事情。就像被分派到各地店铺的魔族,就算好奇他们到底在做什么,宋默也不会主动去问。
不问归不问,奈何宋默还是好奇。
他的确对瑞斯梅尔斯有好感,这种好感导致他时常会不由自主的将目光投注在这个魔族的身上。宋默不否认自己正走在弯路上,但弯路的另一边却站着一个非人类,还是个心思叵测的非人类,这就有些闹心了。
摸摸鼻子,宋默觉得自己亏了。至于为何会有这种感想,他本人也说不清楚。
瑞斯拉着宋默,把他又带回了室内,关上门,海蓝色的双眼闪过一丝莫测的情绪,“你刚刚为什么要躲我?”
“你多心了。”宋默摇摇头,“我只是想到了新的赚钱点子,想去找管家而已。”
“哦,管家。”瑞斯牵起宋默的手,送到嘴边,唇瓣擦过奶油色的手背,轻轻咬住了食指的指尖,“别去。”
“啊?”
“留在这里陪我,好不好?”
宋默解的看着瑞斯,总觉得他的情绪不太对头。
“瑞斯,你怎么了?”
一只手被瑞斯握住,宋默只能抬起另一只手抚上瑞斯的脸颊,手指穿过脸颊边垂落的褐色长发,“你在想什么?”
“……”
短暂的沉默过后,瑞斯突然紧紧搂住了宋默,头埋在宋默的颈项间,带着一丝郁闷的声音缓缓流出,“我嫉妒。”
“啥?”宋默更不解了,“你嫉妒什么?”
“你的管家!”
“啊?”宋默愣了一下,“为什么?”
“你说最相信的人,是他!”
“瑞斯!”宋默的眉头皱了起来。这家伙听墙角?
瑞斯突然像个发脾气的孩子一样,侧过头,一口咬住了宋默的颈侧,“反正,我嫉妒!”
“好吧,你嫉妒。”宋默无奈了,感情这家伙今天是不打算讲理了,“可你也不能总这么抱着我,我还得去做事情啊。”
“……”
“瑞斯。”宋默的声音中带着安抚,手指插进瑞斯的发中,一下一下梳理着,宋默曾经养过一只长毛猫,每次那位喵星人炸毛的时候,顺毛摸总是没错的,“我的确说过,最信任的人是我的管家。”
瑞斯抬起头,海蓝色的双眼,瞬间凝结起了一层冰雾。
宋默凑近了,抵住他的额头,“管家就像我的亲人,我信任自己的亲人,无可厚非。你不该在这件事上计较。”
“是吗?”
“是啊。”宋默笑了,突然咬了一下瑞斯的唇,“何况,我喜欢的人,是你。”
话落,只见眼前漂亮的面孔有瞬间的愕然,几秒后,迅速染上一片红霞,愈发衬得那对眉眼俊丽无双。
宋默看得有趣,干脆含住了瑞斯的下唇,果然,脸更红了。
瑞斯单手捂住唇,眼中的冰雾渐渐化成了两弯春水,晕染着妖艳与春情,这种美,带着一种如毒药般的魅惑。哪怕是宋默,也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
美人,这种表情犯规啊!
瑞斯托起宋默的下巴,鲜红的唇落在宋默的额头,脸颊,滑过鼻尖,最终含住了宋默的嘴唇,细细的舔舐,吮吸,带起轻微的水声,舌尖灵巧的推开牙齿,从雪白的缝隙中探入,火热的起舞。
仅仅只是一个吻,却让宋默的腰腿开始发软,一条有力的手臂及时撑住了他,将他搂进了怀里,不至于软到在地。
“宋默……”低沉的声音在唇与唇摩擦的间隙流出,“亲爱的……”
“恩?”
宋默搂着瑞斯的肩膀,全然忘记了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做,魔族的吻让他沉迷,甚至有些窒息,却不想放手,只想要更多。
宋默意识到有些不对,可身体开始变得火热,随着瑞斯的声音,掀起一阵阵的颤栗。
“我想要你。”鲜红的唇含住了饱满的耳垂,声音带着蛊惑流入耳际,“给我,好不好?”
宋默的身体忍不住开始颤抖。
“我想吻你,吻你的唇,吻你的颈项,吻遍你全身上下的肌肤,”随着话音,瑞斯的手解开了宋默的外套,扯开衬衫的领口,唇舌随即落下,掀起了一阵热浪,“我想进入你的身体,占有你,拥抱你,给你最大的欢乐,让你流泪,哭泣,所有的世界中,只剩下我……”
外套和衬衫如飞舞的蝶翼,轻飘飘的落在地上,宋默的意识化为了一片混沌,不自觉的任由瑞斯为所欲为。当后背接触到冰冷的桌面时,才恢复了几许理智。意识回笼之后,立刻察觉到眼下的情景,愕然的看着除了裤子,什么都不剩的自己,再看看压在自己身上,衣着整齐的瑞斯,宋大领主胸中顿时涌起了一股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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