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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不做系统很多年了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沉默南乔忆落墨
眼前的这个房子很小,甚至还没有他家大。
孟清看着面前的房子,瞬间有点崩溃,之前一直没留意房子的样子,现在看到这么简陋的家,他心里怎么都有点不得劲儿!
孟清挠挠头,有点尴尬,推开门道“那个。房子有点简陋,不过,你放心,很快便会好起来的”。
郑轩进去后,抽抽嘴角,这房子真不是一般的简陋。
一进门入眼的便是两张床,床头处放罢着一个大柜子。柜子旁边就是一个桌子,一眼望去桌上摆着三只碗,四双筷子,一个茶壶,三个茶杯。柜子对面的墙上挂着一把弓,还有插着箭的箭壶。
门边有一个火堆,上面挂着一个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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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子,是用来煮饭的。往上看去,木梁上吊着几袋东西,大概就是粮食了,郑轩猜想。
两人一时有些沉默。郑轩是为了未来的生活担忧,而孟清,是努力的想找话题。
虽然他知道郑轩便是他家宿主,但毕竟现在他家宿主那么小,还没有记忆,他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交流了。
“那个,你快坐”。郑轩犹豫了一会儿,便坐下了。两人一个坐在椅子上,一个坐在床边,相顾无言。
空气中弥漫着尴尬的气息。
“那个,你有什么爱好或特长?”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知道他喜欢什么,以后也好培养呀!不然,他怎么能知道对他来说,什么样的人生才叫巅峰呢!总不能让他当个地主老爷就行了吧。
郑轩怔愣了一下,试探道“洗衣,做饭,裁制衣物,侍弄田地,这些我都可以干”。
孟清听了,没反应过来,瞪了他半响。洗衣做饭,裁制衣物,难不成,他想当一个厨子或者裁缝或者农民?
郑轩也看着他,心里有点忐忑,难不成他觉得自己会得少了,所以,觉得买他不值得了吗?要是他后悔了,自己该怎么办!
所以,这两人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
孟清轻咳一声,“我的意思是,你将来想做什么,有什么理想抱负”。
郑轩瞪大眼睛,接着摇摇头,垂下眸子,让人看不清,他心里所想。
孟清仰头看看天,嗯,这天儿大概被他聊死了。
好吧,人生理想这种高大尚的东西,现阶段是聊不了了,那他自我介绍一下吧,据说这是成为朋友的必备步骤。
“正式介绍一下,我叫孟清,家里只有我父亲和我两人。不过,去年的时候,我父亲便,便走了,所以家里只有我一个人。”
郑轩没有说话,他的情况他也听说了,说起来,他们两个人的遭遇很像。所以,他很佩服孟清。
“我会打猎,所以,以后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负责照顾我吧!”孟清实在没敢将后面那句话出来,不然,说不得郑轩得生气。
郑轩诧异的抬头看了他一眼,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跟他说这些。
孟清冲他眨眨眼,“以后,家里的事儿都归你管,你有什么想法,或者要求,你都可以说”。
郑轩还是摇头,他哪里敢有什么想法。就现在来看,这孟清是个好人,跟着他比待在那个家好,现在能离开那里,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他已经很满足了。
孟清知道他现在说什么也没说服力,所以,还是日久见人心吧!
孟清看了一眼窗外,现在天已经黑了,是时候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了
“天黑了,该吃饭了哈”。
他觉得现在,解决温饱问题,才是最重要的。
郑轩也看了一眼窗外,连忙下意识的站了起来,这个时候是该吃饭了,可是,他饭还没做呢!
“我马上去做饭”。
郑轩环顾了一下四周,小声道“有什么食材吗?”说完便瞟了一眼挂在房顶上的大袋子。
孟清思索了一下,才发现,这个家里什么吃的就没有,除了墙角那几个红薯。那还是上次春花婶儿送来的,孟清吃过几次,觉得好不吃便放在那里了。
孟清觉得很打脸啊,刚刚还夸下海口,现在就面临着没饭吃的尴尬。
“咳,那个家里没田地,平时我自己打猎的,猎到什么便吃什么,所以家里就只有些春花婶儿上回送来的红薯。你看着能做什么吧!”
孟清说的是真的,孟威还在的时候,父子两人平时就烤肉,偶尔去了集市也会买很多包子类的干粮。
但是孟威走后,孟清这一个不想下山,成天泡在山里,饿了就吃烤肉。所以现在家里一点粮食都没有。
郑轩听了瞪了瞪眼睛,他还没听谁能天天吃上肉的。村里也有别有人上山打猎,但是他们猎到的东西都拿去镇上卖了,哪里舍得吃!
郑轩看着这个家,似乎也明白了为什么会那么简陋了。他悄悄打量了一下孟清,天天吃肉,难怪明明比他大不了多少,长得却那么强壮。
孟清见他好半天没说话,以为他是嫌弃了,连忙表态道“你放心,我们只是暂时吃红薯,明天早上我就去打猎”。
郑轩回过神来,抿唇道“我没事,吃什么都可以”,只是那神色却不怎么对。孟清没有注意到这些,他现在心里还别扭着呢。
然后两个人便各怀心思的坐在火堆边,开始烤红薯。
郑轩先将红薯埋在灰里,然后再烧上火,再将上面吊着的锅里装上水,打算待会儿用来洗漱。
一切都准备好后,两人便坐在火堆边,看着燃烧得很热烈的火,一时间,屋子里非常寂静,只听得见烧木柴时吱吱作响的声音。
炙热猛烈的火舌从地上窜起,舔舐着黑漆漆的锅。赤红色的火光照在他们的脸上,明暗相交,让人看不清他们的神色。
突然的一声,一根木柴烧断了,火星四溅,像烟花一样。
第43章种田文之猎户受vs秀才攻
这一声响,终于打断了孟清的思绪。
他看了一眼沉默的郑轩,想了想道“你喜欢吃红薯吗?”
郑轩一边拨弄着火堆,一边道“喜欢”。
孟清叹了一口气,这样的相处方式,真的不是他喜欢的。
孟清直接将手搭在郑轩肩上,认真的看着郑轩道“小轩,有些话我就直说了。你也知道,我从小跟我父亲一起生活。父亲他走后,我就一个生活。一个人在山上,真的很孤单。今天,我路过河边,看到了你,我觉得我们很像。
我是认真将你当家人的。现在我们住在一起,你不用觉得拘束。”
说着,孟清将放在手袖里的卖身契拿了出来,一边撕一边道“你若是因为这个,那大可不必。”郑轩吃惊的看着他。
孟清没理会他的神色,将卖身契扔到火堆里。
“现在,你是个自由人了,你想去哪里都可以,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留下来。这个家,你也看到了,我一不会做饭,二不会缝补衣服,三不会拾家务。
你留下来,这些你做,而我白天去打猎,猎到的东西,便拿到镇上去换钱。咱们两个人一起互相扶持,像亲兄弟一样。你看这样可以吗?”
郑轩听着这一番话,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他一抬头,便望进了孟轩漆黑的眸子。他知道他是认真的。
郑轩心里涌起了喜悦的感觉,但是,他在努力的将他压下。他告诉自己,这一刻他说的是真的,那以后呢,以后他会不会也像那个女人一样对自己。
他看着火堆,忽然想起那张掣肘自己的卖身契已经化为灰烬了。这样一来,孟清也没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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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能拿住他了。
这样想着,郑轩心底里压力骤然松了,那喜悦也洋溢在脸上了。
“孟清哥,以后,你喜欢吃什么?你跟我说,以后我做给你吃”。
孟清也笑了,“好啊,我喜欢的东西可多了,以后你慢慢做”。
两人相视一笑。
这时,郑轩呀了一声,然后慌忙用棍子扒着火堆,“光顾着说话,这红薯也不知道烧焦了没”。
他们一共烤了五个红薯,孟清吃了三个,郑轩吃了两个。郑轩是因为常时间饿肚子,现在胃已经饿小了。而孟清,是因为原主每日都吃得很多,现在他俨然已经是个大胃王了。
两人吃完后,孟清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这日子要是没郑轩在,那怎么过下去,他这个古代生活经验为零的人,虽然他也看过宿主已经在古代的样子,但那毕竟也只只看看,又不是亲身经历。
两人吃完后,就准备洗洗睡了。
哦,他忘了,这个家好像连个洗脸的盆都没有。孟清尴尬的将热水倒在木桶里,然后拿起瓢,站在门口胡乱的洗了一下。
孟清摸摸脸,这满脸的胡子,他都嫌弃自己了。
郑轩也像他一样随便冲了一下,不过,考虑到他只有一件衣服,孟清将自己的衣服递给了他。
两人洗完后,便躲到被窝里去了。
两人躺在床上,孟清想着这几日的计划,很快就睡觉了。
郑轩第一次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睡觉,他看着窗外那轮圆月,心里觉得有点不真实。
他真的从那个废弃潮湿泛着猪屎鸡屎味的破柴房出来了,以后,他再也不会过那样的生活?郑轩转过头,看着旁边床上躺着的孟清,心里既是喜悦,又是担忧。
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喜欢跟孟清一起的感觉,或许是因为他们两个人的经历相同,能够明白彼此的辛苦。
但是,幸福来得太快,他总是忍不住想,那一天,他或许就失去了这些。人心总是易变的。
郑轩翻了个身,面对着孟清那个方向,听着孟清轻轻的呼吸声,脑海里涌出种种思绪,很快,他便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啪啪,啪啪”。
郑轩听到拍门身,猛的从床上坐起。
外面的天已经大亮了,他从来没有睡到这晚过。
“啪啪啪,啪啪啪!”
郑轩听着越来越急的敲门声,胡乱的套好衣服,趿拉着鞋子就跑去开门了。
“春花婶?”
他没想到敲门的是她,他还以为,是孟清在外面敲门呢!
“你这孩子,怎么衣服不穿好就出门了,这大冬天的,要是受了凉就不好了”。说着便将郑轩推了进去。
郑轩连忙将衣服整理好。
“春花婶儿,你怎么来了”。
李春花将手里提着的小篮子,放到桌上,笑道“还不是孟清那小子,一大早的就跑到我家去,说是他要出门打猎,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怕你饿着,让我给你送点吃的”。
郑轩看着那篮子,心里顿时暖洋洋的,早上,他没到看到孟清,心里还有点慌呢。
“真是麻烦婶子了”。
李春花摆摆手,“那有什么的,孟清这孩子,家里没吃的,也不知道下山去跟我要。要不是有你在,我怕他就这样饿过去了。”
郑轩抿唇笑了笑。
李春花接着道“这里是一些杂粮馒头,婶子家其实也没什么吃的,你别嫌弃,先添饱肚子再说”。
郑轩连忙摇头,“哪里会嫌弃,有得吃就很好了”。
李春花笑了笑,语重心长道“孟清这孩子,我也算看长大的,他人好,相信你现在也知道。说句不好听的,你们两个人都是没爹没妈的孩子。现在你们两个凑到一起,就要相互扶持。
你对孟清好,他自然也对你好,到时候两个人感情好了,他肯定会将卖身契交给你的。
到那时,你们两个人结个异姓兄弟,娶了媳妇儿之后,也能继续走亲戚,相互帮助,到时候日子肯定过得红红火火的,这多好。”
郑轩知道这是在教导自己,心里顿时感动起来。
“婶子放心吧,我会的”。
李春花满意的笑了笑,“这就好,家里还有些事儿,我就先走了,你要是有什么事,便下山去我家。”
郑轩送她离开后,便插上门。
这里,他手突然一顿,门是里面插上的,那孟清早上是从哪里出去的?
郑轩看着窗户,心里又是泛上一股暖流,他真的很好。
郑轩吃完篮子里的馒头后,便开始拾这个家了。
孟清早上很早就醒了,他本来就是个睡懒觉的人,但是奈何原主早睡早起习惯了,他躺在床上好一会儿,还是睡不着,最后,他还是起来了。
他先是按照原主的习惯,打了一遍拳。看着天微微放亮,便打算去山里了。
但是这时郑轩还没醒,他怕他从外面栓上门,他醒了的话,出去不方便。他要是不栓门又很危险。所以他便从窗外跳下去了。
进了山后,他找了好长时间,还是没发现猎物。他差点以为,今天要空手而归了。
这时,他碰到了一匹狼。
孟清很兴奋,那可是狼,虽然原主杀过,但是他没有呀,只要是个男人,心里肯定有股热血的。再加上,他跟着他家宿主经历了那么多世界,连修真位面也去过。所以,他对杀狼,还真没什么心里障碍。
不过,一头狼出现,意味着,待会儿可能会出现一群狼,所以,他得速战速决。毕竟他还没完全掌握原主的武功,原主对上一群狼可能不怕,但是他就不一定了。
孟清躲在树后,极力的敛气息。缓缓的从背后抽出一只箭,瞄准那头狼的脖子。
看准时间,孟清拉开弓便射了出去。不过,他还是没经验,拉弓的动作惊动了树上的鸟,紧接着也惊动了那头狼。
虽然也射中了,但只射到狼的大腿处。那头狼也发现了他。猛的发出一声狼啸,然后朝他冲了过来。
孟清拔出腰间的匕首,也迎了上去。
那头狼凶猛的扑了过来,孟清灵活的往旁边一躲,然后身子一转匕首便划在狼的身上。那匕首很锋利,说是神兵利器也不为过了。
那头狼很快就倒下了,孟清压制住狼,用匕首在狼的脖子上划了一刀,血很快便从那里流了出来。
很快,那狼便失去了生息。孟清扛起那头狼,飞快的下山了。毕竟,那声狼吼,很可能会引来群狼。
幸运的是,出山的那一刻,还是没遇到狼,其他的动物倒是看到过几次,但孟清怕那狼追上来,便没动手。
他想着,什么时候在这里设下陷阱,那岂不是有很多猎物?毕竟,他可是要养家的人。
孟清扛着一头儿狼,快到中午的时候才走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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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轩准备出门倒水,刚到门口,便看到,站在院门口的孟清,还有他扛着的那头狼。
郑轩脸色大变,快步赶了过去,急切道“孟大哥,你碰到狼了?有没有受伤”。
孟清笑着摇摇头,“怎么会,一头狼哪里能奈何得了我,就是来三头我也不怕”。
郑轩仔细的瞧着见,见真没受伤,顿时松了一口气。
这时他才意识到,原来进山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想到他小小年纪便在生死线上挣扎,顿时心里一揪,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充斥着他的心间。
“以后,别总去山里了,太危险”!
孟清将狼扔在院子里,浑不在意道“有什么危险的,那山我可熟了,出不了事的”。
郑轩见他这样,也不好说什么,心里只盼望自己快快长大,也能去做工挣钱,减轻他的压力。
孟清将狼放下后,便走进屋子,站在门口,孟清揉揉眼,顿时没敢认这是自己的房子。东西虽然没变,但经过他这一调整,屋子立刻就清爽干净很多。
不过,也显得愈发的空旷了。
孟清想了想,这房子还是太简陋了,连个厨房都没有。明年天春的时候,他就可以着手准备请人建房了。到时候,他一定建一栋大房子。
不过,现在,孟清看了一眼在地上的那头狼。还有房顶上吊着的几张皮子。将这些买了后,他们大概才能过上一段好日子。
“这都是你拾的?”
郑轩点点头,有些忐忑又有些期望的看着他。孟清好笑的揉揉他的脑袋,“干得漂亮”。
郑轩道“对了,你还没吃饭吧,春花婶子送来些馒头,现在还有几个,昨晚那些红薯我也给煮了,应该够吃了。”
孟清看了一眼黄黄的馒头,顿时没胃口了。
“我不喜欢吃这个”然后便拿出锅里的红薯开始吃了起来。
郑轩有些不知所措,孟清解释道“我是真的不喜欢吃,这馒头味道不好,你先将就着吃一点,你要是也不喜欢,那就吃红薯,我们下午就去镇上。”
郑轩拿起馒头道“我很喜欢,你吃红薯吧!”
于是,郑轩便解决掉了馒头,而孟清便解决掉了红薯。
两人吃完后,孟清休息了一会儿,郑轩便去将煮红薯的锅给洗了。那锅也不脏,很快就洗完了。
等郑轩洗完后,孟清便将吊在顶上的袋子拿了下来。郑轩悄悄的走了过去,想看看是什么东西,结果一打开,郑轩都惊呆了。
第44章种田文之猎户受vs秀才攻
他一直以为,那里面装的是粮食,可没想到,一打开竟是一张虎皮,还有一些兔皮。
其实原主和他的父亲在山上生活了那么多少,猎到的狼,老虎等猎物不计其数。这些皮子也存了很多。不过孟威离家的时候将那些皮子都拿出卖了,只留下这一张虎皮。
这张虎皮是原主从他十三岁那年独自只猎杀的那只老虎身上得的,孟威存着纪念的心思,便将这虎皮留了下来。
孟清也不想动这虎皮的,但现在这家里实在太穷了,说得自私娇气一点,他根本就过不了这么粗糙的日子,每日吃烤肉,他根本就受不了。
再则,他既然继承了这个身子,该履行的责任,他不会含糊,当然,可以行使的权力,他自然也不会客气。
“这张虎皮至少可以卖个八十两,再加上那头狼,可以卖个五十两左右,这些钱也够我们过段时间了”。
郑轩不敢相信,刚刚还一穷二白的家,瞬间就有了一百多两银子。
孟清看了一眼,衣着单薄的郑轩,皱眉道“这天儿实在太冷了,我还受得住,你就不行了。这里还有十几张兔皮,你拿去赶制个背心帽子棉鞋,省得冻到了”。
郑轩摆摆手,“这兔皮也能买个二十几文一张呢,你还是拿去卖钱吧!”
孟清看了他一眼,这种思想可不好,“卖钱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让自己过得好一点,我以前是个糙汉子,一个人倒也没什么,现在多了个你,怎么也不让你跟我一起过这种日子。再说,这些兔皮我还不放在眼里,就是卖钱了,也还是拿来买衣服,难不成,你是不想自己做衣服?”
郑轩连忙摆手,“当然不是”。
孟清满意的点点头,“这不就是了。我们赶快拾拾,趁现在还早,我们赶紧动身去镇上。”
孟清一边说,一边卷起皮子,包在一快大布里,然后做成一个大包裹。
“你也别闲着,赶紧想想,家里还需要添置些什么,这样简陋粗糙的日子我是不想再过了。所以,这个重任就交给你了”。
郑轩听了,连忙扫视一下屋子,这个房子实在太简陋了,什么东西都缺。他可得好好合计合计。
孟清住在半山腰上,就算他们两人脚步快,也得花一刻钟的时间才到山脚下。
地上的雪还没化,孟清和郑轩两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上面,冻死他们都快没知觉了。
孟清看着自己脚上穿着的那一双破靴子,心疼得不行。原主不怕冷,但是他怕呀。还有郑轩,就算孟清将孟威的衣服给他穿上,还是冻得瑟瑟发抖。
归根究底还是父子两人不怕冷,衣服少,还不怎么厚。
两人刚刚走到山脚下,便有人发现了他们。他们两个人现在可是村里的风云人物,昨天的事,经过这些八卦的娘们儿宣传,现在估计附近村里的人都知道了。
更何况,两人现在的样子,着实引人注目。孟清一个肩膀上背着个大包裹,一个肩膀上扛着头狼,想不引人注目都难。
住在山脚下的李春花首先看到了他,看着那头大狼,骇然道“孟清,这头狼是你早上猎的?”
孟清笑着点点头,“早上运气好,碰到一头与狼群走失的狼。我打算将它拿到镇上卖了,好换粮食,熬过这个冬天”。
李春花赞同的点点头,“这就对了,我们这样的人家,还是将猎物换钱的好,自己吃太浪了”。正说话呢,周围又围上来一群人,这些人孟清也都见过,就是那些替郑轩打报不平的婶子们,所以,他还是很有好感的。
两人有礼貌的打声招呼,问候了几句,便带着郑轩离开了。离开时,他还听到,有人低声道“我就说这郑轩跟着孟清绝对是赚了,那孟清可是打猎的好手,这想赚点钱还不容易,看看,随随便便猎到一头狼,以后的日子怕是不愁了”。
“可不是,说起来,这孟清也有十五了,这个年纪可以考虑成亲了。我老家还有个侄女,年龄倒还合适,不如撮合着试试看!”
她这么一说,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赞同,纷纷在头脑中搜刮着合适的人选。可怜的孟清还不知道,等他回来后,可能会面临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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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的媒婆。
他们两人远远的走出村子,将一切都甩在身后。在一片洁白中,两人人影越走越远。
孟清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冻得嘴唇发青的郑轩,一阵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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