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老攻在手[快穿]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正是日生时
摸了还不满意,呼延赫又将满是胡渣的下巴凑到许锦逸的脖颈,深深吸了一口气,又是满足的大笑起来,“香,真香,早就听格桑花说过好看的男儿又香又软,还真是没骗本汗!”
“哈哈,大汗。”旁边一个皮肤同样黝黑的女人,一边如常割的刀下的人头,一边与男人谈笑,“属下怎敢骗你,这男儿的滋味儿,当真是妙不可言!”
呼延赫哈哈大笑,笑声浑厚,如同洪钟一般压在许锦逸耳膜,接着他看了看周围的情形,见地方的队伍中已经没了什么女人,剩下的寥寥几个男人,也是几个女属下有意留下的,便举起弯刀,朝某个方向一指,“回部落!”
呼延赫的属下们大声应答一声,便分工合作着,将使臣和送亲队伍从鸾凤国运来的金银财宝,并马匹与俘虏,一路赶回了部落。
“大汗,你怀中的这个男人长的真是好看,如果我没猜错,这就是前去苍龙国和亲的皇子了。奶奶的,果然是皇子,比我这个可强多了。”格桑花怀抱一个男人,那男人正是女皇派在许锦逸身边伺候的小厮,一个唇红齿白的清俊小生,此时,他正吓傻了似的呆呆窝在格桑花的怀里。
格桑花的语气不难听出艳羡之意,呼延赫十分得意,又是哈哈大笑起来,大掌捏着许锦逸的下巴左看右看,怎么看怎么满意。
“不过,大汗,这个男人虽然好看,却也不能给你生孩子,你掳他来干什么,还不如抢一个女人回来。”格桑花的哥哥格桑根怀里抱着的就是一个女人,不过那个女人不如格桑花一般威猛,甚至她比鸾凤国的一些女人都要瘦弱,但是她的皮肤很白,胸脯很大,如同现代社会的超模。
许锦逸歪头盯着女人前凸后翘的身材,看来,现在虽然是女尊世界,却也有正常审美的男人存在。
“本汗要女人干什么,硬邦邦的,又黑又丑,四肢比母牛还要强壮,本汗可不乐意跟那些人生孩子!”呼延赫把许锦逸歪掉的头扳回来,大掌在许锦逸的脸蛋上摸了一圈,颇为满意掌下的触感。
“大汗,你可以选我怀里这种女人,不黑也不丑,要屁股有屁股要奶子有奶子,还能生十个八个健康的孩子!”
呼延赫瞥了那女人一眼,见那女人脸上明显的惊惧,顿时厌恶地皱了皱眉,等虎目在转向怀里的许锦逸,见他正好奇的左瞅右瞅,瞬间又自得起来,将大掌圈在他的细弱的手腕上,“你那个女人我也不喜欢,还是女人呢,也忒胆小了!”
格桑花和格桑根兄妹面面相觑,虽然那男人长得不错,但大汗对那男人的模样,怎么跟得了一个天大的宝贝似的?
一伙儿人回到部落时天已经擦了黑,部落里早就燃起了篝火,烤上了牛羊,摆好了烈酒,只待给满载而归的大汗和勇士们接风洗尘。
大汉出手必定是大获而归,这次也不用多说,见勇士们赶回来的马匹上满满当当的金银财物,部落众人纷纷凑上前来,笑容满面地围着一行人载歌载舞。
等歌了一圈也舞了一圈,众人这才井然有序地将一伙儿人抢来的东西搬了走,呼延赫跳下马,抱着许锦逸一路走到主位,坐在简朴又奢靡的虎皮椅上。
许锦逸坐在呼延赫的双腿上,优哉游哉地盯着面前一只外皮已经烤至金黄的全羊,丝毫没有在意周围射过来的几十双灼热目光。
呼延赫将嘴巴凑到许锦逸的耳朵处,“鸾凤国的皇子,为什么你不害怕?”
许锦逸回过头望向他,一双黑眸在篝火的火光下盈盈如星,“怕什么?大汗,难道你会杀了我吗?”
那双带着笑意的眼睛比能在夜光下给勇士们指路的北极星都要闪亮,男人着迷般的拨了拨许锦逸眼睛之上长长的睫毛,“本汗当然不会杀你,本汗要养着你,你是本汗最美丽的宝贝!”
许锦逸弯唇一笑,腮边两颗酒窝在月光的照耀下发着微光,如同美酒在其中荡漾。
呼延赫低声而笑,震动的胸膛压迫着他怀中的少年。“天底下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宝贝?”
见许锦逸两只眼只瞅着火架上的烤全羊,呼延赫拔起贴身而放的匕首,快速在全羊身上削了一刀,片下一块烤熟的肉来。
男人的另一只大掌还在摩挲着他的耳朵,许锦逸眼疾手快端起桌上一个空碟子伸了过去,被削掉的那片肉正好飞到碟子之上。
“好身手!”呼延赫大赞一声,怎么看怎么稀罕,高兴地扔掉手里的匕首,亲自捏着那片肉送到许锦逸嘴前。
一片肉有半只手掌大小,许锦逸咬了一口,外焦里嫩,香味浓郁,刷在外皮的酱料咸香鲜美,虽然有点儿烫,但就趁着这么烫的时候吃才最为美味!
饿了半天的肚子终于得到救赎,许锦逸伸手将肉推到男人嘴边,“你也吃。”
呼延赫十分受用,伸出肥厚的舌头将肉一卷卷入口中,大口嚼了起来,似乎喜欢上这种喂食的滋味儿,呼延赫吃完又削下数片肉,一片片喂给许锦逸,你一口我一口,吃的十分畅快。
呼延部落的其他人看见大汗如此和蔼,竟亲自片肉喂给他怀中的少年,纷纷正了正脸色,偷偷瞥了许锦逸一眼又一眼。
“大汗,属下敬你,属下们跟着大汗才过上了好日子!”格桑根端着满满一大碗酒大步走到呼延赫面前。
呼延赫爽朗一笑,五根粗长的手指把着碗边,将一大碗酒和格桑根重重一撞,接着碗一歪倾倒进大口之中,咕咚咕咚咽了下去。
格桑根才只是个开始,他敬完了酒,又有其他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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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上来,或是男人或是女人,俱是十分爽快豪迈。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许锦逸本性稍稍温润,不过身处这样的环境之下,心情也极为激荡。
见男人一碗一碗喝得欢,许锦逸伸出食指戳了戳他的胸膛,双眼闪亮地盯着酒碗。
呼延赫豪迈大笑,将喝剩下的半口酒根儿凑到许锦逸唇边,慢慢倒进他嘴里。许锦逸本以为男人小瞧了他,谁知等唇沾上这点儿酒才发觉它又苦又辣,烧的他嗓子疼。许锦逸穿梭了这么多世界,白酒也尝过不少,却没有一个能比这个还烈的。
呼延赫看到他皱成一团的小脸蛋更是笑的胸膛震动不止,“鸾凤国的皇子,你喝不惯这个的,这可是呼延部落最烈的酒!”
这一口喝的许锦逸脸颊染了红色,他的眸子也因为嗓子的火热而蒙上一层雾气,水润闪亮的不像话。
呼延赫看愣了眼,指腹伸过去在那双眼睛上摩挲,很轻易便在许锦逸的眼角处摸到泪珠。呼延赫回手指,火光之下,一滴晶莹的水珠在他的指腹上闪闪发光,不知着了什么魔,他将指腹凑到嘴边,伸出粗大的舌头舔走那滴泪珠。
嘴里留着又苦又辣的酒气,倒也没尝出什么滋味儿,呼延赫却着了迷,几根手指又在许锦逸的脸蛋上肆意摩挲。
许锦逸倚在呼延赫的胸膛上,将那几根不停作乱手指握在手里,“别叫我鸾凤国的皇子了,我叫许锦逸,你叫什么?”
呼延赫反手攥住许锦逸的手掌,发现小皇子的手掌不仅比自己小了两圈,还如他的脸蛋一样又白又滑,便着迷地在许锦逸的手背上来回摸着,“我是呼延赫,呼延部落的大汗。”
在路上听到那些属下对爱人的尊称许锦逸已经有了猜测,但此时知道爱人名字真为呼延赫,许锦逸仍然忍不住大力磨了磨牙。
剧情中,呼延赫也是一个不小的角色。
据说呼延赫仰慕凤九傲的傲世才能,带着骁勇善战的呼延部落跟随与她,甚至后来还成了凤九傲后宫中的一员!
曾经许锦逸十分不解,为什么爱人的性格并不与剧情中的性格相似,后来他渐渐明白了,如果他穿越到新世界的某个人身上,爱人便也会穿越到新世界的另外一个人身上,所以爱人本质上就不是剧情中的那个人。
但即使明知道剧情中那个呼延赫不是爱人,许锦逸依旧醋了。
凤九傲,你何德何能,让呼延赫甘心做你后宫中的一员?
第86章
呼延赫伸出粗长的手指戳了戳小皇子鼓鼓的右腮,“怎么突然不高兴了?”
许锦逸头一偏,将呼延赫的手指含进嘴里,两排贝齿用力咬着,以发泄心中的醋意。
小皇子的红唇在火光下越显水润饱满,如果仔细看,看到看到贝齿之下的粉舌,呼延赫的手指十分粗糙,倒是没感觉到痛意,不过被小小的贝齿上下磨着,不知怎么的猝然发痒,这痒意不仅在食指上,还在他心里。
呼延赫将自己的手指向里探了探,压到小皇子的舌尖上,碰到那团温热的软肉,指腹便又酥又麻,当真觉得天底下再没这般销魂的地儿了。
呼延赫玩上了瘾,粗长的食指在许锦逸的嘴里窜来窜去,一会儿挑挑舌头,一会儿扫扫牙床,当真是百玩不厌。
许锦逸狠狠咬了那只手指一口,伸出舌头将其顶了出去,这家伙,本来是想惩罚他,如今倒是让他占了便宜。
小皇子的嘴巴倒是一个妙地儿,离开了此处,呼延赫颇觉可惜,却只依着许锦逸的动作退了出来。这世上还没有敢拒绝他的人,也没有值得呼延赫妥协的人,但一看见小皇子,呼延赫便只想处处依着他,由着他,宠着他。
这种感觉对呼延赫来说实在匪夷所思,不过一看见小皇子,呼延赫便觉得正常了,他生来就是该依着这人,宠着这人的。
呼延部落在草原之上,白日里倒是不觉得冷,但晚间温度却突然降了几十度,许锦逸面前烤着篝火,后背紧紧倚在呼延赫的火炉般的胸膛之上,倒是十分温暖。
饱暖思睡欲,再加上在爱人的怀里十分放松,不一会儿,许锦逸便抱着呼延赫的一只胳膊迷糊了过去。
部落众人喝着喝着就到了日上中天,等部落众人和呼延赫告别,篝火场上渐渐没了人,呼延赫朝怀里一看,果然,小皇子双颊白里透红,已经睡得香甜。
格桑根兄妹来朝呼延赫告别,“大汗?”
“轻声!”呼延赫瞪着虎目斜了两人一眼,将两人不再出声,才轻轻将左臂从许锦逸的怀里抽出来,又扯下椅子上的虎皮毯子给许锦逸盖严实,呼延赫这才伸出两只铁臂穿过许锦逸身体,小心翼翼地将许锦逸抱了起来。
格桑花看着呼延赫抱着许锦逸走远的背影,杵了杵身边的哥哥,“哥哥,大汗怀里的那个人可不可小觑!”
格桑根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他和大汗从小一起长大,还未见过大汗如此温柔地对待一个人,他们这些做属下的自然要极为重视。
呼延赫抱着许锦逸进了呼延部落最豪华的大帐篷里,早有奴仆为他烧好了火,铺好了床。
宽大的被子足能装下三四个人,呼延赫先轻手轻脚将小皇子放进被窝里,再三下两下脱掉自己的衣服,光裸着身体钻进被窝,将自己的脑袋贴在小皇子的发顶,吸着他乌发的清香味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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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延部落身处鸾凤国和苍龙国交界处,它是一个非常强大的部落,或者说是一个非常强大的种族。
究竟强大到什么程度?强大到呼延赫公然抢了和亲苍龙国的鸾凤国三皇子,杀害了苍龙国回国使臣和鸾凤国送亲队伍共千余人,两国竟对此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始终没见出兵向呼延部落讨回公道。
剧情中,若不是呼延赫率领部下不战而降,最终胜的是有新型武器装备在身的鸾凤国军队,还是骁勇善战以一敌十的呼延部落,可并不好说。
转眼间,许锦逸已经在此生活了半个月,这天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正是呼延部落的围猎大会。
呼延部落民众十分威猛,勇敢与战斗已经刻进了他们的骨血。在这里,十岁孩童勇斗猛虎的事迹并不是传说,甚至呼延部落男儿的成人礼就是单枪匹马跑进草原打上一只猛虎,至于身体上更加威猛的女人,更是一个铁拳便能敲碎饿狼的脑壳。
想到此处,许锦逸转向呼延赫,看到他在女尊世界却比女人还要威猛上一倍有余的身躯,好笑地勾起了唇。
呼延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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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前任大汗的儿子时,因为这副威猛的身躯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大汗母亲并不喜欢他,异父兄弟姐妹更是时常欺辱他,部落中也没有一个女人愿意“娶”他。
谁知等前任大汗在一场战斗中受伤而死,呼延赫竟率领一部分早就投靠他的属下将几个异母兄弟姐妹全部杀光,一夕之间以一个男儿身坐上了大汗的宝座。
从最初的备受部落众人怀疑,到如今被整个部落奉若神明,呼延赫的男人之路走得颇为霸道。
这个男人,当真是狂傲自大的很,走到哪个世界都不肯改变他的固有属性。
因为本性就是骁勇善战,呼延部落众人一年中最为期待的便是今天这个日子:围猎大会。
围猎大会时不仅可以尽情地与猎物撕斗,等围猎结束时,大汗还将会按照猎物的多少给他们进行排名,捕到猎物最多的那名勇士,还会到大汗亲自赐予的“呼延第一勇士”的尊贵称号。
部落众人极为好战,能获得这个珍贵的称号是他们每个人的梦想!
但自呼延赫上位后,这个称号却始终没有被他授出去过,因为部落中每次都是他的猎物最为繁多。
部落众人既为自己的大汉感到自豪,也时时刻刻将超越大汉当做是自己的梦想。
日头升高,眼见众人骑在马上,眼巴巴盯着围猎大会现场通向外部大草原的栅栏门,呼延赫铁壁直直指向前方,“开始!”
众人欢呼一声争先恐后出了门去,渐渐消失在高过牛羊的肥沃牧草之中,许锦逸歪头看向呼延赫,双眉一挑,“怎么,比上一局?”
呼延赫就喜欢小皇子这副不可一世的小模样,闻言欣然应邀,朗笑道:“比就比!”
两人同时挥鞭,胯下的两匹骏马如同两道闪电般行至远方。
虽然清楚小皇子应该身手不错,但草原内大型动物不知凡几,不知何时就会遇见猎豹,猛虎,更甚者还会碰上九死一生的狼群……呼延赫极不放心,并不敢如同之前和他人比赛时分了方向自行打猎,而是紧跟在许锦逸身边打算护他周全。
许锦逸自然知道呼延赫的想法,虽然心中感动,却也存了让呼延赫见见他真本事的想法,他扬鞭一挥,身下骏马疾行,不一会儿便触到了大草原的深部。
呼延部落所在的格朗草原十分肥沃,一条大河贯穿草原腹部,水源亦是十分丰富。这样资源极为充足的情况下,格朗草原不仅生长着高可遮人的肥美牧草,若是接近河流的地方,还生长着灌木及高大的林木。
眼见周围树木越来越高,越来越密,许锦逸和呼延赫同时勒马慢行,两双眼睛四处扫着,两对耳朵也不约而同地听着四处传来的声音。
对身负武功的人来说,耳朵和眼睛一样,都是他们寻物的利器。
猎了半天,也不过是你射一只兔子,我射一只羚羊,算算总体数量,两人竟相差无几,这时,前方百米之外的灌木丛处不停耸动,许锦逸眼尖,率先从缝隙处看见一抹棕红色的毛发。
“有东西。”许锦逸和呼延赫对视一眼,忙勒住缰绳,抽箭搭弓,对准还在耸动的灌木丛。
终于,那抹棕红色越来越大,一只庞然大物陡然出现在两人眼前。
那是一只野马,棕红色的毛发在金色阳光的照耀之下如同踱上一层金光,腰身挺直,蹄大腿细,肌肉健美,毛发红亮,一眼便知其为不可多得的一只好马!
“野马!”两人轻声惊呼一声,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有了一个相同的念头。
霎那间,两人如同两只矫健的雄鹰一般飞了出去,许锦逸身子翩然,间或像蜻蜓点水一般在灌木从上点上一点,便又灵巧地飞向了前方。呼延赫体格庞大,如同一座气势迫人的小山,也快速地朝那只野马疾行而去。
因为内力不及积蓄了几个世界的许锦逸,体格颇为沉重的呼延赫最终慢了许锦逸一步,他却满脸笑容,站于一只林木之上,一眨不眨地盯着落于野马背上的小皇子。
野马桀骜难驯,这只棕红色毛皮发亮的野马更是一眼便能看出其中不凡。许锦逸刚落在它的背上,野马便身子大力一扭,如同鱼儿一般滑手,若非许锦逸紧紧扒着它的脖子,恐怕还真得被它颠飞出去。
一颠不成,野马打着响鼻,鬃毛乱拂,旋身凌空尥几个蹶子,马脚之下顿时被它抛出几个深坑,泥土与杂草纷杂地扬到半空。
坐在他背上的许锦逸此时随着野马的动作左摇右晃,颠上颠下,几次差点儿被这只野马颠飞出去。
此时许锦逸需要的是重量,却不是翩飞矫捷,他的小身板着实削瘦了些,实在难以在这批异常桀骜的野马上保持身体平衡。
许锦逸一声低吼,双手聚拢真气压在野马背上,野马仿佛遭受万钧之重,自然急于摆脱他,不过无论怎么动作,许锦逸始终牢牢黏在野马背上,将浑厚的内力变换成千钧重量压在野马之上。
两人陷入一场持久战,人和马都极为清楚,谁若是撑不住了,谁便是输了。
终于,也不知是过了几息,还是过了几刻钟,更甚者过了几个时辰,野马嘶叫一声,四肢俱弯,跪伏在地。
第87章和亲皇子
许锦逸回真气,野马仍旧温顺地任他坐在背上,这驯马一事算是成了。
“恭喜!”呼延赫从林木上跳了下来,满脸笑意。
能驯服这么一头野性十足的上好宝马,许锦逸也是极为开心,抱着它的脖子蹭了蹭,这才挑眉望向呼延赫,“咱们回吗?”
“回吧,这次可走的不远,能驯服一匹宝马,也算是不虚此行了。”呼延赫伸出的手还没落到马脖子上,这马就躲到了一边,他脸上的笑越发满意满意。
顿时,两人骑着各自的马,许锦逸还牵了一匹新驯服的,并排朝着部落聚集地返回。
临近黄昏,草原里的猎物多了起来,远比白日时频繁,呼延赫和许锦逸还碰到一群野猪,两只体型巨大,剩下的五只体型小一些,每只却也能有个二三百斤,应当是那两大头野猪生的孩子。
呼延赫举起弓箭就要射杀威胁性最大的那只公野猪,许锦逸向他摇了摇手,“不如将它们都赶回去。”
野猪肉肉质鲜美,比现代吃的家养猪肉可是有滋味儿多了。既然碰上了,何不将这群都赶回去,吃不完的也能腌制起来,留着过冬吃,毕竟草原上以打猎牧羊为主,冬季市冰雪足有半丈高,届时吃个猪肉都是难事。
“野猪还能赶?”呼延赫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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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却是放下了弓箭,“如何赶?”
“打!”许锦逸伸出拳头,“打怕了,自然就听话了。”
拳头才是硬道理,不仅是人,就连动物都遵循着这个准则。两人绕着两只大野猪就是一顿胖揍,拳拳不落空,却拳拳不致命,打的两只野猪嘶吼不停。
终于将两只野猪打的望风而逃,呼延赫和许锦逸才飞身上马,两边夹抄着将一群及其听话的野猪赶回了营地。
营地已经点满了篝火,姑娘们汉子们正三五一群比赛着自己的猎物,只听见一阵呼噜噜的声音,却见大汗和整日与大汗住在一起的那个男人赶了一群野猪回来了。
看到体格剽悍的两只超大型野猪,还有五只体格绝对不算小的野猪,众人纷纷惊掉了眼珠子。
有大汗这大小七只野猪近两千斤的猎物在,谁还能得到那“呼延第一勇士”的称号?
其实在这种狩猎比赛中,即使猎术强劲,猎个三五百斤就算顶天了,毕竟每人都是单枪匹马,如果猎杀的猎物太多,马儿还运不回来。
如果侥幸碰上野猪这种大型猎物,猎人们也最多也只射杀两只。若是马儿运的吃力,半路上还会砍掉野猪的几只脚。
谁知大汗如此不走寻常路,竟赶着一群回来了?
野猪们还能听人话不成?
“大汗。”格桑根绕着野猪们走了一圈,口中啧啧不停,“我们可眼馋‘第一勇士’好久了,但年年就是没我们的份!什么时候您才能让我们一次啊?”
“今年的‘呼延第一勇士’可不是我!”呼延赫哈哈大笑,吩咐下人将其他几只野猪赶进笼子关押起来,最小的那只处理后串到火上烤,这才牵着许锦逸到主座上坐下,“是锦逸,他不仅驯服了一头烈马,这个赶野猪的法子也是他想的。锦逸说,打怕了他们就听话了。果然,这几只野猪听话的很,让往什么方向走就往什么方向走。”
“嗬!”格桑花端着酒碗和许锦逸重重一碰,“许兄弟,你这脑子怎么长的?如果真能赶回来,咱们以后打猎也不用心疼拿不了东西了。”
这个马背上的民族骨子里对打猎有着一种天然的热爱,因为部落里男女俱都十分强壮,无论力气还是箭术都极为优秀,出门打猎时很少落空,却经常有打了东西却无法全部拿回,只能在路上扔掉一些的经历。
眼见大块的肉拿不回来,自然有人心疼,此时知道猎物还能赶回来,顿时眼前一亮。如果打猎时跟着别人搭伙,三五个人包抄着一群猎物赶回来也并不是十分困难。
许锦逸朗声一笑,和她碰碗后大口喝掉。
身处如此彪悍的种族之内,若是行为稍有扭捏便显得矫情了。好在许锦逸十分享受这种畅快饮酒的豪迈感,再者事后也能用内力将烈酒从体内逼出来,倒并不算烦恼。
呼延赫并不阻止,看着他一口一口将烈酒喝完,等下一个人还想来敬,却瞪着一双虎目阴沉沉地望过去,直将那人瞪得抱着酒碗逃到一边才满意地回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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