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问鼎仇城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洛无奇
对于他的回答冯安丝毫不觉得惊讶:“那刨除掉利益层面的呢?”
凌希将目光投向墙角,认真思索了很久,久到差点让人误以为他睡着了,才缓缓开口道:“可能我这个人不太擅长表达吧,总觉得语言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同样的话同样的语气,有人听出一种意思,有人则听出另一种意思,多几个字,少几个字,哪怕只是语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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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所传达的内涵就完全不同了。你想听懂一个人讲话,不光要看说话的内容,还要留神他说话时的语气,神态,背景……可音乐不一样,就算用你完全听不懂的语言在唱歌,也能瞬间领悟到歌里表达的情感,有些歌会让人微笑,有些歌会让人流泪,当我唱起小星星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个小孩子,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说着说着他不自觉哼唱了起来,头还小幅度左右摇晃打着拍子,嘴唇弯弯翘起,嘴角边挤出颗大大的酒窝,笑容纯真干净得连冯安也受到感染,跟着一起发出了爽朗的笑声。
出于私心,冯安有意提及了一首不太有名的老歌,问凌希会不会唱,凌希十分自信地点点头,立马抱着吉他唱了起来。他的声音清澈而富有磁性,转音自然流畅,尤其唱起一些富有年代感的老歌时,有种娓娓道来的从容,直听得冯安心潮起伏感慨万千,恍惚间好像回到了自己青涩美好的学生时代,依稀记得,那也曾是孔繁珍最为中意的歌曲……
聊过了唱歌的话题,冯安又随口问凌希:“看你形象不错,有没有考虑过往演员的方向努力?”
凌希当即摇头:“没有。”
“为什么?”冯安凡事总要问个原因,“现在很多艺人都选择多栖发展,应该趁年轻多做尝试才对。”
凌希撇撇嘴:“做人不可以太贪心,要认清自己想做什么,能做什么。”
“保持这样的想法倒也没错。”冯安听了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如果哪天你开始对这方面产生兴趣的话,倒可以联系我,或许我们有机会合作也不一定。另外我下一部电影与歌手有关,会使用到大量的原创音乐,不出意外的话到时还会与阿吴合作,年轻人,多多加油!”
之后凌希又就歌曲的细节询问了冯安一些意见,就告辞离开了。冯安亲自将他送到了门口,转回身又将负责纪录片的助理叫了过来,两人直接头碰着头在摄影机里看起了回放。凌希的脸没什么棱角,却很上镜,睫毛,鼻尖,嘴唇,下巴,都是微微向上翘着的感觉,举手投足间充满了年轻人特有的朝气与倔强,低头弹琴的时候又莫名显出一丝忧郁。
助理由衷感叹:“他确实很符合lyle的形象,就是人青涩了一些,不知道演技怎么样。”
冯安耸了耸肩:“他不是lyle才需要去演,如果他是lyle,就根本不需要演技了。不过说再多也没用,他对演戏没兴趣,还是继续找合适lyle的人选吧,里岛这么大,不信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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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上凌希满心欢快,他喜欢这种被认可的感觉,尤其是被自己崇敬和钦佩的人认可。他很想有人能跟他一起分享这种心情,然后脑子里瞬间就跳出了陆孝严的脸……陆孝严是第一个用手亲笔写下“生日快乐”四个字给他的人,而且写得很好看起码他是这样认为的。
凌希兴奋地掏出手机,又放下了,仔细想一想,其实他也没什么可说的,而且他怕耽误到陆孝严做事,怕陆孝严觉得他烦。要是陆孝严烦了,很可能明年就没人记得他的生日了。
人行道上黄色地砖夹杂在灰色地砖里排列出了不同图案,凌希孩子气地一路踩在黄色地砖上,左脚两步,右脚三步,再绕出一个大大的l形……中间插|进几块红色的地砖,他还特意跳了过去。
经过那间乐器行,凌希有意无意朝着橱窗瞄了过去,想顺便看望看望自己的“老朋友”,却发现原本摆放吉他的位置是空的。虽然早就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他还是忍不住小小的慌张了一下。玻璃有些反光,他靠近几步扒着窗子朝里望去,可仔仔细细搜寻过每张货架,最终还是一无所获。
店老板认出了他,热情地走到门口打着招呼:“小伙子,来逛街啊?你那把吉他卖掉了,什么问题也没有,放心吧。”
凌希匆匆“嗯”了一声,转身朝街对面的车站走去。
十字路□通灯“嘀嘀嘀”响着,凌希被淹没在黑压压的人潮当中,大街上车子来来往往,两侧大厦墙壁上挂满了花花绿绿的广告招牌。抬头看看,天很蓝,有团云从天空一角飘了过来,形状神似奔腾的小马,风吹着,小马飘啊飘地奔向另一角,又慢慢消散成了一片片不成形的棉絮。
警示音停止,红灯转换成绿灯,凌希鼓起嘴巴蓄了一大口气,在憋到极限时“噗”一下吐掉,然后大踏步朝斑马线走去,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亲人会老、会死,朋友会走、会散,没了就是没了,强求不得。与其哭天抢地自怨自艾,不如大踏步走下去,人生有无数个路口,会和无数的人相遇,就算最后什么都没有留下,也要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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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凌希都在忙着比赛的事,根本没机会碰到陆孝严。
璀璨之星的组织者为了给比赛造势,替选手们分别安排了综艺节目进行表演。凌希刚好和那名叫程澈的男孩一组,一个负责弹琴唱歌,一个负责舞蹈rap,两人从气质到风格到音乐路线都截然不同,看着完全不搭,可配在一起却新意十足,出奇地有火花。
程澈是个热情奔放的多动症患者,无论站着坐着还是走路都没办法保持安静,手脚一定会带出各种眼花缭乱的舞蹈动作。他爱帮助人,也很爱活跃气氛,只是从小在国外长大的关系,中文不太灵光,常常因为用错成语而闹笑话。好比某一次他为了表达对里岛的路况很熟,就形容自己是“老马识途”,并固执地强调说他虽然不姓马,但他妈妈的妈妈姓马,所以他也勉强算得上是个“老马”了。
撇开才艺不谈,单单看外形他们这对搭档也是整场节目最出挑的,所以编导特意将他们安排在了前面醒目的位置,可惜他们一个少言寡语,一个词不达意,录了快一半时间几乎都没开过口,宣传人员不得不在下面又是打手势又是举牌子,鼓励他们多说话,尽量参与到其他人中间去。
因为选手都是二十岁出头的男孩女孩,所以节目特意安排了一个宠物环节,由嘉宾带着小猫小狗来到现场,表演一些可爱的技能,进行一些趣味问答,再跟选手们进行一些互动,不管怎么说,画面是绝对养眼的。嘉宾们的猫猫狗狗都是名贵品种,既漂亮又聪明,一上场就引得选手纷纷凑过去逗弄起来,只有凌希立刻躲开老远,一个人默默缩在镜头外的角落里。
程澈见状好心凑过来拉了拉他的胳膊:“凌希,看你惊心动魄的样子,是不是怕狗?”
凌希回头看了程澈一眼:“惊心动魄不是这么用的。”
程澈虚心求教:“那么惊天动地对不对?”
凌希无奈摇头:“也不对。”
宣传人员发现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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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脱了队,跑过来小声询问道:“你们俩,站在那嘀咕什么呢?还不快过去好好录节目。”
见凌希磨磨蹭蹭不肯挪地方,程澈替他解释道:“凌希害怕那些动物。”
凌希皱了皱眉,还在死撑:“我不怕,我就是……不太喜欢。”
宣传人员很替他着急:“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有问题对台本的时候怎么不说?那等下主持人要是问起你记得解释一下,就说对动物皮毛过敏。你知道的,不喜欢小动物很可能被人发散成没有爱心,这是为了你好。”
可凌希很坚持自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宁愿他们因为我没爱心而讨厌我,也不愿意他们因为说谎而讨厌我。”
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宣传人员脸上现出不悦的神情:“喂,你这个孩子真是……”
察觉到气氛不对,程澈赶紧出面充起了和事老:“不要这个样子,大家都和蔼可亲一点,和蔼可亲一点嘛……”
这么胡乱一闹,那名宣传人员也没了脾气,刚巧编导招呼全体选手过去拍个大全景,程澈趁机拉着凌希跑了过去。镜头先是集体扫了一遍,又要求大家同时比出爱心的手势,凌希没反应过来,探出头想跟左右两边学学,可惜笨手笨脚比划了半天也没比对,还是程澈主动帮他摆好了位置,两个大男生在一起摆弄手指的画面傻乎乎的,却很可爱,虽然耽误了不少时间,可镜头始终都对准了他们两个。
宣传人员余怒未消,走到外场用手在脸颊边不断扇着风,刚巧旁边站了一名和她相熟的编导,指着监视器里的凌希闲话道:“这个凌什么的挺奇怪,说他适合娱乐圈吧,性子太倔,不肯让步,说他不适合娱乐圈吧,他还总能不知不觉就把镜头给抢了。”
宣传人员倒很认同这一点:“别看他不声不响的,我们调查过,他话题度蛮高的,不管表现怎么样,节目组肯定会保着他陪跑一段时间。”
编导听了神秘兮兮凑到宣传耳边小声打探道:“名次定了?冠军是谁?有什么风透来听听嘛。”
反正都是老朋友,也信得过,宣传朝场中活蹦乱跳的程澈扬了扬下巴:“你说是谁?那边那个是盛旷亲自带的,还有一个腾华家的今天没来,走到最后就各凭本事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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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如宣传人员断言的那样,节目播出之后论坛里对凌希的评价出现了两个极端,有人批评他冷淡傲慢没爱心,有人欣赏他率性坦诚不做作,两拨人为此争得乌烟瘴气,甚至还有人破口大骂。
另外还有一些人很看好凌希和程澈的组合,因为凌希的签名是“凌c”,而程澈喜欢入乡随俗将名字简写成“cc”,所以网友自作主张将给他们称作了3c组合,更有才的还专门给两人ps出了各种合影和宣传图集。
随着比赛的进行,选手们渐渐开始有了人气,时不时会有歌迷送花和食物到节目组后台慰劳慰劳偶像。比赛前几天排的时候,有两名女生在工作人员带领下成功混了进来,还讲明是来看凌希的。两人一见到凌希就兴奋地大嚷着:“凌希凌希,还认得我们吗?”
凌希原本正坐在化妆间的镜子前边听歌边发呆,看到镜子里突然出现了两个女生,他迟疑着摘掉耳机扭过上身:“抱歉,你们是……”
两个女生你一言我一语提醒着:“以前你在酒吧驻唱的时候我们找你合过影的,还记得吗?那时候你总戴个棒球帽,我们还要你把帽子摘下来拍的照。”
其中一个女生羞涩地夸奖着凌希:“那时候我就跟她说你很有明星相,早晚有一天会出名的,我们都好喜欢你,看好你拿冠军!”
另一个女生从背包里掏出了和凌希的合照,又掏出一根签字笔递给了凌希:“能不能先帮我们签个名?等将来你火了我们要好好拿出去炫耀炫耀。”
凌希乖乖接过照片和笔,摆好了要写字的架势,却在笔尖落下去的一刻停住了,又把照片和笔统统还了回去:“还是算了,我字写得太难看,等我回去练习一下再帮你们签。”
两个女生不解地对视了一眼,又嘻嘻笑了起来:“我们不介意,反正我们喜欢的是你的人,字难看无所谓,人好看就行。”
凌希果断摇头:“不行。我不想以后给别人看到了,说你们喜欢的人怎么这么差劲,连字都写不好。”
正说着,督导喊人出去排了,凌希摆摆手就小跑着赶了过去。中间休息的时候回到后台喝水,看那两个女生还没离开,他抬起戴表那只胳膊,用手指尖在表盘上轻敲了两下:“都几点了,还不走!”
两个女生指了指周围其他人的粉丝:“不是还没排完嘛,你看她们都没走。”
凌希不耐烦地“啧”了一声:“管她们干嘛,女孩子太晚回去不安全。”说着话他不由分说将两个女生朝外推去,“走吧,我送你们出去叫车。”
两个女生一边朝外走,一边小小声嘀咕着:“自己明明是个小孩,还学大人说话……”
很快拦下一辆出租车,看人都坐好了,凌希转身往回走去。车子开出没多远,两个女生又探头出来大声喊他:“凌希,加油!拿冠军!”
凌希没回头,步子也没停,只是高高扬起手,朝后比了个标准“v”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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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节目组有安排练舞,凌希又不出意外地拖了大家后腿,几次三番之后,编舞老师只好放行其他人,单独留了凌希下来恶补。程澈刚好有空,也主动留了下来,说是可以“火上浇油”他。
中午老师和工作人员都去吃饭了,凌希早早回到休息室,窝在沙发上拿出个小本子认认真真练起了签名。写着写着,身边弥漫起一阵浓郁的香气,原来是程澈端着两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走了过来,他将一杯递给凌希,又朝本子上瞄去:“你在干嘛?”
凌希将本子拎起来抖了抖:“练字。”
程澈兴致勃勃地举起食指摇晃着:“我知道我知道,这个是不是叫做舞文弄墨?”
凌希眨巴着眼睛看了看他,转过身去不说话了。后背冲着程澈坐了一会儿,凌希猛地弯下要去用手按住小腿,同时皱着眉“啊”了一声。
程澈匆忙咽下一口咖啡,担心地问道:“怎么了?”
凌希不断变换着腿的姿势:“抽筋了。”
“你腿伸直,勾脚尖,用力。”程澈用他不太标准的中文不慌不忙指导着凌希,见凌希自己使不上力气,他又主动蹲下去帮忙压着膝盖和脚掌,“临时加大运动量是这样的,肌肉还没适应,慢慢就好了……”
两人正忙活着,门口突然有人说话:“咦,凌希?你怎么在这?”
抬头一看是林广乐,凌希原本纠结的脸上顿时绽开了明显笑意,他丢下程澈,一瘸一拐迎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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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练舞的,乐哥你呢?”他嘴里问着林广乐,眼神却止不住朝林广乐身后瞄去,可惜没能找到那个隐隐期待的人影。
“我来和朋友约会的。”林广乐看看凌希,又看看休息室里端着一杯咖啡边喝边跳机器舞的程澈,嘻嘻嘻笑了起来:“这是里岛舞王要发威了吗?还有专属陪练,哈哈哈……练得怎么样?腿没事吧?”
“嗯……”凌希心不在焉地应对着,又没头没脑问林广乐,“孝严哥……最近挺忙的吧?”
林广乐揽住凌希肩膀慢悠悠往外走着:“你问孝严啊,他最近确实好忙,在张罗着筹钱做生意呢。”
“他缺钱吗?”凌希有些惊讶,“需要多少?二十万够不够?”
林广乐非常喜欢拿凌希寻开心:“怎么,你有二十万?”
凌希想了想:“现在还没有,不过比赛拿了冠军会奖励一辆车,差不多能卖二十几万吧。”
这么一说林广乐倒不忍心再开他玩笑了:“好不容易赚到的钱,干嘛便宜陆孝严那小子?”
凌希一脸的理所应当:“不是朋友吗?”低头想了想,他又问林广乐,“乐哥,说老实话,孝严哥是不是被家里人赶出来的?”
“啊?”林广乐一愣,下意识先扫视了一眼四周,感觉不会有人听见,才憋着笑问道,“你怎么会这么想?”
凌希有理有据地认真分析着:“看他房子那么大,开的车也是名牌,还有个老佣人照顾,家里条件一定不错。既然如此干嘛要去牛郎店做事?一定是临时有困难,想赚快钱吧。听你说他妈妈很早去世了,爸爸不重视,兄弟又不和,应该是被赶出来的吧,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那位生病的阿姨……”
听他越说越离谱,林广乐比划了一个暂停的手势:“打住打住打住,凌希啊,你学唱歌真是屈才了,应该去学写作,进电视台当编剧才对嘛。”
凌希倒很谦虚:“不行的乐哥,我念书时作文写得很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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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去夜总会同陆孝严碰面的时候,林广乐把白天和凌希间的交谈当笑话原原本本学给了陆孝严。陆孝严听了拎起桌球杆就去戳林广乐屁股:“欠揍吧你!好好的干嘛跟他提那个!他本来就一门心思想扎在什么破*赛里头,拼死拼活要拿个冠军回来,这下更拉不住了。”
林广乐被戳得上蹿下跳,捂着屁股在包厢里绕起了圈子:“去就去了,参加比赛好歹是积累经验,又不会少块肉。不过我今天看到你的凌希小朋友和个筋肉靓仔凑在一起,好暧昧的样子,孝严,可不要太心酸哦!”
陆孝严完全不理他的挑衅,竖起桌球杆朝他一指:“去去去,去打听打听那家‘藤花’的老板是谁!”
林广乐保持在不会挨揍的安全距离外,学李小龙那样不断跳着碎步:“打听那个做什么?”
陆孝严霸气地一拍桌球案:“买下它!封了它!”
哼!让它再胡乱起名字!
第19章抢劫
为了纪念四人共同付出了智慧和心血却不幸夭折的天星,也为了表达对未来事业的美好愿景,陆孝严替新公司起了一个很响亮的名字,叫“世纪天星”。可惜大气高端的只有名字而已,成立之初这间公司没有办公场所,没有员工,没有管理条例,简直连草台班子也及不上,完全是靠林广乐的私人交际圈在拓展业务。
作为里岛他日最辉煌的娱乐公司之一,世纪天星的第一次股东会议是在西区某间夜总会的包厢里进行的,四位高层一边打着桌球唱着歌,一边商讨起了公司的首个重要项目。
陆孝严决定花三百万投资一部小成本喜剧片,预计拍摄周期四十天,,导演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之前即没有作品也没有名气,制作团队是东拼西凑好不容易组起来的,演员也都不知道是从哪翻出来的,策划书让人看了只想摔在地上踩两脚,再评价一个字瞎!
对此四个人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陆孝严当然是挽起袖子就要干的,作为陆孝严的跟屁虫,林广乐也是表示无条件支持:“干就干喽,三百万嘛小意思,这笔钱我来出,赔了算我的,赚了算大家的!”
蔡史墨的想法要比狗腿林总裁成熟很多,他俯身推了两杆,等球慢悠悠滚进袋子里才开口道:“这根本不是钱的问题,既然孝严想搞事业,就按正规的来,一个好的起点至关重要。投资错误损失的不仅仅是钱,还有外界的风评,不管你找什么借口,左不过是没眼光、没运气、没业绩,试想谁会选择这样的公司合作?”
戴志友在高歌了几曲学生时代就深深挚爱的“张信哲”之后,终于从女友远行的苦闷中走出来,也加入了讨论:“只要孝严喜欢,大家陪着玩玩都无所谓啦,反正阿乐有钱,我有时间,阿mo有脑子……不过话说回来,目前国语喜剧片的市场不够乐观啊,情节、花样能玩的都玩烂了,我看最近上映的几部票房都不高。而且投资小,导演、演员没名气,宣传使不上力啊。”
虽说大家看法各不相同,但无疑都达成了一个共识这三百万是打水漂的,一旦投出去就铁定不回来了。只是林广乐出于义气、戴志友出于习惯、蔡史墨出于愧疚,说白了就是朋友们心甘情愿陪着陆孝严一起疯罢了。
既然意见无法统一,那只好投票决定了,可他们有四个人,是双数,于是林总裁突发奇想拉了一名夜总会的酒水促销小姐过来充当公司临时成员,并成功靠一箱红酒的订单买了临时成员,最终在投票中顺利取胜。林广乐任性胡闹了二十几年,就没正经过,剩下三个人都不跟他计较,话说回来,计较也没用,因为陆孝严决定的事根本没得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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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碌着筹备新公司的同时,陆孝严还抽空顾起了另外一件事。他先是动用私家侦探找到了一个叫“金石”的男人,得知金石的资料正存放在某家中介公司,便以聘用保镖和司机为名联系了金石过来面试。
陆孝严并不认识金石,从资料上看他是个退役军人,身材高大威猛,长相正气凛然,绝对是女人心目中最崇敬的那种硬汉。里岛大大小小的保安公司无数,很多都水准极高经验丰富,陆孝严之所以特意要找这个叫金石的男人,并不是看中他的外形和能力,而是为了控制另外一个人盛旷。
上辈子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盛旷就讲明自己已经有心上人了,虽然她为了家族利益选择和陆孝严结婚,但在感情上绝对是天长地久矢志不渝的,而那个成功打动她芳心的男人正是金石。
就像所有俗套到不能再俗套的言情剧一样,富家千金遭遇绑架,穷小子保镖舍命相救,危难之际两人间迸射出了爱情的火花,可当富家千金大胆表白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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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小子却在现实面前退缩了。他买不起几克拉的钻戒和半山豪宅,又不想让心爱的姑娘跟着自己受苦,于是故意伪装成不解风情的样子,冷冰冰拒绝了姑娘,甚至不惜辞去薪酬丰厚的工作,一个人远走他乡。算算时间,这会儿金石应该刚从盛家离开不久,正在为寻找新工作而焦头烂额呢。
当然了,这故事的女主角是盛旷,就注定不会像个小言剧那么期期艾艾。不光在女人当中,即便算上男人,盛旷也绝对是群体里的佼佼者,她容貌出众,身家富贵,事业有成,牙尖嘴利,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够驯服她、控制她的,恐怕只有爱情了。
能成功将金石拴牢在身边,就等于栓牢了半个盛旷,这才是陆孝严放着大把专业人士不用专门去请金石的真正理由。
中介公司很快联络到金石,并约定好了见面的时间地点,按理说这事没什么阻碍,应该不吹灰之力就可以达成,谁知当天他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见到金石人影,直到他决定离开才接到金石的电话,除了一叠声抱歉之外,金石解释说是临时有事耽搁了,希望能把面试推辞一天。换成别人,陆孝严早就劈头盖脸地开骂了,他可没有等人的习惯,但是想想最终目的,他还是和颜悦色答应了金石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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