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战场指挥官!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腿毛略粗
“道歉就道歉,我怕你啊!”那男人挺起自己的肚子道,“对不起!”
“……”女士无语道,“对不起。”
几人成功挣回了自己的面子,终于满意地离开。
康奈尔和哈里:“……”
他们不是非常理解这个城市的人。
女士松了口气,才转身看向他们,说道:“你们真是好人,为了表示感谢,我请你们吃顿饭吧?”
哈里摇头说:“不用了。我们现在已经饱了。”
女士坚持道:“那我明天请你吃饭吧。午饭可以吗?”
哈里:“明天我们要去花海旅游。”
女士:“不能推后一天吗?我对卡塔里很熟,正好带你们逛逛。”
哈里:“可是再往后我们要去隔壁城看湖泊。我们只有一天的时候在卡塔里。”
那女士后仰着身体,深色不明地打量他们,迟疑道:“你别告诉我,你们把后面的行程都安排好了,连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
哈里不解道:“旅游不就是休息吗?我们想走遍联盟,然后再去别的国家看看。”
“你这怎么会是休息呢?跟工作有什么差别!每天固定时间起床,然后奔赴下一个地方,像完成任务一样的游览景点。你们是开地图还是去旅游呢?”那女士有些激动道,“听好,旅游是因为开心才会去旅游,那么有开心的机会,当然要停下来体会一下。娱乐可不是心急能体会到的。”
哈里跟康奈尔对视一眼。
可是现在距离自己的目标还有很远很远。哈里希望能走遍更多的地方,看更多的风景,做更多的事,这样才能让康奈尔的人生变得漫长一点。
习惯了繁忙,就不想停下来。
女士观察着他们的表情,问道:“你们一直在这样旅游?多长时间了?”
哈里点头,有些骄傲道:“嗯,我们五年半的时间,逛了三百七十多个城市!”
“天呐……”女士一副要晕眩的样子,“你们该停下来休息一下了。”
哈里尴尬道:“额……”
女士忽然冒出一句:“想买房吗亲?”
哈里:“……”
女士拍了拍额头:“……不好意思啊职业病,我是房地产公司的经理,但我真心的想推荐你们买一套房子。即便不在卡塔里,也可以在你们熟悉的地方。”
那女士对他们摊开手道:“世界是很大的亲爱的,你不可能走遍每一个地方。实际上,也没有那么多好去的地方。世界上有多少不同的风景呢?无非就是春夏秋冬,阴晴雨雪,山川河流,看来看去其实差别并不大。卡塔里不漂亮吗?单单几天,你们怎么可能领略到一个地方的美丽?你在着急赶赴另外一个地方的时候,就已经错失一片美丽的风景了。你们这样的态度,不是在旅游,只是在错过而已。”
“亲爱的,我不知道你们执着于旅游是为了什么,但是听着,作为一名同意爱好旅游的人认为,如果只是为了吹风,看看风景,去买一台新型的投影机就可以了。旅游最大的魅力在于人,和你的朋友和亲人,爱人分享,或者是去交更多的朋友。”女士问,“你现在还能记得自己走过什么地方,看过什么人,是什么样的心情吗?毫无期待地从一个地方去向另外一个地方,不是更像流浪吗?再漂亮的风景,也没有跟朋友一起坐下来,安逸地喝喝小酒更快乐。”
女士搭上康奈尔的肩膀,郑重说道:“三百多个地方已经足够多了!如果是为了快乐的话,你们真应该听我的,停下来,先好好欣赏一个地方的美丽。”
女士笑道:“家是个多么让人高兴的词?我喜欢旅游,但是我更喜欢回家的感觉。不管走到哪里,它都让我惦记着回去。”
两人沉默片刻,留下了那位女士的号码,然后回到酒店。
他们放下包裹,洗完澡后靠在床边。
哈里拍拍辈子说:“这里真漂亮。交通也方便。”
康奈尔:“嗯。”
哈里:“你想买房子吗?”
康奈尔说:“好像也可以。”
哈里激动地蹦了起来:“对啊!我们可以自己买个房子!那样就能随便摆什么东西,我觉得不会把浴室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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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方,我还要在客厅摆一张很大的沙发!”
康奈尔:“好像也可以。”
一个星期后,两个搬进了在卡塔里郊区的一座房子。
两人开始逐个通知他们认识的人过来做客。
已经好久没有见过面了,这次终于有理由喊他们出来坐坐。
“嘿,连胜!”
“对!我们买房子了!”
“旅游?旅游以后再说吧,世界那么大我们又走不完,不把旅游安排的跟工作一样。”
“卡塔里!九区的卡塔里!你们什么时候有空过来啊!”
“乔迁?不啊我们已经住进来了。乔迁什么?从旅馆乔进来吗?”
“拜灶神?没有啊,那怎么拜?”
“还没开始做饭呢!”
“好的好的,那我等你啊。”
哈里挂断了一个,又重新拨号。
“喂”
“对!来我家玩吗?”
第243章番外十二连将军手下无弱兵
边关遍地都是黄沙。尤其到了冬天,空气干燥,北风凌冽,沙子随风刮到脸上,跟刀子一样叫人生疼。
朝廷军饷吃紧,等传到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已经是渣都不剩。加之北胡民风剽悍,又骁勇善战,戍城的士兵苦不堪言。
长年累月,积患成疾。这座边郡小城弁髦法纪,放荡驰纵,最倒霉的反倒成了无辜的百姓。
那种身在其中无处可逃,整日朝不保夕的忧虑,可不比打劫的胡兵还要可怖?
不知朝廷是怎么想的,或许是终于念到了这个地方,便派了一位裨将前来。
若说是重视,不对。那至少也该封一个有实权的临时官职过来,纵是监军也可以,好歹位置明确,说得上话。裨将乃守城将领左膀右臂,历来由各将军亲信担任,哪有无缘无故单单委任一位副将过来的?谁人都知,军中自有派系,尤其是边郡。就这样过来,怎么压得住场子?
说是不重视,也不对。这裨将来历从未听闻,年纪轻轻,毫无阅历,就要直接带兵上阵,想来陛下当很是看重。该是个能说上话的人。
总之这举动教人捉摸不透,但确确实实恼了守城右将军的心。
谁也不愿意叫一个毛头小子压在自己脑袋上,一丝丝的质疑也不可以。过两日人便要来了,他是已经明里暗里放过话,打定主意要给那人好看。
众人都等着看好戏。
城中偏侧的演武场,该是操练的时候,一群士兵却零散地坐在场内。或晒晒太阳,或聊聊天,或欺负欺负新兵。
今日在城中招到了几个人。
这几个年轻人大多是因为没地方去才来参军。身材偏瘦又没什么力气,自知底气不足,被老兵指使着做这做那,也不敢出声埋怨。被分派了最脏的屋子,中午又被他们捉弄没领到吃食。不禁得闷头干活,还得给他们端茶倒水。
那几个新兵心中忿忿,又无可奈何。觉得这地方看起来不像军营,倒是更像土匪窝。私底下聚在一起大倒苦水,骂两声“猢狲”。
他们心里这些想法其实都能看出来,但老兵没点明,没那必要。他们不指望自己欺负了人家,人家还感恩戴德,忒过分了。
不过新兵中有一个人不一样。她一直躺在演武场里,穿着过于宽大的军装,对谁的话都爱搭不理。被分了营帐后,不去领被铺,也不去整理,就那么放着。
老兵过去试探过一次。到了她面前,还未开口,对方轻飘飘抬眼朝他一扫,直接将他镇住了。
那眼神中带着一股摄人的魄力,决没有任何善意。他毫不怀疑,如果自己贸然开口,对方就会将自己的长剑架到他的脖子上。
不错,她手边正提着一把长剑。剑鞘上没有繁复的花纹,却有不少磨损的痕迹。而那人手指跟虎口处都长着一层厚重的老茧。虽然身材瘦弱,手背上的青筋却很粗壮,和其他新兵显然不是一个水准。
一般军中都是带长枪或大刀的,朝廷对兵器管制非常严格,城中不得携带兵器,常人连把开过刃的武器都拿不到,但是她带着把剑。
这说明她是个练家子。不好惹。于是老兵聪明地避开了。
那老兵歪着头,看向坐在箭靶边上,已经几乎一日未动的瘦弱青年,说道:“那人究竟什么来头?怎么一动不动的?这都坐了多久了,是来打仗还是死了娘啊?”
真有来头,怎么会来边郡这种地方,做一个连饭也吃不饱的小兵?
“管他做甚,你我管好自己就罢。”另外一士兵坐在地上,随手拎了壶水,啐道:“这鬼日子。不知何时是头。你我在这边出生入死,却连顿饱饭都吃不上。”
“不同他支会一声?今夜胡骑来袭,却是乱跑,小心触了霉头,被杀去下酒。”
“今晚大家都留在帐中,聪明的就不会强出头了。若是不聪明,在这鬼地方,早死晚上,结果不都是一样?他该是自认倒霉了。”
“这次的新兵,不说多聪明,但是起码听话。除了那个人。”
连胜看着来自四面八方的眼神,扯起唇角笑了一下。
日落西斜,下午演练的时间已过,该是吃饭的时候了。她站起来,跟着人群朝后营走去。
明明刚刚到了时间,却已经已经排了大半的人。
军营中煮饭用的多是陶器,陶器适合煮粥不适合煎炒。因为小米更适宜保存,所以军中吃的最多的就是小米粥。里面再加上一些野菜、野果,大豆用以调味。但整日吃这些,也有些不对味。
一般吃饭得讲个先来后到,新兵得排在最后。边郡物资匮乏,没个正经吃饭的地方,哪里空闲了就坐哪里。
连胜不管那些规矩,抱着自己的长剑,不与他们打声招呼,跟着排进了队伍。
老兵们回头看她一眼,明面上没有出声,却已经跟打粥的伙头兵使了眼色。
连胜闻到些许香味,腹中已很是饥饿。拿了碗递到士兵的面前。
那士兵头也不抬,特意从粥的上面撇了半勺汤给她,没有再补的意思,挥挥手示意她赶紧走开。
连胜不见生气,端了碗随意找个地方,蹲下吃饭。从怀里掏出一块干瘪得发硬的面饼,就着稀粥咽下去。
要说大梁的军饷,虽然批得不多,但下批的时候也没有克扣,只是中间不知道流去了哪里。
原本军中是明文规定,从事劳作者,早饭半斗小米,晚饭三分之一斗小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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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着观察了一会儿,别说新兵了,老兵也吃不到足够的伙食。
穷,这里是真穷。
连胜将吃完的碗放到规定的地方,又一声不吭地回了住所。
床上连床薄铺都没有,她暂时也不想去领了,都记在心里。用手随意在木板上掸了掸,将剑放在旁侧,直接坐下。
不久后同房的几人相继过来,见着连胜沉默下来,各自靠在自己的床上。
几人抬眼偷偷打量片刻,觉得她面上表情看起来虽不好相处,但应该不是一个会故意滋事,脾气不好的人。想着之后还得一起住上一段日子,总别得罪了才是,于是试探道:“兄弟,兄弟你是哪里人呐?”
连胜偏了下头,压着声音道:“南方人。”
“南方人?南方人你来北边参军?这也习惯的了?”
“难怪说呢,我看你也像是个南方人。”那小兵笑了一下,“你明日还是去和他们道个歉,服个软吧,何必与他们呛声?他们多的是为难你的方法。”
“不错。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啊。这地界,不是你我能硬气的。”
连胜轻笑道:“是吗?”
房间里没有点灯,窗子合上了,怕有风。天色很快暗下来,连胜又缩在自己的床脚,几人压根看不见她的表情。
光听声音,觉得这人还不错。
小兵又问:“兄弟,我说你这剑是怎么带进来的?他们怎么许你将剑带在身边?”
连胜:“没人跟我说不。”
“是没人敢跟你说吧。这边的人都不想惹麻烦,你还一副阎王脸。”
“还是藏起来吧,以滋事。你今日是第一次来军营,没碰上管事的,若是撞上了屯长或是百将,没你好果子吃。”
“这不是朝廷委任的武官就快来了吗,近日军营中,谁都没有好心情。不如安分一些。”
这群半大的小伙儿刚到了新地方,白天忙了一天,这会儿放松下来,多的是说不完的话。絮絮叨叨地开始拉家常,又各种聊嗑。越说越高兴。
连胜靠在窗边,看着外面的夜色,说了一句:“月亮出来了。”
小兵抖了抖被子:“唉,睡了睡了,明日还要早起。说是得去松土开地,明年才有粮食吃。”
“唉,开出来的地,也不是给我们吃的。”
“那群猢狲,光会支使我们。”
“唉,算了吧,谁不是这样过来的?”
吃的不够,也只能自给自足了。
练兵,吃饭,种田务农,就是每日都要做的事情了。
房间内渐渐安静下去,连胜扯了扯衣袍,滑出床铺站了起来。
众人只见黑影朝着门口飘去。
“诶,兄弟!”一士兵忍不住,翻身而起:“天色已黑,你要去哪里?”
连胜手按在门闩上,回过头说道:“随意出去走走。”
“军营可不是随意可以走走的地方,何况是晚上。”那士兵出口阻拦,委婉道:“晚上还是不要出去了,你见谁今夜出去了?”
连胜提了提手中的剑:“我有分寸。你们睡吧。”
说着直接推开门出去,不忘将门带上,转身融入夜色中。
几人裹着被子没有动作。嘶嘶抽着冷气,翻来覆去的在床上打滚。
片刻后,一道细弱的声音响起:“他这人……真不要命了吗?”
此时城里的巡卫兵已经撤了,这日天黑得特别早。
夜里起风,城墙上的灯笼晃来晃去,又顽强地亮着黄光。不知是哪块地方没有关好,门扉撞击的声音“砰砰”传来。
百姓似乎已经有所察觉,早早紧闭门窗,躲在屋子里。主动将一些吃的东西拿出来摆在外面,只盼他们拿了就走。
连胜竖起衣领,遮住唇鼻,在城门口坐下。
还是觉得饿,从怀里掏出干粮。掰了一小块,在手里捏了捏,然后才放进嘴里。
太干了,想喝水。风大沙重,又不想张嘴。
连胜眯着眼,听着越来越近的马蹄声,微微睁了下眼。困意消去,看向前方的黑影。
二十匹马……不,得有二十五匹。或许有二十六匹。
来者举着火把靠近,那火焰被风刮成一道长线,最终来到了城门前面。
几人勒马止步,没料到这次在门口看见了一个人影,问道:“何人?”
连胜拄着剑,稍抬了下头:“在我大梁的地界,你问我是何人?”
“哪里来的小兵,不知天高地厚。”那胡人笑道,“留在这里干什么?还不赶紧滚!没人告诉过你,看见你爷爷,有多远就给滚多远吗?”
后面的人一阵哄笑。
“今日爷爷心情好,这样,你跪下求个绕,我等就放你离开。”
连胜同样不屑道:“我是大梁的士兵,自然是护我大梁的国土。狗,尚且知道护家,你等却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吗?”
对面动静一顿,战马缰绳被勒紧,抬起前蹄,发出一声嘶吼。
为首之人冷声道:“找好明日来替你尸的人了吗?”
连胜站了起来,拇指扣上剑格,将它推开一指。
“半仙。”连胜笑道,“他们说我活不过今晚,这是在砸你的招牌啊。”
一书生打扮的年轻人,手执算命幡从街后走出。清朗紧劲的声音混在风中飘来,他说道:“总说祸害遗千年。她的命可比你们都长着呢。自有阎王来,不劳几位挂念。”
话音未落,又是六七道长影,从各处站了出来。
为首那胡人像是见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不屑呵了出来。
第244章番外十三连将军手下无弱兵
为首那胡人睥睨而视,眼中尽是不屑。手中弯刀一转,冷光闪现,已经出鞘。
他身下马匹矫健,身后是二十几位知根知底、身手矫健的兄弟。在这边郡来去,如入无人之境,从未遭受败绩。如今面对一干来历不明的梁国士兵,哪里有退却的可能?
梁国的那群士兵,不过是群踩在脚下,可以肆意羞辱的两脚羔羊而已,听话得一点脾气都没有。他们倒想见见血,不然日子过得太过无聊。
胡人打量着他们,道:“八具尸体虽然有点少,将他们拖回去,还是可以好好玩一玩。”
一身材魁梧的男子从阴影处走出来。他肩上扛着一把大刀,刀身上挂着两个铁环。一走动,就铛铛作响。
他往连胜身边一站,顺便就显得连胜尤为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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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连他一半的宽度都没到。
壮汉拿刀尖指着他们,嗤笑道:“你孟爷当年称霸少陵山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喝奶呢。若不是我这朋友非要来这里参军,你们这群小崽子,都没机会见孟爷一眼。在老子面前称爷,活该命长。”
连胜回了下头,说道:“这都胖了一圈,动作小心点,可别折了腰。”
壮汉说:“可去你的啊!”
连胜眼皮一抬,对面战马已经冲撞过来。不过十来米的距离,她没躲,也没迎上。
那马显然是匹好马,蹄子跑了两下,已经到了她的跟前。
胡人不在意地下腰,手中大刀横劈而去。
他们没有太多的武学路数,靠的是力道,原始的经验,以及出招的速度。只要出招快了,招式就会灵活起来。
躲不过去的。他想。
然而就在刀身即将贴近那毫不起眼的矮个的时候,一双手先行覆到了他的手腕上。那手指一片冰凉,瘦骨嶙峋。大抵是因为吹了许久的夜风,让他觉得自己手腕是被一只骷髅爪子给按下了。
胡人稍抬起头,瞳孔中倒映出矮个行动的身姿。
哪怕自己方才突然发难,对方也不见丝毫慌乱。她神情淡漠,静静看着他靠近,脚步轻点,极为灵活的小步纵跳调整,然后旋身一转,让腰身看看擦过刀锋。继而伸出左手按在他的手腕上,用身体的重量朝后一拉。
矮个并不重,但胡人坐在马背上,两腿得用力控住坐骑,此时上半身无法借力,依旧被拽得朝后稍仰。
再看,视线中哪里还有那人的影子?
胡人感觉身后马鞍一沉,有人贴了上来,暗道不妙,下意识地扭头去看。
几乎同时,脖子上一阵冰凉触感,视线已是天翻地转,身体被推下了战马。
那胡人睁着大眼躺在地上,鲜血从脖子飙出,至死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
“大哥”
后方几位胡人撕心一吼,没料到只是眨眼之间,兄弟便死了一个。再看连胜眼神,已是带了浓浓杀意。
连胜掂了掂手中长剑,无惧跟他们对视:“大意是会要人命的。可惜他知道的太晚了。”
每每想起这一刻,连胜都觉得很诧异。
在城门入口这种道路狭窄的地方,面对足够灵活的敌军,他们是怎么做到敢一拥而上的。
他们又是怎么认为,连胜在这里坐了一夜,就准备着正大光明地等着他们。
仔细想想大概是觉得,这边的人都不喜欢动脑子,还有就是,大概欺负人成习惯了。
普通人看见一匹比自己还高壮的马冲过来,下意识的动作是转向撤逃,队形该散就散。
这几个胡人是游牧民族,自幼熟练马术,便是再狭窄的空间,再多变的速度,也可以应对得当。连胜等人虽然比不上,但常年东奔西跑的江湖人士,也有一些技巧,不至于跟寻常士兵一样,一溃千里。
城门上头忽然抛下几根黑线,缠住了正在前行的马蹄。一带二,二带三,马匹成片扑倒,将背上的人甩了下来,重重摔在地上。
一时间耳边全是马吃疼的嘶鸣声,地上的黄沙被扬了满空,呼吸间,鼻子里嘴里全是泥沙的味道。
胡人还未起身,上身就被一把长刀按住。
火把已经落地,将将熄灭,他抬头,看见一个模糊的长影隐在沙尘背后,朝他吐了一口:“呸!全特娘是沙子!”
自己已经身首异处。
半仙横着自己的算命幡坐在后头,也不管他们厮杀。给自己点了盏灯照明,静静等他们结束,好回去休息。
其实就不必要出来,他们只是见不得自己睡个好觉。
胡人向来以骁勇善战闻名,但在这城门口,就在眨眼间,却已经接连几人折戟,连个反应的时间也没有。
后头十几人当即策马停在原地,没有继续前行。
夜黑风高,风声作响。
那七八人不急不慢站在前面,似乎就等着他们下决定。
几位思忖片刻,一人喊道:“撤!”
“乌维!”
“我说撤!不必在此处纠缠!快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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