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尘莫问/恋恋凡尘移世爱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非言非默
“怎么,你喜欢上了这个世界?”赛拉菲狐疑地扫了他一眼。
“这个世界虽然很混乱,但是很有趣,有许多有趣的事,也有许多有趣的人。”米歇尔并没有否认这一点。
这个世界要比他以前生存的那个世界有趣多了,而且因为混乱,所以现在的人类对某些奇怪的事件早就见怪不怪了,就算发生的事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力,他们也能很快为它找到合适的答案。
这个世界还有许多有趣的人,他想起某个立志要做好哥哥的笨蛋,不由得笑出了声。他的真实年纪可比某个笨蛋哥哥大多了,只是因为林默那个大笨蛋的胡乱呼唤,才让他有了一个小朋友的身体。
等下一次见面,一定要给他一个惊喜。米歇尔已经决定了,就算他家坏心眼的大人不肯帮他,他也一定要为自己弄到一个又高又帅的身体,才能回去见他的笨蛋哥哥。
“放心吧,又没人给我报酬,我干嘛要去做毁灭世界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反派大boss大人对某个傻笑的小朋友无语地摇了摇头,顺便为某个笨蛋的未来默哀,“卡洛斯的愿望与我要做的事正好有某一部分重合,顺手帮他一下无所谓,至于成不成,就只能看天意了。”
无良的大boss大人一点都没有责任感地随口说道,如果卡洛斯听到了他的这话,恐怕要吐血了。不过鉴于卡洛斯的愿望本来就是一个能让正常人吐血的愿望,所以他就算是知道了应该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既然大人没兴趣毁灭世界,那我们先去好好认识一下这个世界吧。”翘家宝宝米歇尔小朋友开始怂恿他家boss大人到处溜达去了,当然是以一个非常正当的理由。
他家boss大人显然也是在某些方面是缺一根神经的,竟然在听到这话时点了点头。
就这样,无数人的命运因为他们的到来已经改变,或者即将改变,这两位反派人士却一点都没有自觉,很有闲情逸致地开始了满世界的溜达。
从此以后,英俊神秘的东方青年与天真可爱的东方少年在世界上的许多地方留下了他们的足迹,我们不需要去为普通的人类担心,只要没到工作时间,咱们的大boss大人是遵纪守法的典范,而且,他的爱好是欺负坏人,越坏欺负起来才越有成就感,所以善良的人们不需要担心,就算哪天大boss大人从你身边擦肩而过,你也不会有任何危险的。
等到某一天,托尼找到他们的时候,除了满头黑线还是满头黑线。他家老板累得快要吐血,他们竟然可以这么优哉游哉,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天理?
托尼实在想不通,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不公,闲的人闲死,累的人累死,他家老板至少比那个快要在不知名的地方饿死,只能啃草根充饥的林默好多了,他想不通也得想通。
此时的这两位反派大人,在i国的乡间买了一个葡萄庄园,正在酿葡萄酒玩。
那些高级酒庄里年代悠久的顶级葡萄酒到底是怎么酿出来的呢,如果你看到了现场的话,喝的时候恐怕要犹豫一会儿。当葡萄获以后,酒庄里的工人们会把葡萄洗干净,晾干(因为没挥发干净的水分容易导致葡萄酒变质,有时候洗净晾干这一步会被省略),然后放在木桶里,用脚去踩,踩完了放到地窖里发酵,过滤,装瓶,塞上木塞,最后贮藏在地窖里面熬年限。
年代比较近的葡萄酒有可能是用机器捣碎酿制的,至于上个世纪的或者上上个世纪的顶级名酒,只能希望那时候踩葡萄的工人都很健康吧。
托尼找上门去的时候,米歇尔宝宝就站在一个大木桶里踩着葡萄玩,“林默”大人戴着墨镜躺在农庄前享受阳光浴。
“卡洛斯先生需要你的帮助,大人。”面对这位恐怖魔王大人,托尼心里还是有着阴影的,不过他家老板最近被梵景文逼得很惨,让他不得不来找这位大人商量对策。
梵家不但对他家老板的生意动手,还不知道从哪里请来了高人,让他们的工程建筑进度几乎停滞,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在工地上发生,吓得工人们都不敢干活了。
他家老板虽然书看得很多,毕竟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他不得不硬着头皮来找这位大人。
“哦,你大概不知道我的规矩,我从来不会平白无故地帮助人,想要我出手是要付出代价的。”
“什么代价?”
“林默”大人笑了起来,好像是在笑他问的问题太愚蠢:“当然是最重要的东西。”
所谓最重要的东西是指灵魂,这是人类和魔鬼做交易的硬通货币,托尼也觉得自己的问题太可笑了,他考虑了几秒钟,点了点头:“只要你肯出手帮助我的老板,事成之后,你可以拿走我的灵魂作为报酬。”
他的话刚说完,周围就变得一片寂静,无数的乌鸦从天空路过。
“我真的只是想开个玩笑,有些人为什么就没有一点幽默感?”对于某些认真的笨蛋,魔王大人的笑话显然太冷了,所以面对这个局面,他只能幽怨地抱怨。
第二十二章
外面的风雨和现在的林默没多大的关系,就算有关系,现在的他也是有心无力。生存危机在草根的帮助下稍有缓解之后,林默就开始考虑到回家的问题。始终待在这个渺无人烟的森林里面,回家只能是白日空想,所以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离开这个森林,找到人问问这是什么地方,他该怎么回家。
努力想要回家的林默显然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比如现在的他就算找到了人,该怎么和人沟通的问题,他那“呜呜呜”的语言既然无法和别的动物沟通,想要和人沟通肯定也很悬。
也许是他真的忘记了,也许是他故意忘记了,在现实没有给他沉重的打击之前,我们也先忘记这个问题吧。
于是林默靠着草根填肚子,开始了漫长的向森林边缘迁徙的过程。你说他怎么知道森林边缘往哪个方向走比较快?他当然不知道,所以他只是笔直地沿着某个方向运动。只要一条道走到底,相信总有一天会走出这片森林的。
在森林里辨别方向有很多方法,比如观察树木的年轮,树叶的疏密,至于靠太阳来辨别方向只有在树木稀疏的地方才有可能,在森林深处,阳光只能透过浓密的树冠洒下点点光斑,根本就看不到太阳升起和落下的方向。
这个森林非常原始,没有任何砍伐的痕迹,林默根本就找不到年轮来观察,至于树叶的疏密,那些树都太巨大,林默顺着树干饶一圈要爬好久,等他爬完以后,疏啊密啊这种东西早就累得忘光光了,所以他只能连蒙带猜,向着他心目中笔直的方向走去。
也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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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走了多少天,反正连蒙带猜,连跑带窜的,如果不是有着要与梵景文重逢的念头在鼓励他,林默早就被路上遭遇到的种种危险击垮了。
这一天,林默在历经千辛万苦以后,终于发现了一处水源。
那是一个很大的湖,林默没法形容出具体的大小,反正一眼望不到尽头。
他趴在树干后面,露出一只眼睛观察湖四周的情况。之所以说这里是水源是因为林默发现有几只不知名的动物在湖边饮水。这是好处也是坏处,好处就是林默不用试验这湖水有没有毒就可以放心饮用了,坏处就是水源附近出没的动物会很多,他成为别人茶后餐点的几率也很大。
所以虽然发现了水源,林默也不敢兴奋地扑上去,只能像小贼一样藏在树后,看着别人喝水自己流着羡慕的口水。
好不容易等到那几只头上长角的动物离开了湖边,林默四下张望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危险的迹象,使出浑身残存的力气,用最快的速度窜到了湖边的野草丛里,头上还顶了一片很大的树叶。
如果有人注意到这边的话,就可以看到一片大树叶在湖边的草丛里起起伏伏。
林默喝饱了水,才有空好好看看自己现在变成了什么样。
在湖水倒映下,他看到的是一个圆圆的脑袋,圆圆的眼睛,圆圆的鼻子,脑袋上面有两只大部分圆圆的就顶上有一点尖的耳朵,一只耷拉着,一只竖着时刻注意周围的动静,嘴巴,哦嘴巴好像不是圆圆的,身体扁扁的,四肢短短的,小尾巴也短短的,全身的毛发都是黑乎乎的,早就看不清原来是什么颜色了。
其实林默在醒来的时候就找到水源照照的话,他就会发现自己的身体一开始也是圆圆的,因为饿了几天,后来又一直以草根为生,他的身体才会变成扁扁的。
总的说来,林默现在的身体是以大大小小的圆组成的,和他记忆中的任何已知动物都不相符合。
到了这个地步,其实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打击到林默了。到处都是不认识的植物,不认识的动物,再加上不认识自己的身体是什么动物也就不算什么奇怪的事了。
林默早就隐隐有种猜想,他会不会中了时下最流行的某种叫做“穿越”的大奖,但是人家穿越都是穿成王侯将相,帅哥美女招手即来,打手小弟纷纷来拜,王图霸业指日可待,为什么他林默会这么可怜,会穿越到一个只有植物和动物的世界,得到的身体竟然还处在食物链的最底端。
林默愤怒地对偏心眼的老天爷比了比中指,因为他旁边的爪子不能弯曲,所以这个动作不是很成功。
在目前这种状况下,怨天尤人除了发泄一下心头的不满,不能给林默带来任何好处,既不能填饱他的肚子,也不能让他尽快离开这个鬼地方,所以他稍微意思意思了一下,注意力很快回到了观察四周的动静上。
湖水里面布满了水草及其他水生植物,远处呈现翡翠绿,近处则比较清澈,可以看到很多水草在湖底摆动。
哦,那是什么?
看到水草底下有东西在游动,林默圆圆的眼睛一下子瞪得更大了,这应该不是他饿得眼花了,在水底下游来游去的应该是小鱼儿吧?
好不容易见到了比他体形小得多的动物,林默在刚刚鄙视过老天爷后又忍不住想要感谢老天爷了,这下可以开荤了,这些天嚼草根嚼得他快觉得自己是小白兔了,这下终于可以换换口味了。
林默激动之下,爪子“哗”的伸进了水里,想把小鱼儿捞上来,不过他的爪子显然没有捕鱼的功能,除了把湖水搅得哗啦啦响动之外根本就捞不到猎物。
两只前爪在水里比划了几下,惊得小鱼儿四下乱窜,却连鱼鳞都没弄上来一片,林默急了,干脆把脑袋直接探进湖水张开嘴巴想要咬住小鱼儿。
被他这么一折腾,本来拼命逃窜的小鱼儿似乎也急了,有一条小鱼儿被林默撵得无处可逃,恶从胆边生,回过头来张嘴就向林默冲来。
狭路相逢勇者胜。
林默“啊呜”一声叫了出来,疼得几乎连眼泪都要出来了,一连退了好几步,倒在草丛里,两只前爪捂住了鼻子。
呜呜呜,他圆圆的鼻子肯定变扁了,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为什么连鱼都会长牙齿?
林默一时很是想不通,正在怒斥老天爷乱造物种的时候,他的眼角突然闪过刚才咬了他一口的小鱼儿在草丛里跳舞的美丽身影,再也顾不上这种小问题,也顾不上鼻子是圆是扁,赶紧跳起来,四只爪子加上身体一起上,把这条小鱼儿给死死地压在了地上。
林默的身体不大,不过小鱼儿相对他来说更小,所以小鱼儿蹦了几下,终于俯首在了林默肚子底下。
是清蒸还是红烧,或者烧汤?林默突然想到梵景文家的厨师做的鱼汤,那味道,又鲜美又浓烈,让人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下去,想到这里,他的口水就哗啦啦地流下来了。
回忆永远只能是回忆,现实是他的身体连给小鱼儿刮鳞开膛去脏都不会,林默根本就没有选择,但是吃生鱼的感觉实在太奇怪,就算用他现在的身体来吃他还是有心理障碍,所以最后林默只能用草根裹着小鱼儿吞进了肚子里去,甚至连味道都没敢尝。
不管怎么吃的,反正吃下去了就能补充蛋白质,小是小点,总比没有好,有了一次成功的经验,林默就开始计划着怎么靠这些鱼好好补一下他前些天掉的那些脂肪和体力。
他的爪子捞不到鱼,用这个身体也没法制造网兜鱼枪等工具,想到这些鱼会咬人,林默决定用最古老的方法来钓鱼,鱼饵就是他的身体。咬鼻子太疼,他一开始选择了爪子,但是小鱼儿仿佛对他的爪子不感兴趣,不管他怎么挑逗都不肯张嘴,后来林默的目光就转到了他的尾巴上。
古有小猫钓鱼,今有林默钓鱼,从古到今,这样钓鱼都是很杯具的。为了吃到这些塞牙缝都不够的小鱼儿,自己的尾巴就被咬得血迹斑斑,到底划算不划算呢,这笔账,林默实在算不出来。
林默在湖边住了五天,小鱼儿就再也不肯上当了,没办法可想之下,他又继续踏上了迁徙的路程。随着他持续不断地往前走,树木开始变得稀稀落落起来,黎明的曙光显然就在眼前,林默疲惫的脚步也变得轻快起来。
靠近森林外围,凶猛的野兽变少了,林默也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寻找食物,除了草根之外,他还尝试过蚂蚁的卵,昆虫的蛹鸟类的蛋以及其他补充蛋白质的方法。
这一天,他走着走着,听到高空有鸟鸣声传来。
可以加餐了。
林默搓了搓爪子,跳上了树干,蹭蹭蹭往上爬。上面有一个鸟窝,不过鸟妈妈鸟爸爸都在家,作为一个鸟蛋惯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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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早就养成了耐心的好习惯,他藏在树叶中间,一直等到鸟爸爸出门,鸟妈妈也飞走了才开始行动。
嘿嘿嘿,一二三。林默爬进鸟窝,用小爪子点了一遍战利品,顿时笑没了眼。
不过他的喜悦就持续了几秒钟,鸟妈妈不知道怎么突然冒了出来,她看到有小偷在对着自己的宝贝流口水,怒火冲天,飞过去狠狠地在林默脑门上啄了一口,大翅膀一扇,把林默从鸟窝里扇了出去。
林默发出惊天动地的惨叫声,四个爪子划呀划,试图抓住点什么,但是这里的树木很稀疏,蔓藤也很少,他只能抓着空气,从高空自由落体直接摔到了地上,四肢朝地,强大的冲击力让他的身体仿佛摔成了扁扁的一张纸。
“小家伙,你没事吧?”
林默的脑袋还晕乎乎的,突然身体被提了起来,耳边传来说话声。
呜呜呜,是人类,终于有人了。
林默努力想要抬起头看看来的是什么人,但是没能如愿,那人抓着他后颈上的皮毛,低着头在观察他。
喂,谁是小家伙,说话就好好说话,谁准你这么抓着我的,快点放我下来!
第二十三章
林默左挣扎,不管用,右挣扎,还是不管用,四肢在空中使劲划啊划,依然被人提在半空中。
混蛋,快点放开我,这么和人说话很没礼貌的你知道不知道?
林默愤怒地指责对方,但是对方听到他的叫声却开心得笑了起来。
“还能叫得这么有力气,看来是没事了。我刚才看到你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吓了一大跳,你也吓坏了吧,以后可要记住今天的教训,再也不可以不听爸爸妈妈的话自己从窝里偷偷地爬出来,我们就在这里等你爸爸妈妈来接你吧。”
笨蛋,等……等在这里干嘛,难道还要等鸟爸爸再来啄他一口给他一翅膀?
林默听他这么一说,叫声顿时结巴起来,嚣张的气焰一下子熄灭了不少,开始觉得脑门上火辣辣的真的好疼,很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
但是不管他怎么积极表达自己的意见,那人一直在那边自说自话,根本就不听他的,说完以后就靠着树干坐了下来,把林默放在他的膝盖上。
直到这时候,林默才看清了他的长相。在看清的刹那间,林默被他吓了一大跳,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好几步,从他的膝盖上摔了下去。
“小家伙,连你也怕我吗?”
林默还在哀悼自己今天和“摔”这个字真的很有缘,就听到头顶传来那人哀怨的声音。
大概十五六岁那么大的少年正蹲在他的面前,用一种很难过的表情盯着他看,仿佛他再后退一步或点一下头,少年就会哭出来似的。
真是的,谁害怕了?红色的隐形镜片酷是很酷,但是乍看起来很像红眼病,我担心会传染人,所以想要保持一点安全距离。还有你的发型师技术真不错,竟然能染出这种如火焰在燃烧一般艳丽的颜色,有空介绍一下,我也去换个发色。
少年的表情是那么哀伤,哀伤到林默忙不迭地解释,连少年又叫他“小家伙”都顾不得去介意了。
可惜就算他这么解释,少年根本就听不懂,还是用一副快要哭出来的表情盯着他看,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少年眼中的雾气越来越浓,眼看就要风吹云聚电闪雷鸣了。
语言不通真的很麻烦,所以说学好几门外语是非常重要的,肯定是你小时候不肯好好学习外语,才会听不懂我在说什么。
林默叹了口气,摇了摇脑袋,小朋友不肯好好学习的后果是那么严重,严重到他的脑袋好疼,努力想要表达他的意思。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长长短短,短短长长,三长两短,三短两长……林默用了无数个组合,还是没能让少年明白他的意思。
到最后,他累得伸出舌头呼呼直喘气,直到这时候,他才想起一种不需要翻译的通用语言,扬起脑袋伸长脖子凑过去,用舌头舔了舔少年的手背。
这下,少年总算明白了他的意思。
“小家伙,我就知道你不会怕我,你不见了,你的爸爸妈妈肯定会很担心,我们继续在这里等他们来接你吧。”
少年又一次把林默抱在怀里,一个人自言自语了一会儿,突然想到了什么,从他腰间那个好像用某种植物编织的包包里掏啊掏,掏出了一把肉干给林默吃。
林默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执着于要在这里等“林默”的爸爸妈妈,介于语言不通,又看在有肉干啃的份上,当然绝大部分原因是后者,林默没有表达反对的意见,实际上他的嘴巴正忙着啃肉干也没时间表示反对,一人一兽就坐在树下这么干等起来。
林默填饱了肚子,又在少年的手心里面喝了清水,重新过起了被人伺候的少爷生活,美得他忍不住摇起了小尾巴。吃饱喝足以后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摸着圆滚滚的肚子睡觉,少年的怀抱很温暖,林默很快就打起了瞌睡。
等他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把西边的天空晒得一片火红,黄昏渐近。
“怎么办,小家伙,天快要黑了,你的爸爸妈妈还不来接你,要不你先去我家玩几天好不好,等你爸爸妈妈找来了你再和他们回家?”
见他醒来,少年用非常悲痛的表情告诉了林默这个不幸的消息。
拜托,现在就算是怪叔叔拐骗小朋友也不用这么老套的招数了。
林默听到这里忍不住白了少年一眼。你这么个大活人坐在这里,就算林默这身体的父母真的找来,大概也不敢直接过来要回他们的孩子,原来搞了半天,少年的主要目的是想把林默拐回家啊。
如果林默真的是一只小兽宝宝,他现在肯定上当了,可惜林默不是,所以他一眼就看穿了少年那点小小的伎俩,不过他没有揭穿少年的骗局,而是伸出舌头在少年的手心里面舔了几下。
反正他的主要目的是要找到人类的居住地,弄清楚回家的办法,既然少年愿意带他回去,就省得他到处乱找了。
“小家伙,你愿意和我回家了?放心,我家很大也很好玩,你一定会喜欢的。”见林默表示同意,少年马上化悲痛为喜悦,抱起林默,在他的脑门上使劲亲了好几下。
我的脑袋是给人随便亲的吗?亲就亲好了,怎么还有这么多口水?我知道我很可爱,但是我有几个月没洗澡了,浑身都脏兮兮的,亏你亲得下去?
林默在少年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用爪子擦了擦脑袋,小声抱怨了几句。他不敢当着少年的面这么干的原因当然是怕少年又会哭给他看。
少年的家离这里并不是很远,大概一个小时左右的路程,太阳还在地平线上发挥它的余热,趴在少年的怀里悠闲看风景的林默就听到少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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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弱,只在血缘关系很近的亲人身上起作用。她的能力也许不够强大,但是很实用,当危险或者机遇降临到她的亲人身上时,她通常会在事先感觉到预兆,从而让她的亲人们能够规避危险,或者积极去面对机遇。
但是这一次,在林默身上,她的能力完全失灵了。自从那个花瓶莫名碎裂以后,她就再也感觉不到林默的存在,就算如林老爷子所说,林默是那个人的容器,但是两个不同的灵魂之间的融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就算被夺舍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能成功,而且她相信林默的灵魂足够强大,不会被轻易打败,幼年的他能够反过来压制住那个灵魂,就足够说明问题了,不可能现在倒会这么简单就失败了,那么她始终感觉不到他的存在就很奇怪了。当檀越告诉她,林默出现在巴尔岛上的时候,她根本就不敢相信,一定要亲自去确认林默目前的状况才能安心。
这就是林嫣大小姐神秘失踪事件的前因后果。
“根据线人传来的消息,可以确定那人的确是默少爷。但是奇怪的是,默少爷并没有和梵景文在一起,他现在是和卡洛斯在一起。”不止一个线人传来林默出现在巴尔岛的消息,而且还有照片为证,谭越相信那个人应该是林默。唯一可疑的是林默对待卡洛斯的态度好像有了很大的改变。
以前的林默虽然不记得他小时候被卡洛斯绑架的事了,但是他对卡洛斯依然有一种天然的仇视心理,但是现在的林默,用那些线人的话来说,“与其说卡洛斯是一个变态,不如说默少爷更像一个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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