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号酒吧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知了是知了
“怎么伤的?”离风忍不住问。
“被一只老虎打的。”陈十一半真半假地说。
揉完了之后,离风示意陈十一把衣服床上,陈十一看着总是一脸严肃的离风,反正现在他和离风什么都做过了,他也不扭捏什么了。
“你这就让我穿上衣服了?你就对我没有其他想法?”陈十一问。
“对不起。”离风说。他不应该借着自己的狼性伤害了他,不应该在陈十一的身体这么虚弱的时候折腾他。
居然是对不起?陈十一不知道离风又在想什么了。他不在意地笑着。
“我是说,有时间我们还可以再切磋一下。”陈十一说。
第30章第30章
王二十和小叽喳看着林野和云笙都已经回来了,就猜到事情应该已经解决了,只是为什么一直没有看到他们老板。
“老板呢?”小叽喳连忙问。
“被离风带走了。”云笙说,她看了一下自己的小腿,被划伤了,希望不要留疤,不然不好看了。
“被离风带走了?”小叽喳不有些担心,毕竟那个时候她是亲眼看到了离风失去了理智的模样,而且离风的灵力有多高,她也是一清二楚的,她就怕离风已经失去了所有的理智,不受控制了,那么老板跟在离风是身边,可是很危险的。
“离风救了我们。”云笙说。“离风现在的能力是很强了,他一出现,就能把整个异教徒给团灭,还阻止了这一次的祭月,但是他现在的情绪很不稳定,不过十一跟在他的身边,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云笙可是还记得,那个时候离风即使是失去了理智也要冲过来就陈十一,而且那个时候离风还用邪气凝聚的翅膀包裹住了陈十一,俨然一副忠犬小狼狗的模样,陈十一跟在离风的身边,估计安全得很。
“可是老板身上有伤。”王二十也有些担忧。
“虽然知道离风应该不会伤害老板,可是老板现在需要多休息,跟在离风的身边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变故,不行,我要去找他们。”小叽喳说。
“你知道他们在哪里吗?”云笙问。
小叽喳说:“放心,我的可是猫鼻子,不比狗鼻子差。”说着,小叽喳露出了她的原型,她的头上长出了一对猫耳朵,脸上也长出了绒毛,手上也露出了尖锐的爪子。她喵了一声,冲出了夜色之中。
云笙不禁摇摇头,陈十一这是几世修来的福分啊,身边个个人都对他这么好,实在是让人妒忌。
小叽喳终于循着陈十一身上的气味,来到了这间废弃的工厂中,黎明时分,四处都是一片静悄悄的模样,天刚好蒙蒙亮,小叽喳小心翼翼地踏入到工厂里。等她定睛一看,离风已经站在那里等着她了,想必小叽喳一踏入工厂中,离风就已经察觉到了。两个人剑拔弩张的对峙着,小叽喳看着一脸冷漠的离风,她警惕的看着离风,这已经不是之前的离风。
“老板呢?”小叽喳问。
“不关你的事。”离风说。
“我要带老板离开。”小叽喳说。
“不可能。”离风说。
小叽喳看着离风就觉得生气,她叉住了腰,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骂了起来。“你这个没有良心的家伙,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老板对一个人这么好过,老板可是为了你差点连命都没有的了,你现在,居然还这样子对老板,老板受了重伤,不能再留在这里了,你知不知道。”
“为了我差点连命都没有?什么意思,你说清楚。”离风连忙问。
“当成老板就是为了让他师伯能把你体内的狼魂给消除,才让师伯把你带走的,不然今晚满月,你早就没命了,最后你克制不住体内的狼性,也是老板千里迢迢跑去昆仑山找到灵珠给你,驱除你体内的邪气,为了找到这颗灵珠,老板差点命都没有了,不然,你以为,以老板的灵力,谁可以伤得了他。”
“什么?”离风难以置信的看着小叽喳。陈十一身上的伤是因为他得来的?陈十一体力的真气耗损严重,他是知道的,但是他没有想到,陈十一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他,尤其是他体内的灵珠。
灵珠是最后阎真耗真心植入他的身体里的,不然那个时候黑袍人就别想可以伤的了阎真,他也是因为身体里的灵珠,才能把体内狼妖的邪气给驱除,才能反客为主,夺取了狼妖的力量,可是他没有想到,这一切都是陈十一为他夺来的。他回头看着正在昏睡的陈十一,陈十一现在的身体还很虚弱,时不时就会昏睡过去。这一切,居然都是他造成的,而他的思想居然这么狭隘,居然一直在幼稚地怨恨着陈十一,居然还有杀了陈十一的念头。
自己都变成了一个怎样可怕的恶魔,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
陈十一一直以来都对他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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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么还可以怀疑陈十一对他的真心,可是这样的陈十一,他居然还丧心病狂到把陈十一给□□了,虽然陈十一表现得并不在意,可是,一个男人,对于一个男人的尊严来说,怎么可能不在意。陈十一肯定是因为害怕他会有罪恶感,所以才会什么事情都没有跟他说。陈十一为他做了这么多,居然只字不提,而自己居然还狼心狗肺到做出这么多不堪的事情。离风感觉他自己都没有办法原谅自己。
离风看着陈十一苍白的面孔,他感觉到痛苦极了,他还在想,陈十一为什么没有好好地照顾自己,为什么要让自己受伤,可是现在他知道了,陈十一之所以受伤,都是因为他。
一直以来都是因为他。
陈十一为了他,受过了多少次伤,只要他留在陈十一的身边,他都只会一直给陈十一带来不幸,他只能给自己身边的人带来不幸。他根本就没有能力能够保护得了陈十一,即使是到了现在,他依旧没有办法能保护陈十一,他没有办法。离风感觉到痛苦极了,他的脑袋快要炸开了,沉重的负罪感一直沉甸甸地压在他的心头,他根本没有办法再面对陈十一。
小叽喳发现离风的脸色开始有些异样,神情都变得扭曲了起来,她忍不住关心起了离风。
“离风,你没事吧?”小叽喳问。
“对不起,对不起、”离风在喃喃自语道。
听到了喧嚣的声音,陈十一不由地睁开了自己疲倦的眼睛,看到了小叽喳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而离风,现在的情况好像不是很好,一股邪气正在离风的身体里胡乱的冲撞,离风刚取得身体的主导权,还夺得了狼妖的力量,本身就还没有能够自如的运用身体中的能量,就像一个正在修炼内力的武林高手一般,这个时候最忌就是情绪波动,会造成邪气的乱窜,导致走火入魔。陈十一担忧地看着离风。
“离风,冷静下来。”陈十一连忙说。
只是现在离风的情况实在是有可怕,小叽喳不禁跑到了陈十一的面前,护住了陈十一,就怕离风会突然失去理智。
“你刚刚做了什么?”陈十一问。
小叽喳连忙说:“我什么都没做,我就是告诉他,老板你做了什么而已?”
“什么?”陈十一忍不住用责怪的眼神看着小叽喳,本来离风就很在意每个人的感受,不想给任何人带来麻烦,一直都是这样的性格,很容易有负罪感,他就是不想影响到离风的心情,才会什么都没有跟离风说的,现在小叽喳竟然什么都说了,现在离风是最受不得刺激的时候。
“冷静下来。”陈十一连忙对离风说。“冷静下来,我们一起回家。”
离风看着陈十一苍白的面容,离风笑了,他的笑容看着疏离且遥远。
“以后好好地照顾老板。”离风对小叽喳说,说完,他身后巨大的翅膀又闪现了出来。他扇动着自己翅膀,飞了起来,飞离了这片废弃的工厂,飞向了这一片正在出现的黎明当中。
“离风!”陈十一连忙叫住了离风,他知道,这一次离风离开的话,就不会再回来了。可是离风很快就已经消失在了这一片茫茫的雾色之中。
“老板,他已经离开了。”小叽喳小小声地说。她知道陈十一有多喜欢离风,上一次离风离开,陈十一就已经不开心了很久,这一次离风离开,就不知道去哪里了,小叽喳感觉自己好像做错了事,她担忧地看着一脸苍白的陈十一。
离风已经离开了,再也没有了他的踪影了。之后即使是陈十一派出了小叽喳,要小叽喳找到离风,可是小叽喳都没有办法嗅到离风身上的味道,如果离风有意隐藏自己的话,以她的道行,是找不到离风的,而且现在,说不定离风已经离开了帝都,人海茫茫,她就更加不可能找到离风了。
阎真的灵体已经被释放了出来,现在阎真已经渐渐地康复了,对于离风的情况,阎真也很担忧,当知道离风已经夺取了狼妖的灵力,反客为主的时候,阎真不禁笑了,确实是一个天资很高的孩子。从此他自有自己的际遇,离风他彻底的自由了,不再受任何人的束缚了。
这样对离风来说是一件好事。阎真笑着说。
也许是吧,对离风来说,终于逃离了阎派的监视,逃离了异教徒的魔爪,而且以离风现在的能力,也可以保护自己,不再受那些妖邪的侵害,这样的结局,对离风来说,是最好的,他终于逃脱了这二十年来一直被束缚的局面。
离风,终于自由了。
或许自己应该停止对离风的寻找,就让离风自己一个人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是他实在没有办法放得下心来,尤其是那一天看到离风那样的状态,他不相信离风是真的好的。
离风是自由了,但是他陈十一不是、
过了好久,好久,陈十一再也没有听到关于离风的消息,偶尔,离风的同学还会过来,每次过来都会问起离风的状况,说好久都没有见过离风了,究竟离风去了哪里?但是每次小叽喳都只是笑笑不说话。陈十一知道,小叽喳也许认为离风的离开也有她的一部分责任吧,所以小叽喳也很自责,但是陈十一知道的,这一切不关小叽喳的事情,除非离风自己想开,否则,他是不会再回来的了。
陈十一依旧坐在那个他最喜欢的吧台的一角,默默的喝着酒,抽着烟,偶尔兴致来了,就会上台弹一下吉他,唱一下歌。酒吧里的生意也和以往一样,不好也不坏。偶尔李亦非和陆柒旭会过来,陆柒旭偶尔也会上台和陈十一合唱一下,只要陆柒旭过来,都能带动这里的人气,很多陆柒旭的粉丝都会过来这里和陆柒旭偶遇。
陈十一回到家里,喜欢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发呆,他有时会觉得口渴,可是他懒得去给自己倒水。现在他已经没有了要吃早餐的习惯了,早餐迟早也是要戒掉的。很多东西都回不去了,可是房间里处处都还残留着离风的气息。离风的房间还在那里,一点也没变,只是陈十一再也没有踏足过那间房间,也许房间里已经蒙上了灰尘,但是算了,谁在乎呢。
处处都有着离风的痕迹,在看到冷冰冰的厨房的时候,陈十一回想起那个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在看到阳台上的盆栽时,陈十一会想起那个总是在阳台上浇溉的身影,甚至往阳台外面看到那条弯弯的巷子,他都会想起,那个少年沿着弯弯的巷子路回到这个家里,更别提每天晚上高挂在天空中的月亮了。每一样都是离风给他留下的痕迹,挥之不去。
习惯真的是一样很可怕的东西。看来离风的邪气也已经深入了他的骨髓里,让他没有办法把这个人戒掉。每天晚上这个静静的时刻,陈十一都会很想离风,不知道离风现在在哪里,不知道离风正在干些什么?不知道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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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内的邪气平复了没有?
陈十一若有若无地抽着烟,他看着自己手上的打火机,这个打火机是那个时候离风捡回来给他的,你看离风多可怕,现在连他抽根烟,都会想起离风。
“离风,可以吃早餐了。”
在一个狭小的出租屋内,一个甜美的女声叫住了离风,离风从另一个窄小的房间走了出来,他看着桌面上准备好的早餐,淡淡地说了一声:谢谢。
其实离风很感恩眼前的女生对他那么好,可是每次说出来的话都是冷冰冰的,自己也没有办法,桌面上的早餐很简单,是一杯豆浆和一碗白粥,他知道女生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住在简陋的出租屋里,出租屋坐落在一个贫民区里,这里的环境很复杂,什么人都有,一个女生生活在这里不容易。
离风默默地吃起了桌面上的早餐。
“今天是你第一次上班,不用紧张,慢慢来,有什么不会的,都可以问我。”女生热情地说。
“谢谢。”离风说。
女生不在意地笑了笑。“你从认识我到现在,跟我说过多少次谢谢了。”她手托腮,看着面前长着俊朗的男生,干干净净,身材挺拔,也许是因为对方长得比较好看的缘故吧,所以她觉得离风跟别人很不一样。
“你现在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女生忍不住再问,这个问题她已经问过很多遍了,但是她对于失忆这种只有在电视上才出现过的桥段,她觉得很不可思议。
“嗯。”离风放下了早餐,说道。他的话向来很少,待人也冷淡,尽管这不是他心里的真正想法。
女生笑了笑。“不过说起来也奇怪,本来我从来不走那条小巷的,可是那天值夜班回来,偏偏走了那条小巷,才看到你昏倒在那里,我跟你说,这里整天都有人打架斗殴,每天都有小混混倒在路边,我们这里的普通人家为了自保,从来不会招惹倒在路边的人的。”毕竟善良对他们而言是一种奢侈品,而且救了一个陌生人回来,也不是陌生人的背景,要是被对方反咬一口就不好了,即使不被对方反咬,对方要是有一个背景很强大的仇家,波及到她,那也不是一件好事情,所以救人对他们来说,从来都是只有百害而无一利。
“可是那晚很奇怪,我偏偏就救了你,可能这就是缘分吧,注定我冥冥之中要救你回来。”女生笑着,至少把离风救回来了,那种感觉也不差,离风虽然很少说话,但是会主动帮忙做事,而是做事很得体,应该不是浪迹街头的混混,但是离风说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所有的事情了,只记得自己叫做离风,虽然觉得事情很扯,但是女生观察到离风说话做事总是带着一丝茫然的气息,应该是对以前的事情真的是没有印象了。
她的年纪不大,与离风的年龄相仿,脸上还带有一丝少女的天真,但是由于很早就开始独立生活,所以她的处事带有与同龄人不同的成熟。
“谢谢。”离风说,他的每一句谢谢都是真诚的。
第31章第31章
离风失忆了,很奇怪,他脑海中一片空白,对于自己过往的一切,完全没有印象了,他不知道自己从哪来,也不知道自己当初为什么会晕倒在那个小巷子里,他的身上没有任何一点可以证明他身份的东西,他不记得自己的家在哪里,也不知道的有什么亲人,他唯一记得的一点就是他的名字。
他只记得他叫离风、
小玲说觉得这样的失忆很奇怪,小玲,就是那个救了他并留了他的女孩。
她说电视上那些人的失忆都是什么都不记得的了,但是离风居然还能记住自己的名字。而且她当初救了离风的时候,离风的除了身上的衣服有些破损,脸上带着一丝小伤,身上并没有很大的伤,而且离风的头上也没有见到有流血的迹象,应该不会是脑袋有伤,不过不排除脑震荡的可能。
总之那天凌晨的时候,她就看到离风倒在那个巷子里,而且当时的情况看起来不是很好,如果任由离风倒在那里,说不定离风的小命当初就没有了。
离风醒来的时候,茫然地看着身边的一切,这一切都不是他熟悉的,他不属于这里,但是,他又不知道他属于哪里,他该回哪里去,他忘记了自己所有的一切,可是他的心里一直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被他丢弃了一样。究竟是什么?离风也想不起来了。他只知道自己的心里,好像有一个缺口,空荡荡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他的心里扎了一刀,感觉很痛,偶尔,他好像看到一样什么东西的时候,心就会痛,很痛很痛,说不出的疼痛、
那种痛,好像,没有办法停止,没有办法呼吸,好像自己快要死了一样,好像自己置身于一个冰冷的湖底,被溺得无法呼吸,他隐隐约约好像看到一个人影在岸上看着他,一直注视着他,可是那个人是谁?他不知道,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他只要想起那个影子,他的心就会痛起来。一方面,他很想去想起那个人,可是另一方面,他又不想去想起那个人,一种很矛盾的心理。
今天是去工作的第一天,小玲介绍他去她一直工作的酒店里当侍应,是在一个饭厅里帮忙端端盘子,点点菜,本来他没有身份证,是不被录取的,还好小玲在酒店里也认识了一些人,就能把离风带进去。小玲很热情,也很爱笑,对他很好,能够无缘无故对一个陌生人这么好,自己何德何能,所以对于小玲,离风的心里一直很感激。
“怎么样,这样东西你都学会了吗?”没过多久,小玲就会过来问一下,好像第一天上班的人是小玲一样。“这里是很高级的酒店,这里的客人一个都得罪不了的,所以你一定要小心地应付。”
“好的。”离风说。
一开始,小玲还担心离风做不来,可是一天下来,在小玲的观察下,离风做事很得体,而且处理起来井井有条,不像那些第一天上班就手忙脚乱的行人一样。离风做这些事情熟练得不像话,好像之前就是做这样的事情一样,所以经理看到新来的年轻人做事这么有条理也很高兴,毕竟一开始他看到离风过来的时候,又没有身份,一问起事情来也是一问三不知,而且,离风长得又这么好看,通常这样的男生都会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像个大爷一样等着别人伺候,眼角都高过天的。他是不打算请离风的,无奈和小玲有一些交情,而且离风长得好看,也可以拿来当门面充当,现在一些客人都喜欢长得帅的服务员,尤其是他们这里的顾客也是以年轻人为主的,就只好卖小玲这么一个人情。
可是今天看来,请了离风,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些富二代女生为了多看离风一眼,都会经常叫离风过去下单,多点了很多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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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里的菜每一道都是不便宜的,不是普通人家能够消得起的,所以可以预想到不久的将来,他们的营业额会不断的上升了。
“经理,你们怎么新来了一个这么帅的小伙。”一个经常过来吃饭的女生问,她是帝都最著名的建筑业大王的小女儿,有钱得很,整整无所事事就是各种吃喝玩乐。
“嘿嘿嘿。”经理狗腿地笑着。“还不错吧,这孩子。”
“不错,我还真的是第一次见到长得这么帅的服务生,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身上的气质,跟其他人不一样。”女生说,其他那些男生看到他,就好像蜜糖看到蜜一样疯了似的围上来,都烦到她快疯了,可是这个服务员就不一样了,虽然只是一个服务员,但是做起事情来不卑不亢,腰板挺得笔直,站在一群人里面显得那个格格不入,有句成语怎么说来着:鹤立鸡群!
依她看,这简直都是孔雀立在鸡群里面了。而且一脸冰冷,看起来都酷,她最喜欢这么酷酷的男生了,有气质,男人嘛,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越看离风,她就越喜欢。
经理看到女生这么感兴趣的模样,连忙说:“我看你这里要加点水了,我叫离风过来给你加水好不好。”
“他叫离风?不错,我喜欢这个名字。”女生笑着。“快去快去,快去叫他过来。”
小玲看着第一天上班就忙得不停的离风,她不禁关心的问道:“还可以应付得过来吗?”
“嗯,还行。”离风说。
“其实很奇怪,今天餐厅的生意也不是特别忙,可是经理就只叫你一个人出去招呼。可能是见你是一个新人,想要锻炼一下你吧。”小玲说,今天因为离风的到来,他们其他的服务员都很有空,每一次,经理来了就是叫离风出去招呼的,其他人今天都可以在旁边好好休息一个晚上了。
“你以前是不是做过这样的工作,我看你很熟练。”小玲说,她知道离风的学习能力很强,但是强也不是能厉害到这种程度,虽然说服务生也没有什么特别难的地方,但是一些细节第一次做多少还是会出错的,尤其是这里的客人都是一些特别注意礼仪的上层社会人士,可是离风每件事情都是做的恰到好处的。本来小玲看到离风身上一言一行好像都带着一丝贵族的气息,还以为离风会是一个落难的贵公子,可是现在看来,应该不是,应该也是和他们一样,在外打工的普通人。
离风也觉得很奇怪,自己对于这样的事情确实是很熟悉,好像自己已经做过这样的工作一样。“我也不知道。”离风迷惑地说。
“对了,今天那个建筑大王的千金一直叫你出去服务,可能是对你有意思。”小玲说道。
“不会的,我只是一个服务生。”离风说。
小玲对着离风笑了一下。这就是离风与别人不一样的东西,也许是因为他对于自己本身的外貌从来不自知,一般人有这样的外貌,都会给人一种不靠谱的感觉,毕竟长得好看,很容易就一直被大家捧着,所以长得好看的人一般心里都是飘飘然的,不好相处,而且还会不屑于与一般人相处,可是离风不一样,他甚至比一般年轻人还要谦卑,做事还要有条理,小玲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够成熟了,可是跟离风比起来,依旧是小巫见大巫。
“她叫欣欣,是出了名的刁钻泼辣难以照顾,我们这里服务员都很怕她的,只要她来,都没有人想要去她那一桌伺候的,不过今天看来,她对你还不错,一个晚上都没有刁难过你,所以说有钱人就是幸福,有些人从出生开始,命运就已经给她一把金钥匙了,她现在拥有的,是我这辈子都没有办法奋斗到的。”小玲言语之间,还是忍不住对这里上层社会人产生羡慕,肯定,他们只是这里的服务员,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缘故,他们一辈子都接触不到这上面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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