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笑拂衣归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自带小板凳
谢沛扭头看着目瞪口呆的叫花子军汉,扬声说道:“不用羡慕,两个月后,你们也将如他们一样!!!”
第174章破衫军
从六月到八月,张孝邦亲眼见证了一个奇迹。
他不愿接受的叫花子流民一般的队伍,如今正安静整齐地在军营中肃立。
虽然他们的面上依然还残留着枯黄之色,虽然他们的身躯依然还保持着削瘦之形,可……他们的眼睛里却闪烁着光,那是希望与生机焕发出的神采。是一个勇敢无畏的士兵,必须拥有的东西。
谢沛将自己上辈子练兵的经验,结合李彦锦提供的后世军队模式,融合成了在这个时代最领先的练兵方式。
短短两个月时间,这四千人,已经脱去了流民、农夫、乞儿的身份,变成了真正可以听从指挥的士兵。
当然,这还只是第一步。想要他们拥有不错的战力,还必须花更长的时间操练。
张孝邦看着这四千士兵,心中又欢喜,又难受。
欢喜的是,他明白,有这四千士兵坐镇,豫州已经不再需要他守着了。再过不久,他就能回到熟悉的北疆,在唐大将的麾下,继续与蛮族战斗了。
而难受的则是,他也很清楚,眼前这四千士兵,只要带到北疆去,稍加训练,就能变成镇北军中的好儿郎。四千个好儿郎啊!!!
张孝邦百爪挠心,格外闹心……
谢沛和李彦锦自然也看出这小子的纠结,不过李彦锦看自家媳妇辛苦了两个月,并不愿意白白便宜了姓张的傻小子。
晚上吃饭时,一辈子的好兄弟,又开始掏心掏肺地说了起来。
“张大哥,我看你这几日似乎有心思啊?”李彦锦一脸担忧地问道。
张孝邦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吭哧了半天,终于吐露了心声:“李兄弟,不瞒你说,是我起了贪念啊……这不,我看你们如今已经有兵力控制豫州了,就打算回北疆帮大将去。可,我看着谢兄弟练出来这么些好兵,就总想着,北疆那边常年缺人的问题……唉,兄弟,我知道这么想不地道,可我就是忍不住啊!”
李彦锦给张孝邦倒了一杯酒,道:“大哥,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这次,恐怕是你想左了。”
张孝邦一愣,问道:“还请贤弟教我。”
李彦锦点点头,道:“你可清楚,之前,北疆缺兵,到底是什么原因?”
张孝邦叹了口气道:“朝廷常年克扣军饷,镇北军若不是有大将筹谋,光靠朝廷那三瓜两枣,怕是连每日两餐稀汤都难以为继。只是大将也不是财神爷,他能把现有的镇北军维持住就非常辛苦了,再想多招些兵士,却是连招募都凑不出来……”
李彦锦点点头,伸出一根手指,蘸了点茶水,在饭桌上一边写写画画,一边说道:“大哥你来算算,从豫州到北疆,四千士兵需要消耗多少口粮。”
张孝邦微张着嘴,有些呆愣。他没想到,李彦锦竟会问出这个问题。
李彦锦也不理他,自顾自算道:“四千人,按咱们现在的伙食,每人每日消耗粮食一斤半,则军队每日消耗六千斤粮食。从豫州到北疆,至少要走六十天,需要消耗粮食三十六万斤。”
张孝邦眉头微微皱起,李彦锦这番计算并没错误,只是他们往日行军,并不会保证每人每天一斤半的口粮。用野菜、麸皮之类的东西凑合混混,半斤粮食也能糊弄个肚饱了。
李彦锦似乎知道他心中所想,继续道:“若减少口粮,每人每天只吃半斤,那也要消耗粮食十二万斤。”
张孝邦听着,不由点了点头。
李彦锦停下来,转头问他:“若是你把这十二万斤粮食节省下来,直接用它们在北地招兵。就按招募时的惯例,每人十斤粮食的用,你能招来多少士兵?”
张孝邦睁大眼,小声说道:“一万二千……?”
李彦锦露出了个“孺子可教也”的表情,点头道:“没错!所以,你是想要这四千人,还是愿意去北地再招一万二千人?”
这个问题,张孝邦不需要任何思考,就能说出答案。
本来最适应北疆作战的,就是当地的士兵。这四千南方兵就算拉到了北疆,能真正成为可靠战力的,恐怕也不到一半。异常寒冷的气候,直接就能折损掉近一半的南方兵。
张孝邦长舒一口气,道:“多谢兄弟啊,我竟没想过这么细的问题。”
李彦锦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客气什么,你我兄弟,本就该互相照应。”
张孝邦感动不已,哽咽着灌了口酒,道:“好兄弟,一辈子!”
三日后,张孝邦不但没有要谢沛手下那四千兵士,还把自己之前练好的人马留下大半,只带了两百号人,离开了豫州。
只是当他兴冲冲地赶到北疆军营时,忽然愣住了。
那可以招揽一万二千士兵的粮食,好像并没有出现啊……
此时,他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被李兄弟忽悠了……
不过好在,半个月后,李家给镇北军送来了三十万斤粮食,并指名是家中小辈李彦锦要送给张孝邦的。
某位“祝福”了李兄弟半个月之久的家伙,惭愧而喜悦地接受了这批的军粮。
并诚挚地发誓,这次是真的要把李彦锦当作一辈子的好兄弟了!哦,还有谢沛兄弟,也是要结一辈子的情谊!
李彦锦:谢兄弟那里并不用你惦记一辈子,真的。
升和二十一年,九月初,湖白府武阳城外的府兵军营中,又迎来了一支四千人的队伍。
这支军队因加入的时间晚,在训练时,被其他几支队伍几乎是虐得不要不要的。
因为身体底子太差,他们不少人竟是在力量项目上,连女兵队的标准都达不到。
因此,这四千人的新队伍,在接下来的几次大比中,都成了垫底的角色。
军队中,若不搞什么裙带关系的话,一向是以实力论高低。
所以,这四千人羞愧之下,几乎人人都抬不起头来。
好在虽然其他老兵,爱拿他们开玩笑,却也并没做出太过分的举动。谢沛对此情形,也没插手阻拦。她只是默默地将操场四周的火把燃烧时间延长了一些。
这四千人知耻而后勇,他们自觉地增加了训练时间。因为训练量太大,统一发放的军服就比别的队伍,破得都快些。
再加上这四千人中,不少人还把以前的破旧衣服舍不得丢,被旁人看见后,竟给他们起了个外号破衫军。
然而,谁都没想到,原本只是嘴贱,戏弄下同袍的称呼,在几年后,竟成了威震南北的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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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名。
无数儿郎都以加入破衫军为荣,且每年比武时,若破衫军的士兵获胜,都会当场撕掉上衣,露出健壮结实的胸膛。
这一习俗导致了后世对破衫军名称由来的误判,都以为是因为军中儿郎胜利后爱撕破衣衫,才赢得了如此美名。实在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就在谢沛麾下新增了“破衫军”的时候,血滴子的首领也有了重大发现。
他之前剿灭了高恒在京城中的势力后,从怂货高登峰嘴中,得知了夜殇和京城之外其余分部的存在。
然而夜殇行事诡秘,血滴子几次险些抓到他,结果都被他溜掉了。更让人心烦的是,在追杀夜殇的过程中,已经先后有四名血滴子丢掉了性命。
血滴子每一个成员都很宝贵,他们几乎是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一代慢慢养起来的。为了弥补人员减少而养的孤儿,因为信任问题,也无法在第一代学到高深的本事。只有当他的忠心经过了时间的检验,他的儿孙才能接触到组织的核心,成为真正的血滴子。
这两年,自太上皇去世后,血滴子与富平侯和高恒两方势力交手时,也折损了不少高手,导致现在血滴子的规模几乎只剩下了当初的三分之一。
在这样的情况下,夜殇一个人就折损了他们四个好手,且还活着逃掉了,这在血滴子首领看来,简直就是无法原谅的事情。
于是,他把天南地北的好手都调了回来。目标就是抓住夜殇,再从他嘴里,把高恒组织的剩余势力全部挖出来,彻底剿灭,一个不留!
皇天不负苦心人,当血滴子所有高手齐齐出动后,他们终于再次找到了夜殇的踪迹。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里提到军队口粮,一人一天为一斤半。可能有人会觉得太多了,谁每顿饭能吃半斤粮啊?
其实这个问题是因为咱们现在的食物充足,有了丰富的蛋白质摄入,对碳水化合物的需求就降低了。换句话说,就是有肉吃,油水多了以后,就不用靠吃那么多米饭来填饱肚子了。
这个事情,咱们的父母辈应该都了解。在他们那时候,食物匮乏,饭菜里也缺少油水。
计划供应时期,城市户口,一个月每人分三十斤粮,可大多数人,是不够吃的。
原因正如上面所述,肚子里没油水呐,身体缺乏蛋白质等能量供应,只能大量摄入碳水化合物来补充。
所以老一辈人中间,很多人的胃部都偏大。而且因为粗粮摄入过多,胃病等消化系统疾病也是他们那一代人最常见的毛病。
第175章神奇的孟家兄弟
血滴子发现了夜殇的踪迹后,却并未能迅速将其抓住。
大约是因为这段时间的生死追逐,夜殇如今竟变得极为难缠。
血滴子的高手尽周折也只是做到了不再让其从眼前溜掉。
就在追逃之间,血滴子首领兴奋地发现,那夜殇终于向外求救了。
这是血滴子首领最想看到的事情。
因为只有如此,他们才能在没有抓到夜殇的情况下,树藤摸瓜地牵出高恒组织的其他分部。
升和二十一年的九月,血滴子终于追到了黑山。
在失去了八位血滴子之后,首领怒不可遏地召集了所有人,决定血洗黑山。
没人知道,那半个月的时间里,血滴子在黑山中到底遭遇了什么。
只有他们的阴魂,由于各种离奇的死法,而愤恨难平,不愿散去。
这,是被锄头铲断了脖子的。谁能想到,那个专注于刨地的老汉,竟能面不改色地,挖人头如挖芋头一般轻松。
这,是被粪瓢拍扁了脑袋的。鬼才知道,那个清理茅坑的老妇,一出手,竟带着千钧之力,拍脑瓜如拍黄瓜一般干脆。
这,是被烧火棍敲断了颈骨的……
这,是被烟杆插穿了喉管的……
这,这,这这……这他玛哪儿是什么山民,根本就是一群最可怕的魔鬼!
血滴子中,有位老成员,运气极好地没有当场死去。
他憋着满口的鲜血,用最后一点力气,从大坑中爬了出去……
几年后,某位少年为了寻找经年不曾归家的父亲,终于在黑山旁的一棵老树下,看到了熟悉的符号。
若干年后,某些无法见光的组织中,就流传出一句话来宁见阎罗王,莫遇黑眼狼。
于是,狼族之中,除了白眼狼这位名人外,又添了一员代表恐怖之神的猛将黑眼狼。
当然,若是鼬族人知道,中原有人将他们的族神误认为是黑眼狼,一定会非常生气。
简直胡说八道!那分明是黄大仙黄鼠狼!
夜殇在童姥姥的帮助下,不但留住了性命,也将组织的残部保了下来。
此时,他最大的愿望是希望李彦锦能成为他们组织新的头领。
然而,这个希望在童姥姥无情地嘲笑中,变得异常渺茫。
在黑山亲眼目睹了血滴子的覆灭后,夜殇一个人坐在山崖前,发了整夜的呆。
次日一早,他就辞别了童姥姥,在斑斑的歌声中,下了黑山。
这一年的冬季,一对孪生兄弟来到了武阳城中。他们手持着一封书信,求见李彦锦。那封信的落款,是一个名为“叶尚”的人。
李彦锦看完书信后,顺手将其递给了谢沛。
堂中静候的孟家兄弟,对此视若无睹,仿佛早就知道李彦锦与谢沛的关系。
李彦锦看着两位青年,开口说道:“孟无敌、孟无悯,你们是自愿前来的吗?”
孟无敌上前一步,行礼后说道:“回大人,九月时,叶叔叔回到镖局,将我等当年所签的卖身契,全部解除。如今,在官府户籍上,我们都是清清白白的良民。叶叔叔带着一部分不愿离去之人去了黑山脚下定居,其他人则发了遣散,各随其愿。我们兄弟二人有些微末之才,如今世道将乱,我们也想趁此机会,建下些功业,只盼日后能让我孟家祖先不觉丢脸。”
孟无敌将自己的真实想法说了出来,他知道,因往日身份问题,与眼前这两位大人谈什么感情,势必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而在没有感情可谈的前提下,展现出自己的诚意才是最有可能让对方改观的办法。
李彦锦已经看过夜殇的信了,里面与孟无敌所说的几乎一致。略有不同的是,在孟家兄弟看来,那些被带到黑山脚下的人是因为不肯离开镖局的。而实际上,被带走的都是清楚高恒组织真正内情的人。
夜殇不能冒那么大险,放任其随意离去。只能借助黑山的力量,将他们留在身边,牢牢看住。
此时谢沛也看完了信,她感兴趣地看了看孟无敌和孟无悯兄弟俩,开口问道:“你俩这本事是天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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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什么功法练成的?”
孟家兄弟俩,异口同声道:“天生的。”
谢沛和李彦锦对视一眼,都好奇不已。
原来,夜殇在信中写到,他已经解散了残余的势力,打算在黑山脚下安度余年。
然而,他手下这对孟家兄弟,天赋异禀,品性极佳。不过,因为这两人都有一份建功立业、光宗耀祖之心。就想着推荐他们到李彦锦这边来,看看能否寻到合适的机会。
据说,孟无敌在呱呱坠地之时,就显露出不凡之处来。他不但哭声格外嘹亮,且时常会让闻者出现一刹那的茫然。
这情况,随着他年纪增长也再不断加剧。孟无敌五岁时,其吼声已经能让成年人出现短暂的失神。
孟母见状,泪流满面地直说是祖宗显灵,遂卖光家产,为兄弟俩寻找武师,并将大儿子取名为“无敌”。
与哥哥不同的是,孟无悯的天赋,是在孟母重病去世后才显露出来的。
当年孟家孤儿寡母本就生存不易,孟母把家产变卖后,还要教导两个孩子练武识字,日子愈发艰难。
苦熬几年后,一个阴湿的寒冬里,孟母患上了肺炎。
孟家兄弟那时不过八岁,为了凑足母亲的药吃尽了苦头。有大夫说,孟母此症需要用百年老参,方能延续些寿命。
可此时孟家连房子都换成了药,又到哪里去弄钱买什么百年老参?
孟无敌与孟无悯为了救母,一咬牙,找到了名声极好的一家镖局,想要卖身为奴,只求开镖局的叶师傅能借些钱,先给母亲治病。
这位叶师傅正是夜殇本人,他问孟家兄弟,他们可有什么本事,能值一支百年老参。
孟无敌不得已,违背了母亲的交代,向夜殇展示了自己神奇的天赋。
夜殇当即出钱,买了老参给孟家送去。
孟母虽然病得昏昏沉沉,可她见到老参时,却立刻意识到,儿子怕是做了不对的事情。
当听到夜殇讲明了孟无敌和孟无悯卖身换老参的事情后,孟母一口淤血喷出去老远。
八岁的孟家兄弟,哪儿能想到,老参都弄来了,母亲却气得吐血?!
孟母浑身颤抖着,却又不忍责罚两个孩子。
夜殇知道孟母这是不愿儿子落入贱籍,于是开口劝慰,说自己不是落井下石之人。这老参只是借给孟家的,也不需要孟家兄弟俩签什么卖身契。只需日后赚了钱,还来就是。如今,且让他俩在镖局里做些零工,赚点家用。至少也要先把日子维持下去再说。
孟无敌和孟无悯听了,自然高兴。他们也知道,母亲对自己兄弟俩期望极高。之前想要卖身,也不过是逼到无路可走,才想出的法子。
如今,若按镖局叶师傅所说的,那真是再好没有了。
然而,谁都没想到。最看重两个孩子的孟母,却在病床前,流着泪,拒绝了夜殇的提议。她硬压着孟无敌和孟无悯,写下了卖身契。
“大郎,二郎,娘亲将你二人看得比性命还重。可比你二人更重要的,则是我孟家刻进血脉里的仁信礼义。娘盼着你们成才,盼着你们光宗耀祖,可若是你们连信义都无法坚守,孟家的先祖将以你们为耻!记住了吗?!”孟母嘴角溢血地嘶声说道。
孟无敌与孟无悯跪在地上,泣不成声地连连磕头。
这一幕永远地刻进了两个孩子心里,使得他们哪怕签了卖身契,却也从不曾做下些鬼祟暗杀之事。
只是孟母哪怕有了老参,却也只多撑了半个月,就撒手人寰了。
夜殇总觉得孟母走得这么快,自己也有些责任。愧疚之下,就把孟家兄弟当作自家子侄般,真心实意地教养了起来。
在孟母去世后,孟家兄弟俩悔愧难当,都生了一场大病。
孟无敌好得快些,之后也并没什么异常。而孟无悯烧退之后,就变得沉默寡言起来。
不过,夜殇很快就发现,孟家老二对旁人的态度,很有些意思。
也是孟无悯还年幼,不懂掩饰自己的喜恶,所以,夜殇才能轻易从他的表情中判断出,孟无悯对旁人的看法。
让夜殇吃惊的是,但凡孟无悯厌恶之人,其人品都有些问题,但凡他亲热之人,都是些忠义良善的好人。
这份识人的本事,别说是八岁的幼童了,就是阅人无数的积年老吏都做不到。
那些人品不堪的家伙中,可有不少都是大家口中的好人,他们把自己的龌蹉隐藏之深,若不是夜殇拥有特殊的渠道,恐怕都无法全部查清。
一个两个的,还能说是巧合,可十几、二十的,那就无法再让人忽视了。
夜殇越发用心地教养起孟家兄弟来,待几年后,三人感情深厚了,他才问起孟无悯此事。
孟无悯似乎也不知该如何表达,想了半天,说道:“叶叔,我说不清楚。我好像能闻到别人身上的一种气味。我喜欢的那些人,有的身上是米饭的味道,有的是肉汤的味道,有的是树叶的味道,有的是蜂蜜的味道,这些我都喜欢,所以就爱与他们亲近。不过,也有人身上的味道很难闻,有的如茅厕,有的如腐肉,有的酸涩,有的刺鼻。像这样的,我就不愿接近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章里,能让人短暂失神的“孟无敌”是由“woody”宝贝扮演的,这可是冲锋上阵的一员猛将呐,谢老大看好你!
而长了个神奇的鼻子,能闻出善恶的“孟无悯”则由“”无名朋友扮演,你可是我给李彦锦预留的强力狗头军师呐~~~诶嘿嘿嘿……
昨日与友人闲聊,感觉五月的二十几号是一连串的节日。
520就不说了,521我觉得也是个“我爱你”的意思;522我爱儿“亲子节”;523我爱山“爬山节”;524我爱……咳,这个就算了,看哪个宝贝能想出个吉利的节日来;525我爱我“女人就该对自己好一点节”,或者是我爱舞“热舞节”;526我爱肉“拒绝减肥节”;527我爱吃“吃货节”;528我爱发“赚钱节”,或者是我爱爸“老爹给钱节”(父亲节是老爹钱节,支平衡,不错哒);529我爱酒(这个……酒驾还是要不得的啊);530我算了(终于消停节!)
第176章玉魄三身功
要不是了解孟无悯的性子,夜殇绝不会相信,世上还有人能凭气味,来判断人性的善恶。
可当他把孟无悯的眼睛蒙上,找来了大牢中的恶徒混在十几位好人之中时,不管队形如何变化。孟无悯都能准确地找出,他最讨厌的几个家伙。
而这几个人,全是杀人放火、奸/淫掳掠之徒。
原本,孟家兄弟,是夜殇手中最后一张王牌。不过,当他下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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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组织时,如何不让这张王牌被糟蹋掉,就成了夜殇最大的愿望。
李彦锦和谢沛在确认了孟家兄弟是自愿前来的,就爽快地把人下了。
但他们并未因兄弟俩神奇的才能,而给予其特殊照顾。
这对十五岁的双胞胎兄弟被直接交到了白波手里。就如同普通士兵一般,开始了奇特而辛苦的新兵训练。
十一月初,解决了血滴子的童姥姥带着斑斑又一次来到了武阳城。
与她一同到来的,还有疤脸李长昴和他的儿子李宜山,也就是智通和尚。
智通如今的脑袋上已经长出了一层短短的发茬子,可见他这和尚似乎是做到头了。
众人进屋后,并不忙着唠嗑。李长昴拍了下儿子的肩膀,从其身后解下了一个包袱。
众人围在桌边,看着李长昴从包袱中拿出了三块牌位和一个木匣。
这三块牌位分别是李彦锦的父母和他的奶奶李长参的。
木匣中,则装的是一本族谱。
李长昴把牌位交给了李彦锦,道:“你的身世如今已经大白了,虽然高登云害人不浅,可你的奶奶与母亲却应该有人祭拜。至于你父亲,他还来不及做下什么大恶就走了,拜不拜都随你。”
李彦锦伸手轻轻拂过写着李长参和姚静姓名的两块牌子,房间里,一片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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