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穿男]科举之路
作者:从南而生
一朝穿越,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上有寡母,下有幼女,嗷嗷待哺。当现代女教授穿越成屡试不中的渣男书生,一无所长。叶云想了想:也唯有读书科举这一条路算专业对口了!ps:女穿男,有女主,1v1,轻松种田向。写文不易,不喜勿喷,多谢理解。内容标签:穿越时空励志人生科举朝堂之上
[女穿男]科举之路 分卷阅读1
第1章穿越
天启十年,七月,西宁府,青山县。
午后的夏蝉,喳喳的鸣叫,令人心中升起无限的烦闷。
薄帐也挡不住的酒臭味,床上的人袒胸露乳,呼呼大睡,丝毫没有任何惯常在外表现出来的文人气息,杨慧手中捏着剪刀,目中露出一丝狠意。
“娘。”
杨慧回头,三岁的小妞妞站在门外,睁着大眼睛呆呆的看着这一切。
看着妞妞额头上的那块伤口,杨慧心中发酸,眼泪就要掉下来。
身后传来声响,杨慧赶忙将剪子放下。
叶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皮千斤重,浑身酸痛难耐,好像被车子碾压过一样。
入眼即是一个布衣荆钗的美貌妇人,眼角眉梢带着倦意。
“你……”
甫一开口,那妇人便急忙道:“相公醒了,妞妞快去打水。”
说完小心翼翼的扶着叶云起身。
what?相公?吓得叶云一把推开杨慧。
杨慧浑身一颤,低下眉眼不再动作。
叶云右手不经意的在下身一摸,顿时心都凉了。
我成了一个男的。
怕是没有睡醒吧,这样想着,她又躺回去了。
天气炎热,毫无睡意。
视线的余光看到一个低矮的小人,微微颤颤的端着一盆水。
叶云赶忙爬起身来,三步两步冲到妞妞跟前,妞妞吓得往后一退,水盆里的水晃动着撒出不少。
抢过水盆,看着妞妞怯生生的模样,不悦的向杨慧道:“这么小的孩子,摔到了怎么办?”
杨慧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诧,不知这人又在闹什么幺蛾子,还是酒醒了就想装一回慈父。
叶云只觉得眼前一黑,晕眩了一会,跌坐在身旁的椅子上,原主此前近二十年的记忆在脑海中如走马观花般飞速闪过。
原主名叫叶信芳,是个读书多年一事无成的书生,父亲早亡,少时由寡母刺绣抚养供读,待他大了一些,寡母便带着之前的信物登了杨家门,闹了几番,娶回了有不少嫁妆的杨慧。原主的父亲在世时,家境尚可,与当时家境相当的的杨家定下娃娃亲,奈何多年过去,杨家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当地的富户,而叶家,因叶父多次赶考后一场大病,耗尽家财,而叶父也没能救回来。
原主不事生产,却总是自命不凡,一心想要读出个名堂,奈何几次考试发挥不佳,连个童生都没有考上,心灰意冷之下,染上了酗酒的毛病,最终在一次酗酒之后,悄然逝去,换成了叶云。
叶云心中有些不耻,吃软饭就算了,还酗酒打老婆,这原主真是十足的人渣。叶云在现代,本是个孤儿,虽是女子,却性情坚毅,吃苦耐劳,多年苦读,一路重点大学、研究生、博士,最后留校任教,虽然是冷门专业,但也算是学有所成,万万没想到,人生刚刚出头,便遭遇一场车祸,送了性命,由一个恋爱都没体会过的剩女变成一个人渣酒鬼兼孩子他爸。
原主身体虚弱,叶云只觉得浑身沉重,水盆拿了一会就觉得十分沉重,暗道还真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一个。
叶云掬起一把水搓了搓脸,摸摸空空的肚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杨慧,“有吃的吗?”
杨慧神情木然,“厨下还有几个馒头,我去给你热一热。”
叶云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道:“不用那么麻烦,天气热,要是没坏直接吃就行。”
叶家房子是传承下来的老宅,是一处两进的院子,看着已经有些破旧,叶家人少,不过住了叶母、叶信芳夫妻、叶母十四岁的小女儿叶兰,还有叶信芳的女儿小妞妞。这两天叶母带着叶兰去走亲戚,并不在家。
叶信芳昨日酗酒,如今已是下午,这具身体实在是饿得很了,拿起馒头就吃,小妞妞站在门口,睁着两只大大的黑眼睛看着叶云,叶云在现代也是黄金剩女一枚,自己是孤儿,但却很喜欢孩子,看着妞妞直勾勾的盯着他手里的馒头,便掰扯半边出来。
“妞妞,来。”
奈何妞妞听了这话,反而后退好几部,险些跌倒。
杨慧在旁边,一言不发,心中暗道,这人莫不是身上又缺钱了,回来装什么慈父。
叶云刚吃完,不等他说话,杨慧便将碗筷拾起来。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得想一下日后的生计,既然是到了古代,成为一家之主,总不能像原主那样,吃着亲人的血肉过活。原主再不堪,终归是给了他一次新生的机会,他必然要替原主照顾好家人。
看了一眼破旧的老房屋,心里暗叹,钱啊钱,真是万恶之本。
种田?看看自己这软胳膊细腿,叶云将这个选项排除了。经商?造肥皂制玻璃?叶云倒是知道怎么制造,却不敢贸然的做这个,明显的暴利行业,若不是权贵在背后撑腰,这样的生意怕是会招来性命之忧,暂且压下,看看以后有没有机会。
思来想去,还真只有如原主一般,读书科举,若有所成,便能庇护家人。
这个时候,叶云就不得不庆幸,自己的学术方向是古代文学,勉强也算得上是专业对口。
(以下称叶信芳)
这个朝代为昭朝,当今皇帝是开国以来的第二位皇帝,今年是在位的第十个年头,这是中国历史上不曾出现的朝代,原主的记忆中,历史上的宋朝之后,并不是蒙古铁骑入中原,而是一位叫李元齐的皇帝建立了大东皇朝,大东皇朝延续了将近四百年,才被现在的昭朝所取代,而李元齐的生平与起点种马男相似,早年丝出身,恰逢乱世,一路服无数小弟与后宫,最大的举动就是提高了女性的地位,彻底的废除小脚这样的恶俗。奈何这位皇帝在位后不久便去世,死因不明,他的许多政策继位者并没有彻底的执行。
叶信芳有些可惜,若是生在大东皇朝初年,也许还能和这位疑似老乡的开国皇帝认认亲。
下一次县试定在二月份,如今还有大半年,叶信芳盘算着这么长时间,也够熟悉这具身体了。这具身体十分孱弱,正好趁着时间好好的锻炼一下。
“那个,”叶信芳回忆了一下,憋了半天,方才唤道:“娘子。”
杨慧手一抖,碗筷险些掉在地上,她的记忆里,新婚燕尔时叶信芳叫了几声娘子,后来他多次考试不利,自己不思反省,反而怪上了杨慧,认为是她进门带坏了气运,平日里不过喊一声“喂”。
杨慧直愣愣的看着他,并不言语。
叶信芳受不了这样的视线,移开视线,开口道:“我要出门了。”
杨慧点了点头,照旧不言语。
叶信芳出了家门,状似漫无目的的在县城街道里面晃悠。
昭朝初立,街面上皆是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百姓们虽然衣着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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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面貌积极,眼中充满对生活的期盼,他心中庆幸,还好不是生在乱世,不然朝不保夕,瘦弱的身体如何护住一家人。
“叶兄!”突然有人在背后拍叶信芳的肩膀,吓得他差点跳了起来。
叶信芳回头只见一个胡子拉碴满脸颓废的男人,被这样的人称呼叶兄,叶信芳是拒绝的。
思考了两秒钟,才认出眼前这个原主的狐朋狗友,“李兄。”
李三全猥琐的笑了笑,道:“叶兄,相请不如偶遇,正好林兄弟在清风楼摆酒,我们一起去吧,晚上还可以去怡红院耍一耍!”
叶信芳额角抽了抽,怡红院是什么地方,不用回忆也知道肯定是勾栏院之类的地方,他不由得庆幸原主囊中羞涩,除了自家媳妇,还没在外面睡过姑娘,不然这样一副滥情的躯体,想想就觉得反胃。
“李兄自去吧,我有些事要办。”
李三全却是不依,拉着叶信芳不放,“叶兄何必如此扫兴,可是家中婆娘又多话了?”
叶信芳赶忙否认。
李三全不信,不悦的道:“这男人在外面难喝酒应酬,家中婆娘若是不依,只管打便是了,还能让他们骑到爷们的头上不成!”
这番见解,叶信芳听得很是愤怒,开口便道:“李兄既然有钱吃酒,上次借我的半两银子可是能还了?”
要债果然是古今中外绝交利器,听了这话,李三全比叶信芳还要愤怒:“不过是半两银子,小肚鸡肠的记许久!这样吧,你再借我半两,凑足了一两我再还你!”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这理直气壮的样子,差点让叶信芳怀疑是自己欠他钱了。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李兄要是没有银子,可以回家要,也可以去找一份活计,或者少吃几口酒。”
李三全更是愤怒,横眉倒竖,“不过是半两银子,就要这般讥讽于人,我可是读书人,怎么能去做那样下等人做的事!”
“人生百态,哪有那么多的高低之分。”
李三全闻言更是愤怒,“罢了罢了,不过是半两银子,我算是认清楚你这个人了,我没有你这样的朋友!”
说罢,李三全便转身拂袖而去。
叶信芳看着他的背影,高声喊道:“李兄既然要绝交,先把欠的半两银子还了可好?欠钱不还可不是读书人的作风!”
老百姓都是爱凑热闹的,见此情景,皆都对李三全指指点点的。
读书人最是要面子,李三全转过身来,从袖中掏出一块银子扔给叶信芳,骂道:“拿好你的钱,这般死要钱,怪到连个童生也考不上!”
叶信芳拿到了钱,也不在意这几句恶言,高声道:“李兄既还钱了,那我就祝李兄早日高中!”
半两银子,等于五百钱,叶信芳原本身上一个子都没有,这回拿到了钱,至少可以买点东西哄哄小妞妞。
又在街上逛了半刻钟,晃悠着进入了青山县最大的书店致远书斋。
第2章抄书
“哟,叶公子倒是稀客,许久不来了。”白白胖胖的掌柜的显然跟叶信芳相识,笑着打招呼。
此时正值下午,书店中人不多,不过一个掌柜的带着两三个小伙计。
叶信芳虽然屡试不中,但在买书上一直很舍得花钱,故而刘掌柜看到他很是高兴。
刘掌柜压低了声音道:“叶公子,店里新进了一批话本,都给您留着呢,可要看看?”
叶信芳赶忙摆了摆手,“刘掌柜,我今天不是买书的。”
“不是买书的呀。”刘掌柜闻言,脸上的笑意不变,道:“那叶公子您有什么事,尽管说。”
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我就是想问问,您店里需不需人帮忙抄书?”
刘掌柜闻言,低声道:“您可是手头紧了?”
叶信芳点了点头,“这不还是想让您帮帮忙嘛,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读书多年,一事无成,倒是,连累家小。”
刘掌柜心中暗自疑惑,他这么多年在书店里迎来送往,看人不说十分,七八分也是有的,这叶信芳是个什么人他心中早有定论,看如今这样子,莫非是浪子回头?
心中思绪万千,面上却是不显,“叶公子也知道,我们认识多年,说起来,还没有见过您的墨宝呢。”
叶信芳知道刘掌柜的意思,忙道:“掌柜的一口一个公子倒是折煞我了,不过是个穷书生,当不得这样的称呼。”
刘掌柜笑着摇摇头,“您这样说可不行,您是读书人,天生就是高人一等,指不定哪一日您就高中了,可不能怠慢。”
叶信芳暗叹,这小小地方的掌柜的都这般会说话,真是人不可貌相,“刘掌柜,可否借笔墨一用?”
刘掌柜拿出笔墨和纸张,叶信芳默写了一首李白的《静夜思》,字迹俊秀,页面干净整洁没有一个墨点。
叶信芳不由得庆幸,在现代时为了学习书法所用的那些功夫了,虽然起步晚,但寒暑不辍,尽管比不上许多名家大师,甚至连一流二流都没资格,但勉强也能算得上是三流水准,在这个小县城里够用了。
刘掌柜抚掌赞叹:“真是真人不露相,没想到叶公子尽然能够写得一笔好字,这样的字在整个青山县可都是数得上来的。”
“掌柜的抬举了,不知道我能不能……”
刘掌柜忙道:“叶公子的字再不行,那还有谁的字能行!其他的书生抄一本一千字是一百五十文左右,您的字好,千字两百文,您看可行?”
“那就多谢掌柜了,不知您这边什么书卖的最好?”
致远书斋已经是县里最大的书店了,刘掌柜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隐瞒的,据实已告:“这要说卖的最好的,还是《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这几本,至于原因,想必叶公子也懂。”
这几本书,一般是用来开蒙的,一些人家发现孩子没有读书的天分,也不会继续购买四书五经。
叶信芳想着县试主要是以四书五经为主,可以边抄边复习,便跟掌柜商定先抄写三份《三字经》和一份四书,这些书家中都有,倒是不用再买了。
进店时空空如也,出店时拿了不少白纸,原本的半两银子也只剩下一百文了,其他的都作为押金留在店里。
路过街面,买了一根糖葫芦。
叶家老宅在一处小巷子里,周围也住着几户人家,叶信芳路过时,本想打声招呼,邻居家却是看了他一眼就关门进屋,他回到家时,天色快要暗下来了,妞妞一个人坐在门边,呆呆的看着天空。
叶信芳心下好笑,两三岁的小姑娘,做出一副如此深沉的样子,估计是因为没有什么玩伴吧。
一想到这,他就拿出糖葫芦,朝着妞妞晃了晃,笑着道:“妞妞,想不想吃?”
妞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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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声音,瑟缩了一下,看了他一眼,不说话转身跑进院子里。
走进院子里,杨慧就这昏暗的天色做女红,妞妞站在她身边,神情怯怯的。
“天都黑了,仔细伤眼。”叶信芳温声劝道。
杨慧抬头,往常出门不到第二日不归的人竟然回来了,神态清醒,没有喝酒。
叶信芳见杨慧不信,忙又补充道:“我不是不让你绣,不然你进屋里点着蜡烛,这么暗的天容易坏眼睛。”
杨慧还是不说话,不过起绣品起身。
妞妞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妞妞。”这一声喊完,母女两人同时回头,直直的看着他。
叶信芳蹲下身来,拉过想要后退的妞妞,杨慧脸上一脸防备,似乎时刻都要冲上来抢孩子一般。
将糖葫芦塞进妞妞的手里,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头发软软的,发尾有些发黄,显然是营养不良,“拿着吃吧。”
妞妞抬头看杨慧,杨慧还是不说话。叶信芳忽然想到了什么,糟了,忘了给杨慧买东西,他虽然占据了这身体,但总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寄居的客人。
杨慧眼中满是诧异,上下打量了一番叶信芳,在他手中的白纸上停留了许久,方才点了点头,妞妞这才放心的拿着糖葫芦,紧紧的跟在杨慧身后,像个小尾巴一样。
叶信芳想了想,也跟在杨慧身后进了厨房。
妞妞小人儿一个,在杨慧做饭的时候,乖巧的坐在灶头,一小口一小口的舔着糖葫芦,脸上不时露出甜甜的笑容,叶信芳看着心下发酸,在现代这样的独生子女哪会这么容易就被一个冰糖葫芦满足,可见原主平日里对杨慧母女是有多苛刻。
晚餐是一碗炒青菜,一碗腊肉,一锅红薯饭,叶信芳看着妞妞面黄肌瘦的样子,心里暗自鼓气,得加把劲挣钱,起码得让一家人吃上肉。
妞妞不过三岁,但被教的很好,自己拿着大碗和短筷子吃饭,根本不用别人帮忙,叶信芳尝了一口炒青菜,纯天然的绿色蔬菜味道很好,腊肉咸香扑鼻,非常下饭,还得感谢那位疑似穿越者的皇帝,将红薯和玉米这两样高产作物提前引入中原,百姓的日子虽然还是没什么油水,但起码很难饿死。叶信芳吃了一碗饭才注意到,那碗腊肉除了他自己,杨慧母女根本动都不动。
杨慧低头吃饭,时不时的看一眼小妞妞,突然碗里出现一片腊肉,抬头一看,叶信芳冲她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杨慧依旧没说什么,默默的将那片腊肉戳成几片小的,放进妞妞的碗里。
叶信芳赶忙又夹了一片进杨慧的碗里,杨慧沉默的吃了下去。
一家人吃饭一言不发,吃完晚饭,叶信芳也没有要求洗碗,他希望自己的转变是一点一滴的,要是吓到杨慧就不好了。
叶母对叶信芳期望很高,从他的书房就可以看出,叶信芳的书房是叶家所有房屋中最干净整洁的一间房子,墙面没有一丝霉点,一排书架满满的都是书籍。
古代的书很贵,像原主曾经买过的那些话本之类,一本都要一两银子左右,而随便一本四书五经的注解,都要二两银子左右,如果是名师大家的注解,就更昂贵了。
叶家败落,但是叶母宁愿吃糠咽菜都不愿意将这些书籍卖掉,可惜原主却毫不珍惜。
叶信芳拿抹布,将书桌上那层厚厚的灰擦干净,方才小心翼翼的将白纸铺好。
杨慧洗完碗,透过半开的窗台,看见这个天天叫嚣着怀才不遇的丈夫,在烛光下一笔一划的书写,神情满是认真。
叶信芳这副皮囊,在不撒酒疯的时候,就如同一个俊秀如竹的书生,很能骗人,杨慧心中暗道,也不知这一时的发奋又能坚持多久。
原主也不是没有发奋过,不过往往是脑门一热,来得快去的也快。
古代抄书不像现代,一页纸上能写的字数有限,若是不小心写错了字或者掉了墨点,这张纸就废掉了,叶信芳一开始写还经常会废纸张,但因为有原主的惯性和练习书法的底子,越写到后面,就越熟练,叶信芳盘算着,照这个趋势下去,应该还能存下一些白纸供自己用。
古代进学为何艰难,习字的人数也少,究其根底还是因为钱。
习字总需要老师,而跟老师学习就要缴纳束,若是简单的认字缴纳的束不贵,但像叶信芳这般进学的,他从六岁进私塾,束每年二两到四两不等,逢年过节还要给老师送礼,一次节礼起码要半两银子,等到十三岁学出一些成绩,自觉可以参加童生试,请廪生作保,一次要给五两银子的认保,除了这些花,笔墨纸张这些也是大头,叶信芳今年十九岁,读书十三年,花的银钱都将近两百两。
而对于一个普通农家来说,除了赋税,一年的花也许就一二两银子。一个普通的农户之家,想要供养一个读书人是很难的,能够供养一个读书人,读得起私塾,买的了书籍,舍得经年累月的闲置一个青壮年劳力的,往往是殷实之家。
叶家本来也算是家底殷实,家中有几百亩的田地,因为叶父多年赶考,外加重病,卖掉了许多田地,而叶信芳这些年读书,仅靠叶母刺绣也是供养不起的,陆陆续续的田地越来越少,如今也只剩下三十多亩供一家人吃喝了。
第3章日常
叶信芳抄完两本书,便停了下来,夜晚的烛光不够明亮,用久了害怕伤眼睛。
当他回到卧室的时候,里面灯火昏暗,杨慧正坐在那唯一的一盏油灯下做绣活。
“太暗了,你明天再绣吧。”叶信芳柔声道。
杨慧点了点头,起身好绣活,出了房门,不一会儿,提了一桶水进屋,绕进屏风后面,传来倒水之声。
“水放好了,洗澡吧。”杨慧看向他。
叶信芳看着地上低矮的木盆,小时候在孤儿院用过,所以并不陌生,木盆旁的椅子上,有摆放整齐的衣物和毛巾。
古代的毛巾跟现代的不一样,没有绒毛,而是用厚布缝接而成。
“谢谢。”让瘦弱的杨慧给他准备洗澡水,叶信芳有些不好意思。
杨慧闻言身子一僵,又像是没有听到一样,抬手就要帮他解衣服。
叶信芳赶忙道:“不用了。”
看到杨慧诧异的样子,又补充一句道:“你也忙了一天,歇一歇吧,妞妞呢?”
“她年纪小,先睡了。”杨慧便站在一旁看他解衣服,等着服侍他洗澡。
叶信芳有些窘迫,便道:“你去看看妞妞吧,有没有踢被子,我自己洗就好。”
杨慧闻言,点了点头,转身出去。
妞妞的房间就在夫妻俩的隔壁,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台照进屋内,破旧的木床上,小姑娘躬着身子躺在床上,被子放在一边,杨慧摸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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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她的脸庞,眼中满是怜爱,想到今天发生的一起,叶信芳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往常最是重男轻女的一个人,从来不给妞妞一个好脸色的,今天竟然破天荒的给妞妞买了零食,也不知是受了什么刺激。
杨慧将薄被摊开,小心翼翼的盖在妞妞身上,目光看到妞妞小腿上的淤青,神情怔忪,这是叶信芳酒后打她时,妞妞在一旁想要救她,被叶信芳一脚踢的。
裤腿再往上挽起,还有好几处青紫的痕迹。妞妞人小,但却十分贴心,每次叶信芳打杨慧,她总是想帮忙,最后却是被醉酒的叶信芳一起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