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孟秋七月
第二天一早,苏歌毫不顾忌黄忆君的心情和忍受力,给他讲了些丧尸的弱点,悄无声息地在他身上套了个防护罩,防止他变成丧尸后,就一脚把他踢到了丧尸群里。
美其名曰:训练。
黄忆君突然间就后悔了,这样的老师真的靠谱吗?
可惜来不及了。
他只能战战兢兢地挥舞起唐刀来。
唐一筠旁观了一会儿死党笨拙的表现,连握刀的姿势都不对,没忍住问道:“前辈,忆君以前从来没有修行过,这样会不会太过仓促了?”
苏歌冷冷地扫了唐一筠一眼,唐一筠硬着头皮毫不退缩。
苏歌转回头,淡淡道:“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你等得起,丧尸等得起,他等不起。”
又想获得力量,又不想面临危险,这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
唐一筠无言以对,这是黄忆君的选择,作为朋友,他能做的,只有尊重和支持。
见黄忆君体力消耗得差不多了,苏歌轻轻松松走过去,将丧尸群里的兔子拎了回来。等黄忆君体力恢复了,一言不发,又冷酷地把人踢了出去。
唐一筠摸摸汗湿的后背,幽幽地说:“真是可怕的前辈!”
黄忆君身上大概是有配角光环吧,没几天就在生死危机的刺激下,觉醒了神系异能。
苏歌立刻给他换了训练方式,训得他哭爹喊娘,再没有伤春悲秋的闲情逸致。
黄忆君训练时杀死丧尸所得的晶核都归他自己,异能觉醒后,他的实力增长得很快,对晶核的需求也大。
渐渐的,苏歌三人在这一片地带也闯出了名声,开始有人上门寻求庇护或者组队。
苏歌不耐烦这个,但如果有人觉得小区周围安全,搬了进来,他也默认了。
至于唐一筠和黄忆君,他们的心地只会更软,有了自保之力后,还带队出去搜集过食物。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为啥,上一章的作者有话说被吞了一半,Σ(っ°Д°;)っ
我发了好几次文都这样,晋江这是又抽了吗,笑哭jpg.
就是下面的:
谢谢小天使们的营养液,么么哒(3)
读者“欣悦悠然”,灌溉营养液 1 2017-10-2513:06:10
读者“(*
gt;*)”,灌溉营养液 +3 2017-10-2422:16:10
第65章末世四(修改)
咝咝
一条墨绿色的小蛇艰难地爬上楼,爬到苏歌房间的阳台上,口中吐着舌头,说着蛇语。
苏歌含笑看着小蛇,认真聆听了一会儿,得到想要的信息后,撕了一大块牛肉干给小蛇。
小蛇叼起牛肉干吞进肚子里,不顾鼓鼓的肚子,欢快地摆摆尾巴,呲溜一声顺着水管爬了下去。
s市在末世前就是沿海地区最为繁荣的城市,人口也极为密集。末世到来后,这就成了s市最致命的地方,因为越多的人口意味着越多的丧尸。
除了丧尸,这个城市还有一棵万年古槐。古槐在末世后变异,变成了一棵噬血食肉的魔树。
由于古槐的根系十分发达,深深地扎下地下数千米,包围了整个s市,所以它的生命力极其旺盛。末世后,s市就成了魔树的地盘,无一人能和它抗衡,最后s市成了一座死城,丧尸都不剩一只。
连剧情中的女主也不得不避其锋芒,和傅鹏程远走b市,走得迟的都成了魔树进化的养料。
直到后期,林曦玉在玉佩的帮助下,实力变强后才返回s市杀掉了魔树,在s市上建立了一个新的基地。
刚刚小蛇带来了林曦玉离开s市的信息,既然如此,苏歌也就不再藏着掖着了。
末世到来后,原本的通讯设备基本都不能用了,苏歌指挥一只变异鹦鹉去召唤黄忆君和唐一筠回来。
没一会儿,他们就回来了,黄忆君的脚步声哒哒响。
“老大!”黄忆君一见苏歌就露出了爽朗大气的笑容,尽管他常常被苏歌训得没脾气,但效果也是显著的,如今他的实力在s市都是名列前茅的。
“前辈。”相比之下,唐一筠要更内敛些。
见人来齐了,苏歌挥挥手说:“走,带你们长长见识。”
黄忆君的眼睛亮了:“长见识?咱们去哪长见识?远吗?好玩吗?要开车去吗?要带什么……”
虽然黄忆君被苏歌吓过一跳,但这段时间苏歌并没有让他干些坏良心的事,又尽心教导他,黄忆君这个记吃不记打的,没几天就恢复了爱吃喝玩乐的本性。
“闭嘴!”苏歌不得不打断了这个家伙,不让他停下来,他能一直叨叨叨,叨到你耐心全无,“带上你的眼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分卷阅读87
睛和脑子就行。”
黄忆君委屈地闭上了嘴:“哦。”
唐一筠不由得露出了一丝笑意。
古槐位于s市的公园,离黄家不远,苏歌也就没开车,仅凭脚力,十来分钟就到了。
黄忆君四处张望:“这不是人民公园吗?我小时候经常来这玩,还挺有意思的。后来长大了,就不怎么来了。我爸妈和他们的老朋友倒是经常来这玩。”
他一指前面的古槐,用手肘捅捅唐一筠:“看到了没?这是槐树,听我爸说它都有上千岁了,我还爬过呢!”
古槐的树冠巨大而美丽,枝叶繁茂,郁郁葱葱,像一把巨伞,遮天蔽日。古槐方圆百米,寂静无声。
树围约二十三米,大约要十几个成年人才能合抱过来。人站在树底,就像一只微小的蚂蚁一般。
苏歌气定神闲地站在树下,却是气势凛然,丝毫不见弱势。
说着说着,黄忆君也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了,这树看起来怎么越看越奇怪啊?
细微而不详的红光在树叶间的阴翳处若有若无地流转。
唐一筠家传的唐刀嗡嗡地震动起来,他神色严肃,握住刀柄,警惕地看着古槐。
黄忆君转头去看苏歌:“老大?咱们来就是为了这树吗?”
苏歌朝他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恭喜你,猜对了。”
黄忆君抽出了自己的唐刀,这一把制式唐刀不比唐一筠家传的,对他来说,也够用了。
仔细看这古槐时,就能看出不少诡异之处。
比如,这里实在是安静得过分了,仿佛踏入了一个异空间般,或者是时间在这里停下了脚步。
平日里树上有不少鸟儿、虫蚁,现在看去,这里除了一棵树外,一样活物也无。
唐一筠仿佛大梦初醒般睁开了眼睛,周围大雾弥漫。
他觉得自己像是忘记了什么,但心底有个声音告诉他,他什么都没有忘记,现在放假了,他回家了。
四周的景物是如此熟悉而真实,唐一筠不由失笑,看来自己真是晕车晕到整个人都懵了。
极目远眺,铺着石板的小路曲曲折折,倚地势起伏。
灰瓦屋顶在雾气蒙蒙中若隐若现,勾着游子归来。
唐家是传统的四川民居,采用了穿斗式屋架,四合院住宅,屋顶相连,可避雨淋之苦,日晒之毒。
唐一筠加快了脚步。
说来也奇,这雾气竟然像是有意识一般,在唐一筠的脚步落下前散开,露出了家家户户的灰瓦白墙。
唐一筠走进唐家,穿过天井、回廊、堂屋,进入大厅,八仙桌、高背椅摆放的位置和他离家时一模一样。
母亲笑吟吟地做了一桌美食,夫妻肺片、冒菜、麻婆豆腐等,饭菜都冒着香气,红艳艳的辣椒勾人食欲,引人口水。
“阿宝,过来呀!快过来吃饭呀!”母亲温柔地招手,父亲也殷切地看过来。
唐一筠闭目叹了口气,睁开眼睛时,他的神情和气势都变了,变得森然而有压迫力,还有被愚弄的愤怒。
转瞬间,唐刀覆盖上了银色的金属异能,冰冷的光芒在刀刃上流转。
唐一筠脚步腾挪,上前几步,挥刀劈了过去,速度快得唐刀都成了虚影,一刀又一刀,短短几秒间,他已经斩出了几十刀。
咔擦
仿佛玻璃碎裂的声音响起,眼前的世界像是突然间被打坏了,所谓父亲母亲的表情定格在那挥刀的一刻。
“忘了说了。”唐一筠起了他的唐刀,淡定地说:“我的母亲,从不下厨。”
另一边,黄忆君的情况要危险得多。
一波波的丧尸像植物大战僵尸里面的僵尸一样,不知疲倦不知疼痛地冲了上来。
黄忆君咬着牙,运用异能一次次预知丧尸的动作,躲开攻击,斩下丧尸的头。
他的表情狰狞而凶狠,心里却是有些高兴的。因为他赶上了,他在最后一刻赶上了,现在黄父黄母就在他的身后,他用自己的力量保住了自己的家。
这样下去,黄忆君迟早会因为异能或者体力透支而死去。但他一点也不怕,甚至还隐隐兴奋起来,一双眼睛亮得像黑夜里的野兽的眼睛,闪着幽蓝的光芒。
苏歌这边则是温馨极了,乌坦城的蛇人神殿内,光线昏暗,铜蛇细长的身子绕着灯柱蜿蜒而上,微风吹过,烛火与影子温柔地摇曳,阴影里仿佛藏着无数没有说出来的话语。
他坐在王座上,王座前站立着一个俏丽的佳人。
佳人的红唇一张一合,正在说些什么,上挑的眉毛带着蛇人族特有的媚意,脸上的笑意甜蜜而不自知,似嗔似喜。
苏歌轻笑,带着释然和惆怅:“原来,我心中最挂念的是月媚吗?”
下一秒,场景变了。
乌坦城的街道上,黑衣人的袖中刺出一条条阴冷的锁链,直直击中了月媚的胸口。
月媚身上闪过青色的光芒,一个圆形的防护罩笼罩住了她。
黑衣人脸色大变,用出了他们的最擅长的合击术,黑色的大雾弥漫,一点点侵蚀防护罩。
没一会儿,防护罩碎裂,月媚的胸口破了一个大洞。
她的表情凝固在最痛苦的时候,一张美丽的脸都扭曲了。
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瞳孔涣散,溢满了痛苦,仿佛在质问,金葵,金葵,你为什么不来救我?我好痛啊!我好痛啊
苏歌定定地看着眼前这一幕,眼都不眨,随即他伸出了一只手。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事特别多,所以短小了t_t,周二补回来
第66章末世五
一条长长的车队在国道上蜿蜒前进,军用卡车开路,车队后面缀着许多私家车。
天黑之前,车队在一个小镇上停了下来,众人纷纷下车,寻找住处。
林曦玉和傅家身为车队的领导者,消息灵通,武力值高,食物药品充足,理所当然地住进了最好的房子。
书房里,傅鹏程郁闷地扯着头发。
不一会儿,门开了又关。
“爸,我什么时候能跟那女人分开?我头顶都快绿成大草原了!”傅鹏程暴躁地说。
前几天,林曦玉态度十分强硬地救下了一个受了重伤、发着高烧的男人,甚至不顾他这个男朋友的颜面,将这个一无是处的男人留在了车队。
留就留吧,待遇还样样都给最好的,明明那个男人什么都没做,手底下很多人都不满了。
都末世了,一个女人这么对一个男人,难道这姓林的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都敢光明正大地给他带绿帽子了!
如果苏歌在这里就会明白,那个看似小白脸的男人就是男主之一,白越彬。
白越彬的长处不在于武力值,而在于智力,在剧情中,他是女主后来最信任的人,还是女主的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分卷阅读88
军师。
“等你把她秘密掏出来。”傅京边说边脱外套,掏出一支烟点燃,猛地一吸,又慢慢地吐了袅袅的烟气出来。
到了末世,香烟这种消耗品就成了奢侈品,烧一支就少一支。
“爸!那女人太过分了。”
“行了,小不忍则乱大谋。”傅京狠狠皱眉,“看看你,成什么样子?”一点长进都没有。
“可是,可是……”傅鹏程耙了耙头发,急得团团转,“冰冰怀孕了,难道要我的孩子一出生就是私生子吗?”
傅京的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夹在食指和中指间的香烟慢慢地燃烧着,不一会儿,就多了一截灰烬。
傅鹏程走近傅京,急道:“爸,那可是您的孙子!”
将香烟往烟缸里用力一按,傅京压低了声音,冷酷地道:“不合时宜的孙子不要也罢。”
见儿子一脸惊讶悲伤,唯独没有怨恨,傅京想起早逝的老妻,无奈极了,只好把道理一一掰碎了给傅鹏程说:“鹏鹏,不是爸不想要孙子孙女。只是,现在世道艰难,要了就一定能保得住,养得大吗?还是说,你要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吃尽苦头?”
“爸……”傅鹏程嗫懦地说,眼巴巴地看着爸爸,从小到大,无论什么事,老爸都能替他摆平。
就是到了末世,老爸还能让自己过得舒舒服服的,这点小事自然不在话下。
傅京挥了挥手:“而且,这女人什么时候不怀孕偏偏这个时候怀孕?你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你不懂事,她也跟着不懂事?”
在傅京眼里,自家儿子当然是好的,还是个傻的,心里想什么都写脸上了,只怕被女人坑了。要不是林曦玉一心认定了这傻小子,他何必出这昏招?儿子难受,他心里也难受。
听了这话,傅鹏程的脸色也有些不自然,心虚气短地说:“爸,冰冰她……她不是这种人,这是一个意外。”
傅京被气笑了:“说这话你不心虚?”
傅鹏程:……话都被你说完了,我无话可说。
突然间,傅京耳朵一动,变了脸色说:“行了,好好对曦玉……”
“伯父!”林曦推开门正好听到这话,心里暖暖的。
傅京话没说完,就被林曦玉打断了,他是个商人,只要有利可图,他就能保持好脸色好风度。
他的儿子却不如他沉得住气,臭着脸不满地说:“你怎么连门都不敲就进来了?”
“鹏鹏!”不等林曦玉说些什么,傅京假作生气,“我平日怎么教你的?对女朋友,要呵护,爱护!”
林曦玉孺慕地看着傅京,觉得这才是好男人。
说完了儿子,让林曦玉无话可说,傅京立即调转了话头,委婉地说:“曦玉啊,你是个好孩子,也别气鹏鹏,他是真心待你,才闹脾气。小两口的,没有隔夜仇,有话说开了也就是了。”
“那个叫白越彬的小伙子……”傅京假意咳嗽几声,给人留下想象的空间,脸色有些尴尬,就像一个听到自己儿子的女朋友跟别的男人闹绯闻的老父亲似的,提起这事来既尴尬又无奈,还隐隐地带着信任。
这表情,简直微妙且通俗易懂,奥斯卡欠他一个小金人。
林曦玉自以为听懂了,看着气呼呼的傅鹏程,原来这是吃醋了啊!
她羞红了脸,挎着傅鹏程的手,轻轻摇了摇,对傅京说:“伯父,我知道了,谁才是我男朋友,我是清楚的。回头,我会跟鹏鹏好好说的。”
说完,林曦玉拉着傅鹏程就要离开。
傅京向傅鹏程使了个眼色示意,傅鹏程才动了。
走廊里隐隐约约传来女孩娇柔的声音:“鹏鹏,你别吃醋了。白越彬只是一个外人,他脑子很聪明,我只是想交好他罢了……”
林曦玉走得远了,门外仿佛隐形般的保镖才走进书房,低头说:“抱歉,先生,我们没能拦住她。”
傅京脸色平静:“行了,这怪不得你们。”
无论想得到什么,总要付出代价,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古槐下
幻境被苏歌强行打破,眼前一亮,树下的景色变了。
原本干净的地面上,现在堆满了东西,细碎的衣服、一团团毛发、累累白骨,简直令人毛骨悚然。
黄忆君“噗”的一声,吐出了一大口鲜血,脸色瞬间苍白,好在吐出鲜血后他终于从幻境中醒了过来。
他愣愣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喃喃道:“原来是假的啊!”
一颗珍珠般大小的泪珠倏然从他眼角落下,落入尘土里,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
只听苏歌用古琴般优雅清澈的声音慢条斯理地说:“这是一棵变异槐树,噬血食肉。在它眼里,人类也好,丧尸也好,都是猎物。一旦让它进化成功,这世间,它将再无敌手。”
唐一筠心里一突:“请问,前辈有对策吗?”
“有。趁着它进化程度不深,立马毁了它。”苏歌淡定地给出答案。
黄忆君也终于稍稍回神,说:“只怕很难。”
见唐一筠面露疑惑,他解释说:“这棵槐树少说也有几千年了,根系无比发达,深入地底上千米,挖都挖不完。树只要有根,就能活,更不要说它还变异过,所以我说很难。”
“火烧?”唐一筠建议道。
“烧不到根系。”
“刀砍?”
“砍了算你赢。”
“冰封?”
“封不了多久。”
“雷击?”
“哪来的雷?”
“异能者。”
“那点雷给我手机充电还差不多。”
……
提议一一被有理有据地驳回,唐一筠皱眉,绷紧了脸上的线条,使得他的神情像花岗石一样坚硬、顽固。
苏歌的神情和往日一般,刚刚说出这样关系人类存亡的事情,也不见他脸色有什么变化,如清风明月,清静自然。
只要他不想别人从他脸上看出什么,就没有人能看出什么。
黄忆君不说话了,他看看唐一筠,又看看苏歌,心态倒是很好。
有老大在,怕什么?天塌了还有个高的顶着呢!
大不了一死,反正丧尸杀两个够本,杀三个赚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已经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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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欣悦悠然”,灌溉营养液 1 2017-10-3013:01:57
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3 2017-10-2923:50:55
读者“金戈铁马踏江湖”,灌溉营养液 1 2017-10-2821:06:33
第67章末世六
苏歌望着古槐,对一地狼藉无动于衷。
笑话,更可怕的场面他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分卷阅读89
都见过了,星际时代的虫族有些长得比丧尸还放飞自我,还怕这区区一个凶杀现场。
但他心里也有些苦手。
诚然,以他的实力分分钟吊打这棵古槐,但那样一来波及太广,二来就起不到锻炼小弟的作用了。
好歹答应了教导他,总不能让他比在女主手下还弱吧!
剧情中,s市已经成了一座死城,林曦玉动起手来自然是百无禁忌。
现在,s市里的人还挺多的。他动手的威力太大,一旦出手,必然要伤及无辜。
不动也不行,再不动s市的人就要被吃干净了,到时候只会更难对付。
真是进也难,退也难。
这番心理活动旁人自然是看不出来的,见苏歌脸色严肃,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唐一筠和黄忆君心里也不由得打起了小鼓。
苏歌想了又想,心中提出几个腹稿,又一一枪.毙。
犹豫了一番,最后,苏歌还是决定以暴制暴,解决掉人类最大的隐患,而不是因噎废食。
至于其他人,救得了是情分,救不了是缘分,一切随缘吧。
下定决心后,苏歌的动作也很快。
他闭上了双眼,被拘束了许久的神力呼啸而出,古槐的树叶顿时无风而动,簌簌发响。
神力化为一条条青蛇,钻进了树干,顺着枝干游走,努力找出古槐的灵智。
在种花的传说中,树木是最难以成的。那些成了妖成了,入繁华红尘,和人类厮混繁衍出无数话本的,大多是狐狸、黄鼠狼、猫猫狗狗之类比较通人意的动物。
虽然传说不尽然正确,但也有一定的道理。
s市的这棵古槐活了上万年,又受了人类无数供奉、祈愿,也不过堪堪生出丁点灵智,和小孩差不多。
杀人也好,吃肉也好,制造幻境也好,不过凭本能行事,不讲一分道理,也听不懂道理。
顺理成章的,苏歌很快就找到了它。
它缩在地底深处的树根里,绿莹莹的一团,团子里是一个玉雪可爱的孩童,手脚同莲藕一般白嫩圆润,五官已经成形,眼睛如葡萄般晶莹剔透,看得出来是个美人胚子。
面对苏歌的庞大的神力,神情倒有些可怜兮兮的,仿佛苏歌才是那个十恶不赦的恶人。
它眼见不敌,立即求饶,将神智缠上苏歌的神力,像小猫般哭得声嘶力竭,声音尖细而凄厉,毫无认输的羞耻之心。
也不知是向谁学的。
任何一个成年人类听到这种哭声大约都会心生烦躁,忍不住抚慰团子,喂它抱它哄它,只为了让它停下哭声。
受不了婴幼儿的哭声,这是人类为了繁衍而刻在基因里的记忆防止人类抛弃婴幼儿。
剧情中,女主就是因为受不了这种哭声,而心生恻隐,反而被古槐袭击,要不是头顶上的主角光环戴得稳,差点小命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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