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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这是用臣换来的江山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九秋黄叶
[重生]这是用臣换来的江山
作者:九秋黄叶

沈潘一辈子为了凤连抛头颅洒热血。却对着明琼付出了那颗惨了吧唧,寒碜几几的心。 可当他驱兵临城下的时候才发觉错付了春心的何止是他?今阳城下,明琼飞身而下,凤连吐了大碗的血。他只得佩剑一抹。全了自己的情义昭彰。 死了的沈潘很后悔。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他为什么要扔了两者去追求什么节操?于是后悔了的沈潘重生后,头也不想抛了,血也不想流了。 只对着凤连躬身一拜毅然跑去了敌国组织。“能靠着脸吃饭,为什么偏要靠才华?皇上,等着臣吃完软饭把江山给您色,诱回来。”额,一个老实巴交的老男人重生一次猥琐发育牺牲节操为主子打江山还老牛吃嫩草的故事。没错又是一本重生文。内容标签:宫廷侯爵因缘邂逅重生





[重生]这是用臣换来的江山 分卷阅读1
第1章前缘
风冷铁甲寒,今阳城楼上宁国的旌旗烈烈,被吹的飒飒作响。
今阳是宁国最后一个门户了。攻下了今阳城。剩下的地势平坦,宁国一旦失去了这里,烈国士兵就能挥兵直下直捣黄龙。
所以沈潘亲自在城下劝降。
沈潘的大名,怕是要把宁国吓惨了。从曲山边上打到今阳,将兵线一步步直往宁国的腹地里深入的烈国大将军如今就这么站在他们宁国的今阳城下,只消他一人,就让城里的他们想丢盔弃甲。
烈国大将军沈潘,是他们曾经只听说的神话。那个一鼓作气下了他们九州十七郡的神,就这么站在他们城楼之下,即将拿下这里。
寒风凛冽,那透骨的寒冻得所有人心里打颤。
沈潘却只看在一个地方。那个地方,那个人,脸比最好的宣纸还要白,就那么平静地站在城楼上,眼里深沉似海。
为什么琼明会出现在这里?他不该出现在这里的,这是战场,是流血漂橹,残酷血腥的修罗地。他的脖子那么细,那么白,像一朵孱弱的小花站在那里,让人觉得稍稍一碰他就碎了。
“沈将军英明神武,杀伐果断,那可知与你花前月下坐卧相思的琼明是我宁国五皇子明琼?”城楼上与明琼并肩而立的那人冷笑着,看那城下有如黑云漫漫的烈国军眼里闪了丝疯狂,手里青筋暴起将长刀架在了明琼明肌如雪的脖子上。
“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我五皇弟可算是个美人?”那带着森凉恶意的声音就这么回荡在城上城下。
城下将士愕然沈潘不管,沈潘就只看得到那张惨白到极致的脸映着长刀的雪亮冷光对着他凄越一笑。第一次沈潘觉得那人身上的白衣是那么的晦气碍眼。那白衣太过亮眼,让他成了众矢之的,让他被刀架着,被明里暗里的冷箭盯着。只要一眨眼,他就能身首异处,没了生息。
“沈潘,我明琼此生最后悔的事情不是爱上你,是将自己绑在了家国和你的忠义仇恨之间。可恨,那家国却是别人的家国。”前几日的明琼在地牢里闭着眼,就那么在幽冷的地板上奄奄一息,灿若明霞的那张脸那一刻是同样的凄清可悲。
他那时还是放了明琼,他明知明琼刺探军情是死罪,可他还是在凤连面前求了情。
那在阴冷潮湿的地牢里,本欲刺进明琼胸口的长剑一转,斩掉了自己的衣袖。“最后一次。”
他与他割袍断义。
他不喜欢说话,明琼知道最后一次是什么意思。从此他们天涯陌路,他去攻他的城,他去亡他的国。从此他死生由命,他们情义望断。
当初已然诀别,为何现在却仍旧抬不起拉弓的手?说着情义望断,他挥袖斩袍也断不了心里的绮念。
这是段孽缘,他们深受其害,却甘之如饴。
“你想如何?”沈潘别开了眼。尽量去忽略那个单薄立在寒风里的人,忽略那把架在细颈上的如雪钢刀。。可他忽略不了。他的琼明如今正被人捏着脖子,立在千军万马前。进,是粉身碎骨,退,是万丈深渊。
在百万将士面前他未说“男儿冲锋陷阵当无畏。”没说“宁为百夫长。”却用那满腔的热血吼了一句。“你想如何。”
割袍断义就是个笑话,他斩得断袍,他拦不住心。
“陛下。”身后一阵骚动。那同样裹着冰冷铁甲的凤连哇的吐出了口血,将士哗然。
今日怕是不宜攻城。不然为何他们主将在阵前犹豫,他们的天子在百万将士面前血吐三米。不是好兆头。
“沈潘。你答应过我什么?”凤连恨恨看着那城楼,平静无波,语气却带着凛冽的森然寒意。
他答应过他,不破楼兰终不还。
阳光破云而出,金色的利剑劈开茫茫云霭为那拉满月的冰冷银弓上镀了层耀眼的亮色。他还是拉了弓,引了箭。
沈潘森然的利箭对准了城楼上闪着疯狂要与他们鱼死网破的宁国天子明。
却还是不期而然地对上了旁边那双宁静无波的眼睛。
那双眼睛曾经在承欢时那么的妩媚飞扬,曾经他亲吻它多少遍吻去那上挑着的眼角的泪,只留下沉溺的欢欣和那盈盈一动就牵了他的心的骄矜。
那双眼睛在对他笑。一如既往的顾盼神飞。他又被那抹笑意花了眼。
他明知道,这箭一出,明琼必死无疑。
明琼忽然就狠狠拍掉了脖子上的钢刀,霎时,手上鲜血如注。
被那支呼之欲出的冷箭夺去注意力的明愕然回首,以为明琼要逃,狠狠推搡了欲逃脱他掌控的明琼。
那单薄娇弱的身子便顺势飞身而下,像一只没了线的风筝,直直下坠在城门口“嘭”的一声,开了一朵艳丽的花。
咻的一声,利箭已然化为残影,下一刻,穿透了明的眉心。
“攻城。”沈潘握着还在震颤嘶鸣的弓,万千的恨意化为一声胸腔里迸发出的“攻城”。那声音充满了弑杀的怒意,代替了沈潘心里凄厉叫喊着的“明琼。”
烈国泰安十年冬日,宁国今阳失守,御驾亲征的宁国天子明死于宁国今阳城楼上。
………………
冬日的阳光明媚又寒冷,寒风而来,冻得人一个瑟缩。
披着血甲的沈潘踏上今阳城楼,就站在方才明琼站立的地方。
直直往下看去,他看到断肢残腿,看到了烽烟寥寥,看到了深红色的血和着黑色的硝烟,看到的是那流血漂橹的悲惨境地。
却唯独找不到他的那抹白。那抹明媚亮眼的白。那人爱俏,最喜欢的就是白衣。
他与他厮守时,那白衣在他手上,覆着他,盖着他。不管什么时候看着他都是一副清清冷冷的样子,却只为他留了一寸婉约的柔和。
他是踏着他心尖的那抹白进来的。城破了,心也烂了,那抹白,再也没有了。
“把我烧了,就洒在这儿。”沙哑到不成样子的声音传到身后人的耳朵里。沈潘咧着嘴,笑一声,却牵动了心里的痛。他恍惚看到那人一身白衣笑着向他招手,他抚过,吻过,看过无数次的脸正笑靥如花,弯着眉眼,咬着粉唇。琼明在等着他。
阳光灿烂,将城楼上的那抹猩红照极为耀眼。青色城砖上溅上了一抹热血,在那热血飞出的瞬间,腾出了一丝明艳晶莹的血雾。
沈潘那沾满血的佩剑下,最后的一个亡魂,是自己。
谁使英雄休入彀,转悲遗逸得加年。
枯兰衰柳终无负,莫咏柴桑拟古篇。
……………………
蝉鸣,狗叫,伴着叮叮当当的兵器敲打声,沈潘抚着自己像要炸开的头来,恍恍惚惚睁开了眼睛。
门外有些吵闹,却不妨碍睁开眼的那一刻就绷紧了身子。他替凤连卖了十几年的命,若是连这




[重生]这是用臣换来的江山 分卷阅读2
点机警都没有,怕是早不知死了多少次了。
却在睁开眼看到房梁上吊着的篮子后有了些许错愕。
心里波涛汹涌,表面仍然八风不动的沈潘沉静地扫了扫四周。果然获了被砸的稀烂的窗柩,没有被子的硬木床板,门外依稀可见的十八般武器的武器架。
若是更有标识性的东西,旁边桌子上缺了一口的水蓝色珐琅掐丝梅瓶恐怕更能说明一切。
沈潘重生了。重生在他十七岁的那年。
水蓝色为底的梅瓶稀罕,他那三叔不知从哪儿淘来的玩意儿,在他十七岁那年送了他。第二天就被来找他打架的孙子锐打了个缺口。
这事他一辈子都记得。
孙子锐他爹听说了这事,二话不说送了他三万两银票来!!!
以前的沈潘没有资格说,重生后的现在倒是有了。
他沈潘活了一辈子再也没有过第二个三万两!!!的银票。
可惜那三万两被他压在了自己睡的硬板床下,等他随着凤连去了烈国也没拿。
额,等等。
沈潘猛地起身,一个鲤鱼打挺就想起来。却被身上那像是被人从头到脚揍了一顿的剧痛,疼得咧了嘴。
这感觉,他就是被人给揍了!!!
沈潘忍着痛,勉力坐了起来,记忆慢慢回笼。
十七岁,他十七岁那年。祖母还在,知武还在。他整日里练习武艺,在被打和被狠打里挣扎。
偶尔孙子锐讨虐的来被他打,让他也平衡平衡。不过这样的时候不多,被他自动忽略了。
沈潘沉着脸,就那么大咧咧地坐在自己睡了十几年,即将继续睡上几年的小叶紫檀木的光床板上。忍着痛,往底板下的缝里抠了抠。
三张崭新的祥丰钱庄的银票就那么被他手指在床板背面一抿掉了出来。
沈潘怔怔地看那三张纸,一时间不知魂兮何兮。怎奈得一梦浮生?他竟然一梦间,见了岁月蹉跎,历了红尘滚滚,须臾间,就过了一辈子。
不,不是须臾,他与凤连苦苦谋出一条血路,他与琼明在那红尘寂寥里一时风流。他领了凤连的令,攻城略地,报他沈家血仇,泄凤连夺命恨。他与明琼在今阳城楼上不期而遇,自己亲眼看着他直直落在城楼下全他一声遗憾。
他知道自己誓要破了宁国的。明诛了他沈家九族的仇,不能不报。凤连被他们下了毒,几近油尽灯枯的账,不能不算。
是耶,非耶?孰是孰非,明琼飞身而下的时候定然没有想过。
那人,倔得很。
第2章往事
那年烂柯山脚的桃花树下,他抱着自己,恬静着眉眼与他笑。“我一生不遂愿,纵我抱过吻过的都是泡沫,我也要抓着你。你若是下地狱,我也要与你一同。”
那年桃花开得灿烂,自己只顾得看他眉眼弯弯,却不曾留意深思他的话。
是啊,一同。他与他一同去死,一同为他们在乱世里的温柔缱绻画上个句号。
沈潘深深吸了口气,捡起地上印着文清三十九年的银票轻轻吹了吹。
这一世,漫长极了?又哪里是须臾?
祥丰钱庄的银票,在乾武四十五年,就变成了废纸一张。
那年他在烈国京都。凤连继位的前夕,宁国第一大皇商孙家被抄了满门的消息跋涉了千山万水放到了凤连的桌上。
他恨。
孙子锐家世代皇商,却落到了不仅枉送了性命还断了世代基业的地步。
他怒而拍案,要杀回去。却被凤连拦住。明那时如日中天,他便是杀回去也是送死。
他忍,他忍了十年,却不曾想,在那十年里,他遇上了明琼。
那一年落花委地,那一年百草枯零,那一年,在万般颓圮间,他在烂柯山下捡回了他一生的情雠。
自己从不知他是宁国五皇子。待到知道时,他已然与他对立两边。他为着他的家国,自己为了那经年的痛,他们同样进退两难。
如今重来一次,他必不会让他再落地留殇。
沈潘慎重地将那三张银票叠好,揣在怀里。想了想,又放回了床板下。门外的打斗声霹雳哐啷,沈潘慢慢站起来,缓步走出门外,迎着他十七岁时,夏日午后那火辣的太阳。
院子里一片狼藉。正中两人赤手空拳,正在拆他院子。
只见穿着宝蓝色锦袍的少年滚过之处如疾风刮过,被人辣手摧草。
“老大。”宝蓝色少年仰头惊喜看到沈潘出来。下一刻,一个鲤鱼打挺,还未起身就又被人一拳打了下去,瞬时,尘土飞扬。
“嗷。”少年惊叫一声,闪着身子爬起来躲到了沈潘背后。“前辈,说好的不打脸呢?”孙子锐捂着刚被那人揍过的右脸扯着嗓子喊。
“对不住,对不住。”穿着褐色粗葛短打的中年男人这才了手,朝着孙子锐笑笑,没见一丝的愧疚。反而朝着沈潘挑挑眉。
“哎?前辈那么真心的道歉那就算了。”孙子锐打着哈哈,倒是先腆了脸。拿开了手后本来白白净净的脸上除了汗水,还多了块乌青泛紫的伤痕。
“他哪里真心道歉了?”沈潘抽了抽嘴角。拂过孙子锐,仔细看了他半晌,看得孙子锐心里发毛。
“老大,你怎么了?”孙子锐一脸紧张,青紫的脸紧绷着,写满了惊恐。
沈潘这才回了眼神,长手一捞,将他往后挪,皱着眉,示意他退后。孙子锐就是太过老好人了,这脾气得改改。
“老大,别激动。”孙子锐没被拂开,反而就势紧紧抓住了沈潘的胳膊。乌青瘀痕下的脸上冲着他挤眉弄眼。
“好汉不吃眼前亏,你前日里被打的伤还没好。”孙子锐压低声音,苦笑着劝诫他。“你现在跟他打,那何苦让我来帮你挨那么多揍?”
沈潘愣了愣神,这才记起来到底这个时候发生了什么。
十七岁那年,他做的最惊天动地的大事莫过于被云首书院退了学。难听点说,他被赶了出去。
因为他不顾“同窗之谊”打了人。打得那人怕是连娘都不认识了。
说起来,那个人也没说什么。云首书院的饭堂历来就是意气少年们的畅所欲言的地方。
尤其被那些有才华有学识有野心却没有一个好的家世,只能想着被他们身边潜藏的伯乐相中的贫寒学生们奉为登云台。
云首书院是官学,初时人不需束,无论家里花团锦簇还是家徒四壁。只要逢秋末过了考试,就可入学。
是也,贫寒的人家但凡有点才学的都往这里挤,毕竟便宜。
后来,果真出了几个本来家中贫寒而后一步登天的人中龙凤。那求贤若渴的贵人们逐渐也被吸引过去,打起了这儿的主意后,这云首书院才逐渐名声大噪起来。
世家子弟想的是寻几个得力却贫穷




[重生]这是用臣换来的江山 分卷阅读3
的人,这样的人好服,日后支应门庭好歹有人也能帮着自己出主意。贫寒人家入官不遂愿,到这儿被哪位权贵青眼相加,日后那位权贵飞黄腾达,自己也就算是得道升天了。
两种本该泾渭分明的人,在这云首书院反而凑到了一起,产生了奇妙的戚戚相关,相互依存的关系。
自此,这云首书院变成了登天梯,成为了寻良池。
对着两种不同的人不同的说法罢了。
再后来,普通的勋贵人家,倒也乐意往那云首书院里挤。就算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在书院里交上一群“志同道合,臭味相投”的兄弟,日后出去了也不愁吃不开。
大家以后都是京官,你关照关照我,我关照关照你,大家以后少走些弯路不是万事大吉?
云首书院自此也变成了交友地。
不管云首书院做了哪一种效用,反正,云首书院这几年地也扩了,门也大了,朝廷拨下的银子也多了。唯有那入学试题,越来越难,考试越来越严。查出来作弊,一律永不能入学。
云首书院唯独不无用之人。进门就是一个高坎。
是也,那院门旁边贼眉鼠眼拉客卖假试题的生意人个个富得流油。
年年都有些投机倒把的人中招,花了天价买了假题,随后考试发现狗屁不通。
云首书院的试题从来没被泄露过。
因为根本就没有题可以泄露。
云首书院试题只有四个字,“见机而作”。
院长是个神人,长年神龙见首不见尾,每年秋末,出题的早晨露个面,出了题就走。再见他已然是下一年的同一天。
出的题目花样也是杂乱。有时候是经史子集的一句话,有时候是让你夸一夸云首书院隔了一条街买豆腐花的小姑娘家的老鳏夫。
总之题目之浮夸,肯定超脱你的想象。
沈潘清晰记得他十五岁那年入学的试题是“一枝梨花压海棠”。
就这一句诗。
………………打死沈潘也想不到那云首书院院长的花花肠子到底是往哪里弯的。这特么也太让人接受不能了。
得益于云首书院院长豪放不羁,见机而作的画风。那底下的学生们,到底也被带偏了。直言不讳的学生不少,可你见过边扒拉着碗里的油泼面,边指点江山,激昂文字,顺手拿走邻桌两瓣蒜的“意气少年”吗?
反正沈潘一直管他们叫“抛砖的。”
总有些人,肚子里没些个墨水,还偏要卖弄一番。他们谈天论地,讲古今海外。乍一听,还是挺像是一回事的。
可这书院里,到底真材实料的人多。少年人们,个个情绪激昂,愤世嫉俗,最爱打抱不平。每每遇上这样的人那必然会引经据典,驳斥一番。说的唾沫横飞,说的让人愤慨。
说着说着,就变成了唇枪舌战,你来我往,不亦乐乎。
待到酣畅淋漓地与人辩论一场后,你才发现那第一个吃油泼面的早逃之夭夭了。
抛砖引玉,无论油泼面是出于什么心态,那竭力展现自己的学生们是感激的。
后来,油泼面变成了寂寂学习生涯里的苦中作乐。
再过后来,众学子们发现那些惯常从饭堂的口水战里杀出重围的人,往往没过几年就声名显赫,步步高升。
众人这才明白,那饭堂,那油泼面,简直就是个一蹴而就的登云台。从此云首书院有了不成文的习惯。但凡讨教,那抛砖的势必要吃一海碗的油泼面的。嗯,加上两瓣蒜最好。
是也,云首书院的油泼面再好吃也不怎么卖的出去了。
谁也不想吃碗面就被人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个个蓄势待发的看着你。直到你咽完最后一口油泼面,好脾气的人默默走了,次等脾气的人唏嘘一声,坏脾气的人恶狠狠地瞪你一眼,拍着桌子梆梆响。
之所以没拍到你身上只是因为云首书院不让打架。违者,酌情处理。
沈潘在云首书院里呆了三年,从来没有和别人辩过什么,他也辩不过。他不爱说话。
他来这云首书院只是为了少在家挨打。他家三叔养的刁奴的拳头硬的厉害,也狠的厉害。
饶是他从小被打,被打的皮实肉硬,他也能躲就躲。
所以,十四岁那年,他毅然决然去了云首书院混日子。混到了十七岁因为打架他肉比别人厚实一些被云首书院赶了出来。
站在太阳地里的沈潘摸着脸细想了下好脾气的自己为何会动手打人。待到想到了之后,愕然拍手。
怎么就没把那混账打死?
第3章打架
事情还是要从那碗油泼面开始。那日中午,他刚进饭堂就看见有人哧溜油泼面。吃就吃吧,还要边吃边拍桌子,将那本来就咯吱咯吱的桌子敲得梆梆响。
沈潘讨厌和这样的人吃饭,更讨厌和这样吃油泼面的人吃饭。
所以,沈潘硬生生转了向,改吃大米饭。
沈潘心里嘀咕,坐下找个地准备吃饭,长痛不如短痛,过一会儿他们越围越多,连白米饭都吃的不安心。
可惜,这注定是一顿不安稳的饭。
云首书院的粗瓷大海碗,配上炖的烂烂的红烧肉,看着就让沈潘食欲大振。
沈潘吸口香气,只觉得五脏六腑都沉醉在浓郁肉香里。连急促的步子都不怎么快了。
他被折磨了一上午早饿了,忙不迭找个地儿就想开吃,待到从那香气四溢的肉里拔出脸的时候,他已然不知不觉走进了人群里。
准备大辩一场的少年们还没吃饭。吃饱喝足了反应会变慢。
然而空着的肚子,被那突如其来的肉香味一勾,就是此起彼伏的叫声。
在不下五个人盯着沈潘海碗里雪白大米饭上盖着的油光发亮的红烧肉的时候沈潘才意识到了自己进了狼窝。
云首书院的饭食便宜,但北方的米,南方的面。这地域差异导致的差价饶是云首书院再压价也没有办法。
沈潘不常吃米饭,他不知道手上热气腾腾的红烧肉大米饭俨然变成了财富与地位的象征。
“哥们,要吃吗?”老实憨厚的沈潘抱着海碗,冲着离着他碗最近,眼睛都看绿了的同窗笑笑。
“嗤。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位同窗甩一甩衣袖,将那绿了的眼睛换成了白眼,白眼一瞪,翩翩然走了。文士清高,自然看不上五大三粗,抱着海碗的粗鲁汉子。即使那汉子碗里是红烧肉大米饭。
嘿,沈潘这就不高兴了。朱门酒肉臭吃他家大米饭了吗?管得着吗?正处于十七岁中二时期的沈潘脸色一变,哽着脖子就桌坐下,面不改色地在众人围着的桌子上吃饭。
没错,他对面就是那位梆梆响吃油泼面的。
厚脸皮的沈潘风雨不动安如山,大口嚼着红烧肉“噗嗤噗嗤”震天响




[重生]这是用臣换来的江山 分卷阅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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